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藏 · 易经
周易集解
18 万字 · 约 8 小时 29 分钟 · 14 / 23
易藏 · 易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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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也。谓五已居位为君。二乃革意去三应五。故曰“已日乃革之”。上行应五,去卑事尊,故曰“征吉,无咎也”。
《象》曰:已日革之,行有嘉也。
崔觐曰:得位以正,居中有应。则是汤武行善,桀纣行恶,各终其日,然后革之,故曰“已日乃革之,行此有嘉”。
虞翻曰:嘉谓五,乾为嘉。四动承五,故“行有嘉”矣。
九三,征凶,贞厉。
荀爽曰:三应于上,欲往应之,为阴所乘故曰“征凶”。若正居三,而据二阴,则五来危之,故曰“贞厉”也。
革言三就,有孚。
翟元曰:言三就上,二阳乾得共有信,据于二阴,故曰“革言三就,有孚”。于二矣。
《象》曰:革言三就,又何之矣。
崔觐曰:虽得位以正,而未可顿革,故以言就之。夫安者有其危也。故受命之君,虽诛元恶,未改其命者。以即行改命,习俗不安,故曰“征凶”。犹以正自危,故曰“贞厉”。是以武王克纣,不即行周命,乃反商政,一就也。释箕子囚,封比干墓,式商容闾,二就也。散鹿台之财,发巨桥之粟,大赉于四海,三就也。故曰“革言三就”。
虞翻曰:四动成既济定,故“又何之矣”。
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
虞翻曰:革而当,其悔乃亡。孕谓五也。巽为命。四动五坎改巽,故“改命吉”。四乾为君,进退无恒,在离焚弃,体大过死,传以比桀纣。汤武革命,顺天应人,故“改命吉”也。
《象》曰:改命之吉,信志也。
虞翻曰:四动成坎,故“信志也”。
干宝曰:爻入上象,喻纣之郊也。以逆取而四海顺之。动凶器而前歌后舞。故曰“悔亡”也。中流而白鱼入舟,天命信矣,故曰“有孚”。甲子夜陈,雨甚,至水德宾服之祥也。故曰“改命之吉,信志也”。
九五:大人虎变,未占有孚。
虞翻曰:乾为大人,谓五也。蒙坤为虎变。传论汤武以坤臣为君占,视也。离为占。四未之正,五未在坎,故“未占有孚”也。
马融曰:大人虎变,虎变威德折冲万里,望风而信。以喻舜干羽,而有苗自服;周公修文德,越裳献雉,故曰“未占有孚”矣。
《象》曰:大人虎变,其文柄也。
宋衷曰:阳称大,五以阳居中,故曰“大人”。兑为白虎,九者变爻,故曰“大人虎变,其文炳也”。
虞翻曰:乾为大明,四动成离,故“其文炳也”。
上六:君子豹变,
虞翻曰:蒙艮为君子,为豹。从乾而更。故“君子豹变”也。
小人革面,征凶。居贞吉。
虞翻曰:阴称小人也。面谓四。革为离,以顺承五。故“小人革面”。乘阳失正,故“征凶”。得位,故“居贞吉”。蒙艮为居也。
《象》曰:君子豹变,其文蔚也。
陆绩曰:兑之阳爻称虎,阴爻称豹。豹,虎类而小者也。君子小于大人。故曰“豹变其文蔚也”。
虞翻曰:蔚,蔇也。兑小。故“其文蔚也”。
小人革面,顺以从君也。
虞翻曰:乾,君,谓五也。四变顺五,故“顺以从君也”。干宝曰:君子、大贤,次圣之人。谓若太公周召之徒也。豹,虎之属。蔚,炳之次也。君圣臣贤,殷之顽民,皆改志从化,故曰“小人革面”。天下既定,必倒载干戈,包之以虎皮。将卒之士,使为诸侯,故曰“征凶,居贞吉”。得正有应,君子之象也。
案:兑为口,乾为首,今口在首上,面之象也。乾为大人,虎变也。兑为小人,革面也。
《序卦》曰: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
韩康伯曰:革,去故。鼎,取新以去故,则宜制器立法以治新也。鼎,所和齐物生成新之器也。故取象焉。
(巽下离上)。鼎:
郑玄曰:鼎,象也。卦有木火之用。互体乾兑。乾为金,兑为泽,泽钟金而含水,爨以木火,鼎烹熟物之象。鼎烹熟以养人,犹圣君兴仁义之道以教天下也,故谓之鼎矣。
元吉,亨。
虞翻曰:大壮上之初,一屯旁通。天地交,柔进上行,得中应乾五刚,故“元吉,亨”也。
《彖》曰: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饪也。
荀爽曰:震人离下,中有乾象。木火在外,金在其内,鼎镬亨饪之象也。
虞翻曰:六十四卦,皆观象系辞,而独于鼎言“象”,何也?象事知器,故独言象也。
《九家易》曰:鼎言象者,卦也,木火互有乾兑。乾金兑泽。泽者,水也。爨以木火,是鼎镬享饪之象。亦明三公之位,上则调和阴阳,下而抚毓百姓,鼎能熟物养人,故云“象也”。牛鼎受一斛,天子饰以黄金,诸侯白金。三足,以象三台,足上皆作鼻目为饰也。羊鼎五斗,天子饰以黄金,诸侯白金,大夫以铜。豕鼎三斗,天子饰以黄金,诸侯白金,大夫铜,士铁。三鼎形同,亨饪煮肉,上离阴爻为肉也。
圣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养圣贤。
虞翻曰:圣人谓乾。初四易位,体大畜。震为帝,在乾天上,故曰“上帝”体颐象,三动噬嗑食,故“以享上帝”也。大享谓天地养万物,圣人养贤以及万民。贤之能者,称圣人矣。
巽而耳目聪明,
虞翻曰:谓三也。三在巽上,动成坎离,有两坎两离象,乃称“聪明”。日月相推而明生焉,故“巽而耳目聪明”。眇而视,不足以有明。闻言不信,聪不明。皆有一离一坎象故也。
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元亨。
虞翻曰:柔谓五得上中,应乾五刚。巽为进。震为行。非谓应二刚,与睽五同义也。
《象》曰:木上有火,鼎。
荀爽曰:木火相因,金在其间。调和五味,所以养人。鼎之象也。
君子以正位凝命。
虞翻曰:君子谓三也。鼎五爻失正,独三得位,故以正位凝成也。体姤,谓阴始凝,初巽为命,故“君子以正位凝命”也。
初六:鼎颠趾,
虞翻曰:趾,足也。应在四。大壮震为足,折入大过。大过,颠也。故“鼎颠趾”也。
利出否。得妾以其子,无咎。
虞翻曰:初阴在下,故“否”。利出之四,故曰“利出”。兑为妾,四变得正成震。震为长子,继世守宗庙,而为祭主。故“得妾以其子,无咎”矣。
《象》曰:鼎颠趾,未悖也。
荀爽曰:以阴承阳,故“未悖也”。
利出否,以从贵也。
虞翻曰:出初之四,承乾五,故“以从贵也”。
九二:鼎有实,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
虞翻曰:二为实,故鼎有实也。坤为我,谓四也。二据四妇,故相与为仇。谓三变时四体坎,坎为疾,故“我仇有疾”。四之二历险,二动得正,故“不我能即,吉”。
《象》曰:鼎有实,慎所之也。
虞翻曰:二变之正,艮为慎。
我仇有疾,终无尤也。
虞翻曰:不我能即吉,故“终无无尤也”。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
虞翻曰:动成两坎,坎为耳,而革在乾,故“鼎耳革”。初四变时,震为行。鼎以耳行,伏坎震,折而入乾,故“其行塞”。离为雉,坎为膏。初四已变,三动体颐。颐中无物,离象不见,故“雉膏不食”。
方雨,亏悔,终吉。
虞翻曰:谓四已变,三动成坤。坤为方,坎为雨,故曰“方雨”。三动亏乾,而失位悔也。终复之正,故“方雨,亏悔,终吉”也。
《象》曰:鼎耳革,失其义也。
虞翻曰:鼎以耳行。耳革行塞,故失其义也。
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刑渥,凶。
虞翻曰:谓四变时震为足,足折入兑故“鼎折足”。兑为刑。渥,大刑也。鼎足折,则公餗覆。言不胜任。象入大过死,凶。故“鼎足折,覆公餗,其刑渥,凶”。
《九家易》曰:鼎者,三足一体,犹三公承天子也。三公谓调阴阳,鼎谓调五味。足折餗覆犹三公不胜其任,倾败天子之美。故曰“覆餗”也。
案:餗者,雉膏之属。公者,四为诸侯,上公之位,故曰“公餗”。
《象》曰:覆公餗,信如何也。
《九家易》曰:渥者,厚大,言罪重也。既覆公餗,信有大罪。刑罚当加,无可如何也。
六五:鼎黄耳,金铉,利贞。
虞翻曰:离为黄,三变坎为耳,故“鼎黄耳”。铉谓三,贯鼎两耳。乾为金。故“金铉”。动而得睚,故“利贞”。
干宝曰:凡举鼎者,铉也;尚三公者,王也;金喻可贵,中之美也,故曰“金铉”。铉鼎得其物,施令得其道,故曰“利贞”也。
《象》曰:鼎黄耳,中以为实也。
陆绩曰:得中承阳,故曰“中以为实”。
宋衷曰:五当耳中,色黄,故曰“鼎黄耳”。兑为金,又正秋,故曰“金铉”。公侯,谓五也,上尊故玉,下卑故金。金和良,可柔屈,喻诸侯顺天子。
上九:鼎玉铉,大吉,无不利。
虞翻曰:铉谓三,乾为玉铉。体大有上九:“自天右之。”位贵据五,三动承上,故“大吉,无不利”。谓三亏悔,应上成未济。虽不当位,六位相应,故“刚柔节”。《彖》曰:“巽,耳目聪明”,为此九三发也。
干宝曰:玉又贵于金者。凡烹饪之事,自镬升于鼎。载于俎,自俎入口。馨香上达,动而弥贵,故鼎之义,上爻愈吉也。鼎主烹饪,不失其和。金玉铉之,不失其所。公卿仁贤,天王圣明之象也。君臣相临,刚柔得节。故曰“吉无不利”也。
《象》曰:玉铉在上,刚柔节也。
宋衷曰:以金承玉,君臣之节。上体乾为玉,故曰“玉铉”。虽非其位,阴阳相承,刚柔之节也。
《序卦》曰:主器者莫若长子,故受之以震。震者,动也。
崔觐曰:鼎所以烹饪,享于上帝。主此器者,莫若冢嫡,以为其祭主也,故“言主器者莫若长子”也。
(震下震上)。震:亨。
郑玄曰:震为雷。雷,动物之气也。雷之发声,犹人君出政教以动中国之人也。故谓之震。人君有善声教,则嘉会之礼通矣。
震来虩虩,
虞翻曰:临二之四,天地交,故“通”。虩虩谓四也。来应初命,四变而来应已。四失位多惧,故“虩虩”。之内曰来也。
笑言哑哑,
虞翻曰:哑哑笑且言,谓初也。得正有则,故“笑言哑哑,后有则也”。
震惊百里,不丧匕鬯。
虞翻曰:谓阳从临二。阴为百二十,举其大数,故当震百里也。坎为棘、匕。上震为鬯。坤为丧。二上之坤,成震体坎,得其匕鬯,故“不丧匕鬯”也。
郑玄曰:雷发声闻于百里,古者诸侯之象。诸侯出教令,能警戒其国。内则守其宗庙社稷,为之祭主,不亡匕与鬯也。人君于祭之礼,匕牲体荐鬯而已,其余不亲也。升牢于俎,君匕之,臣载之。鬯,秬酒,芬芳条鬯,因名焉。
《彖》曰:震,亨,震来虩虩,恐致福也。
虞翻曰:惧变承五应初,故“恐致福也”。
笑言哑哑,后有则也。
虞翻曰:则,法也。坎为则也。
震惊百里,惊远而惧迩也。
虞翻曰:远谓四,近谓初。震为百,谓四出惊远。初应惧近也。
出可以守宗庙社稷,以为祭主也。
虞翻曰:谓五出之正。震为守,艮为宗庙社稷,长子主祭器,故“以为祭主也”。
干宝曰:周木德,震之正象也。为殷诸侯。殷诸侯之制,其地百里。是以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聿怀多福,厥德不回,以受方国,故以百里而臣诸侯也。为诸侯,故主社稷。为长子,而为祭主也。祭礼荐陈甚多,而经独言不丧匕鬯者,匕牲体,荐鬯酒,人君所自亲也。
《象》曰:洊雷震,君子以恐惧修省。
虞翻曰:君子谓临二。二出之坤四,体以修身,坤为身。二之四,以阳照坤,故“以恐惧修省”。老子曰:修之身,德乃真也。
初九:震来虩虩,后笑言哑哑,吉。
虞翻曰:虩虩谓四也。初位在下,故“后笑言哑哑”。得位,故“吉”也。
干宝曰:得震之正,首震之象者。震来虩虩,羑里之厄也。笑言哑哑,后受方国也。
《象》曰:震来虩虩,恐致福也。
虞翻曰:阳称福。
笑言哑哑,后有则也。
虞翻曰:得正,故“有则也”。
六二:震来厉,亿丧贝,跻于九陵,勿逐,七日得。
虞翻曰:厉,危也。乘刚,故“厉”。亿,惜辞也。坤为丧。三动离为蠃蚌,故称“贝”。在艮山下,故称“陵”。震为足,足乘初九故“跻于九陵”。震为逐,谓四已体复象,故“丧贝勿逐”。三动时离为日,震数七,故“七日得者”也。
《象》曰:震来厉,乘刚也。
干宝曰:六二木爻,震之身也。得位无应,而以乘刚为危。此托文王积德累功,以被囚为祸也。故曰“震来厉”。亿,叹辞也。贝,宝货也。产乎东方,行乎大涂也。此以喻纣拘文王,闳夭之徒。乃于江淮之浦,求盈箱之贝,而以赂纣也。故曰“亿丧贝”。贝,水物,而方升于九陵。今虽丧之,犹外府也。故曰“勿逐,七日得”。七日得者,七年之日也。故《书》曰:诞保文武受命,惟七年,是也。
六三:震苏苏,震行无眚。《象》曰:震苏苏,位不当也。
虞翻曰:死而复生,称苏。三死坤中,动出得正,震为生,故“苏苏”。坎为眚,三出得正,坎象不见,故“无眚”。《春秋传》曰:晋获秦谍,六日而苏也。
九四:震遂泥。
虞翻曰:坤土得雨为泥。位在坎中,故“遂泥”也。
《象》曰:震遂泥,未光也。
虞翻曰:在坎阴中,与屯五同义,故“未光也”。
六五:震往来厉,
虞翻曰:往谓乘阳,来谓应阴;失位乘刚,故“往来厉”也。
亿无丧有事。
虞翻曰:坤为丧也。事谓祭祀之事。出而体随,王享于西山,则可以守宗庙社稷为祭主,故“无丧有事”也。
《象》曰:震往来厉,危行也。
虞翻曰:乘刚山顶,故“危行也”。
其事在中,大无丧也。
虞翻曰:动出得正,故“无丧”。
上六:震索索,视矍矍,
翻虞曰:上谓四也。欲之三,隔坎,故“震索索”。三已动,应在离,故“矍矍”者也。
征凶。震不于其躬于其邻,无咎。婚媾有言。
虞翻曰:上得位,震为征,故“征凶”。四变时,坤为躬。邻谓五也。四上之五,震东兑西,故称“邻”。之五得正,故“不于其躬于其邻,无咎”。谓三已变,上应三,震为言,故“婚媾有言”。
《象》曰:震索索,中未得也。
虞翻曰:四未之五,故“中未得也”。
虽凶无咎,畏邻戒也。
虞翻曰:谓五正位,已乘之逆,“畏邻戒也”。
《序卦》曰:物不可以终动,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
崔觐曰:震极则征凶。婚媾有言,当须止之。故言“物不可以终动,止之”矣。
(艮下艮上)。艮:艮其背,
郑玄曰:艮为山。山立峙各于其所,无相顺之时。犹君在上,臣在下,恩敬不相与通,故谓之艮也。
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
虞翻曰:观五之三也。艮为多节,故称“背”。观坤为身,观五之三,折坤为背,故“艮其背”。坤象不见,故“不获其身”。震为行人,艮为庭,坎为隐伏,故“行其庭,不见其人”。三得正,故“无咎”。
案:艮为门阙,今纯艮,重其门阙。两门之间,庭中之象也。
《彖》曰:艮,止也。
虞翻曰:位穷于上,故“止也”。
时止则止,时行则行,
虞翻曰:时止谓上阳穷止,故“止”。时行谓三体处震,为行也。
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
虞翻曰:动谓三,静谓上。艮止则止,震行则行,故不失时。五动成离,故“其道光明”。
艮其止,止其所也。
虞翻曰:谓两象各止其所。
上下敌应,不相与也。
虞翻曰:艮其背,背也。两象相背,故“不相与也”。
是以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也。
案:其义已见繇辞也。
《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虞翻曰:君子谓三也。三君子位。震为出。坎为隐伏,为思,故“以思不出其位”也。
初六:艮其趾,无咎,利永贞。
虞翻曰:震为趾,故“艮其趾”矣。失位变得正故“无咎,永贞”也。
《象》曰:艮其趾,未失正也。
虞翻曰:动而得正故“未失正也”。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随,其心不快。
虞翻曰:巽长,为股。艮小,为腓。拯,取也。随谓下二阴,艮为止,震为动,故“不拯其随”。坎为心,故“其心不快”。
《象》曰:不拯其随,未违听也。
虞翻曰:坎为耳,故“未违听也”。
九三:艮其限,裂其夤,厉阍心。
虞翻曰:限,要带处也。坎为要。五来之三,故“艮其限”。夤,脊肉。艮为背,坎为脊;艮为手。震起艮止,故“裂其夤”。坎为心。厉,危也。艮为阍。阍,守门人。坎盗动门,故“厉阍心”。古阍作熏字。马因言熏灼其心,未闻易道以坎水熏灼人也。荀氏以熏为勋,读作动。皆非也。
《象》曰:艮其限,危阍心也。
虞翻曰:坎为心,坎盗动门,故“危阍心也”。
六四:艮其身,无咎。
虞翻曰:身,腹也。观坤为身,故“艮其身”。得位承五,故“无咎”。或谓妊身也。五动则四体离妇。离为大腹,孕之象也,故“艮其身”。得正承五,而受阳施,故“无咎”。《诗》曰:大任有身,生此文王也。
《象》曰:艮其身,止诸躬也。
虞翻曰:艮为止,五动乘四则妊身,故“止诸躬也”。
六五:艮其辅,言有孚,悔亡。
虞翻曰:辅面颊骨,上颊车者也。三至上,体颐象,艮为止,在坎车上。故“艮其辅”。谓辅车相依。震为言。五失位悔也。动得正,故“言有孚,悔亡”也。
《象》曰:艮其辅,以中正也。
虞翻曰:五动之中,故“以正中也”。
上九:敦艮,吉。
虞翻曰:无应静止,下据二阴,故“敦艮,吉”也。
《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终也。
虞翻曰:坤为厚,阳上据坤,故“以厚终也”。
卷十一
《序卦》曰:物不可以终止,故受之以渐。渐者,进也。
崔觐曰:终止虽获敦艮,时行须渐进行,故曰“物不可终止,故受之以渐。渐者,进也”。
(艮下巽上)。渐:女归吉,利贞。
虞翻曰:否三之四。女,谓四。归,嫁也。坤三之四承五,进得位,往有功。反成归妹,兑女归吉。初上失位。故“利贞”,可以正邦也。
《彖》曰:渐之进也。女归吉也。
虞翻曰:三进四,得位。阴阳体正,故“吉”也。
进得位,往有功也。
虞翻曰:功谓五,四进承五,故“往有功”。巽为进也。
进以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刚得中也。
虞翻曰:谓初已变,为家人。四进已正,而上不正。三动成坤,为邦。上来反三。故“进以正,可以正邦”。其位刚得中,与家人道正同义。三在外体之中,故称“得中”。《乾?文言》曰:中不在人,谓三也。此可谓上变既济定者也。
止而巽,动不穷也。
虞翻曰:止,艮也。三变震为动。上之三据坤。动震成坎,坎为通。故“动不穷”。往来不穷谓之通。
《象》曰:山上有木,渐。君子居贤德善俗。
虞翻曰:君子谓否乾。乾为贤德。坤阴小人柔弱,为俗。乾四之坤为艮,为居。以阳善阴。故“以居贤德善俗也”。
初六:鸿渐于干,小子厉,有言,无咎。
虞翻曰:鸿,大雁也。离五,鸿。渐,进也。小水从山流下称干。艮为山,为小径。坎水流下山。故“鸿渐于干”也。艮为小子。初失位,故“厉”。变得正。三动受上成震,震为言。故“小子厉,有言,无咎”也。
《象》曰:小子之厉,义无咎也。
虞翻曰:动而得正,故“义无咎也”。
六二:鸿渐于磐,饮食衎衎,不素饱也。
虞翻曰:艮为山石。坎为聚,聚石称磐。初已之正,体噬嗑食,坎水阳物,并在颐中,故“饮食衎衎”。得正应五,故“吉”。
《象》曰:饮食衎衎,不素饱也。
虞翻曰:素,空也。承三应五,故“不素饱”。
九三:鸿渐于陆,
虞翻曰:高平称陆。谓初已变,坎水为平。三动之坤,故“鸿渐于陆”。
夫征不复,
虞翻曰:谓初已不正。三动成震。震为征、为夫而体复,象坎阳死坤中,坎象不见。故“夫征不复”也。
妇孕不育,凶。
虞翻曰:孕,妊娠也。育,生也。巽为妇,离为孕,三动成坤,离毁失位,故“妇孕不育,凶”。
利用御寇。
虞翻曰:御,当也。坤为用,巽为高,艮为山,离为戈兵甲胄,坎为震寇。自上御下,三动坤顺,坎象不见。故“利用御寇,顺相保”。保,大也。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