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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藏 · 四库别集

姚际恒文集

179 万字 · 约 85 小时 28 分钟 · 161 /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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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非复昔日之郑也,而说者犹执昔日之晋、郑为说,故多此纷纷拟度耳。

冬十月,葬卫灵公。

国乱,故缓。

十有一月,蔡迁于州来。蔡杀其大夫公子驷。

州来本楚属国,为吴所灭为邑,蔡恃吴以抗楚,故自迁之。诛公子驷之主不迁者,左氏谓吴以师逼之,使迁,恐非实,果尔,则臣民皆屈于不得已,而无主不迁之议者矣。

三年春,齐国夏、卫石曼姑帅师围戚。

使石曼姑拒父围戚,而要齐师以助之。? 卫齐旧为伯国,大于卫,故序卫上,戚不言卫,蒙上也。凡经皆直书其事而义自见,岂在序齐之围父哉?于卫上以见罪齐之党恶、没卫之名以见罪?甚矣,夏虫之不可语冰也。若谓蒯聩当得国,正当于戚系卫,乃反不系卫耶?

夏四月甲午,地震。五月辛卯,桓宫、僖宫灾。

是时桓、僖两宫灾,书之,因以见桓、僖两宫犹存,则知诸侯五庙亦汉儒之说,非果当时之礼如此也。夫五庙则二昭二穆,桓、僖至哀公,亲尽久祧,安得仍有此两宫乎?或者犹不信,则与其信汉儒之言,曷若信孔子之言乎?宋孙、刘之徒皆据汉儒之说反罪鲁之不当犹存两宫,归其罪于三家,可笑也。夫以两宫灾,故书,非以存两宫为非礼而书也。使其不灾,春秋安所用其书罪之笔乎?又赵鹏飞氏谓宜毁不毁,故天谴以灾,若是,则诸侯五庙之制天定之耶?更可笑也。公羊又谓此皆毁庙,「其言灾何?复立也」,误认毁为拆毁之毁,更不足道矣。胡氏又因此发其议论,辟祖宗功德之非,谓子孙奚问祖宗功德之有无,又误认桓、僖两宫之存,鲁人以为不祧之庙者,尤属谬妄。且殷之三宗、周之文、武,不祧之庙,历代有之,岂始于鲁而罪之乎?或又谓此迁庙也,所谓毁者,原别置主迁庙。然迁庙惟一庙而已,若群公仍皆有庙,又何祧毁之云哉?春秋一经即此条观之,其为历朝无识之徒乱道如此,经安得不亡?偶志于此,以例其余焉。前从祀先公,左氏以从为顺,正闵、僖之位,予不取之,于此益见其不然矣。何则?若顺祀,当由桓而闵,由闵而僖,今书桓、僖宫灾,则火先从桓宫而及僖宫,其未尝顺祀明矣,故经之书跻僖公实可信,而传之解从祀为正闵、僖之位,实不可信也。

季孙斯、叔孙州仇帅师城启阳。

城近敌,故二子帅师。

帅师伐曹。?宋乐

报定十一年乐大心自曹入萧以叛之怨也。

秋七月丙子,季孙斯卒。蔡人放其大夫公孙猎于吴。

公子驷之党也。蔡侯前杀公子,今放公孙,速其戕身之祸矣。

冬十月癸卯,秦伯卒。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围邾。

前取邾田,三家共分之,而季氏强,必多得,今二人乘季孙斯之死乃重伐邾,思更得其田,则二人得以专之矣。其背盟而贪得如此。

四年春王二月庚戌,盗杀蔡侯申。蔡公孙辰出奔吴。

「杀」,公、谷作「弒」,疑是。蔡侯以迁州来而不得臣民之心,至是被弒,公孙辰出奔吴,则必与闻其事矣。

葬秦惠公。宋人执小邾子。

其时无伯,故宋人得执小邾子。

夏,蔡杀其大夫公孙姓、公孙霍。

亦公孙辰之党也。

晋人执戎蛮子赤归于楚。

晋执楚之所欲得者而归之,其惧楚深矣。

城西郛。六月辛丑,亳社灾。

殷作都于亳,是其社也。说者说武王使诸侯各立之以示戒,故鲁有亳社,社有屋,今灾。

秋八月甲寅,滕子结卒。冬十有二月,葬蔡昭公。葬滕顷公。五年春,城毗。夏,齐侯伐宋。

讨其执小邾子也。

晋赵鞅帅师伐卫。

为蒯聩之未入也。

秋九月癸酉,齐侯杵臼卒。

景公无嫡子,多庶子,公爱子荼,立之以属国夏、高张。

冬,叔还如齐。闰月○取○义○,葬齐景公。

经不书「闰月」,以闰月之事归本月也。如闰正月,即书「正月」。此书「闰月」者,从古丧不数闰。今冬闰,即使是十二月,去卒期亦止四月,齐以国内乱,欲速其葬,故连闰月数,即使是十二月,除去闰月亦止三月矣,大非礼也,故特书,亦取义之类也。

六年春,城邾瑕。

逼邾也。

晋赵鞅帅师伐鲜虞。

晋伐鲜虞凡五矣,未有所以得之也,适足见晋之衰而鲜虞之能负固也。

吴伐陈。

伐楚与国。

夏,齐国夏及高张来奔。

齐国、高二子受命立荼,陈乞欲立荼之庶兄阳生,二子被逐奔鲁。

叔还会吴于柤。

吴伐陈,还至柤,叔还往会之,惧吴以结好也。

秋七月庚寅,楚子轸卒。齐阳生入于齐。齐陈乞弒其君荼。

上书阳生入齐,下书陈乞弒荼,以见阳生之入,由陈乞也,又以见陈乞之弒君,阳生亦有罪也。经文自明,不必传。

冬,仲孙何忌帅师伐邾。

何忌终不忘邾如此。

宋向巢帅师伐曹。

伐之,今向巢又伐之,为宋公入? 三年,乐曹起。

七年春,宋皇瑗帅师侵郑。

报定十五年罕达之伐。

晋魏曼多帅师侵卫。

五年伐卫,今又侵之。

夏,公会吴于鄫。

会之而适以召伐,哀公之失策也。

秋,公伐邾。八月己酉,入邾,以邾子益来。

前鲁卿屡伐邾,至是公伐,入邾,以邾子益来,为后齐伐鲁、归邾子起。

宋公围曹。冬,郑驷弘(「弘」,二本原皆阙末笔作「弘」。)帅师救曹。

宋、曹雠久矣,郑救之者,欲报宋皇瑗之师,而以救曹为名也,故卒无功。

八年春王正月,宋公入曹,以曹伯阳归。

虽不书「灭」,然曹自此亡矣。

吴伐我。

以前伐我,经止书四鄙,从无书「伐我」之文,至此将绝笔,而乃书「吴伐我」及下「齐伐我」,亦变文也。言伐某鄙,则止于某鄙而已,言伐我,则入其国都,亦在是矣。可见谓定、哀多微辞,其说妄也。或以不言四鄙为讳,乃是反说。又左氏谓造门请盟,有无未可知,亦不可据以为讳也。

夏,齐人取讙及阐。

齐人为邾来伐,取鲁二邑。

归邾子益于邾。

齐胁鲁归邾子,公之自取愧邕也。谓定、哀多微辞,岂非妄说哉!

秋七月冬十有二月癸亥,杞伯过卒。齐人归讙及阐。

齐取二邑之时,必以是为胁归邾子之说,至是邾子归国,归二邑焉。左氏谓季氏嬖故,非也。

九年春王二月,葬杞僖公。宋皇瑗帅师取郑师于雍丘。

自定十五年郑罕达帅师伐宋以启衅端,自是宋屡报郑。七年,皇瑗侵郑,是年并取郑师,秋,宋公亲伐郑,十年,宋人伐郑,十二年,宋向戌伐郑,迨十三年,郑人亦取宋师,二国循环覆师以相雠报,殃民毒众,亦何为哉?不能不咎罕达之为戎首矣。左氏于前皇瑗侵郑曰「郑叛晋」,已属混矣,于此曰郑罕达为嬖臣,许瑕求邑于宋,而宋取郑师,岂有大夫因家臣求邑而兴师取邻国之邑者?事情迂折不可信。

夏,楚人伐陈。

六年,吴伐陈,今陈即吴,故楚人又伐之。

秋,宋公伐郑。

杜氏云「报雍丘」,非也。雍丘之役已取郑师矣,何云报乎?

冬十月。十年春王二月,邾子益来奔。

邾子益前为鲁执,今既归而复来奔者,必吴与齐争邾,以相构怨,邾无所容而复来奔耳。左氏谓齐甥故,遂奔齐,若是,何不径奔齐而必先奔鲁以奔齐耶?且经无奔齐之文也。

公会吴伐齐。

去年,吴与齐皆来伐我,今乃会吴以伐齐,不独借蛮国以伐姻国之非,且何其报施之不类耶?其伐齐者,必以邾子之故,然不能考其详也。

三月戊戌,齐侯阳生卒。

齐侯之卒,未必于军,左氏且谓被弒,尤不可信。且言吴子三日哭于军门之外,尤诞。

夏,宋人伐郑。

前既取其师,今又伐之。

晋赵鞅帅师侵齐。

晋伐丧也。

五月,公至自伐齐。葬齐悼公。

必无五月公至自伐齐,而即于是月会葬于齐者,故书葬以会葬之说必不可信。

卫公孟彄(「公孟彄」,二本原作「公孙彄」,今据经文改。)自齐归于卫。

彄以定十四年奔郑,今书「自齐」,则又尝奔齐矣。彄为蒯聩之党,今归于卫,为蒯聩归之由也。

薛伯夷卒。秋,葬薛惠公。冬,楚公子结(「公子结」,二本原作「子结」,今据经文改。)帅师伐陈。吴救陈。

陈属吴,故楚人伐之而吴救之。左氏谓季札救陈,盖附会为说,以救为善事,故归之札耳。孰知吴本私陈而雠楚,其救也,岂为公乎?

十有一年春,齐国书帅师伐我。

报去年会吴之伐也。

夏,陈辕颇出奔郑。

陈为吴、楚交争,而国卿又出奔,不可以为国矣。

五月,公会吴伐齐。甲戌,齐国书帅师及吴战于艾陵,齐师败绩,获齐国书。

公再会吴伐齐,见哀公之长寇雠而伐姻亲,不仁之甚矣。吴由此凭陵中夏,鲁为之也,虽胜齐何益哉?

秋七月辛酉,滕子虞母卒。冬十有一月,葬滕隐公。卫世叔齐出奔宋。

凡大夫出奔固必有故,左氏喜谈女德,如此类者甚多,不可尽信。

十有二年春,用田赋。

宣公初(「初」,中研本作「出」,今据北图本改。)税亩,田有税矣;成公作丘甲,丘出甲矣。丘甲即丘赋也。今于田税、丘甲之外又令田出赋,则一田而兼税赋,是田税又加田赋也,丘赋又有田赋也,民将奚堪?哀公者,较之宣公、成公而尤甚焉,说者谓定、哀多微辞,岂其然哉?

夏五月甲辰,孟子卒。

昭公夫人也,所称吴孟子是也。左氏谓死不赴,故不称「夫人」。然于哀公为叔母,哀公亦薄矣哉!

公会吴于橐皋。

公媚吴,故屡会之,且欲为之致诸侯也。

秋,公会卫侯、宋皇瑗于郧。

公又会卫、宋,欲致之以从吴也。然卫侯来而宋公不亲至,见诸侯之心卒不服矣。

宋向巢帅师伐郑。

宋四伐郑矣。

冬十有二月,螽。

十有三年春,郑罕达帅师取宋师于岩。

报雍丘之师也。春秋书「取师」者鲜,惟后乃书。宋、郑交相取师,则将为战国杀人盈城盈野之渐与!

夏,许男成卒。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

自晋失伯后,鲁欲尊吴为伯,然仅能致晋,即宋、卫亦不至,则 吴亦安能为伯哉?此条先书晋,常也,非不与夷狄主中国之说也;书「吴子」文配晋侯。,亦常也,非进吴之说也。

楚公子申帅师伐陈。

楚乘吴会黄池,又为越所入,故又伐陈,以吴不能救也。自是陈危矣。

于越入吴。

柏举之役,于越入吴,吴亦可以知儆戒矣,乃复侈然为黄池之会,而越又入焉,吴之恃勇寡识,所以卒至于灭亡也。

秋,公至自会。晋魏曼多帅师侵卫。

踵七年之侵也。

葬许元公。九月,螽。冬十有一月,有星孛于东方。

孛星旦见,故曰东方。

盗杀陈夏区夫。十有二月,螽。十有四年春,西狩获麟。

此与书「宋六鹢退飞」,书「鲁瞿鹆来巢」同,皆记异也。然麟为不恒有之物,祥兽也,今为狩获以死,则祥而灾矣。孔子尝曰「凤鸟不至,河不出图,吾已矣夫」,兹有感于麟之获也,故修春秋至此遂辍笔焉耳。

春秋无例详考

新安首源姚际恒

无「隐无正」之例

隐公自元年书「春王正月」以后,无正月之事,故不书正月。谓隐十年无正,将逊乎桓,谬妄之说也。将逊乎桓,何以无正月乎?既将逊乎桓,无正月,尤宜自元年起,何以元年有正月乎?若以其将逊,不言正月,则虽正月有事,亦将却之乎?若是何以为史!此编特论无例,但以其言例者统辨之,不分出三传及胡氏,览者自查之,后放此。又,公、谷及胡氏,通论中本不辨,兹辨之者,以其言例也。

无「桓无王」之例

桓元年、二年,及十年、十八年皆书「春王正月」,余皆书「春正月」,盖「春正月」者旧史也,于「春」下加「王」者,孔子之取义也,详隐元年。其中无「王」子,偶遗而未加耳。若谓贬桓为弒君,故不书王」,则终桓之世皆当不书,元年尤不宜书,何以元年书,又二年、十年、十八年亦书乎?其为仍旧史而未加明矣。且此后宣公亦预弒者,何以皆书乎?以此为说,何异童稚,乃于二年及诸年之书「王」者无以处之,又别造种种邪说,更不足辨、不胜辨矣。

无「定元年无正」之例

凡新君踰年即位,必书「春王正月」。公即位,若上年即位,则虽正月无事,亦必书「春王正月」以系之平常之年,一春无事,始书「春王正月」,若二、三月有事,则不书也。,今定公六月始即位,其称元年,盖追称之,实则犹是先君之年也,故不书「春王正月」,迨三月有事,始书「春王三月」,一如平常之年焉。竖儒生性不灵,冒昧妄生邪说,可笑也。今见三传旧本亦依其言,皆于「春王三月」四字截「春王」二字为一条,「三月」及下事为一条,又可骇也。

无「王称天、不称天」之例

旧史称「王」,孔子加「天」字于上,所以尊王,为取义之大者也。其无「天」字者,乃仍旧史偶遗也。亦如「春至正月」失「王」字之义耳。终桓之世,周来聘者三,求车者一,皆称「天王」,惟庄元年书「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如以为桓弒君,其薨后锡命,贬王不称「天」,然则桓生存之时,王下聘诸事何以反不贬王而称「天」乎?又,文五年夫人风氏薨,王使人归含且赗,及会葬,亦皆称王,无「天」字,乃又谓天子归含赗于诸侯之妾,故却「天」字。然则惠公之仲子亦妾也,王来归赗称「天」者何也?且经于他处王不称「天」者亦有矣。桓五年「蔡人、卫人、陈人从王伐郑,又「公朝于王所」,皆不称天也。

十二公无「书即位、不书即位」之例

十二公惟隐、庄、闵、僖四公不书即位。按:公薨,嗣君于殡奠毕即于柩前即位为君,至明年改元,复于正月元日行即位礼,仿尧典「月正元日,舜格于文祖」之义,故书「即位」也。亦有殡奠毕即于柩前行即位礼,谓之「即位于先君之年」,故明年正月不复行即位礼者,如是则亦不书矣。此隐、庄、闵、僖四公之所以不书即位也。今说者谓隐不书「即位」,摄也。隐实继立为君,非摄也。书「元年」,书「正月」,生称「公」,死称「薨」,一一与他公同,何独谓之摄乎!谓庄不书「即位」,为文姜出故。按:下书「三月夫人孙于齐」,则文姜自上年夏公之丧至自齐,时文姜已归矣,至三月又书「夫人孙齐」可见。乃谓文姜出,岂非梦语耶?谓闵不书「即位」为乱,然宣公亦乱,何以书「即位」乎?谓僖不书「即位」为公出故,公实尝出也,即据左氏谓公上年八月出即归矣,何以次年不行即位礼乎!又或谓凡继弒君不言即位,隐非继弒君也。又或谓四公内无所承,上不请命,尤谬!上不请命,十二公皆然,何独四公!若夫桓宣之弒君而书「即位」,定之为强臣所立而书「即位」,岂内有所承者哉?

无「日、不日」之例

凡不日,除本不必日之外,其余皆阙也。日食日不日 日食必于日月交会之辰,故在朔日。是以桓三年书「王辰朔」也。举其事之在前者以例其余,后放此。诗亦曰「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有食之」是也。若隐三年书「己已」,则失「朔」字也;桓十七年书「朔」,则失日也;庄十八年书「三月」,则并失日与朔字也。乃谓言日不言朔,食晦日也;无晦日日食者,谓言朔不言日,食既朔也;无二日日食者,谓不言朔不言日,夜食也。夜统于日,焉有不言日与朔乎?尤凿。内大夫卒日不日 隐元年「公子益师卒」,不日。或谓公不兴小敛,或谓远,或谓恶,胡氏亦能辨之,不复赘。乃其自谓恩数有厚薄,则仍袭不与小敛之说,可笑也。前人辨之云:宣公以后与文公以前年数略同,而日卒之数近倍,然则何以于前者皆恩薄,而后者皆恩厚乎!亦确论也。诸侯卒日不日 隐三年「庚辰,宋公和卒」。谓诸侯日卒「正也」。若隐七年滕侯卒不日,安见滕侯之非正乎,且有不月者,是并失其月也。僖十四年「冬,蔡侯肸卒」。谓「诸侯时卒,恶之也」。夫蔡侯有何可恶?岂以其从楚乎?然则当时郑、陈诸国之从楚者多矣,何以其卒皆书日乎?诸侯葬日不日 诸侯之葬虽亦有当时、过时、不及时之不同,然或以日不日为当时、过时、不及时之例,似可,乃当时、过时、不及时者皆有日不日,则其不可为例明矣。于此而又分例焉,其妄何足辨哉!盟日不日 日者,隐二年「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于唐」。谓「书日,严之也」。若六年「夏五月辛酉,公会齐侯,盟于艾」,不知何以严之乎?又僖九年「戊辰,诸侯盟于葵邱」。或谓「危之」,或谓「美之」,将奚从!不日者,隐元年「公及邾仪公盟于蔑」,谓「不日,其盟渝也」。则全经所书盟,其渝者十之九,何以皆日乎?且庄十三年「公会齐侯,盟于柯,又谓「不日,信之也」,将奚从?外盟日不日 隐八年「庚午,宋公、齐侯、卫侯盟于瓦屋」,谓「诸侯之参盟,于是始,故谨而日之」。不知元年「及宋人盟于宿」,鲁、宋、宿三国也,参盟实始于此,并未尝谨而日之也。入日不日 隐十年壬午,「齐人、郑人入郕」,谓「日入,恶入者也」。若僖二十年郑人入滑」不日,独不恶入乎?取日不日 隐十年「辛未取郜、辛巳取防」,此因取二邑,故分别日之。若日「取郜、取防」,则不知为同日事异日事也。乃谓「取二邑,故谨而日之」,岂非梦语乎?伐日不日 伐不言日者,以但知往伐而不知战于何日,且不胜纪也。若书「战」,则必有日矣。以其有胜败,故言「战」。庄二十八年「甲寅,齐人伐卫,卫人及齐人战」,以是日伐,即以是日战也。夫伐我则当与战矣,迟速因乎其时耳,乃谓日者,深疾卫之是日与战,若然,则当束手受其缚乎?弒未成君日不日 文十八年「子卒」,不日,谓不日,「不忍言也」。若庄三十二年「己未,子般卒」,独忍言乎?

无来朝时与月之例

桓二年「秋七月,杞侯来朝」,谓朝时此月者,以桓弒君,故谨而书之也。若成六年「夏六月,邾子来朝」、七年「夏五月,曹伯来朝」、定十五年「春王正月,邾子来朝」,成、定非弒君者,何为亦月乎?

无诸侯「名、不名」之例

诸侯生名不名 诸侯不生名,是矣,然而孔子亦未尝自定为例也。何以见之?桓七年「谷伯绥来朝」、「邓侯吴离来朝」,非生名乎!盖以其国小而远,又其后之卒无由以知,故于此名之也。或谓「贱之」,圣人岂贵大贱小乎?或谓「失国之君」,失国当书「来奔」,不当书「来朝」矣。或谓以桓公故,贬而书名,去年冬,「纪侯来朝」,何以不书名乎?然此犹小国也,虽大国亦有之。昭十一年「楚子虔诱蔡般杀之于申」,楚子非生名乎?或谓以其诱中国之君而杀之,故谨而名之,然则诸侯不生名之例无可知矣。不然,当日「贤诸侯,不生名」乃可,何为不然也?楚子名说详文下。诸侯失国名不名 诸侯失国固多名者,然庄四年「纪侯大去其国」,十八年「齐师灭谭,谭子奔莒」,僖五年「楚人灭弦,弦子奔黄」之类,皆不名,其无失国名之例可知矣。或谓圣人与纪侯不争而去,然则谭弦皆不争耶?且安见他国名者之争耶?诸侯出奔名不名 桓十五年「十五年」,应作「十六年」。「卫侯朔出奔齐」,此名也;僖二十八年,「卫侯出奔楚」,此不名也,无例也。诸侯归名不名 僖二十八年「卫侯郑自楚复归于卫」,此名也;成十六年,「曹伯归自京师」,此不名也,无例也。执而归名不名 僖二十八年「曹伯襄复归于曹,此名也;「成十六年曹伯归自京师」,此不名也,无例也。以诸侯归名不名 僖二十六年「楚人灭夔,以夔子归」,不名,谓夔子以无罪见讨,然则蔡侯献舞、路婴儿、沈嘉、许斯、顿、胡豹、曹阳、邾益皆有罪邪?

无「诸侯灭同姓而名」之例

谓诸侯灭同姓名者,只以僖二十五年「卫侯毁灭邢」而云。不知此「毁」字盖因下「卫侯毁卒」而误连上也,不知其误,遂妄论也。若僖二年「虞师、晋师灭下阳」,虢、虞,晋之同姓也;庄四年「纪侯大去其国」,纪,齐之同姓也,何以皆不名乎?

无「诸侯卒名、不名」之例

诸侯卒名,其不名者阙也。隐七年「滕侯卒」,谓「不书名,未同盟也」。按:同盟卒而不名者甚多,即以隐八年「蔡侯考父卒」言之,未与同盟,何为名乎?又以「宿男卒言之,元年及宋人盟于宿,已同盟矣,何为不名乎?若以为小国不名,如薛、杞、滕,小国也,「薛伯卒」、「杞子卒」、「滕子卒」,此皆不名也;「薛伯谷卒」、「耆伯?卒」、「滕子原卒」,此名也,则无小国不名之例也。若秦,大国也,亦不名,昭五年、定九年、哀三年皆书「秦伯卒」,则以其荒远而阙之可知也。

无「鲁会书葬,鲁不会不书葬」之例

说者谓外诸侯葬,因鲁往会而书,谬也。凡鲁往会葬则必书其人。 文六年「公子遂如晋葬晋襄公」 宣十年「公孙归父如齐葬齐惠公」 昭三年夏「叔弓如滕,五月,葬滕成公」 昭十年「叔孙婼如晋葬晋平公」 昭十一年「叔弓如宋葬宋平公」 昭十二年「九月,季孙意如如晋葬晋昭公」,则凡不书「某至某国」,但书「葬某国某公」者,皆无人往会葬可知矣。不然,何以有书者,余皆不书乎?且若桓十三年「三月,葬卫宣公」,岂有二月方与卫战,而三月往会葬乎?哀十年「五月,公至自伐齐,葬齐悼公」,又岂有方伐之归,即使人往会葬乎?又若昭八年「葬陈哀公」,是时陈已灭矣,岂犹循诸侯会葬之礼乎?尤可证其不然也。又鲁有来会葬者,襄三十一年书「滕子来会葬」,其不书者,亦可知他国无人来会葬也。

无「书外灾,为鲁吊」之例

说者谓书外灾为鲁往吊,昭九年「陈灾」,于时陈已为楚灭,何吊焉?

无「诸侯书葬、不书葬」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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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集部四 艾轩集 别集类三【宋】 提要 【臣】等谨案艾轩集九巻附録一巻宋林光朝撰光朝字谦之莆田人登隆兴元年进士厯官国子监祭酒兼太子左谕德除中书舍人兼侍讲以集英殿修撰知婺州卒光朝为郑侠之壻又从陆子正防学问气节俱有自来长朱子十六嵗朱子兄事之其为舍人日缴还谢廓然词头一事尤为当世所称平生不喜著书既没后其族孙同叔裒其遗文为十巻陈宓序之后其甥方之泰搜求遗逸辑为二十巻刻于鄱阳刘克庄序之至明代宋刋已佚仅存抄本正德辛已光朝乡人郑岳择其尤者九巻附以遗事一巻题曰艾轩文选是为今本而所谓十巻二十巻者今遂皆不可见王士祯居易録称尝从黄虞稷借观其全集憾未抄録未审即此本否也然
爱吟草
爱吟草 (清)常纪 着 ●目录 序 甲申冬入都亲友祖饯留此别之 晓过大石桥 渡巨流河 广宁道中 望医巫闾山 小凌河 松山道中 高桥驿 四统碑 方牧园见示初燕小照索题即用其韵 四月八日游闵忠寺和张莱峰韵 韩城馆口占 嘉平朔日莱峰见示近作用韵和之时予方以他事留滞故情见乎词 乙酉除夕 用韵答张莱峰 丙戌元日与莱峰夜饮仍用腊日韵 元夜和莱峰韵 丁亥六月廿一日和长新店壁间韵 冒暑出都福赵二同年远送至卢沟桥贳酒作别赋此怀之用前韵 介休郭有道墓 闻喜县裴晋公故里 赵忠简公故里 华阴庙和壁间韵 登万寿阁 临潼七夕怀古 兴平和壁间韵 马嵬坡 益门镇 煎茶坪 黄牛铺至凤县
安龙纪事
独处善怀,凉秋易怨,兼以病骨支离,而永好中绝。彤管在御,聊代谖苏以写幽忧云尔,非敢议盘中作也。 自许恩情百岁同,哪堪弃置任秋风。开帘见月还羞月,似笑齐纨笥箧中。露华点砌舞衣单,人在空房怯倚栏。记得与欢相傍处,夜来风雨不知寒。枕拉啼痕两自知,空床无语只疑痴。鹦歌不解伊人远,只管窗前唤画眉。锦簟孤栖灯拖青,薰笼斜倚漏三更。西风欲破人愁寂,吹入芭蕉作蕉作雨声。萧五还同落叶蝉,输他吸露饱风烟。乍拚身试相思昧,检点腰肢足可怜。 蔡闰,字小秋,山西代州妓。 送别 银灯焰短金垒歇,欲语离情舌如结。今夜萧萧一阵霜,明朝马上看黄叶。 许玉筠,字畹珍,号玉峰,女史,江苏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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