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易藏 · 易经

周易正义

29 万字 · 约 13 小时 38 分钟 · 28 / 37

会员可开白话

之时,而处尊位,物既济矣,将何为焉?其所务者,祭祀而已。祭祀之盛,莫盛脩德。九五履正居中,动不为妄,脩德者也。苟能脩德,虽薄可飨。假有东邻不能脩德,虽复杀牛至盛,不为鬼神歆飨;不如我西邻禴祭虽薄,能脩其德,故神明降福,故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也。○注“沼沚之毛”至“鬼神”。○正义曰:“沼沚之毛,蘋蘩之菜,可羞於鬼神”者,并略《左传》之文也。

《象》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时也。在於合时,不在於丰也。

[疏]正义曰:“不如西邻之时”者,神明飨德,能脩德致敬,合於祭祀之时虽薄降福,故曰时也。○注“在於合时”。○正义曰:“在於合时”者,《诗》云:“威仪孔时”。言周王庙中,群臣助祭,并皆威仪肃敬,甚得其时。此合时之义,亦当如彼也。

“实受其福”,吉大来也。

[疏]正义曰:“吉大来”者,非惟当身,福流后世。

上六:濡其首,厉。处既济之极,既济道穷,则之於未济,之於未济,则首先犯焉。过惟不巳,则遇於难,故濡其首也。将没不久,危莫先焉。

[疏]正义曰:上六处既济之极,则反於未济。若反於未济,则首先犯焉。若进而不已,必遇於难,故濡其首也。既被濡首,将没不久,危莫先焉,故曰:“濡其首,厉”也。

《象》曰:“濡其首,厉”,何可久也?

[疏]正义曰:“何可久”者,首既被濡,身将陷没,何可久长者也。

坎下离上。未济:亨,小狐汔济,濡其尾,无攸利。

[疏]正义曰:“未济,亨”者,“未济”者,未能济渡之名也。未济之时,小才居位,不能建功立德,拔难济险。若能执柔用中,委任贤哲,则未济有可济之理,所以得通,故曰“未济,亨”。“小狐汔济,濡其尾,无攸利”者,汔者,将尽之名。小才不能济难,事同小狐虽难渡水,而无馀力,必须水汔,方可涉川。未及登岸,而濡其尾,济不免濡,岂有所利?故曰“小狐汔济,濡其尾,无攸利”也。

《彖》曰:“未济,亨”,柔得中也。以柔处中,不违刚也。能纳刚健,故得亨也。

[疏]正义曰:此就六五以柔居中,下应九二,释“未济”所以得“亨”,柔而得中,不违刚也。与二相应,纳刚自辅,故於未济之世,终得亨通也。

“小狐汔济”,未出中也。小狐不能涉大川,须汔然后乃能济。处未济之时,必刚健拔难,然后乃能济,汔乃能济,未能出险之中。

[疏]正义曰:“小狐汔济,未出中也”者,释小狐涉川,所以必须水汔乃济,以其力薄,未能出险之中故也。

“濡其尾,无攸利”,不续终也。小狐虽能渡而无馀力。将济而濡其尾,力竭於斯,不能续终。险难犹未足以济也。济未济者,必有馀力也。

[疏]正义曰:濡尾力竭,不能相续而终,至於登岸,所以无攸利也。

虽不当位,刚柔应也。位不当,故未济。刚柔应,故可济。

[疏]正义曰:“虽不当位,刚柔应”者,重释未济之义,凡言未者,今日虽未济,复有可济之理。以其不当其位,故即时未济;刚柔皆应,是得相拯,是有可济之理。故称“未济”,不言“不济”也。

《象》曰:火在水上,未济。君子以慎辨物居方。辨物居方,令物各当其所也。

[疏]正义曰:“火在水上未济”者,火在水上,不成烹饪,未能济物。故曰“火在水上,未济”。“君子以慎辨物居方”者,君子见未济之时,刚柔失正,故用慎为德,辨别众物,各居其方,使皆得安其所,所以济也。

初六:濡其尾,吝。处未济之初,最居险下,不可以济者也。而欲之其应,进则溺身。未济之始,始於既济之上六也。濡其首犹不反,至於濡其尾,不知纪极者也。然以阴处下,非为进亢,遂其志者也。困则能反,故不曰凶。事在已量,而必困乃反,顽亦甚矣,故曰“吝”也。

[疏]“初六”至“吝”。○正义曰:初六处未济之初,最居险下,而欲上之其应,进则溺身,如小狐之渡川,濡其尾也。未济之始,始於既济之上六也。既济上六,但云“濡其首”,言始入於难,未没其身。此言“濡其尾”者,进不知极,巳没其身也。然以阴处下,非为进亢,遂其志者也。困则能反,故不曰凶。不能豫昭事之几萌,困而后反,顽亦甚矣,故曰“吝”也。○注“不知纪极”。○正义曰:“不知纪极”者,《春秋传》曰“聚敛积实,不知纪极,谓之饕餮”,言无休已也。

《象》曰:“濡其尾”,亦不知极也。

[疏]正义曰:“亦不知极”者,未济之初,始於既济之上六,濡首而不知,遂濡其尾,故曰“不知极”也。

九二:曳其轮,贞吉。体刚履中,而应於五,五体阴柔,应与而不自任者也。居未济之时,处险难之中,体刚中之质,而见任与,拯救危难,经纶屯蹇者也。用健拯难,靖难在正,而不违中,故“曳其轮,贞吉”也。

[疏]正义曰:“曳其轮,贞吉”者,九二居未济之时,处险难之内,体刚中之质,以应於五。五体阴柔,委任於二,令其济难者也。经纶屯蹇,任重忧深,故曰“曳其轮”。“曳其轮”者,言其劳也。靖难在正,然后得吉,故曰“曳其轮,贞吉”也。

《象》曰:“九二”“贞吉”,中以行正也。位虽不正,中以行正也。

[疏]正义曰:“中以行正”者,释九二失位而称贞吉者,位虽不正,以其居中,故能行正也。

六三:未济,征凶。利涉大川。以阴之质,失位居险,不能自济者也。以不正之身,力不能自济,而求进焉,丧其身也。故曰“征凶”也。二能拯难,而已比之,弃已委二,载二而行,溺可得乎?何忧未济,故曰“利涉大川”。

[疏]正义曰:“未济征凶”者,六三以阴柔之质,失位居险,不能自济者也。身既不能自济,而欲自进求济,必丧其身。故曰“未济,征凶”也。“利涉大川”者,二能拯难,而已比之,若能弃已委二,则没溺可免,故曰“利涉大川”。

《象》曰:“未济,征凶”,位不当也。

[疏]正义曰:“位不当”者,以不当其位故有征则凶。

九四: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处未济之时,而出险难之上,居文明之初,体乎刚质,以近至尊。虽履非其位,志在乎正,则吉而悔亡矣。其志得行,靡禁其威,故曰“震用伐鬼方”也。“伐鬼方”者,兴衰之征也。故每至兴衰而取义焉。处文明之初,始出於难,其德未盛,故曰“三年”也。五居尊以柔,体乎文明之盛,不夺物功者也,故以大国赏之也。

[疏]正义曰:居未济之时,履失其位,所以为悔。但出险难之外,居文明之初,以刚健之质,接近至尊,志行其正,正则贞吉而悔亡,故曰贞吉、悔亡。正志既行,靡禁其威,故震发威怒,用伐鬼方也。然处文明之初,始出於险,其德未盛,不能即胜,故曰“三年”也。五以顺柔文明而居尊位,不夺物功。九四既克而还,必得百里大国之赏,故曰“有赏於大国”也。

《象》曰:“贞吉,悔亡”,志行也。

[疏]正义曰:“志行”者,释九四失位而得“贞吉悔亡”者也。以其正志得行,而终吉故也。

六五:贞吉,无悔。君子之光,有孚,吉。以柔居尊,处文明之盛,为未济之主,故必正然后乃吉,吉乃得无悔也。夫以柔顺文明之质,居於尊位,付与於能,而不自役,使武以文,御刚以柔,斯诚君子之光也。付物以能,而不疑也,物则竭力,功斯克矣,故曰:“有孚,吉。”

[疏]正义曰:“贞吉,无悔”者,六五以柔居尊,处文明之盛,为未济之主,故必正然后乃吉,吉乃得无悔,故曰“贞吉,无悔”也。“君子之光”者,以柔顺文明之质,居於尊位,有应於二,是能付物以能,而不自役,有君子之光华矣,故曰“君子之光”也。“有孚,吉”者,付物以能而无疑焉,则物竭其诚,功斯克矣,故曰“有孚,吉”也。

《象》曰:“君子之光”,其晖吉也。

[疏]正义曰:“其晖吉”者,言君子之德,光晖著见,然后乃得吉也。

上九:有孚于饮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未济之极,则反於既济。既济之道,所任者当也。所任者当,则可信之无疑,而已逸焉。故曰“有孚于饮酒,无咎”也。以其能信於物,故得逸豫而不忧於事之废。苟不忧於事之废,而耽於乐之甚,则至于失节矣。由於有孚,失於是矣,故曰“濡其首,有孚,失是”也。

[疏]正义曰:“有孚于饮酒,无咎”者,上九居未济之极,则反於既济。既济之道,则所任者当也。所任者当,则信之无疑,故得自逸饮酒而已,故曰“有孚于饮酒,无咎”。“濡其首”者,既得自逸饮酒,而不知其节,则濡首之难,还复及之,故曰“濡其首”也。“有孚,失是”者,言所以濡首之难及之者,良由信任得人,不忧事废,故失於是矣。故曰“有孚,失是”也。

《象》曰:“饮酒”“濡首”,亦不知节也。

[疏]正义曰:“亦不知节”者,释饮酒所以致濡首之难,以其不知止节故也。

《周易正义》注魏·王弼等疏唐·孔颖达

《周易正义》

系辞上卷七

系辞上卷七

周易系辞上第七。

[疏]正义曰:谓之“系辞”者,凡有二义,论字取系属之义。圣人系属此辞於爻卦之下,故此篇第六章云:“系辞焉以断其吉凶。”第十二章云:“系辞焉以尽其言。”是系属其辞於爻卦之下,则上下二篇《经》辞是也。文取系属之义,故字体从“毄”。又音为系者,取刚系之义。卦之与爻,各有其辞以释其义,则卦之与爻,各有刚系,所以音谓之系也。夫子本作《十翼》,申说上下二篇《经》文,《系辞》条贯义理,别自为卷,总曰《系辞》。分为上下二篇者,何氏云:上篇明无,故曰“易有太极”,太极即无也。又云“圣人以此洗心,退藏於密”,是其无也。下篇明几,从无入有,故云“知几其神乎”。今谓分为上下,更无异义,有以简编重大,是以分之。或以上篇论易之大理,下篇论易之小理者,事必不通。何则?案上《系》云:“君子出其言善,则千里之外应之。出其言不善,则千里之外违之。”又云:“藉用白茅,无咎。”皆人言语小事,及小慎之行,岂为易之大理?又下《系》云:“天地之道,贞观者也。日月之道,贞明者也。”岂复易之小事乎?明以大小分之,义必不可。故知圣人既无其意,若欲强释,理必不通。诸儒所释上篇,所以分段次下,凡有一十二章。周氏云:“天尊地卑”为第一章,“圣人设卦观象”为第二章,“彖者言乎象者”为第三章,“精气为物”为第四章,“显诸仁藏诸用”为第五章,“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为第六章,“初六藉用白茅”为第七章,“大衍之数”为第八章,“子曰知变化之道”为第九章,“天一地二”为第十章,“是故易有太极”为第十一章,“子曰书不尽言”为第十二章。马季长、荀爽、姚信等又分“白茅”章后,取“负且乘”更为别章,成十三章。案“白茅”以下,历序诸卦,独分“负且乘”以为别章,义无所取也。虞翻分为十一章,合“大衍之数”并“知变化之道”,共为一章,案“大衍”一章,总明揲蓍策数,及十有八变之事,首尾相连。其“知变化之道”己下,别明“知神”及“唯几”之事,全与“大衍”章义不类,何得合为一章?今从先儒以十二章为定。

[疏]正义曰:“天尊地卑”至“其中矣”,此第一章,明天尊地卑,及贵贱之位,刚柔动静寒暑往来,广明乾坤简易之德。圣人法之,能见天下之理。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乾坤其易之门户,先明天尊地卑,以定乾坤之体。

[疏]“天尊”至“定矣”。○正义曰:天以刚阳而尊,地以柔阴而卑,则乾坤之体安定矣。乾健与天阳同,坤顺与地阴同,故得乾坤定矣。若天不刚阳,地不柔阴,是乾坤之体不得定也。此《经》明天地之德也。○注“先明”至“之体”。○正义曰:云:“先明天尊地卑,以定乾坤之体”者,易含万象,天地最大。若天尊地卑,各得其所,则乾坤之义得定矣。若天之不尊,降在滞溺;地之不卑,进在刚盛,则乾坤之体,何由定矣?案乾坤是天地之用,非天地之体,今云乾坤之体者,是所用之体,乾以健为体,坤以顺为体,故云“乾坤之体”。

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天尊地卑之义既列,则涉乎万物,贵贱之位明矣。

[疏]“卑高”至“位矣”。○正义曰:卑,谓地体卑下;高,谓天体高上。卑高既以陈列,则物之贵贱,得其位矣。若卑不处卑,谓地在上,高不处高,谓天在下。上下既乱,则万物贵贱则不得其位矣。此《经》明天地之体,此虽明天地之体,亦涉乎万物之形。此“贵贱”总兼万物,不唯天地而已,先云“卑”者,使文尔。案前《经》云“天尊地卑”,“天地”别陈。此“卑高以陈”,不更别陈。总云“卑高”者,上文详,於此略也。○注“天尊”至“明矣”。○正义曰:“天尊地卑之义既列”,解《经》“卑高以陈”也。云“则涉乎万物贵贱之位明矣”,解《经》“贵贱位矣”。上《经》既云“天尊地卑”,此《经》又云“贵贱”者,则贵非唯天地,是兼万物之贵贱。

动静有常,刚柔断矣。刚动而柔止也。动止得其常体,则刚柔之分著矣。

[疏]正义曰:天阳为动,地阴为静,各有常度,则刚柔断定矣。动而有常则成刚,静而有常则成柔,所以刚柔可断定矣。若动而无常,则刚道不成;静而无常,则柔道不立。是刚柔杂乱,动静无常,则刚柔不可断定也。此《经》论天地之性也。此虽天地动静,亦裛兼万物也。万物禀於阳气多而为动也,禀於阴气多而为静也。

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方有类,物有群,则有同有异,有聚有分也。顺其所同,则吉;乖其所趣,则凶,故吉凶生矣。

[疏]“方以类聚”至“生矣”。○正义曰:方,谓法术性行,以类共聚,固方者则同聚也。物,谓物色群党,共在一处,而与他物相分别。若顺其所同,则吉也;若乖其所趣,则凶也,故曰“吉凶生矣”。此《经》虽因天地之性,亦广包万物之情也。○注“方有类”。○正义曰:云“方有类”者,方,谓法术情性趣舍,故《春秋》云“教子以义方”,《注》云:“方,道也。”是方谓性行法术也。言方虽以类而聚,亦有非类而聚者。若阴之所求者阳,阳之所求者阴,是非类聚也。若以人比禽兽,即是非类,虽男女不同,俱是人例,亦是以类聚也。故云“顺所同则吉,乖所趣则凶”。

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象况日月星辰,形况山川草木也。悬象运转以成昏明,山泽通气而云行雨施,故变化见矣。

[疏]正义曰:“象”谓悬象,日月星辰也。“形”谓山川草木也。悬象运转而成昏明,山泽通气而云行雨施,故变化是也。

是故刚柔相摩,相切摩也,言阴阳之交感也。

[疏]正义曰:以变化形见,即阳极变为阴,阴极变为阳,阳刚而阴柔,故刚柔共相切摩,更递变化也。

八卦相荡。相推荡也,言运化之推移。

[疏]正义曰:刚则阳爻也。柔则阴爻也。刚柔两体,是阴阳二爻,相杂而成八卦,递相推荡。若十一月一阳生而推去一阴,五月一阴生而推去一阳。虽诸卦递相推移,本从八卦而来,故云“八卦相荡也”。

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日月运行,一寒一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乾知大始,坤作成物。乾以易知,坤以简能。天地之道,不为而善始,不劳而善成,故曰易简。

[疏]“鼓之以雷霆”至“简能”。○正义曰:“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日月运行,一寒一暑”者,重明上《经》“变化见矣”及“刚柔相摩,八卦相荡”之事。八卦既相推荡,各有功之所用也。又鼓动之以震雷离电,滋润之以巽风坎雨,或离日坎月,运动而行,一节为寒,一节为暑,直云震、巽、离、坎,不云乾、坤、艮、兑者,乾、坤上下备言,艮、兑非鼓动运行之物,故不言之,其实亦一焉。雷电风雨,亦出山泽也。“乾道成男,坤道成女”者,道谓自然而生,故乾得自然而为男,坤得自然而成女。必云成者有故,以乾因阴而得成男,坤因阳而得成女,故云成也。“乾知太始”者,以乾是天阳之气,万物皆始在於气,故云知其大始也。“坤作成物”者,坤是地阴之形,坤能造作以成物也。初始无形,未有营作,故但云知也。巳成之物,事可营为,故云作也。“乾以易知”者,易谓易略,无所造为,以此为知,故曰“乾以易知”也。“坤以简能”者,简谓简省凝静,不须繁劳,以此为能,故曰“坤以简能”也。若於物艰难,则不可以知,故以易而得知也。若於事繁劳,则不可能也。必简省而后可能也。○注“天地之道”至“易简”。○正义曰:云:“天地之道,不为而善始”者,释《经》之“乾以易知”。“不劳而善成”者,释《经》“坤以简能”也。案《经》乾易坤简,各自别言,而《注》合云天地者,若以坤对乾,乾为易也,坤为简也。《经》之所云者是也。若据乾坤相合皆无为,自然养物之始也,是自然成物之终也。是乾亦有简,坤亦有易,故《注》合而言之也。用使圣人俱行易简,法无为之化。

易则易知,简则易从。易知则有亲,易从则有功。顺万物之情,故曰有亲。通天下之志,故曰有功。

[疏]正义曰:“易则易知”者,此覆说上“乾以易知”也。乾德既能说易,若求而行之,则易可知也。“简则易从”者,覆说上“坤以简能”也。於事简省,若求而行之,则易可从也。上“乾以易知,坤以简能”,论乾坤之体性也。“易则易知,简则易从”者,此论乾坤既有此性,人则易可仿效也。“易知则有亲”者,性意易知,心无险难,则相和亲,故云“易知则有亲”也。“易从则有功”者,於事易从,不有繁劳,其功易就,故曰“易从则有功”。此二句,论圣人法此乾坤易简,则有所益也。

有亲则可久,有功则可大。有易简之德,则能成可久可大之功。

[疏]正义曰:“有亲则可久”者,物既和亲,无相残害,故可久也。“有功则可大”者,事业有功,则积渐可大。此二句,论人法乾坤,久而益大。

可久则贤人之德,可大则贤人之业。天地易简,万物各载其形。圣人不为,群方各遂其业。德业既成,则入於形器,故以贤人目其德业。

[疏]“可久”至“之业”。○正义曰:“可久则贤人之德”者,使物长久,是贤人之德,能养万物,故云“可久则贤人之德”也。“可大则贤人之业”者,功劳既大,则是贤人事业。行天地之道,总天地之功,唯圣人能。然今云贤人者,圣人则隐迹藏用,事在无境。今云“可久”“可大”,则是离无入有,贤人则事在有境。故“可久”“可大”,以贤人目之也。○注“圣人”至“其业”。○正义曰:云:“圣人不为,群方各遂其业”者,圣人显仁藏用,唯见生养之功,不见其何以生养,犹若日月见其照临之力,不知何以照临,是圣人用无为以及天下,是圣人不为也。云“德业既成,则入於形器”者,初行德业未成之时,不见其所为,是在於虚无。若德业既成,复被於物,在於有境,是入於形器也。贤人之分,则见其所为,见其成功始末,皆有德之与业,是所有形器,故以贤人目其德业。然则本其虚无玄象谓之圣,据其成功事业谓之贤也。

易简而天下之理得矣。天下之理,莫不由於易简而各得顺其分位也。

[疏]“易简”至“得矣”。○正义曰:此则赞明圣人能行天地易简之化,则天下万事之理,并得其宜矣。○注“易简”。○正义曰:若能行说易简静,任物自生,则物得其性矣。故《列子》云:“不生而物自生,不化而物自化。”若不行易简,法令兹章,则物失其性也。《老子》云:“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又庄云:“马翦剔羁绊,所伤多矣。”是天下之理未得也。

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矣。成位至立象也。极易简则能通天下之理,通天下之理,故能成象,并乎天地言其中,则并明天地也。

[疏]正义曰:成位况立象,言圣人极易简之善,则能通天下之理,故能成立卦象於天地之中,言并天地也。

[疏]正义曰:“圣人设卦”至“不利”,此第二章也。前章言天地成象成形,简易之德,明乾坤之大旨。此章明圣人设卦观象,爻辞吉凶,悔吝之细别。

圣人设卦观象,此总言也。

[疏]“圣人”至“观象”。○正义曰:谓圣人设画其卦之时,莫不瞻观物象,法其物象,然后设之,卦象则有吉有凶,故下文云“吉凶者,失得之象也。悔吝者,忧虞之象。变化者,进退之象。刚柔者,昼夜之象”。是施设其卦,有此诸象也。○注“此总言也”。○正义曰:此设卦观象,总为下而言,故云“此总言也”。

系辞焉而明吉凶,刚柔相推而生变化。系辞所以明吉凶,刚柔相推所以明变化也。吉凶者,存乎人事也。变化者,存乎运行也。

[疏]正义曰:“系辞焉而明吉凶”者,卦象爻象,有吉有凶。若不系辞,其理未显。故系属吉凶之文辞於卦爻之下,而显明此卦爻吉凶也。

同部

其它

丙子学易编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一 丙子学易编 易类 提要 【臣】等谨案丙子学易编一卷宋李心傅撰心传字防之号秀岩隆州人寳庆二年以布衣召补从政郎差充秘阁校勘歴官至工部侍郎兼秘书监事迹具宋史儒林传心传邃于史学有建炎以来系年要録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二书为史家所重而经术亦颇究心髙斯得耻堂存稿有学易编诵诗训二书跋曰秀岩先生近世大儒也世徒见其论著藏于明堂石室金匮玉版遂以良史目之不知先生中年以后穷极道奥经术之邃有非近世学士大夫所能及者虽弟子尊师之词要非其溢美也是书于嘉定九年竭二百八十日之力排纂蒇业以嵗在丙子故以丙子为名所取惟王弼张子程子郭雍朱子五家之説而以其父舜臣易本传之説证之亦间附以
诚斋易传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一 诚斋易传 易类 提要 【臣】等谨案诚斋易传二十卷宋杨万里撰万里字廷秀自号诚斋吉水人官至寳谟阁学士致仕韩侂胄召之不起开禧间闻北伐啓衅忧愤不食卒后谥文节事迹具宋史本传是书大防本程氏而多引史传以证之初名易外传后乃改定今名宋代书肆曾与程传并刋以行谓之程杨易传新安陈栎极非之以为足以耸文士之观瞻而不足以服穷经士之心然圣人作易本以吉凶悔吝示人事之所从舍人事而谈天道正后儒説易之病未可以引史説经病万里也理宗嘉熙元年尝给札写藏秘阁元胡一桂作易本义附録纂疏博采诸家乃独不録此书一字盖以其文士轻之然万里文章气节自足千古此书亦不可磨灭至今犹在人间区区门户之见亦
春秋占筮书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一 春秋占筮书 易类 提要 【臣】等谨案春秋占筮书三卷 国朝毛竒龄撰其曰春秋者摭春秋传所载占筮以明古人之易学实为易作不为春秋作也自汉以来言占筮者不一家而取象玩占存于世而可验者莫先于春秋传竒龄既于所着仲氏易推易始末诸书发明其义因复举春秋内外传中凡有得于占筮者彚记成书俾后之言筮者知观玩之概而汉晋以下占筮有合于古法者亦随类附见焉易本卜筮之书圣人推究天下之理而即数以立象后人推究周易之象而即数以明理羲文周孔之本防如是而已厥后象数理岐为三家又易道广大无所不包而天下之事亦无出象数理外者于是百家技术皆从而牵引推阐之亦皆足以自成其説故六经之学惟易最杂春秋
周易正义原文及白话翻译在线阅读|中华古籍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