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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藏 · 易经

周易禅解

12 万字 · 约 5 小时 50 分钟 · 11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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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严惮切磋之畏友也。藉此深自惕厉。以振刷我阴柔懦弱之习。举吾平日所谓中正纯善多种宝贝尽丧不顾。直跻于乾健高明之九陵。勿更留意求逐。然至于七日。复其故位。则中正纯善之德仍在矣。

六三。震苏苏。震行无眚。象曰。震苏苏。位不当也。

三远于初。初之所以惊发我者。苏苏而不切矣。三当自以震行。勿因远于畏友。而缓其恐惧修省之功。则无眚也。

九四。震遂泥。象曰。震遂泥。未光也。

九四亦震主也。以阳居阴。复陷四阴之间。虽似洊至。遂失其威而入泥。岂能如虩虩哑哑之有光哉。

六五。震往来厉。亿无丧有事。象曰。震往来厉。危行也。其事在中。大无丧也。

震六二者惟初九。故但云来厉。震六五者。则初九与九四也。初震既往。四震复来。五得藉此以自惕厉。令所行日进于高明。故曰危行。犹所云邦有道危言危行也。以六居五。不过于柔。又得中道。故其德甚多。而毫无所丧。但有恐惧修省之事耳。

上六。震索索。视矍矍。征凶。震不于其躬。于其邻。无咎。婚媾有言。象曰。震索索。中未得也。虽凶无咎。畏邻戒也。

初九之刚。固不足以及我。九四震亦遂泥。声已索索无余威矣。而阴柔弱极。方且视矍矍而惶惑无措。以此征往。则中心无主。神已先乱。凶可知也。然震既不及其身。止及其邻。即因震邻而恐惧修省。亦可无咎。但祸未至而先防。乃明哲保身之道。傥与婚媾商之。必反以为迂而有言矣。君子可弗自勉乎。

(艮下 艮上)

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

夫动与止。虽是相对待法。亦是相连属法。又是无实性法。究竟是无二体法也。不动曰止。不止曰动。此约相对待言也。因动有止。因止有动。此约相连属言也。止其动则为静。止其静则为动。动其止则为动。动其动则为止。此约无实性言也。止即是动。故即寂恒感。动即是止。故即感恒寂。此约无二体言也。知动止无二体者。始可与言止矣。夫人之一身。五官备于面。而五脏司之。五脏居于腹。而一背系之。然玄黄朱紫陈于前。则纷然情起。若陈于背。则浑然罔知。故世人皆以背为止也。然背之止也。纵令五官竞骛于情欲。而仍自寂然。逮情之动也。纵复一背原无所分别。而毕竟随往。故以面从背。则背止而面亦随止。以背从面。则面行而背亦随行。究竟面之与背。元非二体。不可两判。今此卦上下皆艮。止而又止。是艮其背者也。艮背何以能无咎哉。是必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斯无咎耳。身本非实。特以情欲锢之。妄见有身。今向静时观察。其中坚者属地。润者属水。暖者属火。动者属风。眼耳鼻舌异其用。四支头足异其名。三百六十骨节。八万四千毫窍。毕竟以何为身。身既了不可得。即使历涉万变。又岂有人相可得哉。故行其庭而亦不见其人。此则止不碍行。即行恒止。故无咎也。

彖曰。艮。止也。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艮其止。止其所也。上下敌应。不相与也。是以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也。

止其行而为静。止其止而为动。动静以时。无非妙止。故其道光明也。止非面墙之止。所非处所之所。特以法法本不相知。法法本不相到。犹此卦之上下敌应而不相与。是以觅身了不可得。虽行其庭。而亦了无人相可见。合于光明之道而无过也。

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两山并峙。各安其位者也。是故草木生之。禽兽居之。宝藏兴焉。位位无非法界故也。君子于此非不思也。知离此现前之位。别无一法可得。故思不出其位。不出位而恒思。则非枯槁寂灭。思而不出其位。则非驰逐纷纭。恒思则能尽其位之用。故一切旋乾转坤事业。无不从此法界流。不出则能称其位之量。故一切位天育物功能。无不还归此法界。

初六。艮其趾。无咎。利永贞。象曰。艮其趾。未失正也。

居艮之下。其位为趾。止之于初。不令汨于所欲往。斯固未失正而无咎矣。然必利于永贞。时止则止。时行则行。乃获敦艮之吉耳。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随。其心不快。象曰。不拯其随。未退听也。

趾也。腓也。股也。皆随心而为行止者也。然趾无力。不能自专。又正行时趾元自止。今六二其位为腓。而以阴居阴。当艮之时。力能专止而不随心动。故曰不拯其随。此非动静不失其时之道。盖由未肯谦退。而听命于天君。故令其心不快。

九三。艮其限。列其夤。厉薰心。象曰。艮其限。危薰心也。

三位在限。而以刚居刚。为艮之主。则腰臗硬直。不可屈申者也。夫上下本自相联。犹如夤然。今分列而不相系属。其危厉不亦薰心矣乎。

六四。艮其身。无咎。象曰。艮其身。止诸躬也。

四位在于胸腹。彖云艮其背。而此直云艮其身。身止则背不待言矣。夫千愆万缪皆由身起。今阴柔得正。能止诸躬。何咎之有。杨龟山曰。爻言身象言躬者。伸为身。屈为躬。屈伸在我不在物。兼爻与象。是屈伸兼用矣。

六五。艮其辅。言有序。悔亡。象曰。艮其辅。以中正也。

五位在心。心之声由辅以宣。而以阴居阳。又复得中。能于言未出口前豫定其衡。故言无妄发。发必有序。而口过终可免矣。

上九。敦艮。吉。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终也。

为艮之主。居卦之终。可谓止于至善。无所不用其极者矣。性德本厚。而修德能称性复之。故曰以厚终也。震为长男。故举乾之全体大用而虩于其初。艮为少男。故举乾之全体大用而敦于其上。一始一终。知及仁守之功备。非动非静之体复矣。

(艮下 巽上)

渐。女归吉。利贞。

夫敦艮既非面墙。则止而不失其行之时矣。行之以巽。故名曰渐。君子将致身以有为。必如女之归夫。始终以礼而非苟合。乃得吉耳。苟不利贞。则躁进固足取辱。虽渐进亦岂能正人哉。佛法释者。理则顿悟。乘悟并销。如震虩而艮敦。事非顿除。因次第尽。如女归而渐进。又次第禅门名之为女。即事禅而达实相名之为归。以圆解遍修事禅名之为贞。

彖曰。渐之进也。女归吉也。进得位。往有功也。进以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刚得中也。止而巽。动不穷也。

进有顿渐。今明以渐而进。故如女归则吉也。得位则往有功。傥进不得位。则不可往明矣。以正则可正邦。傥进不以正。则不能正邦明矣。然此卦何以为进得位。则由九五刚得中耳。何以为往有功。则由止而巽故动不穷耳。止者动之源。设无止体。则一动即穷。如沟浍因雨暂盈。可立待其涸也。

象曰。山上有木。渐。君子以居贤德善俗。

木在山上。以渐而长。观者不觉。君子居德亦复如是。山有乔木。则山益高。俗有居贤德之君子。则俗益善。

初六。鸿渐于于。小子厉。有言。无咎。象曰。小子之厉。义无咎也。

洪觉山曰。渐何以象鸿也。鸿。水鸟。木落南翔。冰泮北徂。出则有时。居则有序。苏眉山曰。鸿。阳鸟而水居。在水则以得陆为安。在陆则以得水为乐者也。初六阴爻。如鸿在水。上无应与。故为渐于水涯。于人则为小子。正宜乾乾惕厉。且宜有言以求人之切磋琢磨。如鸿在乾。而哀鸣觅伴。乃无咎也。无应本宜有咎。以当渐初。而能自厉。则其义可无咎矣。

六二。鸿渐于磐。饮食衎衎。吉。象曰。饮食衎衎。不素饱也。

二亦在水。而应九五。则如渐于磐石。饮啄皆和乐矣。养道以待时。岂无事而食哉。

九三。鸿渐于陆。夫征不复。妇孕不育。凶。利御寇。象曰。夫征不复。离群丑也。妇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御寇。顺相保也。

九三阳爻。如鸿在陆。上无应与。则无水矣。鸿不乱配。而六四亦无应与。与三相邻。设三征而从四。则为离鸿群而可丑。设四俯而就三。则为失其道而虽孕亦不敢育。凶可知已。夫非配而私相为配。以理言之则寇也。三若守正而御之。则在我既无离群之丑。在四亦无失道之凶。乃可顺相保耳。

六四。鸿渐于木。或得其桷。无咎。象曰。或得其桷。顺以巽也。

四亦在水。而乘九三之刚。不足安身。如渐于木。非鸿之所能栖。以鸿之趾连。不能握木故也。或得其横而且大有如桷者。庶几可以无咎。意指上附九五言之。盖以阴居阴则顺。为巽之主则巽。故可冀其无咎耳。

九五。鸿渐于陵。妇三岁不孕。终莫之胜。吉。象曰。终莫之胜吉。得所愿也。

五本在陆。而居尊位。则如高陵矣。下应六二之妇。方饮食衎衎以自养。非九三之所能污。故三岁不孕终莫之胜而吉也。圣王得名世之臣。满其梦卜求贤本愿。不亦快乎。

上九。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吉。象曰。其羽可用为仪吉。不可乱也。

上亦在陆者也。但九三为木落南翔之陆。入于人中。故凶。上九为冰泮北归之陆。超于天外。故吉。所谓鸿飞冥冥。弋者何慕。但可远望其羽。用为高人达士之仪则耳。又凡鸿飞之时。成配者以次在后。孤而无侣者独在于前。今上九超然物外。下无应与。如世间义夫。志不可乱。故吉也。以羽为仪。则其为用也大矣。故曰圣人百世之师。

(兑下 震上)

归妹。征凶。无攸利。

夫渐而进者。未有不归其所者也。以少女而归长男。过以相与。亦既得其所归。然一归则当终身守之。若更他往则凶。又设以少女用事擅权。则无所利。佛法释者。修次第禅。盖摄世间事定而归佛法正慧者也。傥直用此事定而设化仪。则必堕于爱见之网而凶。若耽著此定。则纡偏权曲径而无所利也。

彖曰。归妹。天地之大义也。天地不交。而万物不兴。归妹。人之终始也。说以动。所归妹也。征凶。位不当也。无攸利。柔乘刚也。

如人有正配而不育。则必取少女以育子。此亦天地之大义。以例国君用名世为宰辅。不妨用小才小德为百官。观心用妙定合妙慧。不妨用次第诸禅助神通。设使天地不交。则万物不兴。故归妹者。乃人道之以终而成始者也。夫如是。则归妹何过。独恨其以说而动。则名为继嗣。实在情欲。如国君名为群寮。实在便嬖。观心名为助道。实在味禅。故所归者名为妹也。女舍夫而他适。臣舍君而他往。定舍慧而独行。则必得凶。以卦中阴爻之位皆不当故。女恃爱而司晨。臣恃宠而窃柄。定久习而耽著。则无攸利。以卦中六三之柔。乘九二初九之刚。六五上六之柔。乘九四之刚故。

象曰。泽上有雷。归妹。君子以永终知敝。

方雷之动。必感于泽。而雷则易息。泽恒如故。此岂可为夫妇恒久之道。亦岂君臣相遇之道。亦岂定慧均平之道乎。君子之于事也。未暇问其所始。先虑永其所终。苟以永终为虑。则知归妹之敝矣。昔有贤达。年高无子。誓不取妾。其妻以为防己之妒也。宛转劝曰。君勿忌我。以致无后。贤达曰。吾岂不知卿有贤德哉吾年老矣。设取幼妾。未必得子。吾没之后。彼当如何。是以誓弗为耳。其妻犹未深信。乃密访一少艾。厚价买之。置酒于房。诱其夫与之同饮。抽身出房。反锁其门。贤达毅然从窗越出。喻其妻曰。吾岂以衰颓之身污彼童女。令彼后半世进退失措也。幸速还彼父母。勿追其价。于是妻及亲友无不叹服。未几。妻忽受胎。连育三子。后皆显达。噫。此所谓永终知敝。以德动天者乎。圣人于彖传中。随顺恒情。则以天地大义许之。于大象中。劝修阴德。则以永终知敝醒之。知此义者。亦可治国。亦可观心矣。

初九。归妹以娣。跛能履。征吉。象曰。归妹以娣。以恒也。跛能履吉。相承也。

此卦以下兑为妹。以震为所归者也。兑三爻中。六三为妹。而初九九二从嫁者为娣。震三爻中。九四为所归主。而六五如帝乙之主婚。上六如宗庙之受祭。今初九以刚正之德。上从六三之妹。归于九四。而为其娣。六三如跛。待初能履。故得征吉。娣之为德。贵在能恒。相承于三。则三吉而初亦吉矣。

九二。眇能视。利幽人之贞。象曰。利幽人之贞。未变常也。

以刚中之德。亦从六三而为娣。六三如眇。待二能视。夫不自有其明。而使人获其视。非幽人之贞其孰能之。然亦止是娣德之常耳。

六三。归妹以须。反归以娣。象曰。归妹以须。未当也。

为兑之主。恐其说之易动也。故诫之曰。须待六五之命。勿令人轻我。而反重我之娣以归也。由位未当。故诫之。

九四。归妹愆期。迟归有时。象曰。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

三既须五命而后归我。则我之归妹不愆期乎。然虽迟归。会须有时。如大舜不得父命。则待帝尧之命而行也。

六五。帝乙归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几望。吉。象曰。帝乙归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其位在中。以贵行也。

五为帝乙。六三为妹。亦称女君。初九九二为娣。以袂而论。则三不如初之与二。以女而论。则如月几望而圆满矣。夫以帝女之贵。而能行嫁于下。不骄不亢。岂非吉之道乎。

上六。女承筐无实。士刲羊无血。无攸利。象曰。上六无实。承虚筐也。

震为兑所承之筐。兑为震所刲之羊。三承于六。筐则无实。六刲于三。羊则无血。故无攸利。盖生不积德。死后无灵。不能使子孙繁衍。至于不获已而归妹。此非女士之过。皆上六无实之过也。君子永终知敝。早见及于此矣。

周易禅解卷第六

周易禅解卷第七

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著

下经之三

(离下 震上)

丰。亨。王假之。勿忧。宜日中。

家有妻妾则丰。国有多土则丰。观心有事禅助道则丰。丰则必亨。然非王不足以致丰。丰则可忧。而勿徒忧。但宜如日之明照万汇可也。

彖曰。丰。大也。明以动。故丰。王假之。尚大也。勿忧宜日中。宜照天下也。日中则昃。月盈则食。天地盈虚。与时消息。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

明而不动。动不以明。皆非王者之道。皆不可以致丰。故惟王乃能尚大耳。所谓勿忧宜日中者。亦非止之令其不昃。正宜用其明以照天下。则不为丰所蔽也。至于昃食盈虚。虽天地不能违时。徒忧何益。

象曰。雷电皆至。丰。君子以折狱致刑。

折狱如电之照。致刑如雷之威。天之雷电。偶一至焉。常至则物必坏。君子之用刑狱。不得已尔。轻用则民必伤。天之雷电必在盛夏。君子之用刑狱。必于丰乐康阜之时。

初九。遇其配主。虽旬无咎。往有尚。象曰。虽旬无咎。过旬灾也。

他卦六爻。每以阴阳相应为得。所谓沉潜刚克高明柔克也。惟礼六爻。则阳与阳相得。阴与阴相得。所谓强弗友刚克燮友柔克也。初九刚正。遇九四为其配主。互相砥砺。故虽旬无咎。而往有尚。若不速往。至于过旬。不免日中则昃而有灾矣。

六二。丰其蔀。日中见斗。往得疑疾。有孚发若。吉。象曰。有孚发若。信以发志也。

六二为离之主。至明者也。上与六五柔中合德。可以互相资益。而六五为九四所隔。如礼其蔀而日中见斗者焉。夫六五燮友。可以诚感。而不可以急应。故往则反得疑疾。惟有孚发若则吉。盖信以除疑。发以撤蔀也。蔀本无实。因疑故有。志发则疑除。疑除。则蔀撤而见九二之日矣。五本贤君。故其志可发。

九三。丰其沛。日中见沫。折其右肱。无咎。象曰。丰其沛。不可大事也。折其右肱。终不可用也。

以刚正而居离体。可以照天下者也。应于上六。阴阳交而霈然大雨。故于日中但见水沫纷飞。失王假尚大之事。终不可以有为矣。明莫若左。动莫若右。上六居震之极。妄动自伤。故在九三如折右肱。此上之咎。非三咎也。

九四。丰其蔀。日中见斗。遇其夷主。吉。象曰。丰其蔀。位不当也。日中见斗。幽不明也。遇其夷主。吉行也。

以阳刚为震之主。兴云蔽曰。故为丰蔀见斗。幸遇初九刚正。如日方升而往有尚。力能等我而为夷主。相与摧散阴霾。行照天下。不失丰亨之义。故吉也。六二之丰蔀见斗。乃指六五被九四所蔽。今九四则自丰其蔀。致使日中见斗。故以位不当幽不明责之。

六五。来章。有庆誉。吉。象曰。六五之吉。有庆也。

柔中居尊。而六二以信发之。虽全赖彼离明之德。亦实由我能来之也。君臣合德。天下胥蒙其庆矣。

上六。丰其屋。蔀其家。窥其户。[门@贝]其无人。三岁不觌。凶。象曰。丰其屋。天际翔也。窥其户。[门@贝]其无人。自藏也。

以阴居阴。处震之极。礼之上。拒绝离明。惟恐容光之或照及我也。故丰其屋。则堂高数仞。飞檐斜桷。若欲翔于天际者。蔀其家。则多设覆蔽。深自藏隐。纵窥户而[门@贝]若无人者。此乃从闇至闇。虽至三岁犹不相觌。凶何如哉。三岁言其甚久。亦以隔于九三。共三爻故。

(艮下 离上)

旅。小亨。旅贞吉。

日中则昃。月盈则食。故次丰之后明旅也。丰以尚大。旅以小亨。贞岂有大小哉。在大则大。在小则小。耍不失其贞而已。不失其贞。则无往而不吉矣。

彖曰。旅。小亨。柔得中乎外而顺乎刚。止而丽乎明。是以小亨旅贞吉也。旅之时义大矣哉。

在外故名为旅。处旅莫尚于柔。用柔莫贵于得中。得中则能顺刚。而天下无难处之境矣。止故能随寓而安。丽明故能见机而作。此旅之贞。即乾之贞。即坤之贞。即大易之贞也。从来大圣大贤。自天子至于庶人。无不全以乾坤大易之贞而处旅。无不即于旅时而具见乾坤大易之贞者。讵可以造次而忽其时义之大哉。佛法释者。下三土无非旅泊千三土中作大佛事。故时义大。若以寂光法身视之。仍名小亨。

象曰。山上有火。旅。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狱。

山如亭舍。火如过客。君子之省方巡狩也。法离之明。法艮之慎。故刑可用而狱不可留。盖设使留狱不决。则不惟失离之明。亦且失艮之慎矣。观心释者。念起即觉。觉即推破。不堕掉悔也。

初六。旅琐琐。斯其所取灾。象曰。旅琐琐。志穷灾也。

阴柔在下。不中不正。旅而琐琐者也。琐琐犹云屑屑。由无高明远大之志。所以自取其灾。

六二。旅即次。怀其资。得童仆贞。象曰。得童仆贞。终无尤也。

当旅之时。各以在上相近之爻为次为处为巢。而阴宜依阳。阳宜附阴。今六二阴柔中正。顺乎九三之刚。故为即次。以阴居阴。而在艮体。为怀其资。下有琐琐之初六。而无二心于我。为得童仆贞。夫即次怀资犹属外缘。得童仆贞则由内德。有德如是。可谓旅贞吉矣。终无尤。

九三。旅焚其次。丧其童仆。贞厉。象曰。旅焚其次。亦以伤矣。以旅与下。其义丧也。

三以四为其次。而以阳遇阳。又属离体。故焚其次而亦可伤矣。又复过刚不中。处此旅时。犹不知所以善与其下。致使童仆离心远去。此岂人之罪也哉。

九四。旅于处。得其资斧。我心不快。象曰。旅于处。未得位也。得其资斧。心未快也。

君子行役。志元不在资斧。九四近附六五。聊可处矣。以阳居阴。阴为资斧。犹云资粮。可以致用。故名资斧。然五方在旅。不能即大用我以行其志。故虽获于处。而犹未得位也。既未得位。故虽得其资斧。而于行道之心仍未快也。

六五。射雉一矢亡。终以誉命。象曰。终以誉命。上逮也。

此正所谓柔得中乎外而顺乎刚者也。虚心以招天下之贤以济吾旅。如射雉者。虽或亡其一矢。终必得雉。故人誉之。天命之矣。盖以人合天。天必祐之。名为上逮。

上九。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啕。丧牛于易。凶。象曰。以旅在上。其义焚也。丧牛于易。终莫之闻也。

处旅莫尚于柔。今以刚不中正。而在离极。更无覆护之者。如鸟焚其巢矣。先则以处高为乐故笑。后则以焚巢无归故号啕。离本有牝牛之德。乃以任刚傲慢。不觉丧之。凶何如哉。然巢之焚。由其以旅在上。乃是高亢加人。故义能招之。岂可归咎于命数。牛之丧。由其不知内省。骄矜自是。故祸生于所忽。而终莫之闻。岂可怨尤于他人。

(巽下 巽上)

巽。小亨。利有攸往。利见大人。

善处旅者。无入而不自得。不巽则无以自容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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