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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经世文编

皇明经世文编

441 万字 · 约 209 小时 53 分钟 · 539 / 553

会员可开白话

成熟之后。勘果水旱无虞者。依后开法例准折水田。一体作数。若不近流水。无法可以通浚。而能凿井起水区种畦种成熟者。用力为艰。定以一亩准水田一亩。其以若干亩准一亩者。止纳一亩余米。旱田余米。除旱稻小麦准作米数外。有以黍稷豆等上纳者。照依时价。加添作数。

一旱田通水灌溉者。即古人井田之制损地愈多其田愈沃今定准折之数。除有见成河沽泉溪甸泊之外。其以实地开作渠沟塍岸者。每百亩损田十亩。即准水田百亩。损田五亩。准作五十亩。损田三亩。准作三十亩。损田二亩。准作二十亩。二亩以下不准作数

一凡实地种水田。须多开沟浍作径畛。费田二十分之一以上。方为成田近大川者减三之一。宁可过之。无不及焉。若平原漫衍。无径涂沟洫。望幸天雨。水旱无备者。谓之不成田。不准作数。勘时全要查明造册其成田入米授职考试之后。复有水旱灾伤。以致抛荒不能遽复者。许告明于别处垦补。其抛荒不报。止以纳米搪塞者。事发本身子弟俱行削革。余田没官。另募垦种。有首告者。以没田一半充赏。

一凡水行地皆可灌。凡地得水皆可佃故地须水灌必委曲用其水水须地行必委曲用其地凡应募人众。或买或佃。或认开积荒。所承地土。倘去江河溪涧稍远。中间开通沟洫蓄泄水道。须从邻田经过。要从附近人户。买田开浚者。须凭地方人等议同和买。比于时值。量加半倍。多至一倍为止。垦户不得以应募为辞。抑勒强买。田主亦不以方员为辞。高求价值。违者许各具情赴官。听候裁断。

一垦田用水、其间开塞筑治之事、有与地方官民相关者、或利害互相争执、工费互相推调、院道宜选委贤能官员、亲诣查勘、斟酌调停。如有大水道必须官司为之处置非民力所能办也务期两利无害。一切兴修工费有应原系官民者。有应属垦田官民者。有共利共害。应均摊出辨者。俱须从公裁处。无得曲狥一面之词。致有偏累。亦无得因其互争。槩从废合。以致有害不除。有利不举。两下亦宜平心听处、如有偏执成心、理屈求伸者、合行尽法究罪、

一垦田去处、有大工作、如开河渠肿坝等、有肯一力造办者、有集合众力造办者、俱报官勘明兴工、功成报勘、如费银一千两、准作水田一千亩、一体授职入籍、但无入米、亦无官俸、此外本人别有开垦地亩、照数纳米给俸、

一边方紧急去处、于耕种地。所、造如式吊角空心敌台一座、约用银一千两者。准水田一千亩。更高大多费者、勘实逓加准田之数、但造台受职者、止许受职入籍、亦无入米、无官俸、此外开垦田亩、照常入米给俸、其所造敌台、平时即与本官居住。仍令于台上各备大小火铳药弩等件、遇有虏警、集户下壮丁于台上射打、若杀贼数多、获有功级、照依边方事例、一体给赏、其能自备马匹盔甲军火器械、本官率领户下丁壮、遇有零犯大举、与官军犄角杀贼、获有功级、而愿升者、于屯卫职级之外、另升职级、悉依军政事例、给黄世袭、此项职级、与耕垦无与、不在阙田阙米革除职名之限、愿赏者听、

一冲边要地、人人惮往、独能筑治台堡、开垦地亩者、与内地难易逈绝、应照辽东诸生顺天乡试事例、特立边字号、令其中式稍易、以示、激劝、

一令抚按司道职掌、皆带营田官、不须端设、第人情各是所习、各安所近、须择其端意明农者、使居其任可矣、独府州县佐宜归并他务、选用一员专理以便责成、

一开垦去处所选用司道府县正佐、听在京九卿科道访实保举、通知农田水利、及有志富民足国者、从优选授、或未蒙保举而自愿告就、查无规避情繇者听果有成绩从优升选、或加衔管事、其任久功多者、破格超迁、以示优异、或就于本处超迁以便责成、

一议者言荒地有司多有隐匿私税者、故以荒为利、最忌开垦、此或未必尽充囊橐、即以给官中公用、或抵补荒粮、亦属非法、且境内之土尽辟。人必聚。何虑无财用。今后功令既颁、就垦既众、若犹仍故习、生端借口、或诡言境无荒芜、或禁止和买、或抑勒承佃如此沮人心挠成议者、该抚按司道访实参处、

一新授指挥以下官员、俱用附近卫所名色、别称屯田职衔、如附近某卫者、即衔称某卫屯田指挥使、位本官之下、如指挥使、即序本卫指挥使之下、本卫指挥同知之上也、若此地官员既多、愿自于紧要去处、设立屯卫衙门、及屯学者、听其行移文案、若关系职级等事、俱经繇本卫印官申详院道、若田土钱粮事宜、径繇府州县申详、或有迫切及枉抑难明事情、径自陈告院道、不关本卫所之事、

一屯卫所官员、除有军功世袭外、其余俱以耕垦入米为事、不在征调之限、其户下丁夫、除自愿应募充兵者听、其余不许边方将官、用强勒充家丁、以致人心不安。良法沮坏、如有故违者、许被害人轻则陈告、重则奏 请处治、因而煽诈者、计赃论罪、

一凡以垦田授职者、通不许私自顶名代职、违者以假官论、子弟考试者、以冐籍论、其田没入官、另行召募耕种、首告者以没田一半充实、

一生员入学、俱于附近卫府州县、总计与考、童生二十名、进学一名、生员五名、科举一名、科举满二十五名题准加额中式一名、俟本学生员满二百名、别立屯学、设廪膳十名、增广十名、四年一贡、满三百名、各设十五名、三年一贡、满四百名、各设二十名、二年一贡、廪生止用名目捱贡、其廪膳银、姑俟成功之日、财用充足、另与设处、贡生举人进士牌坊银两、俱照京府事例、行文原籍支给、

一乡场中另立屯字号不论京省每科举二十五名、中式一名、会场不必遽加甲科之额、会场脚色、要开见在某处屯卫原籍某处朱墨卷、要照原籍地方开填南北中字样、不得用屯卫地方开写骤侵北土之额、后果乡试中式数多、听候臣期另行题请定夺、

一若止愿垦田、不愿入籍登仕者或于授官入籍额外多垦者、皆免其岁入余米、止完本田上粮差、

一开垦成熟之田、不许地方豪右用强夺占、用价勒买、违者赴合于上司陈告处治、其垦田纳米之外、获有余米、许依时价粜卖、各衙门不许指以官价为名、减值勒买、违者亦听被害人陈官处治、如衙门人役抑官抑买者、告发计赃论罪、

一各省直漕粮江南民运白粮耕费最为烦苦、自今垦田以后、屯衙所官员人等、有于近京去处收获余米、自出脚力、搬运到来白粮于户部光禄寺等衙门、漕粮于户部仓场总督等衙门告明、即许将合式粮米照例上纳、给与印信仓收执照、类总移文被处漕运廵抚等衙门。转下所司、照数给与应解正耗贴役等米、石车水脚等银两、免其解运其民户情愿扣除本名及子壻族亲名下应纳银米者、听其尽数扣除有司不得留难抑勒、重复征收、违者许被害人径赴合于上司陈告参处、在京各衙门仍照军民粮运见行规则、刊刷易知单册、给与纳户以便交纳扣除、

一律法有流罪三等、久废不行、大率比附军徒、引例拟断推□其故、当因杖流人犯二三千里之外、了无拘管、亦无资藉、势难存立、不若军徒既有卫所驿逓官长铃束、新军亦有月粮三斗、徒犯亦有站银二分、少资糊口、故流罪废。而比附军徒。势不得已也。今既设立屯卫官员。皆在广虗之地。若将流罪人犯。解赴收管。令作佃徒。此法可行以当差操摆站。即得服田食力。务本营生。以此聚人辟土。正合古人徙民之意。亦不至牵合比拟。使罪不丽法。法不当罪矣。犯人本身除有血战功级照例升赏外、其余垦田虽多、终身不得除罪受职、其子弟以垦田项亩入米考试上进者听、

一既垦成熟而弃去者、如未授职名另募人耕种、巳授者革职除名、遗下田亩、亦另募耕种、所在有司军卫盐司等衙门、不得指以义田贴役养廉草束产盐条鞭等项名目勒作官田、以致逆沮人心、弃置永利、其另募者、无开垦之劳、本身授职、与子弟考试、准其半给、半给者如耕二千亩、原该指挥使、子弟八人与考、今止授副千户、四人与考也、若委系边地危险、或兵荒倥偬而能应募补缺者、仍准全给、

△用水第二【凡六条】

一职窃谓欲论财计。先当辩何者为财。唐宋之所谓财者。缗钱耳。今世之所谓财者。银耳。是皆财之权也、非财也。古圣王所谓财者食人之粟。衣人之帛。故曰生财有大道。生之者众也。若以银钱为财。则银钱多。将遂富乎。是在一家则可。通天下而论。甚未然也银。钱愈多粟帛将愈贵困乏将愈甚矣故前代数世之后。每患财乏者。非乏银钱也。承平久。生聚多。人多而又不能多生谷也其不能多生谷者土力不尽也。土力不尽者。水利不修也。能用水。不独救旱。亦可弭旱。灌溉有法。瀸润无方。此救旱也。均水田间。水土相得。兴云高雾。致雨甚易。此弭旱也。能用水。不独救潦。亦可弭潦。疏理节宣。可蓄可泄。此救潦也。地气发越不致郁积。既有时雨。必有时旸。此弭潦也。不独此也。三夏之月。天雨时行。正农田用水之候。若徧地耕垦。沟洫纵横。北方多水患专坐此播水于中。资其灌溉。必减大川之水。先臣周用曰。使天下人人治田。则人人治河也。是可损决溢之患也。故用水一利。能违数害。调爕阴阳。此其大者、不然神禹之功。仅抑洪水而巳。抑洪水之事。则决九川距海。浚畎浍距川而巳。何以遽曰水火金木土谷惟修。正德利用厚生惟和。一举而万事毕乎。是故水能为利。亦能为害。不善用之则为害。善用之则为利。欲违害而就利。寻求体势。不越五法。尽此五法。加以智者。神而明之。变而通之。田之不得水者寡矣。水之不为田用者亦寡矣。用水而生谷多。谷多而以银钱为之权。当今之世。银方日增而不减。钱可日出而不穷。又以宋臣李纲所言节用救弊。覆实开合。贸迁诸法。设诚而致行之。不加赋而国用足。岂虗言也哉。谨条列如左、

一用水之源。源者。水之本也。泉也。泉之别。为山下出泉。为平地仰泉。用泉之法有六。 其一源来处高于田。则沟引之。沟引者。于上源开沟。引水平行。令自入于田。谚曰水行百丈过墙头。源高之谓也即郭守敬测地之法但须测量有法。即数里之外。当知其高下尺寸之数。不然沟成而水不至。为虗费矣。 其二溪涧傍田而卑于田。急则激之。缓则车升之。激者因水流之湍急。用龙骨翻车龙尾车筒车之属。以水力转器。以器转水。升水于田也。车升者。水流既缓。不能转器。则以人力畜力风力运转其器。以器转水入于田也。 其三源之来甚高于田。则为梯田以逓受之。今关淛山田多有之梯田者。泉在山上。山腰之间。有土寻丈以上。即治为田。节级受水自上而下。入于江河也。 其四溪涧远田而卑于田。缓则开河导水而车升之急者或激水而导、引之。开河从溪涧开河引水至其田侧。用前车升之法。入于田也。激水者。用前激法。起水于岸。开沟八田地。 其五泉在于此。用在于彼。中有溪涧隔焉。即山中人以竹引泉制则跨涧为槽而引之为槽者自此岸达于彼岸。令不入溪涧之中也。 其六平地仰泉。盛则疏引而用之。微则为池塘于其侧。积而用之。为池塘而复易竭者。筑土椎泥以实之。甚则为水库而畜之。平地仰泉。泉之瀵涌上出者也。筑土者。杵筑其底。椎泥者。以椎椎底。作孔胶泥实之。皆令勿漏也。水库者。以石砂瓦屑和石灰为剂。涂池塘之底。及四旁而筑之平之。如是者三。令涓滴不漏也。此畜水之第一法也、

一用水之流。流者水之枝也。川也。川之别。大者为江为河。小者为塘浦泾浜港汊沽沥之属也。用流之法有七。 其一江。河傍田。则车升之。远则疏导而车升之。疏导者。江南之法。□里五里尚觉其少十里一纵浦。五里一横塘。纵横脉散。勤勤疏浚。无地无水。此井田之遗意。宋人有言塘浦欲深阔谓此也。 其二江河之流。自非盈涸无常者。为之闸与坝。酾而分之为渠。疏而引之以入于田。田高则车升之。其下流复为之闸坝以合于江河。欲盈则上开下闭而受之欲减则上闭下开而泄之职所见宁夏之南灵州之北。因黄河之水。见于陕西通志者甚多不知今皆存否凿为唐来汉延诸渠。依此法用之。数百里间灌溉之利。瀸润无方。宁城绝塞。城中之人家临流水前贤之遗泽远矣。因此椎之。海内大川。仿此为之。当享其利者。亦孔多也。 其三塘浦泾浜之属。近则车升。之。远则疏导而车升之。 其四江河塘浦之水。溢入于田。则堤岸以卫之。堤岸之田而积水其中。则车升出之。堤岸者。以御水使不入也。大则为黄河之帚。小则为江南之圩。宋人有言堤岸欲高厚。谓此也。车升出之者。去水而萟稻。或巳萟而去其水。使不没也。 其五江河塘浦。源高而流卑易涸也。则于下流之处。多为闸以节宣之。旱则尽闭以留之。潦则尽开以泄之。小旱潦。则斟酌开合之。为水则以凖之水则者为水平之碑置之水中刻识其上知其间深浅之数因如闸门启闭之宜也。浙之宁波绍兴。此法为详。他山乡所宜则效也其六江河之中。洲渚而可田者。堤以固之。渠以引之。闸坝以节宣之。 其七流水之入于海。而迎得潮汐者得淡水迎而用之得咸水闸坝遏之以留上源之淡水。宁绍苦于人多地隘故流入京师者甚众多有买田于天津一带者愚意其人办事各衙门以得官多至作奸不若限其开荒以次授选人也职所见迎淡水而用之者。江南尽然。遏咸而留淡者。独宁绍有之也。

一用水之潴。潴者水之积也。其名为湖为荡为泽为甸为海为陂为泊也。用潴之法有六。 其一湖荡之傍田者。田高则车升之。田低则堤岸以固之。有水车升而出之。欲得水。决堤引之。湖荡而远于田者。疏导而车升之。此数者与用流之法畧相似也。 其二湖荡而源而易盈易涸。可为害可为利者。疏导以泄之。闸坝以节宣之。疏导者。惧盈而溢也。节宣者。损益随时。资灌溉也。宋人有言。闸窦欲多广谓此也。 其三湖荡之上不能来者。疏而来之下不能去者。疏而去之。来之者。免上流之害去之者免下流之害且资其利也吴之震泽受宣歙之水。又从三江百渎。注之于海。故曰三江既入。震泽底定是也。 其四湖荡之洲渚可田者。堤以固之。 其五湖荡之潴。太广而害于下流者从其上源分之江南五坝。分震泽以入江是也。 其六湖汤之易盈易涸者。此湖荡惟北方为然当其涸时际水而萟之麦。萟麦以秋。秋必涸也。不涸于秋。必涸于冬。则萟之春麦。春旱则引水灌之。所以然者。麦秋以前无大水。无大蝗。但苦旱耳故用水者必稔也

一用水之委委者。水之末也。海也。海之用为潮汐。为岛山。为沙洲也。用委之法有四。 其一海潮之淡可可灌者。迎而车升之。易涸则池塘以蓄之。闸坝堤堰以留之海潮不淡也入海之水迎而返之则淡禹贡所谓逆河也。 其二海潮入而泥沙淤垫。屡烦浚治者。则为闸为坝为窦以遏浑潮而节宣之。此江南旧法。宋元人治水所用。百年来尽废矣。近并浚治亦废矣。乃田赋则十倍宋元。民贫财尽。以此故也。其浚治之法。则宋人之言曰。急流搔乘。缓流捞剪。汗泥盘吊平陆开挑。今之治水者。宜兼用之也。 其三岛屿而可田。有泉者疏引之。无泉者为池塘井库之属以灌之。 其四海中之洲渚多可田。又多近于江河而迎得淡也则为渠以引之。为池塘以蓄之。

一作原作潴以用水。作原者。井也。作潴者。池塘水库也。高山平原。与水违行。泽所不至。开浚无施其力。故以人力作之。凿井及泉。犹夫泉也。为池塘水库。受用雪之水而潴焉。犹夫潴也。高山平原。水利之所穷也惟井可以救之。池塘水库。皆井之属。故易井之彖。称井养而不穷也。作之之法有五、 其一实地高无水掘深数尺而得水者。为池塘以蓄雨雪之水而车升之。此山原所通。用江南海壖数十亩。一环池深丈以上。圩小而水多者为良田也。 其二池塘无水脉而易干者。筑底椎泥以实之。 其三掘土深丈以上而得水者。为井以汲之。此法北土甚多。京师皆然菜亦鲜美特以濯畦种菜近河南及真定诸府、大作井以灌田。旱年甚获其利宜广推行之也。井有石井。砖井。木井。柳井。苇井。竹井。土井。则视土脉之虗实纵横及地产所有也。其起法有桔槔。有辘轳。有龙骨木斗。有恒升筩。用人用畜。高山旷野。或用风轮也。 其四井深数丈以上。难汲而易竭者。为水库以蓄雨雪之水。他方之井深不过一二丈。秦晋厥田上上、则有深数十丈者。亦有掘深而得咸水者。其为池塘为浅井。亦筑土椎泥而水留不久。不若水库之涓滴不漏。千百年不漏也。 其五实地之旷者。与其力不能多为井为水库者。望幸于雨则歉多而稔少。宜令其人多种木。种木者。用水不多。灌溉为易。水旱蝗不能全伤之。既成之后。或取果。或取叶。或取材。或取药。不得巳而择取其落叶根皮。聊可延旦夕之命。虽复荒岁民犹恋此不忍遽去也。语曰木奴千。无凶年。 高皇帝今民每户种桒二百株。种柿二百株。种枣二百株。用防饥岁仍命有司时加提督。务求成效。不在起科之数。栽种过数目。造册周知。洋洋 圣谟。垂训远矣。

皇明经世文编卷四百九十终

皇明经世文编卷之四百九十一

华亭陈子龙卧子 宋征璧尚木 徐孚远闇公 何刚悫人选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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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文定公集四(议)

徐光启

议

处置宗禄查核边饷议

漕河议

海防迂说

处置宗禄查核边饷议【宗禄边饷】

尝观近世之故、以为 祖宗之良法美意、有久而不得不变者。待后之人善通之。而奈何其竟不变也则宗禄是也。有久而必不可变者。待后之人善守之。而奈何其遂变也。则边饷是也何者、 高皇帝鉴汉宋之辙、分王子弟、殆遍天下、不任以事而厚予之禄、趣欲使瓜瓞绵延、蕃昌鸿茂、而且无披枝伤心之患、而已、至于今而其丽不亿、有优无罢、有罢无憾、则 高皇帝之始谋也、夫谋之而不明着其所以然也。此所谓国之利器。不以示人也。呜呼、王禄万石。八降为大国中尉。犹二百石。岂不知二三百年之后。竭天下之力。不足以赡哉。顾以为穷则变、变则通、善继述者师意不师迹、必也有圣人焉为之后矣、至于今而岁禄殆千万石、倍于岁赋、国已竭、民已惫而宗又不胜困奈之何无变计也、然而为之策者、不过补偏救弊、综其实止两端、曰查核、曰裁减而已、夫伪而计核。溢而计减。不谓非石画也。至于无可核无可减而穷则此十年之计也则又为之说。请以今各府之禄额而均之后此有增爵。无增禄。此干名非不可啖也。至于分之又分其势不可赡而又穷则此数十年之计也何者、洪武中亲郡王以下。男女五十八位耳。至永乐而为位者百二十七。是三十年余一倍矣。隆庆初丽属籍者四万五千。而见存者二万八千。万历甲午丽属籍者十万三千。而见存者六万二千。即又三十年余一倍也顷岁甲辰丽属籍者十三万而见存者不下八万。是十年而增三分之一即又三十年余一倍也夫三十年为一世。一世之中。人各有两男子。此生人之大率也。则自今以后百余年而食禄者百万人。此亦自然之势。必不可减之数也。而国计民力足共乎。查核裁减分禄足用乎。岂有是理也哉。欲为百千万年之计愚以谓非开之四民之业不可欲其为四民之业。愚以谓非先导之本业不可。昔夏殷周之世。有天下者达至八百年。子孙千亿。无匮禄者。分之土而人自为食也。即无论五等之爵。与今制异。其五等以下。卿大夫士莫不以次受公田为禄入。而与其民相与疆理而树萟之。观雅颂所述则当时之公卿贵人所称主伯亚旅者。莫不原隰菑畬。自生粟帛而衣食之。故人众而无聚不足之患。大财者生于地则不竭。匹夫匹妇而不耕不织。或受之饥寒焉。今将使百年之后。坐而食厚禄者百万人。为禄当万万石。尺布斗粟。皆取之民间。民又且益众。而由今之道。民之游惰者且益多。于何取之哉。谋人国家。计百年之后未远也。夫犹且若此矣。则当事者奈何不借前箸一筹之也。务农实当世急务非第为宗禄也愚之迂计以为方今首务。莫若禁人于游惰。而教人于生谷。上贵粟。民务本。尽心力而为之。则海内之地旷弗耕者。数年之内。垦辟当自倍。土地辟。则请勿科其税。裁十一以为公田。而今将军以下。各以次受地。自为永业而息之。其见今各府有额浮于用者。则先从庶人中尉始。当受禄则捐三四年之禄。买田赋之。度其入可当岁禄而止。诸故绝者。其遗田业。即以入官赋诸宗也。诸宗未受田者请依限田法。不得畜田业。其有田者令得卖以赋他宗。其受田而能生息广阡陌者听。所以劝受田也。受田者之余子。比于正支。仿古余夫。量授四分之一。逓减之至尽弗授矣。如此数十年而将军中尉以下各有永业。不以烦经费。且木十而食力。可量绳以有司之法。而不至于扞罔。其秀民之能为士者亦足赖也。工与贾则农之自出。若商而行货千里。惧生他奸。可遂禁绝之、县官之所共给。下至郡王而止。斯其于国计十倍省。而小民之输将十倍易已。所疑者以为如是则涉于更张。愚以谓更张非盛世所讳也不更张必且弦急而自绝、是可虑耳、且 祖训明言郡王子材能堪用者、考验授职升转、如常选法、是仕宦一途 高皇帝开之矣。可以仕。不可以农乎。供用条郡王以下各存唐制授田顷亩之数则以田易禄矣。不可者。不虞非 祖训也。擅出城郭。

同部

其它

皇朝经世文编
皇朝经世文编 贺长龄辑 目录 叙 重校本叙 五例 生存姓名 姓名总目一 姓名总目二 卷一学术一原学 卷二学术二儒行 卷三学术三法语 卷四学术四广论 卷五学术五文学 卷六学术六师友 卷七治体一原治上 卷八治体二原治下 卷九治体三政本上 卷十治体四政本下 卷十一治体五治法上 卷十二治体六治法下 卷十三治体七用人 卷十四治体八臣职 卷十五吏政一吏论上 卷十六吏政二吏论下 卷十七吏政三铨选 卷十八吏政四官制 卷十九吏政五考察 卷二十吏政六大吏 卷二十一吏政七守令上 卷二十二吏政八守令中 卷二十三吏政九守令下 卷二十四吏政十吏胥 卷二十五吏政十一幕友 卷二十六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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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是斋《皇朝经世文编五集》 序 例言 卷一 叙 国朝柔远记叙 或作 王星使柔远记 王之春 国朝柔远记叙 或作 俞太史柔远记 俞樾 盛世危言叙 彭玉麟 [格物入门叙 李鸿章] 盛世危言叙 或作 郑观应盛世危言自叙 郑陶斋 洋药茶丝分类表叙 杨楷 杂货衰旺提要表叙 杨楷 庸书叙 宋育仁 庸书内外篇叙 或作 庸书内外篇自叙 陈次亮 危言序 或作 汤氏危言序 [陆学源](汤蛰仙) 重译富国策叙 通正斋生 西学书目表叙[例] [梁启超](缺名) 西学提要农学总叙 [梁启超](缺名) 沈氏音书序 [梁启超](缺名) 变法通议自序 缺名 盛世元音原序 沈学(来) 卷二
皇朝经世文三编
皇朝经世文三编 清 陈忠倚辑 序 例言 总目 分册目录 卷一 学术一原学上 卷二 学术二原学下 卷三 学术三法语 卷四 学术四广论上 卷五 学术五广论中 卷六 学术六广论下附医理 卷七 学术七测算上 卷八 学术八测算中 卷九 学术九测算下 卷十 学术十格致上 卷十一 学术十一格致下 卷十二 学术十二化学 卷十三 治体一政本上 卷十四 治体二政本下 卷十五 治体三原治 卷十六 治体四变法上 卷十七 治体五变法中 卷十八 治体六变法下 卷十九 治体七臣职 卷二十 治体八培才 卷二十一 治体九广论 卷二十二 吏政一吏治 卷二十三 吏治二吏治 卷二十四 户政一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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