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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藏 · 笔记

耶稣会文献汇编

181 万字 · 约 85 小时 59 分钟 · 227 / 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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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财奴也。不曰:得财,惟曰梦得财。盖其富厚百年,犹一夜之短梦耳。)(…)

其四,以攻伐我倨敖心也。倨敖之气,诸德之毒液也。养敖者,其道心固败矣。夫放之根柢本弱也。以虚为实,以无为有,以他为已也。故常念死候,不俾自昧自爽已矣。

孔雀鸟,其羽五彩至美也,而惟足丑。尝对日张尾,日光晃耀,成五彩轮,顾而自喜倨敖不已。忽俯下视足,则歛其轮而折意退矣。敖者何不效鸟乎?何不顾若足乎?足也,人之末,乃死之候矣。当死时,身之美貌,衣之鲜华,心之聪明,势之高峻,亲之尊贵,财之丰盈,名之盛隆,种种皆安在乎?何不收汝轻妄之轮乎哉?

其五,以不妄畏而安受死也。造物主每造一物,即各赋以爱已之心是者不论灵蠢,物物有之,则畏死欲生之性,人人均也。然而生死皆听天主命,人自求死即不可,人强求生即不可。何者?天主固不令人自擅死也,若士卒非帅命不敢离行伍也。倘终竟不欲死,是为悔既生焉。夫生死之主借尔此生,实阴约而以死还之,如左卷在彼,不愿死则失约,而悔其已生矣。贪财不可,而贪生可乎?欲负约赖人之财不可,而欲负约赖天主之生可乎?(利玛窦:《畸人十篇》,《汇编》第一卷,第三册,第—页)

夫善备死候者,万法总在三和。三和者,和于天,和于人,和于己是也。

得罪于天,无所逃,不从而祷於天,孰祷乎?系在此则祈解亦在此矣。即复勤询天主所贻至教,习其情,悔责吾前非,立心于守圣戒,以息天怒,以致其宠,此以和天也。

吾藏人非义财物,即还之其人;尝毁谤人玷缺其名行,即以真实语奖许之,复成立之,尝与人交争,敖狠有仇,即恕宥和睦好待之。此以和人也。

凡有以酒色自污篾本身,以丑念邪情乱荧心灵,即时洗涤,新新修善,志归道体。或有诱感我于非义,远离废之,勿惜此。以和已也。(利玛窦:《畸人十篇》,《汇编》第一卷,第三册,第页)

现世者,非人世也,禽兽之本处所也,所以于是反自得有余也。人之在世,不过暂次寄居也,所以于是不宁、不足也。

贤友儒也,请以儒喻。今大比选试,是日士子似劳,徒隶似逸;有司岂厚徒隶而薄士子乎?盖不越一日之事,而以定厥才品耳,试毕,则尊自尊,卑自卑也。吾观天主亦置人于本世,以试其心而定德行之等也。

故现世者,吾所侨寓,非长久居也。吾本家室,不在今世,在后世;不在人,在天,当于彼创本业焉。(…)

今世也,禽兽之世也,故鸟兽各类之像俯向于地;人为天民,则昂首向顺于天。以今世为本处所者,禽兽之徒也,以天主为薄于人,固无怪耳。(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前面我们也讲过,人管不得人的生死,大概管生死的,不在生死的里头;在生死的里头,管不得人的生死。比方朝廷是设立刑法的,他不在刑法的里头。所以说阎王也是个人,他也在这生死的里头,如何管的人的生死呢。故此说我们人死了,不去见阎王。有人问我们:人的灵魂不散不灭,又不托生不轮回,又不去见阎王,后来我们死了,灵魂到底往那里去呢?论我们普天下的人,不论在教不在教的,肉身一死之后,灵魂离开肉身,就到天主台前审判。天主台前在那里?天主是个神体,通透天地万物之内外,是无所不在。人的灵魂一离肉身,肉身的外面就是天主台前,就审判他一生的善。若是这个人在世上认天主,进教,守天主的十戒规矩,克己复理,忍耐吃亏,作好人,至死不变,这样的人算是天主的良臣孝子,天主就赏他的灵魂升天堂,享永远的福。若是人在世上不进认天主,不进教,或是进了教不守天主的十戒规矩,不作好人,天主罚他的灵魂下地狱,受那永远的苦。

人管不得人的生死,大概管生死的不在生死的里头。在生死的里头,管不得人的生死。比方朝廷是设立刑法的,他不在刑法的里头。所以说阎王也是个人,他也在这生死的里头,如何管的人的生死呢?故此说我们人死了,不去见阎王。有人问:我们人的灵魂不散、不灭,又不托生、又不轮回、又不去见阎王,后来我们死了,灵魂到底往那里去呢?

论我们普天下的人,不论在教、不在教的,肉身一死之后,灵魂离开肉身就到天主台前审判。天主台前在那里?天主是个神体,通透天地万物之内外,是无所不在。人的灵魂一离肉身,肉身的外面就是天主台前,就审判他一生的善恶。若是这个人在世上认天主,进教守天主的十戒规矩,克己复理,忍耐吃亏,作好人至死不变,这样的人算是天主的良臣孝子,天主就赏他的灵魂升天堂,享永远的福。若是人在世上不认天主、不进教,或是进了教不守天主的十戒规矩,不作好人,天主罚他的灵魂下地狱,受那永远的苦。(《天主教辩疑》,《汇编》第四卷,第四十八册,第页)

民俗:老天爷要人生才生,死才死。

士俗:生死都是天定的。

经文:死生有命。(《论》)(白晋:《古今敬天鉴》,《汇编》第二卷,第十九册,第页)

二十二日,诸友欲立善终会,请诸艾司铎。

司铎曰:“是不可不知其义也。夫善终者,岂其获享寿考,老死牖下之谓哉?必也灵魂求息止安所焉。

“今人之生命修短迟速,惟主所操,吾不知终之何期也。

“然不可不求其善,须有备焉,而后可以无患矣。故善其死者,必先求善其生。善其生者,斯可以善其死者也。吾子识之。” (艾儒略等:《口铎日抄》,《汇编》第一卷,第九册,第页)

“七者,当信天地终穷之日,则耶稣从天降来。将往古来今人之生死者,公审判,从而赏罚之。”

或曰:“人死时,天主即因其平日善恶而报应之。亦所得为,何必待天地终穷之日乎?”

答曰:“人死,本灵魂至于天主台前听审判。因向所行之善恶,即受赏罚矣。若其肉身置在墓中,俟日后之公审判也。”

“十一者,当信吾人肉身死后,至于天主公审判之日,还要复活。上文已言天地终穷之日,往古来今人之生死者,公同复活,受天主之审判,从而赏罚之矣。但此肉身之复活,惟天主之力能然。盖天主制作天地、人物之先,能以无物为有。此人之复活,乃复活于既有之后。又何难哉?”(罗明坚:《天主圣教实录》,《汇编》第一卷,第一册,第,页)

自十六字传心以来,中国之儒门无异学,惟仁义而已,故生死皆不失其正。仲尼集千圣之大成,孟子学孔子者,后先垂教,可谓至矣。

妖夷不知真体所在,心惟主是逐,不嫌尽此生而媚之,则生也为抱妄想,生是虚生;志惟天堂是惑,不难舍此生而求之,则死也为抱妄想,死是虚死,生死皆欲也。夫吾人之生死,大事也。妖夷与孔孟理欲相背如此,矧其他乎?

“子罕言命与仁。”注曰:“命文理微,仁之道大。”盖命即理也,此理极精微;仁乃道也,此道最广大。惟君子致广大而尽精微,总之所以尊德性也。此德性非可以言传,乃千圣不传之秘,现成之受用。《易》云:“艮其背,不获其身。”《书》云:“安汝止。”

如是则可以见圣人生未尝生也,死未尝死也,所谓生死不相干也,所谓齐生死也,超生死也。所谓毋意、必、固、我者也,圣贤生之受用诚乐哉。

如是则与狡夷之所谓“灵魂者,生时如拘缧绁,既死则如出暗狱。”教人苦生乐死也,毫不相干矣。(黄贞:《尊儒亟镜》,《破邪集》卷三,《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其言曰:人之生从何来,死从何去?

征曰:此佛氏尝谈也,亦吾儒秘旨也,而用之则大异矣。孔子曰:“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是故知鬼神之情状。”逮季路问事鬼神,则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敢问死,则曰:“未知生,焉知死?”由此观之,生死无二理,人鬼无二致,明矣。朝闻道而夕死可者,谓其死而有不死者存也。既死而不死,则生必不生,而谓天主赋之始生可乎?(钟始声:《天学再征》,《辟邪集》,《汇编》第五卷,第五十八册,第页)

文皇帝颁《性理》于学宫,其于天地之间亦备矣,独于生前死后略而不言。

孔子曰:“性相近也,习相远也。”曰:“未知生,焉知死。”是以不言言。

至系《易》之辞曰:“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是故知鬼神之情状。”已言其不言矣。

而朱晦翁又以气化诠之,秘其实义。

若是者何也?吾儒手眼,只使人体认目前,绝不许人想前想后。所以,前世后世总不拈起,以绝人徼福免祸之私萌,而专精伦物。若精研儒理,自信得及,不言佛道亦可也。(许大受:《圣朝佐辟》,《破邪集》卷四,《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宙宇之内,以贵贱与生死较,两者孰重?必曰:殆不侔矣。以贫富与生死较,两者孰重?必曰:殆不侔矣。濡毫墨者,去贱而求贵;迁有无者,即富而辞贫。当世必谓大能。独有人焉,毅然而谈生死,则不以迂讪,必以异斥。呜呼?人孰不爱己者哉?

而身生非生、身死非死。美衣食、华居处,则身生以顺;多子孙、营坟墓,则身死以宁。不知此非能爱己者也,爱藏己之器者也。计人灵之处于身也,不犹主人之处于室乎?使有人终日丹楹刻桷,而不恤其饥寒,则必以为大愚矣。彼勤其身而忘其神者,何异于是?虽有缶器,使置之危而必损,未有不求所以安之者。神灵非缶器也?乃不思所以置之,何哉?涉大海者,知有险阻,必预计舟楫资粮,趋避之事。生死之海,其为险阻也多矣,乃欲任一苇之所如耶?虽极愚钝者,虑必及此,稍有明悟,便思身后事大。所以修仙、坐禅,多属高明。

然二氏虽亦期彻生死,不过随人脚跟,总属贸昧,毫无把捉,胥归沦溺耳。譬如适燕赵者,向南而辕,厥志虽猛,而终不可至。何则?其向路差也。夫肉躯之苦乐,为暂苦乐;性灵之苦乐,为永苦乐。生前之荣辱,为伪荣辱。死后之荣辱,为真荣辱。苟使神灵上陟,此身虽刀锯鼎镌,未为无福。苟其神灵下堕,此身虽安富尊荣,不胜悲苦。然则生死一事,如何重大切要,可漠不寻讨,而误以耽空服气为定论哉?总之,生死一事,俗儒存而不论、二氏论而不确。存而不论,则理何由明;论而不确,则益以滋惑。今将求之《六经》,大旨虽有包蓄,而儒者不知所讲明。将求两《藏》,抑又渺茫无据,拂理悖情。若是,则将任吾性灵游移而无定,丧陷而不顾耶。抑将谓一死之后,无知、无觉,遂涣散而无所归着耶。过今不讲,将凭此隙驹之岁月,而徐徐以图耶。

嗟夫!欲知器之久近者,必询诸制器之人;欲知途之遐迩者,必问之已经之士;欲知死生之正道者,必决诸生死之主。吾生也,谁为赋畀;吾死也,谁为收取。当其生,非吾欲生也,有授之生者也;当其死,非吾欲死也,有命之死者也。归之佛,佛且有生;归之仙,仙何尝不死;归之世俗之鬼神,鬼神自生而死者,皆不能自主,无智无愚。皆知天之生此民也,非苍苍之天生此民,而苍苍之天之主宰生此民也。既以天之主宰生我,必由天之主宰死我,且处置黜陟我。我又向何处问生死的确之道哉?余故曰:“惟天主命人生死之说为定论。”

若夫道家以修炼引年,不识形神贵贱,岂呼吸引导之术,谬谓可得长生也耶?则是琢其形以汩其神矣,固悖矣。至如释氏以明心见性,便得成佛。或问此心性,非天主赋与之耶?故存心养性所以事 天,佛氏惟不知事天,又欲屈天于其下,而使之事己。源头既差,溪径悉误。食天之粮,衣天之衣,用天生之口,而言逆天之论,悖更甚矣。而又乌足以得生死之定论哉?(朱宗元:《拯世略说》,《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二册,第—页)

问:事天之旨,合辙吾儒。但儒者惟谋现在,所事不出子、臣、弟、友。故曰:“素其位而行。”曰:“未知生,焉知死。”今天学谆谆以死后之赏罚为诲,疑与孔子若不相似然?

曰:人所惧,莫过于死;则所重,亦莫过于死。岂有极重之事,而可置不讲者?

孔子教人,即生以知死,正是深于言死也。且天学亦岂于善生之外,别有一善死法乎?生前之七克、十诫,即死后之万福无疆。特孔子使人繇之而不明其报。天学俾人念死,而愈思善厥生耳。(朱宗元:《答客问》,《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一册,第页)

二、死后必有真赏、真罚

(或恶人而享顺利,亦望其感恩迁改。迨至怙终不悛,则一生之或利或荣,正可以偿恶中之微善。其未罚之恶,则有永远之刑。)种种妙用,足见天主至公、至义,无善不赏、无恶不罚。而世上的吉凶祸福,以及流芳遗臭,俱系劝善戒恶之方,并非真赏真罚,其义甚明。

总而言之,一念之差能消众善。瞬息尚可转移,盖棺方能论定。善定而后赏,恶定而后罚,如何说得不在身后?(冯秉正:《盛世刍荛》,《汇编》第二卷,第二十二册,第页)

世之操赏罚者,君也。一国之内,其为君之所赏罚者,特千百之一二耳;一人之身,其君所赏罚之事,又特千百之一二耳。故欲以世赏遍善,则有道之时,禄爵不足以答有德;欲以世罚遍恶,由无道之时,囹圄不足以容多奸也。《书》曰:“惟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殃祥兼生前死后之赏罚,现世不足以尽之也。

今必曰,富贵福泽,为善徵乎,则是必为善人之所好也,然达人志士,且有弃之而不居者焉,今必曰,剖肝碎首,为恶报乎,是必为善人之所畏也,然忠臣义士,且有杀身成仁,致命遂志者焉,是知死后之必有赏罚矣。绝德酬以公孤,以后之德,更何以报?杀人者死,而剧盗巨憝,杀百千万命者,一身之死,曷足以偿?是知死后之必有赏罚矣。曹马之奸,刃未推胸,而子孙有为帝者;逄干之忠,脑已涂地,而其后亦竟泯泯,天道宁或非耶?是知死后之必有赏罚矣。圣帝明王,虽九五崇高,善业犹在;作奸犯法,虽粉身碎骨,恶迹仍存,断不以肉躯之祸福,能消神灵之善恶者也,是知死后必有赏罚矣。(朱宗元:《拯世略说》,《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二册,第页)

圣帝明王,虽九五崇高,善业犹在;作奸犯法,虽粉身碎骨,恶迹仍存,断不以肉躯之祸福,能消神灵之善恶者也,是知死后必有赏罚矣。

世上之予夺,视在形迹,天主之祸福,注在心神。人犯刑辟,虽悔恨愿改,帝王未有赦之者,而天主则无不赦。人无恶行,虽中心具无数恶想,即有措诸行为,而人不及觉,帝王未有罪之者,而天主则无不罪。仁义忠信,先泽其性,后泽其形;贪诈淫虐,先污其心,后污其体。世苦世乐,特身受之耳,心性不与也,岂有神灵为良为丑,徒使形骸食报乎?是知死后之必有赏罚矣。(朱宗元:《拯世略说》,《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二册,第页)

入其居,视其所置,前有宗庙,后有寝室,仓库在左,车厩在右,不问而知其为家也已。入其居,视其所置,外无廪积,内无寝庙,日用之具,聊且略陈,不问而知其为旅也已。试观茫茫世界,家耶,旅耶?佳景物,美田宅,好妻子,我所甚系恋者,谁能久处此耶?死期既至,大智极勇,能缓之须臾耶?一切世物,谁非借而用之者,久则还主人耳。不见数亩之宫,百年之内,更迭而处者,且数姓耶。乾坤之内,虽欲不谓之旅,而不可得已。

苐人为万物之灵,生为逆旅,死有所归;旅时功罪,归则分明。若谓盗跖、颜渊、伯夷、殷纣,同归一域,有是理乎?是知死后之必有赏罚也。(朱宗元:《拯世略说》,《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二册,第页)

中士曰:先生曾见有‘天堂地狱’,而决曰有?

西士曰:吾子已见无天堂地狱,而决曰无?何不记前所云乎?智者不必以肉眼所见之事,方‘信’其有。理之所见者,真于肉眼。夫耳目之觉,或常有差;理之所是,必无谬也。(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一曰:凡物类各有本性所向,必至是而定止焉;得此,则无复他望矣。人类亦必有止。

然观人之常情,未有以本世之事为足者,则其心之所止不在本世明也。不在本世,非在后世天堂欤?盖人心之所向,惟在‘全福’,众福备处,乃谓‘天堂’。是以人情未迄于是,未免有冀焉。

全福之内含寿无疆,人世之寿--虽欲信天、地、人三皇及楚之冥灵、上古大椿--其寿终有界限,则现世悉有缺也。所谓世间无全福,彼善于此则有之;至于天堂,则止弗可尚,人性于是止耳。

二曰:人之所愿,乃知无穷之真,乃好无量之好。今之世也,真有穷、好有量矣,则于是不得尽其性矣。夫性是天主所赋,岂徒然赋之?必将充之,亦必于来世尽充之。

三曰:德于此无价也,虽举天下万国而市之,未足以还德之所值,苟不以天堂报之,则有德者不得其报称矣。得罪上帝,其罪不胜重,虽以天下之极刑诛之,不满其咎,苟不以地狱永永殃之,则有罪者不得其报称矣。天主掌握天下人所行,而德罪无报称,未之有也。

四曰:上帝报应无私,善者必赏,恶者必罚。如今世之人,亦有为恶而富贵安乐,为善而贫贱苦难者,上帝固待其人之既死,然后取其善者之魂而天堂福之,审其恶者之魂而地狱刑之。不然,何以明至公、至审乎?

中士曰:儒者以圣人为宗,圣人经传示教,遍察吾经传,通无天堂地狱之说,岂圣人有未达此理乎?何以隐而未著?

西士曰:圣人传教,视世之能载,故有数传不尽者。又或有面语,而未悉录于册者。或已录,而后失者。或后顽史不信,因削去之者。况事物之文,时有换易,不可以无其文即云无其事也。今儒之谬攻古书,不可胜言焉。急乎文,缓乎意,故今之文虽隆,今之行实衰。

《诗》曰:“文王在上,于昭于天;文王陟降,在帝左右。”又曰:“世有哲王,三后在天。”《召诰》曰:“天既遐终大邦殷之命。兹殷多先哲王在天。”夫在上、在天、在帝左右,非天堂之谓,其何欤?

中士曰:察此经语,古之圣人已信死后固有乐地为善者所居矣。然地狱之说,决无可征于经者。

西士曰:有天堂自有地狱,二者不能相无,其理一耳。如真文王、殷王、周公在天堂上,则桀纣、盗跖必在地狱下矣。行异则受不同,理之常,固不容疑也。缘此,人之临终,滋贤者则滋舒泰而略无骇色焉,滋不肖则滋逼迫而以死为痛苦不幸之极焉。

若以经书之未载为非真,且误甚矣。西庠论之诀曰:“正书可证其有,不可证其无。”吾西国古经载,昔天主开辟天地,即生一男,名曰亚党;一女,名曰阨襪,是为世人之祖。而不书伏羲、神农二帝。吾以此观之,可证当时果有亚党、阨襪夏娃二人,然而不可证其后之无伏羲、神农二帝也。若自中国之书观之,可证古有伏羲、神农于中国,而不可证无亚当,夏娃二祖也。不然,禹迹不写大西诸国,可谓天下无大西诸国哉?故儒书虽未明辩天堂地狱之理,然不宜因而不信也。(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三、永赏与“净土”—天、佛天堂观之比较

天教云:佛氏之国,陋而且鄙,世人误读佛书,信其为净,甚有愿蚤死以复生彼国者,良可笑也。

辟曰:此系谬妄无据,诚不足斥。但彼不情造过惑世诬民,大都类此,且此谬所易明,引教证虚以例余者。按《弥陀经》云:“从是西方过十万亿佛土,有世界名曰极乐,即所谓净土也。”盖三千大千世界为一佛土,谓一佛之报土也,正言从此娑婆世界之西去,过一佛土、二佛土,乃至十万亿之佛土,其远亦不可思议矣。故曰:“生则决定生,去则实不去。”乃唯心净土之旨耳。

今子指印土国以当经中所诠之“极乐”,其净秽苦乐竟不啻霄壤矣。且西人远于印土,尚可航海而来,如以彼为净土,则吾人亦可往矣,又何必愿早死以生乎?且曰:“世人误读佛书,不知自误也。”曰“良可笑”,适足以自笑也,不思之甚也。其无根谤佛皆若此,悲夫!(释如纯:《天学初辟》,《破邪集》卷八,《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释氏劝人修净土,念南无阿弥陀佛,径往西方,即得莲花化生,为横出三界。夫阿弥陀佛以为人耶、神耶、理耶?

如为人,则父精母血等耳,即与盘古、伏羲、神农、尧、舜相类,亦无变化生死之权。

如为神,则风云雷雨之司,与社稷山川之吏,皆奉上主各勤厥职,察人间修省善恶功罪大小,一禀主命以行赏罚,未有敢自创一境土,自栽一莲花,以为诸魂投胎化魄之所。无论不敢,抑无此能。

如为理,则彼言阿弥陀佛,此译无量寿觉。文言无量寿觉,即俗言常远明白之谓也。南无译言皈依,即俗言投顺也。夫投顺常远明白,未指常远明白者何事。

既然心明,则不必口念;既然口念,则心终不明。所谓知者不言,言者不知也;念者不明,明者不念也。

若说念佛为念想之念,非口念也。念既在佛矣,虚无渺茫,妄思幻理,有何实据?谁引冥魂赴於莲花池上耶?

若以为因想成像,如俗传赵子昂,好画马现马形之类,则人之贵於异类者,以其有灵魂也;异类之贱於人生者,以其无灵魂也。若人生於莲花,是以无知生有知,以极贱生极贵矣。试观中国,桃树不能李花,池藕不能结他果,而莲花乃生人乎?

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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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子部十 提要 爱日斋丛抄 杂家类二【杂考之属臣】等谨案爱日斋丛抄五卷散见永乐大典者共一百四十三条俱不题撰人姓氏考诸家书目亦多未着録惟陶宗仪説郛第十七卷内载有此书二十二条题为宋叶某所撰而不着其名以永乐大典本防校相合者十二条其説郛有而永乐大典脱去者十条取以防补实得一百五十三条虽原书卷目已佚而裒辑排订尚可考见大略观其论先儒从祀一条有咸淳年号知为宋末人所作也书中大指主于辨析名物稽考典故凡前人説部如赵德麟王直方蔡绦朱翌洪迈叶梦得陆防周必大龚颐正何防赵彦卫诸家之书无不博引繁称证核同异其体例与张淏云谷杂记叶大庆考古质疑彷佛相近特其文笔拖防颇伤冗蔓又援引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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