史藏 · 政书
明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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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李时勉传》。 )
陈敬宗由南京司业迁祭酒,以师道自任,立教条,革陋习。六馆士千余人,每升堂听讲,设馔会食,整肃如朝廷:稍失容,即令待罪堂下。与李时勉同时为两京祭酒,称“南陈北李”。(《陈敬宗传》。 )
景泰三年,刘铉迁祭酒。时以国计不足,放遣诸生。不愿归者,停其月廪。铉言:“养才国家急务,今仓廪尚盈,奈何靳此?”遂得复给。又令甄别六馆生,年老貌寝、学艺疏浅者,斥为民。铉言:“诸生荷教泽久,岂无片长?况离亲戚、弃坟墓、艰苦备至。一旦被斥,非朝廷育才意。乞拣年貌衰而有学者,量授之官。”帝可其奏。(《刘铉传》。 )
成化二年,邢让为祭酒。慈懿太后崩,议庙礼。让率僚属疏谏。两京国学教官,例不得迁揠,让等以为言,由科目者满考得铨叙。让在太学,力以师道自任。修辟雍通志,督诸生诵小学及诸经,痛惩谒告之弊。(《刑让传》。 )
六年七月,周洪谟为南京祭酒。上言:“南监有红板仓二十间,高皇后积粟以养监生妻孥者,宜修复。”帝允行之。十一年,改北监,言:“士风浇漓,请复洪武中学规。”帝纳其言,命礼部榜谕於国子监。崇信伯费淮怠不就学,洪谟劾之,夺冠带,以儒巾赴监,停岁禄之半。学政肃然。(《周洪谟传》。 )
弘治初,林瀚迁国子监祭酒,进礼部右侍郎,掌监事如故。典国学垂十年,馔银岁以百数计,悉贮之官,以次营立署舍。师儒免僦居由瀚始。自瀚及季子庭机、孙廉,三世为祭酒,前此未有也。(《林瀚传》。 )
十五年,南监缺祭酒,以章懋补之。始莅任,六馆士人人自以为得师。监生尤樾母病,例不得归省,昼夜泣。懋遣之归,曰:“吾宁以违制获罪。”(《章懋传》。 )
嘉靖中,祭酒姜宝请罢纳粟例,复积分法。又请令公侯伯子弟及举人尽入监肄业。诏皆从之。(《姜士昌传》。 )
故事:祭酒每视事,则二生共举一牌诣前,大书“整齐严肃”四字。盖高皇帝所制,以警师儒者。祭酒李廷机见之惕然,故其立教,一以严为主。(《李廷机传》。 )
司业:一人,正五品。吴元年置,以刘承直为之。洪武十四年,徽前吏部尚书刘崧为司业。(《刘崧传》。 )二十六年,升滑县训导宋复祖为司业。(《大政记》。 )
司业王嘉会、龚(时有左右两司业 )。敷与祭酒宋讷严立楷范。三人春秋高,须鬓皓如,旦夕端坐。诸生云集阶下,肃然望而畏之。以是士类率教,多所造就。(《续通典》。 )
宣德九年,省司业。弘治十五年,复设。(《职官志》。 )
文彬按:正统中,司业赵琬,(《李时勉传》。 )成化中,司业张业,(《邢让传》。 )又耿裕,成化中为司业,(《本传》。 )皆在宣德後,弘治前。《职官志》云:“宣德九年省司业,弘治十五年复设。”疑有误。
成化十年,司业耿裕以勋戚子弟肄业监中当先束身体法,乃采辑古诸侯贵戚言行可师者,人授一编。帝闻而称善。(《耿裕传》。 )
监丞:一人,正八品。洪武十五年置,掌绳愆厅之事,以参领监务,坚明其约束。诸师生有过及廪膳不洁并纠惩之,而书之於《集愆册》。(《职官志》。 )
张显为国子学正,秩满升监丞。莅事公勤,六馆皆敬重之。乃条陈百务,成法益备。时北监初建,唯司业贝泰署印,教尼不行。朝议以显素谙典章,乃奏改北。诏报可。遂兼程以往,经理学舍,劝惩淑慝,百废毕兴,辅泰所不逮。(王圻《通考》。 )
建文中,升监丞为堂上官。成祖复旧制。
博士:正七品,太祖乙巳置。後定为五经博士五人,掌分经教授而时其考课。改为从八品。洪武二年四月己巳,命博士孔克仁授诸子经。(《大训记》。 )
六年,赵ㄈ除园子博士。帝尝御奉天殿召ㄈ及钱宰、贝琼等曰:“汝等一以孔子所定《经》、《传》为教,慎勿杂苏秦、张仪纵横之言。”诸臣顿首受命。ㄈ因请颁《正定十三经》於天下,屏《战国策》及《阴阳谶卜》诸书,勿列学宫。(《赵ㄈ传》。 )
宣德五年九月甲寅,升北京国子监博士汪奉、许子谟为翰林院检讨。以後国子官满三考者,升秩翰林,仍理监事。(《大政记》。 )
嘉靖中,李默掌南京国子监事。博士等官得与科道选,自默发之。(《李默传》。 )
助教,(十六人,从八品。 )学正,(十人,正九品。 )学录,(七人,从九品。 )掌六堂之训诲。士子肄业本堂,则为讲说经义文字,导约之以规矩。(《职官志》。 )
洪武时,张美和、聂铉、贝琼等皆名儒,先後为博士、助敌、学录。以故,诸生多所成就。(《宋讷传》。 )
林大猷举乡荐,迁学录,勤於启迪。执经从游者无虑数百,轮翻听讲。又约日通集大学诸生听讲,谓之“普讲”。进监丞,满九载,升检讨,仍管监丞事。(《续通典》。 )
李成梁孙,以都督就婚魏国公徐宏基家,骑过文庙门,学录李维极执而扶之。李氏苍头数十人蹋邸门。宏基亦至。南京祭酒郭正域曰:“今天子尚皮弁拜先圣,人臣乃走马庙门外乎?且公侯子弟入学习礼,亦国子生耳。学录扶都督也。”令交相谢而罢。(《郭正域传》。 )
◎杂录
洪武六年正月庚申,礼部奏增国子生。上曰:“须先择国子学官。师得其人,则敦养有效。非其人,增广徒多何益?今祭酒乏人,卿等宜询求才德兼备者以名闻。”(《大训记》。 )
初,国学主祭遣祭酒。後遣翰林院官。然祭酒初到,必遗一祭。洪武十七年,敕每月朔望,祭酒以下行释菜礼。(《礼志》。 )
永乐二年四月己亥,礼科言:“园子监祭酒徐旭书奏不谨,当降。”上问吏部尚书蹇义:“旭为人何如?”义对曰:“有文学持守,而於人寡合。”上曰:“持守之人,固当寡合。况兼有文学,宜置之近侍。”辽命为翰林院修撰。(《大训记》。 )
仁宗初,谕吏部曰:“此国子生务实学者少,皆由师范失职所致。缘引选国子监官,率循资升授,不闻举有道老成之士,如太学何?自今其慎选以充。”(《明政统宗》。 )
明初,祭酒、司业择有学行者任之。後皆由翰林院官迁转。(《职官志》。 )
成化七年二月,祭酒、司业缺。尚书姚夔言:“国子,养贤之地,风化所关。祖宗朝,如宋讷、刘崧及胡俨、陈敬宗、李时勉俱师范可尊。近年人不以此官为重,居是官者亦不知所以自重。以致监规废弛,放肆无忌。乞命礼部申饬监规,并慎简祭酒、司业,俾新新风化。庶於治道有赖。”於是举李绍为祭酒,耿裕为司业。从之。(《昭代典则》。 )
孝宗践阼,将建棕棚於万岁山。有大学生虎臣上疏切谏。祭酒费り惧祸及,锒铛系臣堂树下。俄官校宣臣至左顺门,传旨慰谕曰:“若言是。棕棚已毁矣。”り大惭。臣遂名闻都下。(《高瑶传》。 )
崇祯二年正月,帝临雍。祭酒孔贞运进讲《书经》。唐贞观时,祭酒孔颖达讲《孝经》,有《释奠颂》。孔氏子孙以国师进讲,至贞运乃再见。帝以圣裔故,从优赐一品服。(《张至发传》。 )
卷三十八 职官十
◎太常寺(元太常礼仪院。 )
吴元年七月辛丑,置太常司,设卿一人正三品,少卿二人正四品,寺丞二人正五品,博士正七品。洪武三十年,改司为寺。建文中,增设赞礼郎二人,太祝一人,各祠祭署俱有更革。成祖初,复旧。(《职官志》。 )
洪武初,张羽举贤良,廷对称旨,擢太常司丞。(《高启传》。 )
凡祭祀日期,钦天监选择,太常寺豫於十二月朔至奉天殿具奏。洪武七年,命太常卿议祭祀日期,书之於版,依时以祭。著为式。(《礼志》。 )
二十五年八月,上召太常司卿许升问祭祀礼仪,升不能对。典簿刘仲实从旁代奏甚详。上曰:“国莫重於祭祀。职太常者,昏惰如此,何以祀神?”遂降升为刑部主事,而以仲实代之。(《梦余录》。 )
太常寺卿在南京者多由科目。北寺,自永乐间,用乐舞生累资升至寺卿。甚或加礼部侍郎、尚书掌寺。後多沿袭。(《职官志》。 )
永乐中,魏骥用师逵荐,迁太常博士。帝谓曰:“刘履节为御史九年,高皇帝方授是官,不轻予人也。”(《魏骥传》。 )
宣德二年三月乙卯,太常寺奏:“供祭少北羊,请买之平阳府。”上曰:“事种之物,买之民间,若有一毫损民,民心不悦,虽以奉祭,神岂歆享?天之视听在民,尔等当体此意信。”(《大训记》。 )
正统八年,侍讲刘球疏言:“今之太常,即古之秩宗。必得清慎习礼之臣,然後可交神明。今卿贰皆缺,宜选择儒臣,使领其职。”於是令吏部推举。修撰董麟乞改官太常,奉享祀事。(《刘球传》。 )
成化十五年,方士李孜省以符得幸,中旨授太常寺丞。御史杨守随言:“祖宗官人之制,必考素行。是以奸邪衰止,流品不淆。李孜省故犯赃之吏。其资格,则刀笔也。其情罪,则胥靡也。太常职司祭祀,厥选尤重。奈何用此赃秽罪人,以渎事天地宗庙?”给事中李俊亦以为书。乃改上林监副。(《三编》。 )
十七年十月,以道士邓常恩为太常寺卿。(同上。 )
弘治十七年七月,给事中王洧奏:“太常寺缺少卿,请简用儒臣。”不报。(《大政记》。 )
嘉靖九年,召行太仆寺丞张鹗至京,授太常寺丞,令诣太和殿较定乐舞。鹗更定庙享乐音,寻谱定《帝社稷乐歌》以进。诏嘉其勤,晋为少卿。(《乐志》。 )
是年,四郊工成。帝谕太常寺曰:“大祀分献官豫定,方可习仪。”(《礼志》。 )
十七年,辽州同知李文察进所著乐书四种。乃授太常典簿,以奖劝之。(《乐志》。 )
隆庆元年,议准太常寺别途出身者,官至少卿而止。又议太常少卿须於科甲出身者选用。道流不得冒滥。(《会典》。 )协律郎:吴元年置。二员,正八品。嘉靖中,增至五员。
元末,有冷谦者,知音善鼓瑟,以黄冠隐吴山。召为协律郎,令协乐章声谱,俾乐生习之。乃考正四庙雅乐。命谦较定音律,及编钟、编磬,遂定乐舞之制。(《乐志》。 )
世宗方营观德殿,令协律郎崔元初习乐舞生於大内,太常卿汪举劾之,帝遂令太常官一人同入内教习。礼部侍郎朱希周上言:“太常乐舞有定数,不当更设。”帝不从。举复争,帝责其妄议。(《朱希同传》。 )
隆庆三年,罢协律等官四十八员。万历十六年,复设。又设司乐二十人,考协雅乐。凡祭,先期演乐太和殿。(《通典》。 )○提督四夷馆(元会同馆。 )
永乐五年二月甲子,设四夷馆:蒙古、女直、西番、西天、回回、百夷、高昌、缅甸凡八馆,隶翰林院。弘治七年,增设太常寺卿、少卿各一员为提督,遂改隶太常。嘉靖中,裁卿,止少卿一员,用本寺衔名,不治寺事。(《续通典》。 )
正统六年,增八百馆。万历七年,增暹罗馆。(同上。 )
译字生:永乐五年,置译字生通事通译语言文字。命礼部选国子生蒋礼等三十八人,习译书。遇开科,令就试,仍译所作文字。合格,准出身。登第後,仍官馆中,习译书,如许道中是也。景泰初,吴顺以民人充译字,始援此例中乡试。及登第,又以与修《寰宇通志》成,从庶吉士出授御史。
天顺中,礼部侍郎邹干奏,永乐间,翰林院译写番字,俱於国子监选取监生习用。近年以来,官员、军民、匠作、厨役子弟,投托教师,私自习学,滥求进用。现番字文书多关边务,敬习既滥,不免透漏夷情。乞饬翰林院,今後各馆有缺,仍照永乐间例,选取年幼俊秀监生,送馆习学。其敬师不许擅留各家子弟私习,及徇私保举。(《春明梦余录》。 )
◎光禄寺(元光录寺,隶宣徽院。 )
吴元年九月辛卯,置宣徽院。设院使,以阮崇礼为之。洪武元年十二月壬申,改为光禄寺。设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正五品。八年正月,改寺为司,以寺丞为司丞。置所属:大官、珍羞、良酝、掌醢四署。三十年正月己卯,复改为光禄寺。(《职官志》,《梦余录》。 )
永乐十一年十二月癸酉,以朝鲜李茂昌为光禄少卿。(《大政记》。 )
宣德五年二月已卯,行在光禄寺厨士告言光禄窃减外夷供给之弊。上命行在刑部侍郎施礼执而罪之。因顾侍臣曰:“毋谓饮食细故,不干大体。华元杀羊享士,羊斟不与,遂致丧师。句践投醪于江,与众共饮,遂成伯业。以此而论,所系匪轻。”(《大训记》。 )
七年正月,减南京光禄寺堂上官。九年二月,始遗御史巡视光禄。
英宗初,减光禄料米粟九万余石。又减光禄寺膳夫四千七百余人。又诏光禄寺厨役悉取给外府,并取回捕鱼官。(已上《大政记》。 )
正统六年,载四署亢员。先是,光碌卿奈亭以供应事繁,奏增各署官。至是,复奏裁之。(《职官志》。 )
英庙在南城,一日饥甚,索酒食。光禄官弗与。浚县人张泽以吏办事光禄寺,曰:“晋怀、愍,宋徽、钦,天所弃也。上北狩而返,天有意乎?若复立而诛无礼,光禄其首矣。”乃潜以酒食进。英庙识之。後复位,光禄官皆得罪;即日拜泽为光禄卿。(《浚县志》。 )
成化初,礼部侍郎蔚能管光禄卿事。每宴会,躬自检视,必求丰洁。在光禄三十年,未尝持一徽还家。尝率其僚,请清查入内供应器皿。有旨逮问。能谓众曰:“上怒不可测。某老矣,请独任之,不以累诸公。”遂降调官南京。(《梦余录》。 )
十六年三月戊午,以岁歉,减光禄寺供用物。(《本纪》。 )
弘治五年五月,巡视光禄御史彭程言:“臣适见光禄造皇坛器。皇坛者,先帝修斋行法之所。陛下即位,此类废斥殆尽,何复有皇坛烦制器?光禄金钱,悉民膏血,用得其当,犹恐病民,况投之无用地。顷李孜省、继晓辈倡邪说,而先帝笃信之者,意在远希福寿也。今二人巳伏重辟,则祸患之来,二人尚不能自免,岂能福寿他人?倘陛下果有此举,宜遏之将萌;如无,请治所司逢迎罪。”帝得奏,以为暴扬先帝过,大怒,立下锦衣卫狱。帝初无皇坛造器之命,特光禄姑为备。给事中丛兰亦巡觎光禄,继上疏论。帝宥兰,夺光禄寺卿胡恭等俸,付程刑部定罪。(《彭程传》。 )
初,成化时,光碌增坐家长随八十余人,传添汤饭中官百五十余员。天下常贡不足於用,乃责买於京师铺户。价直不时给,市并负累。弘治十四年,兵部尚书刘大夏因天变言之。乃裁减中官,岁省银八十余万。(《通纪》。 )
弘治十五年九月庚午,光禄寺卿王珩列上内外官役酒饭及所畜禽兽料食之数。戊子,命乾明门虎、南海子猫、西华门鹰犬、御马监山猴、西安门大鸽放减有差,存者减其食料。(《通纪》。 )
十七年二月甲寅,诏减光禄寺供奉。(《三编》。 )
正德元年,户部集议:“国用不足,韩文等所言亢食亢费,宜令光禄寺查看每年所徵厨料,及内外近侍官员每日所费酒馔。有不急之用,悉从减省。”於是该寺会计,膳羞供应视弘治元年日增一倍。礼部请复旧规。诏从之。
郑宗仁以太仆卿调光禄卿。凡供应俱照弘治初年例,日省百金。
寺额,岁定银二十四万。先时止用十二万余。至正德时,用至三十六万,犹称不足。嘉靖中,厨役用四千一百名。(已上《梦余录》。 )
嘉靖三十一年,马从谦为光禄少卿。提督中官杜泰乾没岁钜万,为从谦奏发。泰因诬从谦诽谤,帝怒,命廷杖八十,竟死杖下。久之,光禄寺灾。帝曰:“此马从谦余孽所致耳。”(《杨允绳傅》 )。
三十四年,给事中杨允绳巡视光禄。光禄丞胡膏伪培物直,允绳与同事御史张巽言劾之,下法司按验。膏窘,言:“玄典隆重,所用品物,不敢徒取充数、允绳憎臣简别太精,斥言‘醮斋之用,取具可耳,何必精择?’其欺谤元修如此。”帝大怒,下允绳及膏诏狱。(同上。 )
隆庆初,诏罢宝坻等处采取鱼鲜。自今荐新上供,俱令光禄寺备办,毋得奏遣内臣 著为令。(《梦余录》。 )
穆宗在裕邸时,尝贪驴肠而甘。及即位,间以问左右。左右请诏光禄常供。上曰:“若尔,则光禄必日杀一驴以充内膳,吾不忍也。”岁时行幸,光禄供膳,必先期以请。上尝裁取最约者。岁省光禄费以钜万计。(《昭代典则》。 )
杨熔奏:“以举人出身知县、教官廉能素著者入补光禄寺署正,而间以例贡参之,优其超擢;或径於听选举人中除补。”从之。(《续通典》。 )
万历二年,光禄寺积米二十七万石,仓廒满盈。奏於东安门外置房一所,改为外仓。(《梦余录》。 )
王汝训为光禄卿。汝训先为少卿,寺中岁费二十万。至是,滥增四万有奇。汝训据《会典》请尽裁内府亢食。不许。(《王汝训传》。 )
光禄之设,上自玉食、庆典、祀典,下至各官供具、四夷宴赏,小至禁卫监局廪饩,皆於此出。先是,法度严明,宫中府中俱尚俭约。万历初年,本色有止甩三万余石,折色有止甩七八万两者。故本色常积数十万石,折色亦常积至一百余万两。後续添之项,浮於常例数倍;又有供养之增,好事之增,吉凶诸典之增。数行墨字,无例无印,顿费数千百两,而无敢出一言。按今本色六万六千余石,折色二十四万二千余两。用之皇上者不及十之一,用之额定正项者不及十之二三,而民膏民脂尽为旁窦所有,可不思一变计哉?(《世法录》。 )
太仆寺(仍元官。 )
洪武四年闰三月甲寅,置群牧监於达勒达锡里营所。(旧作答答失里营。 )六年二月辛巳,更置牧监於滁州,改为太仆寺,以监令唐元亨为卿,监丞孙瑛为少卿。(《昭代典则》。 )
三十年,朱守仁拜太仆卿,首请立牧马草场於江北、滁州诸处,所辖十四监九十八群。马大蕃息。马政之修,自守仁始。(《单安仁传》。 )永乐元年,改北平行太仆寺为北京行太仆寺。十八年,定都北京,遂以行太仆寺为太仆寺。
宣德四年十二月,太仆寺请遣官阅孳生马。上谕之曰:“马蕃於民间,必宽民力而後可责其成效。国家立法固有定规,其孳生不及数者,亦屡下令免偿,未尝以马伤民。尔等当率旧典,以示劝惩。民有贫难者,宜宽恤之。”(《大训记》。 )
金弼为太仆少卿,慨然以马政修为己任。屡奉命督理亏耗,自卫使郡守而下悉听决,无不畏法。有顺圣川者,水草甘肥,永乐中尝牧马蕃息。天顺初,命弼往视。筑二城,用养天闲之马,增二驿於中道,以便往来。诏嘉纳之。(《通典》。 )
天顺元年,太仆寺卿程信按故事理营卫马。三营大将石亨、孙镗、曹钦诉太仆苛急,请马隶兵部。信言:“高皇帝谕:‘马数勿舍人知。’今隶兵部,马登耗臣等不得闻,脱有警,马不给,谁任其咎?”上是其言,令如旧行。(《世法录》。 )
吕{常心}为南京太仆寺少卿。故事:太仆马数,不合他官知。以是文籍磨灭,登耗无稽。{常心}曰:“他官不与闻,是也。当职者可贸贸耶?”议请三年一校勘,著为例。(《吕原传》。 )
成化四年,始建太仆寺常盈库,贮备用马价。
初,边臣请马,太仆寺以见马给之。自改徵银,马日少而请者相继。给价十万,买马万匹。边臣不能市良马,马多死。太仆诸以为言,请仍给马。又指陈各边盗卖私借之弊。语虽切,不能从。(已上《兵志》。 )
弘治中,张谦升南京太仆寺卿,以正率下,汰除积弊,禁革贪污,省费甚钜。寻奏马政便民四事,多见施行。(《续通典》。 )
正德元年,太仆寺卿诸言:“本寺马匹,本备京营之用,不为各边之费。缘各边有行太仆寺、苑马寺,所蓄马匹,足备征调。其後马政废弛,一遇警急,奏请纷然。查宣府、大同给银买补不足其数。边方官军因见京师银马易求,不甚爱惜。及至倒毙,不行赔偿。甚或侵欺买马银两,如都督汪鉴追赃罢官。弊难尽言。请差兵部郎中同本寺少卿往各边查勘。”下部知之。
孙绪为太仆卿。时大司马王德华交结钱宁,移文太仆,语多不逊。绪以书数之,德华引咎。又淮安、凤阳诺郡饥馑,马供小弱。绪察其故,即与交兑,省费至千万缗。民赖之不破产者千余家。
明时,马政之弊,南畿苦赋,北畿苦养马。嘉靖中,田濡为太仆寺卿,奏请以额马赋十之三,其七以金代而输之北寺。即有军兴,以便宜召买,使两几畿力有所苏息。上嘉其议,行之。後二十余年,山东河南相踵以请。数省民不困,而ぁ寺有余藏,常输以给边,皆濡之力也。
嘉靖六年,太仆寺卿黄懋官奏:“太仆职掌马政,每岁派徵备用本折,付收场租余地马价,俱兵部题请,备扎到寺。至於调兑以应京边之需,放给以济各边之用,亦以部扎施行。议派多寡之数,出入赢缩之权,太仆不得与焉。今马调兑日繁,而寄养见在无几;动支日费,而库贮存积不多。若不区昼撑节,则将来之兑支未已,防秋之豫备何措?库贮银,先年常有二一百万。兹简核库籍,自本年二月起至今年三月止,陆续给发借支外,所贮仅有二十八万除两。夫边臣请马不足而益之以银,别部事务不干而名之以借。寺库有限之银,应各项无穷之用,虽有神输之术,当有时而竭也。夫在太仆寺为典守之官,在兵部为主持之地。使主持者无以裕其源而节其流,则典守者之分,不过因人成事而已。伏乞皇上特敕兵部,从长议处,复备用岁派之额,严京边倒失之罪,禁别项借支之需,以纾急缺。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