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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编年

后汉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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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纪 东晋 袁宏

予尝读后汉书,烦秽杂乱,睡而不能竟也。聊以暇日,撰集为后汉纪。其所缀会汉纪〔一〕、谢承书、司马彪书、华峤书、谢忱书、〔二〕汉山阳公记、 汉灵献起居注、汉名臣奏,旁及诸郡耆旧先贤传,凡数百卷。前史阙略,多不次叙,错谬同异,谁使正之?经营八年,疲而不能定。颇有传者,始见张璠所撰书,其 言汉末之事差详,故复探而益之。

〔一〕 四库提要以为此“汉纪”, “盖指荀悦之书涉及东汉初事者”,甚谬。按此“汉纪 ”,实乃“汉记”之误,即东观汉记也。袁纪卷首虽接续荀纪言西汉末史事,而行文绝无相袭之处,一阅即可知。而东观汉记乃诸家后汉书之本源,袁纪亦不例外。 古者纪、记多混用,不可随文附会。

〔二〕 “谢忱”乃“谢沈”之误。晋书本传、北堂书钞卷五七引何法盛晋中兴书俱作“谢沈”,隋志及新旧唐志亦然。

夫史传之兴,所以通古今而笃名教也。丘明之作,广大悉备。史迁剖判六家,建立十书〔一〕,非徒记事而已,信足扶明义教,网罗治体,然未尽之。班 固源流周赡,近乎通人之作;然因籍史迁,无所甄明。荀悦才智经纶,足为嘉史,所述当也,大得治功已矣;然名教之本,帝王高义,韫而未叙。今因前代遗事,略 举义教所归,庶以弘敷王道,前史之阙。古者方今不同,其流亦异,言行趣舍,各以类书。故观其名迹,想见其人。丘明所以斟酌抑扬,寄其高怀,末吏区区注疏而 已〔二〕。其所称美,止于事义;疏外之意,殁而不传,其遗风余趣蔑如也。今之史书,或非古之人心,恐千载之外,所诬者多,所以怅怏踌躇,操笔悢然者也。

〔一〕 史记有八书,此作“十书” ,乃袁宏为行文方便,约略言之。

〔二〕 陈澧曰:“末吏者,谓末世史官也。注疏者,条记其事也。”

后汉光武皇帝纪一卷第一

孝景帝生长沙定王发。武帝世,诸侯得分封子弟〔一〕,以泠道县舂陵封发中子买,为舂陵节侯。买生郁林太守外,外生钜鹿都尉回,回生南顿令钦,钦 生光武皇帝。元帝时,节侯之孙孝侯以南方卑湿〔二〕,请徙南阳。于是以蔡阳白水乡为舂陵侯封邑,而与从昆弟钜鹿君及宗亲俱徙焉。湖阳人樊重女曰归都 〔三〕,自为童儿,不正容不出于房。南顿君聘焉,生齐武王縯、鲁哀王仲、世祖、〔湖阳〕、新野、宁平公主〔四〕。

〔一〕 汉书主文偃传曰: “偃说上曰:‘古者诸侯地不过百里,彊弱之形易制。今诸侯或连城数十,地方千里,缓则骄奢,易为淫乱,急则阻其彊,而合从以逆京师。今以法割削,则逆节萌 起,前日朝错是也。今诸侯子弟或十数,而适嗣代立,余虽骨肉,无尺地之封,则仁孝之道不宣。愿陛下令诸侯得推恩分子弟,以地侯之。彼人人喜得所愿,上以德 施,实分其国,必稍其销弱矣。’于是上从其计。”

〔二〕 按:范晔后汉书城阳恭王祉传曰(以下简称范书):“熊渠卒,子考侯仁嗣。”文选卷四南都赋李善注曰:“东观汉记曰:‘舂陵节侯,长沙定王中 子买。节侯生戴侯,戴侯生考侯。考侯仁以为舂陵地势下湿,难以久处,上书愿徙南阳,守坟墓。元帝许之,于是北徙。’考或作孝,非也。”范书祉传李贤注引东 观记亦作“考侯”。清人编四库全书,改东观汉记原辑文“孝侯”为“考侯”,即以范书和李善注为据。殊不知汉书王子侯表明载:“元康元 年,孝侯仁嗣。”东观记之光武帝纪,乃班固主持撰写,自不当与汉书相抵牾。且范书安城孝侯赐传、艺文类聚(以下简称类聚)卷十二引东观记均作“

孝侯”。孝、考形近易讹,恐当以孝侯为是。袁纪此文亦可谓有力佐证。

〔三〕 范书北海靖王兴传作“娴都 ”。

〔四〕 范书北海靖王兴传曰:“生三男三女:长男伯升,次仲,次光武;长女黄,次元,次伯姬。”又曰:“建武二年,封黄为湖阳长公主,伯姬为宁平长公主。元与仲俱殁于小长安,追爵元为新野长公主。十五年,追谥仲为鲁哀王。”据此则袁纪脱“ 湖阳”二字,故补之。

世祖讳秀,字文叔。初,南顿君为济阳令而世祖生,夜有赤光,室中皆明。使卜者筮之,曰:“贵不可言!”是岁,嘉禾生,县界大熟,因名曰秀。为人 隆准,日角,大口,美须眉,长七尺三寸。乐施爱人,勤于稼穑。尝之长安,受尚书,大义略举〔一〕。兄縯,字伯升,慷慨有大节。王莽篡汉,刘氏抑废,常有兴 复之志,不事产业,倾身以结豪杰,豪杰以此归之。

〔一〕 东观记光武帝纪曰:“年九岁,而南顿君卒。随其叔父在萧,入小学。后至长安,受尚书于中大夫庐江许子威。资用乏,与同舍生韩子合钱买驴,令 从者僦以给诸公费。大义略举,因学世事,朝政每下,必先闻知,具为同舍解说。高才好学,然亦喜游侠,斗鸡走马,具知闾里奸邪,吏治得失。时会朝请,舍长安 尚冠里,南阳大人贤者,往来长安,为之邸,闇稽疑议。”按:“其叔父”者,赵孝王刘良也。良,汉平帝时举孝廉,为萧令。光武兄弟少孤,良抚养甚笃。

新野人邓晨,字伟卿,家富于财。晨少受易,好节义。世祖与之善,以姊妻之,是为新野公主。世祖与晨游宛,穣人蔡少公,道术之士也,言“刘秀当为 天子 ”。或曰:“是国师公刘子骏也。”〔一〕世祖笑曰: “何知非仆耶?”坐者皆笑。当是时,莽行一切之法,犯罪辄斩之,名曰“不顺时令”〔二〕。晨谓世祖曰: “王莽暴虐,盛夏斩人,此天亡之时,宛下言傥能应也。”世祖笑而不应。

〔一〕 子骏,刘歆之字。汉书楚元王传曰:“初,歆以建平元年改名秀,字颖叔。及王莽篡位,歆为国师。”应劭注曰,“河图赤伏符云‘刘秀发兵捕不道,四夷云集龙斗野,四七之际火为主’,故改名,几以趣也。”

〔二〕 汉书王莽传下曰:“地皇元年正月乙未,赦天下。下书曰:‘方出军行师,敢有趋讙犯法者,辄论斩,毋须时,尽岁止。’于是春夏斩人都市,百姓 震惧,道路以目。”又曰:“自莽为不顺时令,百姓怨恨,莽犹安之,又下书曰:‘惟设此壹切之法以来,常安六卿巨邑之都,枹鼓稀鸣,盗贼衰少,百姓安土,岁 以有年,此乃立权之力也。今胡虏未灭诛,蛮僰未绝焚,江湖海泽麻沸,盗贼未尽破殄,又兴奉宗庙社稷之大作,民众动摇。今复壹切行此令,尽二年止之,以全元 元,救愚奸。’”师古曰:“一切者,权时之事,非经常也。犹如以刀切物,苟取整齐,不顾长短纵横,故言一切。”据上可知,王莽因起义所在蜂起,故行一切之 法,凡犯法者立斩决,不待秋后。于是春夏斩人,故又称之曰“不顺时令”。

宛人李通,字次元〔一〕。父守为王莽宗卿师〔二〕。守身长八尺〔三〕,容貌绝异,治家与子孙如官府。少事刘歆,好星历谶记之言,云:“汉当复 兴,李氏为辅。”私窃议之,非一朝也。通尝为吏,有能名〔四〕。见王莽政令凌迟,挟父守所言,又居家富佚〔五〕,为闾里豪,自免归。从弟轶,亦好事者,谓 通曰: “今四方兵起,王氏且亡,刘氏当兴。南阳宗室,独有刘伯升兄弟泛爱众,可以谋大事。”通甚然之。世祖常避吏于宛〔六〕,通遣轶候世祖。初,通同母弟申屠臣 善为医术〔七〕,以其难使也,縯杀之,故世祖不欲见轶。轶辄来不止,世祖乃彊见之。轶徐达通意,殊不以申屠臣为恨,世祖不得已,乃许之往。时通病卧室内, 世祖与通兄倏、弟宠及轶语。倏等喜悦,并言天下兵起、王莽亡败之状。世祖初以士君子道相慕,故往答之。及闻其语,大惊,不敢应,起入室候通,通握手极欢。 移日复言及兵起及谶文,世祖微难通曰〔八〕:“即如是,当如宗卿师何?”通曰:“已自有度。”世祖深知通意,遂相结〔九〕。

〔一〕 汪文台七家后汉书所辑华峤书李通传作“字文元”。汪注曰引自初学记卷十一、北堂书钞卷五十一(以下简称书钞)。今按:初学记作“ 文元”,而书钞所引实出卷五十二。明陈禹谟本脱“字文元”三字,清孔广陶影刻宋钞本则作“字次元”,与袁纪同。恐当作“

次元”为是。又东观记光武帝纪曰:“宛大姓李伯玉从弟轶,数遣客求帝。”据此则通又字伯玉。然袁纪曰通有兄倏”,故字不当称“伯”,作 “伯玉”亦恐误。

〔二〕 李贤曰:“平帝五年,王莽摄政,郡国置宗师以主宗室,盖特尊之,故曰宗卿师也。”胡三省曰:“余按莽置宗师,主汉宗室耳。此宗卿师,莽篡时所置也。”胡说是。

〔三〕 范书李通传作“身长九尺” 。

〔四〕 据范书本传,通曾任五威将军从事,出补巫丞。

〔五〕 佚通逸,荀子尧问篇曰:“ 舍佚而为劳。”

〔六〕 范书光武纪曰:“光武避吏新野,因卖谷于宛。”注云“续汉书曰:‘伯升宾客劫人,上避吏于新野邓晨家。’东观记曰:‘时南阳旱饥,而上田独收。’”常即尝,古通用。

〔七〕 按申屠臣,东观记光武纪作 “公孙臣”。范书李通传注引续汉书作“申徒臣”。又按:吴树平风俗通义佚文曰:“(申徒氏)本申屠氏,随音改为申徒氏。”则申徒臣即申屠臣。申屠一作胜 屠,见史记酷吏传索隐引风俗通。又王符潜夫论志氏姓曰:“信都者,司徒也。俗前音不正,曰信都,或曰申徒,或胜屠,然其本共一司徒耳。”据此则申徒、胜 屠、申屠,皆司徒之音转。按东观记李通传亦作“

申屠臣”,故纪作“公孙臣”,非也。

〔八〕 范书李通传作“微观通”。王先谦曰:“谷梁传:‘常事曰视,非常曰观。’谓以其家重大事指示之,感动其意虑也。”按“观”,文义较“难”为长。

〔九〕 东观记光武纪曰:“(李通)兄弟为帝言天下扰乱饥饿,下江兵盛,南阳豪右云扰。因具言谶文事,刘氏当复起,李氏为辅。帝殊不意,独内念李氏 富厚,父为宗卿师,语言谲诡,殊非次第;尝疾毒诸家子数犯法令,李氏家富厚,何为如是,不然诺其言。诸李遂与南阳府掾史张顺等连谋。帝深念良久,天变已 成,遂市兵弩、绛衣、赤帻。”按:张顺事迹,诸家后汉书唯此一见,录以补袁纪不足。

初,琅邪吕母之子为县长所杀。吕母家产数百金〔一〕,志欲报怨,乃治酒多买刀兵,少年随其所乏而与之。如此数岁,财产单尽,少年相与偿母。母涕 泣曰:“所以相待,非治产求利也,欲以为子报怨耳!诸君宁能相哀也?”〔二〕少年壮之,又素被恩,皆许诺。聚众数百人,母自号将军,攻县长及掾吏。既而解 掾吏曰:“诸卿无罪,唯欲报长耳。”诸吏叩头为长请。母曰:“吾子犯小罪,不当死,长杀之。杀人当死,又何请乎?”母遂手杀之,以其首祭子墓。自是莒人樊 崇〔三〕、东〔莞〕(宛)人逄安〔四〕、东海人徐宣、谢禄并为盗贼,一岁间众各数万人。王莽沐阳侯田况大破之〔五〕,遂残州郡,所过抄掠百姓。

〔一〕 范书刘盆子传作“赀产数百万”。按:汉书食货志载,王莽时,“黄金重一斤,直钱万”。范书作“数百万”,乃指钱而言,实与数百金值相当。

〔二〕 报怨即复雠,两汉时此风极盛。报怨以报父母之仇为主,兼及为兄弟、举主、师长、友朋复雠。参与其事者,上自天子,下至百姓,不分男女老幼, 遍及城乡僻野。甚而子孙相报,后忿深前,至于灭户殄业。两汉诸史,多有记述,此不一一论列。吕母即以报子仇为起因,而发展为农民起义。

〔三〕 钮永建后汉纪校释曰:“按:刘盆子传云琅玡人樊崇起兵于莒,是樊崇非莒人也。 ”今按:范书刘盆子传曰:“或说崇曰:‘莒,父母之国,奈何攻之?’乃解去。”则樊崇是莒人无疑。莒属琅邪郡,故传云“琅邪人樊崇”,是泛以郡国名称代出 生地。又如逄安,东莞人,属琅邪郡,故传称“崇同郡人”。徐宣、谢禄、杨音均系临沂人,皆以所属郡称“ 东海人”。钮说失考。

〔四〕 按范书刘盆子传注引东观记曰:“‘逄’音庞。安字少子,东莞人也。”又汉书地理志琅邪郡只有东莞县,无东宛,故据改。又“逄”原误作“逢”,据黄本迳改。

〔五〕 钮永建曰:“沐阳侯,据盆子传作‘探汤侯’。李贤注云:‘王莽改北海益县曰探汤。’今考地理志,云:‘益,莽曰探阳。’三文互异。”今按: 王莽改易郡县名,多据经义。益之改名,乃封田况镇压赤眉起义军之功,其意盖本论语季氏篇之“ 见不善如探汤”。故作“探汤”者是。汉书地理志作“ 探阳”,乃形近而讹。袁纪作“

沐阳”,则失之 远矣。又按:范书刘盆子传曰:“因击王莽探汤侯田况,大破之,杀万余人,遂北入青州,所过虏掠。”又御览卷四二引郡国志曰:“东海有谢禄山。按汉书,王莽 时,东海徐宣、谢禄等击王莽将田况,大破之,曾屯兵于此,因名谢禄山。”据上二引,则袁纪“王莽沐阳侯田况”上似脱“击”字。此事通鉴略而不述,必有疑 焉。今按汉书王莽传曰:“唯翼平连率田况素果敢,发民年十八以上四万余人,授与库兵,与刻石为约,赤眉闻之,不敢入界。田况有此声威,则此前必无败绩。又 田况于天凤六年始进封为伯,则封探阳侯必在是年之后。王莽传地皇二年曰:“后况自请出界击贼,所向皆破。莽以玺书令况领青、徐二州牧事。”况所任翼平郡, 乃分北海郡而置,属青州。谢禄山在东海,属徐州。战役发生于谢禄山一带,则必系况出界击贼时事。若况一败涂地,岂能得探汤侯之封?又岂能兼领青、徐二州牧 事?则袁纪不误,范书之说不足取也。

初,崇等以困穷为贼,无攻城略地之心。结聚浸盛,乃相与为约杀人号令〔一〕。最尊者称三老,其次从事、卒〔史〕(吏)〔二〕。王莽遣平均公廉丹 〔三〕、太师王匡东击之。军至定陶,莽诏丹曰:“仓廪尽矣,府库空矣,可以怒矣,可以战矣。”丹惶恐,夜召掾冯衍,以书示之。衍因说丹曰:“张良以五世相 韩,椎秦始皇于博浪之中,勇冠乎贲、育〔四〕,名高乎泰山。将军之先,为汉信臣〔五〕。新室之兴,英俊不附。今海内溃乱,百姓涂炭,民之思汉,甚于诗人之 思邵公也,爱其甘棠,况其子孙〔六〕?民所歌舞,天必从之〔七〕。方今为将军计,莫若先据大郡,镇抚吏士,百里之内,牛酒日赐,纳雄杰之士,询忠智之谋, 兴社稷之计,除万民之害,则福流于无穷,勋着于不朽。与其军覆于中原,身分于草野,功败名灭,耻及先祖者哉?圣人转祸而为福,智士因败而为功,愿明公深计 而无与俗同。”丹不能从。进及睢阳,复说丹曰:“盖闻明者见于无形,智者虑于未萌〔八〕,况其昭哲者乎?凡患生于所忽,祸发于细微,败不可悔,时不可失。 公孙鞅曰:‘有高人之行,负非于世;有独见之虑,见疑于人。’〔九〕故信庸庸之论,破金石之策,袭当世之操,失高明之德。夫决者智之君也,疑者事之役也。 时不重至,公勿再计。”丹不听。衍,奉世曾孙也〔十〕。

〔一〕 范书刘盆子传曰:“众既寖盛,乃相与为约:杀人者死,伤人者偿创。以言辞为约束,无文书、旌旗、部曲、号令。”袁纪恐有脱文。

〔二〕 据刘攽东汉刊误改。又范书 “卒史”下尚有“泛相称曰巨人”句。

〔三〕 按汉书王莽传作“更始将军平均侯之兖州”,至攻拔无盐后,始进爵为公。袁纪下文有“进爵为公”句,此当作“平均侯”为是。

〔四〕 即孟贲、夏育,皆卫国之勇士。史称贲生拔牛角,育力举千钧。

〔五〕 李贤曰:“廉褒,襄武人,宣帝时为后将军,即丹之先。”又惠栋曰:“案廉范传,帝问范云:‘卿与右将军褒,大司马丹,有亲属乎? ’范对曰:‘褒,臣之曾祖。丹,臣之祖也。’案此褒乃丹之父也。”

〔六〕 邵公,周宣王时名相。曾出巡南国,舍于甘棠树下。既去,民思其德政,爱及此树,作诗以咏之。其辞曰:“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发。蔽芾甘棠,勿翦勿败,召伯所憩。蔽芾甘棠,勿翦勿拜,召伯所说。”见诗召南甘棠之章。

〔七〕 诗小雅车辖曰:“虽无德与汝,式歌且舞。”又尚书泰誓曰:“天矜于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

〔八〕 语见商君书更法篇,亦见史记商君列传。

〔九〕 商君书更法篇曰:“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负于世。有独智之虑者,必见骜于民。 ”史记商君列传“负”作“非”,“骜”作“

敖”。骜、敖均为謷之借字,作嘲笑解。索隐引商君书又作“訾”,与袁纪作“疑”,三解均可通,然恐当以“敖”最近原本。

〔十〕 冯奉世,汉冯唐之后。元帝时官至左将军、光禄勋,为折冲宿将,功次赵充国。汉书有传。

崇等欲战,恐其众与莽兵乱,乃皆朱眉,以相识别,由是号曰赤眉。赤眉别校董宪等众数万人,在梁郡。匡、丹攻拔无盐,莽遣中郎将奉玺书劳匡、丹, 进爵为公。王匡〔欲〕(故)进击宪〔一〕,廉丹以为新拔城罢劳,当且休士养威。匡不听,引兵独进,丹随之。合战成昌,兵败,匡走。丹使吏持其印韍、符节付 匡曰:“小儿可走,吾不可!”遂止,战死。校尉汝云、王隆等二十余人别斗,闻之皆曰:“廉公已死,吾谁为生!”驰奔贼,皆战死。莽伤之,下书曰:“

惟公多拥选士精兵,众郡骏马、仓谷、帑藏,皆得自调,忽于诏策,离其威节,骑马呵噪,为狂刃所害,呜呼哀哉!赐谥曰果公。”

〔一〕 据陈澧校而改。

国将褒章谓莽曰〔一〕:“皇祖考黄帝之时,中黄直为将,破杀蚩尤。今臣居中黄直之位,愿平山东。 ”莽遣章驰东,与太师匡并力。又遣大将军阳浚守敖仓,司徒王寻将十余万屯雒阳填南宫,大司马董忠养士习射中军北垒〔二〕,大司空王邑兼三公之职。司徒寻初 发长安,宿霸昌厩,亡其黄钺。寻士房扬素狂直,迺哭曰:“此经所谓‘丧其齐斧’者也〔三〕。”自劾去。莽击杀扬。

〔一〕 汉书、范书、通鉴“褒章” 均作“哀章”。

〔二〕 胡三省曰:“恐当作‘北军中垒’。”

〔三〕 见易巽卦。

四方盗贼往往数万人,攻城邑,杀二千石以下。太师王匡等战,数不利。莽知天下溃畔,事穷计迫,迺议遣风俗大夫司国宪等分行天下〔一〕,除井田、 奴婢、山泽、六管之禁〔二〕即位以来,诏令不便于民者皆收还之。待见未发,会世祖与通定谋议,期以材官都试骑士日〔三〕,欲劫前队大夫甄阜及属正梁丘赐 〔四〕,因以号令大众。乃使世祖与轶归舂陵,举兵以相应。遣从兄子季之长安,以事报父李守。季于道病死。守密知之,欲亡归。素与邑人黄显相善,时显为中郎 将,闻之谓守曰:“今关门禁严,君状貌非凡,将以此安之?不如诣阙自归。事既未然,脱可免祸。”守从其计,即上书归死,章未及报,留阙下。会事发觉,通得 亡走,莽闻之,乃系守于狱。而黄显为请曰:“守闻子无状〔五〕,不敢逃亡,守义自信〔六〕,归命宫阙。臣显愿质守俱东,晓说其子。如遂悖逆,令守北向刎 首,以谢大恩。”莽然其书。会前队复上通起兵之状,莽怒,欲杀守,显争之,遂并被诛,及守家在长安者尽杀之。南阳亦诛通兄弟、门宗六十四人,皆焚尸宛市。

〔一〕 先师陈直汉书新证曰:“风俗大夫官名,姓司国名宪,此句历来无注。十六金符斋续百家姓谱十一页,有‘司国奋’、‘司国胜’、‘司国汉成’三 印。十钟山房印举举二十六,二十页,有‘ 司国黾’二印。汉印文字征第四,九页,有‘司国鸾印 ’。足证司国在两汉为习见之姓,但此姓在古籍中,仅此一见。亦不见于元和姓纂、姓氏急就篇等姓书。”按袁纪此文实录自汉书,虽使“司国”之姓再见于古籍, 其源一也。又姓解卷三载“司国”之姓,其注曰:“姓苑:汉有朝议郎司国吉。”则此姓亦见载于古姓书也。 ”

〔二〕 按汉书王莽传,始建国元年,莽令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属”,皆不得卖买。始建国二年,又设六管之令,命县官酤酒,卖盐铁器,铸钱,诸采取名山大泽众物者税之。又令市官收贱卖贵,赊贷予民,收息百月三。

〔三〕 李贤曰:“汉法以立秋日都试骑士,谓课殿最也。翟义诛王莽,以九月都试日勒车骑材官士是也。”又汉官仪曰:“平地用车骑,山阻用材官。”骑士乃骑兵,材官乃步卒。

〔四〕 李贤曰:“王莽置六队,郡置大夫一人,职如太守。南阳为前队,河内为后队,颍川为左队,弘农为右队,河东为北队,荥阳为祈队。队音遂。”又属正者,都尉也,亦王莽所改。

〔五〕 李贤注:“无状,谓祸大不可名言其状也。”杨树达积微居读书记曰:“李说非也。前书东方朔传“妾无状”。颜注:“状,形貌也。无状,犹言无颜面以见人也。一日自言所行丑恶无善状。 ”颜有二说,后说尤长。皇甫规传注云:“无状者,谓无善状。”是也。”杨说甚是。

〔六〕 冯班曰:“信,告也。”

时刘縯召诸豪杰计议曰:“王莽暴虐,百姓分崩。今枯旱连年,兵革并起。此亦天亡之时,复高祖之业,定万世之秋也。

同部

其它

大事记
钦定四库全书 史部二 大事记 编年类 提要 【臣】等谨案大事记十二巻通释三巻解题十二巻宋吕祖谦撰取司马迁年表大事记之目编年系月以记春秋后事复采左氏厯代史皇极经世通鉴稽古录辑而广之始自周敬王三十九年迄汉武帝征和三年书法皆视太史公所录不尽用防书凡例其书作于淳熙七年每以一日排比一年之事本欲起春秋后迄于五代防以疾作而罢此葢其未经卒业之本也祖谦于史学最长而谦不以笔削自任故每条之下各注从某书修云云以自附于述而不作之义至其通释则如説经家之纲领専録经典中要义格言以及厯代名儒议论其解题则如经之有畧具本末而附以己见凡史汉同异及通鉴得失皆为缕析而详辨之又于典章制度名物象数
大事记续编
钦定四库全书 史部二 大事记续编目録 编年类 卷一 起汉孝武皇帝征和四年尽汉孝宣皇帝地节元年 卷二 起汉孝宣皇帝地节二年尽汉孝宣皇帝黄龙元年 卷三 起汉孝元皇帝初元元年尽汉孝元皇帝竟宁元年 卷四 起汉孝成皇帝建始元年尽汉孝成皇帝绥和元年 卷五 起汉孝成皇帝绥和二年尽汉孝哀皇帝元夀元年 卷六 起汉孝哀皇帝元夀二年尽新莽地皇三年 卷七 起汉淮阳王更始元年尽淮阳王更始二年 卷八 起汉世祖光武皇帝建武元年尽汉世祖光武皇帝建武十二年 卷九 起汉世祖光武皇帝建武十三年尽汉世祖光武皇帝建武中元二年 卷十 起汉显宗孝明皇帝永平元年尽汉显宗孝明皇帝永平十八年 卷十一 起汉
大唐创业起居注
《大唐创业起居注》唐温大雅 卷一 起义旗至发引凡四十八日 初,帝自卫尉卿转右骁卫将军,奉诏为太原道安抚大使。郡文武官治能不称职者,并委帝黜陟选补焉。河东已来兵马仍令帝征发,讨捕所部盗贼。隋大业十二年,炀帝之幸楼烦时也。帝以太原黎庶,陶唐旧民,奉使安抚,不逾本封,因私喜此行,以为天授。所经之处,示以宽仁贤智,归心有如影响。 炀帝自楼烦远至雁门,为突厥始毕所围,事甚平城之急。赖太原兵马及帝所征兵声势继进,故得解围,仅而获免。遂向东都,仍幸江都宫。以帝地居外戚,赴难应机,乃诏帝率太原部兵马,与马邑郡守王仁恭北备边朔。帝不得已而行,窃谓人曰:“匈奴为害自,古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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