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正史
史记集解三家注索隐正义
131 万字 · 约 62 小时 12 分钟 · 17 /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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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师归,楚昭王乃得复入郢。哀公立三十六年卒。太子夷公,夷公蚤死,不得立,立夷公子,是为惠公。
〔一〕正义太子建亡之郑,郑杀之。
〔二〕正义包胥姓公孙,封于申,故号申包胥。左传云:「申包胥如秦乞师,曰:『吴为封豕长蛇,以荐食上国,虐始于楚。寡君失守社稷,越在草莽,使下臣告急曰,夷德无厌,若邻于君,疆埸之患也。逮吴之未定,君其取分焉。若楚之遂亡,君之土也。若以君灵抚之,世以事君。』」
〔三〕正义左传云:「申包胥对秦伯曰『寡君越在草莽,未获所伏,下臣何敢即安』。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赋无衣,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
〔四〕正义左传鲁定公五年,秦子蒲、子虎帅车五百乘以救楚,败吴师于军祥。
惠公元年,孔子行鲁相事。五年,晋卿中行、范氏反晋,晋使智氏、赵简子攻之,范、中行氏亡奔齐。惠公立十年卒,子悼公立。
悼公二年,齐臣田乞弒其君孺子,立其兄阳生,是为悼公。六年,吴败齐师。齐人弒悼公,立其子简公。九年,晋定公与吴王夫差盟,争长于黄池,卒先吴。〔一〕吴强,陵中国。十二年,齐田常弒简公,立其弟平公,常相之。十三年,楚灭陈。秦悼公立十四年卒,子厉共公立。孔子以悼公十二年卒。
〔一〕集解徐广曰:「外传云吴王先歃。」
厉共公二年,蜀人来赂。十六年,堑河旁。以兵二万伐大荔,取其王城。〔一〕二十一年,初县频阳。〔二〕晋取武成。二十四年,晋乱,杀智伯,分其国与赵、韩、魏。二十五年,智开与邑人来奔。〔三〕三十三年,伐义渠,虏其王。〔四〕三十四年,日食。厉共公卒,子躁公立。
〔一〕集解徐广曰:「今之临晋也。临晋有王城。」正义荔音戾。括地志云:「同州东三十里朝邑县东三十步故王城。大荔近王城邑。」
〔二〕集解地理志冯翊有频阳县。正义括地志云:「频阳故城在雍州同官县界,古频阳县城也。」
〔三〕集解徐广曰:「一本二十六年城南郑也。」正义开,智伯子。伯被赵襄子等灭其国,其子与从属来奔秦。
〔四〕集解应劭曰:「义渠,北地也。」正义括地志云:「宁、庆二州,春秋及战国时为义渠戎国之地也。」
躁公二年,南郑反。〔一〕十三年,义渠来伐,至渭南。十四年,躁公卒,立其弟怀公。〔二〕
〔一〕正义南郑,今梁州所理县也。春秋及战国时,其地属于楚也。
〔二〕索隐厉共公子也。生昭太子,未立而卒。太子之子,是为灵公。
怀公四年,庶长晁〔一〕与大臣围怀公,怀公自杀。怀公太子曰昭子,蚤死,大臣乃立太子昭子之子,是为灵公。〔二〕灵公,怀公孙也。
〔一〕正义长,丁丈反。晁,竹遥反。晁,人名也。刘伯庄音潮。
〔二〕索隐生献公也。
灵公六年,晋城少梁,秦击之。十三年,城籍姑。〔一〕灵公卒,子献公〔二〕不得立,立灵公季父悼子,是为简公。简公,昭子之弟而怀公子也。〔三〕
〔一〕正义括地志云:「籍姑故城在同州韩城县北三十五里。」
〔二〕索隐名师隰。
〔三〕索隐简公,昭之弟而怀公子。简公,怀公弟,灵公季父也。始皇本纪云灵公生简公,误也。又纪年云简公九年卒,次敬公立,十二年卒,乃立惠公。正义刘伯庄云简公是昭子之弟,怀公之子,厉公之孙。今(史)〔秦〕记谓简公是(厉)〔灵〕公子者抄写之误。
简公六年,令吏初带剑。〔一〕堑洛。城重泉。〔二〕十六年卒,〔三〕子惠公立。
〔一〕正义春秋官吏各得带剑。
〔二〕集解地理志重泉县属冯翊。正义重,直龙反。括地志云:「重泉故城在同州蒲城县东南四十五里也。」
〔三〕集解徐广曰:「表云十五年也。」
惠公十二年,子出子生。十三年,伐蜀,取南郑。惠公卒,出子立。
出子二年,庶长改迎灵公之子献公于河西而立之。〔一〕杀出子及其母,沈之渊旁。秦以往者数易君,君臣乖乱,故晋复强,夺秦河西地。〔二〕
〔一〕正义西者,秦州西县,秦之旧地,时献公在西县,故迎立之。
〔二〕正义夺前所上八城也。
献公元年,〔一〕止从死。二年,城栎阳。〔二〕四年正月庚寅,孝公生。十一年,周太史儋见献公曰:「周故与秦国合而别,别五百岁复合,合(七)十七岁而霸王出。」十六年,桃冬花。十八年,雨金栎阳。〔三〕二十一年,与晋战于石门,〔四〕斩首六万,天子贺以。〔五〕二十三年,与魏晋战少梁,虏其将公孙痤。〔六〕二十四年,献公卒,〔七〕子孝公立,〔八〕年已二十一岁矣。
〔一〕集解徐广曰:「丁酉。」
〔二〕集解徐广曰:「徙都之,今万年是也。」正义括地志云:「栎阳故城一名万年城,在雍州东北百二十里。(栎阳)汉七年,分栎阳城内为万年县,隋文帝开皇三年,迁都于龙首川,今京城也。改万年为大兴县。至唐武德元年,又改曰万年,置在州东七里。」
〔三〕正义言雨金于秦国都,明金瑞见也。
〔四〕正义括地志云:「尧门山俗名石门,在雍州三原县西北三十三里。上有路,其状若门。故老云尧凿山为门,因名之。武德年中于此山南置石门县,贞观年中改为云阳县。」
〔五〕集解周礼曰:「白与黑谓之黼,黑与青谓之黻。」
〔六〕正义在戈反。
〔七〕集解徐广曰:「表云二十三年。」
〔八〕索隐名渠梁。
孝公元年,〔一〕河山以东强国六,与齐威、楚宣、魏惠、燕悼、韩哀、赵成侯并。淮泗之闲〔二〕小国十余。楚、魏与秦接界〔三〕。魏筑长城,自郑滨洛以北,有上郡。楚自汉中,南有巴、黔中。周室微,诸侯力政,争相并。秦僻在雍州,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夷翟遇之。孝公于是布惠,振孤寡,招战士,明功赏。下令国中曰:「
昔我缪公自岐雍之闲,修德行武,东平晋乱,以河为界,〔四〕西霸戎翟,广地千里,天子致伯,诸侯毕贺,为后世开业,甚光美。会往者厉、躁、简公、出子之不宁,国家内忧,未遑外事,三晋攻夺我先君河西地,诸侯卑秦、丑莫大焉。献公即位,镇抚边境,徙治栎阳,且欲东伐,复缪公之故地,修缪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于心。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于是乃出兵东围陕城,西斩戎之獂王。〔五〕
〔一〕集解徐广曰:「庚申也。」
〔二〕正义并,白浪反。谓淮泗二水。
〔三〕正义楚北及魏西与秦相接,北自梁州汉中郡,南有巴、渝,过江南有黔中、巫郡也。魏西界与秦相接,南自华州郑县,西北过渭水,滨洛水东岸,向北有上郡鄜州之地,皆筑长城以界秦境。洛即漆沮水也。
〔四〕正义即龙门河也。
〔五〕集解地理志天水有獂道县。应劭曰:「獂,戎邑,音桓。」
卫鞅闻是令下,西入秦,因景监〔一〕求见孝公。
〔一〕正义监,甲暂反,阉人也。
二年,天子致胙。
三年,卫鞅说孝公变法修刑,内务耕稼,外劝战死之赏罚,孝公善之。甘龙、杜挚等弗然,相与争之。卒用鞅法,百姓苦之;居三年,百姓便之。乃拜鞅为左庶长。其事在商君语中。
七年,与魏惠王会杜平。〔一〕八年,与魏战元里,〔二〕有功。十年,卫鞅为大良造,将兵围魏安邑,降之。〔三〕十二年,作为咸阳,〔四〕筑冀阙,〔五〕秦徙都之。并诸小乡聚,〔六〕集为大县,县一令,〔七〕四十一县。为田开阡陌。〔八〕东地渡洛。十四年,初为赋。〔九〕十九年,天子致伯。〔一0〕二十年,诸侯毕贺。秦使公子少官率师会诸侯逢泽,〔一一〕朝天子。
〔一〕正义在同州澄城县界也。
〔二〕正义祁城在同州澄城县界。
〔三〕集解地理志曰河东有安邑县。正义括地志云:「安邑故城在绛州夏县东北十五里,本夏之都。」
〔四〕正义括地志云:「咸阳故城亦名渭城,在雍州咸阳县东十五里,京城北四十五里,即秦孝公徙都之者。今咸阳县,古之杜邮,白起死处。」
〔五〕正义刘伯庄云:「冀犹记事,阙即象魏也。」
〔六〕正义万二千五百家为乡。聚犹村落之类也。
〔七〕集解汉书百官表曰:「县令长皆秦官。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减万户为长,秩五百石至三百石。皆有丞尉。」
〔八〕索隐风俗通曰:「南北曰阡,东西曰陌。河东以东西为阡,南北为陌。」
〔九〕集解徐广曰:「制贡赋之法也。」索隐谯周云:「初为军赋也。」
〔一0〕正义伯音霸,又如字。孝公十九年,天子始封爵为霸,即太史儋云「合(七)十七岁而霸王出」之年,故天子致伯。桓谭新论云:「夫上古称三皇、五帝,而次有三王、五伯,此天下君之冠首也。故言三皇以道理,而五帝用德化;三王由仁义,五伯以权智。其说之曰,无制令刑罚谓之皇;有制令而无刑罚谓之帝;赏善诛恶,诸侯朝事谓之王;兴兵约盟,以信义矫世谓之伯。」
〔一一〕集解徐广曰:「开封东北有逢泽。」正义括地志云:「逢泽亦名逢池,在汴州浚仪县东南十四里。」
二十一年,齐败魏马陵。〔一〕
〔一〕正义虞喜志林云:「濮州甄城县东北六十余里有马陵,涧谷深峻,可以置伏。」按:庞涓败即此也。
二十二年,卫鞅击魏,虏魏公子卬。封鞅为列侯,号商君。〔一〕
〔一〕正义商州商洛县在州东八十九里,鞅所封也。契所封地。
二十四年,与晋战鴈门,〔一〕虏其将魏错。〔二〕
〔一〕索隐纪年云「与魏战岸门」,此云「鴈门」,恐声误也。又下云「败韩岸门」,盖一地也。寻秦与韩、魏战,不当远至鴈门也。正义括地志云:「岸门在许州长社县西北二十八里,今名西武亭。」
〔二〕正义七故反。
孝公卒,子惠文君立。〔一〕是岁,诛卫鞅。鞅之初为秦施法,〔二〕法不行,太子犯禁。鞅曰:「法之不行,自于贵戚。君必欲行法,先于太子。太子不可黥,黥其傅师。」于是法大用,秦人治。及孝公卒,太子立,宗室多怨鞅,鞅亡,因以为反,而卒车裂以徇秦国。〔三〕
〔一〕索隐名驷。
〔二〕正义为,于伪反。
〔三〕集解汉书曰:「商君为法于秦,战斩一首赐爵一级,欲为官者五十石。其爵名:一为公士,二上造,三簪褭,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
惠文君元年,楚、韩、赵、蜀人来朝。二年,天子贺。三年,王冠。〔一〕四年,天子致文武胙。齐、魏为王。〔二〕
〔一〕正义冠音馆。礼记云年二十行冠礼也。
〔二〕索隐齐威王、魏惠王。
五年,阴晋人犀首〔一〕为大良造。六年,魏纳阴晋,阴晋更名宁秦。〔二〕七年,公子卬与魏战,虏其将龙贾,斩首八万。八年,魏纳河西地。九年,渡河,取汾阴、皮氏。〔三〕与魏王会应。〔四〕围焦,降之。〔五〕十年,张仪相秦。魏纳上郡十五县。〔六〕十一年,县义渠。〔七〕归魏焦、曲沃。〔八〕义渠君为臣。更名少梁曰夏阳。十二年,初腊。〔九〕十三年四月戊午,魏君为王,韩亦为王。〔一0〕使张仪伐取陕,出其人与魏。
〔一〕集解犀首,官名。姓公孙,名衍。索隐官名,若虎牙之类。姓公孙,名衍,魏人也。正义犀音西。地理志云华阴县,故阴晋,秦惠王五年,更名宁秦,高祖八年更名华阴。
〔二〕集解徐广曰:「今之华阴也。」
〔三〕集解地理志二县属河东。正义渡河东取之。括地志云:「
汾阴故城俗名殷汤城,在蒲州汾阴县北也。皮氏在绛州龙门县西一里八十步,即古皮氏城也。」
〔四〕正义应,乙陵反。括地志云:「故应城因应山为名,古之应国,在汝州鲁山县东三十里。左传云『邘、晋、应、韩,武之穆也』。」
〔五〕正义括地志云:「焦城在陕州城内东北百步,因焦水为名。周同姓所封,左传云虞、虢、焦、滑、霍、阳、韩、魏皆姬姓也。」杜预云八国皆为晋所灭。按:武王克商,封神农之后于焦,而后封姬姓也。
〔六〕正义今鄜、绥等州也。魏前纳阴晋,次纳同、丹二州,今纳上郡,而尽河西滨洛之地矣。
〔七〕正义地理志云北地郡义渠道,秦县也。括地志云:「宁、原、庆三州,秦北地郡,战国及春秋时为义渠戎国之地,周先公刘、不窋居之,古西戎也。」
〔八〕正义括地志云:「曲沃在陕州〔陕〕县西南三十二里,因曲沃水为名。」按:焦、曲沃二城相近,本魏地,适属秦,今还魏,故言归也。
〔九〕正义腊,卢盍反,十二月腊日也。秦惠文王始效中国为之,故云初腊。猎禽兽以岁终祭先祖,因立此日也。风俗通云:「礼传云『夏曰嘉平,殷曰清祀,周曰蜡,汉改曰腊』。礼曰『天子大蜡八,伊耆氏始为蜡』。蜡者,索也。岁十二月合聚万物而索飨之。」
〔一0〕正义魏襄王、韩宣惠王也。
十四年,更为元年。二年,张仪与齐、楚大臣会啮桑。三年,韩、魏太子来朝。张仪相魏。五年,王游至北河。〔一〕七年,乐池〔
二〕相秦。韩、赵、魏、燕、齐帅匈奴共攻秦。秦使庶长疾与战修鱼,虏其将申差,〔三〕败赵公子渴、韩太子奂,斩首八万二千。八年,张仪复相秦。九年,司马错伐蜀,灭之。〔四〕伐取赵中都、西阳〔五〕十年,韩太子苍来质。伐取韩石章。〔六〕伐败赵将泥。〔七〕伐取义渠二十五城。十一年,里疾攻魏焦,降之。败韩岸门,斩首万,其将犀首走。公子通封于蜀。〔八〕燕君让其臣子之。十二年,王与梁王会临晋。庶长疾攻赵,虏赵将庄。张仪相楚。十三年,庶长章击楚于丹阳,虏其将屈?,斩首八万;又攻楚汉中,取地六百里,置汉中郡。楚围雍氏,秦使庶长疾助韩而东攻齐,到满〔九〕助魏攻燕。十四年,伐楚,取召陵。丹、犁臣,蜀〔一0〕相壮〔一一〕杀蜀侯来降。
〔一〕集解徐广曰:「戎地,在河上。」正义按:王游观北河,至灵、夏州之黄河也。
〔二〕正义乐音岳。池,徒何反。裴氏音池也。
〔三〕正义修鱼,韩邑也。年表云秦败我修鱼,得韩将军申差。
〔四〕索隐蜀西南夷旧有君长,故昌意娶蜀山氏女也。其后有杜宇,自立为王,号曰望帝。蜀王本纪曰:「张仪伐蜀,蜀王开战不胜,为仪所灭也。」
〔五〕集解地理志太原有中都县。正义括地志云:「中都故县在汾州平遥县西十二里,即西都也。西阳即中阳也,在汾州隰城县东十里。地理志云西都、中阳属西河郡。」此云「伐取赵中都西阳」。赵世家云「秦即取我西都及中阳」。年表云「秦惠文王后元九年,取赵中都、西阳、安邑。赵武灵王十年,秦取中都安阳」。本纪、世家、年表其县名异,年岁实同,所伐唯一处,故具录之,以示后学。
〔六〕正义韩地名也。
〔七〕集解徐广曰:「将,一作『庄』。」正义赵将名也。
〔八〕集解徐广曰:「是岁王赧元年。」索隐华阳国志曰:「赧王元年,秦惠王封子通国为蜀侯,以陈庄为相。」徐广所云,亦据国志而言之。
〔九〕正义满,或作「蒲」。秦将姓名也。
〔一0〕正义二戎号也,臣伏于蜀。蜀相杀蜀侯,并丹、犁二国降秦。在蜀西南姚府管内,本西南夷,战国时蜀、滇国,唐初置犁州、丹州也。
〔一一〕集解徐广曰:「一作『状』。」
惠王卒,子武王立。〔一〕韩、魏、齐、楚、越〔二〕皆宾从。
〔一〕索隐名荡。
〔二〕集解徐广曰:「一作『赵』。」
武王元年,与魏惠王会临晋。〔一〕诛蜀相壮。张仪、魏章皆东出之魏。伐义渠、丹、犁。二年,初置丞相,〔二〕里疾、甘茂为左右丞相。张仪死于魏。三年,与韩襄王会临晋外。〔三〕南公揭卒,里疾相韩。武王谓甘茂曰:「寡人欲容车通三川,窥周室,死不恨矣。」其秋,使甘茂、庶长封伐宜阳。〔四〕四年,拔宜阳,斩首六万。涉河,城武遂。〔五〕魏太子来朝。武王有力好戏,力士任鄙、乌获、孟说皆至大官。王与孟说举鼎,绝膑。〔六〕八月,武王死。〔七〕族孟说。武王取魏女为后,无子。立异母弟,是为昭襄王。〔八〕昭襄母楚人,姓芈氏,号宣太后。武王死时,昭襄王为质于燕,燕人送归,得立。
〔一〕集解徐广曰:「表云哀王。」正义按:魏惠王卒已二十五年矣。
〔二〕集解应劭曰:「丞者,承也。相,助也。」
〔三〕正义外谓临晋城外。「外」字一作「水」。
〔四〕正义在河南府福昌县东十四里,故韩城是也。此韩之大郡,伐取之,三川路乃通也。
〔五〕集解徐广曰:「韩邑也。」正义按:此邑本属韩,近平阳。韩世家云「贞子居平阳,九世至哀侯,徙郑」。楚世家云「而韩犹服事秦者,以先王墓在平阳」。而秦之武遂去之七十里,故知近平阳。
〔六〕集解徐广曰:「一作『』。」正义膑音频忍反。绝,断也。膑,胫骨也。
〔七〕集解皇览曰:「秦武王冢在扶风安陵县西北,毕陌中大冢是也。人以为周文王冢,非也。周文王冢在杜中。」正义括地志云:「
秦悼武王陵在雍州咸阳县西北十五里也。」
〔八〕索隐名则,一名稷。
昭襄王元年,严君疾为相。〔一〕甘茂出之魏。二年,彗星见。〔二〕庶长壮与大臣、诸侯、公子为逆,皆诛,及惠文后皆不得良死。〔三〕悼武王后出归魏。三年,王冠。与楚王会黄棘,〔四〕与楚上庸。〔五〕四年,取蒲阪。〔六〕彗星见。五年,魏王来朝应亭,〔七〕复与魏蒲阪。六年,蜀侯辉反,〔八〕司马错定蜀。庶长奂伐楚,斩首二万。泾阳君〔九〕质于齐。日食,昼晦。七年,拔新城。〔一0〕里子卒。八年,使将军芈戎攻楚,取新市。〔一一〕齐使章子,魏使公孙喜,韩使暴鸢〔一二〕共攻楚方城,取唐眛。赵破中山,其君亡,竟死齐。魏公子劲、韩公子长为诸侯。〔一三〕九年,孟尝君薛文来相秦。奂攻楚,取八城,杀其将景快。十年,楚怀王入朝秦,秦留之。薛文以金受免。〔一四〕楼缓为丞相。十一年,齐、韩、魏、赵、宋、中山五国共攻秦,〔一五〕至盐氏而还。〔一六〕秦与韩、魏河北及封陵以和。〔一七〕彗星见。楚怀王走之赵,赵不受,还之秦,即死,归葬。十二年,楼缓免,穰侯〔一八〕魏冉为相。予楚粟五万石。
〔一〕正义盖封蜀郡严道县,因号严君。疾,名也。
〔二〕正义彗,似岁反,又先到反。
〔三〕集解徐广曰:「迎妇于楚者。」
〔四〕正义棘,纪力反。盖在房、襄二州也。
〔五〕集解地理志汉中有上庸县。正义括地志云:「上庸,今房州竹山县及金州是也。」
〔六〕正义括地志云:「蒲阪故城在蒲州河东县南二里,即尧舜所都也。」
〔七〕集解徐广曰:「魏世家云会临晋。」正义应音乙陵反。
〔八〕索隐辉音晖。华阳国志曰:「秦封王子辉为蜀侯。蜀侯祭,归胙于王,后母疾之,加毒以进,王大怒,使司马错赐辉剑。」此辉不同也。
〔九〕索隐名市。
〔一0〕正义楚世家云:「怀王二十九年,秦复伐楚,大破楚军,楚军死二万,杀我将军景缺。」年表云:「秦败我襄城,杀景缺。」括地志云:「许州襄城县即古新城县也。」按世家、年表,则「新」字误作「襄」字。
〔一一〕集解晋地记曰:「江夏有新市县。」
〔一二〕索隐韩将姓名。
〔一三〕索隐别封之邑,比之诸侯,犹商君、赵长安君然。
〔一四〕正义金受,秦丞相姓名。免,夺其丞相。
〔一五〕正义盖中山此时属赵,故云五国也。
〔一六〕集解徐广曰:「盐,一作『监』。」正义括地志云:「盐故城一名司盐城,在蒲州安邑县。」按:掌盐池之官,因称氏。
〔一七〕正义年表云:「秦与魏封陵,与韩武遂以和。」按:河外陕、虢、曲沃等地。封陵在古蒲阪县西南河曲之中。武遂,近平阳地也。
〔一八〕正义括地志云:「穰,邓州所理县,即古穰侯国。」
十三年,向寿伐韩,取武始。〔一〕左更白起攻新城。〔二〕五大夫礼出亡奔魏。任鄙为汉中守。〔三〕十四年,左更白起攻韩、魏于伊阙,〔四〕斩首二十四万,虏公孙喜,拔五城。十五年,大良造白起攻魏,取垣,〔五〕复予之。攻楚,取宛。十六年,左更错取轵及邓。〔六〕冉免,封公子市宛,公子悝邓,〔七〕魏冉陶,为诸侯。十七年,城阳君〔八〕入朝,及东周君来朝。秦以垣为蒲阪、皮氏。〔九〕王之宜阳。十八年,错攻垣、〔一0〕河雍,决桥取之〔一一〕。十九年,王为西帝,齐为东帝,皆复去之。吕礼来自归。齐破宋,宋王在魏,死温。任鄙卒。二十年,〔一二〕王之汉中,又之上郡、北河。二十一年,〔一三〕错攻魏河内。魏献安邑,秦出其人,募徙河东赐爵,赦罪人迁之。泾阳君封宛。二十二年,蒙武伐齐。河东为九县。与楚王会宛。与赵王会中阳。〔一四〕二十三年,尉斯离〔一五〕与三晋、燕伐齐,破之济西。王与魏王会宜阳,与韩王会新城。二十四年,与楚王会鄢,〔一六〕又会穰。秦取魏安城,〔一七〕至大梁,燕、赵救之,秦军去。魏冉免相。二十五年,拔赵二城。与韩王会新城,与魏王会新明邑。二十六年,赦罪人迁之穰。侯冉复相。二十七年,错攻楚。赦罪人迁之南阳。〔一八〕白起攻赵,取代光狼城。〔一九〕又使司马错发陇西,因蜀攻楚黔中,〔二0〕拔之。二十八年,大良造白起攻楚,取鄢、邓,〔二一〕赦罪人迁之。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