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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藏 · 诸子

明末清初耶稣会文献

167 万字 · 约 79 小时 29 分钟 · 88 / 216

会员可开白话

解说之谓也。物者,则所是者,或所有者,不然不为物也,且为虚无矣。则称天地为物,岂亵渎也乎?事者,为百事件系于我人之意耳。

第八节 盘古非造物者

客曰:盘古为天地主,似盘古可为造天地万物者?

答曰:《鑑》云:“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变化而庶类繁矣。”相传首出御世者曰盘古氏,又曰浑敦氏,释其“相传”二字,出脱三王五帝以前许多疑信不安之意。古史既疑,又何信得盘古为天地主乎?

又曰:大根原依理,该有一个,并不系于别物者,不然不是大根原。今依《鑑》云,盘古不止是大根原,且系于百万类者,岂可为造天地乎?

又曰:既盘古为浑敦氏,岂生得天地乎?盖浑敦,解说虚无者。虚无岂生得天地乎?不然,冷生得火之热者。浑敦或又解说浑乱者,或事物无序者、或事物之参杂者,如此,盘古不过为虚无也,或为浑乱也,或无次序也,或参杂也,则虚无或浑乱等为生天地造物主宰也。

又曰:既浑敦解说事物之浑乱,或事物之无次序,或其参杂者,则事物比盘古先在,不然有不得事物之浑乱等,犹浊水先该有水而后浊之,始曰浊水,事物参杂等,皆该有事物而后参杂之也,如此,子欺慢万物造主。

又盘古既是人类,不过为中国开创之人君,何能称得为天地造物主乎?

第九节 事天主非僭分

客曰:天子祭天地者,礼也;汝们祭天事天,岂非僭分乎?

答曰:天子祭天地,礼也,天子祭以牺牲;予辈奉事天主,祭向不同也,安得谓僭分乎?

第十节 事天主乃人本分

客曰:我们孝敬父母,乃分之当然,而贵教事天,亦系穷高极远之想,何舍本而逐末也乎?

答曰:子始乎上古圣贤皆归功于天而已,即前云天子祭天地者礼也。孔子云:“郊社之礼,所以事上帝也。”孟子曰:“虽有恶人,斋戒沐浴则可以事上帝。”儒者顺孔子之道,亦拜孔子,则子言相反,及从古圣贤天子至儒者皆系穷高极远之想,亦舍本而逐末也?各教亦然。

又曰:悲夫!子无一言不冒渎大根原。其本乃是万福美妙、无原之原,造物主宰也,何更重父母于大根原之不如乎?又,既孝敬父母乃子辈分之当然,为何上古圣贤皆归功于天而已?何《雅》云:“荡荡上帝,下民之辟。”等言乎?因何满州舍父母来贵国,及有官守者舍父母至京都以奉事天子乎?

又请问:因何该孝敬父母乎?必曰:因生养我们者。况该孝敬一大父母,生存统治万有乎?不然上古圣贤皆错,敬诚奉帝皆错也。

又,天主十诫首命我们钦崇天主在万物之上,第四诫命孝敬父母,如此第一大本分是钦崇天主之命,次孝敬父母,若其命不犯天主道理者,则又岂舍本而逐末也乎?子言亦道听而途说耳。

第十一节 天主生人

客曰:人为父母所生,汝云天主所生,似属难解?

答曰:人为父母所生,子前云天为父,地为母,天地自能生人物者,何谓另有父母所生,似属难解。

又,子欲豁然而悟,当先知造人之始。天主初造人,止一男名亚当、一女名厄襪。此二人为我们人之元祖,普天下万民皆从此二人生出。虽然父母生人,不过将本体精血传生儿女肉躯,其肉躯之五官、脏腑、百骸,及其相称大小比例、骨节筋脉、诸络分明、血气贯通等,父母全然不然,皆是天主全知全能也。天主用父母生人,犹如工匠用器具做成有形像之物。若问父母所生儿女其五官等是如何造成,犹问器具自鸣钟转轮消息如何造法也。

子不闻真西山曰:“生我者父母,然所以生之者,则在于天也。天赋我以气,赋我以形,父母固我之父母,而天亦我之父母也。”因灵魂全不系于父母,乃天主所赋,如男人在母胎大约四十日成胎,天主即赋一灵魂,女人在母胎大约八十日成胎,天主即赋一灵魂,其灵魂与肉身相结合,即有人全性,就成为人。呜呼!人虽父母所生,实天主生之也,吾人安可昧昧不察,既察又安可徒知也哉?

第十二节 人有灵魂

客曰:人死则木石等尔,何灵魂之有?

答曰:据子之言,贵国因何自天子至于下愚,皆拜祖宗之位,及拜佛菩萨乎?所拜既无肉躯,岂非拜其灵魂而何?不然何凭曰,某佛菩萨有灵感,及神主曰某公神主耶?又,既人无灵魂,何能生活,而亦何能推论乎?

或曰:凡能活者,皆赖于气。曰:人并禽兽皆有气,因何自古迄今,未见禽兽推论?人尚宰食其肉。又,禽兽伤其同类等及伤人者,何国律无罚禽兽之条乎?又,草木水等物皆有气者,不特无推论,并不能言乎,则人另其气之外有灵魂,扶其生活,而推论忖度者。噫!岂不闻《家语》有云:“宰我问鬼神于孔子,孔子曰:‘人生有气,有魂。气者,神之盛也。夫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而魂气归于天,此之谓神。’”《礼记》曰:“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地。”宋儒云:“人死则魂升而魄降。”非言灵魂而何?其详载之下卷第廿八端。

第十三节 应究生死之理

客曰:未知生,焉知死。死之一说,儒者罕谈。

答曰:子言为孔子之说。盖其弟子季路“敢问死?”曰:“未知生,焉知死。”人不知生死事情,是愚蒙者等尔。若子要晓得生死之情,该学行善之事,才能知死事情者。夫生死为本然之事,时时不断有者。然子未知生死之情,谁有罪耶?欲究其理,应守天主教规,方能通焉。嗟乎!儒者有多谈生死之事,于十二端可见,何谓罕谈乎?

第十四节 天主赋人灵性

客曰:性既属天赋,何以有善恶之分耶?

答曰:圣教止云灵性惟天主所赋,未言属天赋也。儒者曰性属天赋,释氏曰性属佛赋,既出于天与佛,何以有善恶之分耶?即父母生子女有行善而孝者,亦有行恶而不孝者,子所行各异。即一人而言,一时或行善,一时或行恶,何以有善恶之分耶?

又问:人与禽兽同食一饭一水,因何人食之俾长存人,禽兽食之俾长禽兽,必定是因饭水顺各独之性情。天主赋灵性于人,亦各人顺其本意之事情,则善恶之分,皆属于人之本意耳。

又,嗟乎!人则有本主张,动止语默皆顺其本主意,所以有善恶之不斋也。天主赋灵性,即赋其主张,而不勉强其行。若天主有强迫人之所行,而绝其主张,吾侪实与禽兽等耳。则天主赋主张都为空虚之功焉。人有主张用其本主意,行善则为功,行恶则为罪,天主因之赏罚焉。况天主亦赋各人本天理,其理为默启吾侪,以别善恶之行,引吾侪应行善之行,而绝恶念者。而善恶之分,实在乎人分之也。即孟子有云:“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今子实弗思耳矣。

第十五节 人之寿夭与天主无私

客曰:人既为天主所生,何不使天下之人寿皆百岁,何为寿夭之不齐也?尚得谓天主之无私乎?

答曰:子非儒徒即佛徒。儒曰:天生乎人。释曰:佛生乎人。请问:天与佛何不使天下之人寿皆百岁,而皈依其教者?子云上帝、佛之无私也,其都该斯言,因为万教公言也,始前云耳。

又曰:既天主欲人寿皆百岁或千岁等,那时亦有人问得亦然。

又请问:为何陶冶于一丘土,做多样器皿者,或大小精粗之别、贵贱方圆之殊、红黑各色之不同耶?

即子支用而言,同一银也,何以有支之买菜,支之买布,或用之多寡,或舍或藏之不齐也?推之无物不然。倘有人责之曰:“子有偏私耳,何其用之不齐耶?”子必曰:“我之物应随吾用之,与子何涉焉?”斯答也,实正理矣,即冶亦然。因丘土为其本材料,做之亦随其意,虽有不齐,岂有私乎?况天主用吾人寿夭顺其圣意也哉,固吾人系天主之所做,而全赖于天主者,天主为本主用,顺其圣意,何有私乎?孟子曰:“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

又曰:人之不久活者,正天主人慈之意耳。盖天主欲速赏罚乎善恶,因地上行赏不足善者,因天本为万福乐所在,地为苦所,地上立功,始有赏焉。天主岂许善人久活,而迟延其赏,恶人久活而加其罪乎?天主本为慷慨,而实恺悌,所以寿之不齐者,欲速赏乎善人,而或速罚乎恶人。若人寿均齐,则善者久其赏,恶者其罪更加罚亦因之而重矣。私乎?不私乎?

又曰:凡有形像之物,皆系四行之气而存,天主许其用天本性,而不强迫其效验。其四行之气调和,发生万物而亦存万有者。四行之气常相争,不拘胜形躯,或病或死,或饮食无度,而使其不调者,非病或死,而或夭耶。若男女色欲不节者亦然。孩童之病系于父母气者,因父母构精之际有病,其生儿女因之亦病。或在胎中,母食不宜之物,或怒气,其害皆归子女之躯。乳哺之日,母不慎之亦然,所以有多殃也。如此天主以罚吾人,人亦不知察,而常其反理,其命岂不应出罚乎?天主至公而无私也明矣。而人有谓其私者,亦自私之也。

人祖未得罪天主,吾人不独不死,且活升于天堂。人祖犯圣命,得罪天主,始罚有死,犹人谋叛国家而罚其死,君岂有私乎?天主之罚近之。

第十六节 贫富贵贱乃造物次序

客曰:天主至公,何为富贵贫贱之不同耶?

答曰:儒云天至公,释云佛至公,道云一般。既然,何为富贵贫贱之不同耶?各教该分晰斯言也。

又曰:天主造成万物,皆欲有次序,若同为一等,何能有次序?吾人同是富贵,岂有次序乎?何则?无人愿执役,故欲有权位,常相争相詈,无一人归服于人,无农工商贾等,则天下岂有次序,而人岂有衣与食居室乎?有富贵贫贱,愈发显天主至公、全能、全智、全善者。若万有是一等,固无次序,亦不足观。因无文彩,譬画相若,全为一色,固无次序,文彩仅可为画像,何异搽抹也哉?!若万物为一等,不独人不能活,即活亦受多苦。假如万物皆归稻,何有衣、火水、居室、器皿、六畜等乎?若皆归布,亦何有各物乎?既无各物,何能生活得耶?

又如宫内或贵家中该有百样器皿,如金银铜瓦等器,皆为有用,皆事得于朝廷者,瓦之器更常用于金银之器。天下是一大朝,宜有百器皿以事于第一大皇帝,所以天下该有上等、中等、下等人焉。朝中亦有百官以事天子者,若为一等,不止无次序,且为常乱也。天下为公朝,人人为一等,岂不是常乱焉,则人安可同乎?富贵正所以荫庇贫贱者,贫贱正所以养事富贵者。孟子曰:“或劳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

第十七节 死生有命富贵在天

客曰:死生有命,富贵在天,何谓也?

答曰:天主本为全能全知,万物已往、现存、未来,皆在天主眼前,灿如指掌。因天主通达各物本性,体内外纤毫不遗分,定其始终者,死生有命此也。

宇宙万物皆天主所造,何独富贵乎?前已有答,无容再赘。

第十八节 佛非造物者

客曰:有天子亦有百官,有天主亦有神佛,乃贵教不拜神佛,此何谓也?

答曰:百官既应拜,何以有亵慢而控之者,即天子亦有杀之者?或曰:民之所控,君之所杀,为其残害斯民,违君命矣。若上而致其君、下泽乎民则不然。即吾人安可拜佛哉?佛为小西洋天竺国一傲慢黑人,系净梵王子摩耶夫人所生,其自说:“上天下地,惟我独尊。”则亵慢父母尊贵等,岂不该慢渎他乎?

又曰:佛有父母所生,岂能为大根原乎?佛未生以前,而天地万物都有,天地有无,于佛无相涉,何能佛为生天地万物耶?

又,佛经曰:佛生天地人等。既无生天地人物之功,怎么能得为天地神人之主,而为上下独尊者乎?曰:妙引证哉!此决定以佛经乱说为真,且都是邪说也。因佛是人,怎么能得为天地神人之主,而为上下独尊者乎?

又曰:佛既为上下独尊,佛生那时有天地人物等,不然佛无父母生得,他亦无人物自比得,曰上天下地、惟我独尊,则佛岂生得天地人物乎?此是佛之始教也。后和尚有攻异端之徒,觉其言自相矛盾,暗设新教。嗟乎!何异以水洗炭,何能去其黑乎?且陷阱更迷道也。曰:万物皆同一类而无别,悉归于佛者。曰:则万物自己生也,因佛是天地人等,天地人等是佛,则天地人等自己生也,岂有此理乎?

又曰:既万物悉为归于佛,则天子、男女、强弱、善恶、人、草木、天地、孔孟等都为佛者,都归佛也。国君何以杀盗贼赏善人,因何宰禽兽食其肉,不宰人而食之?何女有产而男不然耶?人生人,马生马,桃生桃,各类皆然,何人不生马,马不生人?都归为佛者,又万物归于佛,则佛受得缺,受得缺岂能为得造天地万物耶?因万物大根原是全能全智全善者,论详载在下卷述天主事情之端。

又曰:既佛造万有,该统治万物,佛统治不得万物,因万物归为佛,若佛统治万物,止统治自己也。

又,既佛造万有,万物归为佛,则佛造万物止造自己,造自己则先佛是虚无者,虚无岂生得自己乎?

又,和尚曰救度灵神于轮回六道者,依其言,万物归佛也,则和尚救度灵神救度佛也。可怜佛哉!因从开辟天地数千年始有和尚,只数千年中佛在于地狱受多样之苦,不然佛分开于人物者。

又,既万物都归为佛,则和尚或骂人恨人,骂恨于佛者。又和尚诵经于佛,祈求于佛,诵经祈求自己也。又和尚食不俱之物,食佛也。又人生子女一次,生佛者。哀哉佛矣!盖佛不止一次为天子、痲疯、强盗,一次童女,一次产妇、妓者,一次光棍,善人、恶人、和尚、道士、理气,一次为天地,一次有灵神,一次无灵神,博学愚蒙者等。且一时为此,万物相反者,及时时不断。佛有生有死,其教相反如光黑者,然谁言光黑相合乎?呜呼!所以万物该各有分焉,而实统御于一大根原,无始而为万物始,无终而为万物终者,则天主也。

又,万有皆归为佛者,则佛与道一也。儒曰:道生天地万物,无物无道。释曰:无物无佛也。道之不能生天地,无容再述,则佛之不能生天地愈可知矣。何和尚设其名曰佛,而不直言之曰道,非无所为也,正欲昏迷于人,因其无功而坐享催科之无扰也。

又,和尚曰,佛有三宝,燃灯为已往佛者,释迦为现在佛者,弥勒为未来佛者。请问:只三宝为三佛,或独为一佛?为一则燃灯还在,亦弥勒现在,如此和尚曰有三宝是妄言也。为三则三佛相分开也,分开则万物归不得为佛也。

又,三佛都有始有终,何能为万物根原耶?造万物之主该常时时不断在,及存养所生之物,不然物已自能存得。噫!物自不能存,详载下卷。论天主为保存万有之篇,物既自能存得,为何人常常有死乎?各物亦然,人之所爱莫过常在,若自己能存,为何不存耶?请问:三宝中谁生天地万物耶?或曰:燃灯生万物,曰:不是。因已往了,并该其所生之物亦已往,佛消灭,其所生万物亦然。即释迦亦生不得天地人物,因释迦不曾在时,天地人物开辟已久。弥勒亦生不得,因其未来物不曾在,生不得别物者。不然,人不曾生,生得别人者。萬曰:燃灯生万物,释迦现在存万物,释迦将亡,弥勒又存之。曰:则万物有三个造成之主,并万物归不得佛者,因有三个佛者。既物归得佛,或归燃灯,则万物不曾在。归了燃灯,或于释迦,或于弥勒,既是燃灯不亡,释迦亦将不能亡,因都该归于弥勒者。又既万物归得于佛,则万物分开于佛者,不然,物变化得于自己者有六道,万物亦分开于佛者,因释氏云六道,后人都归于佛者,如此万物都分开也。

又,上古圣贤不独不拜而尚辟之。程子曰:“佛氏之言,比之杨墨又近理,所以其害为尤甚。学者当如淫声美色以远之,不尔,则骏骏然入于其中矣。”佛之不可拜也明甚。至于敕封诸庙,不过帝王所封耳。天主纯神也,帝皇人也,纯神能封神,人则不能封神。试观各庙土木,相皆系人所立,亦用人开光点精而后灵。盖自我立之,我拜之,自我点精而使其灵,反自我谄媚而畏,其之愚蒙若此耶。今子省察人有智者,敢不敢拜佛耶?我们进教者,亦拜天神及圣人圣女,盖都全顺天主道理及圣命,犹臣民有顺天子之命而为天子宠爱者,即国人该爱拜而敬之,因得天子宠爱者,但不当拜之如天子。我们教中爱拜天神、圣人、圣女亦然。人逆天主之命,岂不该亵慢之,如亵慢谋叛天子命者之人焉?

第十九节 轮回托生不合正理

客曰:轮回之说,贵教亦不信耶?

答曰:轮回之说,经史未传,不过佛氏创造。万有生命首系于天主,次属于本魂者,魂为本身模也。依理,一质本然有一模者,如一阳本然有一阴者、一阴有一阳然。反理,一阴有二阳,则反理,一质有二模者乎?各模有本效验,各质亦然。既人托生禽兽,则禽兽该有本性事情,并当有人性之事情,则有智、仁、记三司,因何禽兽从古以来无推论、爱欲、记含乎?禽兽所被人托生,必有只三司之效验,如火不拘所在常烧,盖其本性为烧也。三司在禽兽中应用本性之效验,不然无三司,则无托也。

又曰:既人托生禽兽,两魂浑相同结合,相结合则人、禽兽两魂浑为一个,两魂为一,请问那禽兽所被人托生,有智、仁、记三司否?有只等禽兽托生变人,人不托生于禽兽,因人存其智、仁、记三司者;无三司则人无托生且散灭矣,因失其智、仁、记三司者。岂有此理耶?盖人魂本为神,神变化不得,因无形相,全是神体,无相克,盖不系于四行也。神既变化得于禽兽,贵国拜祖宗、菩萨等,拜禽兽者,有是理乎?因此人既托生于禽兽,两魂不结合,则人性与禽兽性有分开,分开该各性有本效验。禽兽效验,禽兽所被人托生,一时当有明悟、爱欲、记含三司,并一时该无明悟等司,及该一时为禽兽,并为人焉,世上岂有此理欤?盖人性禽兽性相反如冷热,冷热一瞬息中不能同存于一处,因相反焉。人性同禽兽性亦然。

或曰:佛氏有言,后世有异水,灵神饮此,频忘先世之事。曰:则灵神已顿灭,何则如火热顿灭,其火体亦顿灭,灵神三司虽有相分开,而但顿灭一司,并其灵神皆顿灭。盖三司相结合于灵神,如一果相结合其色、味、香焉,若色顿灭,其果之味与香则与之俱顿灭,灵神顿忘先世之事亦然。

或曰:灵神止顿忘先世之事,不顿忘现世之事。曰:则灵神顿不忘焉,不然记不得现者之事,又既记得现在之事,灵神托生于禽兽,因何现在不用其三司乎?

或曰:灵神饮此异水,顿忘如风颠也,曰:如此,善人不但受报于其先德行,且受罚也。嗟乎!只是子等救度效验哉?又灵神是佛,佛是灵神,则佛顿忘如风颠也。又风颠不顿忘先现之事,止其公觉受损坏,所以虽其三司好有乱讲别动作一般。

又请问:那异水那里出来耶?或曰:出于佛。再问:那异水或是迷魂汤,是佛否?是佛,灵神食迷魂汤,饮佛也。饮佛则佛都归为灵神,灵神归不得为佛,不然人食猪肉等,都归为猪肉等,世上有此理耶?或曰:那异水不是佛。曰:则佛分开于异水,亦各物有分开,并万物归不得为佛也。

又曰:因何肉身不饮此异水?或曰:肉身亦饮。曰:此言背佛氏之言也。其异水本名是迷魂汤,如是肉身与灵神不同焉,则物有分开耶。

又问:那异水与斯世所用之水同类否?同类,则非异水也。因何我们食此水,无顿忘先世之事耶?不同类则两水分别,及各物有分开,并归不得为佛者。

又曰:今世之人必藉前世之魂而托生,则人所生之数,一定有限,生生世世在在处处不外此生人之数,但易姓名而已,何上古地广人稀,三代而后生齿日繁,民居渐稠密也?只时中该有无数托生焉。假如前人托生于禽兽,那禽兽死后或托生否?托生,第二个死后亦该托生别禽兽,至今亦然。既然今禽兽各当有万人并万禽兽魂,及该一质一时有万万相反模者,及一阳当有万阴者。若禽兽者后不托生别禽兽则消灭。请问人魂托生,那禽兽消灭并人魂消灭否?无消灭,该托生于百万禽兽,及无数人魂都归于一个禽兽;若人魂并消灭,不该拜上贤、人、佛、菩萨、祖宗,因都归于虚无,岂该拜虚无者乎?或和尚曰:都归佛也,只胡言,前已辩之。

又曰:既好人托生富贵人,古圣贤皆托生于富贵之人,为何从其时至今,无听闻贵国中有圣人如古时者乎?若古贤托生,该现在于富贵中并存其本善者,不然都无托生,或托生禽兽,或散灭,此言岂不是亵慢上古圣贤乎?因该常存其善,如火不拘所在,常存本热,显现本性之事情;不然或无火,或散灭。今常见多富贵人,无见为圣如孔子等,所以托生都是不经之谈。或上古魂都消灭矣。或曰:敝国中常有只圣人。曰:既有,因何不解明其本道理?因既为圣人,该可怜人,教其本道理,不然非为圣人。若教其道理,古今贤人道理不相反。如《鑑》云:“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变化而庶类繁矣。”相传首出御世者盘古氏,又曰浑敦氏,释其“相传”二字,出脱三皇五帝以前,许多疑信不安之意,既疑惑,疑何信得其为首出同御世者乎?《易》曰:“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何四象再回生得乾坤乎?南轩氏曰:“尧舜以前之事,多有不经。”又曰:“作史者当自伏羲造端。”太史公曰:“夫神农以前,吾不知矣。”又琼山曰:“混沌初开,乾坤始奠。”别相反者。

又曰:既善人托生富贵以赏其善,贵国古时有多圣天子,该赏其善托生于富贵,不止有赏,且有罚焉,因虽极富贵,比不得于天子,纵比得其富贵,都归臣子之分,臣岂比得天子之尊乎?或曰:古天子托生于天子。曰:《鑑》云:“上代有多天子,残贼之极,如桀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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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均
东西均 明 方以智 ●东西均开章 均者,造瓦之具,旋转者也。董江都曰:“泥之在均,惟甄者之所为。”因之为均平,为均声。乐有均钟木,长七尺,系弦,以均钟大小、清浊者;七调十二均,八十四调因之(古均、匀、韵、匀、钧皆一字)。均固合形、声两端之物也。古呼均为东西,至今犹然(《南齐豫章王嶷传》:“止得东西一百,于事亦济。”则谓物为东西)。 两间有两苦心法,而东、西合呼之为道。道亦物也,物亦道也。物物而不物于物,莫变易、不易于均矣。两端中贯,举一明三:所以为均者,不落有无之公均也;何以均者,无摄有之隐均也;可以均者,有藏无之费均也。相夺互通,止有一实,即费是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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