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藏 · 笔记
经史百家杂钞
83 万字 · 约 39 小时 39 分钟 · 100 /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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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宗举故事,尽收岐阳坊地,民失业者甚众。十三年,以蔡州牧地为龙陂监。十四年,置临汉监于襄州,牧马三千二百,费田四百顷。穆宗即位,岐人叩阙讼茂宗所夺田,事下御史按治,悉予民。大和七年,度支盐铁使言:“银州水甘草丰,请诏刺史刘源市马三千,河西置银川监,以源为使。”襄阳节度使裴度奏停临汉监。开成二年,刘源奏:“银川马已七千,若水草乏,则徙牧绥州境。今绥南二百里,四隅险绝,寇路不能通,以数十人守要,畜牧无它患。”乃以隶银川监。
其后阙,不复可纪。
○欧阳修-五代史职方考
呜呼,自三代以上,莫不分土而治也。后世鉴古矫失,始郡县天下。而自秦、汉以来,为国孰与三代长短?及其亡也,未始不分,至或无地以自存焉。盖得其要,则虽万国而治,失其所守,则虽一天下不能以容,岂非一本于道德哉!唐之盛时,虽名天下为十道,而其势未分。既其衰也,置军节度,号为方镇,镇之大者连州十余,小者犹兼三四,故其兵骄则逐帅,帅强则叛上,土地为其世有,干戈起而相侵,天下之势,自兹而分。然唐自中世多故矣,其兴衰救难,常倚镇兵扶持,而侵凌乱亡,亦终以此。岂其利害之理然欤?自僖、昭以来,日益割裂。梁初,天下别为十一国,南有吴、浙、荆、湖、闽、汉,西有岐、蜀,北有燕、晋,而朱氏所有七十八州以为梁。庄宗初起并、代,取幽、沧,有州三十五,其后又取梁魏、博等十有六州,合五十一州以灭梁。岐王称臣,又得其州七。同光破蜀,已而复失,惟得秦、凤、阶、成四州,而营、平二州陷于契丹,其增置之州一,合一百二十三州以为唐。石氏入立,献十有六州于契丹,而得蜀金州,又增置之州一,合百九州以为晋。刘氏之初,秦、凤、阶、成复入于蜀,隐帝时增置之州一,合一百六州以为汉。郭氏代汉,十州入于刘旻,世宗取秦、凤、阶、成、瀛、莫及淮南十四州,又增置之州五而废者三,合一百一十八州以为周。宋兴因之。此中国之大略也。其余外属者,强弱相并,不常其得失。至于周末,闽已先亡,而在者七国。自江以南二十一州为南唐,自剑以南及山南西道四十六州为蜀,自湖南北十州为楚,自浙东西十三州为吴越,自岭南北四十七州为南汉,自太原以北十州为东汉,而荆、归、峡三州为南平。合中国所有,二百六十八州,而军不在焉。唐之封疆远矣,前史备载,而羁縻寄治虚名之州在其间。五代乱世,文字不完,而时有废省,又或陷于夷狄,不可考究其详。其可见者,具之如谱。
(以下表略)
汴州,唐故曰宣武军。梁以汴州为开封府,建为东都。后唐灭梁,复为宣武军。晋天福三年升为东京。汉、周因之。
洛阳,梁、唐、晋、汉、周常以为都。唐故为东都。梁为西都。后唐为洛京。晋为西京,汉、周因之。
雍州,唐故上都,昭宗迁洛,废为佑国军。梁初改京兆府曰大安,佑国军曰永平。唐灭梁,复为西京。晋废为晋昌军。汉改曰永兴,周因之。
曹州,故属宣武军节度。晋开运二年置威信军。汉初,军废。周广顺二年复置彰信军。
宋州,故属宣武军节度。梁初徙置宣武军。唐灭梁,改曰归德。
陈州,故属忠武军节度。晋开运二年置镇安军。汉初,军废。周广顺二年复之。
许州,唐故曰忠武。梁改曰匡国。唐灭梁,复曰忠武。
滑州,唐故曰义成。以避梁王父讳改曰宣义。唐灭梁,复其故。
襄州,唐故曰山南东道。唐、梁之际改曰忠义军。后以延州为忠义,襄州复曰山南东道。
邓州,故属山南东道节度。梁破赵匡凝,分邓州置宣化军。唐改曰威胜。周改曰武胜。
安州,梁置宣威军。唐改曰安远,晋罢,汉复曰安远,周又罢。
晋州,故属护国军节度。梁开平四年置定昌军,贞明三年改曰建宁。唐改曰建雄。
金州,故属山南东道节度。唐末置戎昭军,已而废之,遂入于蜀。至晋高祖时,又置怀德军,寻罢。
陕州,唐故曰保义,梁改曰镇国,后唐复曰保义。
华州,唐故曰镇国,梁改曰感化,后唐复曰镇国。
同州,唐故曰匡国,梁改曰忠武,后唐复曰匡国。
耀州,本华原县,唐末属李茂贞,建为耀州,置义胜军。梁末帝时,茂贞养子温韬以州降梁,梁改耀州为崇州,义胜曰静胜。后唐复为耀州,改曰顺义。
延州,故属保大军节度。梁置忠义军,唐改曰彰武。
魏州,唐故曰大名府,置天雄军,五代皆因之。后唐建邺都,晋、汉因之,至周罢。大名府,后唐曰兴唐,晋曰广晋,汉、周复曰大名。
澶州,故属天雄军节度。晋天福九年置镇宁军。
相州,故属天雄军节度。梁末帝分置昭德军,而天雄军乱,遂入于晋。庄宗灭梁,复属天雄。晋高祖置彰德军。
邢州,故属昭义军节度。昭义所统泽、潞、邢、洺、磁五州。唐末孟方立为昭义军节度使,徙其军额于邢州,而泽、潞二州入于晋。方立但有邢、洺、磁三州。故当唐末有两昭义军。梁、晋之争,或入于梁,或入于晋。梁以邢、洺、磁三州为保义军。庄宗灭梁,改曰安国。
镇州,故曰成德军。梁初以成音犯庙讳,改曰武顺。唐复曰成德,晋又改曰顺德,汉复曰成德。
应州,故属大同军节度。唐明宗即位,以其应州人也,乃置彰国军。
新州,唐同光元年置威塞军。
府州,晋置永安军,汉罢之,周复。
并州,后唐建北都,其军仍曰河东。
潞州,唐故曰昭义。梁末帝时属梁,改曰匡义,岁余,唐灭梁,改曰安义。晋复曰昭义。
庐州,周世宗克淮南,置保信军。
寿州,唐故曰忠正,南唐改曰清淮。周世宗平淮南,复曰忠正。
五代之际,外属之州,扬州曰淮南,宣州曰宁国,鄂州曰武昌,洪州曰镇南,福州曰武威,杭州曰镇海,越州曰镇东,江陵府曰荆南,益州、梓州曰剑南东、西川,遂州曰武信,兴元府曰山南西道,洋州曰武定,黔州曰黔南,潭州曰武安,桂州曰静江,容州曰宁远,邕州曰建武,广州曰清海,皆唐故号,更五代无所易,而今因之者也。其余僣伪改置之名,不可悉考,而不足道,其因著于今者,略注于谱。
济州,周广顺二年置,割郓州之钜野、郓城,兖州之任城,单州之金乡为属县而治钜野。
单州,唐末以宋州之砀山,梁太祖乡里也,为置辉州,已而徙治单父。后唐灭梁,改辉州为单州。其属县置徙,传记不同,今领单父、砀山、成武、鱼台四县。
耀州,李茂贞置,治华原县。梁初改曰崇州,唐同光元年复为耀州。
解州,汉乾祐元年九月置,割河中之闻喜、安邑、解县为属而治解。
威州,晋天福四年置,割灵州之方渠,宁州之木波、马岭三镇为属而治方渠。周广顺二年改曰环州,显德四年废为通远军。
(五代置军六,皆寄治于县,隶于州,故不别出。监者,物务之名尔,故不载于地理。皇朝军监始自置属县,与州府并列矣。)
乾州,李茂贞置,治奉天县。
磁州,梁改曰惠州,唐复曰磁州。
景州,唐故治弓高。周显德三年废为定远军,割其属安陵县属德州,废弓高县入东光县,为定远军治所。
滨州,周显德三年置,以其滨海为名。初,五代之际,置榷盐务于海傍,后为赡国军,周因置州,割棣州之渤海、蒲台为属县而治渤海。
雄州,周显德六年克瓦桥关置,治归义;割易州之容城为属,寻废。
霸州,周显德六年克益津关置,治永清,割莫州之文安,瀛州之大城为属。
通州,本海陵之东境,南唐置静海制置院,周世宗克淮南,升为静海军,后置通州,分其地置静海、海门二县为属而治静海。
筠州,南唐李景置,割洪州之高安、上高、万载、清江四县为属而治高安。
剑州,南唐李景置,割建州之延平、剑浦、富沙三县为属而治延平。
全州,楚王马希范置,以潭州之湘川县为清湘县,又割灌阳县为属而治清湘。
秀州,吴越王钱元瓘置,割杭州之嘉兴县为属而治之。
雄州,南汉刘割韶州之保昌置,治保昌。
英州,南汉刘割广州之浈阳置,治浈阳。
开封府故统六县。梁开平元年,割滑州之酸枣、长垣,郑州之中牟、阳武,宋州之襄邑,曹州之考城更曰戴邑,许州之扶沟、鄢陵,陈州之太康隶焉。唐分酸枣、中牟、襄邑、鄢陵、太康五县还其故,晋升汴州为东京,复割五县隶焉。
雍丘,晋改曰杞,汉复其故。
长垣,唐改曰匡城。
黎阳,故属滑州,晋割隶卫州。
叶、襄城,故属许州,唐割隶汝州。
楚丘,故属单州,梁割隶宋州。
密州胶西,故曰辅唐,梁改曰安丘,唐复其故,晋改曰胶西。
渭南,故属京兆,周改隶华州。
同官,故属京兆府,梁割隶同州,唐割隶耀州。
美原,故属同州,李茂贞置鼎州而治之。梁改为裕州,属顺义军节度。后不见其废时,唐同光三年,割隶耀州。
平凉,故属泾州。唐末渭州陷吐蕃,权于平凉置渭州而县废。后唐清泰三年,以故平凉之安国、耀武两镇置平凉县,属泾州。
临泾,故属泾州。唐末原州陷吐蕃,权于临泾置原州而泾州兼治其民。后唐清泰三年割隶原州。
鄜州咸宁,周废。
稷山,故属河中,唐割隶绛州。
慈州仵城、吕香,周废。
大名府大名,故曰贵乡。后唐改曰广晋,汉改曰大名。
沧州长芦、乾符,周废入清池;无棣,周置保顺军。
安陵,故属景州,周割隶德州。
澶州顿丘,晋置德清军。
博州武水,周废入聊城。
博野,故属深州,周割隶定州。
武康,故属湖州,梁割隶杭州。
福州闽清,梁乾化元年,王审知于梅溪场置。
苏州吴江,梁开平三年,钱镠置。
明州望海,梁开平三年,钱镠置。
处州长松,故曰松阳,梁改曰长松。
潭州龙喜,汉乾祐三年,马希范置。
天长、六合,故属扬州。南唐以天长为军,六合为雄州,周复故。
汉阳,故属鄂州,周置汉阳军。
氵义川,故属沔州,周割隶安州。
襄州乐乡,周废入宜城。
邓州临湍,汉改曰临濑;菊潭、向城,周废。
复州竟陵,晋改曰景陵。
监利,故属复州,梁割隶江陵。
唐州慈丘,周废。
商州乾元,汉改曰乾祐,割隶京兆。
洛南,故属华州,周割隶商州。
随州唐城,梁改曰汉东,后唐复旧,晋又改汉东,汉复旧。
雄胜军,本凤州固镇,周置军。
秦州天水、陇城,唐末废,后唐复置。
成州栗亭,后唐置。
自唐有方镇,而史官不录于地理之书,以谓方镇兵戎之事,非职方所掌故也。然而后世因习,以军目地,而没其州名。又今置军者,徒以虚名升建为州府之重,此不可以不书也。州、县,凡唐故而废于五代,若五代所置而见于今者,及县之割隶今因之者,皆宜列以备职方之考。其余尝置而复废,尝改割而复旧者,皆不足书。山川物俗,职方之掌也,五代短世,无所迁变,故亦不复录,而录其方镇军名,以与前史互见之云。
○曾巩-越州赵公救灾记
熙宁八年夏,吴越大旱。九月,资政殿大学士、右谏议大夫知越州赵公,前民之未饥,为书问属县:灾所被者几乡,民能自食者有几,当廪于官者几人,沟防构筑可僦民使治之者几所,库钱仓廪可发者几何,富人可募出粟者几家,僧道士食之羡粟书于籍者其几具存,使各书以对,而谨其备。
州县吏录民之孤老疾弱、不能自食者二万一千九百余人以告。故事,岁廪穷人,当给粟三千石而止。公敛富人所输及僧道士食之羡者,得粟四万八千余石,佐其费。使自十月朔,人受粟日一升,幼小半之。忧其众相蹂也,使受粟者男女异日,而人受二日之食。忧其且流亡也,于城市郊野为给粟之所,凡五十有七,使各以便受之,而告以去其家者勿给。计官为不足用也,取吏之不在职而寓于境者,给其食而任以事。不能自食者,有是具也。能自食者,为之告富人,无得闭粜。又为之出官粟,得五万二千余石,平其价予民。为粜粟之所,凡十有八,使籴者自便,如受粟。又僦民完城四千一百丈,为工三万八千,计其佣与钱,又与粟再倍之。民取息钱者,告富人纵予之,而待熟,官为责其偿。弃男女者,使人得收养之。
明年春,大疫,为病坊,处疾病之无归者。募僧二人,属以视医药饮食,令无失所恃。凡死者,使在处随收瘗之。
法,廪穷人,尽三月当止,是岁尽五月而止。事有非便文者,公一以自任,不以累其属。有上请者,或便宜多辄行。公于此时,蚤夜惫心力不少懈,事细钜必躬亲。给病者药食,多出私钱。民不幸罹旱疫,得免于转死,虽死,得无失敛埋,皆公力也。
是时,旱疫被吴越,民饥馑疾疠,死者殆半,灾未有钜于此也。天子东向忧劳,州县推布上恩,人人尽其力。公所拊循,民尤以为得其依归。所以经营绥辑先后终始之际,委曲纤悉,无不备者。其施虽在越,其仁足以示天下;其事虽行于一时,其法足以传后。盖灾之行,治世不能使之无,而能为之备。民病而后图之,与夫先事而为计者,则有间矣;不习而有为,与夫素得之者,则有间矣。予故采于越,得公所推行,乐为之识其详,岂独以慰越人之思,将使吏之有志于民者,不幸而遇岁之灾,推公之所已试,其科条可不待顷而具,则公之泽岂小且近乎!
公元丰二年以大学士加太子少保致仕,家于衢。其直道正行在于朝廷、岂弟之实在于身者,此不著。著其荒政可师者,以为越州赵公救灾记云。
○曾巩-序越州鉴湖图
鉴湖,一曰南湖,南并山,北属州城漕渠,东西距江,汉顺帝永和五年,会稽太守马臻之所为也,至今九百七十有五年矣。其周三百五十有八里,凡水之出于东南者皆委之。州之东,自城至于东江,其北堤石楗二,阴沟十有九,通民田,田之南属漕渠,北东西属江者皆溉之。州之东六十里,自东城至于东江,其南堤阴沟十有四,通民田,田之北抵漕渠,南并山,西并堤,东属江者皆溉之。州之西三十里,曰柯山斗门,通民田,田之东并城,南并堤,北滨漕渠,西属江者皆溉之。总之,溉山阴、会稽两县十四乡之田九千顷。非湖能溉田九千顷而已,盖田之至江者尽于九千顷也。其东曰曹娥斗门,曰蒿口斗门,水之循南堤而东者,由之以入于东江。其西曰广陵斗门,曰新迳斗门,水之循北堤而西者,由之以入于西江。其北曰朱储斗门,去湖最远。盖因三江之上、两山之间,疏为二门,而以时视田中之水,小溢则纵其一,大溢则尽纵之,使入于三江之口。所谓湖高于田丈余,田又高海丈余,水少则泄湖溉田,水多则泄田中水入海,故无荒废之田、水旱之岁者也。由汉以来几千载,其利未尝废也。
宋兴,民始有盗湖为田者。祥符之间二十七户,庆历之间二户,为田四顷。当是时,三司转运司犹下书切责州县,使复田为湖。然自此吏益慢法,而奸民浸起,至于治平之间,盗湖为田者凡八千余户,为田七百余顷,而湖废几尽矣。其仅存者,东为漕渠,自州至于东城六十里,南通若耶溪,自樵风泾至于桐坞,十里皆水,广不能十余丈,每岁少雨,田未病而湖盖已先涸矣。自此以来,人争为计说。蒋堂则谓宜有罚以禁侵耕,有赏以开告者。杜杞则谓盗湖为田者,利在纵湖水,一雨则放声以动州县,而斗门辄发。故为之立石则水,一在五云桥,水深八尺有五寸,会稽主之;一在跨湖桥,水深四尺有五寸,山阴主之。而斗门之钥,使皆纳于州,水溢则遣官视则,而谨其闭纵。又以谓宜益理堤防斗门,其敢田者拔其苗,责其力以复湖,而重其罚。犹以为未也,又以谓宜加两县之长以提举之名,课其督察而为之殿赏。吴奎则谓每岁农隙,当僦人浚湖,积其泥涂以为丘阜,使县主役,而州与转运使、提点刑狱督摄赏罚之。张次山谓湖废,仅有存者难卒复,宜益广漕路及他便利处,使可漕及注民田里,置石柱以识之,柱之内禁敢田者。刁约则谓宜斥湖三之一与民为田,而益堤使高一丈,则湖可不开,而其利自复。范师道、施元长则谓重侵耕之禁,犹不能使民无犯,而斥湖与民,则侵者孰御?又以湖水较之,高于城中之水,或三尺有六寸,或二尺有六寸,而益堤壅水使高,则水之败城郭庐舍可必也。张伯玉则谓日役五千人浚湖,使至五尺,当十五岁毕,至三尺,当九岁毕。然恐工起之日,浮议外摇,役夫内溃,则虽有智者,犹不能必其成。若日役五千人,益堤使高八尺,当一岁毕。其竹木之费,凡九十二万有三千,计越之户二十万有六千,赋之而复其租,其势易足,如此,则利可坐收,而人不烦弊。陈宗言、赵诚复以水势高下难之,又以谓宜修吴奎之议,以岁月复湖。当是时,都水善其言,又以谓宜增赏罚之令。其为说如此,可谓博矣。朝廷未尝不听用而著于法,故罚有自钱三百至于千,又至于五万,刑有自杖百至于徒二年,其文可谓密矣。然而田者不止而日愈多,湖不加浚而日愈废,其故何哉?法令不行,而苟且之俗胜也。
昔谢灵运从宋文帝求会稽回踵湖为田,太守孟ダ不听,又求休皇湖为田,ダ又不听,灵运至以语诋之。则利于请湖为田,越之风俗旧矣。然南湖繇汉历吴、晋以来,接于唐,又接于钱Α父子之有此州,其利未尝废者。彼或以区区之地当天下,或以数州为镇,或以一国自王,内有供养禄廪之须,外有贡输问遗之奉,非得晏然而已也。故强水土之政以力本利农,亦皆有数,而钱Α之法最详,至今尚多传于人者。则其利之不废,有以也。
近世则不然,天下为一,而安于承平之故,在位者重举事而乐因循。而请湖为田者,其语言气力往往足以动人。至于修水土之利,则又费材动众,从古所难。故郑国之役,以谓足以疲秦,而西门豹之治邺渠,人亦以为烦苦,其故如此。则吾之吏,孰肯任难当之怨,来易至之责,以待未然之功乎!故说虽博而未尝行,法虽密而未尝举,田者之所以日多,湖之所以日废,由是而已。故以谓法令不行,而苟且之俗胜者,岂非然哉!
夫千岁之湖,废兴利害,较然易见。然自庆历以来三十余年,遭吏治之因循,至于既废,而世犹莫寤其所以然,况于事之隐微难得,而考者繇苟简之故,而弛坏于冥冥之中,又可知其所以然乎?今谓湖不必复者,曰湖田之入既饶矣,此游谈之士为利于侵耕者言之也。夫湖未尽废,则湖下之田旱,此方今之害而众人之所睹也;使湖尽废,则湖之为田亦旱矣,此将来之害而众人之所未睹也。故曰此游谈之士为利于侵耕者言之,而非实知利害者也。谓湖不必浚者,曰益堤壅水而已,此好辨之士为乐闻苟简者言之也。夫以地势较之,壅水使高,必败城郭,此议者之所已言也;以地势较之,湖使下,然后不失其旧,不失其旧,然后不失其宜,此议者之所未言也。又山阴之石则为四尺有五寸,会稽之石则几倍之,壅水使高,则会稽得尺,山阴得半,地之洼隆不并,则益堤未为有补也。故曰此好辨之士为乐闻苟简者言之,而又非实知利害者也。二者既不可用,而欲禁侵耕,开告者,则有赏罚之法矣;欲谨水之畜泄,则有闭纵之法矣;欲痛绝敢田者,则拔其苗,责其力以复湖,而重其罚,又有法矣;或欲任其责于州县与转运使、提点刑狱,或欲以每岁农隙浚湖,或欲禁田石柱之内者,又皆有法矣。欲知浚湖之浅深,用工若干,为日几何;欲知增堤竹木之费几何,使之安出;欲知浚湖之泥涂积之何所,又已计之矣。欲知工起之日,或浮议外摇,役夫内溃,则不可以必其成,又已论之矣。诚能收众说而考其可否,用其可者,而以在我者润泽之,令言必行,法必举,则何功之不可成,何利之不可复哉!
巩初蒙恩通判此州,问湖之废兴于人,未有能言利害之实者。及到官,然后问图于两县,问书于州与河渠司,至于参核之而图成,熟究之而书具,然后利害之实明。故为论次,庶夫计议者有考焉。熙宁二年冬卧龙斋。
●卷二十六·杂记之属
○礼记-深衣
古者深衣盖有制度,以应规、矩、绳、权、衡。
短毋见肤,长毋被土。续衽,钅句边,要缝半下。袼之高下,可以运肘;袂之长短,反诎之及肘。带,下毋厌髀,上毋厌肋,当无骨者。
制十有二幅以应十有二月,袂圜以应规,曲袷如矩以应方,负绳及踝以应直,下齐如权衡以应平。故规者,行举手以为容;负绳抱方者,以直其政,方其义也。故《易》曰:“坤六二之动,直以方也。”下齐如权衡者,以安志而平心也。五法已施,故圣人服之。故规矩取其无私,绳取其直,权衡取其平,故先王贵之。故可以为文,可以为武,可以摈相,可以治军旅,完且弗费,善衣之次也。
具父母大父母,衣纯以缋;具父母,衣纯以青。如孤子,衣纯以素。纯袂、缘、纯边,广各寸半。
○周礼-梓人
梓人为筍虡。天下之大兽五:脂者、膏者、臝者、羽者、鳞者。宗庙之事,脂者膏者以为牲,臝者、羽者、鳞者以为筍虡,外骨、内骨,却行、仄行、连行、纡行、以脰鸣者、以注鸣者、以旁鸣者、以翼鸣者、以股鸣者、以胸鸣者,谓之小虫之属,以为雕琢。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