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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正史

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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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品十五顷,第九品十顷。而又各以品之高卑廕其亲属,多者及九族,少者三世。宗室、国宾、先贤之后及士人子孙亦如之。而又得廕人以为衣食客及佃客,品第六已上得衣食客三人,第七第八品二人,第九品及举辇、迹禽、前驱、由基、强弩、司马、羽林郎、殿中冗从武贲、殿中武贲、持椎斧武骑武贲、持鈒冗从武贲、命中武贲武骑一人。其应有佃客者,官品第一第二者佃客无过五十户,第三品十户,第四品七户,第五品五户,第六品三户,第七品二户,第八品第九品一户。

是时天下无事,赋税平均,人咸安其业而乐其事。及惠帝之后,政教陵夷,至于永嘉,丧乱弥甚。雍州以东,人多饥乏,更相鬻卖,奔迸流移,不可胜数。幽、并、司、冀、秦、雍六州大蝗,草木及牛马毛皆尽。又大疾疫,兼以饥馑。百姓又为寇贼所杀,流尸满河,白骨蔽野。刘曜之逼,朝廷议欲迁都仓垣。人多相食,饥疫总至,百官流亡者十八九。

元帝为晋王,课督农功,诏二千石长吏以入谷多少为殿最。其非宿卫要任,皆宜赴农,使军各自佃作,即以为廪。太兴元年,诏曰:“徐、扬二州土宜三麦,可督令地,投秋下种,至夏而熟,继新故之交,于以周济,所益甚大。昔汉遣轻车使者氾胜之督三辅种麦,而关中遂穰。勿令后晚。”其后频年麦虽有旱蝗,而为益犹多。二年,三吴大饥,死者以百数,吴郡太守邓攸辄开仓廪赈之。元帝时使黄门侍郎虞斐、桓彝开仓廪振给,并省众役。百官各上封事,后军将军应詹表曰:“夫一人不耕,天下必有受其饥者。而军兴以来,征战运漕,朝廷宗庙,百官用度,既已殷广,下及工商流寓僮仆不亲农桑而游食者,以十万计。不思开立美利,而望国足人给,岂不难哉!古人言曰,饥寒并至,虽尧舜不能使野无寇盗;贫富并兼,虽皋陶不能使强不陵弱。故有国有家者,何尝不务农重谷。近魏武皇帝用枣祗、韩浩之议,广建屯田,又于征伐之中,分带甲之士,随宜开垦,故下不甚劳,而大功克举也。间者流人奔东吴,东吴今俭,皆已还反。江西良田,旷废未久,火耕水耨,为功差易。宜简流人,兴复农官,功劳报赏,皆如魏氏故事。一年中与百姓,二年分税,三年计赋税以使之,公私兼济,则仓盈庾亿,可计日而待也。”又曰:“昔高祖使萧何镇关中,光武令寇恂守河内,魏武委钟繇以西事,故能使八表夷荡,区内辑宁。今中州萧条,未蒙疆理,此兆庶所以企望。寿春一方之会,去此不远,宜选都督有文武经略者,远以振河洛之形势,近以为徐豫之籓镇,绥集流散,使人有攸依,专委农功,令事有所局。赵充国农于金城,以平西零;诸葛亮耕于渭滨,规抗上国。今诸军自不对敌,皆宜齐课。

咸和五年,成帝始度百姓田,取十分之一,率亩税米三升。六年,以海贼寇抄,运漕不继,发王公以下余丁,各运米六斛。是后频年水灾旱蝗,田收不至。咸康初,算度田税米,空悬五十余万斛,尚书褚裒以下免官。穆帝之世,频有大军,粮运不继,制王公以下十三户共借一人,助度支运。升平初,荀羡为北府都督,镇下邳,起田于东阳之石鳖,公私利之。哀帝即位,乃减田租,亩收二升。孝武太元二年,除度田收租之制,王公以下口税三斛,唯蠲在役之身。八年,又增税米,口五石。至于末年,天下无事,时和年丰,百姓乐业,谷帛殷阜,几乎家给人足矣。

汉钱旧用五铢,自王莽改革,百姓皆不便之。及公孙述僭号于蜀,童谣曰:“黄牛白腹,五铢当复。”好事者窃言,王莽称黄,述欲继之,故称白帝。五铢汉货,言汉当复并天下也。至光武中兴,除莽货泉。建武十六年,马援又上书曰:“富国之本,在于食货,宜如旧铸五铢钱。”帝从之。于是复铸五铢钱,天下以为便。及章帝时,谷帛价贵,县官经用不足,朝廷忧之。尚书张林言:“今非但谷贵也,百物皆贵,此钱贱故尔。宜令天下悉以布帛为租,市买皆用之,封钱勿出,如此则钱少物皆贱矣。又,盐者食之急也,县官可自卖盐,武帝时施行之,名曰均输。”于是事下尚书通议。尚书硃晖议曰:“王制,天子不言有无,诸侯不言多少,食禄者不与百姓争利。均输之法,与贾贩无异。以布帛为租,则吏多奸。官自卖盐,与下争利,非明王所宜行。”帝本以林言为是,得晖议,因发怒,遂用林言,少时复止。

桓帝时有上书言:“人以货轻钱薄,故致贫困,宜改铸大钱。”事下四府群僚及太学能言之士。孝廉刘陶上议曰:

臣伏读铸钱之诏,平轻重 之义,访覃幽微,不遗穷贱,是以藿食之人, 谬延逮及。

盖以当今之忧,不在于货,在乎人饥。是以先王观象育物,敬授民时,使男不逋亩,女不下机,故君臣之道行,王路之教通。由是言之,食者乃有国之所宝,百姓之至贵也。窃以比年已来,良苗尽于蝗螟之口,杼柚空于公私之求。所急朝夕之食,所患靡盬之事,岂谓钱之厚薄,铢两之轻重哉!就使当今沙砾化为南金,瓦石变为和玉,使百姓渴无所饮,饥无所食,虽皇羲之纯德,唐虞之文明,犹不能以保萧墙之内也。盖百姓可百年无货,不可以一朝有饥,故食为至急也。

议者不达农殖之本,多言铸冶之便,或欲因缘行诈,以贾国利。国利将尽,取者争竞,造铸之端,于是乎生。盖万人铸之,一人夺之,犹不能给,况今一人铸之则万人夺之乎!虽以阴阳为炭,万物为铜,役不食之民,使不饥之士,犹不能足无厌之求也。

夫欲民财殷阜,要在止役禁夺,则百姓不劳而足。陛下圣德,愍海内之忧戚,伤天下之艰难,欲铸钱齐货,以救其弊,此犹养鱼沸鼎之中,栖鸟列火之上。木水,本鱼鸟之所生也,用之不时,必至焦烂。愿陛下宽锲薄之禁,后冶铸之议也。

帝竟不铸钱。

及献帝初平中,董卓乃更铸小钱,由是货轻而物贵,谷一斛至钱数百万。至魏武为相,于是罢之,还用五铢。是时不铸钱既久,货本不多,又更无增益,故谷贱无已。及黄初二年,魏文帝罢五铢钱,使百姓以谷帛为市。至明帝世,钱废谷用既久,人间巧伪渐多,竞湿谷以要利,作薄绢以为市,虽处以严刑而不能禁也。司马芝等举朝大议,以为用钱非徒丰国,亦所以省刑。今若更铸五铢钱,则国丰刑省,于事为便。魏明帝乃更立五铢钱,至晋用之,不闻有所改创。孙权嘉禾五年,铸大钱一当五百。赤乌元年,又铸当千钱。故吕蒙定荆州,孙权赐钱一亿。钱既太贵,但有空名,人间患之。权闻百姓不以为便,省息之,铸为器物,官勿复出也。私家有者,并以输藏,平卑其直,勿有所枉。

晋自中原丧乱,元帝过江,用孙氏旧钱,轻重杂行,大者谓之比轮,中者谓之四文。吴兴沈充又铸小钱,谓之沈郎钱。钱既不多,由是稍贵。孝武太元三年,诏曰:“钱,国之重宝,小人贪利,销坏无已,监司当以为意。广州夷人宝贵铜鼓,而州境素不出铜,闻官私贾人皆于此下贪比轮钱斤两差重,以入广州,货与夷人,铸败作鼓。其重为禁制,得者科罪。”安帝元兴中,桓玄辅政,立议欲废钱用谷帛。孔琳之议曰:

《洪范》八政,货为食次,岂不以交易所资,为用之至要者乎!若使百姓用力于为钱,则是妨为生之业,禁之可也。今农自务谷,工自务器,各隶其业,何尝致勤于钱。故圣王制无用之货,以通有用之财,既无毁败之费,又省难运之苦,此钱所以嗣功龟贝,历代不废者也。谷帛为宝,本充衣食,分以为货,则致损甚多。又劳毁于商贩之手,秏弃于割截之用,此之为弊,著自于曩。故钟繇曰,巧伪之人,竞湿谷以要利,制薄绢以充资。魏世制以严刑,弗能禁也。是以司马芝以为用钱非徒丰国,亦所以省刑。钱之不用,由于兵乱积久,自致于废,有由而然,汉末是也。今既用而废之,则百姓顿亡其利。今括囊天下之谷,以周天下之食,或仓廪充溢,或粮靡并储,以相资通,则贫者仰富。致富之道,实假于钱,一朝断之,便为弃物。是有钱无粮之人,皆坐而饥困,以此断之,又立弊也。

且据今用钱之处,不以为贫,用谷之处,不以为富。又人习来久,革之必惑。语曰,利不百,不易业,况又钱便于谷邪!魏明帝时钱废,谷用既久,不以便于人,乃举朝大议。精才达政之士莫不以宜复用钱,下无异情,朝无异论。彼尚舍谷帛而用钱,足以明谷帛之弊著于已诫也。

世或谓魏氏不用钱久,积累巨万,故欲行之,利公富国,斯殆不然。晋文后舅犯之谋,而先成季之信,以为虽有一时之勋,不如万世之益。于时名贤在列,君子盈朝,大谋天下之利害,将定经国之要术。若谷实便钱,义不昧当时之近利,而废永用之通业,断可知矣。斯实由困而思革,改而更张耳。近孝武之末,天下无事,时和年丰,百姓乐业,谷帛殷阜,几乎家给人足,验之实事,钱又不妨人也。

顷兵革屡兴,荒馑荐及,饥寒未振,实此之由。公既援而拯之,大革视听,弘敦本之教,明广农之科,敬授人时,各从其业,游荡知反,务末自休,同以南亩竞力,野无遗壤矣。于此以往,将升平必至,何衣食之足恤!愚谓救弊之术,无取于废钱。

朝议多同琳之,故玄议不行。

志第十七

五行上

夫帝王者,配德天地,叶契阴阳,发号施令,动关幽显,休咎之征,随感而作,故《书》曰:“惠迪吉,从逆凶,惟影响。”昔伏羲氏继天而王,受《河图》,则而画之,八卦是也。禹治洪水,赐《洛书》,法而陈之,《洪范》是也。圣人行其道,宝其真,自天祐之,吉无不利。三五已降,各有司存。爰及殷之箕子,在父师之位,典斯大范。周既克殷,以箕子归,武王虚己而问焉。箕子对以禹所得《雒书》,授之以垂训。然则《河图》、《雒书》相为经纬,八卦、九章更为表里。殷道绝,文王演《周易》;周道弊,孔子述《春秋》。奉乾坤之阴阳,郊洪范之休咎,天人之道粲然著矣。

汉兴,承秦灭学之后,文帝时,虙生创纪《大传》,其言五行庶征备矣。后景武之际,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为儒者之宗。宣元之间,刘向治《谷梁春秋》,数其祸福,传以《洪范》,与仲舒多所不同。至向子歆治《左氏传》,其言《春秋》及五行,又甚乖异。班固据《大传》,采仲舒、刘向、刘歆著《五行志》,而传载眭孟、夏侯胜、京房、谷永、李寻之徒所陈行事,讫于王莽,博通祥变,以传《春秋》。

综而为言,凡有三术。其一曰,君治以道,臣辅克忠,万物咸遂其性,则和气应,休征效,国以安。二曰,君违其道,小人在位,众庶失常,则乖气应,咎征效,国以亡。三曰,人君大臣见灾异,退而自省,责躬修德,共御补过,则消祸而福至。此其大略也。辄举斯例,错综时变,婉而成章,有足观者。及司马彪纂光武之后以究汉事,灾眚之说不越前规。今采黄初以降言祥异者,著于此篇。

《经》曰:“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

《传》曰:“田猎不宿,饮食不享,出入不节,夺农时及有奸谋,则木不曲直。”

说曰:木,东方也。于《易》,地上之木为《观》。于王事,威仪容貌亦可观者也。故行步有佩玉之度,登车有和鸾之节,三驱之制,饮食有享献之礼;出入有名,使人以时,务在劝农桑,谋在安百姓,如此,则木得其性矣。若乃田猎驰骋,不反宫室;饮食沈湎,不顾法度;妄兴徭役,以夺农时;作为奸诈,以伤人财,则木失其性矣。盖工匠之为轮矢者多伤败,及木为变怪,是为不曲直。

魏文帝黄初六年正月,雨,木冰。案刘歆说,上阳施不下通,下阴施不上达,故雨,而木为之冰,氛气寒,木不曲直也。刘向曰,冰者阴之盛,木者少阳,贵臣卿大夫象也。此人将有害,则阴气胁木,木先寒,故得雨而冰也。是年六月,利成郡兵蔡方等杀太守徐质,据郡反。太守,古之诸侯,贵臣有害之应也。一说以木冰为木介,介者甲兵之象。是岁,既讨蔡方,又八月天子自将以舟师征吴,戍卒十余万,连旌数百里,临江观兵,又属常雨也。

元帝太兴三年二月辛未,雨,木冰。后二年,周顗等遇害,是阳施不下通也。

穆帝永和八年正月乙巳,雨,木冰。是年殷浩北伐,明年军败,十年废黜。又曰,荀羡、殷浩北伐,桓温入关之象也。

孝武帝太元十四年十二月乙巳,雨,木冰。明年二月王恭为北籓,八月庾楷为西籓,九月王国宝为中书令,寻加领军将军,十七年殷仲堪为荆州,虽邪正异规,而终同夷灭,是其应也。

吴孙亮建兴二年,诸葛恪征淮南,后所坐听事栋中折。恪妄兴征役,夺农时,作邪谋,伤国财力,故木失其性致毁折也。及旋师而诛灭,于《周易》又为“栋挠之凶”也。

武帝太康五年五月,宣帝庙地陷,梁折。八年正月,太庙殿又陷,改作庙,筑基及泉。其年九月,遂更营新庙,远致名材,杂以铜柱,陈勰为匠,作者六万人。至十年四月乃成,十一月庚寅梁又折。天戒若曰,地陷者分离之象,梁折者木不曲直也。明年帝崩,而王室遂乱。

惠帝太安二年,成都王颖使陆机率众向京都,击长沙王乂,及军始引而牙竿折,俄而战败,机被诛,颖遂奔溃,卒赐死。此奸谋之罚,木不曲直也。

元帝太兴四年,王敦在武昌,铃下仪仗生华如莲华,五六日而萎落。此木失其性。干宝以为狂华生枯木,又在铃阁之间,言威仪之富,荣华之盛,皆如狂华之发,不可久也。其后王敦终以逆命加戮其尸。一说亦华孽也,于《周易》为“枯杨生华”。

桓玄始篡,龙旂竿折。时玄田猎无度,饮食奢恣,土木妨农,又多奸谋,故木失其性。天戒若曰,旂所以挂三辰,章著明也,旂竿之折,高明去矣。玄果败。

《传》:“弃法津,逐功臣,杀太子,以妾为妻,则火不炎上。”

说曰:火,南方,扬光辉为明者也。其于王者,南面向明而治。《书》云:“知人则哲,能官人。”故尧舜举群贤而命之朝,远四佞而放诸野。孔子曰:“浸润之谮,肤受之诉,不行焉,可谓明矣。”贤佞分别,官人有序,帅由旧章,敬重功勋,殊别嫡庶,如此则火得其性矣。若乃信道不笃,或耀虚伪,谗夫昌,邪胜正,则火失其性矣。自上而降,及滥炎妄起,焚宗庙,烧宫馆,虽兴师众,不能救也,是为火不炎上。

魏明帝太和五年五月,清商殿灾。初,帝为平原王,纳河南虞氏为妃。及即位,不以为后,更立典虞车工卒毛嘉女为后。后本仄微,非所宜升,以妾为妻之罚也。

青龙元年六月,洛阳宫鞠室灾。二年四月,崇华殿灾,延于南阁,缮复之。至三年七月,此殿又灾。帝问高堂隆:“此何咎也?于礼宁有祈禳之义乎?”对曰:“夫灾变之发,皆所以明教诫也,惟率礼修德可以胜之。《易传》曰:‘上不俭,下不节,孽火烧其室。’又曰:‘君高其台,天火为灾。’此人君苟饰宫室,不知百姓空竭,故天应之以旱,火从高殿起也。案《旧占》曰:‘灾火之发,皆以台榭宫室为诫。’今宜罢散作役,务从节约,清扫所灾之处,不敢于此有所营造,萐莆嘉禾必生此地,以报陛下虔恭之德。”帝不从。遂复崇华殿,改曰九龙。以郡国前后言龙见者九,故以为名。多弃法度,疲众逞欲,以妾为妻之应也。

吴孙亮建兴元年十二月,武昌端门灾,改作,端门又灾。内殿门者,号令所出;殿者,听政之所。是时诸葛恪执政,而矜慢放肆,孙峻总禁旅,而险害终著。武昌,孙氏尊号所始。天戒若曰,宜除其贵要之首者,恪果丧众殄人,峻授政于綝,綝废亮也。或曰,孙权毁撤武昌以增太初宫,诸葛恪有迁都意,更起门殿,事非时宜,故见灾也。京房《易传》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烧宫。”

太平元年二月朔,建鄴火,人之火也。是秋,孙綝始执政,矫以亮诏杀吕据、滕胤。明年,又辄杀硃异。弃法律逐功臣之罚也。

孙休永安五年二月,城西门北楼灾。六年十月,石头小城火,烧西南百八十丈。是时嬖人张布专擅国势,多行无礼,而韦昭、盛冲终斥不用,兼遣察战等为内史,惊扰州郡,致使交止反乱,是其咎也。

孙皓建衡二年三月,大火,烧万余家,死者七百人。案《春秋》齐大灾,刘向以为桓公好内,听女口,妻妾数更之罚也。时皓制令诡暴,荡弃法度,劳臣名士,诛斥甚众,后宫万余,女谒数行,其中隆宠佩皇后玺绶者又多矣,故有大火。

武帝太康八年三月乙丑,震灾西阁楚王所止坊及临商观窗。十年四月癸丑,崇贤殿灾。十一月庚辰,含章鞠室、修成堂前庑、景坊东屋、晖章殿南阁火。时有上书曰:“汉王氏五侯,兄弟迭任,今杨氏三公,并在大位,故天变屡见,窃为陛下忧之。”由是杨珧求退。是时帝纳冯紞之间,废张华之功,听杨骏之谗,离卫瓘之宠,此逐功臣之罚也。明年,宫车宴驾。其后楚王承窃发之旨,戮害二公,身亦不免。震灾其坊,又天意乎。

惠帝元康五年闰月庚寅,武库火。张华疑有乱,先命固守,然后救火。是以累代异宝,王莽头,孔子屐,汉高祖断白蛇剑及二百八万器械,一时荡尽。是后愍怀太子见杀之罚也。天戒若曰,夫设险击柝,所以固其国,储积戒器,所以戒不虞。今冢嗣将倾,社稷将泯,禁兵无所复施,皇旅又将谁卫。帝后不悟,终丧四海,是其应也。张华、阎纂皆曰,武库火而氐羌反,太子见废,则四海可知。”

八年十一月,高原陵火。是时贾后凶恣,贾谧擅朝,恶积罪稔,宜见诛绝。天戒若曰,臣妾之不可者,虽亲贵莫比,犹宜忍而诛之,如吾燔高原陵也。帝既眊弱,而张华又不纳裴頠、刘卞之谋,故后遂与谧杀太子也。干宝以为“高原陵火,太子废之应。汉武帝世,高园便殿火,董仲舒对与此占同”。

永康元年,帝纳皇后羊氏,后将入宫,衣中忽有火,众咸怪之。永兴元年,成都王遂废后,处之金墉城。是后还立,立而复废者四。又诏赐死,荀籓表全之。虽来还在位,然忧逼折辱,终古未闻。此孽火之应也。

永兴二年七月甲午,尚书诸曹火起,延崇礼闼及阁道。夫百揆王化之本,王者弃法津之应也。后清河王覃入嗣,不终于位,又杀太子之罚也。

孝怀帝永嘉四年十一月,襄阳火,烧死者三千余人。是时王如自号大将军、司雍二州牧,众四五万,攻略郡县。此下陵上,阳失其节之应也。

元帝太兴中,王敦镇武昌,武昌灾,火起,兴众救之,救于此而发于彼,东西南北数十处俱应,数日不绝。旧说所谓“滥炎妄起,虽兴师众,不能救之”之谓也。干宝以为“此臣而君行,亢阳失节,是为王敦陵上,有无君之心,故灾也。”

永昌二年正月癸巳,京师大火。三月,饶安、东光、安陵三县火,烧七千余家,死者万五千人。

明帝太宁元年正月,京都火。是时王敦威侮朝廷,多行无礼,内外臣下咸怀怨毒,极阴生阳也。

成帝咸和二年五月,京师火。

康帝建元元年七月庚申,吴郡灾。

穆帝永和五年六月,震灾石季龙太武殿及两庙端门。震灾月余乃灭,金石皆尽。其后季龙死,大乱,遂灭亡。

海西公太和中,郗愔为会稽太守。六月大旱灾,火烧数千家。延及山阴仓米数百万斛,炎烟蔽天,不可扑灭。此亦桓温强盛,将废海西,极阴生阳之应也。

孝武帝宁康元年三月,京师风火大起。是时桓温入朝,志在陵上,少主践位,人怀忧恐,此与太宁火事同。

太元十年正月,国子学生因风放火,焚房百余间。是后考课不厉,赏黜无章。盖有育才之名,而无收贤之实,此不哲之罚先兆也。

十三年十二月乙未,延贤堂灾。是月丙申,螽斯则百堂及客馆、骠骑府库皆灾。于时朝多弊政,衰陵日兆,不哲之罚,皆有象类。主相不悟,终至乱亡。会稽王道子宠幸尼及姏母,各树用其亲戚,乃至出入宫掖,礼见人主。天戒若曰,登延贤堂及客馆者多非其人,故灾之也。又,孝武帝更不立皇后,宠幸微贱张夫人,夫人骄妒,皇子不繁,乖“螽斯则百”之道,故灾其殿焉。道子复赏赐不节,故府库被灾,斯亦其罚也。

安帝隆安二年三月,龙舟二乘灾,是水沴火也。其后桓玄篡位,帝乃播越。天戒若曰,王者流迁,不复御龙舟,故灾之耳。

元兴元年八月庚子,尚书下舍曹火。时桓玄遥录尚书,故天火,示不复居也。

三年,卢循攻略广州,刺史吴隐之闭城固守。其十月壬戌夜,火起。时百姓避寇盈满城内,隐之惧有应贼者,但务严兵,不先救火。由是府舍焚荡,烧死者万余人,因遂散溃,悉为贼擒。

义熙四年七月丁酉,尚书殿中吏部曹火。九年,京都大火,烧数千家。十一年,京都所在大行火灾,吴界尤甚。火防甚峻,犹自不绝。王弘时为吴郡,昼在听事,见天上有一赤物下,状如信幡,遥集路南人家屋上,火即大发。弘知天为之灾,故不罪火主。此帝室衰微之应也。

《传》曰:“修宫室,饰台榭,内淫乱,犯亲戚,侮兄弟,则稼穑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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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马异同卷一 宋倪思编 项羽本纪籍列传第七一 史记七汉书三十一项籍者字羽下相人也字羽初起时年二十四其季父项梁梁父即楚名将项燕为秦将王翦所戮者也项氏世家世为楚封扵项故姓项氏籍少时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去项梁怒之籍曰书足以记名姓名而己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耳扵是项梁竒其意乃教籍以兵法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学项梁常有栎阳逮乃请蕲狱掾曹咎书抵栎阳狱掾史司马欣以故事得皆已项梁尝杀人与籍避仇扵吴中吴中贤士大夫皆出项梁下每吴中有大繇役及项梁常为主办阴以兵法部勒宾客及子弟以是知其秦始皇帝东稽渡浙江梁与籍俱观籍曰彼可取而代也梁掩其口曰毋无妄言族矣梁以此竒籍籍长八尺余二寸力扛
北齐书
北齐书 补帝纪第一 补帝纪第二 补帝纪第三 帝纪第四 补帝纪第五 补帝纪第六 补帝纪第七 补帝纪第八 补列传第一 补列传第二 补列传第三 补列传第四 列传第五 补列传第六 补列传第七 列传第八 列传第九 列传第十 列传第十一 列传第十二列传第十三 列传第十四 列传第十五 列传第十六 列传第十七 补列传第十八 补列传第十九 补列传第二十 补列传第二十一 补列传第二十二补列传第二十三 补列传第二十四 补列传第二十五 补列传第二十六 补列传第二十七 补列传第二十八 补列传第二十九 补列传第三十 补列传第三十一 补列传第三十二列传第三十三 列传第三十四 列传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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