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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正史

元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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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率而一;所得,以加黄道积度,为二十八宿黄道积度;以前宿黄道积度减之,为其宿黄道度及分。(其秒就近为分。)

黄道宿度

角十二八十七 亢九五十六 氐十六四十 房五四十八

心六二十七 尾十七九十五 箕九五十九

右东方七宿,七十八度一十二分。

斗二十三四十七 牛六九十 女十一十二 虚九分空太

危十五九十五 室十八三十二 壁九三十四

右北方七宿,九十四度一十分太。

奎十七八十七 娄十二三十六 胃十五八十一 昴十一0八

毕十六五十 觜初零五 参十二十八

右西方七宿,八十三度九十五分。

井三十一0三 鬼二一十一 柳十三 星六三十一

张十七七十九 翼二十零九 轸十八七十五

右南方七宿,一百九度八分。

右黄道宿度,依今历所测赤道准冬至岁差所在算定,以凭推步。若上下考验,据岁差每移一度,依术推变,各得当时宿度。

推冬至加时黄道日度

置天正冬至加时赤道日度,以其赤道积度减之,余以黄道率乘之,如赤道率而一;所得,以加黄道积度,即所求年天正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及分秒。

求四正加时黄道日度

置所求年冬至日躔黄赤道差,与次年黄赤道差相减,余四而一,所得,加象限,为四正定象度。置冬至加时黄道日度,以四正定象度累加之,满黄道宿次,去之,各得四正定气加时黄道度及分。

求四正晨前夜半日度

置四正恒气日及分秒,(冬夏二至,盈缩之端,以恒为定。)以盈缩差命为日分,盈减缩加之,即为四正定气日及分。置日下分,以其日行度乘之,如日周而一;所得,以减四正加时黄道日度,各得四正定气晨前夜半日度及分秒。

求四正后每日晨前夜半黄道日度

以四正定气日距后正定气日为相距日,以四正定气晨前夜半日度距后正定气晨前夜半日度为相距度,累计相距日之行定度,与相距度相减;余如相距日而一,为日差;(相距度多为加,相距度少为减。)以加减四正每日行度率,为每日行定度;累加四正晨前夜半黄道日度,满宿次,去之,为每日晨前夜半黄道日度及分秒。

求每日午中黄道日度

置其日行定度,半之,以加其日晨前夜半黄道日度,得午中黄道日度及分秒。

求每日午中黄道积度

以二至加时黄道日度距所求日午中黄道日度,为二至后黄道积度及分秒。

求每日午中赤道日度

置所求日午中黄道积度,满象限,去之,余为分后;内减黄道积度,以赤道率乘之,如黄道率而一;所得,以加赤道积度及所去象限,为所求赤道积度及分秒;以二至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即每日午中赤道日度及分秒。

黄道十二次宿度

危,十二度六十四分九十一秒。 入娵訾之次,辰在亥。

奎,一度七十三分六十三秒。 入降娄之次,辰在戌。

胃,三度七十四分五十六秒。 入大梁之次,辰在酉。

毕,六度八十八分五秒。 入实沈之次,辰在申。

井,八度三十四分九十四秒。 入鹑首之次,辰在未。

柳,三度八十六分八十秒。 入鹑火之次,辰在午。

张,十五度二十六分六秒。 入鹑尾之次,辰在巳。

轸,十度七分九十七秒。 入寿星之次,辰在辰。

氐,一度一十四分五十二秒。 入大火之次,辰在卯。

尾,三度一分一十五秒。 入析木之次,辰在寅。

斗,三度七十六分八十五秒。 入星纪之次,辰在丑。

女,二度六分三十八秒。 入玄枵之次,辰在子。

求入十二次时刻

各置入次宿度及分秒,以其日晨前夜半日度减之,余以日周乘之,为实;以其日行定度为法;实如法而一,所得,依发敛加时求之,即入次时刻。

步月离第四

转终分,二十七万五千五百四十六分。

转终,二十七日五千五百四十六分。

转中,十三日七千七百七十三分。

初限,八十四。

中限,一百六十八。

周限,三百三十六。

月平行,十三度三十六分八十七秒半。

转差,一日九千七百五十九分九十三秒。

弦策,七日三千八百二十六分四十八秒少。

上弦,九十一度三十一分四十三秒太。

望,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八十七秒半。

下弦,二百七十三度九十四分三十一秒少。

转应,一十三万一千九百四分。

推天正经朔入转

置中积,加转应,减闰余,满转终分,去之,不尽,以日周约之为日,不满为分,即天正经朔入转日及分。(上考者,中积内加所求闰余,减转应,满转终,去之,不尽,以减转终,余同上。)

求弦望及次朔入转

置天正经朔入转日及分,以弦策累加之,满转终,去之,即弦望及次朔入转日及分秒。如径求次朔,以转差加之。

求经朔弦望入迟疾历

各视入转日及分秒,在转中已下,为疾历;已上,减去转中,为迟历。

迟疾转定及积度

(表略)

求迟疾差

置迟疾历日及分,以十二限二十分乘之,在初限已下为初限,已上覆减中限,余为末限。置立差三百二十五,以初末限乘之,加平差二万八千一百,又以初末限乘之,用减定差一千一百一十一万,余再以初末限乘之,满亿为度,不满退除为分秒,即迟疾差。

又术:置迟疾历日及分,以迟疾历日率减之,余以其下损益分乘之,如八百二十而一,益加损减其下迟疾度,亦为所求迟疾差。

求朔弦望定日

以经朔弦望盈缩差与迟疾差,同名相从,异名相消,(盈迟缩疾为同名,盈疾缩迟为异名。)以八百二十乘之,以所入迟疾限下行度除之,即为加减差,(盈迟为加,缩疾为减。)以加减经朔弦望日及分,即定朔弦望日及分。若定弦望分在日出分已下者,退一日,其日命甲子算外,各得定朔弦望日辰。定朔干名与后朔干同者,其月大;不同者,其月小;内无中气者,为闰月。

推定朔弦望加时日月宿度

置经朔弦望入盈缩历日及分,以加减差加减之,为定朔弦望入历,在盈,便为中积,在缩,加半岁周,为中积;命日为度,以盈缩差盈加缩减之,为加时定积度;以冬至加时日躔黄道宿度加而命之,各得定朔弦望加时日度。

凡合朔加时,日月同度,便为定朔加时月度,其弦望各以弦望度加定积,为定弦望月行定积度,依上加而命之,各得定弦望加时黄道月度。

推定朔弦望加时赤道月度

各置定朔弦望加时黄道月行定积度,满象限,去之,以其黄道积度减之,余以赤道率乘之,如黄道率而一,用加其下赤道积度及所去象限,各为赤道加时定积度;以冬至加时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各为定朔弦望加时赤道月度及分秒。(象限已下及半周,去之,为至后;满象限及三象,去之,为分后。)

推朔后平交入转迟疾历

置交终日及分,内减经朔入交日及分,为朔后平交日;以加经朔入转,为朔后平交入转;在转中已下,为疾历;已上,去之,为迟历。

求正交日辰

置经朔,加朔后平交日,以迟疾历依前求到迟疾差,迟加疾减之,为正交日及分,其日命甲子算外,即正交日辰。

推正交加时黄道月度

置朔后平交日,以月平行度乘之,为距后度;以加经朔中积,为冬至距正交定积度;以冬至日躔黄道宿度加而命之,为正交加时月离黄道宿度及分秒。

求正交在二至后初末限

置冬至距正交积度及分,在半岁周已下,为冬至后;已上,去之,为夏至后。其二至后,在象限已下,为初限,已上,减去半岁周,为末限。

求定差距差定限度

置初末限度,以十四度六十六分乘之,如象限而一,为定差;反减十四度六十六分,余为距差。以二十四乘定差,如十四度六十六分而一;所得,交在冬至后名减,夏至后名加,皆加减九十八度,为定限度及分秒。

求四正赤道宿度

置冬至加时赤道度,命为冬至正度;以象限累加之,各得春分、夏至、秋分正积度;各命赤道宿次去之,为四正赤道宿度及分秒。

求月离赤道正交宿度

以距差加减春秋二正赤道宿度,为月离赤道正交宿度及分秒。冬至后,初限加,末限减,视春正;夏至后,初限减,末限加,视秋正。

求正交后赤道积度入初末限

各置春秋二正赤道所当宿全度及分,以月离赤道正交宿度及分减之,余为正交后积度;以赤道宿次累加之,满象限去之,为半交后;又去之,为中交后;再去之,为半交后;视各交积度在半象已下,为初限;已上,用减象限,余为末限。

求月离赤道正交后半交白道)旧名九道出入赤道内外度及定差

置各交定差度及分,以二十五乘之,如六十一而一;所得,视月离黄道正交在冬至后宿度为减,夏至后宿度为加,皆加减二十三度九十分,为月离赤道后半交白道出入赤道内外度及分;以周天六之一,六十度八十七分六十二秒半,除之,为定差。)月离赤道正交后为外,中交后为内。

求月离出入赤道内外白道去极度

置每日月离赤道交后初末限,用减象限,余为白道积;用其积度减之,余以其差率乘之;所得,百约之,以加其下积差,为每日积差;用减周天六之一,余以定差乘之,为每日月离赤道内外度;内减外加象限,为每日月离白道去极度及分秒。

求每交月离白道积度及宿次

置定限度,与初末限相减相乘,退位为分,为定差;正(交、中交后为加,半交后为减。)以差加减正交后赤道积度,为月离白道定积度;以前宿白道定积度减之,各得月离白道宿次及分。

推定朔弦望加时月离白道宿度

各以月离赤道正交宿度距所求定朔弦望加时月离赤道宿度,为正交后积度;满象限,去之,为半交后;又去之,为中交后;再去之,为半交后;视交后积度在半象已下,为初限;已上,用减象限,为末限;以初末限与定限度相减相乘,退位为分,分满百为度,为定差;)正交中交后为加,半交后为减。以差加减月离赤道正交后积度,为定积度,以正交宿度加之,以其所当月离白道宿次去之,各得定朔弦望加时月离白道宿度及分秒。

求定朔弦望加时及夜半晨昏入转

置经朔弦望入转日及分,以定朔弦望加减差加减之,为定朔弦望加时入转;以定朔弦望日下分减之,为夜半入转;以晨分加之,为晨转;昏分加之,为昏转。

求夜半月度

置定朔弦望日下分,以其入转日转定度乘之,万约为加时转度,以减加时定积度,余为夜半定积度;依前加而命之,各得夜半月离宿度及分秒。

求晨昏月度

置其日晨昏分,以夜半入转日转定度乘之,万约为晨昏转度;各加夜半定积度,为晨昏定积度;加命如前,各得晨昏月离宿度及分秒。

求每日晨昏月离白道宿次

累计相距日数转定度,为转积度;与定朔弦望晨昏宿次前后相距度相减,余以相距日数除之,为日差;)距度多为加,距度少为减。以加减每日转定度,为行定度;以累加定朔弦望晨昏月度,加命如前,即每日晨昏月离白道宿次。朔后用晨,望后用昏,朔望晨昏俱用。

卷五十五 志第七

◎历四

○授时历经下

步中星第五

大都北极,出地四十度太强。

冬至,去极一百一十五度二十一分七十三秒。

夏至,去极六十七度四十一分一十三秒。

冬至昼,夏至夜,三千八百一十五分九十二秒。

夏至昼,冬至夜,六千一百八十四分八秒。

昏明,二百五十分。

黄道出入赤道内外去极度及半昼夜分

(表略)

求每日黄道出入赤道内外去极度

置所求日晨前夜半黄道积度,满半岁周,去之,在象限已下,为初限;已上,复减半岁周,余为入末限;满积度,去之,余以其段内外差乘之,百约之,所得,用减内外度,为出入赤道内外度;内减外加象限,即所求去极度及分秒。

求每日半昼夜及日出入晨昏分

置所求入初末限,满积度,去之,余以昼夜差乘之,百约之,所得,加减其段半昼夜分,为所求日半昼夜分;)前多后少为减,前少后多为加。以半夜分便为日出分,用减日周,余为日入分;以昏明分减日出分,余为晨分;加日入分,为昏分。

求昼夜刻及日出入辰刻

置半夜分,倍之,百约,为夜刻;以减百刻,余为昼刻;以日出入分依发敛求之,即得所求辰刻。

求更点率

置晨分,倍之,五约,为更率;又五约更率,为点率。

求更点所在辰刻

置所求更点数,以更点率乘之,加其日昏分,依发敛求之,即得所求辰刻。

求距中度及更差度

置半日周,以其日晨分减之,余为距中分;以三百六十六度二十五分七十五秒乘之,如日周而一,所得,为距中度;用减一百八十三度一十二分八十七秒半,倍之,五除,为更差度及分。

求昏明五更中星

置距中度,以其日午中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即昏中星所临宿次,命为初更中星;以更差度累加之,满赤道宿次去之,为逐更及晓中星宿度及分秒。其九服所在昼夜刻分及中星诸率,并准随处北极出地度数推之。(已上诸率,与晷漏所推自相符契。)

求九服所在漏刻

各于所在以仪测验,或下水漏,以定其处冬至或夏至夜刻,与五十刻相减,余为至差刻。置所求日黄道,去赤道内外度及分,以至差刻乘之,进一位,如二百三十九而一,所得内减外加五十刻,即所求夜刻;以减百刻,余为昼刻。(其日出入辰刻及更点等率,依术求之。)

步交会第六

交终分,二十七万二千一百二十二分二十四秒。

交终,二十七日二千一百二十二分二十四秒。

交中,十三日六千六十一分一十二秒。

交差,二日三千一百八十三分六十九秒。

交望,十四日七千六百五十二分九十六秒半。

交应,二十六万一百八十七分八十六秒。

交终,三百六十三度七十九分三十四秒。

交中,一百八十一度八十九分六十七秒。

正交,三百五十七度六十四分。

中交,一百八十八度五分。

日食阳历限,六度。 定法,六十。

阴历限,八度。 定法,八十。

月食限,十三度五分。 定法,八十七。

推天正经朔入交

置中积,加交应,减闰余,满交终分,去之;不尽,以日周约之为日,不满为分秒,即天正经朔入交泛日及分秒。)上考者,中积内加所求闰余,减交应,满交终去之,不尽,以减交终,余如上。

求次朔望入交

置天正经朔入交泛日及分秒,以交望累加之,满交终日,去之,即为次朔望入交泛日及分秒。

求定朔望及每日夜半入交

各置入交泛日及分秒,减去经朔望小余,即为定朔望夜半入交。若定日有增损者,亦如之。否则因经为定,大月加二日,小月加一日,余皆加七千八百七十七分七十六秒,即次朔夜半入交;累加一日,满交终日,去之,即每日夜半入交泛日及分秒。

求定朔望加时入交

置经朔望入交泛日及分秒,以定朔望加减差加减之,即定朔望加时入交日及分秒。

求交常交定度

置经朔望入交泛日及分秒,以月平行度乘之,为交常度;以盈缩差盈加缩减之,为交定度。

求日月食甚定分

日食:视定朔分在半日周已下,去减半周,为中前;已上,减去半周,为中后;与半周相减、相乘,退二位,如九十六而一,为时差;中前以减,中后以加,皆加减定朔分,为食甚定分;以中前后分各加时差,为距午定分。

月食:视定望分在日周四分之一已下,为卯前;已上,覆减半周,为卯后;在四分之三已下,减去半周,为酉前;已上,覆减日周,为酉后。以卯酉前后分自乘,退二位,如四百七十八而一,为时差;子前以减,子后以加,皆加减定望分,为食甚定分;各依发敛求之,即食甚辰刻。

求日月食甚入盈缩历及日行定度

置经朔望入盈缩历日及分,以食甚日及定分加之,以经朔望日及分减之,即为食甚入盈缩历;依日躔术求盈缩差,盈加缩减之,为食甚入盈缩历定度。

求南北差

视日食甚入盈缩历定度,在象限已下,为初限;已上,用减半岁周,为末限;以初末限度自相乘,如一千八百七十而一,为度,不满,退除为分秒;用减四度四十六分,余为南北泛差;以距午定分乘之,以半昼分除之,所得,以减泛差,为定差。泛差不及减者,反减之为定差,应加者减之,应减者加之。在盈初缩末者,交前阴历减,阳历加,交后阴历加,阳历减;在缩初盈末者,交前阴历加,阳历减,交后阴历减,阳历加。

求东西差

视日食甚入盈缩历定度,与半岁周相减相乘,如一千八百七十而一,为度,不满,退除为分秒,为东西泛差;以距午定分乘之,以日周四分之一除之,为定差。若在泛差已上者,倍泛差减之,余为定差,依其加减。在盈中前者,交前阴历减,阳历加;交后阴历加,阳历减;中后者,交前阴历加,阳历减;交后阴历减,阳历加。在缩中前者,交前阴历加,阳历减;交后阴历减,阳历加;中后者,交前阴历减,阳历加;交后阴历加,阳历减。

求日食正交中交限度

置正交、中交度,以南北东西差加减之,为正交、中交限度及分秒。

求日食入阴阳历去交前后度

视交定度,在中交限已下,以减中交限,为阳历交前度;已上,减去中交限,为阴历交后度;在正交限已下,以减正交限,为阴历交前度;已上,减去正交限,为阳历交后度。

求月食入阴阳历去交前后度

视交定度,在交中度已下,为阳历;已上,减去交中,为阴历。视入阴阳历,在后准十五度半已下,为交后度;前准一百六十六度三十九分六十八秒已上,覆减交中,余为交前度及分。

求日食分秒

视去交前后度,各减阴阳历食限,(不及减者不食。)余如定法而一,各为日食之分秒。

求月食分秒

视去交前后度,)不用南北东西差者。用减食限,(不及减者不食。)余如定法而一,为月食之分秒。

求日食定用及三限辰刻

置日食分秒,与二十分相减、相乘,平方开之,所得,以五千七百四十乘之,如入定限行度而一,为定用分;以减食甚定分,为初亏;加食甚定分,为复圆;依发敛求之,为日食三限辰刻。

求月食定用及三限五限辰刻

置月食分秒,与三十分相减、相乘,平方开之;所得,以五千七百四十乘之,如入定限行度而一,为定用分;以减食甚定分,为初亏;加食甚定分,为复圆;依发敛求之,即月食三限辰刻。

月食既者,以既内分与一十分相减、相乘,平方开之,所得,以五千七百四十乘之,如入定限行度而一,为既内分;用减定用分,为既外分;以定用分减食甚定分,为初亏;加既外,为食既;又加既内,为食甚;再加既内,为生光;复加既外,为复圆;依发敛求之,即月食五限辰刻。

求月食入更点

置食甚所入日晨分,倍之,五约,为更法;又五约更法,为点法。乃置初末诸分,昏分已上,减去昏分,晨分已下,加晨分,以更法除之,为更数;不满,以点法收之,为点数;其更点数,命初更初点算外,各得所入更点。

求日食所起

食在阳历,初起西南,甚于正南,复于东南;食在阴历,初起西北,甚于正北,复于东北;食八分已上,初起正西,复于正东。(此据午地而论之。)

求月食所起

食在阳历,初起东北,甚于正北,复于西北;食在阴历,初起东南,甚于正南,复于西南;食八分已上,初起正东,复于正西。(此亦据午地而论之。)

求日月出入带食所见分数

视其日日出入分,在初亏已上、食甚已下者,为带食。各以食甚分与日出入分相减,余为带食差;以乘所食之分,满定用分而一,(如月食既者,以既内分减带食差,余进一位,如既外分而一,所得,以减既分,即月带食出入所见之分;不及减者,为带食既出入。)以减所食分,即日月出入带食所见之分。(其食甚在昼,晨为渐进,昏为已退;其食甚在夜,晨为已退,昏为渐进。)

求日月食甚宿次

置日月食甚入盈缩历定度,在盈,便为定积;在缩,加半岁周,为定积。望即更加半周天度。以天正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加而命之,各得日月食甚宿次及分秒。

步五星第七

历度

三百六十五度二十五分七十五秒。

历中

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八十七秒半。

历策

一十五度二十一分九十秒六十二微半。

同部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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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齐书 补帝纪第一 补帝纪第二 补帝纪第三 帝纪第四 补帝纪第五 补帝纪第六 补帝纪第七 补帝纪第八 补列传第一 补列传第二 补列传第三 补列传第四 列传第五 补列传第六 补列传第七 列传第八 列传第九 列传第十 列传第十一 列传第十二列传第十三 列传第十四 列传第十五 列传第十六 列传第十七 补列传第十八 补列传第十九 补列传第二十 补列传第二十一 补列传第二十二补列传第二十三 补列传第二十四 补列传第二十五 补列传第二十六 补列传第二十七 补列传第二十八 补列传第二十九 补列传第三十 补列传第三十一 补列传第三十二列传第三十三 列传第三十四 列传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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