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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藏 · 术数

卜筮全书

26 万字 · 约 12 小时 14 分钟 · 18 /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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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象;虽然出现,亦是无用之物耳。故曰徒存。

有伤须救,

伤者:身世主象,见伤于他爻也。

救者:动爻日辰,制伏于忌爻也。

且如用临申金,而被午火动克,则申爻受伤矣;若得日辰是未字合住之,不使之克;或日辰是子字冲散之,不能来克;或日辰是亥字制伏之,不许其克;皆为有救也。其他刑害等类,皆仿此。

若世身主象,见伤于月建日辰者,则真受其祸。盖二者为卜卦之主,无可救之道也。

无故勿空。

夫旬中空亡,有有故而空者,有无故而空者。凡遇日月动爻伤克,而在空亡,谓有故而空,避之可也。若无刑冲克害,而身世主象自落空亡,此为无故而空。大凶之兆。占病必死,占事不成,占人有难。盖空则虽有日辰动爻,难以扶持救援之故也。

空逢冲而有用;

凡遇卦爻空亡,今人不拘吉凶,概以无用论之。殊不知见冲亦有可用之处。盖冲则必动,动则不空。所以虽空而有用也。假如戊午日,占天时,得升之乾卦。(虎易说明:此卦引用不当。可换成无妄之乾卦为宜)。卦中父母空亡,却被日辰

冲动,定有雨。惟忌火空见冲则不吉。

合遭破以无功。

卦中有合,所谋易遂。如两人同心协力,事必克济。惟恐奸诈小人两边破说,则未必不生一二猜忌之心也。故凡遇合,须防刑冲克害以破之,则不成合。

且如寅亥两爻,本相和合;若有申字动,则申金克了寅木,又害了亥水,故虽合亦无功用矣。三合同看。天玄赋有合处逢冲之论,宜详味之。

自空化空,必成凶咎;

六甲空亡,犹深渊大壑,人不可履之地。若世身主象,无故而自入于空;或发动而入于空者;皆为大凶之兆,作事不利。惟忌爻见之反吉。

刑合克合,终见乖淫。

合者:合和也。凡占见之,无不吉利。然人不知,合中有刑有克。合而有克,毕竟不和;合而有刑,终成乖戾。

且如用午字为财爻,未字为褔爻,午与未合,然午带自刑,名为刑合。占妻妾多不正,占财亦是不正之财也。克合,如丑子之类是也。余俱仿上。

虎易说明:以上:“午字为财爻,未字为褔爻”,把两者的关系颠倒了。读者自宜分辨清楚。

动值合而绊住,

大凡动爻不遇合爻,然后为动。若有合,则绊住而不能动矣。故虽动亦作静爻论之。然有吉有凶,不可一概而论。且如用财而兄弟发,若有日辰合住兄弟,则不能克,而财爻不受其伤矣。子孙发动,而被日辰合住子孙,则不能生,而财爻不蒙其惠矣。

故凡所忌之爻动而合住,则不成凶;所喜之爻动而合住,则不济事。三合,三爻俱动为合住。六合,两爻俱动为合住。

静得冲而暗兴。

大凡占得六爻不动之卦,不可便以为安静。若被日辰冲之,则虽静亦动。譬如夜卧之人,无所挠括,则不醒寝。苟或被人冲唤,及推摸摇拽,百计叫醒,莫能安然而熟睡矣。

故天玄赋以为逢冲暗动。但不可只以日辰取之,有旺动之爻亦能冲起。其吉凶详见天玄赋中。

入墓难克,

墓者,滞也。动爻遇之,亦沉滞而不能脱洒矣。且如寅为主象,而卦中动出酉字、丑字,本嫌酉金克伤寅木,喜得丑乃金之墓库,则酉贪入墓,而寅木不为其所伤矣。余仿此推之。刑冲克害,亦当同看。

带旺匪空。

旺者,旺相爻也。谓春月木旺火相,夏月火旺土相,秋月金旺水相,冬月水旺木相,四季之月,土旺金相。古人所谓当生者旺,所生者相是也。此爻空亡,不作空论。以其有气故也。虽日下见阻,过旬则成。

古人云:旺相空亡过一旬。谓值过此一旬则不空,而谋事始成矣。

有助有扶,衰弱休囚亦吉;

此指主事爻而言也。且如主事爻无气,本为不美;喜得日辰、动爻、月建生扶合并,则虽无气,不作衰弱论。譬如贫贱之人而遇贵人提拔,则困苦相忘于扶持之下矣。但忌爻无气,则不可扶也。

贪生贪合,刑冲克害皆忘。

刑冲克害,四者皆凶恶之神。若得傍有生爻合爻,则彼贪生贪合,自不为患矣。故曰忘。假如世坐子,而动出卯字,此正无礼刑,本为凶兆;如得傍爻动出戌字,则卯贪戌合,不暇刑子。此贪合忘刑之例也。

又如世坐巳字,而卦中动出寅字,木能生火,所以忘其刑也。

又如用临巳字,动出亥字,亥本冲巳;若得动出亥、卯字,则亥水贪生卯木,不暇冲于巳矣。此乃贪生忘冲之例。余皆仿此推详之,可也。

别衰旺以明克合,辨动静以定刑冲。

夫地支有不和者,无怪乎其相克也。相冲、相刑、相害是也。然不别衰旺,辨动静,则谬于所用也。盖旺爻能克衰爻,衰爻克不得旺爻;旺爻合得起衰爻,衰爻合不起旺爻。动爻刑得静爻,静爻刑不得动爻;动爻冲得静爻,静爻冲不得动爻。故也。余皆仿此。

又如日辰与卦爻,则又日辰害得卦爻,卦爻害不得日辰。余亦仿此。

或问:静与衰爻伤不得动与旺,若遇动爻反衰,静爻反旺,则如之何。曰:两爻俱静,以旺为先;有动,以动为急。盖动,犹人之起;静,犹人之伏。彼虽旺,何畏哉。故曰:动爻急如火。

如占婚,以间爻为媒。间有两爻,亦当以此定之。若俱静俱动,或无旺无衰,则当取动爻,日辰冲之者为正,无冲,则看并起者为媒也。又无合并,然后看日辰生扶之爻。如此,则事归于一,而无两端之疑也。

此篇乃卜筮之精微处也。故凡此类,不能不辨,不得不载。学易者勿以琐碎目之,可也。

并不并、冲不冲,因多字眼;刑非刑、合非合,为少支神。

卦爻即成,未免有合并刑冲类。然多一字,则不成其名;而少一字,亦不成其名也。

且如子日卜卦,卦中有一子字,则谓之并。若有二子字,则分开而太过矣。名虽为并,而实不能并也。二午则不冲,二丑则不合,二未则不害,二卯则不刑,二巳则不克。此多一字,而不成其名也。

又如寅巳申为三刑,若有寅巳二字,而无申字;或有寅申两字,而无巳字;或有申巳两字,而无寅字;则不成刑。

又如亥卯未为三合,或有卯未而无亥,或有亥卯而无未,或有亥未而无卯,则不成合。此少一字,而不成其合也。

三刑三合,须见两爻动,刑合得一爻起;一爻动,刑合不得两爻起。此又不可不知。

三刑古决谓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类。最误初学。盖三者相见,彼此皆刑。非谓丑能刑戌,而不能刑未;未能刑丑,而不能刑戌也。如辰午酉亥为自刑,《问卜易览》以辰见辰,午见午,酉见酉,亥见亥定之,尤为谬妄。盖自刑者,以其自刑,而不与他爻相刑之谓也。又何必见辰见午为刑哉。

爻遇令星,物难我害;

令星者,四时月令之辰。春木、夏火、秋金、冬水。亦是得时健旺之星。虽见刑冲克害,不能挫其势。故曰:物难我害,逢空一半力。

伏居空地,事与心违。

伏,伏神也。卦上六爻为飞神,飞之下本宫六爻为伏神。飞为显,伏为隐。若卦有主事爻,不必更寻伏神;若不出现,须寻伏在何爻之下;看其虚实,以定吉凶。若六爻既无主象,伏神又临空亡,事决不成。

假如丙申日占文书,得泰卦。六爻无父,而本宫父母却伏在九二官爻下,仍旧空亡,所以无成也。

伏无提挈终徒尔,飞不摧开亦枉然。

伏神空亡,凡事不利,不须再看。若不空亡,必须冲开飞神,提起伏神,然后有望。

假如占文书,得贲卦。六爻无父,而丙午文书,却伏在六二己丑他宫兄弟下,可言相识把住文书也。得日辰动爻有未,刑冲得丑破,或有寅卯克得丑,方可露出伏神文书为用爻。又须得子冲起午,有未合起午,有寅卯生扶午,方得其力。否则,迟滞难成。不可便指为有用也。故伏要提,飞要开,二者不可偏废也。六冲最紧,六害不能出,亦不能破,卜易不可不知。六爻所伏,是事情盖有根有苗,终须再发。无动无伏,无生无化,无旺气,又世坐空亡,永无再发之理。

如十二月甲辰日,占被人诉讼,得贲卦。世坐卯鬼空亡,便为无始,其事已散;却不知丙午文书,伏在他宫兄弟爻下,当时未曾损坏;又日辰并起空爻下,本宫丙辰兄弟,口舌尚存。春来木鬼旺相,生起文书,其事必再发。此看伏神法也。

又如丁亥日占讼,得观卦。世应比和,父在空亡,谓之两无心。而世下伏神又落空亡,后必不争论。此为不再发之例也。学者宜细玩之。

空下伏神,易于引拔;

伏神若得伏于空亡爻下,易于扶持。盖飞爻既空,犹无栏绊;盖一遇日辰动爻生扶冲合,即出为用。不待伏爻上飞神破与不破也,故易于引擢。

古人论伏神,不看用爻现与不现,皆以世上一爻为飞神,世上本宫一爻为伏神。故八纯卦,世下无伏,则有乾家伏神坤家取之说。

愚谓:既有用爻,何必又取伏神。因无用爻,不得已而搜索之也。纵然伏神有用,亦成得迟,必主费力;些少受制,便不谐矣。如遇伏神透得出来,而月建日辰又带用爻,方可以速成断之。

制中弱主,难以维持。

用爻休囚,又被月建日辰制伏,纵遇生扶,亦不济事。盖衰弱遇克,如人攀枯枝朽木 ,岂不挫折也哉。纵有如膏之雨,难以望其回生。

日伤爻,真罹(8)其祸;爻伤日,徒受其名。

日辰为六爻主宰,总其事者也。六爻为日辰臣属,分治其事者也。是以,日辰能刑冲克害得卦爻,卦爻则不得刑冲克害乎日辰也。月建与卦爻亦然。

墓中人,不冲不发;

大抵用爻入墓,则被阻滞,诸事费力难成。须得日辰、动爻冲破,或克破其墓,方有用也。

假如戊寅日占财,得同人之乾卦。用爻入墓,喜得日辰克破之,果有。此一卦,或见用空入墓,以为无财,殊不知虽空而遇冲,虽墓而克破;冲空则实,破墓则开。所以有用财也。

身上鬼,不去不安。

六亲中,惟官鬼为凶杀。世爻临之,若非职役人卜,多凶少吉。须得日辰动爻克去之,然后无事;或忌爻临于身世者亦然。然亦不可克之太甚,则我亦受伤。

先圣有曰: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惟贵得其中耳。

予曾于三月丁丑日占身,得鼎卦,不动;然不数日而泄泻作。后七月甲戌日占身,亦得鼎卦,不动;乃得安然无事。盖前丁丑日也,三月正旺,又并动卦中子孙辛丑爻克之,此则克太甚也。七月土衰,所以无事。

又如癸巳日有乡人,同卜官事者,一人得遁卦,乃受刑责;一人得恒卦,而两边和释。盖此二卦,官鬼俱带刑爻持世,皆非吉兆。然遁卦鬼爻虽空,而被日辰扶起,且无去官之爻;恒卦则喜日辰去之,又应生世,所以无事也。

德入卦而无谋不遂,

德者,德爻也。谓天地合其德也。盖天干地支,上下皆合是也。亦谓之龙神。生合为妙,克合次之。

如戊寅见癸亥,甲子见己丑之类。此爻为主象,所谋皆遂。

如九月己酉日,占文书,得小畜之蛊卦。五爻动出丙子文书,与世上辛丑作合;此正天地合其德也。果应在戊子日成了文书。

忌临身而多阻无成。

忌者,忌爻也。如用财则兄弟为忌爻,用官则子孙为忌爻之类。此爻持临身世,不拘公私,皆主阻滞而不顺。若或休囚无气,亦见费力艰难。如旺则必不成矣。其余所用仿此。

卦遇凶星,避之则吉;

凶星,刑冲克害是。避之,六甲空亡是。夫空之一字,极有玄妙;若执真空,便失先天之旨。盖百物自空中来,无中生有,还归于空。空中不受伤克,反有可成之机。

如六爻安静,用爻无故自空,此为真空,万事无成。若被日辰动爻刑冲克害于用爻,而用爻在空,此为避凶而空。

《金锁玄关》所谓:克空为用是也。即是不坏,但目下略阻,过旬即成。

如六月壬申日,占子病,得姤之大过卦。父母旺动,用爻无气,本为凶兆;喜得用爻在空避之,果至丙子日愈。盖至丙子,则前面已过,又遇用爻帝旺之地,故也。

爻逢忌杀,敌之无伤。

忌爻发动,凡事不利。喜得比肩同类,帮助用爻以敌之,不弱于彼,事亦可成。

假如用爻在未,而卦中动出寅卯字,则土被木克,而受其伤矣;若得月建日辰上,有辰戌丑未帮扶未土以敌之,则彼将寡不敌众,而自止矣。

又如七月乙未日,为脱役事,占得损之节卦。官鬼发动,财爻助鬼伤身,本不可脱;喜得日辰未土,六五又变戌土,扶助世上丑土,有气敌之,鬼不能伤。果应无事。

主象休囚,怕见刑冲克害;

休囚则不能敌杀。故怕见之。如五月乙未日,占财,得泰之大畜卦。用爻无气,又被日辰克害,果无望。

用爻变动,忌遭死墓绝空。

死墓绝空,乃陷井之地,大凶神也。死不复生,绝不复续,入墓则不能出,堕空则不能起。若主象发动而化入者,不问公私大小之事,皆主不成。占病逢之,必死无疑。

用化用,有用无用;

卦中既有用爻,不可再化出来,谓之化去。且不独用爻自化,或旁爻化出,皆不济事。故虽有用爻,此同无用爻之卦一般。占病尤忌。

空化空,虽空弗空。

假如甲辰旬中占卦,卦中寅动空亡,而化出卯字亦空,谓之空化空。可作一半用。盖本寅字当了空亡,后来卯字不作空矣。故虽空而不为空也。《金锁玄关》谓:重空不空。亦是此意也。

养主狐疑,

养,涵养之象。即长生中第十二位之星是也。若主象化入此爻,主凡事未决,狐疑不定。

决云:金养于辰,木养于戌,火养于丑,水土养于未。

若用爻属申酉金,动而化出之爻是辰字,木动而化入于戌之类。是也。

墓多暗昧。

大抵凶爻要入墓,吉爻不要入墓。

《金锁玄关》有:人墓、事墓、鬼墓之别。

《天玄赋》有身、世、命,随鬼入墓之论。皆大凶之兆。

占病遇之,九死一生;捕获遇之,深遁难觅;人物遇之,愚蒙不振;失脱遇之,暗藏不见。盖墓者,滞也。暗昧不明之象。卦中主象带刑动入墓者,占病必死,占讼入狱。

化病兮伤损,

病,即长生对冲之神也。主象化出病爻,凡事有损。占病未痊;占物不中;占药无效;占文书有破绽;占行人未回;占身命带疾;占妇人必不贞洁;占容貌必有破相。故曰伤损。

化胎兮勾连。

胎,即长生中第十一位之神也。决云:金胎在卯,木胎在酉,火胎在子,水土胎在午。若主象化入胎爻者,主迟滞不响快。占行人。主象化入胎爻,必有羁(9)绊,未能动身。如占盗贼及失脱,若官鬼化入胎爻者,主外勾里连也。

凶化长生,炽而未散;

主事爻化入长生者,皆吉。即是成得迟耳。惟坏事之爻化入长生者,则其祸根始萌,日渐增长,凶恶之势,必盛而后已。如占病,褔化长生,日渐减可;鬼化长生,日加沉重。直至墓绝日,始杀其势。

吉连沐浴,败而不成。

沐浴,即四败也。决云:金败在午,木败在子,火败在卯,水土败于酉。如用爻及所喜之爻化入败爻者,皆凶。

盖败之名,即不成之义也。若忌爻化入此爻,则不成凶。或赌博争斗,成谋之事,尤为大忌。

予卜供膳,得临之兑卦,应临财爻生世,本吉;但嫌其化入败爻,后果应不能济事。

戒回头之克我,

回头克,乃用爻化出忌爻也。亦谓之本爻受克。凡事遇之不吉。世身亦不宜。如金化火,水化土类也。

勿反德以扶人。

古人有:“相生须用他生我,相克须还我克他”之句。若主事爻不生合世身,而反生合应爻;或应爻不生世,而世反生应者,皆谓之反德扶人。凡占遇此等之卦,必主费力艰难。必代人占卦,乃为顺利,事必易成。此又学者之所当知也。

恶曜孤寒,怕日辰之并起;

刑冲克害乎我者,为恶杀。非大杀、劫杀类。若得无气而又孤立无助,虽来伤我,必能敌之。即是不坏。惟怕日辰扶并起来,则必仗其势而肆毒于我,乃可畏也。

用爻重迭,喜墓库之收藏。

用爻重迭太过,若无日辰、动爻损之,必须得墓库收藏,然后可望。

且如丁丑日占财,得益之萃卦。卦中有两重财,初九、上九又化出两重财,日辰又是财,共有五重财;本为太过,不济事;喜得世上有辰字财库,谓之财有库藏,主有财也。余仿此。

事阻隔兮间发,

古云:世应当中两间爻,发动所求多阻隔。盖此二爻,居世应之中,隔彼此之路,动则两边隔绝。故也。

要知何人阻节,以五类推之。如父母动,乃尊长之属。

心退悔兮世空。

占事,若应不克世,日辰无伤,用爻有气,而世自落空;其人心堕意懒,不能勇往精进,以成其事也。

卦爻发动,须看交重;

凡遇卦不安静,当以动爻交重论之。交主未来,重主过去。

如占逃亡,卦有父动,主有音信。若交爻,当有人报信;如重爻,则信已先知。他仿此。

动变比和,当明进退。

动爻变出之爻,若比合,则当以进退论之。若寅化卯为进神,卯化寅为退神。进主上前,退主落后。

如占行人:用爻发动,若化进神,不日可望;化退神,则虽起程,亦他往未归也。

又如占宅,火在二爻动,可言其家灶常迁改。若化进神,必移于前;化退神,必移于后。他仿此。

杀生身莫将吉断,用克世勿作凶看。盖生中有刑害之两防,而合处有克伤之一虑。

夫世身二爻,莫不喜生合,而恶伤克。若执定是法推之,则所谓胶柱调瑟,而不能达其变矣。岂所谓变易之道耶?

且如日辰、动爻来生合世、身,而日辰动爻系是主象之忌神,则虽生合于我,亦何益哉。况生合之中,有刑、有克、有害,故见杀生身者,不以为吉。

又如主事爻动来克世克身,乃是事来赶我,必然易成易就,我虽见克,亦何伤哉?

故云:克世者不以为凶。此乃卜易之活法,通变之妙理,学者所宜潜玩也。

刑害不宜临用,

凡遇刑爻为主象,必主不利。占事事不成,占物物不好,占病病必死,占人人有疾,占妇人必不贞洁,占文书必有破绽,占讼利必有罪责。

害爻为主象,必坏事。大概与刑爻相类。化入者亦然。然又须以衰旺分其轻重详之。

死绝岂可持身;

死绝二爻,临持世身主象者,必不利。占人有难,占病无救,占医无效,占事不济。变动化入者亦然。

动逢冲而事散,

冲之一字,不可一例推之。如空爻逢冲则实,动爻逢冲则散,又谓冲脱。静逢冲则动,又谓冲起。故凡动爻逢冲,吉不成吉,凶不成凶也。

绝逢生而事成。

大凡世身主象,临乎死绝之地,而临遇生扶者,乃为凶中有救,大吉之兆也。《天玄赋》有绝处逢生一篇,苟能沉潜玩味,玄妙自能采取。然所谓生者,不可执定日辰断之,动爻月建皆是也。

且如寅日酉用,而有辰戌丑未爻动,是为绝处逢生也。午日寅用,而有亥子水爻动,是死处逢生也。余以类推之。

如逢合住,须冲破以成功;

卦中用爻,遇日辰合住,或两爻自相合住者,不拘喜忌,皆不见效。须待冲破,或克破合爻,然后吉者吉,凶者凶。此下兼言期日之法。

且如用爻动来生合世身,凡事易成。若遇合住,则又阻滞。必待冲、克、破合之日,事始有成。

若遇休囚,必生旺而成事。

期日之法。不可执一,当圆变活法推之,庶无差误。

如用爻合住,则以冲破之日断之矣;若或用爻休囚者,则非生旺不能成其谋。故无气当以旺相月日断之。若用爻旺相不动,则以冲动月日断之;若用爻有气发动,则以合日断之,或以本日断之;若用爻受制,则以制杀月日断之;若用爻得时旺动,又遇生扶者,此为太旺,当以墓库月日断之;若用爻无气发动,而遇生扶者,即以生扶日断之;若用爻入墓,则以破墓月日断之;若用爻空亡,则以冲动月日断之;若用爻旺空,或空而逢冲、逢并、逢动者,则以过旬断之;若占散事,又当以用爻死墓绝日断之。

以上数节,乃撮其大要,以提醒后人。其中更玄妙之理,学者自当融通活变,分其轻重强弱定之,不可一途而取也。

速则动而克世,缓则静而生身。

此亦言日辰之法也。以用爻动静生合,定迟速缓急。且如占行人,若用爻发动,或应爻发动,可言其人身已起程矣。然来生世,则迟缓,克世即速到。余仿此。更当以衰旺论之也。

父亡而事无头绪,福隐而事不称情。

占法曰:“卦无父母事无头,卦无子孙不喜悦,”盖父母主事,子孙则喜庆之神也。故无父,则事无头绪;无褔德,则事不称情也。

鬼虽祸灾,伏犹无气;

官鬼虽为祸害,然六爻亦不可无。但宜静,而不宜动耳。若无官爻,则诸事无气。故《通玄妙论》有无鬼无气之论。宜细玩之。

子虽福德,多反无功。

子孙虽为福德,然不可重迭太多。多则杂,杂则乱而不专一。故曰无功。盖过犹不及之意也。

究父母,推为体统;论官鬼,断作祸殃。财乃禄神,子为福德。兄弟交重,必主谋为多阻滞;

此概言五类神之大略也,后卷分明,自有断法,不及细论。

卦身重迭,须知事体两交关。

卦身一爻,为万事本体。若六爻中有两爻出现,必是鸳鸯求事,或事于两处。若带兄弟,必是与人同谋。兄弟克世,或带官鬼发动,必有人争谋其事也。

卦身不出现,事未有定向;出现持世、合世、生世,其事已定。宜出现,不宜变动,动则须防有变。若系喜神,不以此论。遇吉神而化忌爻,主先成后败;遇凶杀而化吉神,主先难后易。

若六爻无卦身,而动爻有化出者,即是此人来言其事也。如子孙为僧道类。卦身持世,或临本主人,或在本宫内卦,切己之事;临应爻,他人之事。六爻飞伏,皆无卦身,其事根由未的。卦身空亡,诸事难成;休囚死绝,诸事无气。大抵卦身,宜作事体看,不可作人身看。

同部

其它

本地姜地理峦头诀
(清)本地姜地理峦头诀 前言 本地姜,真名叫梁凿贵,广东化州人。是清末民初闻名于广东湛江、雷州、廉江、化州、高州、吴川、电白一带的民间风水大师,与当时任高州府的戴锡伦知府齐名。据传他与戴府各有千秋,戴府擅理气,本地姜专形峦,其寻龙点穴之技出神入化,留下了很多传奇故事,但其留存于世的书籍却少。本人几经周折,也仅得其一本手抄本,且没有书名。为了不使一代大师的心血烟没,也使风水爱好者在研习风水时有所参考,本人将其手抄本内容录出。望有缘者得而宝之,认真研习,倘有所得,随缘造福,报效社会,为民解忧。那么,本地姜大师泉下有知,也当欣慰也。 地理峦头诀 凡到一地,先观
冰鉴
曾国藩相术口诀: 邪正看眼鼻,真假看嘴唇;功名看气概,富贵看精神; 主意看指爪,风波看脚筋;若要看条理,全在语言中。 冰鉴 第一神骨 语云:"脱谷为糠,其髓斯存",神之渭也。"山骞不崩,唯百为镇",骨之谓也。一身精神,具乎两目;一身骨相,具乎面部。他家兼论形骸,文人先观神骨。开门见山,此为第一。 文人论神,有清浊之辨。清浊易辨,邪正难辨。欲辨邪正,先观动静;静若含珠,动若木发;静若无人,动若赴的,此为澄清到底。静若萤光,动若流水,尖巧而喜淫;静若半睡,动若鹿骇,别人而深思。一为败器,一为隐流,均之托迹于清,不可不辨。 凡精神,抖擞处易见,断续处难见。断者
卜法详考
钦定四库全书 子部七 卜法详考 术数类四【占卜之属】提要 【臣】等谨按卜法详考八卷 国朝胡煦撰煦有周易函书约注已着録考古者大事多用卜故尚书言龟者居多汉书艺文志载龟书五十二卷夏龟二十六卷南龟书二十八卷巨龟三十六卷杂龟十六卷则汉时其书犹多汉文帝大横之兆即其繇词禇少孙补龟防所述即其占法也隋书经籍志仅载经一卷注晋掌卜大夫史苏撰又卜五兆动摇诀一卷不注姓名则汉志所録已亡矣旧唐书经籍志絶不载及卜新唐书艺文志乃载孙思邈经一卷又五兆算经一卷卜五兆动摇经诀一卷已多于前宋史艺文志又顿増史苏以下十九部其为辗转依托可以槩见今其书亦率不传传于世者惟元陆森玉灵聚义最着然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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