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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藏 · 笔记

靖康稗史笺证

17 万字 · 约 8 小时 18 分钟 · 18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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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罕编造秽书,诬蔑韦后、邢后、柔福帝姬诸人。韦后北狩年近五十,再嫁虏酋,宁有此理?虏酋舍少年帝姬,取五旬老妇,亦宁出此舍是不恤?图复中原,天理人情,似无以易。诸公衮衮,未喻所裁。

△宋史卷三六四韩世忠传:「会上元节,就秀州张灯高会,忽引兵趋镇江。及金兵至,则世忠军已先屯焦山寺。金将李选降,受之。兀朮遣使通问,约日大战,许之。战将十合,梁夫人亲执桴鼓,金兵终不得渡。尽归所掠假道,不听。请以名马献,又不听。挞辣在潍州,遣孛堇太一趋淮东以援兀朮,世忠与二酋相持黄天荡者四十八日。太一孛堇军江北,兀朮军江南,世忠以海舰进泊金山下,预以铁绠贯大钩授骁健者。明旦,敌舟噪而前,世忠分海舟为两道出其背,每缒一绠,则曳一舟沉之。兀朮穷蹙,求会语,祈请甚哀……是役也,兀朮兵号十万,世忠仅八千余人。」

宋史卷二四三后妃传:绍兴「十九年,太后年七十……二十九年,太后寿登八十……」由此上推,知靖康元年北迁时,韦后已年四十七、八,与此云「年近五十」合。

燕人麈云:时左帅兀朮名宗弼,右帅讹里朵名宗辅,新用事。兀朮尤骄横,所向无敌。自韩世忠败之黄天荡,吴璘败之和尚原,岳少保败之颍昌,锐气渐消。粘罕、挞懒亦浸淫子女、玉帛中,久厌兵。第胁和无术,始降指挥,继造秽书,以辱宋康。苟非技穷,一何至此?宋若坚心一志,不共戴天,中原未必不复。况如秽书,诬蔑已甚,虽不成和,难滋益谤。甘为人下,失策多矣。

按燕人麈之感慨,颇得事理。若津津陈辞辨之必无,似无深意,徒费口舌而已。

▲二十八日,安康郡王女生,林氏出。

△宋俘记:「赵楃即安康郡王……楃曾娶林氏,生女于五国。」

▲是月,陈过庭卒于显州。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四建炎四年六月「己亥……资政殿大学士陈过庭薨于燕山,年六十,后谥忠肃。」按是月辛未朔,己亥是二十九日。

▲七月,又徙二帝于胡里改路五国城。舟行至东路,都统孛堇习古传虏主命,减去随从宗室仲瑅等五百人、内侍黎安国等三百人,流离咸州道中。惟和仪郡王有奕、永宁郡王有恭,燕王府节使有章、有亮,越王府节使有忠、有德六人从。

△金史卷三太宗纪:天会八年七月,「徙昏德公、重昏侯于鹘里改路。」按「鹘里改」即「胡里改」。

宋史卷二六高宗纪:建炎四年七月「乙卯,金人徙二帝自韩州之五国城。」按是月辛丑朔,乙卯乃十五日。

宋俘记:宋二帝(天会)「八年七月流五国城。」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五:建炎四年秋七月乙卯,「是日,二帝自韩州移居五国城。五国城者,在金国所都西楼之东北千里。金人将立刘豫,乃请二帝徙居之。时越王俣、郓王楷已薨。乌登路都统锡库者,以金人之命,减去随行宗室官吏,上皇力恳之,不从。乃召谕之曰:卿等相随而来,忧乐固当同之。但事属他人,无如之何。言讫泣下,皆相与号呼而出。于是宗室仲晷等五百余人皆移居临潢府,而内侍黎安国等数百人在辽东。从二帝者,惟晋康郡王孝骞、和义郡王有奕等六人而已。」

▲虏敕云:「敕赵□,昨取汝女六人为宗室次妇,俾汝末路,可供取求,获利市于姻姬,安桑榆于饱暖。载念汝女汝媳,宫寝侍奉,已历二年,敬戒无违,迭承宠眷□□□□□□□□□□□□□□□□□□□□□□□□□□□□□□□□□□推此柔淑之姿,本尔作养之力。可赐缣绢十端,以示荣宠。」

又敕:「比以奸民不靖,假祸汝躬,故令远徙,庶免波累。舟车行役,未免重劳。已令所司,优予馆伴。从兹阙廷远隔,难遂觐光;女妇长违,或劳恋系。可先入朝,允赐接见。尔受儿女之余恩,尚安晚节;朕采葑菲于下体,用沛殊恩。」

又诏:「□□□□□□□□□□□□□□□□□□□□□□□□□□□□□□□□□□□□□用邀宠注,比并有身。叛奴赵□,曲加荫庇;免为庶人,尚知悔悟。毋污斧斨,藉此引援。恩承巾帼,故兹宣示,尚审从违。 【 从别本补八字。】 」

又诏:「赵□妻朱氏,怀清履洁,得一以贞。众醉独醒,不屈其节。永垂畛恤,宜予嘉名,可封为靖康郡贞节夫人。典重激扬,共喻朕意。」

△燕人麈云:昏德谢表:「臣□言。伏奉宣命,以臣女六人赐内族为妇,具表称谢,[伏蒙圣恩赐敕书奖谕]者。仰勤睿眷,曲念孤踪,察流寓之可怜,俾宗藩之有托。伏念臣栖迟万里,黾勉四迁。顾齿发以俱衰,指川途之正邈。昔居内地,罔间流言。得攀若木之枝,少慰桑榆之景。此盖伏遇皇帝陛下扩二仪之量,孚九有之恩,悯独夫所守于偷安,辨众情免涉于疑似。臣敢不誓坚晚节,力报深仁?倘伏腊稍至于萧条,赖葭莩必济乎窘乏。尚祈鸿造,俯鉴丹忱。[臣无任瞻天望圣,激切屏营之至]。」

臣□言:「伏奉圣恩,赐敕书奖谕,具表称谢者。伏以天恩下逮,已失秋气之寒,父子相欢,顿觉春光之暖。遽沐丝纶之厚,仍蒙缣繐之颁。感涕何言,惊惶无地。窃以臣举家万里,流寓三年,每忧餬口之难,忽有联姻之喜。方虞季子之敝,谁怜范叔之寒?既冒宠荣,愈加惊悸。此盖伏遇皇帝陛下唐仁及物、舜孝临人。故此冥顽,曲蒙保卫。天阶咫尺,无缘一望于清光;短艇飘飖,自此回瞻于魏阙。」

臣□言:「伏奉宣命,差官馆伴臣赴和啰噶路安置,于今月二日到彼居住者。曲照烦言,止从近徙。仍敦姻好,尚赐深怜。大造难酬,抚躬知幸。窃念臣举家万指,流寓连年;自维谴咎之深,常务省循之效。神明可质,讵敢及于匪图?天鉴无私,遂得安于愚分。惊涛万里,颠踬百端,幸复保于桑榆,仅免葬于鱼鳖。此盖伏遇皇帝陛下垂丘山之厚德,扩日月之大明,非风波而可移,亦浸润而不受。回瞻象阙,拜渥泽以驰心;仰戴龙光,感孤情而出涕。」

重昏谢表:「臣□言,伏奉宣命入殿,赐见女弟、弟妇等,并颁缣绢,具表称谢者。暂留内殿,忽奉王言,特许手足之相欢,更被缣絪之厚赐。喜惊交至,恩赉非常。伏念臣禀性冥顽,赋质忠实。负丘山之罪,天意曲念;联瓜葛之亲,圣恩隆大。方念无衣之卒岁,遽欣挟纩之如春。此盖伏遇皇帝陛下仁恕及物,劳谦省己。惟天地有无私之覆载,而父母有至诚之爱怜。念报德之何时,怀此心而未已。」

按燕人麈所载之表文,又见大金吊伐录卷四,文字略有异同。文中凡用方括号括起者,乃据吊伐录补。

▲八月二十六日,嘉国公薨。

△宋俘记:「赵椅即嘉国公……八年九月殁五国。」按此云「九月」乃大概言之。

▲九月初五日,郑太后薨于五国城,年五十二。

△宋俘记:昏德「妻五,郑皇后、乔贵妃……郑八年九月初五日殁五国。」

宋史卷二四三后妃传:「郑皇后,开封人也……汴京破,从上皇幸青城。北迁,留五年,崩于五国城,五十二。」

燕人麈云:昏德夫人郑氏薨于天会八年九月甲辰,赐赙。

▲是月,济王生子成咸。

△宋俘记:「赵栩即济王……八年九月生成咸于五国。」

▲十月,肃王薨。

△宋俘记:「赵枢即肃王……枢八年十月殁五国。」

▲二十八日,少帝生女,慎德妃出。

△宋俘记:宋少帝「入国后生子二……女二,七年四月、十年六月生,皆狄玉辉出。」所记与此不合,疑有误。

▲十一月,莘王生子成定。

△宋俘记:「赵植即莘王……植八年十一月生成定于五国。」

▲十二月,拘留太原之洪皓、龚王■喜,拘留云中之王伦、朱弁及吏役沈珍、邱德、党超、张福、柯辛戍冷山,在长白山西北千余里。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0建炎四年十有二月:「初,徽猷阁待制洪皓与右武大夫龚璹持命至太原,金令其阳曲县主簿张维馆伴。留几岁,金遇使人礼益削。是岁,始遣皓、璹至云中。时通问使朝奉郎王伦、阁门宣赞舍人朱弁已被拘。伦、皓因以金遗商人陈忠,令密告两宫,以本朝遣伦等来通问,于是二帝始知建炎中兴之实。已而左副元帅宗维召皓等,遣官伪齐,皓力辞不可。宗维怒,命壮士拥以下,执剑夹承之,皓不为动。傍贵人唶曰,此忠臣也,止剑士以目,为跽请。宗维怒少霁,逆流递于冷山,与假吏沈珍,隶卒丘德、党超、张福、柯辛俱流递,犹中国编窜也。云中至冷山行两月程,距金国二百余里。」

松漠记闻下:「长白山在冷山东南千余里……」

▲绍兴元年 【 即金天会九年】 四月,金赠太上、康王时服各两袭。

诏云:「□□□□□□□□□□□□□□□□□□□□□□□□□□□□□□□□□□□□□□□□□□□□□□□□□□□□□□□□□□□□□□本月二十三日、二十六日各举男子一人。眷念产孕之劳,宜酬衽席之费,可各赐白金十锭。赵□、赵□让美不居,推恩锡类,可并赐时衣各两袭。庶念新恩,益捐躯以图报;用加奖谕,尚续进其所私。敕到赵□,驰谕赵□□□□□□□□□□□□□□□□□□□□□□□□□□□□□□□□」

谢表:「臣□言,伏奉敕谕,并赐时衣各两袭,随表上贺称谢者。伏以尧仁泽物,华祝多男;舜德及人,苍生衣被。臣托居宇下,久荷殊施。结茑萝于天家,自惭非分;采葑菲于寒族,受宠若惊。兹者纶綍下颁,衣裳载锡。省识天颜有喜,并呈嘉瑞于凤麟。剧思献曝矢忱,再贡登仙之鸡犬。惟臣去家万里,未达尺书,虽无恤乎顶踵,遑论其外。恨远离乎豢犬,未悉所私。此盖伏蒙皇帝陛下烛照无遗,海涵有量。乾坤覆载,恩莫报于涓埃;襁负偕来,心自邀夫鉴眷。临笺虔贺,望阙衔恩。」

△金史卷三太宗纪:天会九年「六月壬辰,赐昏德公、重昏侯时服各两袭。」此作「赠太上、康王」,疑「康王」乃「靖康」之误。

▲虏主征取留徙燕山、中京、韩州、咸州宋宫宗室妇女,并赎兵士浮掠为奴、未嫁典质为奴、不知情而嫁奴,建炎二年分赐诸王郎君、万户、大僚家为奴,凡得二十四岁以下妇女一百十四人入宫。

△燕人麈曰:声色移情,英雄不免。天会三年,诸王子郎君俘契丹女乐,太宗不正魂饰。契丹后妃随海滨王献俘,太宗见锦绣繁华,怒令撕去,以赤体献庙。朝罢大宴,徇诸王子意,令侍酒。醒而悔之,悉以分赐,不录一人。自俘宋女入洗衣院,王子得乘其间,怂恿献俘,取三百人入院。兀朮既败,怒取十人入宫。自此浣院日空,宫院日盛,土木脂粉,所费不赀。九年以后,日荒于色,不三年而崩。

▲五月二十二日,太上生子檀,郑昭媛出。

△宋俘记:昏德「入国后,又生六子八女……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郑媚娘出。」

▲七月十八日,瀛国公薨。

△宋俘记:「赵樾即瀛国公……九年四月十八日自戕于五国。」此作「七」月,异。

▲九月,景王生子成章。

△宋俘记:「赵杞即景王……九年九月生成章于五国。」

▲十一月,虏迁咸州道中近支宗室仲恭、仲瑥五百余人至上京。

△金史卷三太宗纪:天会九年「十一月己未,迁赵氏疏属于上京。」

▲十二月,信王次女生。

△宋俘记:「赵榛即信王……榛天眷二年六月十九日殁五国,曾娶田氏,天会六年、九年、十年、十二年、天眷元年历生五女。」

▲绍兴二年 【 即金天会十年】 六月,少帝生女,狄夫人出。

△宋俘记:少帝「入国后生子二……女二,七年四月,十年六月生,皆狄玉辉出。」

▲二十四日,沂王■〈木咢〉、驸马刘文彦首告太上左右及信王谋叛,千户孛堇按打曷即习古国王接其词。七月,遣使诘问,太上遣莘王植、驸马宋邦光渡河往辨。坚请太上自往,又遣少帝及信王榛、驸马蔡鞗、内侍王若冲往议,始许在行宫引问。沂王、刘文彦承诬。使者请太上处置,却之,使者宣命赐死。

△金史卷三太宗纪:天会十一年二月「戊子,赵■〈木咢〉诬告其父昏德公谋反,■〈木咢〉及其壻刘文彦伏诛。」按此处所记乃事发之时日,正史所载乃处理完毕之时日。

▲九月,信王三女生。

△按参见本卷「十二月信王次女生」条所引宋俘记。

▲十月二十八日,昌国公薨。

△宋俘记:「赵柄即昌国公……十年十月殁五国。」

▲绍兴三年 【 即金天会十一年】 九月初四日,阎婉容薨。

△宋俘记:昏德妾「阎宝瑟十一年九月初四日殁。」

▲初五日,信王四女生。

△按宋俘记,信王榛四女当生在天会十二年。

▲虏库帑藏甚富,君臣相誓,非军需不启库。吴乞买嗣位后,多耗费。是冬,诸臣扶之下殿,声背誓之罪,梃杖二十,复扶上殿,谢罪。

△三朝北盟会编卷一六五绍兴四年十二月三十日引赵子砥燕云录追述曰:「金国置库收积财货,誓约惟发兵用之。至是,国主吴乞买私用过度,谙版告于粘罕,请国主违誓约之罪。于是羣臣扶下殿,庭杖二十毕,羣臣复扶上殿,谙版粘罕以下谢罪,继时过盏。」

▲绍兴四年 【 金天会十二年】 夏,粘罕、兀室入朝,虏主遂解兵柄。

△三朝北盟会编卷一六六绍兴五年正月十三日引金虏节要曰:「亶立,置三省六部,改易官制,升所居曰会宁府,建为上京。封左副元帅粘罕晋国王、领三省事。除元帅府右监军兀室尚书左丞相。 【 粘罕、兀室乃亶所忌者也。】 故以相位易其兵柄耳。然二酋皆桀黠之魁,而亶遽能易其兵柄者何哉?盖二酋于四年夏自白水泊入见虏主吴乞买,值刘豫有寇江□之请,闲居本土,故至是亶能徙而易之;加之二酋在燕、云则有众,乞买虽欲易之不可得也。」

按从以上数据看,粘罕、兀室易兵柄在熙宗继位之后,此处时序似有误。

▲绍兴五年 【 金天会十三年】 正旦,吴乞买困迷酒色,瘫痪已久,倩近侍扶起受朝,共见东方一佛,随日而出。未几,殂于明德宫,时年六十一。诸酋皆抛盏烧饭以吊。吴乞买当金太祖朝尝使汴京,其貌绝类我太祖皇帝塐象,众皆称异。嗣位后,车马服御与臣下无别。干元殿外四围栽柳,名曰「御寨」。有事集议,君臣杂坐,议毕同歌合舞,携手握臂,略无猜忌。甚至契丹献俘,醉酒聚麀。近年称尚汉仪,朴茂之风亦替。

△三朝北盟会编卷一六五绍兴四年十二月三十日引神麓记曰:「吴乞买先患中风疾,手足无力,半身不遂。约又一年,至天会十三年乙卯岁正旦,近侍扶掖而行,早见佛自东方随日出而现,从者皆视而瞻礼。吴乞买问,汝等见甚?皆云见佛像在日傍云间。言未讫,吴乞买昏困,再病中风,僵仆,殂于明德宫。时年六十一。」

又同书卷一六六绍兴五年正月十三日引金虏节要曰:「初,女真之域尚无城郭,星散而居。虏主完颜晟(按即太宗)常浴于河,牧于野。其为君草创,斯可见矣。盖女真初起,阿骨打之徒为君也,粘罕之徒为臣也,虽有君臣之称,而无尊卑之别,乐则同享,财则同用,至于舍屋、车马、衣服、饮食之类,俱无异焉。虏主所独享惟一殿,名曰干元殿。此殿之余,于所居四外栽柳行以作禁围而已。其殿也,遶壁尽置大炕,平居无事则锁之。或开之,则与臣下杂坐之于炕,伪后妃躬侍饮食。或虏主复来臣下之家,君臣晏然之际,携手握臂,咬头扭耳,至于同歌共舞,莫分尊卑而无间……」

▲二十五日,虏主完颜亶即位。亶通识汉语,尝受读于韩昉,知诗文,宗室大臣目为汉儿,亶亦鄙宗室大臣若异类。

△金史卷四熙宗纪:天会「十三年正月己巳,太宗崩。庚午,即皇帝位。甲戌,诏中外。」按是年正月丙午朔,庚午乃二十五日。

三朝北盟会编卷一六六绍兴五年正月十三日引金虏节要云:「今虏主完颜亶也,自童稚时金人已寇中原,得燕人韩昉及中国儒士教之。其亶之学也,虽不能明经博古,而稍解赋诗、翰墨,雅歌儒服、分茶焚香、奕棋战象,徒失女真之本态耳。由是与旧功大臣君臣之道殊不相合,渠视旧功大臣则曰:无知夷狄也。旧功大臣视渠,则曰:宛然一汉家少年子也。既如是也,欲上下同心不亦难乎?」

▲二月,韦后等七人出洗衣院,柔福帝姬归盖天大王赛里,名完颜宗贤。后嫁徐还。纯福帝姬归真珠大王[设]野马。后嫁王昌远,一名成棣。韦后至五国。

开封府状:「柔福帝姬十七岁,即多富嬛嬛。」

△宋俘记:「赵嬛嬛即多富,未嫁。自真珠大王寨二起北行……嬛嬛入洗衣院。十三年,入盖天大王寨,遣嫁徐还。」按开封府状,纯福帝姬北行时年仅四岁,据宋俘记记载,年幼之帝姬皆入洗衣院,未详以后之事。

宋俘记:「韦(后)二起北行,入洗衣院,十三年遣至五国。」

▲四月二十一日甲子,太上薨于五国,遗命葬内地。虏主徇宫中意,欲许之,廷议不可。

△金史卷四熙宗纪:天会十三年四月「丙寅,昏德公赵佶薨,遣使致祭及赙赠。」按是月甲辰朔,丙寅乃二十三日,与甲子差二日。

宋史卷二八高宗纪:绍兴五年四月「甲子,太上皇帝崩于五国城。」

宋俘记:昏德「八年七月流五国城,十三年四月二十一日亡。」

燕人麈云:昏德公薨于天会十三年四月丙寅,年五十四。宋汴之祸,昏德与金太宗实相终始,四月之间,相继上仙,殆冤业已清,具相释手。

▲五月,虏主封令福、华福、庆福三帝姬为夫人。

△按开封府状,北行时,令福十岁,华福九岁,庆福七岁,以后之事宋俘记记载不详。

▲信王五女生。

△宋俘记:「赵榛即信王……曾娶田氏,天会六年、九年、十年、十二年、天眷元年历生五女。」此乃天会十三年,所记未合。

▲六月,祁王生子成范。

△宋俘记:「赵模即祁王……天会十三年六月生子成范。」

▲八月,相国公生子成茂。

△宋俘记:「赵梴即相国公,以李浩为代……李浩十七岁娶耶律氏,生女于五国。八年,敕以梴聘妻韩氏配浩;十三年八月,生子成茂。」

▲绍兴七年 【 即金天会十五年,完颜亶三年】 六月,虏酋高庆裔、刘思犯赃,斩于市。粘罕用事,时高庆裔、萧庆为羽翼。时吴乞买长子宋国王宗盘抑粘罕,乃斩庆裔。临刑,粘罕哭送之。庆裔曰:「若从我言,彼此何有今日?」语闻于众。粘罕自危,纵酒肆欲,以及于死。

△金史卷四熙宗纪:天会十五年「六月庚戌,尚书左丞高庆裔、转运使刘思有罪伏诛。」

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七八绍兴七年八月五日金人斩高庆裔于会宁市条引金虏节要曰:「高庆裔,粘罕用事者,吴乞买之长子宋国王宗盘欲挫粘罕,故先折其羽翼,以高庆裔有赃,下大理寺。粘罕乞免官为庶人,赎高庆裔之罪,虏主不允。庆裔临刑,粘罕哭别之,庆裔谓粘罕曰:『我公早听某言,事岂至于今日?某今死尔,公其善保之。』以此知庆裔尝教粘罕之反也明矣。」

▲七月,虏酋粘罕缢于狱。先,御林牙兵叛,亶令粘罕讨之。交攻三昼夜,胜负未分,粮草已尽,人马僵冻。副将外家得有异心,数千骑无故自溃。亶下粘罕狱,密遣人缢杀之。亶尚汉仪,多内嬖,宋室宗姬皆有盛宠。后裴满氏,亦五王府宗女,随母被掠于千户忽达家,献为后。戕贼寇宋诸酋无噍类。

△金史卷四熙宗纪:天会十五年「七月辛巳,太保、领三省事、晋国王宗翰薨。」按是月辛酉朔,辛巳乃二十一日。

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七八绍兴七年八月五日引粘罕狱中上书云:「臣再陈前日之罪。御林牙兵忽然猖獗,干冒陛下。用臣出师之任,臣受命,欲竭驽钝之力,尽浅拙之谋,以狂孽指日可定。不期耶律潜伏沙党,复反交攻,凡三昼夜,其胜负未分,犹可为战,柰杜充粮草已断,人马冻死?御林牙兵知我深入重地,前不樵苏,后又粮断,所以王师失利。又副将外家得心生反逆,背负朝廷,知父兄、妻子并在御林牙军中,两军发衅,其外家得将军下数千骑自乱我军,使臣不得施,此大败之罪也,非臣慢戎。愿陛下察臣之肝胆,念臣有立国之功、陛下有继统之业,可贷臣蝼蚁之命……」

按同书同卷引金虏节要谓「粘罕以庆裔之故,绝食纵饮,恚□而死,虽非梃刃所及,近乎非正命也。」而金史纪传皆未记其死因。考宗翰之死,在高庆裔死后不足一月,当以此处所云「亶下粘罕狱,密遣人缢杀之」为实。

▲诏云:「先王制赏罚,赏所以褒有功,非溢喜也;罚所以诛有罪,非溢怒也。朕惟相国宗翰辅佐先帝,曾立边功,迨先帝上仙,朕继承丕祚,眷惟元老,俾董征诛。不谓持重兵权阴怀异议。国人皆曰可杀,朕躬匪敢徇私。奏对悖慢,理当弃磔,以彰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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