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经世文编
皇朝经世文续编
330 万字 · 约 157 小时 22 分钟 · 215 / 419
史藏 · 经世文编
330 万字 · 约 157 小时 22 分钟 · 215 / 419
会员可开白话
元獘法之所有也。以纸代钱。而至欲尽易天下百姓之财。此宋金元獘法之所无有也。夫自用银以来。虽三尺童子。莫不知银之为贵也。然使操一星之银以适市。而曰吾将以是尽易肆中千万之纸。则人必哗然笑之。为夫一星之银。固不可以尽易千万之纸也。夫纸之于银。其贵贱之相去也远矣。人之爱银与其爱纸。其相去也又远矣。千万之纸。而易以一星之银。则笑而不与。千万之银。而易以一束之纸。则欣然与之。岂其明于爱纸而昧于爱银也。不知爱银之甚于爱纸。而欲以其所甚贱。易其所甚贵。且欲以其贱而少者。易其贵而多者。乃曰如是则天下皆争以银来易钞。于虖。吾不知其何以来易也。
第二
或曰。如议者之言。国赋一皆收钞。何为其不以银易钞也。曰。钞收其银。赋收其钞。官不惮烦。而自相为易。民固未尝易也。或又曰。宋辛稼轩有言。民间上三等户租赋。并用七分会子三分现钱输纳。则会子之价。势必踊贵。国赋收钞。使民晓然知钞之即可当银。则皆贵钞。何为其不以银易钞。夫法必行之自上。官自为易。非不惮烦也。所以诱民之易。而使之趋于钞也。曰。稼轩之言。此捄钞獘之继事。而非行钞法之始事也。钞之始事。纳钱于此。取钱于彼而已。宋之交会皆然。交子失信而负民钱。然后改造会子以新其耳目。而交子变为败楮。及会子又失信而负民钱。则无可复改。故稼轩欲以输纳收之。非尽能收之也。示以有收之之时而已。民间得受会子。不始于收之之日。势不能委弃。幸其有时收之。则亦姑相与行之。故曰。此捄獘之继事也。假令行交会之始。即多出虚纸。以易民钱。而第令分其十之三四以输税。则民皆知输税之外尽为虚纸。谁复以现钱易虚纸。哉。今议者于行钞之始。即欲以虚钞尽易天下之银。而第令以钞输赋。以示钞之可用。彼民也皆知输赋之外。银可以易钞。钞不复可以易银。易银必待十年二十年钞法既行之后。所谓俟河之清者矣。何为以现银易虚钞哉。
第三
是故钞始于唐之飞钱。仿于宋之交子。皆以纸取钱。皆良法也。交子无钱而法一獘。变为会子。北宋始终名交子。南宋绍兴元年。改造关子付婺州。三十年。始造会子。是后遂名会子会子无钱而法再獘。变为孤钞。金制交钞。元因之而为孤钞。孤钞元一代行之。上积其欺。下积其愚。獘法之行。亦非一朝夕之故矣。何也。元虽与宋代兴。然当南宋中叶以后。固已灭夏灭金。跨有西北。其行钞与宋金有终始而无绝续。钞之流落民间者已多。不以取钱而以代钱。其欺民也久。民之受其愚也亦久。因恬然为罔民之政。而民亦安之。至明崛起承元后。獘法与时代俱绝矣。复欲续之。则民皆知其为欺人之物。故虽多为厉禁。其极至于断脰戍边。而终不可愚。吾尝譬诸钱庄。钱庄之始也。出票以会银。银与票相准。无或失信后时。于是豪商大贾从而信之。竞取其票为轻赍之计。或遂以票相授受。既而钱庄出票日多。而所受豪商大贾之银。颇以事耗。银与票不相准。稍或失信后时矣。彼豪商大贾。苟尽持票责银。则彼有闭肆而逃耳。不得已。听其分期。听其展限。甚或存母取子。岁岁易票而谨藏之。至于终不能偿。而后为废票。此亦积欺与愚使然焉。有贫子焉。见钱庄之以票取豪商大贾之银而不复偿也。亦效钱庄之票以与豪商大贾取银。则不笑即唾矣。故宋之交子。庄票之始也。一变而为会子。失信后时之票也。再变而为元之孤钞。存母取子而岁易之票也。至明而为废票矣。毁其废票。效其废票。则贫子之票也。明效之而不行。今而效之。是亦贫子之票而已矣。
第四
且夫元之孤钞。则犹未若明之甚矣。明即以钞为本。而元以丝为本。明禁用金银。而元随路设立官库。贸易金银。平准钞法。夫使民知钞之可以易丝易金银。则犹有所附丽以行。而不尽为徒纸。非若以钞易民之银而不复出也。然且物重钞轻。史不绝书。而谋国之臣。恒惴惴焉恐民之悟其欺而破其愚。终元之世不敢用钱。仅武宗一行旋罢。顺帝时偰哲笃始议以钞为母。钱为子。而吕思诚诤之于朝。刘基忧之于野。吕之言曰。钱钞兼行。恐下民藏实弃虚。非国之利。刘之诗曰。此物何足贵。实由威令敷。又曰。钱币相比较。好丑天然殊。譬诸絺与绤。长短价相如。适市从所取。孰要其粗。盖自宋行交子。积售其欺者数百年。然后元得以孤钞愚民。一决其籓。即不可复。故吕与刘皆云尔。迨脱脱卒用偰哲笃之言。而藩骤决矣。不可复矣。明欲复之。而直以空钞从事。与铜钱通行使用。则正符吕藏实弃虚之议。而刘之所谓孰要其粗者矣。恐其不行。乃复禁用金银。继又禁用铜钱。既而终不可行。于是有奸恶之科。充赏之格。阻滞钞法之罪。至有诱民易银以入之文网者。而愈不可行。卒无以复元之旧。吾故曰元之孤钞。积欺与愚使然。而獘法之行。亦非一朝夕之故也。况于法又加獘乎。
第五
吾尝即议者之法而细绎之。则皆祖明之法也。其纲领则以钞与钱为二品通行。而钞为母钱为子。其节目则如使民以银易钞。是即明之以金银易钞者听也。其曰银不为币。虚悬其禁于十年二十年之后。而明则实禁之于始也。其曰银止准为首饰器[皿](血)。则永乐之令也。曰铸大小钱以便零析。即洪武铸当十当五当三当二当一之制而变通者也。曰粮税皆收钞。虽本于宋辛稼轩之议。而明初商税收钱三钞七。宣德时秋粮亦尝折钞三分也。至如官俸悉加一倍。本俸暂给以银。加俸悉给以钞。则即明之钱钞兼给矣。钞久昏烂。以输纳为倒换。解部销毁。明洪武时亦鉴倒换之獘。而输榷税官收受烂损之钞解京矣。凡此皆与明无绝异者。乃谓明人不善行钞。以致废阁。而废阁之獘。由于银币盛行。银币之盛。首坏于太祖既禁用金银。而九年复许以银代输租税。夫径收其银以当租税。与迂其途于易钞以当租税。孰为善否。收其银于上。而民间交易用银。仍有厉禁。与虚悬其禁于十年二十年之后。孰为善否。谓彼不善行钞。而求所谓善于彼者无有焉。徒见明之钞止于一贯者。增至千贯。明之大钱止于当十者。增至当百而已。善乎否乎。至谓我 朝顺治八年尝行钞法。十八年因财用充裕停止。而当时所以行钞之法无闻。然岁造止十二万有奇。则为数至少。而始于易民之银。终于负民之银。一介小臣。有以知其必无是矣。
第六
顾亭林先生文集中极言用银之害。而日知录谓唐宋以前上下皆用钱未尝用银。因举旧唐书宪宗元和三年诏曰。铜者可资于鼓铸。银者无益于生人。自五岭以北见采银坑。并宜禁断为证。又举杜佑通典谓梁初惟交广之域以金银为货。宋史仁宗纪景佑二年诏诸路岁输缗钱福建二广易以银。始以银当缗钱。金史食货志正大间民间但以银交易。为今日上下用银之始。以余考之。银之为币久矣。特未若今日之盛耳。上之用银亦久矣。特未以当赋耳。未尝当赋。故元和之诏。右铜左银。由两税用钱也。今案晋李雄初得蜀。用度不足。诸将有以献金银得官者。是银与金固并充用度矣。其事在梁以前。唐韩建献朱全忠银三万两助军。则以银为军实矣。而东坡尺牍有与参寥书以银二两托致茶果奠辩才。与范元长书以银五两为秦少游斋僧。是宋时民间以银为币之明证。又唐敬宗宣索左藏银十万两贮内库以便赐与。董昌为威胜节度使于常赋外加敛数倍充贡献馈遗。每旬发一纲金万两银五千铤。五代唐李继韬母杨氏赍银四十万赂庄宗伶人宦官得免罪。江南主献周世宗银十万两又遗宋赵普银五万两。宋祖密遗其使臣如数。苟银不为币。何当时上下交征银如此。盖周末至汉盛行黄金。魏晋后金日少。银日多。而钱重难致远。势不得不趋于银。至明以银当赋。然后上下盛行。盛于明而非始于明。亦非始于金也。议者以亭林言用银之害。欲废银用钱。因欲废银用钞。夫亭林之废银。废其以银当赋耳。非谓尽废天下之银也。如欲尽废天下之银。是惟无银。有则虽废于上。必不能废于下也。
第七
日知录又历举唐宋元明岁入银数皆至少。此未以当赋故也。然李继韬一节度使耳。而其母杨氏积资至百万。挟以入京者四十万。宋靖康之季。汴城括库银八百万。括诸民间亦四百万。其见诸唐以前者。汉董卓郿有银八九万斤。昭烈得益州赐诸葛亮等四人银各千斤。梁武陵王纪黄金一斤为饼。百饼为(告)。至有百(告)。银五倍之。详载日知录。金正大间民间交易皆以银。元史成宗纪岁入银仅十万两。陈允锡作史纬亦疑其太少。以为专指坑冶所得。日知录作六万两。然考岁赐诸王以下。除折钞外。已八万九千余两。其非时赏赐不与。考元文类。太祖赏仳理伽银五万两。见欧阳元所撰高昌偰氏家传。世祖赐史天泽白金百笏。薨赙白金二千五百两。赙阿力海涯如之。赐廉希宪银五千两。赐彻里如之。赐高兴银五百两。史格如之。见各家所撰神道碑。其五百两以下者不悉数。史天泽廉希宪彻里高兴赐金事。亦载元史。将士有功赐银。载元史者尤多。又随路设立官库。贸易金银。平准钞法。而其先太宗时燕京刘忽笃马等及回鹘以银一百八十万两。扑买天下课税。为耶律楚材奏罢。回鹘奥都剌合蛮复以二百二十万两扑买课税。楚材争之不能得。俱见宋子贞所撰神道碑。元史稍有异同。奥都剌合蛮又赂楚材银五万两不受。元史不载。则当时银多可知。至明而日盛。至我 朝乾隆嘉庆之间。盛极矣。乾隆中户部库贮至七千余万。而民间无银少之患。其时银每两。止易钱八九百文。银之流布于天下者已足天下之用。而民间地丁皆征钱。官为易银上库。无如亭林所言用银之害。向使无漏卮之耗。虽长此不废可也。至于今而数千年之蓄积。半耗于漏卮矣。而其势方未有所止。然而又欲用钞废银。则银不可废。而钞更为厉民之阶。何者。漏卮岁数千万。 国家税额亦数千万。民间以漏卮故。苦银日贵。而又欲以钞收银。壅之于上。则银益骤贵。而山僻州县。昔之以银完粮者。亭林谓民至丰年。卖其妻子。名曰人市。今幸官收其钱。易银上库。一旦征其纳钞。则民将负钱走通都大邑易银。以易钞而后输官。吾恐人市之复兴也。
第八
然则银终不可废乎。曰。银将尽矣。贵犹不可得。何有于废。然则因其贵而以钞法平之。岂不可也。曰奚可。银。银也。钞。纸也。然则以疏通钱法平之何如。曰可也。虽然。银贵。一事也。钱贱。一事也。由钱贱而银贵者。以疏通钱法平之。由银贵而钱贱者。虽暂平犹当益贵也。钱贱而银贵。银贵而钱贱。有以异乎。曰异。泉府充溢。贯朽尘积。而银不加多。是谓钱贱而银贵。漏卮无极。以万以亿。而钱不加多。是谓银贵而钱贱。夫钱贱而银贵者。病止于钱。收之则瘳矣。银贵而钱贱者。银与钱交病。方收钱以瘳银。旋漏银以病钱。益之一。无裨于损之十。如蓄水然。均是瓮也。一溢一浅。挹其溢以注之。浅则平矣。均是瓮也。一漏一不漏。挹其不漏者以注之漏者。则几何其能平也。曰。此议者所由欲行钞也。行钞而变其税法。则平矣。曰以钞易银。是犹以尘饭涂羹疗饥渴也。且夫由租庸调变而两税。由征钱变而征银。是皆古今变法之大者。而事又有非变法所能尽。于虖。谁生厉阶。至今为梗。不能不叹息痛恨于漏卮之始也。
钞利条论
许楣
第一
议者曰。凡以他物为币皆有尽。惟钞无尽。造百万即百万。造千万即千万。则操不涸之财源。其大利一也。
论曰。天下之物。惟有尽故贵。无尽故贱。淘沙以取金。金有尽而沙无尽也。凿石以出银。银有尽而石无尽也。天下之至无尽者莫如土。烧土以为甓。范其文曰一两。人必不以当金当银。造纸以为钞。印其文曰一贯。独可以当钱乎。且钞法之獘。非以钞之有尽也。正以钞无尽而钱有尽故也。否则百万千万之纸。今固无尽。而古亦岂有尽乎。
兄槤曰。凡以他物为币。皆有轻重变易。惟金银独否。黄金古为上币。今虽不为币。而其重乃更甚于为币时。银古不为币。然自禹贡以后。与金重。时代有变迁。而此二物之重。亘古不变。锱铢不以为少。百千万不以为多。至于钞。骤增百万即贱。骤增千万则愈贱矣。宋元金之季。钞未尝尽。果能救财源之涸否。
第二
议者曰。万物之利权。收之于上。布之于下。则尊国家之体统。其大利二也。
论曰。既尽收其银。又悉禁其票。绝天下之利源。而垄断于上。何体统之有。
第三
议者曰。百姓便于行钞。洋钱不禁自废。则免外洋之耗蚀。其大利三也。
论曰。外洋之耗蚀不在于洋钱之来。而在于纹银之去。使中国纹银不出洋。则洋钱亦银也。银入中国。何尝耗蚀。自嘉庆十年后。鸦片烟渐滋。外夷以鸦片易银。还以银铸洋钱。入中国贸易。然后有耗蚀之患。近年鸦片银岁漏数千万。损鸦片之百一。以之易货有余。而新洋钱来者亦遂少。盖专以鸦片耗蚀纹银矣。而银已将尽。势必搜括洋钱。洋钱将不禁自去。中国苦纹银之而银已将尽。势必搜洋钱。洋钱将不禁自去。中国苦纹银之少。势必销镕洋钱。洋钱将不禁自罄。知洋钱之耗蚀纹银。而不知鸦片之并将耗蚀洋钱也。何待行钞以速之尽哉。
兄槤曰。洋钱乃外夷之制。谓非中国所应行使则可。谓钞之便于洋钱则不可。洋钱则不过寸余。身带二寸之囊。贮洋钱十枚有余。傥贮小钞十贯。每贯长必尺许。阔必五六寸。纸又极厚。就令折迭如洋钱之大。囊腹皤然矣。或谓十贯自有总钞。无须零析。此又不通之论。寻常日用。岂可从十贯起乎。又曰。若是则民间用钱票何也。曰。以票与现钱较。则票为便。且钱票长不过四寸。阔不过三寸。纸又极薄故也。然今江浙盛行洋钱之处。即不用钱票。则以票虚而洋钱实也。
第四
议者曰。海船载鸦片烟土。每岁私易中国银累千万以去。用钞则彼将无所利而自止。则除鸦片之贻祸。其大利四也。
论曰。使用钞而果可废银。则鸦片之贻祸方大。何也。用钞而废银。则银为中国无用之物。载鸦片以易中国无用之物。中国之民有不推以与之者乎。且鸦片之来。由于中国之民。乐于吸食以自祸。而彼得贻之耳。不能禁乐祸之人。安能除贻祸之人。
兄槤曰。此所谓驱银出洋矣。
第五
议者曰。民间多用钱票会票。每遇钱庄歇闭。全归无用。行钞则绝钱庄之亏空。其大利五也。
论曰。钱庄取富户什百千万之银。而其终悉化为纸。则为亏空。 国家取百姓百千万亿之银。而其始即化为纸。独非亏空耶。且今天下钱庄。固不皆亏空也。行钞然后亏空者众矣。民间闻钞法将行。惟恐钱票化为废纸。必争就钱庄取钱。旬日之间。远近至。钱庄之大者犹可挹注。其小者猝不能应。不亏空何待。然则迫钱庄之亏空者钞也。
兄槤曰。钱庄之失业。犹可言也。贫民抱空票而妇子愁叹。不可言矣。
第六
议者曰。百姓苦用银之重滞。故乐于用票。易之以钞。则顺民心之所欲。其大利六也。
论曰。今之会票。即古之交钞也。交钞之始。本以富民主之。其后富民不能偿。变为官钞。而其不能偿更甚于富民。至变为孤钞。钞废而后票兴。民之乐于用票也。以其有交钞之利。而无孤钞之害也。今以无银之钞。而易有银之票。百姓之不乐甚矣。民心之不顺甚矣。且天下事有不便于民者。则当易之。民便用票。何以易为。
兄槤曰。钱票有辗转相授不取钱者。银票虽存本取息。亦须岁易其票。若会票则交银于此。取银于彼。从无空票。不知议者何缘视同孤钞。
第七
议者曰。钞法既行。然后禁打造铜器。而以重价收铜。铜既多。乃铸钱为三等。当百当十当一。则极钱法之精工。其大利七也。
论曰。据条目所开。以钞与大钱发与钱庄。则行钞之始。即需大钱矣。此言钞法既行而后铸。一何矛盾乃尔。
第八
议者曰。国赋一皆收钞。则无火耗之加派。其大利八也。
论曰。钞可当钱。则岂但无火耗之加派而已。造百万即百万。造千万即千万。虽尽蠲天下之赋可矣。如不能何。
第九
议者曰。钞文书明定数。虽欲上下其手而不能。则绝胥吏之侵渔。其大利九也。
论曰。使胥吏而无所欲。虽暮夜投以金。亦将挥而去之。苟有所欲。虽钞文判曰侵渔者斩。犹有所不顾也。夫舞文之吏。上下无方。彼固有明目张胆以取之者矣。岂一点一画之所能缚其手乎。
第十
议者曰。钞直有一定。商贾不得低昂之。则去民心之诈伪。其大利十也。
论曰。前代之钞。直未尝不一定也。商贾犹今之商贾也。然物重钞轻。史不绝书。非低昂而何。借曰彼之钞法未善。则如议者所开条目一贯之钞。其买诸官也虚其百。其输诸官也浮其百。不待商贾之低昂。而官已自低昂之矣。
兄槤曰。今商贾用银一两祗是一两。用钱一千祗是一千。银钱互易。乃见低昂。钞文一贯。亦祇是一贯。然能令商贾之必当千钱乎。
第十一
议者曰。奸民倡邪教。蓄逆谋。类皆以财利要结人心。国家财用不绌。缓急有备。则戢奸回之逆志。其大利十一也。
论曰。倡教之奸民。类皆游手无钱。其始固未有逆谋也。藉图财利耳。既有财利。然后有逆谋。既有逆谋。彼乌知国家之财用不绌与否而戢其志耶。况更以钞为财用。则宋金之季。所绌固非此物矣。
第十二
议者曰。边疆起衅。每因抢夺银币而然。今易以钞。彼此无所觊觎。则弭边界之生衅。其大利十二也。
论曰。驱略畜产。系累妇女。汉后边衅多矣。何尝以银币。近时野番屡有抢夺牧马及蒙古牲畜之事。何尝以银币。古公之告邠人曰。狄人之所欲者吾土地也。何尝以银币。彼封豕长蛇。贪而思逞。其视畜牧银币也。妇女银币也。土地银币也。凡可觊觎抢夺者举银币也。何必银币。
兄槤曰。古公之皮币犬马珠玉。即银币也。尽举以予之。犹不能弭边衅矣。
第十三
议者曰。天下有银若干。悉来易钞。则供器皿之鼓铸。其大利十三也。
论曰。明洪武禁用金银。欲以重钞。民犹重金银而轻钞。今行钞之始。既未禁银。则官自用钞。民自用银。何为而易钞。且恭俭之世。所不足非器皿也。安用以银为器皿。安用取百姓家百千万亿之银以为器皿哉。
第十四
议者曰。用银有白纹元丝洋钱之不同。钞则归于画一。则同天下之风俗。其大利十四也。
论曰。天下之风俗。有大于白纹元丝洋钱者矣。白纹元丝洋钱不同。而同归于银。何害。
第十五
议者曰。富家间以土窖藏银。历久不用。一闻变法。悉出易钞。则去壅滞之恶习。其大利十五也。
论曰。天下之银。半已出洋。西北窖银吾不知。东南则无矣。设果有之。则历久不用之银。彼方以不用为用。又何为而易钞。
兄槤曰。非特不易而已。又将其不窖者窖之。盖以之取息于钱庄。则虑其没银而还钞。以之居货。则虑官吏之强以钞市也。
第十六
议者曰。钞式宜变从前。分为几等大小钞。皆书印格言。俾民识字。则寓教民之微意。其大利十六也。
论曰。吾游京师。见钱票多有取陋室铭朱柏庐家训。作细楷刻印其上者。尝试举以问车夫。则皆瞠不知何语。至有并钱铺之名不识者。乌在其识字也。
第十七
议者曰。货物壅滞之处。以钞收之。物价必平。则致百物之流通。其大利十七也。
论曰。历观行钞之世。物重钞轻。但闻钞滞。不闻物滞也。
第十八
议者曰。造钞有局。办钞有人。且因财足而兴水利务开垦。则广谋生之涂径。其大利十八也。每遇赈恤兴筑。不假富户捐输。则杜官吏之勒捐。其大利十九也。国计大裕。捐例永停。则清仕途之拥挤。其大利二十也。凡漕务河务盐务。皆有积獘之当厘。而不敢议者。恐经费不足耳。行钞可无虑此。则除万事之积獘。其大利二十一也。一切取民者从薄。予民者从厚。则行千载之仁政。其大利二十二也。
论曰。此皆钞法盛行后事也。吾方论钞法之必不可行。则此皆不足论。故存其目而以不论论之。
兄槤曰。明时省臣条陈十便。亦正如此。皆不足论。盖以纸为必可代银。则事事见为利。以纸为必不可代银。则事事见为獘也。
造钞条论
许楣
第一
议者曰。交子流而为钞。交子用以取钱。不必精工。钞以代钱之用。则必极其精工。
论曰。钞以代钱之用。此著书者之症结。宜其视金银铜举无足以敌纸者。而锐欲行钞。夫天生五金。各有定品。银且不可以代金。而谓纸可以代钱乎。弗思耳矣。
第二
议者曰。钞分六等。曰千贯。曰五百贯。为大钞。曰百贯。曰五十贯。为中钞。曰十贯。曰一贯。为小钞。
论曰。造钞而至千贯。不知何以出之。夫一贯之钞。其出之也。犹曰使民买以完纳粮税。然一转手间。仍入而不出。千贯之钞而欲出之。是必天下富商贸易之银。尽为完粮纳税之银而后可。
第三
议者曰。今之会票。有至累千金者。故大钞径可造至千贯。
论曰。千金之票。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