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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正史

清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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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四川总督,驻重庆。康熙七年,更名川湖总督,徙荆州。九年,还驻重庆。十三年,四川省会别置总督一人。十九年,省隶陕甘总督,其川湖总督省归湖广总督兼理。雍正九年复置,驻成都。十三年又省。乾隆十三年,以金川用兵,始定为专缺,兼管巡抚事。二十四年,兼辖陕西,寻停兼辖。宣统元年,以将军所辖松潘、建昌二镇,阜和协所属各营,建昌、松茂二道府、、州、县、改隶之。

总督两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饟兼巡抚事一人。顺治元年,置广东总督,驻广州,兼辖广西。十二年,徙梧州。康熙二年,别置广西总督,移广东总督驻廉州。三年,复并为一,驻肇庆。雍正元年,复分置。明年仍合。七年,以苗患,令云贵总督兼辖广西。十二年,仍隶广东。光绪三十一年,兼广东巡抚事。

总督云贵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饟兼巡抚事一人。顺治十六年,置经略,寻改总督,两省互驻。康熙元年,分置云南总督,驻曲靖;贵州总督,驻安顺。三年,复并为一,徙贵阳。十二年,仍分置,寻复故。二十六年,徙云南府。雍正十年,上嘉鄂尔泰才,以云贵总督兼制广西,给三省总督印。十二年,仍辖两省,以经略苗疆,授张广泗为贵州总督兼巡抚事,尹继善为云南总督,专辖云南。十二年复故。光绪三十一年,兼云南巡抚事。

总督漕运一人。掌治漕輓,以时稽覈催趱,综其政令。标下官同总督。顺治元年,遣御史巡漕,寻置总督,驻淮安。四年,以满洲侍郎一人襄治漕务。八年省。十三年复置,十八年又省。六年,兼凤庐巡抚事。十六年,停兼职。康熙二十一年,定粮艘过淮,总漕随运述职。咸丰十年,令节制江北镇、道各官。光绪三十年,以淮、徐盗警,改置巡抚。明年省。

河道总督,江南一人,山东河南一人。直隶河道以总督兼理。掌治河渠,以时疏濬堤防,综其政令。营制视漕督。顺治元年,置总河,驻济宁。康熙十六年,移驻清江浦。二十七年,还驻济宁,令协理侍郎开音布等驻其地。三十一年,总河并驻之。三十九年,省协理。四十四年,兼理山东河道。雍正二年,置副总河,驻武陟,专理北河。七年,改总河为总督江南河道,驻清江浦,副总河为总督河南山东河道,驻济宁,分管南北两河。八年,增置直隶正、副总河,为河道水利总督,驻天津。自是北河、南河、东河为三督。九年,置北河副总河,驻固安,并置东河副总河,移南河副总河驻徐州。十二年,移东河总督驻兗州。乾隆二年,省副总河。厥后省置无恆。十四年,省直隶河道总督。咸丰八年,省南河河道总督。光绪二十四年,省东河河道总督,寻复置。二十八年又省,河务无专官矣。

巡抚江苏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饟一人。顺治元年,置江南巡抚,驻苏州,辖江宁、苏州、松江、常州、镇江五府。十八年,江南分省,更名江苏巡抚。

巡抚安徽等处地方提督军务、节制各镇兼理粮饟一人。顺治元年,置操江兼巡抚安徽徽、宁、池、太、广,驻安庆。康熙元年,省操江,所部十二营改隶总督,始置安徽巡抚。嘉庆八年,以距寿春镇窎远,加提督衔。

巡抚山东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饟兼理营田一人。顺治元年置,驻济宁。时海防巡抚驻登州,九年省。康熙四十四年,管理山东河道。五十三年,兼临清关务。乾隆八年,依山西、河南例,加提督衔。

巡抚山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饟一人。顺治元年置巡抚,驻太原,提督雁门等关。雍正十二年,管理提督事务,通省武弁受节度。

巡抚河南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饟兼理河道、屯田一人。顺治元年置,驻开封。康熙十七年,定管理河南岁修工程。雍正四年,加总督衔,不为例。寻省。十三年复置。乾隆五年,以盗警,加提督衔。

巡抚陕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节制各镇兼理粮饟一人。顺治元年置,驻西安,定为满缺。雍正九年,以兵部尚书史贻直署巡抚,参用汉人自此始。

巡抚新疆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饟一人。顺治元年,置甘肃巡抚,驻甘州卫。雍正二年改卫为府。五年,徙兰州。康熙元年,移驻凉州卫。后亦改府。五年,还驻兰州,寻改驻巩昌。十九年,仍回兰州。四十四年,兼管茶马事。乾隆十九年省,移陕甘总督来驻,兼巡抚事。光绪十年,新疆建行省,置甘肃新疆巡抚,驻乌鲁木齐。初置有延绥巡抚、宁夏巡抚各一人,康熙间俱省。

巡抚浙江等处地方提督军务、节制水陆各镇兼理粮饟一人。顺治元年置,驻杭州。雍正五年,改总督。十三年,仍为巡抚,兼总督衔。乾隆元年,复置总督。三年复故。

巡抚江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节制各镇兼理粮饟一人。顺治元年置,驻南昌,辖十一府。康熙三年,兼辖南安、赣州。初置南赣巡抚,至是省入。乾隆十四年,加提督衔。

巡抚湖南等处地方提督军务、节制各镇兼理粮饟一人。顺治元年,置偏沅巡抚,驻偏桥镇。同时置抚治郧阳都御史,驻沅州,以控湘、蜀、豫、晋之交,十八年省。康熙十五年,以盗警复置。十九年又省。康熙三年,湖南分省,移驻长沙。雍正二年,更名湖南巡抚,令节制各镇。

巡抚湖北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饟一人。顺治元年,置湖广巡抚,驻武昌。康熙三年,更名湖北巡抚。光绪二十四年省,寻复置。三十二年又省。

巡抚广东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饟一人。顺治元年置,驻广州。雍正二年,兼太平关务。光绪二十四年省,寻复置。三十一年,以广西军务平,又省。

巡抚广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饟加节制通省兵马衔一人。顺治元年置,驻桂林。六年,省凤阳巡抚标兵来隶。雍正九年,令节制通省兵马。

巡抚云南等处提督军务兼理粮饟一人。顺治元年置,驻云南府。雍正四年,命江苏布政使鄂尔泰为巡抚,兼总督事。十年,升总督,兼巡抚事。张广泗继之,亦兼巡抚。乾隆十二年,始授图尔炳阿为巡抚。光绪二十四年省,寻复置。三十年又省。

巡抚贵州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饟加节制通省兵马衔一人。顺治十五年置。十八年,停提督军务。乾隆十二年,以苗患复之。明年,加爱必达节制通省兵马衔。十八年,著为例。

巡抚台湾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饟一人。顺治元年,置福建巡抚,驻福州。光绪元年,移驻台北。十一年,台湾建行省,改福建巡抚为台湾巡抚,兼学政事,其福建巡抚事归闽浙总督兼管。二十一年,弃台湾,省巡抚。

提督学政,省各一人。以侍郎、京堂、翰、詹、科、道、部属等官进士出身人员内简用。各带原衔品级。掌学校政令,岁、科两试。巡历所至,察师儒优劣,生员勤惰,升其贤者能者,斥其不帅教者。凡有兴革,会督、抚行之。

初,各省并置督学道,系按察使佥事衔,各部郎中进士出身者补用。惟直隶差督学御史一人,后称顺天学政。顺治十年改用翰林编、检、中、赞、讲、读并差。乾隆以来多用卿贰。江南、江北二人,顺治十年改用翰林官,明年仍用佥事。康熙元年省并为一,二十四年复用翰林官。雍正三年,析置江苏、安徽各一人。称学院。顺治七年,定学道考选部属制。由内阁与吏、礼二部会考选,礼部二人,户、兵、刑、工各一人。十六年停。十五年,省宣大学政归山西学道兼理。康熙元年,并湖北、湖南提学道为一,更名湖广提学道。雍正二年复分置。明年,命奉天府丞主考试事,省陕西临巩学政改归西安学道兼理。二十三年,停督学论俸补授例,并定浙江改用翰林官,依顺天、江南北例称学院,其各省由部属、道、府任者,仍为学道。三十九年,定翰林与部属并差。雍正四年,各省督学并更名学院,凡部属任者,俱加编修、检讨衔,自是提学无道衔矣。明年,命巡察御史兼理台湾学政。乾隆十七年改台湾道兼理。光绪十二年,巡抚兼学政事。七年,改广东学政为广韶学政,增置肇高学政一人。乾隆十六年,复并为一。光绪二年,增置甘肃学政一人。先是甘肃岁、科试由陕西学政兼理,至是始置。三十一年,省奉天府丞,增置东三省学政一人。是岁罢科举,兴学校,改学政为提学使。详新官制。初置,有提督满洲、蒙古纟番译学政,以满洲侍读、侍讲充。雍正元年省。

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省各一人。从二品。其属:经历司经历,正六品。都事,从七品。照磨所照磨,从八品。理问所理问,从六品。库大使,正八品。仓大使,从九品。各一人。布政使掌宣化承流,帅府、州、县官,廉其录职能否,上下其考,报督、抚上达吏部。三年宾兴,提调考试事,升贤能,上达礼部。十年会户版,均税役,登民数、田数,上达户部。凡诸政务,会督、抚议行。经历、都事掌出纳文移。照磨掌照刷案卷。理问掌推勘刑名。库大使掌库藏籍帐。仓大使掌稽仓庾。

初,直隶不置布政使,置口北道一人司度支,兼山西布政使衔。雍正二年,改从直隶布政使衔。各省置左、右布政使一人,贵州事简,不置右布政使。左、右参政、参议,因事酌置。守道并兼参政、参议衔。所属经历,江宁、苏州、湖南、甘肃不置。都事,福建、河南各一人。照磨,浙江、福建、湖北、山西、四川、甘肃各一人。检校,正九品。雍正二年省。理问,副理问,从七品。康熙三十八年省。库大使,仓大使,宝源局大使,正九品。康熙三十八年省。因时因地,省置无恆。顺治三年,罢南直隶旧设部院遣侍郎,满、汉各一人,驻江宁治事,至是省,定置左、右布政使各一人。十八年,江南分省,右布政使徙苏州,左仍驻江宁。康熙二年,陕西分省,右布政使徙巩昌,分治甘肃。明年,湖广分省,右布政使徙长沙,分治湖南。六年,改江南右布政使为江苏布政使,左为安徽布政使;陕西左布政使为西安布政使,右为巩昌布政使;湖广左布政使为湖北布政使,右为湖南布政使。并定山东、山西、河南、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北、湖南、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各一人,陕西二人,罢左、右系衔,名曰守道。七年,定山西、陕西、甘肃为满洲缺。雍正元年,授胡期恆陕西布政使。明年,授高成龄山西布政使。又明年,授孔毓璞甘肃布政使。参用汉人自此始。八年,置直隶守道一人,综司度支;改西安布政使为陕西布政使;徙巩昌布政使驻兰州,为甘肃布政使。雍正二年,改直隶守道为布政使。乾隆十八年,停各省守道兼布政使、参政、参议衔。二十五年,以江宁钱穀务剧,增置布政使一人,析江、淮、扬、徐、通、海六府、州隶之;苏、松、常、镇、太五府仍隶苏州布政使;其安徽布政使回治安庆。光绪十年,新疆建行省,增置甘肃新疆一人,驻乌鲁木齐。十三年,台湾建行省,增置福建台湾一人,驻台北。二十一年弃台湾,乃省。三十年,命江宁布政使兼理江淮布政使事,寻罢。宣统二年,各省设财政公所,或名度支公所。分曹治事,以布政使要其成,间省经历等官。

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省各一人。正三品。其属:经历司经历,正七品。知事,正八品。照磨所照磨,正九品。司狱司司狱,从九品。各一人。按察使掌振扬风纪,澄清吏治。所至录囚徒,勘辞状,大者会籓司议,以听于部、院。兼领阖省驿传。三年大比充监试官,大计充考察官,秋审充主稿官。知事掌勘察刑名。司狱掌检察系囚。经历、照磨所司视籓署。

初,直隶不置按察使,置大名巡道兼河南按察使衔,通永天津巡道兼山东按察使衔,霸昌井陉巡道兼山西按察使衔。雍正二年改直隶按察使衔。各省置按察使一人。副使、佥事,因事酌置。巡道并兼副使、佥事衔。所属经历、安徽、湖南、甘肃、贵州不置。知事,江西、福建、山西、广东、广西各一人。照磨,安徽、福建、浙江、湖南、甘肃、贵州各一人。检校、康熙六年定江西、福建、山西、陕西各一人。三十九年省。司狱,因时因地,省置无恆。顺治三年,增置江宁按察使一人。康熙三年,增置江北按察使,驻泗州;湖广按察使,驻长沙;甘肃按察使,驻巩昌。六年,定江苏、安徽、湖北、湖南、陕西、甘肃、浙江、江西、福建、山东、山西、河南、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各一人,名曰巡道,徙安徽按察使驻安庆。七年,定山西、陕西、甘肃为满洲缺。雍正元年,授高成龄山西按察使。二年,授费金吾陕西按察使,张适甘肃按察使。参用汉人自此始。八年,增置直隶巡道一人,综司刑名。徙甘肃按察使驻兰州。雍正二年,改直隶巡道为按察使。八年,江苏按察使徙苏州。江苏隶此。乾隆十八年,停各省巡道兼按察使副使、佥事衔。咸丰三年,加安徽徽宁池太广道按察使衔。后改皖南道。同治五年,加奉天奉锦山海道按察使衔。后改锦新营口道。光绪十三年,福建台湾道、甘肃新疆道并加按察使衔。三十年,加江苏淮扬海道按察使衔。福建台湾道后省,馀并改提法使衔。宣统三年,更名提法使,间省经历等官。

都转盐运使司盐运使,从三品。奉天、直隶、山东、两淮、两浙、广东、四川各一人。盐法道,江南、江西、福建、湖北、湖南、河南、山西、陕西、四川、广西、云南各一人,甘肃二人。兼分守地方者二,分巡地方者六。详道员。运同,从四品。长芦、山东、广东分司各一人。运副,从五品。两浙分司一人。监掣同知,正五品。山西、河东、两淮、淮南、淮北各一人。盐课提举司提举,从五品。云南三人,分司石膏、黑盐、白盐三井。运判,从六品。直隶蓟永分司、两淮海州通州泰州分司、两浙嘉松分司各一人。盐课司大使,正八品。直隶、场凡八:曰越支、曰岩镇、曰芦台、曰丰财、曰石碑、曰归化、曰济民、曰海丰。山东场凡八:曰王家冈、曰永阜、曰永利、曰富国、曰涛雒、曰石河、曰官台、曰西繇。各八人,山西三人,曰东场、曰西场、曰中场。两淮二十有三人,曰板浦、曰临兴、曰中正、曰金沙、曰吕四、曰馀西、曰掘港、曰丰利、曰石港、曰角斜、曰拼茶、曰庙湾、曰刘庄、曰新兴、曰伍佑、曰富安、曰安丰、曰梁垛、曰河垛、曰草偃、曰丁溪、曰东台,场各一人。福建十有六人,内西河、浦下验掣大使各一人。其场曰福清、曰诏安、曰莆田、曰下里、曰浯州、曰福兴、曰浔美、曰石马、曰惠安、曰祥丰、曰莲河。又有江阴西场、漳浦南场、前江团场。两浙三十有二人,内崇明巡盐大使一人。其场曰仁和、曰三江、曰钱清、曰曹娥、曰穿山、曰石堰、曰鸣鹤、曰清泉、曰大嵩、曰双穗、曰长林、曰长亭、曰黄岩、曰下沙、曰下沙头、曰杜渎、曰西路、曰许村、曰海沙、曰鲍郎、曰芦沥、曰横浦、曰袁浦、曰永嘉、曰青村、曰浦东、曰龙头、曰玉泉、曰黄湾、曰东江、曰金山。四川五人,曰青是渡、曰庸家渡、曰牛华溪、曰云阳、曰大宁,场各一人。广东十有二人,曰白石、曰博茂、曰大洲、曰招收、曰淡水、曰小靖、曰石桥、曰茂晖、曰隆井、曰东界、曰敢白、曰电茂,场各一人。云南七人。曰黑盐井、曰白盐井、曰石膏井、曰阿陋井、曰按板井、曰大井、曰丽江井,场各一人。盐引批验所大使,正八品。直隶、分驻小直沽、长芦。山东、分驻雒口、蒲台。两淮分驻仪徵、淮安。各二人,四川三人,重庆、嘉定府经历各兼一人。遂宁县丞兼一人。两浙四人,杭州、绍兴、松江、嘉兴各一人。广东一人。驻西汇关。库大使,从八品。长芦、两淮、两浙、山东、广东、隶盐运使。山西、福建、四川、云南隶盐法道。各一人。经历,从七品。长芦、两淮、两浙、山东、广东、隶盐运使。山西隶盐法道。各一人。知事,从八品。两淮、广东各一人。巡检,从九品。长芦一人,驻张家湾。两淮、分驻白塔河、乌沙河。山西分盐池驻长乐。各二人。

运使掌督察场民生计,商民行息,水陆輓运,计道里,时往来,平贵贱,以听于盐政。长芦、两淮各一人。其福建、四川、广东,总督兼之。两浙、山西、云南,巡抚兼之。沿革详下。盐法道亦如之。运同,运副,运判,掌分司产盐处所,辅运使、盐道以治其事。同知掌掣盐政令。提举治事如分司。场大使掌治盐场、池、井,分辖于运同、运判,统辖于运使或盐法道。

初差御史巡视盐课,长芦、咸丰十年省归直隶总督兼理。河东、雍正二年省归川陕总督兼理,明年复故。乾隆四十三年省归山西巡抚兼理。嘉庆十二年改隶河东道。两淮、道光十一年省归两江总督兼理。两浙雍正三年省归浙江巡抚兼理。乾隆五十八年改织造为盐政。嘉庆二十五年仍归巡抚。各一人。十年停差巡盐御史,十二年复故。康熙六年,定各部郎员并差满、汉各一人。八年仍改御史。十年定差一人。十一年俱归各省巡抚兼理。十二年复差。后兼差内府员司。并称盐政。置都转盐运使,长芦、山东、河东、乾隆五十七年省。两淮、两浙、康熙四十九年改驿盐道。乾隆五十八年复故。福建、雍正四年改驿盐道,十二年更名盐法。两广寻改驿盐道。康熙三十二年复故。各一人,云南盐法道一人。其各省行销事务,并守巡道兼之。运同,长芦、山东、俱康熙十六年省,明年复置。两淮、康熙六十年省。两浙康熙十六年省。明年复置。四十三年又省。河东、康熙十六年省。雍正二年复置。乾隆五十七年又省。两浙康熙十六年省。三十二年复置。各一人,副使各一人。顺治十三年省两淮一人。康熙十六年俱省。明年复置两浙一人。运判,两淮四人,康熙三十八年省一人。长芦、康熙十七年省。乾隆四十六年复置。山东、河东、俱雍正二年省。嘉庆十二年复置。十七年又省。两浙各一人。提举,广东一人,康熙五年省巿舶提举七人,归盐提举兼理。三十二年省。云南三人。吏目,从九品。广东、康熙三十二年省。云南雍正十年省。各一人。经历,知事,并所辖各场盐课司,盐引批验所,库仓大使,巡检,省置无恆。顺治三年,置江南驿盐道一人。十三年省。康熙十三年置二人,分驻江宁、安庆。二十一年省安庆一人。七年,置湖北驿盐道一人。改屯田水利、驿传二道置。康熙七年省,十三年复置。五十八年又省。雍正元年复置。乾隆四十四年改分守武昌盐法道。明年,置甘肃庆阳盐课同知一人。寻省。康熙四年,以广西桂平梧郁道兼盐法。明年,置江西驿盐道一人。十七年,置福建运同一人。四十三年省。三十年,差巡盐御史,两广、三十二年停。五十七年差广东一人。五十九年改归两广总督兼理。福建雍正元年改隶闽浙总督。十二年改归盐法道。各一人。雍正四年,置山西盐捕同知一人。嘉庆十二年省。明年,置四川驿盐道一人。先是归粮道兼理。二十五年专司盐茶。十一年,置江苏盐务巡道,乾隆六年省。两广运判,乾隆七年省。各一人。十二年,改陕西驿传道为驿盐,专司盐法。乾隆五十九年改置分巡凤邠道。并置湖南驿盐道一人。兼辖常、宝。十三年,改河南开归道为分守粮驿盐道。先是归大梁道兼理。乾隆元年,置广西梧州运同一人。七年省。二十四年,定淮南、淮北监掣同知二人。拣员兼摄。明年定为额缺。嘉庆十一年,定陕西凤邠道、宣统元年省归巡警道兼理。甘肃宁夏道兼盐法。明年,复设山西盐署,以河东道兼盐法,置监掣同知一人。宣统二年,增置奉天运使一人,复改四川盐茶道为运使。明年,改各省运使为盐务正监督,增福建、云南、山东、河东各一人。省盐法道,改置副监督,定淮南、江岸、皖岸、西岸、鄂岸、湘岸、淮北、四川、滇黔边计、济楚、广西、甘肃,各一人。统辖于盐政大臣。

道员正四品。粮道。江南、苏松、江安、浙江、云南各一人。其山东、湖北、湖南、广东、贵州,俱光绪、宣统间省。江西兼巡南抚建、福建兼巡福宁、陕西兼守乾鄜,并省。河道。直隶永定河道驻固安。山东运河道、江苏河库道,俱光绪季年省。各道兼河务者详后。海关道。津海关道驻天津。兼关务者详后。巡警道。劝业道。省各一人,均驻省。详新官制。分守道:山东济东泰武临道,兼驿传、水利,驻省。山西雁平道,驻代州。宣统元年省。冀宁道,兼水利,驻省。宣统二年省。湖北武昌道,广西桂平梧道;俱盐法道兼,驻省。其带兵备者,黑龙江兴东道,兼营务、垦务、木植、矿产,驻内兴安岭。山西河东道,盐法道兼,驻运城。陕西潼商道,驻省城。福建兴泉永道,兼海政、驿传,驻厦门。湖北安襄郧荆道,兼水利,驻襄阳。湖南衡永郴桂道;兼驿传,驻衡州。整饬兵备道,直隶口北道,驻宣化,定为满缺。后参用汉人。甘肃甘凉道。驻凉州。分巡道:直隶清河道,兼河务,驻省。霸昌道,驻昌平。光绪三十年省。河南河陕汝道,兼水利、驿传,驻陕州。福建延建邵道,驻延平。浙江金衢严道,兼水利,驻衢州。湖南岳常澧道,兼驿传、商埠、关务,驻澧州。四川川南道,驻泸州。广东广肇罗道,兼水利,驻肇庆。云南临安开广道;兼关务,驻蒙自。其带兵备者,奉天洮昌道,兼蒙旗事,驻辽源州。临长海道,驻临江。锦新营口道,兼关务,驻营口。兴凤道,驻安东。吉林东南路道,兼关务,驻珲城。东北路道。兼关务,驻三姓。西路道,专司交涉,驻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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