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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藏 · 四库别集

姚际恒文集

179 万字 · 约 85 小时 28 分钟 · 149 /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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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其不名者,史阙也,无例。书「灭」始此。前此,「纪侯大去其国」、「宋人迁宿」,皆不书「灭」,即荆执蔡侯归亦只书「败」不书「灭」,今特于齐桓始书「灭」,呜呼!圣人岂无意乎?盖深恶夫五伯之为,而桓公为盛也。孟子曰「其事则齐桓、晋文」,经于桓、文之事岂漫焉书之哉?故以为取义,非史「史」,中研本作「使」,今据北图本改。臣之所及也。季明德曰:「齐桓得国甫及一年,即有长勺及郎之师,不过报怨复仇而已,今又大出师徒,并吞邻国,盖其时管仲虽举,尚未得君,故桓之始谋强暴如此。」可谓知言。

十有一年春王正月。夏五月戊寅,公败宋师于鄑。

宋修乘丘之怨也。书「败」,则宋之侵伐可知。与长勺义同。

秋,宋大水。

外灾告则书,不必吊而后书也。昭九年书「陈灾」,于时陈已为楚灭,何以吊焉?

冬,王姬归于齐。

过鲁,故书。时齐、鲁方构怨,故鲁不主昏。

十有二年春王三月,纪叔姬归于酅。

纪侯大去其国,之后死于他国,而叔姬还鲁,至是阅九年,乃归于酅。叔姬为伯姬之媵,法不当书,书此,所以闵纪也,自是纪已矣,而叔姬之卒、葬,后亦因以备书焉。

夏四月。秋八月甲午,宋万弒其君捷及其大夫仇牧。冬十月,宋万出奔陈。

左氏谓「陈之妇人杀万」,若然,经何以不书「陈人杀万」乎?

十有三年春,齐侯、宋人、陈人、蔡人、邾人会于北杏。

欲平宋乱也。称「齐侯」者,以齐侯主此会也。四国称「人」,以有君有大夫,统以「人」称也。谓有所褒贬者,贼经之说也。孔子之春秋,尊王之书也,非尊伯之书也。自伯业兴而王道益衰矣,所以深恶夫桓、文也,故孟子曰:「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竖儒不察,以论语有「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诸语,遂谓春秋与伯。不知论语论管仲,非论桓公也。又因人论管仲以臣节问,故答之「有功」,以见有功而臣节可略之义,亦非所以与管仲也。别自一义,与春秋相隔天壤,乃谓春秋与伯,岂非梦语乎?若夫「五伯之假,更其于不知假者」,孟子正深恶之之语也,二伯中,孔子谓齐桓正,晋文谲,犹之彼善于此之说,亦非独与桓也。

夏六月,齐人灭遂。

再言「灭」,所以深恶桓也,此因北杏之会及之,则孔子不与北杏之会可知矣。经但书「灭遂」,并不书其君「出奔」及「以归」之事,则「出奔」、以「归」之事,或名,或不名,非有例可知矣。

秋七月。冬,公会齐侯盟于柯。

桓得鲁,而伯业由是渐兴矣。

十有四年春,齐人、陈人、曹人伐宋。

宋背北杏之盟,故伐之。「人」者,通上下之称,或以为「贬」,或以为「将军师少」,皆非。

夏,单伯会伐宋。

单伯,天子使为鲁卿者,犹之书内大夫也。左氏谓「齐师请于周,单伯会之」,非也。诸侯擅兴兵以相攻伐久矣,岂必请师于王以伐宋乎?左氏凡于书「单伯」为此等说,皆误以单伯为王臣也。说见二年「单伯逆王姬」,及文十四年「单伯」如齐下。

秋七月,荆入蔡。

自此蔡属于楚,齐桓虽伯,会盟皆不能及之矣。

冬,单伯会齐侯及宋公、卫侯、郑伯于郅。

宋服也。

十有五年春,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会于郅。

齐复为此会,恐诸侯之心未一也。郑伯,即突也,是时始复出会诸侯,盖尝自栎已入国矣。

夏,夫人姜氏如齐。

鄄之会,齐桓终不得志于鲁,文姜不如齐者八年矣,至是如齐者,文姜必揣知桓之意,而欲以是通好于鲁也,然败行之妇,桓亦必知绝之,故后卒归于莒耳。

秋,宋人、齐人、邾人伐郳。

郳,宋之附庸而叛宋,齐桓伯业首资于宋,故助之争郳而以宋为主兵。

郑人侵宋。

乘宋之有事于郳也,自此郑背二郅之会,反复于齐、楚之间矣。

冬十月。十有六年春王正月。夏,宋人、齐人、卫人伐郑。

报侵宋也。

秋,荆伐郑。

郑为楚伐始此,为齐、楚两伐亦始此。以后服齐则楚伐,服楚则齐伐矣。左氏谓「郑伯自栎入,缓告于楚」,非也。此时荆尚未交中国,郑安得有告赴之事乎?

冬十月二月,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滑伯、滕子同盟于幽。

左氏谓「郑成也」,然。八国诸侯尊齐为首,齐桓之伯业亦于是定矣。会称「公」或不称「公」,无例。书「同盟」始此,书「盟」与「同盟」亦无例。盖齐桓始伯,赴告特书「同盟」,以示夸大,见其无敢或异于我也。自此赴告有称「同盟」者,史亦因之而已,孟子述齐桓曰:「凡我同盟之人。」邾子克卒。

春秋通论卷四

新安首源姚际恒

庄公

十有七年春,齐人执郑詹。

前年郑侵宋,幽之盟,宋必归罪于郑詹,故齐执之。左氏谓「郑不朝」,此亦臆测。

夏,齐人歼于遂△书△法△△△。

歼,尽也。不曰「遂人歼齐人」而曰「齐人歼于遂」,以见齐之自取也。

秋,郑詹自齐逃来。

此据事直书,无罪詹之意。

幽之盟,鲁受其逋逃,首叛盟矣,故此后齐伐鲁而不及郑。

冬,多麇。

经凡灾异皆书,「多麋」,异也,非灾也,杜氏谓其「害稼」,则是灾矣,非也。

十有八年春王三月,日有食之。

不言日,史阙。

夏,公追戎于济西○取○义○○○○。

不言「戎来侵」,但言「公追戎」,不与戎之侵我也。观僖二十六年书「齐人侵我西鄙,公追齐师至酅,弗及」,则可见矣。

秋,有蜮。

亦记异也。

冬十月。十有九年春王正月。夏四月。秋,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郅,遂及齐侯、宋公盟。

陈侯娶妇而鲁媵之,故遣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郅,适齐、宋会盟于郅,结遂往盟之。「遂」者,因媵妇而及之,本虚辞也,公羊谓「大夫无遂事」,谬。既与齐、宋盟,而旋致其来伐,公子结之为谋不臧矣。且媵陈而致陈之伐,益邕矣。然则书「公子」,岂与之乎?故知书「公子」与不书「公子」无例。

夫人姜氏如莒。

莒必鲁之姻国,故姜氏垂老犹往,一书再书,而姜氏之始终不德见矣。

冬,齐人、宋人、陈人伐我西鄙。

为纳郑詹也。

二十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如莒。

归不书,出书。

夏,齐大灾。

大火也。

秋七月。冬,齐人伐戎。二十有一年春王正月。夏五月辛酉,郑伯突卒。秋七月戊戌,夫人姜氏薨。冬十有二月,葬郑厉公。二十有二年春王正月,肆大眚。

大眚,大过误也;肆,放也。

癸丑,葬我小君文姜。

妇人于法无谥,惟取其夫之谥加于姓上,如「庄姜」、「宣姜」是也。其别称谥,非古礼也。姜氏之恶如此,而得美谥曰「文」,尤足哂。观此,春秋岂褒贬之例乎?

陈人杀其公子御寇。

经于有罪无罪皆书「杀」,无所为用字褒贬例也。故御寇之有罪无罪不可知,但杀大夫用「其」字。亲属云「其」者,以君父言,如「天王杀其弟佞夫」、「晋侯杀其世子申生」是也。故若为国人杀,不当称「公子」,当称「大夫公子」,若为君杀,不当称「陈人」,当称「陈侯」,此称「陈人」而又称其「公子」,意者君与其事,而其臣杀之与?此公子也,左氏以为「太子」,若然,经当书「世子」矣。

夏五月。

五当作四,不然,则下有阙。

秋七月丙申,及齐高徯(「齐高徯」,二本原作「齐侯高徯」,今据经文改。)盟于防。

齐桓求好于鲁,而来请昏。书「及」与「公及」,无例。谓书「及」为内讳,然则九年「公及齐大夫盟于蔇」何与?且以隐元年为内卑者又何与?

冬,公如齐纳币。

桓六年,子同生,至是庄公年三十七矣。纳币又二年而公始娶,岂有诸侯将四十娶夫人者乎?或谓「庄公受制于母,必欲其昏齐」,故年长犹不得配。夫母亡已二载,可以自为,犹受制而必娶齐女乎?又或谓「娶为继室」,然未见书「夫人薨」也,是必已娶嬖妾以为夫人矣,而齐以欲结好,复议此昏为之夫人耳。

二十有三年春,公至自齐。祭叔来聘。

不言「使」,亦王命也。王有聘诸侯之礼,无使人朝诸侯之礼,故隐元年祭伯书「来」,而此祭叔书「聘」也。

夏,公如齐观社。公至自齐。荆人来聘。

书「荆人」,即荆大夫(「荆大夫」,中研本作「荆夫人」,今据北图本改。)也。以其始通中国,书「人」,略之也。或谓「进之」,或谓「不备」,并非。

公及齐侯遇(「遇」,二本原作「盟」,今据经文改。)于谷。

谷,齐地。

萧叔朝公。

萧,小国,即朝公于谷。

秋,丹桓公楹。

饰祢庙也。

冬十月一月,曹伯射姑卒。十有二月甲寅,公会齐侯盟于扈。

盟于防,遇于谷,复盟于扈,此见齐桓亟求鲁好,为图伯地也。说者皆谓「公为急婚姻,而齐难之」,如此,一何可笑!

二十有四年春王三月,刻桓公桷。

丹楹、刻桷,为文姜将祔庙,故饰之也。说者咸谓「将娶齐女,欲夸大之」,夫娶女欲示夸大当饰宫室,乃饰寝庙何耶?况夫人庙见,群庙皆入,独饰祢庙又何耶?甚矣!解经者之无识也。谷梁于「桷」分别天子、大夫,此枉撰无稽之礼文,而诸家从之,其无识可笑又如此。

葬曹庄公。夏,公如齐逆女。秋,公至自齐。

诸侯亲迎,非礼也,而俗儒反以为礼。亲迎,公必先至,而夫人后入,正也,而俗儒反以为非正,前既昧礼,后乃狃于「常事不书」之语而妄说耳。

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

公先至而卜日以逆夫人,故书日,或于书日谓「难之」,谓「恶之」,并谬。上书「公至自齐」,则下夫人自书「入」矣,或于书「入」谓「不书致,不见宗庙」,亦谬。

戊寅,大夫宗妇觌,用币。

「大夫」,同姓大夫;「宗妇」,同姓出嫁之妇也。妇曰「宗」,大夫不曰「宗」者,便文也。此行宗觌礼也,左氏不解,但谓宗妇觌而遗大夫,谬。意谓大夫之妻为「宗妇」者,然则经谓「大夫之宗妇,岂成文理?又载御孙曰:「今男女同贽,是无别也」,既与己说予盾,而同姓男女觌,岂得谓男女无别乎?御孙又谓「女贽,不过榣、栗、枣、修」,亦非也。榛、栗、枣、修乃妇见舅姑之礼,而大夫士家行之,若诸侯之礼必异是,况宗妇见君夫人,尤非舅姑比也。是大夫宗妇觌者,礼也,用币,亦礼也,左氏、公羊皆谓非礼,谬。谷梁不解「大夫」为同姓大夫,谓「礼,大夫不见夫人」,「大夫,国体也,而行妇道,恶之」,尤谬。胡氏因论语有「私觌」字,遂谓觌为私事,若果觌为私事,则论语「观觌」字上何为又加「私」字乎?其不通文理,何足与辨!又曰「夫人至,大夫郊迎,明日,执贽以见」,及「公事曰见,私事曰觌」等语,此出何礼书?妄言惑世,更足恨也。公、谷、胡氏例不辨,以其言礼之谬,故及之。杜氏谓夫人「丁丑入,而明日乃朝庙」,宋儒皆非之,非也。然杜之非,宋儒则不知也。夫人至日即行朝庙礼,而后成昏,非次日也。经不言者,「丁丑入」则该之,故别言次日戊寅事也。若礼,三月庙见,此舅姑已亡者,见舅姑之礼,非朝庙之礼也。哀姜与闻闵公之弒,此后事也,孔子必不预于前如诸邪说所谓用字褒贬者,即书后事,亦无褒贬,据当日行此礼,则史志之,史志之,则孔子仍之而已,以邪见解经,经何得不亡哉?

大水冬,戎侵曹。曹羁出奔陈。赤归于曹。

羁与赤皆曹君之子,戎侵而羁出赤归,则戎之专制中夏,可恶甚矣。

郭公。

阙文。

二十有五年春,陈侯使女叔来聘。

陈前为齐、宋伐,至是来结鲁好也。使者或字、或名,无例。

夏五月癸丑,卫侯朔卒。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句,用牲于社。

「鼓」字为句,「用牲于社」为句,此二事也。左氏谓当「伐鼓于朝」,今不于朝而于社,为非礼,盖不知「鼓」字为句也,安知鼓不于朝乎?

伯姬归于杞。

不书「逆」者,言「归」,则逆可知也。与十一年冬「王姬归于齐」同。

秋,大水,鼓句,用牲于社、于门。

凡经所书,皆春秋时礼,春秋时礼即周礼也,但今不可详考耳。如日食,鼓,用牲于社;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当时自有此等之礼,不然,鲁之君臣何故妄行之耶?三传皆以为非礼,岂左氏及汉人反知周礼,而春秋君臣反不知乎?必不然矣。

冬,公子友如取○义陈。

报女叔之聘也。或称「弟」,或称「公子」,无例。凡公及大夫朝、聘他国皆书,如不书「朝」、「聘」者,尊内也,此孔子取义之法。公子友,庄公母弟,即成季,以其为桓公子,故其后列为三桓,此季氏之始事也,而内大夫出聘亦始于此。

二十有六年春,公伐戎。

隐、桓皆与戎盟,至庄公而戎叛,公前追之,今伐之,后不敢为患矣。

夏,公至自伐戎。曹杀其大夫。

大夫不名,史阙也。杀大夫,大事也,故记之,义在于杀大夫而不在于其人可知矣。不在于其人,更何有于其人之有罪无罪哉?

秋,公会宋人、齐人伐徐。

徐为戎党,故公既伐戎而又伐徐。齐已为伯主,而此序宋于上,可见经文之所书本无例也。

冬十有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二十有七年春,公会杞伯姬于洮。

伯姬,庄公女也,杞伯必有所要约于鲁,故令伯姬先见公。其冬杞伯来朝,伯姬是冬亦方归宁,而此时不入国也。

夏六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郑伯同盟于幽。

齐桓再举同盟,以一诸侯之心也。左氏谓「陈、郑服」,近是。然卫不与,故明年伐卫。

秋,公子友如陈葬原仲。

外大夫不卒葬,此葬者,以季友与原仲为姻也。是为私行,则大夫出亦记也。或驳之以为「公使」,未然。或预以庄父末年之事附会于此,则益谬矣。

冬杞伯姬来。

妇人归宁,礼也,见于周南诗矣。或执「常事不书」之例以为讥,谬也。然小事不书,归宁,小事也,何以书?盖为杞伯相继来朝,诸侯来朝为大事,故书耳。

莒庆来逆叔姬。

隐二年「纪裂繻来逆女」,又书「伯姬归于纪」,今不书「归」,但书「来逆」,或是莒庆自娶也。大夫亲迎,礼也,诸传反谓非礼,皆执「常事不书」之谬例,以致此谬论耳。

杞伯来朝。

伯姬通之也。

公会齐侯于城濮。

城濮,卫地,说者谓「齐侯讨卫而会鲁」,似未然。以明年伐卫,鲁不从也。季明德谓「使鲁说卫来归」,或近之。

二十有八年春王三月甲寅,齐人伐卫。卫人及齐人战,卫人败续。

此去年盟于幽而卫不至,故伐之也。左氏于十九年有「卫伐周,立子颓」之事,而于此谓「王使召伯廖赐齐侯命,且请伐卫,以其立子颓也」。按:子颓之事据(距)(「据」,二本同,疑当作「距」。)其已越十年,卫君亦再世,岂至此时方命讨之乎?且王朝大事经何以不一书乎?似未可信也。又谓齐「取赂而还」,齐桓始伯,必假仁义,取赂之事亦未必有也。书「人」,无例,凡书「败」,宜于地,此不地,故重加「卫人及齐人战」一句也。孙明复遂以主客为论,既无谓且费解。

夏四月丁未邾子琐卒。秋,荆伐郑。公会齐人、宋人救郑。

此齐桓之伯业也。

冬,筑郿。

说者因下书「大无麦禾」,因谓筑郿为非荒年所宜,不知年荒兴筑,使民得食,亦救荒之一策也。

大无麦禾。

为下条起。

臧孙辰告籴于齐。

此国计也,必公使之,可见书「公使」与不书「公使」无例矣。乃妄人犹以不书「公使」为讳,既曰「告籴」,又何讳乎?

二十月九年春,新延?。

说见「筑郿」下。

夏,郑人侵许。

许自十六年盟幽之后不复兴盟,郑人或以是侵之结伯主之好与?

秋,有蜚。

记灾也。

冬十有二月,纪叔姬卒。

卒于酅也。纪已亡,书之者,以见纪自是无事矣。城诸及防。

三十年春王正月。夏,师次于成。

或谓齐将降鄣,故设备,或谓欲会齐围鄣,未知孰是?或谓欲救鄣,谬,鲁安敢抗齐救鄣乎!

秋,齐人降鄣△书△法△△。

不曰「鄣降于齐」,而曰「齐人降鄣」,见齐之以力服人也。此书法之妙也。

八月癸亥,葬纪叔姬。

辛巳八月,无与治葬而鲁往葬之。无谥者,以无臣子故,且媵也。

九月庚午,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冬,公及齐侯遇于鲁济。

谋伐山戎也。

齐人伐山戎

「人」者,通上下之称,无例。或谓贬齐侯,或谓善齐侯,皆非。

三十有一年春,筑台于郎。

或谓三台之筑亦以备戎,未知然否?

夏四月,薛伯卒。筑台于薛。

薛,鲁地,非薛国也。

六月,齐侯来献戎捷。

此书「齐侯」者,齐侯使人来献戎捷也。若曰「齐侯使人来献戎捷」,则文不谨严矣。公羊文理之不通,谓齐侯「亲来献捷」,后世说经者皆宗之,何也?然则使书「齐人来献戎捷」亦可,可见书爵、书人之无例也。上书「齐人伐山戎」,下书「齐侯来献戎捷」,正未尝不有意为互见耳。

秋,筑台于秦。冬,不雨。三十有二年春,城小谷。

小谷,鲁邑,非齐之谷也。左氏谓「为管仲」,是误以「小谷」为「谷」也。

夏,宋公、齐侯遇于梁丘。

此事不可考,大扺齐之伯首资于宋,故齐与宋之亲睦愈于鲁。

秋七月癸巳,公子牙卒。

公子牙之卒,左氏、公羊皆谓公疾叔牙,愿奉公之母弟庆父,季友愿奉公之太子般,季友以叔牙为乱,因酖叔牙,故为季友讳,不书「杀」。此事前人多疑其诬,辨论亦有理。然细按之,使叔牙自卒,何为七月叔牙卒,八月公薨,十月子般卒,四月之间连有三丧乎?子般已立,故其卒不书「贼杀」,为内讳,是已,然则叔牙之卒,亦以其为内讳而并讳之与?此乃为国讳,公羊谓为季友讳,非也。

八月癸亥,公薨于路寝。

路寝,正寝也。子般立。

冬十月己未,子般卒。

庆父弒,书「卒」,讳也。未逾年之君,故不称「君」。

公子庆父如齐。

经于后闵公被弒书「庆父出奔莒」,此不书「奔」,书「如」着,国人未尝迫之使奔,而庆父亦未尝自绝于鲁,寻复归也。以庆父之弒君而书「公子」,则或书、或不书者,无例明矣。

狄伐邢。

此狄伐中国之始。

春秋通论卷五

新安首源姚际恒

闵公庄公庶子,在位二年。

元年春王正月

不书「即位」,即位于上年子般卒之后也。

齐人救邢。

善也。

夏六月辛酉,葬我君庄公。

越十一月乃葬,国乱故也。

秋八月,公及齐侯盟于落姑。季子来归。

季子,经不书「出」,其由莫可考,若其来归,亦因国乱故耳,无以见其为贤,亦无以见圣人之喜之也。公子称「子」,不名,亦无例。宣十年,天王使其弟季子来聘,岂亦贤之乎?且以鲁国之事考之,庆父祸鲁于一时,季子专鲁于数世,圣人亦必无喜之之意也。

冬,齐仲孙来。

省落姑之盟之难也。大夫称名、称字,无例,书「来」、书「使来」,亦无例。

二年春王正月,齐人迁阳。夏五月乙酉,「乙酉」,二本原阙,今据经文补。吉褅于庄公。

「褅」之名,礼家为说滋,纷,今考之,大扺「褅」为王者之祭,而鲁以祀文王、周公,故得用之。若此所称「吉褅」,则因丧三年不祭,此丧毕而即吉,故行之耳,非是三年丧毕又有此祭之名也。其后言礼家又以为时祭之名,或曰「春褅」,或曰「夏褅」,亦不一,其实即此「褅」也。丧毕即吉礼也,但此时庄公未两期而行吉褅,则速矣。

秋八月辛丑,公薨。

与隐公书法同。

九月,夫人姜氏孙于邾。公子庆父出奔莒。(二本原阙「公子庆父出奔莒」,今据经文补。)

复书「姜氏孙」,则其与闻乎弒,亦自见矣。弒逆,大恶也,姜氏称「夫人」,庆父称「公子」,未尝有褒贬于其间,则其它可知矣。

冬,齐高子来盟。

定僖公也,不称「使」及不名,皆无例。

十有二月,狄入卫。

卫未灭,故不书「灭」。

郑弃其师△书△法△△。

狄入卫,郑恐狄之渡河来侵也,故以师次于河上,久弗召,师溃,此孔子读清人之诗而为是书法也。

春秋通论卷六

新安首源姚际恒

僖公庄公庶子,闵公兄,母成风。在位三十三年。

元年春王正月。

即位于上年,故不书。或曰立于庆父未奔之前,或曰立于高子来盟之后。

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

书「次」,非缓也,凡救必先次,然后救也。书「次」与「救」,或先或后,第据其情事言之,亦无例。庄三十二年狄伐邢,闵元年齐人救邢,此时狄复伐邢,而齐又救之也。或误认为即庄三十二年之伐,谬。

夏六月,邢迁于夷仪。

强而迁之者,曰「宋人迁宿」、「齐人迁阳」;顺而迁之者,曰「邢迁于夷仪」。故经虽无例,而书法则自可以见也。

齐师、宋师、曹师城邢。

亦善也。

秋七月戊辰,夫人姜氏薨于夷。齐人以归。

或谓齐桓召姜氏于邾,至夷而自缢,「以归」,归于齐也。

楚人伐郑。

郑从齐也。前书「荆」,后书「楚」,从其自号也。

八月,公会齐侯、宋公、郑伯、曹伯、邾人于柽。

谋伐楚也。左氏以为「谋救郑」,郑伯既在会,何救之有?

九月,公败邾师于偃。

邾,小国,界于鲁、宋之间。公以邾不附己而附宋,故伐之。然旋会而旋伐,伯主之威安在也!

冬十月壬午,公子友帅师败莒师于郦,获莒拏。

报纳庆父之怨也。

十有二月丁巳,夫人氏之丧至自齐。

「氏」上阙「姜」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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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集部四 艾轩集 别集类三【宋】 提要 【臣】等谨案艾轩集九巻附録一巻宋林光朝撰光朝字谦之莆田人登隆兴元年进士厯官国子监祭酒兼太子左谕德除中书舍人兼侍讲以集英殿修撰知婺州卒光朝为郑侠之壻又从陆子正防学问气节俱有自来长朱子十六嵗朱子兄事之其为舍人日缴还谢廓然词头一事尤为当世所称平生不喜著书既没后其族孙同叔裒其遗文为十巻陈宓序之后其甥方之泰搜求遗逸辑为二十巻刻于鄱阳刘克庄序之至明代宋刋已佚仅存抄本正德辛已光朝乡人郑岳择其尤者九巻附以遗事一巻题曰艾轩文选是为今本而所谓十巻二十巻者今遂皆不可见王士祯居易録称尝从黄虞稷借观其全集憾未抄録未审即此本否也然
爱吟草
爱吟草 (清)常纪 着 ●目录 序 甲申冬入都亲友祖饯留此别之 晓过大石桥 渡巨流河 广宁道中 望医巫闾山 小凌河 松山道中 高桥驿 四统碑 方牧园见示初燕小照索题即用其韵 四月八日游闵忠寺和张莱峰韵 韩城馆口占 嘉平朔日莱峰见示近作用韵和之时予方以他事留滞故情见乎词 乙酉除夕 用韵答张莱峰 丙戌元日与莱峰夜饮仍用腊日韵 元夜和莱峰韵 丁亥六月廿一日和长新店壁间韵 冒暑出都福赵二同年远送至卢沟桥贳酒作别赋此怀之用前韵 介休郭有道墓 闻喜县裴晋公故里 赵忠简公故里 华阴庙和壁间韵 登万寿阁 临潼七夕怀古 兴平和壁间韵 马嵬坡 益门镇 煎茶坪 黄牛铺至凤县
安龙纪事
独处善怀,凉秋易怨,兼以病骨支离,而永好中绝。彤管在御,聊代谖苏以写幽忧云尔,非敢议盘中作也。 自许恩情百岁同,哪堪弃置任秋风。开帘见月还羞月,似笑齐纨笥箧中。露华点砌舞衣单,人在空房怯倚栏。记得与欢相傍处,夜来风雨不知寒。枕拉啼痕两自知,空床无语只疑痴。鹦歌不解伊人远,只管窗前唤画眉。锦簟孤栖灯拖青,薰笼斜倚漏三更。西风欲破人愁寂,吹入芭蕉作蕉作雨声。萧五还同落叶蝉,输他吸露饱风烟。乍拚身试相思昧,检点腰肢足可怜。 蔡闰,字小秋,山西代州妓。 送别 银灯焰短金垒歇,欲语离情舌如结。今夜萧萧一阵霜,明朝马上看黄叶。 许玉筠,字畹珍,号玉峰,女史,江苏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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