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藏 · 正统道藏续道藏
天皇至道太清玉册
8.4 万字 · 约 3 小时 59 分钟 · 5 / 11
道藏 · 正统道藏续道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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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为戏者,徒三年。
一、行法官被民问请符乞水而妄以人情艰阻者,徒六年。被请符而反轻正法,不给付者,非。
一、行法官篆符,故意倒书横写,及朱书不从左,黑书不从右者,徒一年。
一、行法官奏弟子传法度师,北院出官者,令从北院计衔南院出官者,令从南院计衔,违者徒八年。
一、行法官奏弟子传法,看其人心术正方可保奏,如或人情或以势力而乱奏者,并各徒三年。若得其人者,补三官。
一、行法官奏弟子名姓,用庚申、甲子二日,保奏不论有无品人,并得参佩正法,及便宜申请,令入四五品官者听。
一、行法官非庚申、甲子日而辄欲申请,非次迁擢者,并各徒九年,再三申请者,臧寿半纪。
一、行法官传弟子正法者,须得已身佩受一千日外,方许保奏,违者除名落职,徒三年。
一、法官传受弟子正法,须得给统兵印,并都摄符,令其统制神吏,驱役鬼神,统兵印文、仙都总摄之印,作两行迭篆。
都摄符即三元符也。以黄绢篆之,於符两节写墨敕给付某人收执,驱斩一切神鬼,后度师写姓名会押,违此者神吏不听。传法人驱使,遂为虚设,非徒行法无益,又且天谴必临。
一、法官传受弟子,有始而无终者,不尽其所学者,徒九年。如弟子学而有始无终者,亦如之。知而故犯者,加一等。若弟子而不问,师而不传者
一、法官传受弟子,不问男官女官,并须得人,而传不得妄泄,违者徒三年。
一、法官说话口是心非,徒二年。如事出不得已者,非。诸法官妄以己身尊崇,斥叱弟子者,徒三年。
一、法官见世问有异常人者,许令上章表,或申状被坐此人所为,外函上写朱表,不下天曹,直进太上御前,以待差官超
擢,填上元八品仙官,见缺如是,常日章表申状,而不经诸司检驱者,徒八年。
一、法官传受弟子秘诀,而隐真出伪,或传而留一字,或咒是而诀非,或诀是而咒非者,徒六年。知而故犯者,加一等。
一、法官职列仙卿者,许奏斩伏魔等使,违者准前律。
一、法官职列帝君品者,许辟奏五岳四读等官,及充替应有司仙官鬼官者,许。
一、法官职列高真者,许奏洞阳等帝君,违者准前律。
一、法官职列上章典者,许进章表,违者徒六年。
一、法官不受都功箓者,不得申黄刺及进章表,违者徒三年。知而故犯者,灭身。或不知者,积罪愆贯盈,差三官追取,令使万劫受罪,或入石炭等狱。
一、法官职列七品,不许牒天曹并五岳,及六品官,方许。违者,减寿半纪。知而故犯者,加一等。
一、法官职列南司及品官者,许令其便宜申奏。
一、法官职列北司及品官者,许迁入南司从别计御,违者除名落籍,举过不论功。
一、法官职列九品者,不许牒地司,及八品方许,违者徒三年。
一、法官职列八品者,许奏左大判官,违者准前律。
一、法官职列五品者,许奏七品官职,违者准前律论罪。
一、法官职品者,许奏从六品官职,违者准前律。
一、法官职列四上仙者,许奏上宰,违者准前律。
一、法官职列真人者,许奏使,违者准依前律。
一、法官职列四相者,许奏仙卿,违者准依前律断罪。
一、法官职九天诸使者,许奏仙卿,违者准依前律。许奏仙
一、法官职列诸司君者,许奏上宰,及真人并判酆都等使,违者准依前律。
一、传法人见度师纯怀精粹,不以师礼相待者,徒三年。说谩师保者,徒八年。知而故犯者,加二等。
一、法官不能相思於人,责望弟子补报其功,徒二年。
一、法官有功於人,而自称说者,徒一年。
一、弟子妄骂马师保者,减寿半纪,知而故犯者,加一等。
一、法官以势而欺辱下贱,及不孝父母者,减寿半纪。
一、法官行符咒水,符篆未晓者,须得务求胜己之师问之。如或未晓为晓,未通为通,妄以己胜他人者,徒三年。
一、法官进章上表,朝礼而失仪,臧三官。官卑者,徒九年。
一、法官、道士、俗人为人设醮,衣冠不整肃而辄登坛者,减寿半纪。茹荤酒者,永入酆都,七祖受罪,如未开坛而登坛者,非。
一、法官道士行持灭裂,为人关奏进上表章,而不如式希求财利,及不至诚者,减寿半纪。知而故犯者,加一等。
一、法官道士入坛关白章表,言语重叠,及朝礼非仪,存念杂真,并以手触天门,先以右足登坛者,徒三年。
一、行法官道士申状内坐说某时拜上朱章,而非其时者,徒九年。
一、法官道士受三洞大洞箓经者,不论天下极品仙官及鬼神,并可指挥驱使,或受经而无箓,或受箓而无经者,同。
一、法官道士能以秘文咒法而身历天曹进章上表,朝礼上真者,须得经诸司取禀,然后方得前往,如官及七品者,非得。经历诸司者听,违者除名。
一、法官道士能以太上秘文咒诀进章拜表,得报应而泄人者,减寿一纪。
一、法官道士进上章表,惟天枢院申状、玄都黄刺、章表头上,醮意,不得差错一字,违者醮为虚设,章表不达上醮官关奏名,各徒五年。
一、法官道士列衔差错,及冒称官位者,减寿半纪。
一、法官、道士、俗人,受正一箓者,方许关行文牒,及申黄刺,违者徒九年。
一、法官道士拜表上章,而不五重下封者,徒四年。
一、法官,道士申状不合称臣而称者,减寿半纪,知而故犯者,加一等。
一、法官道士申状合称臣而不称者!徒三年。知而故犯者,徒九年。
一、法官道士进章表醮,意不得过一百七十六字,违者并各徒四年。醮词冒渍听者同。知而故犯者,加一等。
一、法宜道士为人申章进表,须得如法,其余醮筵随力建功,请行法事,如或贫穷下贱力所不及,一灯一花亦自足矣。但不至诚者徒五年。
一、法官道士设醮登坛,而不恭谨,反语笑喧哗,斜目曲视,背立唾痰,呼童叫仆,不以臣礼者,减寿半纪。知而故犯者,加一等。
一、法官道士进章上表,而不合格式者,徒二年,错二字者,加一等。错二字者,不达高功醮主,并徒九年。
一、法官道士进迁拔章,只填金箓白简八十副黄箓斋只得奠简八十副,进八十一说章,只得奠八百副。过此数,副者并不执用醮主关奏,并各徒九年。知而故犯者,加一等。
一、法官道士不及五品已上,并不受都功录,而关行女青,诏书追魂者,减寿半纪。知而故犯者,加一等。
一、法官道士官及五品,而行诏书者,须得朱书牒内云:伏睹混洞赤文女青诏命,许令告下十方无极世界,祷官之庭,迁被亡人,进人道宫,以副太上好生者,如违此语,诏书阴界,并不执用关奏,醮主各徒三年。
一、奠简每面长九寸、厚二分,阔二寸四分。正面写咒、背面篆符,外用青绢或纱盛之,如力不及,纸亦可用。违此式者,南昌地府并不许执用,遂为虚设,关奏醮主并各徒二年。
一、民问设醮不得烧檀香、安息香、乳香,但只以百和香,则上真降鉴,有力者烧降真香足矣。违者,三代家亲责罪,己身受殃,法官道士减寿三年。
一、生民毁谤正法,背正向邪者,诛五代,己身万事不遂,父母妻子感受其殃,身殁之后送下邓都,万劫不原。
一、生民以正为邪,以邪为正,谩骂法官,如此之人身殁之后考入酆都,七祖九先咸受其祸,己身见在必多殃咎,如佩线者加二等,己甚者校罪多寡减寿。
一、生民恃势损坏宫观,毁经骂道,侵克良民者,减寿。己甚者,灭身殃九祖。
一、生民狡猾为害於人者,九祖受殃,身谢之后沦没阴司,万劫不原,法官道士见灭己身。
一、生民於观宇名山及经书符篆所在之处,腥言秽语者,徒一年,法官道士加一等。
一、生民妄效法官,步履星斗者,徒二年,履真人星者,减寿三年。法官道士加一等。
一、生民咒诅天地日月,裸露三光,呵风指雨,怨咎天地者,徒九年。法官道士加一等。
一、生民以灶内火烧香,对比小遗,被人持戒者,徒三年。法官道士加一等。
一、生民茹荤饮酒,登上三清殿及对上真者,徒六年。知而故犯者,加一等。法官道士加二等。
一、生民妄祀淫鬼,及不干祀典神鬼者,徒二年。
一、生民病苦求觅符水而不至诚者,徒二年。
一、生民建斋设醮,反不至诚者,徒三年。
一、生民将经书文字秘诀符篆入秽污之处者,徒二年,行法官道士加一等。
一、生民不奏名姓,传受秘法,盗视灵文者,徒三年。
一、生民不行正法,若家盗藏秘法者,徒二年。
一、生民怨望君主,不孝尊亲,不友兄弟,不信师友,不睦夫妇,不恤贫穷,反憎凌辱者,徒二年,甚者灭身。
清规仪范章
太极法师曰:夫斋醮清规,威仪至重。凡此禁制,皆玄都上宫明科旧格,戒其隋慢,检其愆违,察其行藏,观其诚志,若有过失,随事纠举,盖不欲使其因斋获罪,故开纠罪之门,知过能改,罪亦消焉,庶得弘整纪纲,恢宣玄化,登坛之士勉而戒之。
醮坛职名
高功 一名左阐道
其职也,道德内充,威仪外备,天人归向,鬼神共瞻,蹑景飞章,承领宣德,惠周三界,礼绝众官。
都讲 一名右阐道
其职也,洞辅德通,法度明炼,赞唱仪矩,领袖班联,玄坛步趋,升座讲说,昭符人望,默契人心。
监斋 一名左辅教
其职也,总握宪章,典领科禁,纠正坛职,振肃威仪,周密察非,从容受简,有严有翼,毋滥毋嫦。
侍经 一名右辅教
其职也,严洁几案,整齐卷轴,开函启奏,收椟敷陈,调和众音,表仪庶职,观听允睦,幽显交欢。
侍香 一名左拱宸
其职也,精饰暴彝,洁严案席,巡行焚灶,始终芬芳,玄鉴昭彰,丹诚露达,母获中绝,有越初忱。
侍灯 一名右拱宸
其职也,整办缸篝,严洁灯烛,高下照彻,内外辉华,际夜续明,华晨妆焰,上明道境,下焕幽都。
炼师
其职也,内外贞白,心若太虚,德体好生,诚推恻隐,致坎离之妙用,合造化之元功,炼质并真,超凡入圣。
摄科
其职也,严格威仪,宣扬玄范,端临几席,密迩道前,音传金玉之声,向答琳琅之钧,必敬必戒,以谢以祈。
正仪
其职也,通贯科仪,整肃玄纲,务在老成之士,方严中正之规,高功对越之有亏,尤资辅协卧斋纠举之,或失必藉考稽。
监坛
其职也,激浊扬清,摄邪辅正。升坛隶事,先须严洁之功;通真达灵,必假监临之力。事须虔恪,毋令差迟。
清道
其职也,肃清云路,荡涤尘氛。祛魔魅不侵於黄道,斥妖邪勿近於仙班,母或后贻,届期先导。
知炉 一名左司仪。
其职也,玄教威仪,仙班领袖。从容礼节,持诚必在於端庄;严整规绳,临事勿违於先后,礼宜周备,事勿参差。
知磬 一名右司仪
其职也,吟咏洞章,歌扬玄范。调和气宇,步虚声彻於云霄;争一身心,华夏音传於坛惮,弘敷至道,会感真灵。
词忏 一名左直箓
其职也,宜坚正念,对越天皇。通诚意於上穹,忏愆嘏於下庶。真仪严重,勿致怠荒。
表白 一名右直箓
其职也,奏陈虔恪,注念精专。宜罄竭於一光,庶诚通於三界。威仪敬慎,规矩宜遵。
醮坛清规
登坛失仪者,清规有例,当罚香油,以赎其过,止罚拜以准之。
若登坛之士各赉巾褐简履,不得临时交换彼我。公事有阙,勿得牵引非己之服。若登坛起居,皆当关白法师,一拜礼香,
三拜而去,还入如之。
若升坛,履屦不整,罚二十拜。
若坐起不庠序,罚五拜。
若倚斜不正坐,罚五拜。
若临坛唱赞法事与外人交言,罚二十拜。
若翻覆香火,罚十拜。
若讲及世务,罚二十拜。
若语言戏笑,罚十拜。
若绮言互□,罚五拜。
若翻覆灯油,罚五十拜。
若巾褐不整,罚十拜。
若都讲赞唱失仪,罚二十拜。
若执纠见过不弹私隐,罚六十拜。
若侍经不整饰,高坐触物有阙,罚十拜。
若侍香香烟烟中绝。罚四十拜。
若侍灯灯火中灭,罚二十拜。
若醮主内外不相检叱,音声高厉,罚五十拜。
若听经倚据不执简,罚十拜。
若不注念清虚,心想意倦,为众所觉,罚三十拜。
若出入醮坛,不关白监斋,罚二十拜。
若垂发驰步,罚二下拜。
若诵经或乱请问败句,罚三十拜。
若唱赞声不齐,罚二十拜。
若升坛不洗手漱口,罚二十拜。
若坐起揖逊失仪,罚五拜。
若旋行不依次第及逆行,罚十拜。
若起行来及还坐不礼经,罚三拜。
径去者,罚二十拜。
若临烧香突行,罚十拜。
若醮主供办触事有阙,罚二十拜。
若受关不启上,罚三十拜。
若醮次擅自下坛。罚一百拜。
若犯威仪弹罚不伏者,逐出醮坛不用。
若下坐众官法事有亏,从一至三,
依科弹罚。从三以上,退出斋次,执纠不弹,与犯同罪。
若上坐法师於事有亏,自取愆失,
送简监斋,从一至三,依科弹罚。从三
以上,断功三百日,不得又在法坐。
宫观职名
古制宫观道士之职:
真人,祭酒,道录,道纪,道统,道正,道会,观主,提点,提举,副宫,副观,讲师,都监,玄义,知事,书记,谏议,监临,戒师,上座,掌藉,都表,监斋,法师,副表,真岁,表白,知库,司纶沙
南极长生宫新增十五职:
藏史,管藏殿经籍。
知院,管道院一切事。
食院,同前。
主翰,职专修撰文章教授道童读书。
训师,管教训道童斋法科教。
司籍,管钱粮簿籍一应文书。
直殿,管殿宇廊应一应房屋。
直堂,管斋堂饮饥之事。
知宾,管倍迎鸾俦鹤侣之士。
司廪,管一应粮储。
司户,管门户出入之事。
司工,管修造之事。
司圃,管药圃菜园果园之事。
司牲,管牺牲畜养之事。
社主,管庄田春种秋收之事。
宫观清规
禁言道化贤释化愚
晋成帝咸和问,蕾买门等郡有学佛者八十人,告入寺为僧,嵩山等处有道士二百人,告除名入道。帝谓王导曰:尝谓人身难得,中土难生,今中国之人反奔中国之道,愿往生西方为胡人,不愿生於中国,何愚之至也。昔汉章帝所谓道化贤、释化愚,是乎?
王导曰:诚实言也,可为万世之戒。故世方有道化贤、释化愚之说。自此始,虽世常有是言,其道士切不可言,恐生函矢,大宜忌之。按皇甫真人曰:圣人设教,各随风土,禀受之性,所立性识愚钝者,本乎地则以死为乐,性识聪慧者,本乎天则以生为乐,《周易》所谓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是也。以死为乐者,《涅盘经》佛谓坐灭,灭矣。寂灭为乐。以生为乐者,老子谓我命在我不在於天。死生之道,贤愚皆有,其乐又何必究其贤愚哉!此篇极说得有理故取之。
忌争论
一大忌与人争论,其教《道德经》曰:夫惟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清争经》曰:上士不争,下士好争。或有横逆而来,於言谈中用言诋毁,则应之曰:尝谓人身难得,中土难生,既生中土,正道难遇。我中国人也,生於中国,奉中国圣人之道,是不敢悖所生之天,又不敢悖所生之土,以中国人奉中国之道,理也。若是背了所生之土而奉别教,便是畜生一般;忘了天地生成之德了,岂是修行之人。教之高下,吾不知也,只这等回答,理不出於人上矣。
道释坐次
凡释氏至於宫观,道士当让释氏坐於上。道士至於寺院,释氏亦让道士坐於上。是以生客宾礼之待也。如或他处相遇,道释皆以年长为尊,让坐於上,虽教有夷夏之别,其理以和为贵,在人谦退为德。
僧道之称
唐高宗永徽五年,因胡僧与道士争称其名,曰:只闻人叫僧道,未闻人叫道僧,胡僧反列於道士之上。帝曰:道士乃朕中国人也,尔胡人也,岂可以夷狄之人列於中国之上乎?中国礼制之所尊;外夷,冠履之不加,贵贱分也,帝谓于志宁曰:且如世之称夷夏者,夏是中国,反居於夷狄之下,可乎?如言阴阳,.阴是小人也,不吉也,阳是君子也,吉庆也,反居阴之下乎?
言祸福者,何不先言福而后言祸,岂是祸为吉乎?如言鬼神,鬼是下鬼也,神是天神也,何下鬼反在天神之上乎?如言曲直斜正者,正之与直皆善事也,斜之与曲皆是不善之事也,反以不祥之名而为先乎?凡世之所称,必用先凶而后吉,是以不吉不祥之事在先言之。其僧之与道,高下之先后,亦犹是而论也。其吉凶之名,贵贱之分,夷夏之别,可得而知矣。举此例,知道之尊贵何尝污焉。
禁说因果
唐武宗曰:昔在梁武天监间,立义学生之名,每人要编捏地狱因果之事十篇,诳惑世人,以化愚俗而求布施,共八百余条,散在法苑珠林等胡书之内。原有经教之传,囱祖跌足,持钵乞食,而为修行之事,岂有诳惑世人而求财利者?其世之愚夫愚妇,莫不俱之,乃倾财荡产而施之者有之,而道家乃中国圣人之道,切不可言神鬼妖异地狱因果之事,沿街抄化,玷辱宗风,此乃无籍小人无耻之徒,非中国人之所为,大宜禁革。
禁止阳精舍利
道士陶元素者,遇一道士自称皇甫昕,领至一松下,见一白髯者,扪其顶曰:此子顶有奇骨,异日可学道。父母遂舍於昊天宫,与道士滕碧霄为徒,十九遇一老者,授以天髓灵经之书,后游崆峒,复入太华而居之。至梁天监十三年甲午,年一百八十二岁矣。帝闻有超神太虚之道,遣使以玺书迎之,不就。乃作诗曰:历晋齐梁将二百,不妨尘务犹相隔。今朝脱却这皮囊,走入太罗天帝侧。遂嘱其徒曰:吾今逝矣,当以火化,勿留遗骸。乃解衣跌坐而逝。时天监十四年乙未正月之一日也。其徒遂焚之,其骨上皆有红白二色之珠。太如上粒者,光莹耀目,其坚如石,得三百九十九颗。使者奉献于朝。范云曰:西胡房中秘密之法,以合气而采阴者得之,其色红紫而体重也。胡言舍利。西胡有坚固石,与之无异,多有以坚固石用血竭錎於骨者,燕辩中国善修养者,以童体全阳之精结而成者,有红白二色,名日阳精,即舍利,皆是死人之秽物,岂可献于朝耶!既言得道,必飞升於天,不以枯骨遗于人间。既有其死,焚其尸,秽物尚在,何为得道?其庶人之家,凡有一死人枯骨於宅,谓之伏尸,故气不祥之物,必用巫祝以驱之,况持之入朝!使者可斩。帝遂不纳,於是天师移文天下宫观曰:中国圣人自黄帝立教,未尝以死为得道。若言得道,何又有死?不免为下鬼之称,况留死尸枯骨之上,结成阳精,诳惑世愚,今后敢有以阳精舍利惑人者,当以妖论。
焚修警语
按焚修宗旨云:其职也,朝暮焚香燃灯,酌水献花,诵经礼忏,以求福力,常使殿内圣像器物洁争齐整,勿令一尘所染,时时拂拭,勿缺洒扫,殿宇房屋勿令有尘垢积地,是谓劳心于天帝之前,委身於清高之境,此道士之职也。苟能如是,必蒙福报。缺此一事,天必殃之。尤当尽力於蔬圃,竭心於炊爨,采薪汲水,苦其身心,劳其体肤,是谓打勤劳之功者,所以报天地生成之恩也。使其功大则福报不浅,若此二者无一於身,则虚负道士之名,暗受天人之福,身谢之后,受畜类报,不免刀砧之苦,拷罚之殃,可不俱哉!今以潭州白谨微所曹《警语应验》,附示于篇末。
其略曰:昔寇谦之谓:凡人生于世,值遇晦星,命当贫夭者,皆由夙世业根深重,稔积过谴,应当舍身出家,奉事天帝,以求福力,然后得免贫夭,此焚修出家之说由此盛焉。昔有京兆徐谧者,自幼多疾,术者推曰:此儿非但多疾,尤不兔贫夭,父母且未信。至十一岁相者曰:此儿寿不过十五岁。父母始惊愕曰:愿求法以兔之。相者曰:若欲免厄,无非出家,庶免苟免。於是,舍于城东玄元观为道士。谧乃朝暮勤奉香火,洁扫殿庑。挟箕拥帚,不惮劳於回廊之问;携镰荷锄,常尽力於园畦之内。夜则诵经拜忏,回向端坐,焚香稽首致恳,当日修墙补屋,勿有虚时,手足胼胝,皆为龟裂。况不食常住之物,自化日粮,不烧常住之柴薪,自采薪汲水而自食,人有伶其劳苦者曰:子何勤苦之多也?答曰:修行之士,为生死事大,岂可用人服事而自不为乎?是以人为我奴,反受天人之福也。如此者四十余年。一日,遇一道士于松阴,执手谓谧曰:子勤久矣。天帝赐汝寿,锡汝爵,未几名京师。朝廷擢为景霄宫道录总领,赐号通玄辅化真人。至南齐废帝郁林王隆昌元年,寿一百有一岁。北魏主闻之,皆遣使,遗以金帛。道将成,遇三道士呼之同游,遂往,梁元帝时,有弃佛而学道者,入茅山遇谧,骑巨羊谓曰:汝归告吾京兆玄元观诸道众;吾今为玄天幕府内台左相,由是传其事于世。天下出家奉道者,始知勤恪。吁!出家之士始因命运刑冲,父母虑其难养,方舍六亲,委身宫观,后世不知因果,出家者类多慵惰傲荡之士,食人体饥,受人恭敬,求人施舍,不生暂愧,不顾殿上香火之有无,不视阶砌尘埃之洁否,不顾殿屋垣墙之颓漏,徒知幽闲快乐以优游,不肯劳苦供奉而诚敬。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