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藏 · 诸子
明末清初耶稣会文献
167 万字 · 约 79 小时 29 分钟 · 36 / 216
子藏 · 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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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皆属神苦,故其痛楚惨于形受。如人肉身,纵晏然无恙,心忽转思拂意之事,焦忿痛恨,几若忘生。又如幽居暗室,疑有毒蛇恶鬼恐吓之状,种种恶相,无不见前,虽实无之,而人冒其苦,无异诚受。地狱之人,其受苦亦复如是。况魔鬼变幻其中,自能张设万态,以虐其魂,非如人世刑罚之苦,笔舌所可罄也。”
喻人不知险,5:5
越七年甲戍,春三月八日,艾司铎复入桃源,诸友毕会。
一、牛知险途之喻
司铎曰:“适来途中,有推牛行桥者,屡推弗前。予见之而怖云:‘牛亦知险乎?人行于世,不牛若哉?今者永苦之阱,其溪矣;犯命之端,其桥哉;而世俗肉身邪魔,则推牛者乎。’
二、世人涉险不如牛
“人皆曰予智,大道不行而好径。由是世俗推之于利欲之桥矣,肉身推之于佚乐之桥矣,邪魔推之于惑溺之桥矣。具曰予智,胥沦于渊,何愦愦焉其不牛若也。”
论人须向上慕主,5:6
十有九日,为耶稣复生之辰。
一、向日而视者是真凤凰
司铎曰:“耶稣复生矣,子等亦有复生之望乎。太西有鸟,名亚基辣者,凤凰之属也。其高戾天,为太阳之鸟。至伏雏卵,虞有他卵杂之,必取其雏,向日而视。其目不瞬、头不眩者,乃为真子,否则委而弃之矣。
二、向上慕主者为真信徒
“今子等素称奉教,望有复生之期。然果能一心向上慕主,不瞬而不眩者乎?则耶稣必以为己子。如其瞬且眩也,则必垂首向地。而为地上之营者也,能保不为吾主弃耶?”
答守贞为上,5:6
廿一日,司铎出访客。
一、守贞不会使人类灭绝
姚则坤问曰:“闻贵教以守贞为上。设普天之下,悉如是立志,则人类不几绝与?”
司铎曰:“此固不可必得之事,然亦所当发明也。昔圣奥斯丁,亦与人论此云:‘人生世界,婚配之礼,乃其常道。能一生绝欲守贞,有几人哉?故不必过虑及此。’
二、守贞使人类灭绝亦快慰人心
但世界总有穷尽之期,向使人人悉能守贞,则人人皆为贤、为圣。即人类从兹而绝,不尤愈于世界穷尽之日,而始绝者乎?盖世界穷尽之日,有善亦有恶,何如守贞而人类绝,悉皆纯善而无恶者乎?至皆纯善而无恶,而天主降世爱人之心慰,而吾侪同人昭事相与为善之心,不更大慰乎?”
论所学三字终身不尽,5:7
廿有五日,陈肇夹偕弟肇艮至堂。
司铎语之曰:“昔有兄弟二人,其一勤书史,其一则日入主堂,用神功也。两人相聚,各叩所学。其入主堂者曰:‘吾生平所学三字,直终身以之,未易竟也’问奚字。曰:‘黑、红、白。’其一大诧,请竟厥旨。
一、黑
曰:“‘所谓黑者,自顾平昔种种罪污,为极黑秽之物,我当如何惭愧?
二、红
“所谓红者,存想吾主耶稣,为我等受难,红血流下,我当如何感泣?
三、白
“所谓白者,天上圣人圣女,纯修之德,洁白可喜,我当如何景仰?之三字者,体认终身足矣。’
其一爽然自失曰:‘我终日读书,尚不如尔三字。’然则斯两人者,其所学孰多乎?”
论五官之司言最宜谨,5:7,凡三则
夏五月,司铎贲龙江。
一、谨守五官
廿有一日,司铎谓众曰:“子等自学道以来,亦常谨守五官之司者乎?必也目毋妄视,耳毋妄听,口毋妄言,手足毋妄持行,使人望而见之,即知为端人、德士也。斯于道其庶几乎?”
二、言最宜谨
又曰:“五官之司,惟言最为宜谨。盖大主之生人也,舌藏口中,卫以齿,复卫以唇。重关固闭,若深虞其破也。乃或嘲笑、或讥讪、或数短论长,其伤人也实甚。譬之剑焉,剑有益,亦有损。以之护身,则益;以之杀人,则损。惟言亦然,以之谈道持诵,则益;以之嘲笑讥讪,则损。然则言可轻出乎哉?”
三、言能污秽人
又曰:“且子不观之蛇乎?蛇之咬人,其毒最深。然只害人肉躯耳,未及灵性也。若利口之言,伤人之名,败己之德,其为毒也深于蛇。昔耶稣在世时,有异端者流,专务外修、不饬实行。偶见一宗徒不盥手而食,遂告耶稣曰:‘尔徒不盥手而食,亦污甚矣。’耶稣曰:‘入口者非污,出口者乃污耳。’吾主之意,以饮食之物,藏于肺腑。纵有不洁,何伤乎?利口之言,言者听者均受污焉。是以古有德士达味德者,恶其言之躁也,祈天主赐其诵经谈道之外,余悉哑焉,天主亦允其所求。若彼德士者,刻励之功,弗可及已。”
答原祖犯命正显天主全能,5:8,凡三则
一、原祖犯命非因其性
有顷,其香问曰:“窃闻原祖之初生也,天主赋以美性。夫既有美性矣,奈何犯命乎?”
司铎曰:“天主之赋人性也,原使之可为善,而不使之定为善。如定之为善,永无他变。若火之定于热,日之定于光,天主亦何难之与有?然此则为善皆天主功,人亦何功而坐享天上福哉?惟赋之美性,又必令其自发善心,始以赏罚随之。今原祖挟其美性,只为不纯心于善,致犯主命,而受重罚,会何咎厥赋之初乎?”
二、原祖犯命亦显天主全能
其香曰:“器之精者工必良,器之窳者工必拙。今以初生原祖,即首犯主命。人遂以其犯者,并疑其生者,又何征天主全能乎?”
1、良工的比喻
司铎曰:“斯正显天主之全能也。今有良工于此,造一奇器,极其精美。忽堕地而器碎。工取其碎者,别造一器,其精美视前有加焉。此其工不尤良者乎?
2、犯命后苦修其功更夫
“乃原祖自犯命而后,以九百余年之苦修,竟获天上永福。斯其视平平为善,坐享天报者,其为功不更钜乎?
3、转至恶为大善可见天主全能
“昔圣奥斯丁有云:‘无恶之善,不如转至恶为大善。’夫原祖以犯命而苦修,正转至恶为大善也。正既碎之器,而更造为奇巧也。不益见天主之全能者耶?
4、人犯主命正显天主救赎之恩
“且天主之恩,莫大于降生救赎矣。向非原祖犯命,则吾主未必有降生之旨。今使古今万民,得蒙大主救赎之恩者,皆原祖犯命之因也。然则犯命一节,亦吾人感恩图报之由。人乃不以颂主,而反憾主者乎?”
答人有原罪故克己之功愈崇,5:9
其香曰:“以犯命而憾主,固为不可。然惟原祖犯命,遂令千万世传染原罪。美性易偏,故不能无追溯耳。”
司铎曰:“人无原罪,则美性不失,纵获享天福,亦何希奇之有哉?惟传染原罪,故其性有刚柔钝驳之异,而人始有矫偏克己之功。斯其苦劳弥甚,其享报弥崇。譬之为将者,遇难克之敌,身经百战,始得叙功而剖符。视彼席先人余荫、坐縻世禄者,殆超越数等矣。”
答小过不悔由认主不真,5:9
廿二日,谢仲升问曰:“涤罪之功,全由痛悔,文已知之矣。今有日用小过,似非获罪之大者,虑痛悔之诚,未易顿发也。
司铎曰:“小过不悔,由于认主不真,否则,未有不诚且切者。譬如一不谨之言,施之侪辈,未必悔也。上而尊长,则憬然悔矣。再上而施之权贵、施之国君,直有彷徨痛切,必求赦宥而后即安者矣。盖所犯逾尊,则其悔必逾切,亦何论犯之大小哉?今天主无上至尊也,吾人至卑也。以至卑而犯至尊,虽一念、一言,其获戾已大。如日过之小也,而漫不悚切,是不认吾主为至尊、至严之上主,而敢于轻犯也。罪孰有甚焉者乎?”
答人不知真福故重世福,5:10
日将午,刘文学晋谒。
一、世福如嚼蜡
问司铎曰:“功名富贵,亦人世浮尘,人多恋而不能割,何也?”
司铎曰:“只为不知真福,故耳。若知身后真福百倍于功名富贵,则现前世福,皆嚼蜡也。
二、婴孩的比喻
“君曷不观之婴孩乎,以千金易抟黍,弗我易也。岂千金不如一黍哉?无知故尔。迨长而知觉,则必贵千金,贱一黍矣。
三、当求真富贵
“今人多恋于世福,而不营真福,是不分千金、一黍之类也。不亦惑哉?圣额我略有云:‘尔辈既嗜富贵,当嗜无穷之富、不尽之贵,幸毋以小富贵自足者。’正谓此也。”
答魔鬼出见人世不脱离其苦,5:10,凡二则
一、魔鬼在人世不脱其苦
漏下初刻,其香问曰:“天主罚魔鬼于地狱,既受无穷之苦矣。及其出见人世也,亦脱离其苦否?”
司铎曰:“否,今有病人,头重目眩,五官百体俱不能安适。此即移上移下、移左移右,其不安适犹故也。何也?病切己身也。今魔鬼之永罚,躬自受之,纵出见人世,安能脱离其苦乎?”
二、魔鬼虽受苦但不甘入地狱
其香曰:“向读降生言行略,见耶稣为人驱魔。魔哀祈曰:‘幸毋复驱我于地狱。’若出见人世,既不脱离其苦。又何惧地狱之复入耶?”
司铎曰:“魔鬼之苦,固无适可离。然其出见人世,与在地狱之苦,亦微有间耳。再譬之病者,头重目眩。虽移之他处,似亦不适,第在幽暗卑湿之区,其苦自必更倍。若得移置轩朗之域,即切体之疴未尝少减,而视向之所处,亦稍殊矣。况魔诱人为务,入狱弗能,故不愿也。”
论财色之人自绝于主,5:11
一、富翁筵客的故事
廿三日,瞻礼毕。
司铎诏于众曰:“今日《经》中,载吾主寓言者曰:有一富翁,庀盛筵,命仆延客。其一曰:‘吾已市腴田数亩,欲往观之,无暇赴也。’其一曰:‘吾适市有耕牛,欲驾而试之。’其一曰:‘吾正抡婚受室,愈不暇往。’仆返命,主翁大怒。谓其仆曰:‘尔可遍行市中,凡遇贫者、贱者,及一切瞽聋残疾之人,邀饫此筵。向数人者,必不获享。’其仆如命,诸人毕赴。然尚有余席,又命请田野细民以充之,众各饱饫而归。
二、富人筵客的喻意
“夫吾主之意,以主翁者,天地万物之大主也。盛筵者,凡在厄格勒西亚中,所沾圣宠也。欲市田驾牛者,贪财人也。抡婚受室者,迷色人也。
三、受教之人与不受教之人
“人而贪财迷色,其肯幡然入教,沾吾主之宠泽者乎?非吾主之弃彼人,人自绝于吾主耳。反不如贫者贱者,瞽聋残疾,以及田野之细民,其蒙受主恩,尤易易也。”
论财不宜过营,5:11,凡二则
一、贪财犹认邪魔为主
又曰:“圣伯多禄有云:‘贪财之人,有似于崇奉邪魔者。’夫崇奉邪魔,其罪重矣,胡贪财者与之并乎?不知贪财者,朝斯夕斯、念斯言斯、并其心身性命,亦在斯也。此直认财为生我、养我及安适我之物,而汲汲事之。岂非认财为主者乎?认财为主,视彼认邪魔为主,其不认天地之大主均也。圣伯多禄之言,有以也夫?”
二、不必以财为重
又曰:“财非尽置不求也,特不必以财为重耳。主经有云:‘今日与我,我日用粮。诚以日用之粮,足今日之用足矣,不必贪求明日也。子不观之鸟乎?未尝耕种,亦未尝畜储也,日日所需不缺。夫鸟一无灵之物耳,大主尚安养之,俾毋匮乏。况诚心奉主之人,而虑日用之有缺乎?’则亦何用终日逐逐,而于正业反疏也。”
论积财不施亦不能安享,5:12
又曰:“敝邦有一人,日营生业,常积其余者,至主日施之,而其财常有余也。一日邪魔诱其贪念,遂思存积,不务施贫。积之不已,果有赢余。数月,足生大疮,不能营业。而向来所积,尽为医药耗去。且典尽家中之物,不胜困苦。于时主命天神醒之曰:‘尔向为上主施贫,故主亦俾汝有余,安然享之。奈何贪心顿起,今所积者安在哉?’其人始悔悟求赦。自是施贫如故,而有余仍如故也。人心贪吝,夫亦可以镜矣。”
论水德,5:12
一、水之德
日正中,郑明经邀款,其香从。
适谈及水性,司铎曰:“水有水之性,亦有水之德乎?”
明经曰:“水之德:曰冷、曰淡、曰流下。”
二、人之德比于水之德
1、冷于俗情
司铎曰:“然则人之德,亦有可比之水者乎?冷于俗情,是人之德亦有冷也;
2、洗于世味
淡于世味,是人之德亦有淡也;
3、谦卑自牧
谦卑自牧,是人之德亦有下也。设于俗情世味,太热且浓,好居上而不居下,曾水不如矣。”
论人而不善反蠢于物,5:12
其香曰:“人为万物之灵,故诸德咸备。”
司铎曰:“子以人为万物灵,然不善用之,反似万物之蠢。”
其香曰:“云何?”
曰:“天主之生万物也,赋以一定之性。如火之热、水之冷,虽历千百年不改也。若人之性,天主则赋以灵明变化之体,超绝万类,乃不变化于善,而多变化于恶。岂若物之一定,更无转变者乎?故谓人非灵于物不可,非蠢于物亦不可也。”
答列宿逆行甚微而参宿渐高由于日,5:13,凡二则
一、列宿逆行甚微
有顷,其香问曰:“向阅《天问略》,见列宿天亦有逆行。不知每日逆行,其度有几?”
司铎曰:“列宿一天,其逆行甚微。敝邦历法推算,须积数十余年,始逆行一度。至逆行一周天,则有数万余载矣。考中邦尧、舜以至今日,始逆行十五度。可见其动甚微,去不动者不甚相远也。”
二、参宿渐高由于日行
其香曰:“果尔,则列宿之去日,宜有一定之位。偶见参宿见于东方,于日没时,每夜渐高,何也?”
司铎曰:“此非参宿渐高,乃日之逆行,渐与参宿会耳。试观日每日逆行一度,则与参宿日近一度。故当日没时,而参宿东方,遂高一度也。知乎此,而列宿可类推已。”
答斗柄四时易向亦由日行,5:13
一、斗柄四时易向
其香曰:“敝邦书中有云:‘斗柄东而天下春,斗柄南而天下夏,斗柄西而天下秋,北而天下冬也。’夫列宿既逆行甚微,则亦顺宗动天所带耳。何斗柄所指,四时易方乎?”
司铎曰:“子所言者在何刻?”
曰:“日没时耳。”
二、斗柄易向由于日行
曰:“斯正观日行而可知也。论北斗为宗动天所带,一日一周,其柄亦四方回指。但日躔黄道,二分二至,南北各殊。故当日没时,见斗柄所指,若随时各异耳。”
答度教之学无甚关切故主隐其奇,5:13
其香曰:“造物主之生天也,何不使人为可测,而故隐其奇若此乎?”
司铎曰:“即此一端,亦可征造物主之妙也。”
其香曰:“如何?”
一、天文之学不必皆知
曰:“造物主之生物也,其甚切于人者,多显而易见。其不甚切于人者,多隐而难知。子试思天文之学,有甚关切于人者乎?知之固为博物,不知初亦无损。
二、养生之理主必显示
若性命至理,为人生日用所不可离者,则造物主必显示之,初非有隐也。
三、以地之物为喻
即以地之物言之,五谷所以养人,则无地不生。至若金玉珠贝之属,非不宝贵也。然未甚切于人,故不惟地不皆产。且山含川藏,不一炫奇于人世,职此意已。”
论圣体之恩增人神力,5:14
廿有五日,司铎又谓众曰:“昔《经》所载:有古圣厄理亚者,欲到一高山,访天主圣迹。乃陟历遥险,神力顿疲,憩一大树下。叹曰:‘我力不堪,自分死此矣。’因倦而睡,天主遣天神赐以水饼,谕之曰:‘醒,醒!及早享此,前途尚赊也。’圣士醒见水、饼,遂谢主恩。享之,不觉充饱。自是鼓力前行,果穷高山,惬所愿矣。今我辈奉教,求登天国,岂直一山之高哉?乃世尽险途也。自恃己力,其何能至?故吾主耶稣立领圣体之恩,增我神力,以耐世患,庶几升天有赖,不为半途之废耳。”
论人当顺主命而大主予夺具有深意,5:14,凡二则
一、人当顺主命
又曰:“子等欲领圣体,当立志以顺主命。故无论为富、为贫、为穷达、为夭寿,毋以顺境而生骄佚、逆境而生怨尤也。”
1、祈主无罪
其香问曰:“顺命固矣,未知可祈求否?”
司铎曰:“可祈而祈,得固无罪。然世福非真福,其祈之可不可,总非人之所能知也。
2、天主因爱而予夺
“子今知天主之爱人,甚于人之自爱者乎?天主爱人,必尽知其所当得、与不当得者。可予则予,不可则靳之。故一予、一夺,具有深意。予者,固谢主恩;不予者,尤不可生怨怼也。
3、父母之夺予之喻
“譬之婴孩焉,父母爱之,不啻其自爱。求衣食书笔之类,无弗予也。设日求生果及性毒之物,则惧其疾害也,辄夺不予。而谓父母弗爱其子,必不然矣。”
二、天主予夺之喻
其香曰:“每见善者或罹世祸、不善者或享世福,虽大主有深意其间,然贸贸生民,不能测也,是以滋疑。”
1、祸福三事
司铎曰:“昔有一人,亦以善、恶、祸、福之故,疑上主者。主欲醒之,命天神化为人,偕之行远,偶宿一逆旅。其主人善士也,只有幼子,爱之笃,是夕忽死,斯人疑之。又至一家,有善人失金杯一,反为行恶者所拾。斯人愈疑。仰而叹曰:‘上主权衡,若是爽乎?’
2、天神之谕
⑴失子之因
“天神从旁谕之曰:‘逆旅主人,善士也。然过爱其子,势必殉其子之所为。他日不善,皆此之由矣。故主命早收其子未染之魂,既得天福。而其父处忧患之中,忍德且日增也。
⑵失金之因
“失金之家,虽亦善士,然有微过。故主命其失财,以当补炼。过端既赎,所存纯德、永福之享,乃其分耳。
⑶拾金之因
“彼恶人者,生平亦有小善,故命得财以偿之。小善既偿,则皆纯恶,地狱之火,旋及其躬。子奚疑焉?’
3、人的悔悟
“斯人始悟且悔,终其身信顺主命,毋敢有疑。由是观之,大主一予、一夺,具有深意,特显兹一事,章示人耳。贸贸生民,安得日遣天神以告乎?”
答魔鬼可知已往多不知未来,5:15,凡二则
日已没,其叙问曰:“天主已往未来,固无不晓。若魔鬼灵明所赋,原异于人,亦能知未来事否?”
一、能知一定之事
司铎曰:“未来之事有二种:其一为一定之故,不得不然者。如物以时生育,及日食、月食之类。斯魔之灵,所毕知者。
二、不能知不一定之事
“其一不由一定之故。如上主之圣旨,及人之自专。斯则只知已往,不知未来。”
三、可以猜中未来事
其叙曰:“每见世俗相传,如祈梦扶鸾之属,未来事亦多奇中,非魔鬼伏以告人者乎?”
司铎曰:“此非知也,特猜着耳。大主藏机权于不测,原非魔鬼所能窥。特魔鬼之性,倍灵巧于人,故遇事辄能猜度,时有奇中。如善射覆焉,而其不中者尚多也。今人于其不中者,通置不论。遂群艳其偶中者,诧为灵奇,相率崇之、奉之。悲夫!”
答原祖初生即字言之始,5:16,凡二则
一、文字始于原主
廿六日,其叙复问曰:“敝邦文字之兴,起于黄帝。故前此纪载,多略而不详。闻大西自开辟以来,纪载无漏。不知文字从何始乎?”
司铎曰:“原祖之始生也,天主即赋以灵明大智,超绝万类。故凡天下百物,皆原祖命名,此即文字所从始耳。”
二、天主传信于人
其叙曰:“造物主化成天地,至第六日,而原祖始生。则天地万物之成,尚在原祖未生之始。彼造成次第,乌从知而纪之?”
司铎曰:“原祖初生,去肇成天地,才五日耳。况天主既赐以大智,又默启其灵通彻万理。故于化成之序,悉洞晓以贻后人。斯皆传信,而非传疑者也。”
答古今人寿修短其故有二,5:16
其香问曰:“闻原祖之在世也,九百有余岁。可见上古寿多长,中古渐短,迨至今日,满百者以为奇观矣。果风气之不同耶?抑上主之所命耶?”
一、人之自然
司铎曰:“此其故有二:一为人之自然,一为主之使然。何则?人之自然,藉土生物以养之。古初百物始生,土气本厚。故凡五谷、百果之属,多得气之厚者以养人,人遂多寿。厥后生物愈多,土气渐薄,而人寿亦因递减也。
二、主之使然
“何谓主之使然?上古之世,人类稀少。天主本欲增人之寿,使广传其类。况古世人多淳庞,其享有寿考者,又多修德立功之年也。故主尤欲增其年寿,俾岁永而功多。中古以降,人心渐浇,修德者鲜,设若年寿愈增,罪罚且愈重。故主辄减其年,毋俾多罪耳。今人率冀享寿考,亦冀为立功之年乎?抑冀为增罪之年乎?夫宜知所择也已。”
答将审判前诸患以当炼罪,5:17
廿七日,其香问曰:“向读《庞子遗诠》,云将审判时,人民病疫,天降大火,万物俱焚。此以施之恶人,斯为至当。窃意时有善人,乃亦降是诸罚。何也?”
司铎曰:“等死耳。病死、老死,与水火刀兵之死,死有异乎?”
曰:“无以异也。”
曰:“死既无异,则均一主命,安在疫死焚死之为罚哉?况人生在世,鲜有纯善。故善人初死,多必送入炼所,以炼生平微疵,始得常生天国也。迨审判时,赏罚正当大定。则借水火刀兵之患,以炼其罪之余,不复更送炼所。又何疑为善之人不应受此者乎?”
论天主爱人人宜爱主,5:18,凡二则
一、人受恩多于天神
廿有八日,诸友求领圣体。
司铎诏众于堂曰:“子之求领圣体也,亦知主以斯恩赐人,超出天神之所受乎?何也?天神纯神,只得享天上福而已,未有圣体降临彼身也。今以天神之不可得者,而赐诸人。则其授于人者,不更有加于天神耶?”
二、人当诚挚爱主
又曰:“主之爱人,如此其挚也。子等当如何爱主者乎?
1、守主言
“耶稣圣训有曰:‘爱我者,必守我之言。我大父亦爱之,吾侪必降临其身而与之偕焉。’夫主之训不曰‘守我诫’,而曰‘守我言’者,以人之爱主,徒守教诫焉,未为全足也。必时绎垂训之言,佩服不忘,乃全爱主耳。
2、求主欢心
“今有致敬贵人者,毋论所嘱之语,即时奉行,且复窥其微意,百将顺之,以求得其欢心。况爱天地之大主,有不守其遗言,而可谓爱者乎?
3、天主降生临我身
“我大父者,天主罢德肋也。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