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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藏 · 笔记

经史百家杂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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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举故事,尽收岐阳坊地,民失业者甚众。十三年,以蔡州牧地为龙陂监。十四年,置临汉监于襄州,牧马三千二百,费田四百顷。穆宗即位,岐人叩阙讼茂宗所夺田,事下御史按治,悉予民。大和七年,度支盐铁使言:“银州水甘草丰,请诏刺史刘源市马三千,河西置银川监,以源为使。”襄阳节度使裴度奏停临汉监。开成二年,刘源奏:“银川马已七千,若水草乏,则徙牧绥州境。今绥南二百里,四隅险绝,寇路不能通,以数十人守要,畜牧无它患。”乃以隶银川监。

其后阙,不复可纪。

○欧阳修-五代史职方考

呜呼,自三代以上,莫不分土而治也。后世鉴古矫失,始郡县天下。而自秦、汉以来,为国孰与三代长短?及其亡也,未始不分,至或无地以自存焉。盖得其要,则虽万国而治,失其所守,则虽一天下不能以容,岂非一本于道德哉!唐之盛时,虽名天下为十道,而其势未分。既其衰也,置军节度,号为方镇,镇之大者连州十余,小者犹兼三四,故其兵骄则逐帅,帅强则叛上,土地为其世有,干戈起而相侵,天下之势,自兹而分。然唐自中世多故矣,其兴衰救难,常倚镇兵扶持,而侵凌乱亡,亦终以此。岂其利害之理然欤?自僖、昭以来,日益割裂。梁初,天下别为十一国,南有吴、浙、荆、湖、闽、汉,西有岐、蜀,北有燕、晋,而朱氏所有七十八州以为梁。庄宗初起并、代,取幽、沧,有州三十五,其后又取梁魏、博等十有六州,合五十一州以灭梁。岐王称臣,又得其州七。同光破蜀,已而复失,惟得秦、凤、阶、成四州,而营、平二州陷于契丹,其增置之州一,合一百二十三州以为唐。石氏入立,献十有六州于契丹,而得蜀金州,又增置之州一,合百九州以为晋。刘氏之初,秦、凤、阶、成复入于蜀,隐帝时增置之州一,合一百六州以为汉。郭氏代汉,十州入于刘旻,世宗取秦、凤、阶、成、瀛、莫及淮南十四州,又增置之州五而废者三,合一百一十八州以为周。宋兴因之。此中国之大略也。其余外属者,强弱相并,不常其得失。至于周末,闽已先亡,而在者七国。自江以南二十一州为南唐,自剑以南及山南西道四十六州为蜀,自湖南北十州为楚,自浙东西十三州为吴越,自岭南北四十七州为南汉,自太原以北十州为东汉,而荆、归、峡三州为南平。合中国所有,二百六十八州,而军不在焉。唐之封疆远矣,前史备载,而羁縻寄治虚名之州在其间。五代乱世,文字不完,而时有废省,又或陷于夷狄,不可考究其详。其可见者,具之如谱。

(以下表略)

汴州,唐故曰宣武军。梁以汴州为开封府,建为东都。后唐灭梁,复为宣武军。晋天福三年升为东京。汉、周因之。

洛阳,梁、唐、晋、汉、周常以为都。唐故为东都。梁为西都。后唐为洛京。晋为西京,汉、周因之。

雍州,唐故上都,昭宗迁洛,废为佑国军。梁初改京兆府曰大安,佑国军曰永平。唐灭梁,复为西京。晋废为晋昌军。汉改曰永兴,周因之。

曹州,故属宣武军节度。晋开运二年置威信军。汉初,军废。周广顺二年复置彰信军。

宋州,故属宣武军节度。梁初徙置宣武军。唐灭梁,改曰归德。

陈州,故属忠武军节度。晋开运二年置镇安军。汉初,军废。周广顺二年复之。

许州,唐故曰忠武。梁改曰匡国。唐灭梁,复曰忠武。

滑州,唐故曰义成。以避梁王父讳改曰宣义。唐灭梁,复其故。

襄州,唐故曰山南东道。唐、梁之际改曰忠义军。后以延州为忠义,襄州复曰山南东道。

邓州,故属山南东道节度。梁破赵匡凝,分邓州置宣化军。唐改曰威胜。周改曰武胜。

安州,梁置宣威军。唐改曰安远,晋罢,汉复曰安远,周又罢。

晋州,故属护国军节度。梁开平四年置定昌军,贞明三年改曰建宁。唐改曰建雄。

金州,故属山南东道节度。唐末置戎昭军,已而废之,遂入于蜀。至晋高祖时,又置怀德军,寻罢。

陕州,唐故曰保义,梁改曰镇国,后唐复曰保义。

华州,唐故曰镇国,梁改曰感化,后唐复曰镇国。

同州,唐故曰匡国,梁改曰忠武,后唐复曰匡国。

耀州,本华原县,唐末属李茂贞,建为耀州,置义胜军。梁末帝时,茂贞养子温韬以州降梁,梁改耀州为崇州,义胜曰静胜。后唐复为耀州,改曰顺义。

延州,故属保大军节度。梁置忠义军,唐改曰彰武。

魏州,唐故曰大名府,置天雄军,五代皆因之。后唐建邺都,晋、汉因之,至周罢。大名府,后唐曰兴唐,晋曰广晋,汉、周复曰大名。

澶州,故属天雄军节度。晋天福九年置镇宁军。

相州,故属天雄军节度。梁末帝分置昭德军,而天雄军乱,遂入于晋。庄宗灭梁,复属天雄。晋高祖置彰德军。

邢州,故属昭义军节度。昭义所统泽、潞、邢、洺、磁五州。唐末孟方立为昭义军节度使,徙其军额于邢州,而泽、潞二州入于晋。方立但有邢、洺、磁三州。故当唐末有两昭义军。梁、晋之争,或入于梁,或入于晋。梁以邢、洺、磁三州为保义军。庄宗灭梁,改曰安国。

镇州,故曰成德军。梁初以成音犯庙讳,改曰武顺。唐复曰成德,晋又改曰顺德,汉复曰成德。

应州,故属大同军节度。唐明宗即位,以其应州人也,乃置彰国军。

新州,唐同光元年置威塞军。

府州,晋置永安军,汉罢之,周复。

并州,后唐建北都,其军仍曰河东。

潞州,唐故曰昭义。梁末帝时属梁,改曰匡义,岁余,唐灭梁,改曰安义。晋复曰昭义。

庐州,周世宗克淮南,置保信军。

寿州,唐故曰忠正,南唐改曰清淮。周世宗平淮南,复曰忠正。

五代之际,外属之州,扬州曰淮南,宣州曰宁国,鄂州曰武昌,洪州曰镇南,福州曰武威,杭州曰镇海,越州曰镇东,江陵府曰荆南,益州、梓州曰剑南东、西川,遂州曰武信,兴元府曰山南西道,洋州曰武定,黔州曰黔南,潭州曰武安,桂州曰静江,容州曰宁远,邕州曰建武,广州曰清海,皆唐故号,更五代无所易,而今因之者也。其余僣伪改置之名,不可悉考,而不足道,其因著于今者,略注于谱。

济州,周广顺二年置,割郓州之钜野、郓城,兖州之任城,单州之金乡为属县而治钜野。

单州,唐末以宋州之砀山,梁太祖乡里也,为置辉州,已而徙治单父。后唐灭梁,改辉州为单州。其属县置徙,传记不同,今领单父、砀山、成武、鱼台四县。

耀州,李茂贞置,治华原县。梁初改曰崇州,唐同光元年复为耀州。

解州,汉乾祐元年九月置,割河中之闻喜、安邑、解县为属而治解。

威州,晋天福四年置,割灵州之方渠,宁州之木波、马岭三镇为属而治方渠。周广顺二年改曰环州,显德四年废为通远军。

(五代置军六,皆寄治于县,隶于州,故不别出。监者,物务之名尔,故不载于地理。皇朝军监始自置属县,与州府并列矣。)

乾州,李茂贞置,治奉天县。

磁州,梁改曰惠州,唐复曰磁州。

景州,唐故治弓高。周显德三年废为定远军,割其属安陵县属德州,废弓高县入东光县,为定远军治所。

滨州,周显德三年置,以其滨海为名。初,五代之际,置榷盐务于海傍,后为赡国军,周因置州,割棣州之渤海、蒲台为属县而治渤海。

雄州,周显德六年克瓦桥关置,治归义;割易州之容城为属,寻废。

霸州,周显德六年克益津关置,治永清,割莫州之文安,瀛州之大城为属。

通州,本海陵之东境,南唐置静海制置院,周世宗克淮南,升为静海军,后置通州,分其地置静海、海门二县为属而治静海。

筠州,南唐李景置,割洪州之高安、上高、万载、清江四县为属而治高安。

剑州,南唐李景置,割建州之延平、剑浦、富沙三县为属而治延平。

全州,楚王马希范置,以潭州之湘川县为清湘县,又割灌阳县为属而治清湘。

秀州,吴越王钱元瓘置,割杭州之嘉兴县为属而治之。

雄州,南汉刘割韶州之保昌置,治保昌。

英州,南汉刘割广州之浈阳置,治浈阳。

开封府故统六县。梁开平元年,割滑州之酸枣、长垣,郑州之中牟、阳武,宋州之襄邑,曹州之考城更曰戴邑,许州之扶沟、鄢陵,陈州之太康隶焉。唐分酸枣、中牟、襄邑、鄢陵、太康五县还其故,晋升汴州为东京,复割五县隶焉。

雍丘,晋改曰杞,汉复其故。

长垣,唐改曰匡城。

黎阳,故属滑州,晋割隶卫州。

叶、襄城,故属许州,唐割隶汝州。

楚丘,故属单州,梁割隶宋州。

密州胶西,故曰辅唐,梁改曰安丘,唐复其故,晋改曰胶西。

渭南,故属京兆,周改隶华州。

同官,故属京兆府,梁割隶同州,唐割隶耀州。

美原,故属同州,李茂贞置鼎州而治之。梁改为裕州,属顺义军节度。后不见其废时,唐同光三年,割隶耀州。

平凉,故属泾州。唐末渭州陷吐蕃,权于平凉置渭州而县废。后唐清泰三年,以故平凉之安国、耀武两镇置平凉县,属泾州。

临泾,故属泾州。唐末原州陷吐蕃,权于临泾置原州而泾州兼治其民。后唐清泰三年割隶原州。

鄜州咸宁,周废。

稷山,故属河中,唐割隶绛州。

慈州仵城、吕香,周废。

大名府大名,故曰贵乡。后唐改曰广晋,汉改曰大名。

沧州长芦、乾符,周废入清池;无棣,周置保顺军。

安陵,故属景州,周割隶德州。

澶州顿丘,晋置德清军。

博州武水,周废入聊城。

博野,故属深州,周割隶定州。

武康,故属湖州,梁割隶杭州。

福州闽清,梁乾化元年,王审知于梅溪场置。

苏州吴江,梁开平三年,钱镠置。

明州望海,梁开平三年,钱镠置。

处州长松,故曰松阳,梁改曰长松。

潭州龙喜,汉乾祐三年,马希范置。

天长、六合,故属扬州。南唐以天长为军,六合为雄州,周复故。

汉阳,故属鄂州,周置汉阳军。

氵义川,故属沔州,周割隶安州。

襄州乐乡,周废入宜城。

邓州临湍,汉改曰临濑;菊潭、向城,周废。

复州竟陵,晋改曰景陵。

监利,故属复州,梁割隶江陵。

唐州慈丘,周废。

商州乾元,汉改曰乾祐,割隶京兆。

洛南,故属华州,周割隶商州。

随州唐城,梁改曰汉东,后唐复旧,晋又改汉东,汉复旧。

雄胜军,本凤州固镇,周置军。

秦州天水、陇城,唐末废,后唐复置。

成州栗亭,后唐置。

自唐有方镇,而史官不录于地理之书,以谓方镇兵戎之事,非职方所掌故也。然而后世因习,以军目地,而没其州名。又今置军者,徒以虚名升建为州府之重,此不可以不书也。州、县,凡唐故而废于五代,若五代所置而见于今者,及县之割隶今因之者,皆宜列以备职方之考。其余尝置而复废,尝改割而复旧者,皆不足书。山川物俗,职方之掌也,五代短世,无所迁变,故亦不复录,而录其方镇军名,以与前史互见之云。

○曾巩-越州赵公救灾记

熙宁八年夏,吴越大旱。九月,资政殿大学士、右谏议大夫知越州赵公,前民之未饥,为书问属县:灾所被者几乡,民能自食者有几,当廪于官者几人,沟防构筑可僦民使治之者几所,库钱仓廪可发者几何,富人可募出粟者几家,僧道士食之羡粟书于籍者其几具存,使各书以对,而谨其备。

州县吏录民之孤老疾弱、不能自食者二万一千九百余人以告。故事,岁廪穷人,当给粟三千石而止。公敛富人所输及僧道士食之羡者,得粟四万八千余石,佐其费。使自十月朔,人受粟日一升,幼小半之。忧其众相蹂也,使受粟者男女异日,而人受二日之食。忧其且流亡也,于城市郊野为给粟之所,凡五十有七,使各以便受之,而告以去其家者勿给。计官为不足用也,取吏之不在职而寓于境者,给其食而任以事。不能自食者,有是具也。能自食者,为之告富人,无得闭粜。又为之出官粟,得五万二千余石,平其价予民。为粜粟之所,凡十有八,使籴者自便,如受粟。又僦民完城四千一百丈,为工三万八千,计其佣与钱,又与粟再倍之。民取息钱者,告富人纵予之,而待熟,官为责其偿。弃男女者,使人得收养之。

明年春,大疫,为病坊,处疾病之无归者。募僧二人,属以视医药饮食,令无失所恃。凡死者,使在处随收瘗之。

法,廪穷人,尽三月当止,是岁尽五月而止。事有非便文者,公一以自任,不以累其属。有上请者,或便宜多辄行。公于此时,蚤夜惫心力不少懈,事细钜必躬亲。给病者药食,多出私钱。民不幸罹旱疫,得免于转死,虽死,得无失敛埋,皆公力也。

是时,旱疫被吴越,民饥馑疾疠,死者殆半,灾未有钜于此也。天子东向忧劳,州县推布上恩,人人尽其力。公所拊循,民尤以为得其依归。所以经营绥辑先后终始之际,委曲纤悉,无不备者。其施虽在越,其仁足以示天下;其事虽行于一时,其法足以传后。盖灾之行,治世不能使之无,而能为之备。民病而后图之,与夫先事而为计者,则有间矣;不习而有为,与夫素得之者,则有间矣。予故采于越,得公所推行,乐为之识其详,岂独以慰越人之思,将使吏之有志于民者,不幸而遇岁之灾,推公之所已试,其科条可不待顷而具,则公之泽岂小且近乎!

公元丰二年以大学士加太子少保致仕,家于衢。其直道正行在于朝廷、岂弟之实在于身者,此不著。著其荒政可师者,以为越州赵公救灾记云。

○曾巩-序越州鉴湖图

鉴湖,一曰南湖,南并山,北属州城漕渠,东西距江,汉顺帝永和五年,会稽太守马臻之所为也,至今九百七十有五年矣。其周三百五十有八里,凡水之出于东南者皆委之。州之东,自城至于东江,其北堤石楗二,阴沟十有九,通民田,田之南属漕渠,北东西属江者皆溉之。州之东六十里,自东城至于东江,其南堤阴沟十有四,通民田,田之北抵漕渠,南并山,西并堤,东属江者皆溉之。州之西三十里,曰柯山斗门,通民田,田之东并城,南并堤,北滨漕渠,西属江者皆溉之。总之,溉山阴、会稽两县十四乡之田九千顷。非湖能溉田九千顷而已,盖田之至江者尽于九千顷也。其东曰曹娥斗门,曰蒿口斗门,水之循南堤而东者,由之以入于东江。其西曰广陵斗门,曰新迳斗门,水之循北堤而西者,由之以入于西江。其北曰朱储斗门,去湖最远。盖因三江之上、两山之间,疏为二门,而以时视田中之水,小溢则纵其一,大溢则尽纵之,使入于三江之口。所谓湖高于田丈余,田又高海丈余,水少则泄湖溉田,水多则泄田中水入海,故无荒废之田、水旱之岁者也。由汉以来几千载,其利未尝废也。

宋兴,民始有盗湖为田者。祥符之间二十七户,庆历之间二户,为田四顷。当是时,三司转运司犹下书切责州县,使复田为湖。然自此吏益慢法,而奸民浸起,至于治平之间,盗湖为田者凡八千余户,为田七百余顷,而湖废几尽矣。其仅存者,东为漕渠,自州至于东城六十里,南通若耶溪,自樵风泾至于桐坞,十里皆水,广不能十余丈,每岁少雨,田未病而湖盖已先涸矣。自此以来,人争为计说。蒋堂则谓宜有罚以禁侵耕,有赏以开告者。杜杞则谓盗湖为田者,利在纵湖水,一雨则放声以动州县,而斗门辄发。故为之立石则水,一在五云桥,水深八尺有五寸,会稽主之;一在跨湖桥,水深四尺有五寸,山阴主之。而斗门之钥,使皆纳于州,水溢则遣官视则,而谨其闭纵。又以谓宜益理堤防斗门,其敢田者拔其苗,责其力以复湖,而重其罚。犹以为未也,又以谓宜加两县之长以提举之名,课其督察而为之殿赏。吴奎则谓每岁农隙,当僦人浚湖,积其泥涂以为丘阜,使县主役,而州与转运使、提点刑狱督摄赏罚之。张次山谓湖废,仅有存者难卒复,宜益广漕路及他便利处,使可漕及注民田里,置石柱以识之,柱之内禁敢田者。刁约则谓宜斥湖三之一与民为田,而益堤使高一丈,则湖可不开,而其利自复。范师道、施元长则谓重侵耕之禁,犹不能使民无犯,而斥湖与民,则侵者孰御?又以湖水较之,高于城中之水,或三尺有六寸,或二尺有六寸,而益堤壅水使高,则水之败城郭庐舍可必也。张伯玉则谓日役五千人浚湖,使至五尺,当十五岁毕,至三尺,当九岁毕。然恐工起之日,浮议外摇,役夫内溃,则虽有智者,犹不能必其成。若日役五千人,益堤使高八尺,当一岁毕。其竹木之费,凡九十二万有三千,计越之户二十万有六千,赋之而复其租,其势易足,如此,则利可坐收,而人不烦弊。陈宗言、赵诚复以水势高下难之,又以谓宜修吴奎之议,以岁月复湖。当是时,都水善其言,又以谓宜增赏罚之令。其为说如此,可谓博矣。朝廷未尝不听用而著于法,故罚有自钱三百至于千,又至于五万,刑有自杖百至于徒二年,其文可谓密矣。然而田者不止而日愈多,湖不加浚而日愈废,其故何哉?法令不行,而苟且之俗胜也。

昔谢灵运从宋文帝求会稽回踵湖为田,太守孟ダ不听,又求休皇湖为田,ダ又不听,灵运至以语诋之。则利于请湖为田,越之风俗旧矣。然南湖繇汉历吴、晋以来,接于唐,又接于钱Α父子之有此州,其利未尝废者。彼或以区区之地当天下,或以数州为镇,或以一国自王,内有供养禄廪之须,外有贡输问遗之奉,非得晏然而已也。故强水土之政以力本利农,亦皆有数,而钱Α之法最详,至今尚多传于人者。则其利之不废,有以也。

近世则不然,天下为一,而安于承平之故,在位者重举事而乐因循。而请湖为田者,其语言气力往往足以动人。至于修水土之利,则又费材动众,从古所难。故郑国之役,以谓足以疲秦,而西门豹之治邺渠,人亦以为烦苦,其故如此。则吾之吏,孰肯任难当之怨,来易至之责,以待未然之功乎!故说虽博而未尝行,法虽密而未尝举,田者之所以日多,湖之所以日废,由是而已。故以谓法令不行,而苟且之俗胜者,岂非然哉!

夫千岁之湖,废兴利害,较然易见。然自庆历以来三十余年,遭吏治之因循,至于既废,而世犹莫寤其所以然,况于事之隐微难得,而考者繇苟简之故,而弛坏于冥冥之中,又可知其所以然乎?今谓湖不必复者,曰湖田之入既饶矣,此游谈之士为利于侵耕者言之也。夫湖未尽废,则湖下之田旱,此方今之害而众人之所睹也;使湖尽废,则湖之为田亦旱矣,此将来之害而众人之所未睹也。故曰此游谈之士为利于侵耕者言之,而非实知利害者也。谓湖不必浚者,曰益堤壅水而已,此好辨之士为乐闻苟简者言之也。夫以地势较之,壅水使高,必败城郭,此议者之所已言也;以地势较之,湖使下,然后不失其旧,不失其旧,然后不失其宜,此议者之所未言也。又山阴之石则为四尺有五寸,会稽之石则几倍之,壅水使高,则会稽得尺,山阴得半,地之洼隆不并,则益堤未为有补也。故曰此好辨之士为乐闻苟简者言之,而又非实知利害者也。二者既不可用,而欲禁侵耕,开告者,则有赏罚之法矣;欲谨水之畜泄,则有闭纵之法矣;欲痛绝敢田者,则拔其苗,责其力以复湖,而重其罚,又有法矣;或欲任其责于州县与转运使、提点刑狱,或欲以每岁农隙浚湖,或欲禁田石柱之内者,又皆有法矣。欲知浚湖之浅深,用工若干,为日几何;欲知增堤竹木之费几何,使之安出;欲知浚湖之泥涂积之何所,又已计之矣。欲知工起之日,或浮议外摇,役夫内溃,则不可以必其成,又已论之矣。诚能收众说而考其可否,用其可者,而以在我者润泽之,令言必行,法必举,则何功之不可成,何利之不可复哉!

巩初蒙恩通判此州,问湖之废兴于人,未有能言利害之实者。及到官,然后问图于两县,问书于州与河渠司,至于参核之而图成,熟究之而书具,然后利害之实明。故为论次,庶夫计议者有考焉。熙宁二年冬卧龙斋。

●卷二十六·杂记之属

○礼记-深衣

古者深衣盖有制度,以应规、矩、绳、权、衡。

短毋见肤,长毋被土。续衽,钅句边,要缝半下。袼之高下,可以运肘;袂之长短,反诎之及肘。带,下毋厌髀,上毋厌肋,当无骨者。

制十有二幅以应十有二月,袂圜以应规,曲袷如矩以应方,负绳及踝以应直,下齐如权衡以应平。故规者,行举手以为容;负绳抱方者,以直其政,方其义也。故《易》曰:“坤六二之动,直以方也。”下齐如权衡者,以安志而平心也。五法已施,故圣人服之。故规矩取其无私,绳取其直,权衡取其平,故先王贵之。故可以为文,可以为武,可以摈相,可以治军旅,完且弗费,善衣之次也。

具父母大父母,衣纯以缋;具父母,衣纯以青。如孤子,衣纯以素。纯袂、缘、纯边,广各寸半。

○周礼-梓人

梓人为筍虡。天下之大兽五:脂者、膏者、臝者、羽者、鳞者。宗庙之事,脂者膏者以为牲,臝者、羽者、鳞者以为筍虡,外骨、内骨,却行、仄行、连行、纡行、以脰鸣者、以注鸣者、以旁鸣者、以翼鸣者、以股鸣者、以胸鸣者,谓之小虫之属,以为雕琢。

同部

其它

艾子杂说
艾子杂说 (旧题宋)苏轼 撰 (四库全书 子部 杂家类 杂纂之属 说郛卷三十四下) ○殇子 艾子事齐王一日朝而有忧色宣王恠而问之对曰臣不幸稚子属疾欲谒告念王无与图事者所朝然心实系焉王曰盍早言乎寡人有良药稚子顿服其愈矣遂索以赐艾子拜受而归饮其子辰服而已卒他日艾子忧甚戚王问之故慽然曰卿丧子可伤赐卿黄金以助葬艾子曰殇子不足以受君赐然臣将有所求王曰何求曰只求前日小儿得效方 ○三物 艾子行于海上见一物圆而褊且多足问居人曰此何物也曰蝤蛑也既又见一物圆褊多足问居人曰此何物也曰螃蠏也又于后得一物状貎皆若前所见而极小问居人曰此何物也曰彭越也艾子喟然叹曰何一蠏不如一蠏也 ○
爱日斋丛抄
爱日斋丛抄 宋 叶釐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补遗 钦定四库全书提要 爱日斋丛抄 臣等谨案:《爱日斋丛抄》五卷,散见《永乐大典》者共一百四十三条,俱不题撰人姓氏。考诸家书目亦多未著录,惟陶宗仪《说郛》第十七卷内载有此书二十二条,题为宋叶某所撰,而不著其名。以《永乐大典》本参校,相合者十二条,其《说郛》有,而《永乐大典》脱去者十条,取以参补,实得一百五十三条。虽原书卷目巳佚,而编辑排订,尚可考见大略。观其论先儒从祀一条有咸淳年号,知为宋末人所作也。书中大指主於辨析名物,稽考典故,凡前人说部如赵德麟、王直方、蔡絛、朱翌、洪迈、叶梦得、陆游、周必大、龚颐
爱日斋丛钞
钦定四库全书 子部十 提要 爱日斋丛抄 杂家类二【杂考之属臣】等谨案爱日斋丛抄五卷散见永乐大典者共一百四十三条俱不题撰人姓氏考诸家书目亦多未着録惟陶宗仪説郛第十七卷内载有此书二十二条题为宋叶某所撰而不着其名以永乐大典本防校相合者十二条其説郛有而永乐大典脱去者十条取以防补实得一百五十三条虽原书卷目已佚而裒辑排订尚可考见大略观其论先儒从祀一条有咸淳年号知为宋末人所作也书中大指主于辨析名物稽考典故凡前人説部如赵德麟王直方蔡绦朱翌洪迈叶梦得陆防周必大龚颐正何防赵彦卫诸家之书无不博引繁称证核同异其体例与张淏云谷杂记叶大庆考古质疑彷佛相近特其文笔拖防颇伤冗蔓又援引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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