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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载记

日本国志

64 万字 · 约 30 小时 34 分钟 · 50 /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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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军管为广岛镇台,第六军管为熊本镇台。军管之下分十四师管。军管足以兴一军,师管足以兴一师,故名。师管之下分四十一营所,并师管为五十五所。分管之地详于表内,凡军管镇台所在即为师管之一,故共五十五所。各划区域,分镇其地,尚有要地须分营驻札,俟兵额增加再行配置。凡屯营转徙,皆受陆军卿节制,若有缓急,牒知地方府知事、县令,选便宜之地权移于此,即告之陆军卿。其统辖之法:每二军管兵隶一监军部,第一、第二隶东部,第三、第四隶中部,第五、第六隶西部,此三部之参谋部,及本镇台之参谋部,与参谋本部之管东、管西二局相通,为全国陆军经纬。每一镇台置司令长官少将一员,以统督管内诸政,隶于监军中将,有事之日奉敕指挥军队,其监军充师团长,司令官即充为旅团长,以当一面。平时监军中将检阅兵队,每年定期监军中将交换其部,巡回检阅。司令官悉遵其令,呈尉官以下拔擢名簿于监军,听其黜陟。每年岁末,司令官会陆军卿、参谋本部长、近卫都督及各局长,于省堂撰定将校进级表,以便次年奉行。自镇台司令官以下,师管隶于军管,分营隶于师管,军令下行,公文上呈,必依其序。其官员之职制,司令长官平时于军人黜陟、经费经划之事,皆受陆军卿指挥。除军令外,以申请陆军卿为常。管下诸兵军伍队列之分合,因时宜有所变更,由监军部上陈于陆军省。凡军中士气之强弱,兵法之生熟,军政之利害,军纪之张弛,兵士之疾病若何,关涉地方民情若何,无队将校之服职若何,营所诸队司令官报之镇台司令长官,司令长官例以三个月经监军部报告其况于陆军省。凡管下屯营、病院、囚狱、暨庖厨腐舍,司令长官时时巡视。凡需用物品,由镇台监督照成规支取,修缮诸工,问工兵方面支给,军器问炮兵方面,仍牒陆军省,受卿之指挥。其兵士之分业,日参谋部,日要塞部,日宪兵部,各军管宪兵刻未设立,将来直隶于陆军省,但宪兵屯驻于军管内者,有要事当报之司令官。日步兵,日骑兵,日炮兵,日工兵,日辎重兵。其战守之事在御外侮,靖内患,有事时受命于监军本部。管内警报关涉外国者,非奉朝旨宣战不得动兵,惟事出危迫,速为战备,一面驰报。管内有盗贼窃发,府县已上报,仍听监军部、陆军省、参谋本部指挥。若事机已发,府知事、县令求援,可应其请。其草贼有祸患不测者,司令长官商之府知事、县令,遣人侦探,急陈其形势,密致监军部及陆军省、参谋本部。管内有劫贼,地方警察部求援,可应其请。其卫送之事,凡因朝仪、祭典、宴会、宾礼,派兵警卫,或以兵护送要囚,输送弹药,各衙门有所申请,由司令长官遣派。其纪律之事,管下诸兵出入有程,饮食有程,起居有程,日就操练,除操练场外不许侵扰他地。如欲实发弹丸演习旷野,由镇台选定一地,与所辖府县商议,经监军部告陆军省,受其指挥。凡军队中有逃亡者,使其队伍长或同队兵士踪迹,捕拿不得,则具报镇台,移牒其本管府县严加搜捕,每月报之陆军省。凡军人、军属犯罪,随时开军法会议,在东京者无论轻重,致之陆军裁判所严密审理。

六管镇台表

营所

常备诸兵

常备合汁

--

小田原

静冈

甲府

步第一联

骑第一大队

炮第一大队

炮第二大队

海岸炮品川一

步联队5760人

骑一大队240人

炮二大队480人

--

木更津

水 户

宇都宫

步第二联

工第一大队

横滨一队

工一大队240人

辎重一小队60人

新发田

高田

新渴

步第三联

辎重第4,队

新渴一队

海岸炮三队240人

平时7020人

战时l0200人

白 川

水怿

若松

步第四联

炮第三大队

步二联队3840人

炮一大队240人

工一中队120人

盛冈

秋 田

山 形

步第五联

工第二中队

辎重第4,队

海岸炮函馆一

辎重一小队60人

海岸炮一队80人

平时4340人

战时6410人

营所

常备诸兵

常备合计

丰桥

岐 阜

松本

步第六联

炮第四大队

步二联队3840人

炮一大队240人

工一中队120人

七 尾

福井

敦 贺

步第七联

工第三中队

辎重第三小队

辎重d'队60人

平时4260人

战时6310人

兵 库

和歌山

京都

步第八联

步三联队5760人

炮二大队480人

步第九联

炮第五大队

炮第六大队

工第四大队

海岸炮

川口一队

工一大队240

辎重/l队60人

鸟取

冈 山

丰 冈

步第十联

辎重第四小队

兵库一队

海岸炮二队160人

平时6700人

战时9800人

广

--

广

松江

滨 田

山 口

步第十一

联队

炮第七大队

海岸炮

步二联队2840人

炮一大队240人

工一中队120人

德 岛

须寄浦

字和岛

步第十二

联队

工第五中队

辎重第五小队

下关一队

辎重一小队60人

海岸炮一队80人

平时4340人

战时6410人

饫肥

麂 岛

琉球

步第十三

联队

炮第八大队

炮第九大队

海岸炮

步二联队3840人

炮二大队480人

工一大队240人

福 冈

长崎

对 马

步第十四

联队

工第六大队

辎重第六小队

鹿儿岛一队

长崎一队

辎重一小队60人

海岸炮二队160人

平时4780人

战时6920人

营所

常备诸兵

常备合计

平 时

战 时

步兵十四联队即四十

每队640人

每队960人

二大队

镇台6

骑兵一大队

每队l20人

每队l50人

师管 l4

炮兵九大队

工兵三大队

每队l20人

每大队240人

山 160人

炮兵每队

野 130人

每大队300人

营所4l

工兵三小队

每小队120人

每小队150人

辎重兵六小队

每队60人

每队80人

海岸炮兵九队

每队80人

每队l00人

共31440人

共46050人

近卫各镇台诸队人员表据十三年六月调查之数

所管

上长官

士官

下士

兵卒

生兵

职工

.二年六月

三十日比较

步兵二联队

四大队

8

106

332

2602

3048

5l

骑兵一中队

8

17

145

4

174

1

炮兵一大队

1

17

46

226

4

294

33

工兵一中队

7

32

149

188

12

9

138

427

3122

8

3704

5

所管

上长官

士官

下士

兵卒

生兵

职工

十二年六月

三十日比较

步兵三联队

九大队

14

234

756

3742

1706

6452

329

骑兵一大队

l

16

36

15l

180

5

317

26

野山炮兵一

大队

1

l

17

15

46

36

223

144

104

94

4

3

305

293

36

工兵一中队

13

64

158

88

323

30

辎重兵一中

9

29

137

内输卒6l

44

219

67

17

304

967

4465

2144

12

7909

170

¨

步兵二联队

四大队

7

105

343

172

879

3045

47

山炮兵一大

9

17

75

45

2

148

45

函馆炮队

5

17

44

25

9l

9

辎重兵一小

5

12

64

内输卒63

2

103

103

7

124

389

1894

969

4

3387

llO

所管

上长官

士官

下士

兵卒

生兵

职工

十二年六月

三十日比较

步兵二联队

六大队

8

164

508

2393

1038

413

350

山炮兵一中

10

18

72

52

2

154

56

辎重兵一小

6

ll

20

2

39

39

1

8

181

537

lll0

4

4305

255

步兵三联队

九大队

15

245

758

3574

1649

6242

3

野山炮兵一

大队

l

15

15

49

36

134

141

100

97

3

2

302

291

35

工兵一大队

l

13

61

135

96

l

307

18

辎重兵一小

6

15

105

内输卒6:

17

2

145

63

17

294

919

4089

1959

8

7286

113

步兵二联队

六大队

8

167

52

2396

1313

4395

280

广

山炮兵一中

10

18

73

50

l

152

60

辎重兵一小

6

ll

15

2

34

34

8

183

540

2469

1378

3

4581

186

所管

上长官

士官

下士

兵卒

生兵

职工

十二年六月

三十日比较

步兵二联队

六大队

9

16l

506

2354

1372

4401

202

野山炮兵一

大队

l

15

16

47

37

147

139

95

102

3

2

308

296

40

工兵一大队

l

13

62

153

87

1

317

24

辎重兵一小

7

16

40

20

2

85

6

ll

23

668

2833

1675

8

5407

132

合 计

1436

4447

3337

9235

47

36579

525

筅兵欧洲兵士往往结党横行,恃力扰害,或于道上使醉滋事,地方警部欲拘引,则又聚党与斗殴,莫敢谁何。各国因别设一部,名日宪兵,取兵士中之品端性良者充其选,意以弹压兵士,其职掌介兵士、警部之间。日本兵士近年亦往往与巡查争斗,竟有聚众数十意若开战者,论者因谓宪兵之有益。明治十三年三月始设宪兵一部于东京,其他府县犹未设立。

宪兵居陆军之一部,专以巡查军人非违,兼任行政警察,司法警察,又分隶司法、内务、陆军三省。关系军纪属陆军省,关系行政属内务省,关系司法属司法省。又兼受警视总监、府知事、东京有警视总监,与府知事无与。县令及上等裁判、地方裁判所检事之指挥。分常务为二,平时巡逻视察日巡察,有时特遣侦探日检察。宪兵巡视之时,遇军人醉酒酗暴于市,或凭武力凌侮人,得逮捕之。指在军营外犯法者,若在营内,该管官之责。又见有人受军人损害者,可将人证告发。海陆军之队伍潜匿于市伍者,可请海陆军官廨之命逮捕之。如遭数军人暴动不能悉捕,则捕其造意或倡首一人。遇有警部乞援,即与之协力。遇巡查捕军人非违者,请而受之。见常人犯违式诖违罪者,拘之,交于巡查。见现行犯罪者,不论军人常人,得逮捕之。捕现行犯罪之常人,即送之警察署,或致之巡查。惟非有特命,不得蓦人人家逮捕常人,拘引货物,不得妄用兵器,遇拒捕,非兵力不可者不在此例。不得入外国公馆。如地方有贼徒窃发,宪兵侦知其事,速报之上官。遇有水溺火灾及变死人,又有老弱妇女急病者,疯癫者,罹危害者,宪兵应扶助之。宪兵选拔于近卫镇台常备、豫备、后备各军,取其年自二十二至三十、身长五尺以上、能读书作字、品行端方者,五人为伍,有伍长一人,选拔他兵科服役六月以上者,后选宪兵服役六月以上者。二伍有军曹一人,选宪兵伍长服役六月以上者。十伍有中尉或少尉一人,四十伍为一分队,一分队有大尉一人,分队六为一队,一队有中佐一人掌其司令。现在编一队,内有中佐一人任队长,大尉副官一人,大尉六人任分队长,中尉、少尉共二十四人,准士官下副官一人,曹长六人,军曹百二十人,伍长二百四十人,兵卒千二百人,会计军吏一人,军吏补及副一人,军医若干人,军曹、伍长兼任书记二人,会计或二等或三等书记六人,其自曹长以上皆选之宪兵本部,队长即为本部长,统率部下宪兵,监视其勤惰,遇有非常之事,速报之内务、陆军、司法各卿及警视总监。每月收各队长报告检核之,关系行政、司法,分呈之内务、司法二卿及检事,亦呈之陆军卿。其系于海军者专呈之海军卿。分东京府下为六管区,每各管区设若干屯,分遣二伍以上兵屯驻,队长以时巡视各管区各屯所,副官辅助队长,分队长,各司其部下之事,亦以时巡视各分屯,分队长据各屯报告,每七日呈之队长。中尉、少尉分任各管区事,司各屯报告。兵卒巡察,每日记之手簿,以供报告。若遇有外患、内变时,其服役法别行编制。

卷二十三兵志三陆 军

编队

凡步兵,五人为伍,四伍为一分队,二分队为半小队,二半小队为小队,二小队为中队,共一百六十人。四中队为一大队,共六百四十人。三大队为一联队,共一千九百二十人。其编制之法,由中队起,每一中队内有上等卒九人,分队长八,锹兵长一。一等卒三十六人,铳卒三十二,剑卒二,喇,卒二。二等卒一百十五人,枪卒一百四,又五,又六,此三等卒共一百六十人。此兵卒数也。伍长九人,分队长八,司炊事一。军曹九人,半队长八,司被服一。曹长一人,队副长。小队长四人,少尉二,中尉二。队长一人,大尉。此兵官数也。合四队为大队,卒则倍加其数,官则酌加其数。三大队为联队,官又酌加焉。骑兵以百二十人为大队,炮兵以百二十人为大队,工兵以二百四十人为大队,辎重兵以六十人为小队,海岸炮兵以八十人为一队,积伍而成队,均同于步兵。其每队人数多寡不同,则因各种兵所事之繁简而分之,近卫兵额编队之法较多于镇台,亦因地而置宜故也。在平时编制之法,因时地之宜分各种兵而为屯营,或有步无骑,或有步兵、炮兵而无工兵。合各种兵而为军营。各种兵均有,惟队数多寡不同。每屯营、军管、师管,必有军吏以司财用,用军医以司医药,有工人以司工役。谓铳工、靴、缝工之类。又有参谋部以司指划,要塞部以司屯戍,受辖于司令官,而统于监军本部、参谋本部、陆军省。在战时编制之法,亦因时地之宜,以步兵二联队或三联队、骑兵一小队、炮兵一大队、工兵一中队、辎重兵一中队或专以步兵编制。合为一团,日旅团。以二旅团或三旅团合为一师团,以二师团或三师团合为一军团。军团、师团、旅团各设本营,各有团长,而统于军团长。其所隶有参谋部以赞机宜,凡部署兵员、进退师旅、侦探敌情、测绘地图、编录日志、赏罚士卒、量度军需、查明死伤,皆有所司。有炮兵部以司炮弹,凡炮铳弹药及其他兵器营造之事、收贮之事、支给之事、修理之事皆司之,以时查察多少,俾无匮乏。有工兵部以司工作,凡器械材料及一切军用营造之事、收贮之事、支给之事、修理之事皆司之,以时查察多寡,俾无匮乏。有会计部以司出纳,部中分计算、粮食、被服、病院、邮递课。凡货币、粮饷、衣服、刍秣、药材、计算之事,支收之事,分派之事,皆司之。以时查察多寡,俾无匮乏。有裁手官以司军律,军人、军属有犯罪者,审议其罪,送之囚狱。有宪兵部以司军纪,要在勿使地民人或受兵扰,凡追索犯人、护送囚徒、管埋囹圄皆司之。有传令骑兵以司命令,凡传递命令、送至文书皆司之,有时兼充护卫,并及斥候。有军用电信队以到电报,凡电线架设之事、撤收之事、修理之事、通信所开闭之事皆司之.务使各旅团、师团、军团之间互相联络,又使工部电线与军用电线相接续。有辎重部以运辎重,凡进军、退军、移军、军用物品,皆司其运输。有病院以司病伤,分治疗、药剂二课,病院即置之营后,若病者多,又设分院,亦可分致之地方医院。有病马厩以司马病,营中马及所食兽肉有病,皆疗之,并司其屠杀之事,保护之方。有马厂以司马匹,凡需用马匹皆司之,并司其保育之,补充之事。有运输部以司运输,凡军营一切器用,自陆军各地送于军营皆司之,预备输卒、驮马车辆、分派课寮、书记、役人,以济其事,务使无违无误,军中有病者、死者、伤者,亦由其运之内地,惟由此军达彼军,由军营达战场,则辎重卒之事。有补充营以司补队,凡补充队中补缺之事、编队之事皆司之。其后备军员之待缺者、病食人员之堪役者,亦隶其中,凡军人之列于豫备、后备军籍者,遇有事变即行召集,编为补充兵。其法有二:一则直编豫备兵于常备兵,以充实其队。

同部

其它

安南传
安南传 (明)王世贞 撰 ●安南传一 王世贞 安南古交趾秦并天下益斥南荒服置桂林南海象郡秦亡南海尉赵佗起兵击捕叛者稍稍易置故守令王之至其孙亡而汉因?置九郡安南其一也光武时女子征侧征贰反将军援讨平之立铜柱界后汉置交州又为交趾郡至隋文帝平陈废郡置州炀帝更置郡唐武德中为交州总管府至德中改安南都护府唐亡曲承美者土豪也据其地称节度使而绝不通岭表刘隐攻执之以其将杨延艺为节度使延艺卒子绍洪嗣绍洪卒州将吴昌岌起而代昌岌卒弟昌文嗣昌文残虐不有众迨卒而其属将吴处平矫知护杨晖杜景硕争立管内俱乱起驩州刺史丁部领勇善战卒兵悉逐捕乱者遂自称大胜王三年传位子琏琏立七年而宋师平岭表乃使
安南志略
钦定四库全书 史部九 安南志畧 载记 提要 【臣】等谨案安南志畧二十卷元黎崱撰崱字景髙号东山安南国人东晋交州刺史阮敷之后世居爱州幼与黎琫为子因从其姓九嵗试童科仕其国至侍郎迁左静海军节度使陈键幕至元中世祖伐安南键率崱等出降其国邀击之键殁于军崱入朝授奉议大夫居于汉阳以键志不伸而名冺乃撰此志以致其意所纪安南事实与元史列传多有异同如李公蕴所夺是黎非丁张懐侯为国叔张宪侯为日烜兄子俱非壻遭兴道王之难者乃明诚侯而非义国侯皆可证史氏之讹又史于至元二十三年诏书内数安南罪有戕害遗爱语而不着其事今志载至元十九年授柴椿元帅以兵千人送遗爱就国至永平界安南勿纳遗爱惧夜先逃归世子废
北风扬沙录
北风扬沙录 元·陈准 金国本名朱里真,番语舌音讹为女真,或曰虑真。避契丹兴宗宗真名,又曰女直。肃慎氏之遗种,西海之别族也。或曰三韩辰韩之后,姓拿氏,于夷狄中最微且贱。唐贞观中,靺鞨来中国,始闻女真之名。世居混同江水东长白山,鸭绿水之源,南邻高丽,北接室韦,西界渤海铁离,东濒海。《三国志》所谓“挹娄”,元魏所谓“勿吉”,唐所谓“黑水靺鞨”者,今其地也。 有七十二部落,不相统制。契丹阿保机乘唐衰,兴北方,吞诸番三十六,女真在其中。阿保机恐女真为患,诱豪左数干家,迁之辽阳之南而著籍焉,使不得与本国通,谓之合苏隶。自咸州东北分界入宫口,至束沫江,中间所居之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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