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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藏 · 兵家

练兵实纪

11 万字 · 约 5 小时 21 分钟 · 7 / 15

会员可开白话

匹,为四拨。每拨五名,各带灯笼一个,起火三枝,三眼铳一门,驼鼓一面,车将于每车通融,每拨一名备差,四面伏路拨完,俱候樵采饮马者各进毕,即赴中军请令箭,授夜号,谕令遇警,尚缓,放火箭三枝,铳一个,警急则放火箭三枝,铳三个。有警之面准放,无警之面不许轻放。俱出营毕,探马、摆塘马、架梁马望见探伏出讫,各回营至门取齐。请令箭开放,赴中军回话,一面禀放闭营炮三声,落旗吹打,封闭营门。

第二。遇人畜

行营之间,行伍之间,与扎定营后,营盘四面,不拘昼夜,但有牲畜近营墙外者,不许轻易差人出外牵取,先报营将,听营将差夜不收由门放出取进。有人径至墙外,渐渐近前者,喝令远避。如系公差人员,喝令到门上候禀。但报营外有人,一面严行整备以待。若十步之内,喝之不退,又不报姓名,及言语不对者,夜间即开矢射之,甚则开鸟铳打之。日间,差二人请令,由门出缚来送营将,报主将发落。

第三。谨营壁

营盘不系有门之处,便是何人何官到彼,要行闯过者,定行拿住,决不许放过。放者容者,俱以军法重处,本车兵士,若要出入,亦要由门。若由车下车傍出入者,一体以军法重治。贼在三十里内,犯者军法,该管头目连坐捆打。

第四。严营门

凡营门,每日夜该营内马、步将官轮发两百总把门,亲随家丁执营将蓝旗器械,每门十名。除朝暮吹打开门外,以后闭门时,必有令旗、令箭,方许开门。遇开门时,把门官军披执严阵以待。遇有公差人员到来,止于门外,先将书移可信之物收取,报到号旗下,中军官禀白主将,请令旗领入。其闭门之时,若无令旗、令箭,便是使臣、主将在外,亦须报到守营主将,得有令旗或令箭到门验明。先用小杖敲车三次,分付把门人谨慎。各应讫,大声命云:“有令开门。”方才放入。如主将出营外,则必以一人代主将司令。将在军君命有所不受者,正此时耳。昔周亚夫细柳营,可为师鉴也。公差人员马匹,俱在营门外,单身进入。把门人与伊看马,马有疏失,把门人赔偿。除报警夜不收骑马径入外,主将入营,亦只乘马,从官以下,俱下马步入。

第五。慎启放

各营放出放入,各由本营门内,其缨头、衣服、腰牌件件可辨。若别营之军误出营门者,故纵,把门官军俱以军法连坐。如能拿来,犯者军法施行,把门官军记功一次。

第六。稽出营

凡官兵无故非时,违令出营者,捆打一百棍,游营示众。

第七。恤病军

凡军下营讫,有病马、病人,俱送中军医治,不许遣在外营。

第八。查军器

凡下营讫,车骑军火器械,各头目即逐队检校。如破绽损坏,即须修葺磨砺,如有弃遗,申上所由,即为案记,准法科决。

第九。放厕所

凡白日登厕员役,由各营门将腰牌悬于门上,方准开门而出,毕即还应腰牌,取带回营。

第十。革抽差

行营排阵间,将领敢于行伍中抽一人一骑者,军法从事。

第十一。备火警

与敌对垒之时,军中失火,除救火人外,余皆严备各信地,以防飞火。若辄叫呼奔走,擅离队伍者,径听所在官司拿住斩首,及遗火放火烧军营盘者斩首。

第十二。止扰害

扎营之处,军士擅发冢墓,焚庐舍,杀老幼及妇女,践禾稼,伐树木,奸犯人妇,及将妇女入营者,军法从事。

第十三。报机密

士众有闻自家变动,闻贼情消息,来报主将,不拘昼夜,即时引报,不得时刻迟滞,亦不许高声大叫,以惑人心,违者治以军法。

第十四。治喧动

凡不拘昼夜,遇有贼警,各尽守信地,闭营听令。如有喧言乱走者,军法重治。

第十五。戢透漏

漏泄军事乃夜号者斩。

第十六。责交通

贼使入军,非主司辄与语者,及擒获敌人与来降者,并领见主帅,不得询问彼中事宜。若违问及因而漏泄者,军法重治。

第十七。惜水草

凡军行所至处,有水泉及放牧草地,各将差人监守,不得令浊乱,及非理践蹂。

第十八。处夜解

每马军一旗,每车兵二车,各开厕坑一个于本地方,遇夜即于厕中大小解。天明吹打时,遇起行,则埋之。遇久住,则打扫,候开门送出营外远远弃之。夜间不许容一人出营解手。

第十九。教夜巡

约黄昏以后,将发鼓时,鸣金吹角,擂鼓,举号登车。步骑俱举毕,发擂三通,各营断灭烟火,巡逻人赴台下跑听发放。发放云:“官兵听着(齐应),夜巡谨慎(齐应),毋得懈惰(齐应),误了事军法不饶(齐应)。起去(齐应)。”

放定更炮一个,吹喇叭一声,打鼓一下,各车以车梁代刁斗,各马兵以甲胄代刁斗,各敲九下,再鼓再敲,车营每车轮一人,火绳点明在手,马兵每队轮一人,各醒坐,一更交换,敲刁斗者即此人也,其余俱听休息。

第二十。申夜号

每日暮时,主将先发夜号于各哨,各哨传知各兵。只是一字,随时定拟。凡兵是夜相遇,先问曰:“何来?”各曰:“某来。”便是同营人,夜间俱不许言名,言名者即行拿。便是本管参游主将,也要守住请令。就是本管将领,即面认已熟,须是取得自己标旗令旗到,方准送回。次早军士赴所犯本官处,扣头谢罪曰:“军令如此,小的冲撞。”将领曰:“我自犯令,足见尔奉法,今后正当如此,每人量赍谕回。”

第二十一。辨巡箭

主将发箭传时,不拘何处。起箭过,于车上敲三下,彼车守更之人,接得即传。失误者军法重治,马兵守夜者,不传箭。临贼绝更者斩,无贼时止于捆打。合营内兵足三营,即轮将官一员总巡,各营中军、千总各轮一员各巡本哨,各司把总各轮一员巡本部,一司内各局百总轮一员巡本司,各局下旗总各轮一人巡本局,车正每总之车轮一人巡入车,巡法严于三更、四更、五更。

第二十二。设灯火

大吹打毕,发放夜巡,即知其为明更也。每车悬灯一盏,马兵每旗悬灯一盏,务要高下合式,凡夜营俱照定过灯炬为号,各看灯笼遵依。各营视中营之灯,各千、把总视本营之灯,各队视本旗总之灯,各兵视本队总之灯,如视昼旗一般,违者俱比白昼军法加一等。如灯难认,各加记号在上,不许重。每去本营,分三十步,燃火一堆,庶我可望见贼来,贼不得测我也。燃火人,每一旗总拨一名,各请暗号。

第二十三。备雨晦

遇风雨晦冥,是夜灯不可点,金鼓不相闻,各百总差的当二人,于各把总处,只听各把总传示的确号令遵守。把总差各二人于千总、营将处听令,千总、营将差人各二,紧随主将听调度。以口传的确为真,而必有令箭、令旗,或自用物件为信,其言方可听凭。传到暗号,务要恪遵。

第二十四。下暗营

凡要下暗营,看闭门时不吹打,便知要下暗营。各营灯笼点起,用衣服盖藏于车内。中军先用令箭传营将得知,用两根蓝杆棍缚在一处,传起各队长挨传一遍。复转前哨第一队长,解去一根,交一把司总收查,仍传一根回令。又下暗营,众人俱知,候传长令箭一枝,各人收拾,立起听令。再传小短箭一枝,即挨哨密行,前有预差官军在彼,问他暗号,对着即听他调度。密密下营,即使下营差错,只许一人暗行低声扯改,不许开口大叫。违者斩首。

第二十五。变明暗

如正下明营,倏然要改暗营,仍留明营者,看中军双灯摇点。各营灯火通点明亮,俟照前传暗箭,各将灯火盖藏,以便移营。照前下暗营,俟移营既毕,留的当好汉每一营五十名,将灯火各开,仍行传击梆鼓以示之。

第二十六。诘来人

遇有人至,不许声问,只以一人向门问是何人,低声令到门前,坐在地上,即差一人报主将知。门上差二人由门隙出门,扭住问他端的,一人守他,一人转报听示。

第二十七。重夜令

与贼对垒之时,更铺失候,夜巡失号,止宿失火者斩。无故叫呼,奔走妄言,贼至及夜惊者斩。即贼乘暗攻营,将士辄呼动者,亦斩。

第二十八。出夜奇

夜中有贼犯大营,其远设奇伏等兵,各瞭贼与大营交战,即从后鸣鼓大叫以击贼后,乘得机便,必当克捷。而所屯处,预先于树林山石之底,缚大火把,或主将遣人设机械,临时烧起,庶使大营可辨兵贼,以夺贼气,以见伏兵之众也。

第二十九。明再发

五更三点,掌号一通,擂鼓一通,各军举炊。发擂毕,掌二号,下号灯,车骑灯俱下,微明,升台放炮,升旗,吹打。各军马、步兵赴各营将处回话,营将、千、把总赴主将处回话,夜巡无事。如有事,营某处惊营、失火、绝更、有警之类,回话讫,掌号收伏路兵。发架梁、塘拨马毕,掌号笛聚官旗发放,或不吹号笛,听用旗号招聚毕。再掌号一通,举变令炮一声,吹哱啰,起身,再吹哱啰,上马。放开营炮三个,吹天鹅声三,呐喊三,点鼓开营起行

第一。练战实

夫金鼓号令,行伍营阵,皆战事也。必曰实战谓何?只缘往时场操,习成虚套,号令金鼓,走阵下营,别是一样家数。及至临战,却又全然不同。平日所习器技舞打、使跳之术,都是图面前好看花法之类。如至临阵,全用不对,却要真正搏击,近肉分枪,如何得胜?又如平日只用短小竹箭,临时射大箭,高下如何得中?大炮平日不演习,临时远近如何着对?又如火箭,平日不放过,临时都放高了,或落在眼前,安得实用?便是昼夜在教场不歇手习,一不合式,徒费劳苦,还是不习一般。若是平日教场所操练,金鼓号令,行伍营阵,器技手艺,一一都是临阵一般,件件都是对大敌实用之物,便学一日有一日受用,学一件有一件助胆,所谓“艺高人胆大”也。学则便熟,不学便生,学的便会杀贼,保得自己性命,立得功,不学便被贼杀。你们知道这个缘故,岂有不学?今凡教场内行一令,举一号,立一旗,排一阵,操一技,学一艺,都是临阵时用的实事。临阵行不得的,今便不操。器械不是临阵实用的,不做与你领;不是临阵实用的舞打之法,不使你学。到彼时实行出,实用出,尔官军方信之。

第二。谕用命

往年将官,多弄虚套,冒功避祸。军士无节制,任其退走,骑马者望风而奔,步行者躲奔山林,挑壕而营者为上等。今番誓用车营,车不能上山,车过不得沟险,凡是平原旷野,明明白白,列为营垒,马兵在内,四面军围,就有快马,亦无处跑去,兵多是步卒,便走亦不能过敌马。车城稍疏,如失城事同,不思拼命与敌砍杀,何处逃避。设若无功偾事,大将自有朝廷典刑,决放不过,一切头目军士,可不凛遵,甚至说谎弥缝之套,必常痛禁,宁拼死,决不合同你们欺心欺国,各宜细思,毋蹈复辙,悔之晚矣。

第三。查火器

凡将近贼之时,火器什伍,该管把、百总再行点阅。临时少火线、铳马、铅子并烧火药者,军法斩首。

第四。作怒气

临阵,各人壮起胆来,发起怒来,我与他杀,固怕死。我杀了他,他死我便不死,又有功赏。若被围在内,不誓死战,更有何计?败走时,敌马膘壮追上,都杀了,便逃得回阵,亡了头目,军法连坐,亦不饶我,是走回也免不得死。既食朝廷钱粮,身属戎行,命在人手,何处可避?各各一心发猛,肃肃静静,惟主将号令是听。主将不必大官府,但一营之中第一大者便是。如一队只有十个人,在彼再无别人,则队总便是主将,以上类此。

第五。申连坐

你们自来不知节制,大小不相钤束,以故进前者,徒死而无赏,虽欲赏之,无处查考;退后者,倖生而无罚,虽俗罚之,无查考也。今定有节制,取有甘结矣。如一伍同退,只杀伍长,一队同退,只杀队总;一旗同退,只杀旗总;一局同退,只杀百总;一司同退,只杀把总;一部同退,只杀千总,以上皆然。如此看之,所杀不过三五人,似与你众人无干,还可退走也。你不曾细思,此法一行,便是百万兵一时进前退后,我也都有查考。所杀几个人,不怕你百万人都退不得。听我说其故,且如一部人齐退,必杀千总,千总但见他一部人退时,他决不退,若是他不退,必被贼杀了,我便将他管下把总都杀了,偿千总之命。把总见千总不退,恐阵亡了千总,就该偿命,便是把总,亦不敢退。他所管下百总,见把总不退,恐贼杀了把总,所管下百总怕我杀了,就守着把总不敢退,百总不退,若被阵亡,他部下旗总都该杀。旗总怕杀,便不敢退,他管下队总怕贼杀了旗总,必然官府杀他,他也不敢退,就护着旗总站住了。伍下军恐怕贼杀了队总,其一伍军都该杀,便都护着队总站住。如此,是我所杀止于阵亡的部下三五个人,便是百万人也要同心,那个还敢轻先退走,若一齐上前同力杀贼者,头目至有阵亡,不坐以属下偿命之罪。如有斩获,仍以功论,而以首级先恤死者,然后分与生者。

第六。齐士心

杀贼只是万人一心,强者不得先进,弱者不得退后。如临阵敢有一人非令先进,即斩贼首得贼马而还,亦以违令军法从事。

第七。禁贪利

法云:“射人先射马,马仆贼自败。”往时只因爱他马,要得活获,故难取胜。你们看贼马头有三尺,人在马头高又五尺,我步兵冲在马头,尚有马头、马前足相隔,贼刀三尺,岂能到我身上,我只将众军联作墙般一堵,密密一字向前,用我长刀大棒,砍打马头马腿,马伤跌倒,此时贼被跌落,身方未转,就用大棍劈头打下,无有不死者。你杀得贼败,首级每颗赏银五十两,盔甲衣杖,那件不是便宜,何必要马,况一贼有数马,我欲杀者,贼身下所骑一马也,大势一败,以后马匹,那个不是你的,若临阵不先砍贼马,与牵取贼马者,俱斩首。千、把总以下故纵,同罪。砍伤马匹,战毕即如营前烧熟代饭。生存好马,俱与冲锋之人,以十匹为率,只抽一马与收马者,余皆均散。

第八。治贪级

自来北军临阵,专好争功,杀倒一贼,三、五十人互相争夺,却将败贼亡了追杀,每每致贼以数人为饵,诱你上前都去争功,他却大众一拥杀来,一个首级又不得,不知倒被他杀了多少。乘众少却,将营盘冲破,全军没了,迷而不悟。其故何也?此乃将官平日无严制,教场内不曾千言万语说得明白,临时又不曾杀了几个违令的,以此养成夙弊,再不知改。今日比前不同,若杀倒首级、马匹,都不必管他,杀手只管杀向前去。我自另定一班人,割首级,收马匹,但以杀退贼为主,即将级银先赏冲锋,首级以十颗为率,冲锋者六颗,铳手二颗,割首级与扎营者一颗,俱系阵前回营均分。倘若临阵争首级者,首级入官,所争之人理亏者斩首,各官旗、队、百总一体连坐,把总各以分数坐罪。

第九。戒铳手

大铳手善能打贼,使狂势少挫,以助杀手之胆。使杀手胆壮,杀得贼败,自可保铳手之命。即各艺虽有不同,均为彼此救获保全,何况挣立功名,通是大家受用。临时打放不如法,故意高放、低放、歪放,畏惧、颤摇、后顾者斩首。交锋时,许杀手队总并本营队总先割去一耳,回兵查斩。若有把总在近,就送斩首。

第十。惩虚铳

凡枪铳等手,遇贼在远时,因我胆怯,每于数百步外铅子所不到处,大小铳炮只管齐放。或贼来本少,我铳尽放,又打不着他,又可惜了火药气力。及至贼到近,与拥众冲来,却称火药铅子都用尽了,束手送死,可乎?今遇贼来,不论远近,只听军中放铳一个,吹天鹅声,就要铳手放铳,照依操持之法,轮班点放,看准打贼。若贼成宗来,每人只指定贼宗当中一贼打,不奉军中铳响,不吹天鹅声便是贼进营里来,也不许放铳。先放铳者,便一铳打死二贼,亦不准。定以军法斩首。

第十一。饬铳器

火器收放不如法,临时致药湿线湿,放铳不响者,俱以军法斩首。把总以下,知而不举,及姑息不治者,连坐。因而误事者,一体斩首。

第十二。恋伤害

阵上血战之时,遇有我兵战伤,就听在地,勿令呻吟,吾兵只管向前。便是父子有伤,你只管向前杀去,杀了贼,便可收拾调整,即是与父子报仇了。若因而守顾,不行向前杀贼,致军大败,贼马追来,就守之扶之,向何处去也。自己命不保,如何救人?违者斩。

第十三。罚故避

但有诈病,故将军器、马匹、车梁损坏,及预先损失,而临阵方举,希图免战者,斩首示众。仍查治本管旗队人役。

第十四。报私仇

将卒有私仇,至临阵互相报者,军法从事。

第十五。处水陷

凡军前有水陷,我则据高以待之。候贼至陷中,即击,若贼不来,则设伏退军诱之。

第十六。经山谷

凡有山谷处战,必然设伏,佯兵诱之,入伏攻之。

第十七。弃旗鼓

凡失旗鼓旌节者,全队斩。或为贼所取者,亦全队斩,有功准赎。

第十八。失战马

临阵失马者斩,力战马被伤杀者不坐。

第十九。整追兵

凡战胜追贼,约一里远,则听摔钹响,收军整队,恐贼穷返斗。军乱难整,此令俱出于同战将领为主者,不必禀中军。以其去远,不相闻也。俟稍整,又擂鼓追逐,一面分遣骑兵,各处山头林木,都要留人搜瞭,恐贼埋伏佯败,从来如此。果系大败,亦即长驱,不许乘此纵贼得脱,虽有前功不叙。

第二十。给战获

凡军中掠获,按条赏士,将领不得辄取,听主将从宜分之。

第二十一。分零功

凡雕剿零剿,俱不开世袭纪录,只作赏,听各手下之人自报,不必均论,亦无冲锋之赏。若报功已完,又复报有斩获者,非赶散零贼,必有不明,断然不准。验系真正,亦只报赏,假伪者斩。

第二十二。处阵降

凡当阵之时,贼方迎锋而来,若系被掳驱之前向者,今给每哨降旗二面,远远共呼,丢了枪刀不杀。若系丢了枪刀者,令径向白旗下,听他投附偷生。若妄杀一级,定斩下手之人偿命,各相近队伍头目,不行举首者,同罪。若闻呼不改,径持枪刀前来者,听于阵上杀之。仍以取功并论,报功之日,即与开说明白。

第二十三。刑俘奸

凡奸淫民间妇女,固在不赦。若临阵追获妇女,未奉明文配赏而奸淫者,以奸法论。比在南方有此一事。犯者曰:“此妇被贼掳去为妻奴,今某无知收留,尚是兵丁家室人。”本府亦曾折之曰:“他是贼,你也是贼耶?”遂无言可对,斩之。

第二十四。慎妄杀

你闻释家云:“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浮屠造塔也。地狱轮回之说,变作生畜,偿他冤债。天道好还,鬼神报应不爽。且你要挣得功来,纪录世袭,子孙辈辈受用,赏的银子,又系百姓膏脂,百姓不幸被贼掳掠,复得到家乡,或一日被贼赶败,室家分离,人人可怜之时,便是外夷人见中国人跪告哀怜亦且慈悲,放了多少。你我是中国乡里人,朝廷设来保障百姓。今百姓在危地,反杀其首级冒功,与子孙受用,此等无天理之人,天决不宥。今后战贼既败,所获子女人口即是真冠贼,不许杀取首级,只将生口送官论功给赏,若战后杀取降人报功者,不特记功,官不准。主将临敌时,面见鲜血犹存,验有前弊,查真动手提级来报之人,即时斩首偿命。虽夙有功者不宥。此一节万万叮咛,凡我将士,务要痛改,尽洗此方第一弊也。

战后六条

第一。报战伤

凡遇战毕,收兵到营时,一面各营将督据千、把总,即开战伤者为一手本先递。凡弓箭伤系致命处为一等,虽重不开超等。被中三箭以上,虽轻亦开一等。中二箭者虽轻不开三等,凡射在手足间者为二等,箭入不深再轻者为三等,再轻者为四等止。其刀伤当面者为超等,伤手足重者为一等,轻者为二等,三等止。凡箭、刀伤俱在背后者,不准亦不给医药,若贼众四面围砍,我军在中,向敌者虽伤背,亦准作等数,须取营将及临阵将官画字于手本末。若众军同败,一齐奔走而伤者,不论面前背后,俱不准恤,即不必开报。若有几人能如众人败走之中,复回身对敌,能阻贼回者,即无伤,俱开头等;伤者原合一、二、三、四等例,俱各进一等开等,超等者开超超等。

第二。报阵亡

凡亡者另开手本。其人伤某处,须面前伤,乃坐同队伍偿命之罪。伤于背后,死者不恤,亦不连坐同队伍。若大众败走而亡者不恤,当开坐退缩被杀,但有一伤在前者,即准血战阵亡之数。

第三。报功级

凡首级另开手本。本哨共斩若干,冲锋某人某人斩取首级某人某人,听主将照前例均派。愿纪录者约自己该银若干,众人分银若干,除己分外,仍出银与各应赏者,其首级听纪录。冲锋者除分派首级之外,另有特赏。

同部

其它

八阵合变图说
八阵合变图说 (明)龙正撰 ●八阵合变图说 八阵合变图说叙 八阵号令 天覆阵赞 地载阵赞 风扬阵赞 云垂阵赞 龙飞阵赞 虎翼阵赞 鸟翔阵赞 蛇蟠阵赞 八阵图跋 ○〈八阵合变图说叙〉 昔者汉之诸葛大名垂于宇宙,而成于八阵居多。诸葛之八阵,昉于黄帝风后,而实得于心法,非专推演也。故其垒石于沙,纵横皆八,其曰天衡,地轴,天前冲、后冲,地前冲、后冲,与夫曰风曰云者,阵之名也。六十有四者,阵之多寡相乘之数也。布之各有其方,列之各有其位。游兵二十四阵,在六十四阵之后,名曰却月阵,开合作止,间队与八阵皆同。下营之际,环卫于后,出入神速,应敌取胜者,此总图之合欤?若其内
八阵总述
《八阵总述》 匹陈赞 天陈赞 地陈赞 风陈赞 云陈赞 飞龙 翔鸟 蛇蟠 虎翼 奇兵赞 合而为一,离而为八 游军 金革 [革兆]鼓 麾角 兵体 治兵以信,求圣以奇。 信不可易,战无常规。 可握则握,可施则施。 千变万化,敌莫能知。 〈匹陈赞〉 动则为奇,静则为阵。陈者数组,战则不尽。分苦均劳,佚轮辄定。有兵前守,后队勿进。 〈天陈赞〉 天陈十六,内方外圆。四面风冲,其形象天。为陈之主,为兵之先。潜用三军,其形不偏。 〈地陈赞〉 地陈十二,其形正方。云生四角,冲轴相当。其体莫测,动用无疆。独立不可,配之于阳。 〈风陈赞〉 风无正形,附之于天。变而为蛇,其意渐
百战奇略
百战奇法 计战 凡用兵之道,以计为首。未战之时,先料将之贤愚,敌之强弱,兵之众寡,地之险易,粮之虚实。计料已审,然后出兵,无有不胜。法曰:“料敌制胜,计险阨远近,上将之道也”。① 汉末,刘先主在新野,三往求计于诸葛亮。亮曰:“自董卓以来,豪杰并起,跨州连郡者不可胜数。曹操比于袁绍,则名微众寡,然操遂能克绍,以弱为强者,非惟天时,抑亦人谋也。今操已拥百万之众,挟天子以令诸侯,此诚不可与争锋。孙权据有江东,已历三世,国险民附,贤能为之辅,此可以为援而不可图也。荆州北据汉沔,利尽南海,东连吴会,西通巴蜀,此用武之国,而其主不能守。此殆天所以资将军,将军岂有意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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