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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职官

从政遗规

8.9 万字 · 约 4 小时 16 分钟 · 1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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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遗规  (清)陈弘谋 辑

●目录

卷之上

卷之下

●从政遗规序

余幼承父兄师友之训知肆力于读书不以世故纷其心而赋性迂拙作辍无常诵读不多体认尤浅悠悠忽忽竟不知读书将以何为也迨入仕途官场事宜尤未娴习临民治事茫无所措未优而仕不学制锦心窃忧之然平时偶有得于圣贤之绪论合之今时情事多所切中此心稍有把握措之事为幸免陨越不至如夜行者之伥伥何之乃益悔前此之鲜学而古训之不可一日离也因于簿书余闲时一展卷藉兹陈编以祛固陋凡切于近时之利弊可为居官箴规者心慕手追不忍舍置不敢谓仕优而学亦庶几即仕即学之意云尔方今民生蕃庶待治方殷圣天子本躬行心得之余布范世諴民之政有司牧之责者益当从根本上讲求教养之方为民生久远之计若仅以因循陋习了官场之故套何以上副圣训何以下符民望自惟德薄能浅无以为同僚诸君倡惟奉兹古训随时考镜转相传布以此自勉即以此勉人较之门面牌檄差为亲切焉苏子云药虽进于医手方多传于古人自古及今此心同此理同故以古人之方医后人之病而无不立效愿诸君推心理之相同以尽治人之责而又参之前言往行以善其措施则宜民善俗或有取焉幸毋曰业已仕矣何暇言学竟等诸古人之糟粕也

乾隆壬戌长至月桂林陈弘谋书于西江使署

●从政遗规卷之上

桂林后学陈弘谋编辑

吕东莱官箴

何西畴常言

王伯厚困学纪闻

龙图梅公五瘴说

许鲁斋语录

薛文清公要语

王文成公告谕

耿恭简公耐烦说

吕新吾明职

李九我宋贤事汇

张侗初却金堂四箴

◆吕东莱官箴【公名祖谦南宋时婺州人官至著作郎直秘阁谥曰成从祀庙庭】

觅举求权要书

舍人官箴

杂说附

○觅举求权要书

弘谋按东莱先生。以体道自任。以立教为心。朱子称其德宇宽弘。识量闳廓。所立甚高无求不备。盖相推者至矣。所著官箴。首以觅举求权要书为戒。见居官者。必先自立。然后可以有为。士大夫不讲气节。虽有才华。徒工奔竞。患得患失。何所不至耶。至于谨小慎微。慈祥岂弟。任理而不任气。此儒术之异于俗吏也。杂说中。有语最精确。足为居官之箴者。并附录焉。

觅举。        求权要书保庇。

容尼媪之类入家。   刑责过数。

接伎术人。及荐导往他处。

荐人于管下买物。【茶墨笔之类。】

亲知雇船脚。用官钱。或令吏人陪备。【须令自出钱。但催促令速。足矣。】

□事不可从。不当时明说。误人指拟。以致生怨。

受所部送馈。及赴会。 如送馈果食之类。则受。仍当厅对众开合子。置簿抄上。随即答之。余物不可受。

凡治事有涉权贵。须平心看理之所在。若其有理。固不可避嫌。故使之无理。【直须平心看。若有一毫畏祸自恕之心。则五分有理。便看作十分有理。】 若其无理。亦不可畏祸。曲使之有理。政使见得无理。只须作寻常公事看。断过后。不须拈出说。寻常犯权贵取祸者多。是张大其事。邀不畏强御之名。所以彼不能平。若处得平稳妥贴。彼虽不乐。视前则有间矣。然所以不欲拈出者。本非以避祸。盖乃职分之常。若特然看做一件事。则发处已自不是矣。

○舍人官箴【此先生曾叔祖名大中之言而先生述之者也】

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知此三者。则知所以持身矣。然世之仕者。临财当事。不能自克。常自以为不必败。持不必败之意。则无不为矣。然事常至于败。而不能自已。故设心处事。戒之在初。不可不察。借使役用权智。百端补治。幸而得免。所损已多。不若初不为之为愈也。司马子微坐忘论云。与其巧持于末。孰若拙戒于初。此当官处事之大法。用力寡而见功多。无如此言者。人能思之。岂复有悔吝耶。

事君如事亲。事官长如事兄。与同僚如家人。待羣吏如奴仆。爱百姓如妻子。处官事如家事。【有才识而不能任事。皆由不肯如此着想耳。】 然后为能尽吾之心。如有毫末不至。皆吾心有所不尽也。故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弟。故顺可移于长。居家治。故事可移于官。岂有二理哉。

当官处事。常思有以及人。如科率之行。即不能免。便就其间。求所以使民省力。不使重为民患。其益多矣。

予尝为泰州狱掾。颜岐夷仲。以书劝予治狱次第。每一事。写一幅相戒。如夏月取罪人。早间在西廊。晚间在东廊。以避日色之类。又如狱中遣人勾追之类。必使之毕此事。不可更别遣人。恐其受赂已足。不肯毕事也。又如监司郡守。严刻过当者。须平心定气。与之委曲详尽。使之相从而后已。如未肯从。再当如此详之。其不听者少矣。

当官之法。直道为先。其有未可一向直前。或直前反败大事者。须用冯宣徽所称惠穆称亭之说。此非特小官然也。为天下国家当知之。

前辈尝言小人之性。专务苟且。明日有事。今日得休且休。当官者不可徇其私意。忽而不治。谚曰。劳心不如劳力。此实要言也。当官既自廉洁。又须关防小人。如文字历引之类。皆须明白以防中伤。不可不至谨。不可不详知也。

当官者。凡异色人。皆不宜与之相接。巫祝尼媪之类。尤宜疏绝。要以清心省事为本。

后生少年。乍到官守。多为猾吏所饵。不自省察。所得毫末。而一任之间。不复敢举动。大抵作官嗜利。所得甚少。而吏人所盗不赀矣。以此被重谴。可惜也。

当官者。先以暴怒为戒。事有不可。当详处之。必无不中。若先暴怒。只能自害。岂能害人。前辈尝言。凡事只怕待。待者。详处之谓也。盖详处之。则思虑自出。人不能中伤也。尝见前辈作州县。或狱官。每一公事难决者。必沉思静虑累日。忽然若有得者。则是非判矣。是道也。唯不苟者能之。【治狱不苟。皆一点不忍之心非仅惧祸而已。】

处事者。不以聪明为先。而以尽心为急。不以集事为急。而以方便为上。【方便二字。即利济也。要尽心体贴方得。】

同僚之契。交承之分。有兄弟之义。至其子孙。亦世讲之。前辈专以此为务。今人知之者盖少矣。又如旧举将。及旧尝为旧任按察官者。后己官虽在上。前辈皆辞避坐下坐。风俗如此。安得不厚乎。

当官取庸钱般家钱之类。多为之程。而过受其直。所得至微。而所丧多矣。亦殊不知此数。亦吾分外物也。畏避文法。固是常情。然世人自私者。率以文法难事。委之于人。殊不知人之自私。亦犹己之自私也。以此处事。其能有济乎。【在己畏为其难。偏欲以难责人。不恕故也。不恕由于不公。】

唐充之。【广仁】 贤者也。深为陈邹二公所知。大观政和间。守官苏州。朱氏方盛。充之数讥刺之。朱氏深以为怨。傅致之罪。刘器之以为充之为善。欲人之见知。故不免自异。以致祸患。非明哲保身之谓。

当官大要。直不犯祸。和不害义。在人消详斟酌之尔。然求合于道理。本非私心专为己也。

当官处事。但务着实。如涂擦文书。追改日月。重易押字。万一败露。得罪反重。亦非所以养诚心。事君不欺之道也。百种奸伪。不如一实。反复变诈。不如慎始。防人疑众。不如自慎。智数周密。不如省事。【养诚心句所包甚广。】

事有当死不死。其诟有甚于死者。后亦未必免死。当去不去。其祸有甚于去者。后亦未必得安。世人至此。多惑乱失常。皆不知义命轻重之分也。此理非平居熟讲。临事必不能自立。古之欲委质事人。其父兄日夜。先以此教之矣。中材以下。岂临事一朝一夕所能至哉。教之有素。其心安焉。所谓有所养也。

忍之一字。众妙之门。当官处事。尤是先务。若能清慎勤之外。更行一忍。何事不办。书曰。必有忍。其乃有济。此处事之本也。谚有之。曰。忍事敌灾星。少陵诗云。忍过事堪喜。此皆切于事理。为世大法。非空言也。王沂公尝说。吃得三斗酽醋。方做得宰相。盖言忍受得事也。【耐琐屑。习烦苦。不轻喜。不易怒。不激不随皆忍字之妙。故居官以此为尚】

○杂说附

大抵人臣多顾一分之害。坏国家十分之利。

仕宦须脱小规模。一仰羡官职。二随人说是非。三乘空接响。揣量测度。四谓求知等事为当为之事。

凡世俗所谓不妨。有例。不见得。未必知。众人都如此。也是常事之类。皆不可听。【许多苟且之事。俱由此起。】

士大夫喜言风俗不好。风俗是谁做来。身便是风俗。不自去做。如何得会好。【讲风俗。能就自己身上讲起。便有许多不肯苟且之意。】

凡听讼。不可先有所主。以此心而听讼。必有所蔽。若平心去看。便不偏于一。曲直自见。

凡人有所干求。可不可。须便说。不可含糊。

凡使人。须度其可行。然后使之。若度其不可而强使之。后虽有可行者。人亦不信。且如立限令三日可办。却只限一日。定是违限。其势不得不展。自此以后。虽一日可到之事。亦不信矣。

与人交际。须是通情。若直以言语牢笼人情。岂能感人。须是如与家人妇子说话。则情自通。【居官临民。尤宜体此。】

两人不足。自处其间。甲必来说乙不是。乙亦来说甲不是。若都不应和。人将以我为深。或以为党。在应和之语。须是如与甲同坐。对乙面前也说得方可。

听人说话。或有不中节者。亦无都不应答之理。说十句中。岂无一句略可取。将此一句推说应之。亦于其人有益。【略其所短。取其所长。既不失己。亦不失人。推之。即大舜之隐恶扬善也。】

◆何西畴常言【先生名坦。字少平。广昌人朱淳熙进士。官宝谟阁直学士。谥文定。】

弘谋按先生初仕宜黄尉。陆子静称其廉洁刚毅。竭力卫民。有富贵贫贱。不能淫移之概。后提刑粤东。政迹尤着。盖宋儒之德业兼懋者也。惜其著述多不传。徧访仅得常言一帙。所采录者。寥寥数语。而其砥励志节。体恤人情。不激不随。亦可以为居官者劝矣。

一毫善行皆可为。毋徼福望报。一毫恶念不可萌。当知出乎尔者反乎尔。【居官不可存徼福望报之心。又当知有出尔反尔之事。】

惟俭足以养廉。盖费广则用窘。盻盻然每怀不足。则所守必不固。虽未至有非义之举。苟念虑纷扰。已不克以廉靖自居矣。

士能寡欲。安于清澹。不为富贵所淫。则其视外物也轻。自然进退不失其正。

君子有偶为小人所困抑。若自反无愧怍。于我何损。又安知其不为道德之助欤。

富儿因求宦倾赀。污吏以黩货失职。初皆起于慊其所无。而卒至于丧其所有也。各泯其贪心。而安分守节。则何夺禄败家之有。

凡居人上。有势分之临。惟以恕存心。乃可以容下。故行动必先謦欬。步远则有前导。燕坐则毋帘窥壁听。是故君子不发人阴私。不掩人之所不及也。【何等光明正大。】

人事尽而听天理。犹耕垦有常勤。丰歉所不可必也。不先尽人事者。是舍其田而弗芸也。不安于静听者。是揠苗而助之长也。孔子进以礼。退以义。非尽人事与。得之不得曰有命。非听天理与。

君子之事上也。必忠以敬。其接下也。必谦以和。小人之事上也。必谄以媚。其待下也。必傲以忽。媚上而忽下。小人无常心。故君子恶之。【小人刻刻在势利上讲求。所以无常。】

为政宽严孰尚。曰。张严之声。行宽之实。政有纲。令有信。使人望风肃畏者。声也。法从轻。赋从薄。使人安静自适者。实也。乃若始焉玩易启侮。终焉刑不胜奸。虽欲行爱人利物之志。吾知其有不能也。【法不可玩。心主于慈。】

凡莅事之始。不可自出意见。以立科条。虽尝有所受之。亦恐易地不便于俗也。苟人情有咈而固行之。终必扞格。如病其难行而中变。后有命令。人弗信矣。故初政莫若一仍旧贯。如行之宜焉。何必改作。或节目未便。熟察而徐更之。人徒见朏上下相安。而泯不知其所自。不亦善乎。故君子视俗以施教。察失而后立防也。【视俗以施教。察失而立防。当今政教之极则也。】

官职崇卑。当安义命。自抱关击柝上下。苟能官修其方。职思其忧。虽未着殊庸伟绩。亦可无愧于心。无负于国。若苟且以侥求幸进。将谁欺乎。

居下位。求应上之期会。则莅事毌拘早晏也。然须羣吏咸集。则观听无疑。吏或独抱文书以进。在我者。固不为其私请而曲徇。万一小人巧设阴计。姑衒外以售其私。则瓜李何能自明。兹不可不防也。

敝政有当革者。必审稽源委。而其更也。于公私兼利。夫复何疑。若动而利少害多。不若用静吉也。

举事而人情俱顺。上也。必不得已。利无十全。则宁诎己以求利乎人。毌贻害于人而求便乎己。

法示防闲。非必尽用。职存临莅。安在逞威。但使条教章明。则易避而难犯。吾谨无以扰之。任其耕食凿饮而已矣。【以不扰为安。乃善政也。】

守曰牧民。令曰字民。抚养惟钧。而孳育取义尤切也。盖求牧与刍。不过使饱适而无散佚耳。凡乳儿有所欲恶。不能自言。所以察其疾痒。时其饥饱。勿违其意。是可为乳哺者责也。若保赤子。故县令于民为最亲近世长民者。每立抑强扶弱之论。往往所行多失之偏。未免富豪有辞于罚。夫强弱何常之有。固有赀厚而谨畏者。有怙贫而亡藉者。当置强弱而论曲直。可也。【情伪百出。何所不有。一有成见。自然不得其平。】 直者伸之。曲者挫之。一当其情。人谁不服。若任事者。律己不严。而为强有力者所持。则政格不行。孰执其咎哉。

君子当官任职。不计难易。【所计者是非耳。】 而志在必为。故动而成功。小人苟禄营私。择己利便。而多所避就。故用必败事。【趋利而利未必得。避害而害未必免。往往如此。】

仲弓问政。夫子告之以举贤才。子游宰武城。方叩其得人。而遽以澹台灭明对。夫邑宰之卑。仕非得志也。而圣门之教。必使之以举贤为先。子游方闲暇时。已得人于察访之熟。后世有位通显。而蔽贤不与之立。何以逃窃位之诮哉。

天下不能常治。有弊所当革也。犹人身不能常安。有疾所当治也。溺于宴安。而因循弗革。是却药屏医。而觊疾之自愈也。率意更张。而躁求速効。是杂方俱试。而幸其一中也。【以因循为安静。以纷更为振作者。所宜鉴此。】

使人当用其所长。而略其所短。则无弃才。事上当度己量力。以肃共王命。则无败事。责人以其所不能。是使马代耕也。强己才之所不逮。是行舟于陆也。

冠婚丧祭。民生日用之礼。不可苟也。在上莫为之制节。而一听俚俗之自为。鄙陋不经甚矣。考古酌今。着为一典。颁之以革猥习。是当今之急务也。

三代盛时。民德归一。农祥祈报而已。今也祠社非时。率敛征醵。急于官府。是以丰年常苦不给。一遇饥歉。则流亡矣。上之教不明。下由之而莫知悔也。如之何而使斯民之富庶也。

◆王伯厚困学纪闻【先生名应麟。宋咸淳时人。官尚书。】

弘谋按有道之言。泛应曲当。盖由所见者透。而所筹者远也。伯厚先生困学纪闻。言近指远。字字精奥。所采数则。不专为从政者言。实从政切当不易之理。有心者。当自得之。

危者使平。易者使倾。易之道也。处忧患而求安平者。其惟危惧乎。故干以惕无咎。震以恐致福。

烹鱼烦。则碎。治民烦则乱。故以丛脞为戒。器久不用则蠹。政不常修则坏。故以屡省为戒。多事。非也。不事事。亦非也。

君子在下位。犹足以美风俗。汉之清议是也。小人在下位。犹足以坏风俗。晋之放旷是也。诗云。君子是则是效。

神之听之。中和且平。朋友之信。可质于神明。神之听之。式谷以女。正直之道。无愧于幽隐。

四十始仕。道合则服从。不可则去。古之人自其始仕。去就已轻。色斯举矣。去之速也。翔而后集。就之迟也。【可为贪荣躁进者戒。】

互乡童子则进之。开其善也。阙党童子则抑之。勉其学也。【兼此二义。可以因人施教。可谓以德化民。】

游执中曰。尝以昼验之妻子。以观其行之笃与否也。夜考之梦寐。以卜其志之定与未也。

延平先生论治道。必以明天理。正人心。崇节义。厉廉耻为先。

一丛深色花。十户中人赋。白乐天谓牡丹也。岂知两片云。戴却数乡税。郑云叜谓珠翠也。侈靡之蠹甚矣。【四句诗中。有无限爱惜民力之意。】

有问心远之义于胡文定公者。公举上蔡语曰。莫为婴儿之态。而有大人之器。莫为一身之谋。而有天下之志。莫为终身之计。而有后世之虑。此之谓心远。【总是为天下。不为一身。计久远。不计目前。可为居官者法。】

化书曰。奢者富不足。俭者贫有余。奢者心常贫。俭者心常富。季元衡俭说曰。贪饕以招辱。不若俭而守廉。干请以犯义。不若俭而全节。侵牟以聚仇。不若俭而养福。放肆以逐欲。不若俭而安性。皆要言也。【若璩按炳烛斋随笔。啬于己。不啬于人。谓之俭。啬于人。不啬于己。谓之吝。啬于人。并啬于己。谓之爱。俭者。君子之德也。吝与爱。小人之事也。斯言出晏子。如晏子者。真能俭者也。】

荀悦申鉴曰。覩孺子之驱鸡。而见御民之术。孺子之驱鸡。急则惊。缓则滞。驯则安。【治民少不得宁耐二字此喻切妙。】

钱文季维摩庵记云。维摩诘。非有位者也。而能视人之病。为己之病。今吾徒奉君命。食君禄。乃不能以民病为己责。是诘之罪人也。

◆龙图梅公五瘴说【公名挚。字公仪。宋成都人。官谏议大夫。此徙昭州时作。】

弘谋按此文刻于桂林龙隐洞之岩石。当时仕于斯者多患瘴。故作此说。所列五瘴。皆仕宦之积病。而水土之恶不与焉。盖瘴自外来者可却。瘴自内出者不可避也。大凡居官。每每计较地方苦乐。以为忧喜。若惟恐地方之有累于己。而不虑己之有负于地方。以此五者自省。亦可知所置力。正不徒身在瘴乡者。书之以自壮耳。

仕有五瘴。避之犹未能也。急征暴敛。剥下以奉上。租赋之瘴也。深文以逞。良恶不白。刑狱之瘴也。晨昏荒宴。废弛王事。饮食之瘴也。侵牟民利。以实私储。货财之瘴也。盛陈姬妾。以娱耳目。帷薄之瘴也。有一于此。民得以怨之。神得以怒之。而后逆气成象。俾安者疾之。疾者殛之。以示天戒。虽日在辇毂下。亦不可逭。矧荒远乎。世之仕者。或不自知五瘴之过。止归咎于土瘴。得不谬与。

◆许鲁斋语录【先生名衡。字平仲。元时。河南河内人。官国子监祭酒。谥文正。从祀庙庭。】

弘谋按先生数逢阳九。陭■〈阝区〉戎马之间。独以正心诚意之学倡其徒。以学校农桑之务告其君。使尧舜之所以为治。孔孟之所以为教者。灿然复明于世。厥功巨矣。惜其疏稿。多削而不存。集中所载。十无二三。兹采其言之关于治道者。附见一斑。有志者悉心玩味。随事体验。亦可以卓然自立矣。

孔子曰。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斯不易之常道也。

革人之非。不可革其事。要当先革其心。其心既革。其事有不言而自革者也。

恐害己者。必思所以害人也。岂知利人则未有不利于己者也。至于推勘公事。已得人情。适当其法。不旁求深入。是亦利人之一端也。彼俗吏不达此理。专以出罪为心。谓之阴德。予曰。不然。履正奉公。嫉恶举善。人臣之道也。有违于此。则恶者当害之。而反利之。善者当利之。而反害之。明不能逃其刑责。幽不能欺于神明。顾阴德何有焉。

每临事。且勿令人见喜。既令人见喜。必是偏于一处。随后便有弊。既不令人喜。亦不令人怒。便是得中。

地力之生物有大数。人力之成物有大限。取之有度。用之有节。则常足。取之无度。用之无节。则常不足。生物之丰歉由天。用物之多少由人。

为人臣者。常存心于君。以君心为心。承顺不忘。愿国家之事。都得成就。即是至公心。可谓仁也。于自己为臣之分。各有所当职。常保守其分。不致亏失。可谓义也。【以公心谓仁。仁字纔有分晓。以尽职守分谓义。义字乃见着实。】

人要宽厚包容。却要分限严。分限不严。则事不可立。人得而侮之矣。魏公素宽厚。及至朝廷事。凛然不可犯也。所以为当世名臣。今日宽厚者易犯。威严者少容。于事业之际。皆有病。

天地只是个生物心。圣人只是个爱物心。与天地心相似。百端用意。只是如此。礼乐刑政。皆是也。刑法家说。便不如此。便失了圣人本心。便与事物为敌。一切以法治之。无复仁恩。

圣人如何能使百姓无讼。只是说谎不着实的人。向圣人面前。不敢尽意说他那妄诞的虚辞。盖因圣人能明自家的明德。于事理所止处。件件都明白。能使百姓每畏服他。自然无那颠倒曲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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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本刑统赋解
璜川吴氏旧钞本 别本刑统赋解 观夫首从之法,有正而有权 正,常也。权,变也。首从之法有权有变,谓如强盗,造意者为首,随行者为从,此事之常也。而有从权而变之者,谓为首者却不行盗,又不受分即是。专进止者为首,主遣奴婢为盗,虽不上盗仍为卣论。又同谋殴人,下(首)【手】重者为首,元谋减一等。此即从权而变者,故云首从之法,有正而有权也。 加减之例,或后而或先 犯罪情事不一,故有加减之法。加者就重,减者就轻。假如甲乙二人窃盗财物,依今之例计赃,至元二十贯合并赃论,甲造意决七十,乙随行减一等。缘因盗之物,事主追捕,乙恋财伤人,甲弃物逃窜,以此论之,情法皆变,合加者从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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