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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纪事本末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

132 万字 · 约 62 小时 51 分钟 · 7 / 169

会员可开白话

姪、公主等共宴太后阁中。酒酣,上白太后曰:『臣百年后传位于晋王,令晋王百年后传位于秦王。』后大喜,曰:『吾久有此意,而不欲言之。吾欲万世之下,闻一妇人生三天子,不谓天生孝子,成吾之志!』令晋王、秦王起谢之。既而后谓二王曰:『陛下自布衣事周室,常以力战图功,万死而遇一生,方致身为节度使。及受天命,将逾一纪,无日不征,无月不战,历尽艰危,方成帝业。汝辈无劳安坐,而成丕绪,岂不知幸乎?后各不得有负陛下。吾不知秦王百年后将付何人?』秦王曰:『愿立南阳王德昭。』后又喜曰:『是矣,是矣。然则陛下有此意,吾料之,亦天意也。他日各不得逾,逾者罪同大逆,天必殛之!』上又令皇子德昭谢皇太后。太后又谓上曰:『可与吾呼赵普来,令以今日之约作誓书,与汝兄弟传而收之。仍令择日告天地、宗庙。陛下可以行之否?』上即时如太后旨,召赵普入宫,令制文。普辞以素不能为文,遂召陶谷为文。别日,令普告天地、宗庙,而以誓书宣付晋王收之。上崩,兴国初,今上立书付秦王收之。后秦王谋不轨,王幽死。书后入禁中,不知所之。上子南阳王寻亦坐事,逼令自杀,传袭之约绝矣。按:禹偁《遗事》既与国史不同,要不可信。然廷美尹开封,德昭授贵州防御使,颇与太祖传位之迹略同。恐昭宪及太祖意或如此,故司马《记闻》亦云太后欲传位二弟。盖当时多有是说也。今两存之。所云赵普请使陶谷草誓书,转以相付,则必不然,今不取之。秦王既幽死,誓书收入禁中,南阳王寻亦坐事,令自杀,此尤误。不知德昭自杀乃太平兴国四年八月,德芳死乃六年三月,而廷美七年三月始罢开封尹也。大抵《遗事》言多鄙近,不似禹偁,故不可据信,然亦不可全弃也。两存其说,则祖宗盛德,自著后世,必知其诬矣。又云:廷美乃祖宗母弟,则于昭宪顾命时已辨之。江休复《嘉祐杂志》云:祖宗□□各相去十数岁生。与《遗事》略同,定明当时多有是说也。

壬子,秦王廷美乞班赵普下。从之。

七年三月,或告秦王廷美与左右谋,欲以此时窃发,若不果,则诈称病于府弟,候车驾临省,因作乱。上不忍暴其事。癸卯,罢廷美开封尹,授西京留守。壬子,赐秦王廷美袭衣、通犀带,钱千万缗[5],绢、采各万匹,银万两,西京甲第一区。又赐留守判官阎矩、河南府判官王通钱一百万。

四月壬戌,诏枢密使曹彬饯秦王廷美于琼林苑,始赴西京。以如京使柴禹锡为宣徽北院使兼枢密副使,翰林副使杨守一为东上閤门使,充枢密都承旨。守一,即守素也,与禹锡同告秦王廷美阴谋事,故赏之。乙丑,左卫将军、枢密承旨陈从信罢为左卫将军,皇城使刘知信为右卫将军,弓箭库使惠延真为商州长史,禁军列校皇甫继明责为汝州马步军都指挥使,定人王荣责为濮州教练使,皆坐交通秦王廷美及受其燕犒也。荣未行,或又告荣常与廷美亲吏狂言『我不久当得节帅』[6],遂削籍流海岛。赵普既复相,卢多逊益不自安。普屡讽多逊令引退,多逊贪权固位,不能自决。会普廉得多逊与秦王廷美交通事,遂以闻。上怒。戊辰,责授多逊兵部尚书,下御史狱。捕系中书守当官赵白、秦府孔目官阎密、小吏王继勋、樊德明、赵怀禄、阎怀忠等,命翰林学士承旨李昉、学士扈蒙、卫尉卿崔仁冀、膳部郎中知杂事滕中正杂治之。多逊自言:累遣赵白以中书机事密告廷美。去年九月中[7],又令赵白言于廷美云:『愿宫车晏驾,尽力事大王。』廷美又遣樊德明报□多逊受之[8]。阎密初给事廷美左右,上即位,补殿直,仍隶秦王府,恣横不法,言多指斥。王继勋,廷美尤亲信之,尝使求访声妓。继勋怙势取货,赃污狼籍。樊德明素与赵白游处,多逊因之以结廷美,廷美又累遣赵怀禄私召同母弟军器库副使赵廷俊与语。阎怀忠尝为廷美遣诣淮海王俶求犀玉带、金酒器。怀忠受俶私遗白金百两、金器、绢扇等。廷美又尝遣怀忠赍银碗、锦采、羊酒诣其妻父御前忠佐马军都军头开封潘潾营燕军校,至是皆伏罪。丙子,诏文武常参官集议朝堂。太子太师王溥等七十四人奏多逊及廷美顾望咒咀,大逆不道,宜行诛灭,以正刑章。赵白等请处斩。丁丑,诏削夺多逊官爵,并家属流崖州;廷美勒归私第;赵白、阎密、王继勋、樊德明、赵怀禄、阎怀忠皆斩于都门之外,籍入其家财。诏秦王廷美男女等宜正名,呼贵州防御使;德恭等仍为皇姪;皇姪女适韩氏,去云阳宫主之号;右监门将军韩崇业降为右千牛卫率府率、分司西京,仍去驸马都尉之号,并发遣往西京,就廷美安泊。中书舍人李穆与卢多逊雅相亲厚,秦王廷美之为西京留守,其朝辞笏记,又穆所草也。言事者劾奏之。壬午,责授司封员外郎。著作佐郎刘锡知粮料院,擅以米数十斛借秦王廷美。丁亥,上召锡诘之,锡顿首称死罪。上怒,命左右批数千,委顿而止。

五月癸巳,贬西京留守判官阎矩为涪州司户参军,前开封府推官孙屿为融州司户参军,皆秦王廷美官属,坐辅导无状也。赵普以秦王廷美谪居西洛非便,教知开封府李符上廷美不悔过怨望,乞徙远郡,以防他变。丙辰,降廷美为涪陵县公、房州安置,命崇仪副使阎彦进知房州,监察御史袁廓通判州事,各赐白金三百两。

八年正月壬戌,上乳母陈国夫人耿氏卒,涪陵县公廷美之母也。

雍熙元年,涪陵县公廷美至房州,颇自咎责,因忧悸成疾而卒。正月丁卯,房州以闻。上呜咽流涕,谓宰相曰:『廷美自少刚愎,长益凶恶。朕以同气至亲,不忍寘之于法,俾居房陵,冀其思过。中心念之,未始暂忘。方欲推恩复旧,遽兹殒逝,痛伤奈何?』因悲泣,感动左右。乃诏追封廷美为涪王,赐谥曰悼,为发哀成服。其后从容谓宰相曰[9]:『廷美母陈国夫人耿氏,朕乳母也。后出嫁赵氏,生军器库副使廷俊。朕以廷美故,令廷俊属鞬左右,廷俊泄禁中事于廷美。日者西池窃发之谋,若命有司穷究,则廷美罪不容诛。朕止令居守西洛,而廷美不悔过,益怨望,出不逊语,始命迁房陵,以全宥之。至于廷俊,亦不加深罪,但从贬黜。朕于廷美,盖无负矣!』言讫,为之恻然。李昉对曰:『涪陵悖逆,天下共闻。西池禁中事,若非陛下委曲宣示,臣等何由知之?』

四月癸未,以涪悼王子德恭为峰州刺史,德隆为瀼州刺史,优其供赡,令勿失所。宋琪曰:『悖逆子孙,前代罕有存者。陛下睦亲推慈,舍罪恤孤,足以感动天地矣!』

雍熙二年正月[10],以峰州刺史德恭为左武卫大将军、判济州,封安定侯;瀼州刺史德隆为右武卫大将军、判沂州[11],封长宁侯,诸弟皆随赴治所,令高品卫绍钦送往常俸外,岁给钱三百万,以充公费。命起居舍人韩检、右补阙刘蒙叟分为二州通判。上临遣之,曰:『德恭等始历郡政,善裨赞之。苟有阙失而不力正,止罪尔等!』

至道三年三月,真宗即位。五月戊戌[12],追复皇叔涪王廷美西京留守兼中书令、秦王。咸平二年闰三月[13],诏择汝、邓间地改葬秦悼王。

校勘记

[1]自『建隆元年』至『进封秦王』共八十六字 原本阙一页,为空白。为便于读者参阅,兹取《宋史﹒宗室﹒赵廷美传》略作补充。

[2]『太平兴国五年』至『发京师』共三十三字 原本阙,据《长编》卷二十一补。

[3]『太子太保』至『卢多逊』共十四字 原本阙,据《长编》卷二十三补。

[4]辛亥 按:此承上文之阙,为太平兴国六年九月之辛亥。

[5]千万 《长编》卷二十三作『十万』。

[6]当得 原本脱『得』字,据《长编》卷二十三补。

[7]去年九月中 原本作『去年廷美九月中』,『廷美』二字为衍文,兹据《长编》卷二十三删。

[8]廷美又遣樊德明报□多逊受之 按:此句脱误甚多,故文意不通。《长编》卷二十三作『廷美又遣樊德明报多逊云:「承旨言正会我意,我亦愿宫车早晏驾。」私遗多逊弓箭等。多逊受之。』

[9]从容谓宰相 原本『从』与『谓』间标注:『下阙六字』,与《长编》对照,实仅阙一『容』字,今据《长编》卷二十五补。

[10]雍熙二年正月 《宋史》卷二四四《赵德恭传》,德恭知济州在雍熙元年十二月。

[11]沂州 《长编》卷二十七:『雍熙三年春正月戊寅,德彝为右千牛卫大将军、判沂州。』与此说不同。

[12]五月戊戌 此条未见《长编》有载。按:《长编》四月戊戌,始见群臣于崇政殿西序。戊戌为四月初四,则本年五月不可能有『戊戌』日。

[13]咸平二年 原本作『咸平元年』,误。咸平元年无闰三月。其事在咸平二年闰三月丙戌。兹据《长编》卷四十四改。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九

太宗皇帝

诸王事迹

太平兴国八年三月己巳,诸王及皇子府初置谘议、翊善、侍讲等官,以户部员外郎王遹、著作佐郎姚坦、国子博士刑昺等十人为之。先是,诏丞、郎、给、谏以上官于常参官中举年五十已上通经者备官僚,遹等被举。

九月[1],卫王德崇改名元佐,广平郡王德明改名元佑,第三子德昌改名元休,第四子德严改名元隽,第五子德和改名元杰;皇姪孙德雍改名惟吉,魏懿王子也,太祖甚爱之,视如己子,故与诸叔联名。上即位,犹居禁中,于是出閤,始改名焉。己酉,元佐进封楚王,元佑进封陈王,元休封韩王,元隽封冀王,元杰封益王,并加同平章事。

雍熙元年七月庚午,上谓宰相曰:『近有人上章言及储贰者。朕万畿之暇,颇读前书,备见历代皇子踪迹。国家宗嗣,岂不在心?却缘事理之间,有所未可。朕于诸子,常加训励,见今僚属,悉择良善之士以辅翊之。至于舆台皂隶之辈,并是朕亲自选择,不欲令奸险巧佞人在左右。读书自有常,但缘年方幼少,未有成人之性。且欲令在左右,旦夕见好人,更待三五年后,各渐成长,自然别有道理。朕于处驭,必得其宜。』宋琪奏曰:『昨日起居,见诸王已下气质沈厚,举止安详,进退折旋,无非得礼,况又日亲善道,常近正人,此盖陛下慈训所及,实皇家之福也。』

二年五月辛未,以左拾遗观成毕士安等四人为诸王府记室参军。上召谓曰:『诸子长宫庭,未闻世务,必资良臣贤士赞导为善,使日闻忠孝之美。卿等谨恪有行,故兹遴选,宜各勉之。』赐袭衣、银带、鞍马。

九月。初,涪王廷美既得罪,楚王元佐独申救之,上不听。廷美死,元佐遂感心疾,经时不朝请。

《龙川别志》言:太宗将立元佐为嗣,元佐辞,欲立太祖之子,由此遂废。按:太祖二子,德昭卒于太平兴国四年八月,德芳卒于六年三月。而元佐以七年七月出閤,时太祖之子无存者矣。元佐虽封卫王,盖未尝有建储之议也。九年正月,廷美死,元佐乃发狂,其发狂固不缘辞位。《别志》误矣。司马光《日记》载宋敏求云:廷美之贬,元佐请其罪,由是失爱。《日记》盖得其实矣。

屡为残忍,不守法度,左右微过,必加手刃,仆吏过庭,往往弯弓射之。上甚诲励,皆不悛。是岁夏秋,疾甚,上深以为忧。是月疾小愈,上喜,因降德音:罪囚流以下释之。庚戊,重阳。召诸王宴射苑中,而元佐以疾新起不预。至暮,陈王元佑等过之,元佐谓曰:『汝等与至尊宴射而我不预焉,是为君父所弃也!』遂发愤,中夜,闭媵妾,纵火焚宫。迟明,烟焰未止。上意火必元佐所为也,令摄赴中书,遣御史按问,置巨校于前。元佐恐惧,具对以实。上遣入内都知王仁睿谓曰:『汝为亲王,富贵极矣,何凶悖如是?国家典宪,我不敢私,父子之情,于是绝矣!』元佐无以对。陈王元佑以下暨宰相近臣号泣营救,上涕泗谓曰:『朕每读书,见前代帝王子孙不率教者,未尝不扼腕愤恨。岂知我家亦有此事[2]?朕为宗社计,断不舍之。』遂下制废为庶人,送均州安置。顾谓宰相曰:『比者内外安宁,方思自适,而元佐纵火,实挠朕怀。』宋琪等对曰:『尧、舜有丹朱、商均,此不足以累圣德。元佐苟无心疾,当不至是。惟陛下开释。』丁巳,琪等帅百官伏閤拜表,乞留元佐京师。诏不许。表三上,乃许之。元佐行至黄山,召还,寘于南宫,使使者监护,不通外事。楚王府谘议赵齐、王遹、翊善戴元以辅导无状,皆请罪。上曰:『朕教训犹不从,岂汝等所能辅导耶?』并释不问。

寇准通判郓州,得召见。太宗谓曰:『知卿有深谋远虑,试与朕决一事,令中外不惊动。此事已与大臣议之矣。』准请示其事,太宗曰:『东宫所为不法,它日必为桀纣之行。欲废之,则东宫亦有兵甲,恐因而招乱。』准曰:『请某月日,令东宫于某处摄行礼,其左右侍卫皆令从之。陛下搜其宫中,果有不法之事,俟还而示之。隔绝左右,勿令入而废之,一黄门力耳。』太宗以为然。及东宫出,因搜其宫中,得淫刑之器,有剜眼、挑筋、摘舌等物。还而示之,东宫服罪,遂废之,选立章圣为太子,自是太宗眷注益厚。此张唐英所著《仁宗政要﹒寇准传》所载也。传闻误谬,一至于此[3],盖因废元佐事耳。淳化三年十月,罢恭孝太子元僖,初无淫刑事也。唐英书世多有之,误谬不独此,不可不辨。

三年七月甲午,陈王元佑改名元僖,韩王元休改名元侃,冀王元隽改名元份。

十月甲辰,以陈王元僖为开封尹兼侍中,户部郎中张去华为开封府判官,殿中侍御史陈载为推官,并召见,谓曰:『卿等朝之端士,故兹选用,其善佐吾子。』各赐钱百万。及去华就迁左谏议大夫,又令枢密使王显传旨,谕以辅成之意。

四年八月,水部员外郎、诸王府侍讲刑昺献《分门礼选》二十卷。上采其奏,得《文王世子》之篇,观之甚悦,因问入内西头供奉卫绍钦曰:『昺为诸王讲说,曾及此乎?』绍钦曰:『诸王常时访昺经义,昺每至发明君臣父子之道,必重复陈之。』上益喜,赐昺器币。(下阙四字。)

端拱元年二月,陈王元僖进封许王,韩王元侃为荆南湖南节度使[4],进封襄王,冀王元份为威武建宁节度使,进封越王,益王元杰为剑南两川节度使。上手诏戒元僖等曰:『朕周显德中年十六,时江淮未宾,从昭武皇帝南征,屯于扬、泰等州。朕少习弓马,屡与贼交锋,贼应弦而踣者甚众。太祖驻兵六合,闻其事,拊髀大喜。年十八,从周世宗、太祖下瓦桥关、瀛、莫等州,亦在行阵。暨太祖即位,亲讨李筠、李重进,朕留守帝京,抚镇都下,上下如一。其年蒙委兵权,岁余受开封府尹,历十六七年,民间稼穑、君子小人真伪,无不更谙。即位以来,十三年矣。朕持俭素,外绝畋游之乐,内鄙声色之娱,真实之言,故无虚饰。汝等生于富贵,长自深宫,民庶艰难,人情善恶,必恐未晓。略说其本,岂尽余怀?夫帝子亲王,先须克己励精,听言纳谏。每著一衣,必悯蚕妇;每餐一食,则念耕夫。至於听断之间,勿先恣其喜怒。朕每亲临庶政,岂敢惮于焦劳?礼接群臣,无非求于启沃。汝等勿鄙人短,勿恃己长,乃可永守富贵,而保终吉。先贤有言曰:逆我者是吾师,顺吾者是吾贼。此不可以不察也。』庚戌,以皇第六子元偓为左卫上将军,封徐国公,第七子元偁为右卫上将军、泾国公。御史中丞尝劾奏开封尹许王元僖,元僖不平,诉于上曰:『臣天子儿,以犯中丞,故被鞫。愿赐宽宥。』上曰:『此朝廷仪制,孰敢违之?朕若有过,臣下尚加纠擿。汝为开封尹,可不奉法耶?』论罚如式。

淳化二年。上尝谓近臣曰:『累有人言储贰事。朕颇读书,见前代治乱,岂不在心?但近世浇薄,若建立太子,则宫僚皆须称臣,宫僚职次与上台等,人情之间,深所不安。盖诸子冲幼,未有成人之性,所命僚属,悉择良善之士。至于台隶辈,朕亦自拣选,不令奸巧险佞在其左右。读书听书[5],咸有课程。待其长成,自有裁制。何言事者未谅此心耶?』于是右正言、度支判官宋沆等五人伏閤上疏,请立许王元僖为皇太子,词意狂率。上怒甚,将加窜殛,以惩躁妄。而沆又宰相吕蒙正之妻族,蒙正所擢。蒙正首以援引亲昵、窃禄偷安罢相,责宋沆为宜州团练副使。

三年十一月己亥,开封尹许王元僖早期,方坐殿庐中,觉体中不佳,遂不入谒,径归府。车驾遽临视,疾已亟。上呼之,犹能应。少选,薨,年二十七。上哭之恸,左右皆不敢仰视。追赠太子,谥曰恭孝。元僖性仁孝,姿貌雄毅,沈静寡言。尹京五年,政事无失,上尤钟爱。及薨,追念不已,或悲泣达旦不寐。作《思亡子》诗以示近臣。未几,人有言元僖为嬖妾张氏所惑,专恣捶仆,妾有至死者,而元僖不知。张氏于都城西佛寺招魂,葬其父母,僭差踰制;又言元僖因误食他物得病,及其宫中私事。上怒,命缢死张氏,捕元僖左右亲属系狱,令皇城使王继恩验问,悉决杖停免。掘烧张氏父母冢墓,亲属皆窜远恶。丙辰,诏罢册礼,但以一品卤簿葬焉。及真宗即位,始诏中外称太子之号。

张唐英作《寇准传》。见上。按:准淳化三年已为枢密副使。元僖既死,太宗爱始衰。元僖无恙时,固未尝建东宫。不知唐英何所据?诬谤特甚,今不敢。淫刑事,盖因楚王元佐,已见雍熙二年九月。

开封府判官右谏议大夫吕端、推官职方员外郎陈载坐裨赞无状,端左迁卫尉少卿,载殿中侍御史。许王府谘议工部郎中赵令图、侍讲库部员外郎阎象并坐辅导无状,免所居官,仍削两任。上始追捕许王寮吏,将穷竟其事。左谏议大夫魏羽乘间言于上曰:『汉戾太子窃弄父兵,当时言者以其罪笞尔。今许王之过,未甚于此也。』上嘉纳之,由是被劾者皆获轻典。

十二月庚申,以右谏议大夫魏庠知开封府。

五年二月己酉,以两川盗贼,徙封益王元杰为吴王,领淮南镇江节度使。初,考功郎中姚坦为益王府翊善。坦好直谏,王尝作假山,所费甚广。既成,召僚属置酒共观之,众皆褒叹其美,坦独俛首不视。王强使视之,坦曰:『但见血山,安得假山?』王惊问其故,对曰:『坦在田舍时,见州县督税,上下相急剥,里胥临门捕人,父子兄弟送县鞭笞,血流满身,愁苦不聊生。此假山皆民租赋所出,非血山而何?』上亦为假山,未成,有以坦言告于上者。上曰:『伤民如此,何用山为?』命亟毁之。王每有过失,坦未尝不尽言规正,宫中自王以下皆不喜。左右乃教王称疾不朝。上日使医视之,逾夕不廖。上甚忧之,召王乳母入宫,问王疾增损状。乳母曰:『王本无疾,徒以翊善姚坦检束起居,曾不得自便,故成疾耳。』上怒曰:『吾选端士为王僚属者,固欲辅佐王为善尔。今王不能用规谏,而又诈疾,欲使朕逐去正人以自便,何可得也?且王年少,未知出此,必尔辈为之谋耳。』因命捽至后园,杖之数十。召坦,慰谕之曰:『卿居王宫,为群小所嫉,大为不易。卿但能如此,无患谗言,朕必不听也。』

石介《圣政录》谓闻坦亦毁山者,真宗也,盖误以元杰,此事为封兖王时故耳。据本传,乃元杰为益王时。元杰二十三岁自益改封吴,真宗初,乃自吴改封兖。其封益时才十二岁,故太宗得云『王年少,不知出此』也。本传载此事殊不详,颇讥坦讦直。盖真宗尝召坦,戎令婉辞,非太宗也。本传但云上,不云真宗。疑传亦以上为太宗也。今并从《圣政录》及司马光《记闻》所载。然《记闻》犹以益王为兖王,今改之。

九月壬申[6],以襄王元侃为开封尹,改封寿王,用寇准之言也。上谓寿王曰:『夫政教之设,在乎得人心而不扰之尔。得人心,莫若示之以诚信;不扰之,无如镇之以清净。推是而行,虽虎兕亦当驯狎,况于人乎?《书》云:「抚我则后,虐我则雠。」信哉斯言也,尔宜诫之。』诏升寿州为国,列于晋国之下、燕国之上。

十月丙戌[7],以镇安行军司马杨徽之为左谏议大夫,与右谏议大夫毕士安并为开封府判官;兵部郎中乔维岳、寿王府记室参军水部郎中杨砺、谘议司封员外郎夏侯峤并为推官。徽之等入谢,上召升殿赐坐,谕以辅导之旨。

至道元年正月,始命司门员外郎开封孙??为皇姪皇孙教授。时中书言:『唐文宗朝,宰臣李石奏太子有侍读,诸王亦有侍读,无降杀之礼,请改为奉诸王讲读。今皇姪、皇孙皆列职环卫,请以教授为名。』从之。

立太子 王继恩邪谋附

端拱元年二月己酉,以屯田员外郎杨砺为库部员外郎,充襄王府记室参军。砺,鄂人,周广顺初游澶州,持所为文谒世宗。尝独处僧舍,梦一人衣冠甚古,目砺曰:『汝能从我游乎?』砺即随往。顷之,睹宫卫严邃,若非人间。见大殿上真人服王者衣冠,秉圭南向,总三千余众。砺升殿礼谒,最上者前有案,置籍录入姓名。砺见己名居下,因请示休咎。真人曰:『我非汝师。』指一人曰:『此来和天尊,异日为汝主也。』砺问之,天尊笑曰:『此去四十年,汝功成,余名亦显矣。』砺再拜。寤而志之。砺初名励,以梦睹籍中作『砺』字,遂改焉。至是谒见藩府归,谓诸子曰:『吾今见襄王仪貌,即来和天尊也。』

淳化二年,上尝谓近臣曰:『累有人言储贰事。朕颇读书,见前代治乱,岂不在心?但近世浇薄,若建立太子,则官僚皆须称臣,职次与上台等。

同部

其它

避寇纪略
《避寇纪略》,程畹著,据清光绪十二年刻本辑。 程畹,江苏仪征县人,是一个蒙馆塾师、这部资料,记太平天国癸好三年、丙辰六年克仪征和戊午八年攻破江北大营时逃避事。有些地方,可备稽考,如记癸好三年十一月,太平军从扬州、仪征撤退后事说:“贼既退,乱民冒贼者焚掠尤甚,予家毁。凡数百年祖宗贻留之物,及一花、一本、一书、一画平时所爱玩者,靡不灰烬。惟大门灶未动。 予有句云‘贼已去时民尽盗,城方复后我无家’,伤已!”可与《咸同广陵吏稿》记扬州繁华系太平军撤退后,毁灭于清军的焚掠互证。 呜呼!余生晚矣,生十二年而值夷乱,幼无所知,惟耳林文忠公之名,倚为万里长城,直督某首创
春秋左传事类始末
钦定四库全书 史部三 春秋左传事类始末目録 纪亊本末类 隐公 元年 郑伯克段 三年 周郑交恶 宋穆立殇 州吁弑桓 五年 如棠观鱼 郑败燕师 始用六佾 六年 陈及郑平 八年 祊易许田 郑公子忽逆妇妫 羽父请族 九年 郑伯以王命讨宋 郑人大败戎师 十一年 滕侯薛侯争长 郑庄入许 息侯伐郑 羽父弑隐 桓公 二年 曲沃灭晋 六年 楚子伐随 昭厉之乱 子同生 九年 曹太子来朝 十年 虞叔伐虞公 十一年 屈瑕败师 十六年 急寿相死 十七年 及齐师战于奚 十八年 桓公薨于齐 王杀周公黒肩 庄公 四年 楚武王伐随卒 六年 楚灭邓 八年 齐师围郕 桓公杀子紏 十年 楚子入
滇考
《四库全书 滇考》 (清)冯苏 撰 钦定四库全书 史部三 滇考 纪事本末类 提要 臣等谨案滇考二卷国朝冯苏撰苏字再来临海人顺治戊戌进士官至刑部侍郎是书乃康熙元年苏为永昌府推官时作凢一切山川人物物产皆削不载惟自庄蹻通滇至明末国初撮其沿革之旧迹治乱之大端仿纪事本末之体标题记述为三十七篇每事皆首尾完具端绪分明在舆记之中又为别体非采缀琐闻条理不相统贯者比其中建文遯迹一篇虽不免沿致身録之说至其征麓川三宣六慰镇守太监议开金沙江诸篇皆视史传为详且著书之时距今仅百余年所言形势往往足以资考证愈于标题名胜徒供登临吟咏者多矣 乾隆四十五年九月恭校上 总纂官 (臣)纪昀 (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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