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藏 · 笔记
梁启超文集
38 万字 · 约 17 小时 53 分钟 · 22 / 48
子藏 · 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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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深入人人之脑中而不可拔。然则朝贵之忌之,流俗之骇之,仁人君子之忧之也亦宜。
新民子曰:革命者,天演界中不可逃避之公例也。凡物适于外境界者存,不适于外境界者灭,一存一灭之间,学者谓之淘汰。淘汰复有二种:曰“天然淘汰”,曰“人事淘汰”。
天然淘汰者,以始终不适之故,为外风潮所旋击,自澌自毙而莫能救者也。人事淘汰者,深察我之有不适焉者,从而易之使底于适,而因以自存者也。人事淘汰,即革之义也。外境界无时而不变,故人事淘汰无时而可停。其能早窥破于此风潮者,今日淘汰一部分焉,明日淘汰一部分焉,其进步能随时与外境界相应,如是则不必变革,但改革焉可矣。
而不然者,蛰处于一小天地之中,不与大局相关系,时势既奔轶绝尘,而我犹瞠乎其后,于此而甘自澌灭则亦已耳,若不甘者,则诚不可不急起直追,务使一化今日之地位,而求可以与他人之适于天演者并立。夫我既受数千年之积痼,一切事物,无大无小,无上无下,而无不与时势相反,于此而欲易其不适者以底于适,非从根柢处掀翻之,廓清而辞辟之,乌乎可哉!乌乎可哉!此所以Revolution之事业,(即日人所谓革命,今我所谓变革)为今日救中国独一无二之法门。不由此道而欲以图存,欲以图强,是磨砖作镜,炊沙为饭之类也。
夫淘汰也,变革也,岂惟政治上为然耳,凡群治中一切万事万物莫不有焉。以日人之译名言之,则宗教有宗教之革命,道德有道德之革命,学术有学术之革命,文学有文学之革命,风俗有风俗之革命,产业有产业之革命。即今日中国新学小生之恒言,固有所谓经学革命,史学革命,文界革命,诗界革命,曲界革命,小说界革命,音乐界革命,文字革命等种种名词矣。若此者,岂尝与朝廷政府有毫发之关系,而皆不得不谓之革命。
闻“革命”二字则骇,而不知其本义实变革而已。革命可骇,则变革其亦可骇耶?呜呼,其亦不思而已!
朝贵之忌革也,流俗之骇革也,仁人君子之忧革也,以为是盖放巢流彘,悬首太白,系组东门之谓也。不知此何足以当革义。革之云者,必一变其群治之情状,而使幡然有以异于昔日。今如彼而可谓之革也,则中国数千年来,革者不啻百数十姓。而问两汉群治有以异于秦,六朝群治有以异于汉,三唐群治有以异于六朝,宋明群治有以异于唐,本朝群治有以异于宋明否也?若此者,只能谓之数十盗贼之争夺,不能谓之一国国民之变革,昭昭然矣!故泰西数千年来,各国王统变易者以百数,而史家未尝一予之以Revolution之名。
其得此名者,实自千六百八十八年英国之役始,千七百七十五年美国之役次之,千七百八十九年法国之役又次之。而十九世纪,则史家乃称之为Revolution时代。盖今日立于世界上之各国,其经过此时代者,皆仅各一次而已,而岂如吾中国前此所谓革命者,一二竖子授受于上,百十狐兔冲突于下,而遂足以冒此文明崇贵高尚之美名也。故妄以革命译此义,而使天下读者认仁为暴,认群为独,认公为私,则其言非徒误中国,而污辱此名词亦甚矣。
易姓者固不足为Revolution,而Revolution又不必易姓。
若十九世纪者,史家通称为Revo时代者也,而除法国主权屡变外,自余欧洲诸国,王统依然。自皮相者观之,岂不以为是改革非变革乎?
而询之稍明时务者,其谁谓然也。
何也?变革云者,一国之民,举其前此之现象而尽变尽革之,所谓“从前种种,譬犹昨日死;从后种种,譬犹今日生”(袁了凡语),其所关系者非在一事一物一姓一人。若仅以此为旧君与新君之交涉而已,则彼君主者何物?其在一国中所占之位置,不过亿万分中之一,其荣也于国何与?其枯也于国何与?一尧去而一桀来,一纣废而一武兴,皆所谓“此朕家事,卿勿与知”,上下古今以观之,不过四大海水中之一微生物耳,其谁有此闲日月以挂诸齿牙余论也。故近百年来世界所谓变革者,其事业实与君主渺不相属,不过君主有顺此风潮者,则优而容之,有逆此风潮者,则锄而去之云尔。夫顺焉而优容,逆焉而锄去者,岂惟君主,凡一国之人,皆以此道遇之焉矣。若是乎,国民变革与王朝革命,其事固各不相蒙,较较然也。
闻者犹疑吾言乎?请更征诸日本。日本以皇统绵绵万世一系自夸耀,稍读东史者之所能知也;其天皇今安富尊荣神圣不可侵犯,又曾游东土者之所共闻也。曾亦知其所以有今日者,实食一度Revolution之赐乎?
日人今语及庆应、明治之交,无不指为革命时代;语及尊王讨幕、为藩置县诸举动,无不指为革命事业;语及藤田、东湖、吉田松阴、西乡南洲诸先辈,无不指为革命人物。此非吾之澜言也,旅其邦、读其书、接其人者,所皆能征也。
如必以中国之汤武,泰西之克林威尔、华盛顿者,而始谓之革命,则日本何以称焉?
而乌知其明治以前为一天地,明治以后为一天地,彼其现象之前后相反,与十七世纪末之英、十八世纪末之法无以异。此乃真能举Revolution之实者,而岂视乎万夫以上之一人也!
由此言之,彼忌革骇革忧革者,其亦可以释然矣。今日之中国,必非补苴掇拾一二小节,模拟欧、美、日本现时所谓改革者,而遂可以善其后也。彼等皆曾经一度之大变革,举其前此最腐败之一大部分,忍苦痛而拔除之,其大体固已完善矣,而因以精益求精,备益求备。我则何有焉?以云改革也,如废八股为策论,可谓改革矣,而策论与八股何择焉?更进焉,他日或废科举为学堂,益可谓改革矣,而学堂与科举又何择焉?一事如此,他事可知。改革云,改革云,更阅十年,更阅百年,亦若是则已耳。毒蛇在手而惮断腕,豺狼当道而问狐狸,彼尸居余气者又何责焉?所最难堪者,我国将被天然淘汰之祸,永沈沦于天演大圈之下,而万劫不复耳!夫国民沈沦,则于君主与当道官吏又何利焉?国民尊荣,则于君主与当道官吏又何损焉?吾故曰:国民如欲自存,必自力倡大变革、实行大变革始;君主官吏而欲附于国民以自存,必自勿畏大变革且赞成大变革始。
呜呼,中国之当大变革者岂惟政治,然政治上尚不得变不得革,又遑论其余哉!呜呼!
拟讨专制政体檄
(约1902年下半年)起起起!我同胞诸君!起起起!我新中国之青年!
我辈实不可复生息于专制政体之下,我辈实不忍复生息于专制政体之下。专制政体者,我辈之公敌也,大仇也!有专制则无我辈,有我辈则无专制。我不愿与之共立,我宁愿与之偕亡!
使我数千年历史以脓血充塞者谁乎?专制政体也。使我数万里土地为虎狼窟穴者谁乎?专制政体也。使我数百兆人民向地狱过活者谁乎?专制政体也。我辈数千年前之祖宗,初脱草昧,团体未结,智力未充,或不能不稍有借于专制。今日我辈已非孩童,无所用人之顾复;我辈又非废疾,无所用人之扶持;我辈更非癫狂,无所用人之监守;我辈亦非犯罪,无所用人之锁拘。专制政体之在今日,有百害于我而无一利!
我辈若犹 然恭然,与之并立于天地,上之无以对我祖宗,中之无以对我自己,下之无以对我子孙。我辈今组织大军,牺牲生命,誓翦灭此而后朝食。壮行何畏,师出有名,爰声其罪,布告天下,咸使闻知。
天之生人,权利平等。有目则同其视,有耳则同其听,有口则同其味,有肢则同其动,有脑则同其思。今彼专制者必曰:某也贵,某也贱,某也当命令人,某也当受命于人。是曰逆天理。其罪一也。
人之意志,各有自由。父不能强之于子,兄不能强之于弟。即以一身论,昨日不能强之于今日,今日不能强之于明日。而彼专制者必曰:我之所欲,汝不可不欲之;我之所恶,汝不可不恶之。有曰拂人性。其罪二也。
有治人者,有治于人者,此国法也。然我辈愿人人为治人者,同时又愿人人为治于人者。今彼专制者必曰:惟我治汝,惟汝治于我。是曰藐国法。其罪三也。
一国之土地,一国人所共有也。无论何人,不得以私诸一己。而彼专制者必曰:普天之下,莫非吾土。汝践我之土地,汝食我之毛也。
是曰盗公产。其罪四也。
私公产为己物,罪既重矣。然使其整顿之、增进之,使我所得稍偿其所失,犹可言也。乃彼专制者则曰:吾惟取盈而已,他无所问焉。
是始乱之而终弃之也。其罪五也。
既不为我整顿矣、增进矣,使彼徒贪其各不落其实,犹可言也;乃彼专制者则今日加一税,明日抽一厘,沟壑之欲,无时已焉。是虎狼噬人之类也。其罪六也。
使彼一人一姓可以长此专制,则我辈虽不得自由,犹可以为奴隶以苟全性命,乃彼一专制者立,则他专制者从而生心,彼此争夺,驱我辈以膏其锋镝。是不徒视我辈为犬马,且视之为土芥也。其罪七也。
使同时而行专制者仅有一人,则犹幸其鞭长莫及,我辈犹得苏息。
乃彼专制者遍布爪牙,自中央政府以至地方有司,其虎而冠者不下百数十万人。上层者制其下层者,下层复制其更下层者,其层数之多不可思议。而我辈则下层中之最下层者也,重重压抑,更无复见天日之望!彼所谓阿鼻地狱之魔王也。其罪八也。
使彼虽压制我于内,而有自外来侵者彼能为我驱除之,犹可言也。
乃非惟不能,且助他人以虐我,代他人以来压我。其罪九也。
使彼其无道而甘心为真小人,则亦已矣。人人犹得知其恶,而有锄之之一日。乃彼专制者则颠倒是非,变乱黑白,妄上古经以文其罪,别造出一种奇怪之道德,奇怪之法律,而因以教人曰:“汝服我者则为圣贤,助我者则为豪杰;反是则为乱贼,为匪人。”
逆天愚民,莫此为甚。是不徒絷缚我一身,是使我子子孙孙长沉苦海而不能救也。其罪十也。
凡此诸端,不过略举大概。若详言之,则所谓罄南山之竹,书罪难穷;倾东海之波,流恶难尽者也!
抑又闻之:天下惟无罪者,能讨人之罪。彼专制政体之罪既若彼矣,然则我辈其无罪矣乎?曰:无也。我辈之有罪,皆为彼专制政体所袿累者也。试剖辨之。或曰:我辈无爱国心,罪也。然非我辈之罪也,专制政体使然也。孟子曰:“吾弟则爱之,秦人之弟则不爱也。”是故吾国则爱之,他人之国则不爱焉矣。彼专制者既夺吾国以私诸己,我辈不能自有而代彼爱之,何为也?不宁惟是,我虽欲爱之,而彼必不许我也。譬之有美人于此,其为吾妇,则吾得而爱之。现为他人妇,而吾窃窃用其爱焉,彼不试我以利刃,必挥我以老拳矣。
君试观今日爱国之士,何一不遭专制者之按剑相视也。然则专制政体与爱国心不两立,我辈之无罪一也。
或曰:我辈无尚武精神,罪也。然非我辈之罪也,专制政体使然也。凡人自为斗者必勇,代人斗者反是。斗其仇敌者必勇,斗其亲爱者反是。彼专制者之养兵也,所以防家贼也,日日为其一己之私谋,而驱我之父以斗其子,驱我之弟以斗其兄,苟稍有人心者,谁不望风而却走也!我数千年来之祖宗,所以以从军为第一怨苦者,皆职此之由也。
然则专制政体与尚武精神不并容,我辈之无罪二也。
或曰:我非卑屈,罪也。然非我辈之罪也,专制政体使然也。凡人之性质,由于遗传者十而七八,由于教育者十而二三。我辈之祖宗,非自无始以来即有卑屈之性也,但久居于专制之下,时或思自立,不旋踵而夷灭矣。于是将强立之种尽锄去,而惟余卑屈者,合于适种生存之例,而独得传其裔于后。……(下阙)
答和事人
(1903年12月2日)
顷有自署和事人者,颇以近日《新民丛报》主义相诘责,兹录而答之。
阅《新民丛报》三十八、九号,得读大作,知从美洲回来,宗旨顿改,标明保王,力辟革命,且声言当与异己者宣战。吾知足下素来强辩,未易与言,但欲不言而仍不能止者,正以于心有所不安耳。(中略)足下力辟革命,亦自成其说,吾不能与之深辩,但试问命则不能革,而王则可以保乎?大抵保王与革命,两党之手段不同,其目的未尝有异也。
今日新学中人,由革命而生出排满,蓬蓬勃勃,一发而不可制,推原其始,亦由救国来也。痛宗国之沦丧,而在上者仍不振,于是思所以革命;革命之说一起,而思满人平日待我之寡恩,而排满之念又起焉。事本相因而又相成。何者?一朝起事,势必有谓为无父无君之邪说,以摇惑人心,中立者必将解体,盖排满所以补革命之不足也。
故排满有二义:以民族主义感动上流社会,以复仇主义感动下流社会。庶使旧政府解散,而新政府易于建立也。而足下力辟其非,天下之人,将尽信其非矣,于足下有济乎,抑无济乎?古来英雄办事,未有强人使与己意相同,更无有剔人之非而成己之名也。况两党之人,互相水火,互相唾骂,互相攻讦,则旧人得所借口,而天下大事何日能成乎?
今日者祸机愈迫矣,瓜分荐至矣,命固不能革,而王亦不能保矣。
他日白人主我中原,制我死命,两党人合力而思挽回之术,亦不可得矣。
必有彷徨瞻顾,痛哭流泪,归咎于今日兴讼者,悔之无及矣。子其思之,忍以天下为儿戏耶?
答曰:和事人不知其为何许人,读其言,则必为一热诚爱国之士,无可疑也。其所谓命则不能革,而王亦非易保,此诚今日我四万万人最盘根错节之大问题也。此问题甚长,非此短篇所能毕其词,愿以异日。
至其末节所云云,谓强人使与己意相同,谓剔人之非以成己之名,此实非鄙人所敢受也。
凡言论者,发表一己之意见者也。言者与听者,各有其自由,断未有能强之使与己同者。吾尝论中国人之性质,最易为一议论所转移,有百犬吠声之观,有水母目虾之性,虽其所论如何高尚,如何磅礴,而所谓奴隶之本质终不免。吾方以是为一大缺点而深疚之,而岂有强人使与己意相同之理?至其谓剔人之非,是固然也。顾所剔者不特人之非也,即我之非,亦岂敢隐?夫鄙人之与破坏主义,其非无丝毫之关系,当亦天下所同认矣。然则吾岂与异己者为敌哉?至谓以成己之名,则更失之远矣。反抗于舆论之最高潮,其必受多数之唾骂,此真意中事;使鄙人而好名也,则更安肯出此?吾向年鼓吹破坏主义,而师友多谓为好名,今者反对破坏主义,而论者或又谓为好名,顾吾行吾心之所安而已。吾生性之长短,吾最自知之,吾亦与天下人共见之。要之,鄙人之言其心中之所怀抱而不能一毫有所自隐蔽(非直不欲,实不能也),此则其一贯者也。辛壬之间,师友所以督责之者甚至,而吾终不能改;及一旦霍然自见其非,虽欲自无言焉,亦不可得。
吾亦不知其何以如是也。故自认为真理者,则舍己以从,自认为谬误者,则不远而复,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吾生之所长也。若其见理不定,屡变屡迁,此吾生之所最短也。
南海先生十年前,即以“流质”相戒,诸畏友中,亦频以为规焉,此性质实为吾生进德修业之大魔障。吾之所以不能抗希古人,弊皆坐是,此决不敢自讳,且日思自克而竟无一进者。生平遗憾,莫此为甚。若云好名,则鄙人自信,此关尚看得破也。至立信者必思以其言易天下,不然,则言之奚为者?故鄙人每一意见,辄欲淋漓尽致以发挥之,使无余蕴,则亦受性然也,以是为对于社会一责任而已。
至云两党之人,互相水火,互相唾骂,互相攻讦云云,此诚最可痛心之事。若鄙人之尚知自重而不肯蹈此恶习,此亦当为一国所共谅者。
试观去年春夏间,报界之所以相诬攻者若何,吾党曾一置辩否?又如香港某报,每一日照例必有相攻之文一篇,认列强为第三敌,认满政府为第二敌,认民间异己之党派为第一敌,其所以相唾骂、相攻讦者,亦云至矣。
夫使以笔墨挑战也,则吾辈亦何患无辞?试观鄙人及我亲友,曾为一应敌之师否?
非直不屑为,亦以义固不可也。且如顷者章、邹最后之供词,各报馆之啧有言者亦众矣,而本报并其原语亦不肯录入,诚以敬其初志也。
吾谓“和事人”以此相虑,则可虑者其必不在吾辈矣。若夫吾发表吾现在之所信而不能自己,则吾既言之矣,吾今后更将大有所发表焉,然此非唾骂之谓也,非攻讦之谓也。吾所谓与舆论挑战进,自今以往,有以主义相辨难者,苟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吾乐相与赏之析之;若夫轧轹嫚骂之言,吾固断不以加诸人,其有加诸我者,亦直受之而已。寄语和事人,可无虑此,抑吾亦欲遍国中志士,皆率和事人之教也。至吾之所以不能已于言者,则本报前号中鄙著《论俄罗斯虚无党》、《答飞生》两篇,亦可略见其用意之所存,毋亦如和事人所谓欲两党合力以思挽回之术云尔。愿和事人平心静气一省览焉,而更有以辱教,固所望也。匆匆不具。
中国历史上革命之研究
(1904年2月14日)
近数年来之中国,可谓言论时代也已矣。近数年来中国言论,复杂不可殚数,若革命论者,可谓其最有力之一种也已矣。凡发言者不可不求其论据于历史,凡实行者愈不可不鉴其因果于历史,吾故为《中国历史上革命之研究》,欲与举国言论家一商榷焉。
革命之义有广狭:其最广义,则社会上一切无形有形之事物所生之大变动皆是也;其次广义,则政治上之异动与前此划然成一新时代者,无论以平和得之以铁血得之皆是也;其狭义,则专以兵力向于中央政府者是也。吾中国数千年来,惟有狭义的革命,今之持极端革命论者,惟心醉狭义的革命。故吾今所研究,亦在此狭义的革命。
十九世纪者,全世界革命之时代也,而吾中国亦介立其间,曾为一次之大革命也。
顾革命同而其革命之结果不同。所谓结果者,非成败之云也。欧洲中原之革命军,败者强半,而其所收结果,与成焉者未或异也。胡乃中国而独若此?西哲有言:“历史者,民族性质之缫演物也。”吾缘恶果以溯恶因,吾不得不于此焉诇之。
中国革命史与泰西革命史比较,其特色有七:一曰有私人革命而无团体革命。泰西之革命,皆团体革命也。英人千六百四十六年之役,冲其锋者为国会军;美人千七百七十六年之役,主其事者为十三省议会;又如法国三度之革命,则皆议员大多数之发起而市民从而附和也;千八百四十八年以后,欧洲中原诸地之革命,莫非由上流团体主持其间也。
综而论之,则自希腊、罗马以迄近世革命之大举百十见,罔非平民团体与贵族团体相阋争也。独吾中国不然,数千年来革命之迹,不绝于史乘,而求其主动之革命团体,无一可见。惟董卓之役,关东州郡会合,推袁绍为盟主以起义,庶几近之,然不旋踵而同盟涣矣。自余若张角之天书,徐鸿儒之白莲教,洪秀全之天主教,虽处心积虑,历有年所,聚众稍夥,然后从事,类皆由一二私人之权术,于团体之义仍无当也。其在现世,若哥老、三合之徒,就外观视之,俨然一团体,然察其实情,无有也。
且其结集已数百年,而革命之实,竟不克一举也。此后或别有枭雄者起,乃走附焉而受其利用,则非吾所敢言;若此团体之必不能以独力革命,则吾所敢言也。故数千年莽莽相寻之革命,其蓄谋焉,戮力焉,喋血焉,奏凯焉者,靡不出于一二私人,此我国革命与泰西革命最相违之点也。
二曰有野心的革命而无自卫的革命。革命之正义,必其起于不得已者也。曷云乎不得已?自从事革命者,未之前闻。
若楚汉间之革命,固云父老苦秦苛法,然陈涉不过曰:“苟富贵,毋相忘”;项羽不过曰:“彼可取而代也”;汉高不过曰:“某业所就,孰与仲多”?其野心自初起时而已然矣。此外若赵氏之南越,窦氏之河西,马氏之湖南,钱氏之吴越,李氏之西夏,其动机颇起于自卫,然于大局固无关矣。
故中国百数十次之革命,自其客观的言之,似皆不得已;自其主观的言之,皆非有所谓不得已者存也。何也?无论若何好名目,皆不过野心家之一手段也。
三曰有上等下等社会革命,而无中等社会革命。泰西革命之主动,大率在中等社会,盖上等社会则其所革者,而下等社会又无革之思想、无革之能力也。今将中国革命史上之事实类表之,则:表例说明:(一)凡在本朝任一方镇,拥土地人民以为凭借者,皆谓之上等社会;(二)凡欺人孤儿寡妇,假名禅让以窃国者,不以入革命之列。
准此以谈,则数千年历史上,求所谓中等社会之革命者,舍周共和时代国人流王于彘之一事,此后盖閔乎未有闻也。
(或疑中等与下等之界线颇难划,同为无所凭借,则中与下等耳,于何辨之?曰:起事者为善良之市民,命之曰中等;其为盗贼,命之曰下等。或由下等而渐进为中等,不能计也,或裹胁善良之市民,亦不能计也。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