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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正史

后汉书八家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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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杀鸡为黍,林宗谓为己设,既而以供其母,自以菜蔬与林宗同饭。林宗起拜之曰:「卿贤乎哉!」因劝令学,卒以成德也。(姚。王。汪。黄)──御览卷八四七 ○

初学记卷一七 书钞卷一四三

〔一〕 据初学记卷一七补。又「雨」误「西」,据初学记卷一七、书钞卷一四三径改。

〔二〕 据初学记卷一七补。

三六四 宋果字仲文〔一〕。(姚。汪。黄)──范书郭泰传注

〔一〕 范书郭泰传作「字仲乙」。

三六五 淑为舅宋瑗报雠于县中〔一〕,为吏所捕,系狱当死。泰与语,淑恳恻流涕。泰诣县令应操,陈其报怨蹈义之士。被赦,县不宥之,郡上言,乃得原。(姚。王。汪。黄)

──范书郭泰传注

〔一〕 淑,贾淑,林宗与之同乡。

三六六 太原郭长信、王长文、长文弟子师、韩文布、李子政、曹子元、定襄周康子、西河王季然、云中丘季智名灵举。子师位至司徒,季然北地太守,其余多典州郡者〔一〕。(姚。王。汪。黄)──范书郭泰传注 ○ 云谷杂记

〔一〕 皆郭泰所识之士。其中王子师,即王允。又余寅同姓名录卷二引谢书曰:「林宗适陈留则友符伟明,游太学则师仇季智,之陈国则视魏德公,入汝南则交黄叔度。然不特此,又左原以犯法见斥,劝之责躬。茅容初以危坐,又以草蔬同饭,叹其贤。又豫识史叔宾之败,惜边让未闻道,俱陈留人也。杨氏孟敏堕甑不顾而异之,劝令游学知名 鹞鄢陵庾乘初佣,后号征君。训扶风宋果以义方,后以烈气闻,官并州刺史。母忧,受乡人贾淑之吊,淑改过自厉,终成善士。谓济阴黄允虽有才,终失之,卒以遣妇事废于时。谓召陵谢甄不入道,以细行不慎毁弃。识晋阳王柔以仕进显,柔弟泽以经术通。又识张孝仲于刍牧之中,范特祖于邮置之役,召公子、许伟康于屠酤,司马子威于卒伍。同郡郭长信、王长文、长文弟子师、韩文布、季子政、曹子元、定襄周康子、西河王季然、云中丘季智、郝礼真等六十人,并以成名。」四库提要称此书「捃摭详备,足稗考证,故未可以晚出废之也」。其说虽是,然此引恐多有增益,已非谢书之旧,录此备考。

三六七 泰以建宁二年正月卒,自弘农函谷关以西,河内汤阴以北,二千里负笈荷担弥路,柴车苇装塞涂,盖有万数来赴。(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符融传冯岱

三六八 融见林宗,便与之交。又绍介于膺,以为「海之明珠,未耀其光;鸟之凤皇,羽仪未翔」。膺与林宗相见,待以师友之礼,遂振名天下,融之致也。(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三六九 文经、子艾〔一〕,曜名远近,声价已定,征辟不就,疗病京师,不通宾客。公卿将相大夫遣门生旦暮问疾,郎吏公府掾属杂坐其门,不得见也。(姚。王。汪。黄)

──范书本传注

〔一〕 文经姓晋,子艾姓王,二者沽名钓誉,红极一时。融察其非真,以语李膺,后果废弃。

三七○ 〔冯〕(马)岱字德山〔一〕,辟司徒刘宠府,与四府掾属并诣台,集议边事〔二〕。(姚。汪。黄)──书钞卷六八

〔一〕 据陈、俞本改。

〔二〕 孔本下本有「上奉议边」四字,系衍文,陈、俞本亦删之。

三七一 冯岱字德山,性慷慨,有文武异才。既到官,融往相见,荐范冉为功曹,韩卓为主簿,孔为上计吏。(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三七二 颍川张元祖,志行士也,来存融,吊其妻亡〔一〕。知其如此,谓言:「足下欲尚古道,非不清妙,且礼设棺椁,制杖章〔二〕。孔子曰:『吾从周。』〔三〕」便推所乘羸牛车,命融以给殡。融受而不辞也。(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时融遭党事禁锢,妻亡,欲仿古亡者,弃之中野,即土埋藏。

〔二〕 黄奭曰:「『章』下疑脱『明』。」而汪辑改「章」为「衰」,是。

〔三〕 见论语八佾篇。

许劭传

三七三 许劭〔字子将,汝南平舆人〕〔一〕。仕郡为功曹,抗忠举义,进善黜恶,正机执衡,允齐风俗,所称如龙之升,所贬如堕于渊,清论风行,所吹草偃,为众所服,〔多所赏识,拔樊子昭于未闻,天〕〔下咸称许郭〕〔二〕。(孙。王。汪。黄)

──御览卷二六四 ○ 又卷四四二 书钞卷七七

〔一〕 据御览卷四四二补。

〔二〕 同右。汝南先贤传言樊子昭乃鬻帻之贾贩。又郭指郭泰,亦善拔贤士,劭与之齐名。

窦武传胡腾

三七四 窦武上表曰:「今冬大寒过节〔一〕,毒害鸟兽,爰及池鱼,城傍松竹,皆为伤绝。」(姚。王。汪。黄)──初学记卷三

〔一〕 指延熹九年事。

三七五 窦武上疏曰:「奉承诏命,精爽陨越。」(孙。王。汪。黄)──文选卷三七刘越石劝进表注

三七六 腾辟荆州部南阳从事〔一〕,遇孝桓帝南巡,又为护驾到南阳,腾自表上言:「乘舆所幸,便为京师。臣请荆州刺史比于司隶校尉,臣职比于都官从事也。(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三(

二)

〔一〕 胡腾字子升,少师事窦武,后为武大将军府掾。武死,腾携武孙辅逃奔零陵,养为己子。建安中,刘表始命辅复本姓。

三七七 为荆州从事,万事既辨,一州肃然,百僚敬服其能。(姚。王。汪。黄) ──书钞卷七三

皇甫嵩传

三七八 皇甫嵩请冀州一年田租,以赡饥民 鹳姓歌曰:「天下乱兮市为墟,母不保子妻失夫,赖得皇甫复汝居。」(姚。王。汪。黄)─ ─类聚卷一九

三七九 皇甫嵩字义真,拜车骑将军,讨平凉羌胡,选将士枭骑万队,戎车三千,公卿百僚皆祖送于平乐观,大会。既御天下命,又临虏廷,扫殄羌贼,靡有孑遗,卒整二州,献捷振旅。(姚。王。汪。黄)──书钞卷六四(二)

三八○ 皇甫嵩为三公,以身起于汗马,常折节下士。(王。汪。黄)

──御览卷四七五

朱隽传子皓

三八一 为郡主簿,太守尹端被坐讨贼失利〔一〕,罪当弃市。隽乃羸服赍金到京师,赂主史得免,隽乃不言。(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三

〔一〕 所讨者,许昭也。

三八二 朱隽宣国威灵,审示祸福。(孙。王。汪。黄)──文选卷四九干宝晋纪总论注

三八三 朱皓德行纯懿,文学优裕。(孙。王。汪。黄)──文选卷二八陆士衡乐府吴趋行注 ○ 又卷四七袁彦伯三国名臣序赞注

董卓传

三八四 董卓获山东兵,以猪膏涂布十余匹,用缠其身,然后烧之,先从足起。(孙。王。汪。黄)──御览卷八二○

三八五 董卓死,陕中诸将后共相要遣使诣长安相闻,求乞大赦。尚书令王允等以为杀卓时已赦,今复求,一岁不可再赦。李傕等曰:「京师不赦我,我当死,不若决之。若攻长安克之,则可大得天下。不克,则尽钞取三辅妇女财物,西上陇,归乡里,作贼延命,尚可数年。」于是帅兵西向长安。(孙。王。汪。黄)──御览卷六五二

三八六 献帝幸弘农,郭汜虏略百官妇女,有美发者,皆断取之。(孙。汪。黄) ──御览卷三七三

张温传

三八七 张温以司空加车骑将军征韩遂。丙辰,引温见于崇德殿,温以军礼,长揖不拜。(孙。王。汪。黄)──御览卷二九六

刘虞传

三八八 虞父舒,丹阳太守。虞通五经,东海恭王之后。(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三八九 刘虞为幽州刺史,常着裘。(孙。王。汪。黄)── 御览卷六九四

公孙瓒传

三八九 公孙瓒为郡主簿,太守遭徙日南,瓒举觞北芒上,泣辞于母墓,曰:「昔为人子,今为人臣。太守遭事,远送日南。〔日南多〕瘴气〔一〕,惧不得还。」太守会赦。(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三

〔一〕 据范书本传补。

三九○ 公孙瓒非绍〔一〕,立刘伯安〔二〕,敛其众攻绍。(孙。王。汪。黄) ──文选卷四四陈琳为袁绍檄豫州注

〔一〕 绍,袁绍。

〔二〕 伯安,刘虞字。

陶谦传赵昱

三九一 〔赵昱字符达〕〔一〕,年十三,母尝病,经涉三月。昱惨戚消瘠,至目不交睫,握粟出卜,祈祷泣血,乡党称其孝。就处士东莞綦母君〔公立精舍〕〔二〕,受公羊传,兼该群业。至历年潜志,不窥园圃,亲疏希见其面。时入定省父母,须臾即还。高洁廉正,抱礼而立,清英俨恪,莫干其志;旌善以兴化,殚邪以矫俗。州郡请召,常称病不应。国相檀谟、陈遵共召,不起,或兴盛怒,终不回意。学孝廉,除莒长,宣扬五教,政为国表。会黄巾作乱,陆梁五郡,郡县发兵,以为先办。徐州刺史巴祇表功第一,当受迁赏,昱深以为耻,委官还家。徐州牧陶谦初辟别驾从事,辞疾逊遁。谦重令扬州从事会稽吴范宣旨,昱守志不移,欲威以刑罚,然后乃起。举茂才,迁广陵太守。贼笮融从临淮见讨,迸入郡界。昱将兵拒战,败绩见害。〔三〕(姚。王。汪。黄)

──魏志陶谦传注 ○ 御览卷三七四 又卷一八一 范书陶谦传注

〔一〕 据御览卷三七四补。

〔二〕 据御览卷一八一补。

〔三〕 姚之骃按:「笮融败走广陵,昱待以宾礼。融利广陵资货,乘酒酣杀昱,放兵大掠,非拒战败绩也。范说为是。」

袁绍传胡母班

三九二 班〔一〕,王匡之妹夫。董卓使班奉诏到河内,解释义兵。匡受袁绍旨,收班系狱,欲杀之以徇军 疣与匡书云:「自古以来,未有下土诸侯举兵向京师者。刘向传曰『掷鼠忌器』,器犹忌之,况卓今处宫阙之内,以天子为藩屏。幼主在宫,如何可讨?仆与太傅马公、太仆赵岐、少府阴修俱受诏命〔二〕。关东诸郡,虽实嫉卓,犹以衔奉王命,不敢玷辱。而足下独囚仆于狱,欲以衅鼓,此〔何〕悖暴无道之甚者也〔三〕!仆与董卓有何亲戚,义岂同恶?而足下张虎狼之口,吐长蛇之毒,恚卓迁怒,何其酷哉!死,人之所难,然耻为狂夫所害。若亡者有灵,当诉足下于皇天。夫婚姻者,祸福之机,今日着矣。曩为一体,今为血雠。亡人子二人〔四〕,则君之甥,身没之后,慎勿令临仆尸骸也。」匡得书,抱班二子而泣 疣遂死于狱。(姚。王。汪。黄)──魏志袁绍传注 ○ 范书本传注

〔一〕 班,胡母班也。

〔二〕 范书绍传作「遣大鸿胪韩融、少府阴循、执金吾胡母班、将作大匠吴循、越骑校尉王瑰譬解绍等诸军」。天游按:范书赵歧传载,岐与马日磾出使山东,乃李傕专政时之事,班书所言恐误,当以范书为是。又廿二史考异卷一二曰:「献帝纪『循』皆作『修』。魏志亦作『吴修』。当以『修』为正。」钱说是。

〔三〕 据范书袁绍传注补。

〔四〕 范书袁绍传注作「亡人二女」,误。

三九三 胡母班书曰:「董卓起朔垂。」〔一〕(孙。王。汪。黄)──文选卷三七刘越石劝进表注

〔一〕 汪辑补入上条「况卓」之后,恐是。

三九四 匡少与蔡邕善。其年为卓军所败,走还泰山,收集劲勇,得数千人,欲与张邈合。匡先杀执金吾胡母班 疣亲属不胜愤怒,与太祖并势,共杀匡。(孙。王。汪。黄)

──魏志武帝纪注

三九五 袁绍以曹操为东郡太守,刘公山为兖州〔一〕。公山为黄巾所杀,乃以操为兖州刺史。(孙。王。汪。黄)──文选卷四四陈琳为袁绍檄豫州注

〔一〕 刘公山者,刘岱也。

三九六 操得兖州,兵众强盛,内怀反绍意。(孙。汪。黄)─ ─文选卷四四陈琳为袁绍檄豫州注

三九七 操围吕布于濮阳,为布所破,投绍。绍哀之,乃给兵五千人,还取兖州。(孙。王。汪。黄)──文选卷四四陈琳为袁绍檄豫州注

袁术传

三九八 袁术在寿春,百姓以桑椹干为饭〔一〕。(黄)──书钞卷一五六

〔一〕 孔本作「汉书」之文,误。黄辑据陈本作谢书,今从之。

谢承后汉书卷五

循吏传

三九九 南阳(范)〔茨〕充为(吴)桂阳太守〔一〕,教民植桑絺纻之属,养蚕织履,民得利益。(孙。王。汪。黄)──御览卷八二五

〔一〕 茨、范形近而讹,据范书循吏传及注引东观记改。又桂阳郡乃荆州之郡,非吴地之郡,「吴」系衍文,故删。

四○○ 龙丘苌,吴郡人,笃志好学。王莽篡〔位〕〔一〕,隐居大山〔二〕,以耕稼为业,公交车征〔三〕,不应。更始时,任延年十九,为东部尉,折节下士,锺离意为主簿,自请苌为门下祭酒。教曰:「龙丘先生,清过夷、齐,志慕原宪〔四〕,都尉洒扫其门,犹惧辱之,何召之有!」〔五〕(汪。黄)──天中记卷四○

〔一〕 据御览卷五○二补。

〔二〕 按范书本传作「太末」,系县名,属会稽郡,境有龙丘山,乃龙丘苌隐居处。此作「大山」,误。

〔三〕 「征」原误在「不应」下,据御览卷五○二改。

〔四〕 原宪字子思,孔子弟子。孔子卒,亡于草泽,不以无财贫贱为病,而以学道不能行之为耻,故子贡曾为此而自惭。事见史记仲尼弟子列传,亦载庄子让王篇。

〔五〕 此条御览卷五○二引作谢沈书,汪、黄两辑入谢承书,恐非。二谢书易相混,古已有之,至清因推崇承书而愈甚。天中记引作承书,疑其实出自御览,今据以录而俟考。

四○一 许荆字子张。少丧父,养母孝顺。家贫为吏,无有船车,休假,常单步荷担上下,清节称于乡里。(姚。王。汪。黄)──初学记卷二○ ○ 御览卷六三四 范书循吏传注

四○二 许荆兄子〔世〕常报雠杀人〔一〕,怨家会众操兵至荆家,欲杀之。会荆始从府休归,与相遇,因出门解剑长跪曰:「前无状相犯,咎皆在荆不能相教。兄既早殁,一子为嗣,如令死者〔二〕,伤其灭绝。今愿杀身,代之塞咎,虽死已往,犹谓更生。」怨家扶起荆曰:「许掾,郡中称为贤,吾何敢相侵。」因遂委去。(姚。王。汪。黄)──初学记卷一七 ○ 文选卷四六任彦升王文宪集序注 御览卷五一二 又卷四一六

〔一〕 据文选卷四六任彦升王文宪集序注及御览卷五一二补。

〔二〕 「令」原误作「全」,依御览卷五一二径改。

四○三 郴人谢弘等不养父母,兄弟分析,因此皆还供养者千有余人〔一〕。(姚。王。汪。黄)──范书循吏传注

〔一〕 时荆为桂阳太守。耒阳蒋均兄弟争财,讼于荆。荆以教化不行乞诣廷尉受罪,均兄弟感悔,故谢弘等闻而感化,俱还供养。

四○四 孟尝迁合浦太守。郡不产谷,而海出珠宝,〔旧采珠以易米食〕〔一〕。宰守贪求,〔使民采珠,积以自入〕〔二〕,不知〔

纪〕极〔三〕,珠遂渐徙于交址。行旅不至,民皆饥死。尝革易前弊,不逾岁而〔去〕珠皆还〔四〕。上闻征之,尝归,民(交)〔吏〕攀〔车〕恋之也〔五〕。(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五 ○ 类聚卷八四 事类赋注卷九 书钞卷三五又卷七六

〔一〕 据类聚卷八四补。

〔二〕 同右。

〔三〕 据范书循吏传补。

〔四〕 据书钞卷三五、类聚卷八四补。

〔五〕 据书钞卷七六改补。

四○五 「非腹背之毛,羽翼之佐也。」〔一〕(姚。汪。黄)──书钞卷四九

〔一〕 乃尚书杨乔荐孟尝书之文。

四○六 迁张掖太守〔一〕。岁饥,开仓赈民,一郡得全,顺帝嘉之。──书钞卷七四

〔一〕 太守者,第五访也。

四○七 刘宠迁会稽太守,简烦除苛。──书钞卷七五

四○八 刘宠为司徒,卧布被。(姚。王。汪。黄)──书钞卷五二 ○ 类聚卷四七 御览卷二○七 书钞卷三八

四○九 仇览字季智,一名香,陈留考城人也。(孙。王。汪。黄)──御览卷六一○

四一○ 览为县阳遂亭长〔一〕,好行教化。人羊元凶恶不孝〔二〕,其母诣览言元〔三〕。览呼元,诮责元以子道,与一卷孝经,使诵读之。元深改悔,到母床下,谢罪曰:「元少孤,为母所骄。谚曰:『孤犊触乳,骄子骂母。』乞今自改。」母子更相向泣。于是元遂修孝道,后成佳士。(姚。王。汪。黄)──范书循吏传注 ○ 御览卷六一○

〔一〕 范书循吏传作「蒲亭长」。

〔二〕 孔平仲珩璜新论曰:「仇览传为蒲亭长,化不孝陈元。谢承以为阳遂亭长,化不孝子羊元。地名人名皆不同。」惠栋曰:「汝南先贤行状作『孙元』。」三者未知孰是。

〔三〕 御览卷六一○「言」作「告」。

四一一 琅邪董种〔一〕,为不其令,赤雀乳厅〔事〕前桑上〔二〕,民为作歌颂。(孙。王。汪。黄)──类聚卷九九 ○ 御览卷九二二 事类赋注卷一九 范书循吏传注

〔一〕 天游按:范书循吏传作「童恢」,注曰谢书作「僮种」,均与类聚、御览、事类赋注引异。王楙野客丛书曰:「考碑乃姓黄耳。」惠栋曰:「案不其令董君阙。董字从廾从童。又南阳正街碑云:『

以府丞董察』。则蕫与董通。恢,盖姓董也。集韵及汉隶字源亦皆以蕫为董也。」则王楙说非。又传注「董」作「僮」,亦误。

〔二〕 据御览卷九二二及事类赋注卷一九补。

四一二 吴郡沈丰为零陵太守〔一〕,到官一年,甘露降泉陵、洮阳五县〔二〕,流被山林,膏润草木。

(姚。王。汪。黄)──类聚卷九八 ○ 御览卷一二 事类赋注卷三

〔一〕 汪辑此条多据东观记以补,重蹈陈禹谟妄补书钞之覆辙,颇失当。又孙志祖按:「御览卷一六○引东观记云『丰字圣达』。南史沈约传作『酆字圣通』。又按丰乃章帝时人,时未有吴郡,史家追书之也。」又丰及百里嵩、巴祗、王阜四人,汪辑依惠栋补注入循吏传,今亦从之。

〔二〕 「洮阳」本作「佻阳」,据续汉郡国志径改。

四一三 沈丰为零陵太守,为政慎刑重杀,爱民养化〔一〕。(姚。王。汪。黄) ──书钞卷七五

〔一〕 诸辑均入上条,而脱注出处。又「零」原误作「广」,据上条径改。

四一四 为零陵太守,吏有阴过,长假还家。(王。汪。黄)─ ─书钞卷七四

四一五 沈丰为零陵守,有三黄龙望府中〔一〕。(姚。汪。黄)──书钞卷七五

〔一〕 此条俞本未注书名。孔本亦然,又仅作「黄龙望虎」,「虎」当系「府」之讹。今依三辑例,暂列于此以俟考。

四一六 甄丰恻隐之恩,发于自然〔一〕。(孙。王。汪。黄)──文选卷四二吴质答东阿王书注

〔一〕 汪辑疑「甄」系「沈」之讹,附于丰传。今从之。

四一七 陈留百里嵩,字景山,为徐州刺史。境遭旱,嵩〔出巡〕行部〔一〕,传车所经,甘雨辄澍〔二〕。东海(金)〔合〕乡、祝其二县〔三〕,僻在山间,嵩传驷不往,二县不得雨。父老干请〔诉曰:「人等是公百姓,独不迂降。」乃回赴之〕〔四〕,嵩曲路到二县,入界即雨,〔随车而下〕〔五〕。(姚。王。汪。黄)──御览卷二五六 ○ 类聚卷五○ 御览卷一○ 书钞卷三五类聚卷二 事类赋注卷三

〔一〕 据书钞卷三五、御览卷一○、事类赋注卷三补。

〔二〕 「澍」本作「●」。集韵曰:「澍或作●。」类聚卷五○ 作「注」,亦可通。类聚卷二则作「至」,误。

〔三〕 据御览卷一○、事类赋注卷三及续汉郡国志改。

〔四〕 据事类赋注卷三补。御览卷一○亦有此句,无末「之」字。

〔五〕 据事类赋注卷三、御览卷一○补。

四一八 百里嵩为徐州刺史,甘露再降厅事前树。(姚。王。汪)──类聚卷九八

四一九 山阳百里嵩为济南相〔一〕,甘露降于郡 鸩帝嘉之〔二〕,征祥拜大鸿胪。(姚。王。汪。黄)──类聚卷九八 ○ 御览卷二三二

〔一〕 御览卷二三二引作「白嵩字季山」,误。

〔二〕 御览卷二三二作「安帝嘉其致瑞」。下句无「祥」字。

四二○ 祗为别驾〔一〕,●素清白〔二〕,以俭厉俗,在官不迎妻子,俸禄不使有余。(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三

〔一〕 祗为别驾,诸引唯此一见,「在官」以下与他引作扬州刺史时事迹同,疑其有讹。

〔二〕 ●,体之俗字。汪辑作「休」,误。

四二一 巴祗字敬祖,为扬州刺史,在任不迎妻子〔一〕,俸禄不使有余〔二〕。(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二 ○ 又卷三八(二) 御览卷二五六

〔一〕 书钞卷三八作「在官」。

〔二〕 此条以下,诸辑合为一条,文字多异,且诸条出处和次第均难明晰,不如分引之,故作如下编。

四二二 勃骸鹜祗字敬祖〔一〕,为扬州刺史,黑帻毁坏,不复改易,〔以水澡傅胶墨用之〕〔二〕。(姚。王。汪。黄)──书钞卷一二七(二) ○ 书钞卷三八 类聚卷五○ 御览卷二五六 又卷六八七 书钞卷七二

〔一〕 书钞卷一二七陈本作蔡祖事迹,孙、黄二辑皆据以作蔡祖传,误。今从孔本。

〔二〕 据书钞卷三八补。说文曰:「澡,洗也。」又类聚卷五○ 作「以水渗曝用之」。

四二三 巴祗为扬州刺史,夜与士对坐〔一〕,处暝暗之中,不燃官烛。

同部

其它

班马异同
钦定四库全书 史部一 班马异同 正史类 提要 【臣】等谨案班马异同三十五卷旧本或题宋倪思撰或题刘辰翁撰杨士奇跋曰班马异同三十五卷相传作于须溪观其评泊批防臻极精妙信非须溪不能而文献通考载为倪思所撰岂作于倪而评泊出于须溪耶其语亦两持不决案通考之载是书实据直斋书録解题使果出于辰翁则陈振孙时何得先为着録是固可不辨而明矣是编大防以班固汉书多因史记之旧而増损其文乃考其字句异同以参观得失其例以史记本文大书凡史记无而汉书所加者则以细字书之史记有而汉书所删者则以墨笔勒字旁或汉书移其先后者则注曰汉书上连某文下连某文或汉书移入别篇者则注曰汉书见某二书互勘长短较然于史学颇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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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马异同卷一 宋倪思编 项羽本纪籍列传第七一 史记七汉书三十一项籍者字羽下相人也字羽初起时年二十四其季父项梁梁父即楚名将项燕为秦将王翦所戮者也项氏世家世为楚封扵项故姓项氏籍少时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去项梁怒之籍曰书足以记名姓名而己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耳扵是项梁竒其意乃教籍以兵法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学项梁常有栎阳逮乃请蕲狱掾曹咎书抵栎阳狱掾史司马欣以故事得皆已项梁尝杀人与籍避仇扵吴中吴中贤士大夫皆出项梁下每吴中有大繇役及项梁常为主办阴以兵法部勒宾客及子弟以是知其秦始皇帝东稽渡浙江梁与籍俱观籍曰彼可取而代也梁掩其口曰毋无妄言族矣梁以此竒籍籍长八尺余二寸力扛
北齐书
北齐书 补帝纪第一 补帝纪第二 补帝纪第三 帝纪第四 补帝纪第五 补帝纪第六 补帝纪第七 补帝纪第八 补列传第一 补列传第二 补列传第三 补列传第四 列传第五 补列传第六 补列传第七 列传第八 列传第九 列传第十 列传第十一 列传第十二列传第十三 列传第十四 列传第十五 列传第十六 列传第十七 补列传第十八 补列传第十九 补列传第二十 补列传第二十一 补列传第二十二补列传第二十三 补列传第二十四 补列传第二十五 补列传第二十六 补列传第二十七 补列传第二十八 补列传第二十九 补列传第三十 补列传第三十一 补列传第三十二列传第三十三 列传第三十四 列传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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