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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正史

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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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之近代,事亦有征。晋泰始元年,诏赐山阳公刘康子弟一人爵关内侯,卫公姬署、宋侯孔绍子弟一人驸马都尉。又泰始三年,太常上言博士刘嘉等议,称卫公署于大晋在三恪之数,应降称侯。臣以为零陵王位宜在陈留之上。”从之。

为御史中丞,莅职勤恪,有匪躬之称。立朝正色,F咸惮之。凡所奏劾,莫不深相诃毁,或延及祖禰,示其切直。又颇杂嘲戏,故世人以此非之。补司徒左长史,卒于东阳太守。文集传于世。

子赤松,为尚书右丞,以徐湛之党,为元凶所杀。

伯子族弟昶字茂祖,与伯子绝服,元嘉初,以文义至中书郎。昶子万秋。

万秋字元宝,亦用才学自显。昶见释慧琳,谓曰:“昨万秋对策,欲以相示。”答曰:“此不须看。若非先见而答,贫道不能为;若先见而答,贫道奴皆能为。”昶曰:“此将不伤道德耶?”答曰:“大德所以不德。”乃相对笑,竟不看焉。万秋孝武初为晋陵太守,坐于郡立华林合,置主衣、主书,下狱免。前废帝末,为御史中丞,卒官。

徐广字野人,东莞姑幕人也。父藻,都水使者。兄邈,太子前卫率。家世好学,至广尤精。百家数术,无不研览。家贫,未尝以#业为意,妻中山刘谧之女忿之,数以相让,广终不改。如此十数年,家道日弊,遂与广离。后晋孝武帝以广博学,除为秘书郎,校书秘阁,增置职僚。

隆安中,尚书令王珣举为祠部郎。李太后崩,广议服曰:“太皇太后名位既正,体同皇极,理制备尽,情礼弥申。阳秋之义,母以子贵。既称夫人,礼服从正。故成风显夫人之号,文公服三年之丧,子于父之所生,体尊义重。且礼祖不厌孙,固宜遂服无屈。而缘情立制,若嫌明文不存,则疑斯从重。谓应同于为祖母后,齐衰三年。”时从其议。

及会稽王世子元显录尚书,欲使百僚致敬,台内使广立议,由是内外并执下官礼,广常为愧恨。

义熙初,宋武帝使撰车服仪注,仍除镇军谘议参军,领记室,封乐成县五等侯。转员外散骑常侍,领着作郎。二年,尚书奏广撰成晋史。六年,迁骁骑将军。时有风雹为灾,广献言武帝,多所劝勉。又转大司农,领着作郎,迁秘书监。

初,桓玄篡位,安帝出宫,广陪列悲恸,哀动左右。及武帝受禅,恭帝逊位,广又哀感,涕泗交流。谢晦见之,谓曰:“徐公将无小过。”广收泪答曰:“身与君不同,君佐命兴王,逢千载嘉运。身世荷晋德,眷恋故主。”因更歔欷。

永初元年,诏除中散大夫。广言坟墓在晋陵丹徒,又生长京口,息道玄忝宰此邑,乞随之官,归终桑梓。许之,赠赐甚厚。性好读书,年过八十,犹岁读五经一遍 。元嘉二年卒。广所撰晋纪四十二卷,义熙十二年成,表上之。又有答礼问百余条,行于世。

时有高平郗绍亦作晋中兴书,数以示何法盛。法盛有意图 之,谓绍曰:“卿名位贵达,不复俟此延誉。我寒士,无闻于时,如袁宏、干宝之徒,赖有着述,流声于后。宜以为惠。”绍不与。至书成,在斋内厨中,法盛诣绍,绍不在,直入窃书。绍还失之,无复兼本,于是遂行何书。

徐豁字万同,广兄子也。父邈,晋太子前卫率。豁宋永初初,为尚书左丞、山阴令,精练法理,为时所推。元嘉初,为始兴太守,表陈三事。文帝嘉之,赐绢二百匹,谷一千斛。徙广州刺史,未拜卒。

郑鲜之字道子,荥阳开封人,魏将作大匠浑之玄孙也。祖袭,大司农,经为江乘令,因居县境。父遵,尚书郎。

鲜之下帷读书,绝交游之务。初为桓伟辅国主簿。先是,兖州刺史滕恬为丁零翟辽所没,尸丧不反。恬子羡仕宦不废,论者嫌之。桓玄在荆州,使群僚博议。鲜之议曰:“名教大极,忠孝而已。至乎变通抑引,每事辄殊。本而寻之,皆求心而遗y之所乘,遭遇或异。故圣人或就灾蹋蛞蝙以成罪,屈申与夺,难可等齐,举其阡陌,皆可终言矣。天可逃乎?而伊尹废君;君可胁乎?而鬻拳见善 ;忠可愚乎 ?而箕子同仁。自此以还,殊实而齐声,异誉而等美者,不可胜言。今如滕羡情事者,或终身隐处,不关人事,或升朝理务,无讥前哲。通滕者则以无讥为证,塞滕者则以隐处为美。折其两中,则异同之情可见矣。夫圣人立教,犹言有礼无时,君子不行。有礼无时,政以事有变通,不可宗一故耳。”

宋武帝起义兵,累迁御史中丞。性刚直,甚得司直之体。外甥刘毅权重当时,朝野莫不归附,鲜之尽心武帝,独不屈意于毅,毅甚恨焉。以与毅舅甥制不相纠,使书侍御史丘洹奏弹毅辄宥传诏罗道盛。诏无所问。

时新制,长吏以父母疾去官,禁锢三年。山阴令沈叔任父 疾去职,鲜之因此上议曰:“今省父母之疾而加以罪名,悖义疾理,莫此为大。谓宜从旧,于义为允。”从之。于是自二品以上,父母及为祖父母后者,坟墓崩毁及疾病,族属辄去,并不禁锢。

刘毅当镇江陵,武帝会于江宁,朝士毕集。毅素好摴蒱,于是会戏。帝与毅敛局各得其半,积钱隐人,毅呼帝并之。先掷得雉,帝甚不悦,良久乃答之,四坐倾属。既掷得卢,毅意大恶,谓帝曰:“知公不以大坐席与人。”鲜之大喜,徒跣绕床大叫,声声相续,毅甚不平,谓之曰:“此郑君何为者?”无复甥舅之敬。

帝少事戎旅,不经涉学,及为宰相,颇慕风流。时或谈论,人皆依违不敢难。鲜之难必切至,未尝宽假。与帝言,要须帝理屈,然后置之。帝有时惭恧变色,感其输情,时人谓为“格佞”。 十二年,武帝北伐,以为右长史。鲜之曾祖晋江州长史哲墓在开封,求拜省,帝以骑送之。及入咸阳,帝遍视阿房、未央故地,凄怆动容,问鲜之秦、汉所以得丧。鲜之具以贾谊过秦对。帝曰:“及子婴而亡,已为晚矣。然观始皇为人,智足见是非,所任不得人,何也?”答曰:“夫佞言似忠,奸言似信,中人以上,乃可语上。始皇未及中人,所以暗于识士。”前至渭滨,帝复叹曰:“此地甯复有吕望邪?”鲜之曰:“昔叶公好龙而真龙见,燕昭市骨而骏足至。明公以旰食待士,岂患海内无人。”帝称善者久之。

宋国初建,转奉常。赫连勃勃陷关中,武帝复欲北讨,鲜之表谏。及践阼,迁太常、都官尚书。时傅亮、谢晦位遇日隆,范泰尝F中让诮鲜之曰:“卿与傅、谢俱从圣主有功关、洛,卿乃居僚首,今日答飒,去人辽远,何不肖之甚。”鲜之熟视 不对。 鲜之为人通率,在武帝坐,言无所隐晦,亦甚惮焉。而隐厚笃实,赡恤亲故,游行命驾,或不知所适,随御者所之。尤为武帝所狎。上曾内殿宴饮,朝贵毕至,唯不召鲜之。坐定,谓群臣曰:“郑鲜之必当自来。”俄而外S尚书郑鲜之诣神兽门求S事,帝大笑引入。其被遇如此。以从征功,封龙阳县五等子。 景平中,徐、傅当权,出为豫章太守。时王弘为江州刺史,窃谓人曰:“郑公德素,先朝所礼,方于前代,锺元常、王景兴之流。今徐、傅出以为郡,抑当有以。”寻有废立事。元嘉三年,弘入为相,举鲜之为尚书右仆射。四年卒。文集行于世。子愔,始安太守。

裴松之字世期,河东闻喜人也。祖昧,光禄大夫。父珪,正员外郎。

松之博览坟籍,立身简素。年二十,拜殿中将军。此官直卫左右,晋孝武太元中,革选名家以参顾问,始用琅邪王茂之、会稽谢輶,皆南北之望。

义熙初,为吴兴故彰令,在县有绩。入为尚书祠部郎。松之以世立私碑,有乖事实,上表陈之,以为“诸欲立碑者,宜悉令言上,为朝议所许,然后听之,庶可以防遏无征,显彰茂实”。由是普断。

武帝北伐,领司州刺史,以松之为州主簿,转中从事。既克洛阳,松之居州行事。宋国初建,毛德祖使洛阳,武帝敕之曰:“裴松之廊庙之才,不宜久居边务,今召为世子洗马,与殷景仁同,可令知之。”

时议立五庙乐,松之以妃臧氏庙用乐亦宜与四庙同。除零陵内史,征为国子博士。

元嘉三年,诛司徒徐羡之等,分遣大使巡行天下,并兼散骑常侍,班宣二十四条诏书。松之使湘州,甚得奉使之义,论者美之。

转中书侍郎。上使注陈寿三国志,松之鸠集传记,广增异闻。既成奏之,上览之曰:“裴世期为不朽矣。”

出为永嘉太守,勤恤百姓,吏人便之。后为南琅邪太守,致仕,拜中散大夫。寻为国子博士,进太中大夫。使续成何承天国史,未及撰述,卒。

子駰,南中郎参军。松之所着文论及晋记,駰注司马迁史记,并行于世。駰子昭明。

昭明少传儒史之业,宋泰始中为太学博士。有司奏太子婚,纳徵用玉璧虎皮,未详何所准拟。昭明议:“礼‘纳征俪皮 ’。郑云:‘皮为庭实,鹿皮也’,晋太子纳妃注‘以虎皮二 ’。太元中,公主纳征,虎豹皮各一。此岂谓婚礼不详。王公之差,故取虎豹文蔚以尊其事。虎豹虽文,而征礼所不言;熊罴虽古,而婚礼所不及;珪璋虽美,或为用各异。今宜准经诰,凡诸僻谬,一皆详正。”于是有司参议,加珪璋豹熊罴皮各二。

元徽中,出为长沙郡丞。罢任,刺史王蕴谓曰:“卿清贫必无还资,湘中人士有须一礼之命者,我不爱也。”昭明曰:“下官忝为郡佐,不能光益上府,岂以鸿都之事,仰累清风。”历祠部通直郎。

齐永明三年使魏,武帝谓曰:“以卿有将命之才,使还当以一郡相赏。”还为始安内史。郡人龚玄宜云:“神人与其玉印玉板书,不须笔,吹纸便成字。”自称龚圣人,以此惑F,前后郡太守敬事之。昭明付狱案罪。及还,甚贫罄,武帝曰:“裴昭明当罢郡,还遂无宅,我不读书,不知古人中谁可比之。”迁射声校尉。

九年复北使。建武初,为王玄邈安北长史、广陵太守。明帝以其在事无S奏,代还责之,昭明曰:“臣不欲竞执关键故耳。” 昭明历郡皆清勤,常谓人曰:“人生何事须聚畜,一身之外亦复何须。子孙若不才,我聚彼散。若能自立,则不如一经。”故终身一不事#业。中兴二年卒。子子野。

子野字几原,生而母魏氏亡,为祖母殷氏所养。殷柔明有文义,以章句授之。年九岁,殷氏亡,泣血哀恸,家人异之。少好学,善属文,仕齐为江夏王行参军。遭父忧去职。初,父寝疾弥年,子野祷请备至,涕泗沾濡。父夜梦见其容,旦召视如梦,俄而疾间,以为至孝所感。命着孝感传,固辞乃止。及居丧,每之墓所,草为之枯。有白兔白鸠驯扰其侧。

梁天监初,尚书仆射范云嘉其至行,将表奏之,会云卒不果。乐安任昉有盛名,为后进所慕,游其门者,昉必推荐。子野于昉为从中表,独不至,昉亦恨焉,故不之善。

久之兼廷尉正,时三官通署狱,子野尝不在,同僚辄署其名。奏有不允,子野从坐免职。或劝言请有司,可无咎,子野笑曰:“虽惭柳季之道,岂因讼以受服。”自此免黜久之,终无恨意。中书郎范缜与子野未遇,闻其行业而善焉。会迁国子博士,乃上表让之,有司以资历非次,不为通。

后为诸暨令,在县不行鞭罚,人有争者,示之以理,百姓称悦,合境无讼。

初,子野曾祖松之,宋元嘉中受诏续修何承天宋史,未成而卒,子野常欲继成先业。及齐永明末,沈约所撰宋书称“松之已后无闻焉”。子野更撰为宋略二十卷,其M事评论多善,而云“戮淮南太守沈璞,以其不从义师故也”。约惧,徒跣谢之,请两释焉。叹其述作曰:“吾弗逮也。”兰陵萧琛言其评 论可与过秦、王命分路扬镳。于是吏部尚书徐勉言之于武帝,以为着作郎,掌修国史及起居注。顷之,兼中书通事舍人,寻除通直员外,着作、舍人如故。敕又掌中书诏诰。

时西北远边有白题及滑国遣使由岷山道入贡,此二国历代弗宾,莫知所出。子野曰:“汉潁阴侯斩胡白题将一人。服虔注云:‘白题,胡名也。’又汉定远侯击虏,八滑从之,此其后乎。”时人服其博识。敕仍使撰方国使图,广述怀来之盛,自要服至于海表,凡二十国。子野与沛国刘显、南阳刘之遴、陈郡殷芸、陈留阮孝绪、吴郡顾协、京兆韦棱皆博学,深相赏好,显尤推重之。时吴平侯萧劢、范阳张缵每讨论坟籍,咸折衷于子野。

继母曹氏亡,居丧过礼,服阕,再迁员外郎。普通七年,大举北侵,敕子野为移魏文,受诏立成。武帝以其事体大,召尚书仆射徐勉、太子詹事周舍、鸿胪卿刘之遴、中书侍郎朱异集寿光殿以观之,时并叹服。武帝目子野曰:“其形虽弱,其文甚壮。”俄又敕为书喻魏相元叉。其夜受旨,子野谓可待旦方奏,未之为也,及五鼓,敕催令速上。子野徐起操笔,昧爽便就。及奏,武帝深嘉焉。自是诸符檄皆令具草。

子野为文典而速,不尚靡丽,制多法古,与今文体异。当时或有诋诃者,及其末,翕然重之。或问其为文速者,子野答云:“人皆成于手,我独成于心。”

迁中书侍郎、鸿胪卿,领步兵校尉。子野在禁省十馀年,默静自守,未尝有所请谒。外家及中表贫乏,所得奉悉给之。无宅,借官地二亩,起茅屋数间,妻子恒苦饥寒,唯以教诲为本,子侄祗畏,若奉严君。刘显常以师道推高之。末年深信释教,终身饭麦食蔬。中大通二年卒。先是,子野自占死期不过庚戌岁,是年自省移疾,谓同官刘之亨曰:“吾其逝矣。”遗 命务存俭约。武帝悼惜,为之流涕。赠散骑常侍,即日举哀。先是,五等君及侍中以上乃有諡,及子野特以令望见嘉,赐諡贞子。

子野少时集注丧服、续裴氏家传各二卷,抄合后汉事四十馀卷。又敕撰F僧传二十卷,百官九品二卷,附益諡法一卷,方国使图一卷,文集二十卷:并行于世。又欲撰齐梁春秋,始草创,未就而卒。及葬,湘东王为之墓志铭,陈于藏内。邵陵王又立墓志,堙于羡道。羡道列志,自此始焉。子骞,官至通直郎。 何承天,东海郯人也。五岁丧父。母徐广姊也,聪明博学,故承天幼渐训义。宋武起义初,抚军将军刘毅镇姑孰,板为行参军。毅尝出行,而鄢陵县吏陈满射鸟,箭误中直帅,虽不伤人,处法弃市。承天议曰:“狱贵情断,疑则从轻。昔有惊汉文帝乘舆马者,张释之劾以犯跸,罪止罚金。何者?明其无心于惊马也。故不以乘舆之重,加于异制。今满意在射鸟,非有心于中人。案律过误伤人三岁刑,况不伤乎?微罚可也。”

宋台建,为尚书祠部郎,与傅亮共撰朝仪。谢晦镇江陵,请为南蛮长史。晦进号卫将军,转谘议参军,领记室。

元嘉三年,晦将见讨,间计于承天,曰:“大小既殊,逆顺又异,境外求全,上计也。以腹心领兵戍义阳,将军率F于夏口一战。若败,即趋义阳,以出北境,此其次也。”晦良久曰:“荆楚用武之国,且当决战,走不晚也。”及晦下,承天留府不从。到彦之至马头,承天自诣归罪,见宥。后兼尚书左丞。

吴兴余杭人薄道举为劫,制同籍期亲补兵。道举从弟代公、道生等并为劫大功亲,非应在补谪之例。法以代公等母存为期亲,则子宜随母补兵。承天议曰:“寻劫制,同籍期亲补兵, 大功则不在此例。妇人三从,既嫁从夫,夫死从子。今道举为劫,若其叔父尚存,制应补谪,妻子营居,固其宜也。但为劫之时,叔父已殁,代公、道生并是从弟,大功之亲,不合补谪。今若以叔母为期亲,令代公随母补兵,既乖大功不谪之制,又失妇人三从之道。由于主者守期亲之文,不辨男女之异。谓代公等母子并宜见原。”

承天为性刚愎,不能屈意朝右,颇以所长侮同列,不为仆射殷景仁所平。出为衡阳内史。昔在西方与士人多不协,在郡又不公清,为州司所纠,被收系狱,会赦免。

十六年,除着作佐郎,撰国史。承天年已老,而诸佐郎并名家年少。潁川荀伯子嘲之,常呼为奶母。承天曰:“卿当云凤凰将九子,奶母何言邪?”寻转太子率更令,着作如故。

时丹阳溧阳丁况等久丧而不棺葬,承天议曰:“礼云‘还葬’,当谓荒俭一时,故许其称财而不求备 。丁况三家数年中葬辄无棺榇,实由浅情薄恩同于禽兽者耳。窃以丁宝等同伍积年,未尝劝之以义,绳之以法。十六年冬,既无新科,又未申明旧制,有何严切,欻然相纠。或由邻曲分争,以兴此言。如闻在东诸处,此例既多,江西、淮北尤为不少。若但谪此三人,殆无所肃,开其一端,则互相恐动。臣愚谓况等三家,且可勿问,因此附定制旨:若人葬不如法,同伍当即纠言。三年除服之后,不得追相告引。”

十九年,立国子学,以本官领国子博士。皇太子讲孝经,承天与中庶子T延之同为执经。顷之,迁御史中丞。

时魏军南伐,文帝访群臣捍御之略。承天上安边论,凡陈四事:其一,移远就近,以实内地;其二,浚复城隍,以增阻防;其三,纂偶车牛,以饰戎械;其四,计丁课仗,勿使有阙。文多不载。

承天素好弈棋,颇用废事。又善弹筝。文帝赐以局子及银装筝。承天奉表陈谢,上答曰:“局子之赐,何必非张武之金邪。”

承天博见古今,为一时所重。张永尝开玄武湖遇古冢,冢上得一铜斗,有柄。文帝以访朝士。承天曰:“此亡新威斗。王莽三公亡,皆赐之。一在冢外,一在冢内。时三台居江左者,唯甄邯为大司徒,必邯之墓。”俄而永又S冢内更得一斗,复有一石铭“大司徒甄邯之墓”。时帝每有疑议,必先访之,信命相望于道。承天性褊促,尝对主者厉声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文帝知之,应遣先戒曰:“善候何T色,如其不悦,无须多陈。”

二十四年,承天迁廷尉,未拜,上欲以为吏部郎,已受密旨,承天宣漏之,坐免官。卒于家,年七十八。

先是礼论有八百卷,承天删减并合,以类相从,凡为三百卷,并前传、杂语、所纂文及文集,并传于世。又改定元嘉历,改漏刻用二十五箭,皆从之。曾孙逊。

逊字仲言,八岁能赋诗,弱冠,州举秀才。南乡范云见其对策,大相称赏,因结忘年交。谓所亲曰:“顷观文人,质则过儒,丽则伤俗,其能含清浊,中今古,见之何生矣。”沈约尝谓逊曰:“吾每读卿诗,一日三复,犹不能已。”其为名流所称如此。

梁天监中,兼尚书水部郎,南平王引为宾客,掌记室事,后荐之武帝,与吴均俱进幸。后稍失意,帝曰:“吴均不均,何逊不逊。未若吾有朱异,信则异矣。”自是疏隔,希复得见。卒于仁威庐陵王记室。

初,逊为南平王所知,深被恩礼,及闻逊卒,命迎其柩而殡藏焉,并饩其妻子。东海王僧孺集其文为八卷。

初,逊文章与刘孝绰并见重,时谓之何、刘。梁元帝着论论之云:“诗多而能者沈约,少而能者谢朓、何逊。”

逊从叔涧字彦夷,亦以才着闻,宦游不达,作拍张赋以喻意。末云:“东方曼倩发愤于侏儒,遂与火头食子禀赐不殊。”位至台郎。

时有会稽虞骞工为五言,名与逊埒,官至王国侍郎。后又有会稽孔翁归、济阳江避并为南平王大司马府记室。翁归工为诗,避博学有思理,注论语、孝经。二人并有文集。

论曰:夫令问令望,诗人所以作咏,有礼有法,前哲由斯播美。观夫范、荀二公,并以学业自着,而干时之誉,本期俱不为弘。虽才则有馀而望乃不足。蔚宗艺用有过人之美,?行事,何利害之相倾。徐广动不违仁,义兼儒行。鲜之时称“格佞”,斯不佞矣。松之雅道为贵,实光载德。承天素训所资,无惭舅氏,美矣乎。 南史 南史卷三十四 列传第二十四   T延之 沈怀文 周朗

后为宋武帝豫章公世子中军行参军。及武帝北伐,有宋公之授,府遣延之庆殊命。行至洛阳,周视故宫室,尽为禾黍,凄然咏黍离篇。道中作诗二首,为谢晦、傅亮所赏。

武帝受命,补太子舍人。雁门周续之隐庐山,儒学着称。永初中,征诣都下,开馆以居之。武帝亲幸,朝彦毕至。延之宫官列卑,引升上席。上使问续之三义,续之雅仗辞辩,延之每以简要连挫续之。上又使还自敷释,言约理畅,莫不称善。再迁太子中舍人。时尚书令傅亮自以文义一时莫及,延之负其才,不为之下,亮甚疾焉。庐陵王义真待之甚厚,徐羡之等疑延之为同异,意甚不悦。

少帝即位,累迁始安太守。领军将军谢晦谓延之曰:“昔荀勖忌阮咸,斥为始平郡,今卿又为始安,可谓‘二始’。”黄门郎殷景仁亦谓之曰:“所谓人恶俊异,世疵文雅。”延之之郡,道经汨潭,为湘州刺史张邵祭屈原文以致其意。

元嘉三年,羡之等诛,征为中书侍郎,转太子中庶子,领步兵校尉,赏遇甚厚。延之既以才学见遇,当时多相推服,唯袁淑年倍小延之,不相推重。延之忿于F中折之曰:“昔陈元 方与孔元骏齐年文学,元骏拜元方于床下,今君何得不见拜?“淑无以对。

延之疏诞,不能取容当世,见刘湛、殷景仁专当要任,意有不平。常言“天下事岂一人之智所能独了”。辞意激扬,每犯权要。又少经为湛父柳后将军主簿,至是谓湛曰:“吾名器不升,当由作卿家吏耳。”湛恨焉,言于彭城王义康,出为永嘉太守。

同部

其它

班马异同
钦定四库全书 史部一 班马异同 正史类 提要 【臣】等谨案班马异同三十五卷旧本或题宋倪思撰或题刘辰翁撰杨士奇跋曰班马异同三十五卷相传作于须溪观其评泊批防臻极精妙信非须溪不能而文献通考载为倪思所撰岂作于倪而评泊出于须溪耶其语亦两持不决案通考之载是书实据直斋书録解题使果出于辰翁则陈振孙时何得先为着録是固可不辨而明矣是编大防以班固汉书多因史记之旧而増损其文乃考其字句异同以参观得失其例以史记本文大书凡史记无而汉书所加者则以细字书之史记有而汉书所删者则以墨笔勒字旁或汉书移其先后者则注曰汉书上连某文下连某文或汉书移入别篇者则注曰汉书见某二书互勘长短较然于史学颇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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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马异同卷一 宋倪思编 项羽本纪籍列传第七一 史记七汉书三十一项籍者字羽下相人也字羽初起时年二十四其季父项梁梁父即楚名将项燕为秦将王翦所戮者也项氏世家世为楚封扵项故姓项氏籍少时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去项梁怒之籍曰书足以记名姓名而己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耳扵是项梁竒其意乃教籍以兵法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学项梁常有栎阳逮乃请蕲狱掾曹咎书抵栎阳狱掾史司马欣以故事得皆已项梁尝杀人与籍避仇扵吴中吴中贤士大夫皆出项梁下每吴中有大繇役及项梁常为主办阴以兵法部勒宾客及子弟以是知其秦始皇帝东稽渡浙江梁与籍俱观籍曰彼可取而代也梁掩其口曰毋无妄言族矣梁以此竒籍籍长八尺余二寸力扛
北齐书
北齐书 补帝纪第一 补帝纪第二 补帝纪第三 帝纪第四 补帝纪第五 补帝纪第六 补帝纪第七 补帝纪第八 补列传第一 补列传第二 补列传第三 补列传第四 列传第五 补列传第六 补列传第七 列传第八 列传第九 列传第十 列传第十一 列传第十二列传第十三 列传第十四 列传第十五 列传第十六 列传第十七 补列传第十八 补列传第十九 补列传第二十 补列传第二十一 补列传第二十二补列传第二十三 补列传第二十四 补列传第二十五 补列传第二十六 补列传第二十七 补列传第二十八 补列传第二十九 补列传第三十 补列传第三十一 补列传第三十二列传第三十三 列传第三十四 列传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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