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正史
后汉书
91 万字 · 约 43 小时 7 分钟 · 109 /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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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月癸巳,郡国四地震。
五年正月丙戌,郡国十地震。
七年正月壬寅,二月丙午,郡国十八地震。
元初元年,郡国十五地震。
二年十一月庚申,郡国十地震。
三年二月,郡国十地震。十一月癸卯,郡国九地震。
四年,郡国十三地震。
五年,郡国十四地震。
六年二月乙巳,京都﹑郡国四十二地震,或地坼裂,涌水,坏败城郭﹑民室屋,压人。冬,郡国八地震。
永宁元年,郡国二十三地震。
建光元年九月己丑,郡国三十五地震,或地坼裂,坏城郭室屋,压杀人。是时安帝不能明察,信宫人及阿母圣等谗*(云)**[言]*,破坏邓太后家,于是专听信圣及宦者,中常侍江京﹑樊丰等皆得用权。
延光元年七月癸卯,京都﹑郡国十三地震。九月戊申,郡国二十七地震。
二年,京都﹑郡国三十二地震。
三年,京都﹑郡国二十三地震。是时以谗免太尉杨震,废太子。
四年十**月丁巳,京都、郡国十六地震。时安帝既崩,阎太后摄政,兄弟阎显等并用事,遂斥安帝子,更征诸国王子,未至,中黄门遂诛显兄弟。
顺帝永建三年正月丙子,京都、汉阳地震。汉阳屋坏杀人,地坼涌水出。是时顺帝阿母宋娥及中常侍张昉等用权。
阳嘉二年四月己亥,京都地震。是时爵号宋娥为山阳君。
四年十二月甲寅,京都地震。
永和二年四月*(庚)**[丙]*申,京都地震。是时宋娥构奸诬罔,五月事觉,收印绶,归田里。十一月丁卯,京都地震。是时太尉王龚以中常侍张昉等专弄国权,欲奏诛之,时龚宗亲有以杨震行事谏之止云。
三年二月乙亥,京都、金城、陇西地震裂,城郭、室屋多坏,压杀人。闰月己酉,京都地震。十月,西羌二千余骑入金城塞,为凉州害。
四年三月乙亥,京都地震。
五年二月戊申,京都地震。
建康元年正月,凉州*(都)**[部]*郡六,地震。从去年九月以来至四月,凡百八十*(日)**[地]*震,山谷坼裂,坏败城寺,伤害人物。三月,护羌校尉赵冲为叛胡所杀。九月丙午,京都地震。是时顺帝崩,梁太后摄政,欲为顺帝作陵,制度奢广,多坏吏民頉。尚书栾巴谏事,太后怒,癸卯,诏书收巴下狱,欲杀之。丙午地震,于是太后乃出巴,免为庶人。
桓帝建和元年四月庚寅,京都地震。九月丁卯,京都地震。是时梁太后摄政,兄冀持权。至和平元年,太后崩,然冀犹秉政专事,至延熹二年,乃诛灭。
三年九月己卯,地震,庚寅又震。
元嘉元年十一月辛巳,京都地震。
二年正月丙辰,京都地震。十月乙亥,京都地震。
永兴二年二月癸卯,京都地震。
永寿二年十二月,京都地震。
延熹四年,京都、右扶风、凉州地震。
五年五月乙亥,京都地震。是时桓帝与中常侍单超等谋诛除梁冀,听之,并使用事专权。又邓皇后本小人,性行无恒,苟有颜色,立以为后,后卒坐执左道废,以忧死。
八年九月丁未,京都地震。
灵帝建宁四年二月癸卯,地震。是时中常侍曹节、王甫等皆专权。
熹平二年六月,地震。
六年十月辛丑,地震。
光和元年二月辛未,地震。四月丙辰,地震。灵帝时宦者专恣。
二年三月,京兆地震。
三年自秋至明年春,酒泉表氏地八十余动,涌水出,城中官寺民舍皆顿,县易处,更筑城郭。
献帝初平二年六月丙戌,地震。
兴平元年六月丁丑,地震。
和帝永元元年七月,会稽南山崩。会稽,南方大名山也。京房易传曰:“山崩,阴乘阳,弱胜强也。”刘向以为山阳,君也;水阴,民也;君道崩坏,百姓失所也。刘歆以为崩犹*(地)**[弛]*也。是时窦太后摄政,兄窦宪专权。
七年七月,赵国易阳地裂。京房易传曰:“地裂者,臣下分离,不肯相从也。”
是时南单于觽乖离,汉军追讨。
十二年夏,闰四月戊辰,南郡秭归山高四百丈,崩填溪,杀百余人。明年冬,*(至)**[巫]*蛮夷反,遣使募荆州吏民万余人击之。
元兴元年五月癸酉,右扶风雍地裂。是后西羌大寇凉州。
殇帝延平元年五月壬辰,河东*(恒)**[垣]*山崩。是时邓太后专政。秋八月,殇帝崩。
安帝永初元年六月丁巳,河东杨地陷,东西百四十步,南北百二十步,深三丈五尺。
六年六月壬辰,豫章员溪原山崩,各六十三所。
元初元年三月己卯,日南地坼,长百八十二里。其后三年正月,苍梧、郁林、合浦盗贼髃起,劫略吏民。
二年六月,河南雒阳新城地裂。
延光二年七月,丹阳山崩四十七所。
三年六月庚午,巴郡阆中山崩。
四年十月丙午,蜀郡越巂山崩,杀四百余人。丙午,天子会日也。是时阎太后摄政。其十一月,中黄门孙程等杀江京,立顺帝,诛阎后兄弟,明年,阎后崩。
顺帝阳嘉二年六月丁丑,雒阳宣德亭地坼,长八十五丈,近郊地。时李固对策,以为“阴类专恣,将有分离之象,所以附郊城者,*(事)**[是]*上帝示象以诫陛下也”。是时宋娥及中常侍各用权分争,后中常侍张逵、蘧政与大将军梁商争权,为商作飞语,欲陷之。
桓帝建和元年四月,郡国六地裂,水涌出,井溢,坏寺屋,杀人。时梁太后摄政,兄冀枉杀李固、杜乔。
三年,郡国五山崩。
和平元年七月,广汉梓潼山崩。
永兴二年六月,东海朐山崩。冬十二月,泰山、琅邪盗贼髃起。
永寿三年七月,河东地裂,时梁皇后兄冀秉政,桓帝欲自由,内患之。
延熹元年七月乙巳,左冯翊云阳地裂。
三年五月*(戊申)**[甲戌]*,汉中山崩。是时上宠恣中常侍单超等。
四年六月庚子,泰山、博尤来山判解。
八年六月丙辰,缑氏地裂。
永康元年五月丙午,雒阳高平永寿亭、上党泫氏地各裂。是时朝臣患中常侍王甫等专恣。冬,桓帝崩。明年,窦氏等欲诛常侍、黄门,不果,更为所诛。
灵帝建宁四年五月,河东地裂十二处,裂合长十里百七十步,广者三十余步,深不见底。
和帝永元五年五月戊寅,南阳大风,拔树木。
安帝永初元年,大风拔树。是时邓太后摄政,以清河王子年少,号精耳,故立之,是为安帝。不立皇太子胜,以为安帝贤,必当德邓氏也;后安帝亲谗,废免邓氏,令郡县迫切,死者八九人,家至破坏。此为瞉霿也,是后西羌亦大乱凉州十有余年。
二年六月,京都及郡国四十大风拔树。
三年五月癸酉,京都大风,拔南郊道梓树九十六枚。
七年八月丙寅,京都大风拔树。
元初二年二月癸亥,京都大风拔树。
六年夏四月,沛国、勃海大风,拔树三万余枚。
延光二年三月丙申,河东、颍川大风拔树。六月壬午,郡国十一大风拔树。是时安帝亲谗,曲直不分。
三年,京都及郡国三十六大风拔树。
灵帝建宁二年四月癸巳,京都大风雨雹,拔郊道树十围已上百余枚。其后晨迎气黄郊,道于雒水西桥,逢暴风雨,道卤簿车或发盖,百官沾濡,还不至郊,使有司行礼。迎气西郊,亦壹如此。
中平五年六月丙寅,大风拔树。
献帝初平四年六月,右扶风大风,发屋拔木。
中兴以来,脂夜之妖无录者。
章帝七八年闲,郡县大螟伤稼,语在鲁恭传,而纪不录也。是时章帝用窦皇后谗,害宋、梁二贵人,废皇太子。
灵帝熹平四年六月,弘农、三辅螟虫为害。是时灵帝用中常侍曹节等谗言,禁锢海内清英之士,谓之党人。
中平二年七月,三辅螟虫为害。
明帝永平十八年,牛疫死。是岁遣窦固等征西域,置都护、戊己校尉。固等适还而西域叛,杀都护陈睦、戊己校尉关宠。于是大怒,欲复发兴讨,会秋明帝崩,是思心不容也。
章帝建初四年冬,京都牛大疫。是时窦皇后以宋贵人子为太子,宠幸,令人求伺贵人过隙,以谗毁之。章帝不知窦太后不善,厥咎霿也。或曰,是年六月马太后崩,土功非时兴故也。
后汉书志第十七 五行五 射妖龙蛇孽马祸人痾人化死复生疫投蜺
五行传曰:“皇之不极,是谓不建。厥咎眊,厥罚恒阴,厥极弱。
时则有射妖,时则有龙蛇之孽,时则有马祸,时则有下人伐上之痾,时则有日月乱行,星辰逆行。”皇,君也。极,中也。眊,不明也。说云:此沴天也。不言沴天者,至尊之辞也。春秋“王师败绩”,以自败为文。
,敬授民时。’论语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是则天之道于人政也。孔子说春秋曰:‘政以不由王出,不得为政。’则王君出政之号也。极,中也。建,立也。王象天,以情性覆成五事,为中和之政也。王政不中和,则是不能立其事也。”古文尚书:“皇极,皇建其有极。”孔安国曰:“大中之道,大立其有中,谓行九畴之义。”马融对策曰:“大中之道,在天为北辰,在地为人君。”
眊,乱也。君臣不立,则上下乱矣。”字林曰:“目少精曰眊。” 君将出政,亦先于朝廷度之,出则应于民心。射,其象也。” 天于不中之人,恒耆其*[味,厚其]*毒,增以为病,将以开贤代之也,春秋传所谓‘夺伯有魄’者是也。不名病者,病不着于身体也。”
恒阴,中兴以来无录者。
灵帝光和中,雒阳男子夜龙以弓箭射北阙,吏收考问,辞“居贫负责,无所聊生,因买弓箭以射”。近射妖也。其后车骑将军何苗,与兄大将军进部兵还相猜疑,对相攻击,战于阙下。苗死兵败,杀数千人,雒阳宫室内人烧尽。
劭时为太尉议曹掾,白公邓盛:‘夫礼设阙观,所以饰门,章于至尊,悬诸象魏,示民礼法也。故车过者下,步过者趋。今龙乃敢射阙,意慢事丑,次于大逆。
宜遣主者参问变状。’公曰:‘府不主盗贼,当与诸府相候。’劭曰:‘丞相邴吉以为道路死伤,既往之事,京兆、长安职所穷逐,而住车问牛喘吐舌者,岂轻人而贵畜哉,颇念阴阳不和,必有所害。掾史尔乃悦服,汉书嘉其达大体。
令龙所犯,然中外奔波,邴吉防患大豫,况于已形昭晰者哉!明公既处宰相大任,加掌兵戎之职,凡在荒裔,谓之大事,何有近目下而致逆节之萌者?孔子摄鲁司寇,非常卿也。折僭溢之端,消纤介之渐,从政三月,恶人走境,邑门不阖,外收强齐侵地,内亏三桓之威。区区小国,尚于趣舍,大汉之朝,焉可无乎?明公恬然谓非己。诗云:“仪刑文王,万国作孚。”当为人制法,何必取法于人!’于是公意大悟,遣令史谢,申以铃下规应掾自行之,还具条奏。时灵帝诏报,恶恶止其身,龙以重论之,阳不坐。”
安帝延光三年,济南言黄龙见历城,琅邪言黄龙见诸。是时安帝听谗,免太尉杨震,震自杀。又帝独有一子,以为太子,信谗废之。是皇不中,故有龙孽,是时多用佞媚,故以为瑞应。明年正月,东郡又言黄龙二见濮阳。
桓帝延熹七年六月壬子,河内野王山上有龙死,长可数十丈。襄楷以为夫龙者为帝王瑞,易论大人。天凤中,黄山宫有死龙,汉兵诛莽而世祖复兴,此易代之征也。至建安二十五年,魏文帝代汉。
到延熹二年,诛大将军梁冀,捕治宗属,扬兵京师”也。
永康元年八月,巴郡言黄龙见。时吏傅坚以郡欲上言,内白事以为走卒戏语,不可。太守不听。尝见坚语云:“时民以天热,欲就池浴,见池水浊,因戏相恐‘此中有黄龙’,语遂行人闲。闻郡欲以为美,故言。”时史以书帝纪。桓帝时政治衰缺,而在所多言瑞应,皆此类也。又先儒言:瑞兴非时,则为妖孽,而民讹言生龙语,皆龙孽也。
熹平元年四月甲午,青蛇见御坐上。是时灵帝委任宦者,王室微弱。
更始二年二月,发雒阳,欲入长安,司直李松奉引,车奔,触北宫铁柱门,三马皆死。马祸也。时更始失道,将亡。
桓帝延熹五年四月,惊马与逸象突入宫殿。近马祸也。是时桓帝政衰缺。
灵帝光和元年,司徒长史冯巡马生人。京房易传曰:“上亡天子,诸侯相伐,厥妖马生人。”后冯巡迁甘陵相,黄巾初起,为所残杀,而国家亦四面受敌。
其后关东州郡各举义兵,卒相攻伐,天子西移,王政隔塞。其占与京房同。
光和中,雒阳水西桥民马逸走,遂啮杀人。是时公卿大臣及左右数有被诛者。
安帝永初元年十一月戊子,民转相惊走,弃什物,去庐舍。
灵帝建宁三年春,河内妇食夫,河南夫食妇。
熹平二年六月,雒阳民讹言虎贲寺东壁中有黄人,形容须眉良是,观者数万,省内悉出,道路断绝。到中平元年二月,张角兄弟起兵冀州,自号黄天,三十六方,四面出和,将帅星布,吏士外属,因其疲餧,牵而胜之。
光和元年五月壬午,何人白衣欲入德阳门,辞“我梁伯夏,教我上殿为天子”。
中黄门桓贤等呼门吏仆射,欲收缚何人,吏未到,须臾还走,求索不得,不知姓名。时蔡邕以成帝时男子王曪绛衣入宫,上前殿非常室,曰“天帝令我居此”,后王莽篡位。今此与成帝时相似而有异,被服不同,又未入云龙门而觉,称梁伯夏,皆轻于言。以往况今,将有狂狡之人,欲为王氏之谋,其事不成。其后张角称黄天作乱,竟破坏。
中黄门解步呵问:‘汝何等人?白衣妄入宫掖。’曰:‘我梁伯夏后,天使我为天子。’步欲前收取,因忽不见。劭曰:尚书、春秋左传曰,伯益佐禹治水,封于梁。飂叔安有裔子曰董父,实甚好龙,龙多归之,帝舜嘉之,赐姓董氏。
董氏之祖,与梁同焉。到光熹元年,董卓自外入,因闲乘衅,废帝杀后,百官总己,号令自由,杀戮决前,威重于主。梁本安定,而卓陇西人,俱凉州也。
天戒若曰,卓不当专制夺矫,如白衣无宜兰入宫也。白衣见黄门寺,及卓之末,中黄门诛灭之际,事类如此,可谓无乎?”袁山松曰:“案张角一时狡乱,不足致此大妖,斯乃曹氏灭汉之征也。”案劭所述,与志或有不同,年月舛异,故俱载焉。臣昭注曰:检观前通,各有未直。寻梁即魏地之名,伯夏明于中夏,非溥天之称,以内臣孙*(夫)**[未]*得称王,征验有应,有若符契。复云“伯夏教我为天子”,后曹公曰“若天命在吾,吾为周文王矣”,此乃魏文帝受我成策而陟帝位也。风俗通云“见中黄门寺曹腾之家”,尤见其证。
二年,雒阳上西门外女子生儿,两头,异肩共匤,俱前向,以为不祥,堕地弃之。自此之后,朝廷霿乱,政在私门,上下无别,二头之象。后董卓戮太后,被以不孝之名,放废天子,后复害之。汉元以来,祸莫踰此。
四年,魏郡男子张博送铁卢诣太官,博上书室殿山居屋后宫禁,落屋讙呼。上收缚考问,辞“忽不自觉知”。
中平元年六月壬申,雒阳男子刘仓居上西门外,妻生男,两头共身。
灵帝时,江夏黄氏之母,浴而化为鼋,入于深渊,其后时出见。初浴簪一银钗,及见,犹在其首。
献帝初平中,长沙有人姓桓氏,死,棺敛月余,其母闻棺中声,发之,遂生。
占曰:“至阴为阳,下人为上。”其后曹公由庶士起。
建安四年二月,武陵充县女子李娥,年六十余,物故,以其家杉木槥敛,瘗于城外数里上,已十四日,有行闻其頉中有声,便语其家。家往视闻声,便发出,遂活。
于是娥遂得出,与伯文别。伯文曰:“书一封以与儿佗。”娥遂与黑俱归,事状如此。’太守慨然叹曰:‘天下事真不可知也!’乃表以为‘蔡仲虽发頉,为鬼神所使,虽欲无发,势不得已。宜加宽宥。’诏书报可。太守欲验语虚实,即遣马吏于西界推问李黑得之。黑语协,乃致伯文书与佗。佗识其纸,乃是父亡时送箱中文书也。表文字犹在也,而书不可晓。乃请费长房读之,曰:‘告佗:
当从府君出案行,当以八月八日日中时,武陵城南沟水畔顿,汝是时必往。’到期,悉将大小于城南待之。须臾果至,但闻人马隐隐之声,诣沟水,便闻有呼声曰:‘佗来!汝得我所寄李娥书不邪?’曰:‘即得之,故来至此。’伯文以次呼家中大小问之,悲伤断绝。曰:‘死生异路,不能数得汝消息。吾亡后,儿孙乃尔许人!’良久谓佗曰:‘来春大病,与此一丸药,以涂门户,则辟来年妖厉矣。’言讫忽去,竟不得见其形。至前春,武陵果大病,白日见鬼,唯伯文之家,鬼不敢向。费长房视药曰:‘此方相临也。’”博物记曰:“汉末关中大乱,有发前汉宫人頉者,宫人犹活。既出,平复如旧。魏郭后爱念之,录置宫内,常在左右。问汉时宫中事,说之了了,皆有次绪。郭后崩,哭泣哀过,遂死。汉末,发范明友奴頉,奴犹活。明友,霍光女婿。说光家事,废立之际,多与汉书相应。此奴常*(且)**[游]*走居民闲,无*(正)**[止]*住处,遂不知所在。”
七年,越巂有男化为女子。时周髃上言,哀帝时亦有此异,将有易代之事。至二十五年,献帝封于山阳。
建安中,女子生男,两头共身。
安帝元初六年夏四月,会稽大疫。
“二十六年,郡国七大疫。”
延光四年冬,京都大疫。
又闲者,有司正以冬至之后,奏开恭陵神道。陛下至*[孝]*,不忍距逆,或发頉移尸。月令:‘仲冬土事无作,慎无发盖,及起大觽,以固而闭。地气上泄,是谓发天地之房,诸蛰则死,*[民必]*疾疫,又随以丧。’厉气未息,恐其殆此二*(年)**[事]*,欲使知过改悔。五行传曰:‘六沴作见,若时共御,帝用不差,神则不怒,五福乃降,用章于下。’臣愚以为可使公卿处议,所以陈术改过,取媚神只,自求多福也。”
桓帝元嘉元年正月,京都大疫。二月,九江、庐江又疫。
延熹四年正月,大疫。
灵帝建宁四年三月,大疫。
熹平二年正月,大疫。
光和二年春,大疫。
五年二月,大疫。
中平二年正月,大疫。
献帝建安二十二年,大疫。
“家家有强尸之痛,室室有号泣之哀,或阖门而殪,或举族而丧者。”
灵帝光和元年六月丁丑,有黑气堕北宫温明殿东庭中,黑如车盖,起奋讯,身五色,有头,体长十余丈,形貌似龙。上问蔡邕,对曰:“所谓天投蜺者也。不见足尾,不得称龙。易传曰:‘蜺之比无德,以色亲也。’潜潭巴曰:‘虹出,后妃阴胁王者。’又曰:‘五色迭至,照于宫殿,有兵革之事。’演孔图曰:‘天子外苦兵,威内夺,臣无忠,则天投蜺。’变不空生,占不空言。”先是立皇后何氏,皇后每斋,当谒祖庙,辄有变异不得谒。中平元年,黄巾贼张角等立三十六方,起兵烧郡国,山东七州处处应角。遣兵外讨角等,内使皇后二兄为大将统兵。其年,宫车宴驾,皇后摄政,二兄秉权。谴让帝母永乐后,令自杀。阴呼并州牧董卓欲共诛中官,中官逆杀大将军进,兵相攻讨,京都战者塞道。皇太后母子遂为太尉卓等所废黜,皆死。天下之败,兵先兴于宫省,外延海内,二三十岁,其殃祸起自何氏。
后汉书志第十八 五行六 日蚀日抱日赤无光日黄珥日中黑虹贯日月蚀非其月
光武帝建武二年正月甲子朔,日有蚀之。在危八度。日蚀说曰:“日者,太阳之精,人君之象。君道有亏,为阴所乘,故蚀。蚀者,阳不克也。”其候杂说,汉书五行志着之必矣。儒说诸侯专权,则其应多在日所宿之国。
诸象附从,则多为王者事。人君改修其德,则咎害除。是时世祖初兴,天下贼乱未除。虚、危,齐也。贼张步拥兵据齐,上遣伏隆谕步,许降,旋复叛称王,至五年中乃破。
彗星见,则失和之国恶之。是故圣王日蚀则修德,月蚀则修刑,彗星见则修和。”
三年五月乙卯晦,日有蚀之,在柳十四度。柳,河南也。时世祖在雒阳,赤眉降贼樊崇谋作乱,其七月发觉,皆伏诛。
六年九月丙寅晦,日有蚀之。史官不见,郡以闻。在尾八度。 七年三月癸亥晦,日有蚀之,在毕五度。毕为边兵。秋,隗嚣反,侵安定。
冬,卢芳所置朔方、云中太守各举郡降。
十六年三月辛丑晦,日有蚀之,在昴七度。昴为狱事。时诸郡太守坐度田不实,世祖怒,杀十余人,然后深悔之。
十七年二月乙未晦,日有蚀之,在胃九度。胃为廪仓。时诸郡新坐租之后,天下忧怖,以谷为言,故示象。或曰:胃,供养之官也。其十月,废郭皇后,诏曰“不可以奉供养”。
二十二年五月乙未晦,日有蚀之,在柳七度,京都宿也。柳为上仓,祭祀谷也。
近舆鬼,舆鬼为宗庙。十九年中,有司奏请立近帝四庙以祭之,有诏“庙处所未定,且就高庙祫祭之”。至此三年,遂不立庙。有简堕心,奉祖宗之道有阙,故示象也。
二十五年三月戊申晦,日有蚀之,在毕十五度。毕为边兵。其冬十月,以武溪蛮夷为寇害,伏波将军马援将兵击之。
二十九年二月丁巳朔,日有蚀之,在东壁五度。东壁为文章,一名娵訾之口。先是皇子诸王各招来文章谈说之士,去年中,有人上奏:“诸王所招待者,或真伪杂,受刑罚者子孙,宜可分别。”于是上怒,诏捕诸王客,皆被以苛法,死者甚多。世祖不早为明设刑禁,一时治之过差,故天示象。世祖于是改悔,遣使悉理侵枉也。
三十一年五月癸酉晦,日有蚀之,在柳五度,京都宿也。自二十一年示象至此十年,后二年,宫车晏驾。
中元元年十一月甲子晦,日有蚀之,在斗二十度。斗为庙,主爵禄。儒说十一月甲子,时王日也,又为星纪,主爵禄,其占重。
明帝永平三年八月壬申晦,日有蚀之,在氐二度。氐为宿宫。是时明帝作北宫。
八年十月壬寅晦,日有蚀之,既,在斗十一度。斗,吴也。广陵于天文属吴。后二年,广陵王荆坐谋反自杀。
十三年十月甲辰晦,日有蚀之,在尾十七度。 十六年五月戊午晦,日有蚀之,在柳十五度。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