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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藏 · 笔记

古学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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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迎合其意,于是取此六大、五官、六府、六工之文,删去博士之明条,而以己说羼补其间。歆颂莽功德云:“发得周礼,以明因监”,此《周礼》始于莽歆之明文。[故方氏苞《周礼辩》主此立说。]又不仍旧次,承《盛德》篇六官旧文,以变三公九卿之说,于是以六大为一卿,大宰即冢宰也,天官即仍其号。改司徒礼官为地官,以配天官,取司官所掌职尽归之,以合地官之义。[宋儒欲取五官之文以备冬官者,此也。]即以大宗代司徒主春,司马、司空仍旧文。[其不用《曲礼》司士者,以《盛德》言宗伯,不言司士也。]至于司空一官,则其职以归司徒,并分见余官,六府可以分隶,而六工不能,故即以司空作叙于首,以百工为六职之一。此刘氏取《佚礼》为《周礼》,变六大、五官、六府、六工以为六卿之实迹也。郑君注《王制》,以《周礼》为真周礼,以《王制》为殷礼;其注《曲礼》,亦犹《王制》,以六大、五官、六府、六工为殷礼。其所以指为殷礼者,乃据刘歆臆撰之言耳。今定为此说,群疑皆通,刘歆颠倒五经之言,乃有实据。不依此义,则以司徒为主地,司空主百工,天地四时分六官,西汉以前决无一明证。况众证确凿,无可疑乎?[按以《周礼》为出《逸礼》,则《逸礼》未尝亡也。]

4同学所撰《王制辑义》上举六艺,次及传记,又次及子、纬,下及经师。哀、平以前,莫不同条共贯,纲举目张,实可见之施行。至于《周礼》专条,参于《佚礼》之中,不合经传,又无征据。因诵法真文,连及羼伪,明知其说不通,然不能概指为伪,故以为周公拟稿,未见施行。使周公初稿自相矛盾至廿四倍,亦失其圣。何以西周未行,废稿乃流传至于哀、平?况废稿犹传,何以真者反绝?今《王制》全与经制合,何又不以《王制》为周公曾举行之书乎?何又以三代有沿革,不知为何代书?果如此说,是亦沿变之制,况由百里改方五百里,由五服改九服,纵有奇变,亦万不至此。《佚礼》本为《王制》序,而全合六经,百世不易之制。今为此伪羼数条,乃使其书为废稿,为流失。无论其说无据,究得实其书,亦不足取。是名为尊《周礼》,反以害之。今删去数条,其书便与六经相通,为百世不易之法,真与圣经同尊。不惟经学杜绝争,制度有实迹,且使孔子撰述苦心,不致经掩,道一风同,其乐何极。恶紫乱朱,恶莠乱苗,愿与天下一证之也。

5《周礼》真古书,真者多,伪者少。刘歆删去博士各条,参以臆说,以至真伪相杂,彼此两伤。今删去刘说,据博士明文以补之,则针芥相投,合之两美,以复《佚礼》旧观。其删出之条,与伪《古文尚书》编为一类并行焉。

6刘歆《周礼》之学,在王莽即不尽依,东汉亦不甚行。如《白虎通义》用古学者不过百分之一,《班志》用《周礼》者亦十无一焉。《周礼》盛行全在魏晋以后。卢子植以《王制》为伪,郑君注《周礼》,古学日兴,今学浸以微亡,皆在六朝之际。于是古学造渊源,自弥其阙。后人习闻其说,几以为周礼自古已有二派者。然此以末为本也,试考《史》《汉》,自知其事。

《周礼删刘》举例十二证目。[己丑作八证,辛卯作十汪,甲午乃益为十二,后有结得,再为补益。]

1违经:

凡歆所改专条,皆与诸经违反。九州、五服、三等封,三公九卿六大,本皆详明。伪说皆与相反,今学全与经合,即此可知优劣。或因《周礼》不同经,以为周公之私稿。即能通之,亦与经无相干涉,况其万不可通。

2反传:

《左传》传于歆手,古文学家以为古学,乃其制度无一条与《周礼》同者。刘既改《周礼》,何不并改《左传》?歆爱古籍,不忍乱之。改《周礼》以为莽制作,亦一时好奇喜事之举,初不料遂传为经,支衍为派,流毒至今如此之深。使歆早知如此,必改《左传》以自助。病心丧狂,尚更何忌。歆传二书而自有同异,同者通义,异者孤文,则是非不待言矣。

3无征:

刘歆专条,西汉以上从无明证,此人所共知。或以《明堂位》方七百里说公方五百里,不知其为四字之误。《千乘》亦闲田所出,非本封。以学礼师保证三公,不知太子宫官皆兼摄,非本职。又或以《朝事》证会同,不知乃注文误入,故郑注不引之。实则《周礼》条全出臆撰误读,无一明证也。

4原文:

凡歆所改,皆经传之明条大纲,删去一条,[删去大纲明条共千余字,附刊于后。]乃羼以己意。今其原文皆存,去伪补真,则全书血脉贯通。今删一条,必以原文一条补之,其改易字句者,则改从原文,不胪举其文。

5阙略:

《王制》文少,纲目分明,可举行,以实出圣作贤述也。歆本非制作之才,丧心狂病,迎合莽意,故其所改之新说,皆不能举行,虽马、郑极意求通,亦不能明切。如九服,不知天下若干州、若干国;五等分封,四公一州,究不知其封几公,与大小相维之制;九州则西只一州;北方二州,乃并封幽、并、兖、冀,多少悬殊,乖昼井之意。如郑注百二十女分十五夕,弼成五服之为千里,徒为笑柄而已。

6改旧:

歆意与博士为难,非博士之名义宏纲不改之。盖恶其显著,乃思立异帜。今于所改之条,备引博士旧说以明之。初本名通,误遭蒙蚀,试加考究,其迹显然。

7自异:

刘歆未上《周礼》以前,与以后议论相反。如莽初嫁女十一媵,后娶百二十女;初以六艺归孔子,后全属之周公;初以地合附庸四等,后以地爵皆五等。一人之说,前后不同。盖歆本今学弟子,为莽改《周礼》,兼以报博士怨,故前后不同如此。或乃犹以《周礼》为校书所得,未尝即此考之。

8矛盾:

歆删博士明条,乱以己说,删改未尽者,尝有矛盾之事。如以地为五等矣,而大国、次国、小国之文全同《王制》;如以百二十女为内官矣,而九嫔乃与九卿对文。凡新改之文与旧文血脉不能贯通,非其智力有穷,作伪劳拙,势有必至,若《考工记》序本以为《冬官》,后其弟子乃以《冬官》为阙,久而误其非,亦矛盾之一端也。

9依托:

刘所改之文,每不标异树的,必取经传可以蒙循之文,以求取信。又时有名同实异之事,以此迷误后学,久而不悟。如六卿之文取《甘誓》,然《甘誓》乃从行之卿,上有三卿,居守者以三孤为卿,仍袭三公九卿之名。师、保为太子官,三公所摄,即以为本职,而又以为不必备。依稀恍惚,似皆有所本。然推考原,皆不如其所言,辨晰毫厘,要贵精识。

lO征莽:

《公羊》师说以《春秋》为汉制作,歆改为《周礼》,亦是此意。故云:“发得周礼,以明因监。”考《莽传》凡专条皆曾举行与称述之,如百二十女、九畿、五等封、六卿、六遂,九州无梁、徐,加并、幽之类是也。以此证之,足见专为迎合莽意而改,初非欲以《周礼》为经也。

11误解:

刘歆所羼之条,本出臆增,无所考证,故其说不定。如《周礼》之出有数说,《连山》《归藏》有数说,赋、比、兴之不可解,《考工记》之非《冬官》,虽马、郑极心推补,终不能明。至于唐、宋以后,尤为疑窦,凡《通典》《通考》史志书,一涉《周礼》专条,便成歧误。观其解说,其误自明。此例最为繁多,略举是例而已。

12流误:

误解其病在《周礼》,流误则因而害于他经。如刘炫之作《连山》《归藏》,朱子之赋、比、兴,《汉书》之邹、夹,《尚书》之《百篇序》,束皙之《补亡诗》,以及马、郑之《诗》《书》注,降而至于《释文·序录》《隋经籍志》,疵谬百出,皆根源于《周礼》。今掘其根株,则枝叶自瘁。

今按:前人删改《周礼》者多矣,皆以意为之,或乃去其真者,许其伪者。今立十二证目为主,必十二证全者乃删之。如不能悉全,亦必有八九证者乃可。略举九服示例,以下可以意推。

九服万国九千里删:

《夏官·大司马》:“乃以九畿之籍,施邦国之政职:方千里曰国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卫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蛮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镇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蕃畿。”

《职方氏》:“乃辨九服之邦国:方千里曰王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服;又其外方五百曰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卫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蛮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镇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蕃服。”

违经:

《尧典》:“咨!四岳。”“咨!十有二牧。”《皋陶谟》:“弼成五服,至于五千,州十有二师。外薄四海,咸建五长。”《康诰》:“侯、甸、男邦、采、卫。”[甸不当在侯字之下,“甸”盖“男”字之误,隶书“男”亦作“甸”。《左传》“郑伯甸也”,即郑伯男也。]

反传:

《左传》:“侯、甸、男邦、采、卫。”《国语》:“先王之制,邦内畿服,[即甸服。]邦外侯服,五百里侯服。侯、卫宾服。[即绥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

改旧:

《王制》:“千里之内曰甸,千里之外曰采、曰流。”博士说:“王者方五千里。”今《尚书》欧阳、夏侯说:“中国方五千里。”《公羊》说:“殷三千诸侯,周千八百诸侯。”《逸周书·殷祝解》:“汤放桀,而复薄三千诸侯大会。”《孝经说》:“周千八百诸侯,布列五千里内。”《王制正义》引《尚书大传·洛诰传》云:“天下诸侯之来,进受命于周,退见文武,尸者千七百七十三诸侯。”《汉书·地理志》:“周爵五等而士三等,盖千八百国。”卫宏《汉官仪》:“古者诸侯治民,周以上千八百诸侯。”

无征:

西汉前载记无九服之说。

原文:

《禹贡》:“五百里甸服。百里赋纳总,二百里纳铚,三百里纳秸服,四百里粟,五百里米。五百里侯服:百里采,二百里男邦,三百里诸侯。五百里绥服:三百里揆文教,二百里奋武卫。五百里要服:三百里夷,二百里蔡。五百里荒服:三百里蛮,二百里流。东渐于海,西被流沙,朔南暨声教,讫于四海。”

阙略:

唐宋人合九服、五服为一,误说。《尚书》内四岳九州,外夷狄十二州,咸建五长,说最详明。《周礼》不详外州数目。计今学内九州、外十二州,共廿一州。《周礼》则九千里,九九八十一州,多今学四分之三。《王制》九州,千七百国。《周礼》多至十倍,为万七千国矣,其制不详。

自异:

矛盾:

《大行人》:“邦畿方千里。其外方五百里谓之侯服,岁一见,其贡祀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甸服,二岁一见,其贡嫔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男服,三岁一见,其贡器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采服,四岁一见,其贡服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卫服,五岁一见,其贡材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要服,六岁一见,其贡货物;九州之外,谓之蕃国,世一见,各以其所贵宝为挚。”[《大司马》《职方》九畿、九服名次相同,《大行人》则为七服,以要易蛮,少夷、镇二服。《职方》方千里为州,九州方三千里。《大行人》九州之外,谓之蕃国,以方七千里为九州。据《职方》方千里为州推之,方七千里当四十九州。今以要服以上为九州。多四十州之地。]

依托:

《尧典》“万国”,《左传》:“禹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淮南·地形训》与此似同实异。《康诰》“侯、甸、男邦、采、卫”。[按中五服名目本此,《康诰》用《禹贡》之文,不如所说。]《汉地理志》:“东西九千三百二里,南北万三千三百六十八里”。

征莽:

《王莽传》中:九州之内县二千二百有三,公作甸侯,是为惟城;诸在侯服,是为惟宁;在采任诸侯,是为惟翰;在宾服,是为惟异;在揆文教,奋武卫,是为惟垣;在九州之外,是为惟藩。各以其方为称,总为万国焉。[此与大行人同。]

误解:

郑氏注:“周公斥大九州之界,七七四十九,而方千里者四十九国。九服合王畿,相距为万里。”[按《职方》《司马》文皆九服,《大行人》乃作七服,尚是有误服。郑注北方七千里为说,非是。当以九千里算之。]

流误:

《古尚书说》:“五服方五千里,相距万里”。《尚书释文》:“至于五千”。马云:“面五千里为方万里。”《礼记·王制》《正义》引郑《尚书·咎繇谟》注:“禹弼成五服,去王城五百里曰甸服,其弼当侯服,去王城千里。其外五百里为侯服,当甸服,去王城一千五百里;其弼当男服,去王城二千里。又其外五百里为绥服,当采服,去王城二千五百里;其弼当卫服,去王城三千里。又其外五百里为要服,与周要服相当,去王城三千五百里。四面相距为七千里,是九州之内也。要服之弼,当其夷服,去王城四千里。又其外五百里曰荒服,当镇服,其弼当蕃服,去王城五千里;四面相距为方万里也。”郑樵说:“五服九服之制虽若不同,详考制度,无不相合。禹之五服,各五百里,自其一面而数之;《职方》九服,各五百里,自其两面而数之也。大抵周之王畿,即禹之甸服;周之侯、甸,即禹之侯服;周之男、采,即禹之绥服;周之卫、蛮,即禹之要服;周之夷、镇,即禹之荒服;大率二畿当二服。而周镇服之外又有五百里之藩服,去五城二千五百里地,增于《禹贡》五百里而已。故《行人》《职方》言‘九州外谓之藩服’。”

《周礼》删文[九服见前,故不录。]

《天官冢宰》第一

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乃立天官冢宰、使帅其属。而掌邦治,以佐王均邦国。

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一曰治典,以经邦国,以治官府,以纪万民。二曰教典,以安邦国,以教官府,以扰万民。三曰礼典,以和邦国,以统百官,以谐万民。四曰政典,以平邦国,以正百官,以均万民。五曰刑典,以诘邦国,以刑百官,以纠万民。六曰事典,以富邦国,以任百官,以生万民。

以府之六属举邦治:一曰天官,其属六十,掌邦治。二曰地官,其属六十,掌邦教。三曰春官,其属六十,掌邦礼。四曰夏官,其属六十,掌邦政。五曰秋官,其属六十,掌邦刑。六曰冬官,其属六十,掌邦事。大事则从长,小事则专达。

以官府之六职辨邦治:一曰治职,以平邦国,以均万民,以节财用。二曰教职,以安邦国,以宁万民,以怀宾客。三曰礼职,以和邦国,以谐万民,以事鬼神。四曰政职,以服邦国,以正万民,以聚百物。五曰刑职,以诘邦国,以纠万民,以除盗贼。六曰事职,以寓邦国,以养万民,以生百物。

《地官司徒》第二

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乃立地官司徒,使帅其属,而掌邦教,以佐王安扰邦国。

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其食者半。诸侯之地,封疆方四百里,其食者参之一;诸伯之地,封疆方三百里,其食者参之一;诸子之地,封疆方二百里,其食者四之一;诸男之地,封疆方百里,其食者四之一。

《春官宗伯》第三

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乃立春官宗伯,使帅其属而掌邦礼,以佐王和邦国。

春见曰朝。夏见曰宗。秋见曰觐。冬见曰遇。时见曰会。殷见曰同。时聘曰间。殷頫曰视。

龡豳雅、龡豳颂。

三易之法: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其经卦皆八,其别皆六十有四。

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

教以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

《夏官司马》第四

东北曰幽州。

正北曰并州。

凡邦国干里,封公以方五百里则四公;方四百里则六侯;方三百里则七伯;方二百里则二十五子;方百里则百男。

《秋官司寇》第五

春朝诸侯而图天下之事;秋觐以比邦国之功;夏宗以陈天下之谟;冬遇以协诸侯之虑;时会以发四方之禁;殷同以施天下之政;时聘以结诸侯之好;殷頫以除邦国之慝;间问以谕诸侯之志。

邦畿方千里。其外方五百里谓之侯服。岁一见,其贡祀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甸服,二岁一见,其贡嫔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男服,三岁一见,其贡器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采服,四岁一见,其贡服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卫服,五岁一见,其贡材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要服,六岁一见,其贡货物。九州之外,谓之蕃国,世一见,各以其所贵宝为挚。

十有一岁,达瑞节。

十有二岁,王巡守殷国。

凡诸侯之邦交,岁相问也,殷相聘也,世相朝也。

今诸侯春入贡,秋献功,王亲受之,各以其国之籍礼之。凡诸侯入王,则逆劳于畿,及郊劳,视馆,将币,为承而摈。凡四方之使者,大客则摈,小客则受其币而听其辞。使适四方,协九仪宾客之礼。

朝、觐、宗、遇、会、同,君之礼也;存、頫、省、聘、问,臣之礼也。

《冬官考工记》第六

国有六职,百工与居一焉。或坐而论道;或作而行之;或审曲面势,以饬五材,以辨民器;或通四方之珍异以资之,或饬力以长地财,或治丝麻以成之。坐而论道,谓之王公;作而行之,谓之士大夫;审曲面势以饬五材、以辨民器,谓之百工;通四方之珍异以资之,谓之商旅;饬力以长地财,谓之农夫。给丝麻以成之,谓之妇功。

今按:六官所删成段者于左,单字孤文不列于此。所删之条,如能说通者,可以收入。[如豳雅、豳颂之类。]以外尚有未尽者,则俟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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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圣篇》为1888年与《辟刘篇》同作之姊妹篇,同为廖氏经学二变时期之代表作。1902年又成《知圣续篇》,是年付梓,与正篇合为《知圣篇》上、下卷。但卷内仍题为《知圣篇》、《知圣续篇》,盖以示二篇非一时之作也。《知圣篇》盖为廖氏“尊今”之作,篇中盛言孔子素王、受命改制之义,且以六经皆孔子为改制而作,言其“存空言于六经,托之帝王,为复古反本之说”。故六经所称之尧、舜、禹、汤、文王,并非“实录其事”,而皆孔子托古改制之言。书中亦多言“四代礼制”、“三统循环”之说,亦皆托古之意。康有为于1889年得此书稿本于广州,遂据之撰为《孔子改制考》,且于廖氏说大有发展。近世学林流行之托古改制说,盖即肇始于此篇。又廖氏于1897年已启大小、皇王以代今、古之论,故1901年重订《知圣篇》时亦羼入大小、皇王之义。廖氏晚年又于家藏本《知圣篇》续有批改,孔子造字等说亦已入之,盖五变时之说也。今从《廖平学术论著选集》校勘中转录存之,以见廖氏晚期思想之一斑。又1902年撰《续篇》之时,已悟天、人之义,故《续篇》不仅盛言大小、皇王,且亦羼入天人六合内外之说,故此篇当视为后三变时之作,已多窈眇之论,不复为学林所重矣。

本书除《新订六译馆丛书》本外,另有张氏《适园丛书》初集本,1911年由上海国学扶轮社印行。巴蜀书社1989年出版李耀先主编之《廖平学术论著选集》(一)选有此书。

*():廖氏晚年家藏本所改者

知圣篇

测天之术,古有三家。秦汉以来,惟传浑、盖。西人创为地动天虚之说,学者不能难之。或者推本其术,以为古之宣夜。征之纬、子,信中国遗法也。六艺(经)之学,原有本真(原本孔作)。(五十颐卦,立颐以言立教。)自微言绝息,异端蜂起,以伪作真,羲辔失驭,妖雾漫空。幽幽千年,积迷不悟,悲夫!援经测圣,正如以管窥天,苟有表见,无妨更端。踵事增华,或可收效锥管。若以重光古法,功同谈天,则力小任重,事方伊始,一知半解,何敢谓然。独是“既竭吾才”,不能自罢,移山填海,区区苦心,当亦为识者所曲谅焉。光绪戊子季冬,四益主人识于黄陵峡舟次。

孔子受命制作,为生知,为素王,此经学微言传授大义。帝王见诸事实,孔子徒托空言,六艺(经)即其典章制度。与今六部,则例相同。素王一义为六经之根株纲领(纲领二字删),此义一立,则群经皆有统宗,互相启发,针芥相投。自失此义,则形体分裂,南北背驰,六经无复一家之言(至圣立言)。以六经分以属帝王(尧舜汤文)、周公、史臣,则孔子遂流为传述家,不过如许、郑之比,何以宰我、子贡以为贤于尧舜,至今天下郡县立(大祀)庙,享以天子礼乐,为古今独绝(独一无二)之圣人?《孟子》云:“宰我、子贡,知足以知圣人。”可见圣不易知。今欲删除末流之失,不得不表章微言,以见本来之真。洵能真知孔子,则晚说自不能惑之矣。

同部

其它

艾子杂说
艾子杂说 (旧题宋)苏轼 撰 (四库全书 子部 杂家类 杂纂之属 说郛卷三十四下) ○殇子 艾子事齐王一日朝而有忧色宣王恠而问之对曰臣不幸稚子属疾欲谒告念王无与图事者所朝然心实系焉王曰盍早言乎寡人有良药稚子顿服其愈矣遂索以赐艾子拜受而归饮其子辰服而已卒他日艾子忧甚戚王问之故慽然曰卿丧子可伤赐卿黄金以助葬艾子曰殇子不足以受君赐然臣将有所求王曰何求曰只求前日小儿得效方 ○三物 艾子行于海上见一物圆而褊且多足问居人曰此何物也曰蝤蛑也既又见一物圆褊多足问居人曰此何物也曰螃蠏也又于后得一物状貎皆若前所见而极小问居人曰此何物也曰彭越也艾子喟然叹曰何一蠏不如一蠏也 ○
爱日斋丛抄
爱日斋丛抄 宋 叶釐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补遗 钦定四库全书提要 爱日斋丛抄 臣等谨案:《爱日斋丛抄》五卷,散见《永乐大典》者共一百四十三条,俱不题撰人姓氏。考诸家书目亦多未著录,惟陶宗仪《说郛》第十七卷内载有此书二十二条,题为宋叶某所撰,而不著其名。以《永乐大典》本参校,相合者十二条,其《说郛》有,而《永乐大典》脱去者十条,取以参补,实得一百五十三条。虽原书卷目巳佚,而编辑排订,尚可考见大略。观其论先儒从祀一条有咸淳年号,知为宋末人所作也。书中大指主於辨析名物,稽考典故,凡前人说部如赵德麟、王直方、蔡絛、朱翌、洪迈、叶梦得、陆游、周必大、龚颐
爱日斋丛钞
钦定四库全书 子部十 提要 爱日斋丛抄 杂家类二【杂考之属臣】等谨案爱日斋丛抄五卷散见永乐大典者共一百四十三条俱不题撰人姓氏考诸家书目亦多未着録惟陶宗仪説郛第十七卷内载有此书二十二条题为宋叶某所撰而不着其名以永乐大典本防校相合者十二条其説郛有而永乐大典脱去者十条取以防补实得一百五十三条虽原书卷目已佚而裒辑排订尚可考见大略观其论先儒从祀一条有咸淳年号知为宋末人所作也书中大指主于辨析名物稽考典故凡前人説部如赵德麟王直方蔡绦朱翌洪迈叶梦得陆防周必大龚颐正何防赵彦卫诸家之书无不博引繁称证核同异其体例与张淏云谷杂记叶大庆考古质疑彷佛相近特其文笔拖防颇伤冗蔓又援引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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