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藏 · 四库别集
张乖崖集
15 万字 · 约 7 小时 5 分钟 · 19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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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赠尚书左仆射。钱铭:至大中祥符八年八月一日,弃馆舍于理所,享年七十。诏赠尚书左仆射。长编卷八五大中祥符八年八月癸未:陈州言,知州、枢密直学士、礼部尚书张咏卒。赠左仆射。
累阶至正奉大夫,累勋至上柱国,累爵至开国公,累食邑至三千七百户,食实封四百户。
钱铭:公累阶至正奉大夫,累勋至上柱国,累爵至开国公,累食邑三千七百户,食实封四百户,五福俱集。少多奇节,历八座之重,受二圣之知,所恨者不至三事,晚婴奇疾耳。
宋状:公阶至正奉大夫,勋上柱国,爵开国公,食封户三千七百,实户四百。真宗尝称咏才任将相,不尽其用,至是大痛惜之。
长编卷八五大中祥符八年八月癸未:上尝称咏才任将帅,以疾不尽其用。《宋史》本传:真宗尝称其材任将帅,以疾不尽其用。
宋状:惜其未极柄用,遽愆腠理,上欲以为相者数矣,天之不慭也。悲夫!韩碑:上尝称公有将相器,以疾未及用,至是大痛惜之,命优赠官。
临终上疏,请斩丁谓以谢天下。
长编卷八五大中祥符八年八月癸未,咏临终奏疏言:「不当造宫观,竭天下之财,伤生民之命。此皆贼臣丁谓诳惑陛下,乞斩谓头,置国门以谢天下,然后斩咏头,置丁氏之门以谢谓。」上亦不以为忤云。
按,此下注云:「斩丁谓事据记闻,所云临终奏疏则欧靖《圣宋掇遗》及《国老闲谈》所载也」见《涑水记闻》卷七与《国老谈苑》卷一。
或言在陈州颇营市产业,侵刻细民。
长编卷八五大中祥符八年八月癸未,咏素以介洁著称,晚年在陈州,颇营市产业,或侵刻细民,时论惜之。
按,《后山谈丛》卷三载:「乖崖在陈,一日方食,进奏报至,且食且读,既而抵案恸哭,久之,哭止,复弹指骂詈久之。乃丁晋公逐莱公也。乖崖知祸必及己,乃延三大户于便坐,与之博,袖间出彩骰子,胜其一坐,乃买田宅为归计以自污。晋公闻之,亦不害也。余谓此智者为之,贤者不为也。贤者有义而已,宁避祸哉□祸岂可避耶□」《五朝名臣言行録》卷三亦载此事,注出谈丛。然宋洪迈容斋随笔卷八谈丛失实条辨此事云:「按张公以祥符六年知陈州,八年卒。后五年当天禧四年,寇公方罢相,旋坐贬,岂有所谓乖崖自污之事□」洪迈并指出谈丛误记之因:「盖前辈不家藏国史,好事者肆意饰说为美听,疑若可信,故误人纪述。」李焘湖北漕司乖崖堂记云:「旧史恨复之卞急躁竞,此盖当时奴婢小人私谤窃议,果不足信。」且极力推崇张咏。然长编载咏在陈州营市产业事。要之,咏晚年营市产业,事或有之,云为避祸,则误,洪迈辨之极是。
《容斋三笔》卷五张咏传:张忠定咏,为一代伟人,而治蜀之绩,尤为超卓。然实录所载,了不及之,但云出知益州,就加兵部郎中,入为户部,后马知节自益徙延,难其代,朝廷以咏前在蜀,寇攘之后,安集有劳,为政明肃,远民便之,故特命再任而已。国史本传略同,而增书促招安使上官正出兵一事。皆诋其知陈州营产业,且与周渭、梁鼎辈五人同传。殊失之也。史氏发潜德之幽光,为有负矣。尝自言幸生明时。
《东都事略》与《宋史》本传:少学击劔,好为大言,喜事奇节。尝谓其友人曰:「张咏幸生明时,读典坟以自律,不尔,则为何人邪?」故其言曰:「事君者,廉不言贫,勤不言苦,忠不言己効,公不言己能,斯可以事君矣。」
蜀人闻其卒,罢市号恸,建大斋会,置遗像,事之如生。
韩碑:公之亡也,蜀民闻之,皆罢市号恸,得公遗像,置天庆观之仙游阁,建大斋会,事之如生,至今不懈。
《五朝名臣言行録》卷三引语录、《《永乐大典》》卷一八二二三封寄画像引宋张咏语录:讣至,蜀人罢市号恸。(僧正)希白为公设大斋会,请知府凌策谏议发开所留文字,乃公画像,衣兔褐,系绦草裹,自为赞曰;「乖则违俗,崖不利物,乖崖之名,聊以表德。」因号乖崖公。遂画于天庆观仙游阁。又九曜堂皆画公像,府衙之东南隅又有祠堂,皆后人思公而为之。
年谱后录
宋真宗天禧元年,丁巳,公元一○一七年,咏死后二年。
四月,王曙治蜀,民安其政,以比张咏,号前张后王(长编卷八九,《宋史》卷二八六本传)。
《五朝名臣言行録》卷四王曙条引名臣传:公知益州,贼、盗、赃无轻重一切戮之,蜀中股粟。不数月,贼屏窜,列郡皆外户不闭。先是,张咏守蜀,季春粜廪米,其价比时估三之一,以济贫民;凡十户一保,一家犯罪,一保皆坐不得粜,民以此少敢犯法。至是,献议者改咏之法,穷民无所济,复为盗。公奏复之。
《东都事略》卷五三王曙传:知益州,为政严平而不可犯,人以比张咏,为之谣曰:「蜀守之良,前张后王。惠我赤子,而无流亡。何以报之,俾寿而昌。」
按,王曙乃寇准女婿也。
天禧四年,庚申,公元一○二○年,咏死后五年。
权葬于陈州宛丘县孝悌乡谢村里。
钱铭:以天禧四年八月二十九日,权葬于陈州宛丘县孝悌乡谢衬里也。
宋状:以天禧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权窀于陈州宛丘县孝悌乡谢村焉,从宜也。
按,铭、状所载,葬处同,而葬日则异。未知孰是。
宋仁宗天圣三年,乙丑,公元一○二五年,咏死后十年。
八月,知益州薛田言:「本州岛发解举人,自张咏以来,例给官券至京师。今得三司移文,乃责吏人偿所给官物,恐非朝廷之意,」仁宗曰:「汉贡士,皆郡国续食,今独不能行之远方耶□其令悉蠲之!」(长编卷一○三,宋会要选举一五之五)。
天圣四年,丙寅,公元一○二六年,咏死俊十一年。
三月,薛奎以枢密直学士知益州,至天圣六年三月。其临事持重明决,蜀人以张咏比之(长编卷一○四、一○六,《东都事略》卷五三本传)。
宋仁宗庆历四年,甲申,公元一○四四年,咏死后二十九年。
十二月,文彦博为枢密直学士,知益州,至庆历七年三月,为右谏议大夫,除枢密副使(长编卷一五三、二八○,《名臣碑传琬琰集》下编卷十二实录文彦博传,《宋史》卷二一一宰辅二)。
东斋记事卷四:文潞公守成都,僧司因用张咏故事,请作大事,公许之。四路州军,人众悉来观看,填溢坊巷,有践踏至死者。客店求宿,一夜千钱。自张公至是,四五十年间,蕃滋不啻数千百倍。地不加广而人众如此,取之又日益多,可不虑哉!
《容斋三笔》卷五张咏传:文潞公云:予尝守蜀,覩忠定之像,遗爱在民,钦服已甚。
宋仁宗皇佑元年,已丑,公元一○四九年,咏死后三十四年。
十二月,知益州田况撰张尚书写真赞,并张咏自赞,一同刊石,置于有咏画像之天庆观中(《全蜀艺文志》卷四四下)。
皇佑二年,庚寅,公元一○五○年,咏死后三十五年。
十一月,召枢密直学士、给事中、知益州田况权御史中丞。益州自李顺、王均再乱,人心易摇,守臣得便宜从事,多擅杀以为威,虽小罪,犹并妻、子徙出蜀,至有流离死道路者。田况在蜀逾二年,拊循教诲,非有甚恶,不使东迁。蜀人尤爱之,以继张咏(长编卷二八九,《临川先生文集》卷九一田况墓志铭,《东都事略》卷七○本传)。
按,田况何时知益州,史未明载。长编卷一六四载,庆历八年(一○四八)四月,知益州、刑部郎中程勘落枢密直学士,知凤翔府。自庆历八年至皇佑二年,恰「逾两年」,故田况知益州当在庆历八年四月。
田况撰《儒林公议》卷上:张咏所临之郡,无不完浃,前后民爱之如父母。再治蜀,恩威条教,动皆可纪,益人至今谣慕,比户画像祠之,以谓诸葛武侯之后无逮之者。蜀人性游侈,尝亲舂以勤啬教之,民皆感其意焉。
皇佑三年,辛卯,公元一○五一年,咏死后三十六年。
追谥张咏忠定。
韩碑:仁宗朝,追谥忠定。
湖北漕司乖崖堂记:追谥忠定,则皇佑三年诏也。
《公是集》卷四一张忠定谥议:自宋兴以来且百年,言治者甚众,其直己以事上,尽心以抚下,生有荣名,死有遗爱者,尚书殆无与并焉。
同书同卷巷议:巴蜀再叛,百姓凋弊,盗贼满野。时尚书受命治之,单车到府,城无居民,库无金帛,仓无见粟,而羣孽在外。尚书能安而辑之,威而怀之,盗贼殄灭,善民得职,至今蜀之人称之若神明,不可谓无功也。呜呼!方尚书之时,乘乱败剽劫之后,公私埽地。然尚书外御寇,内治民,克成厥功。今居平地,因承平之资,盗贼发,辄更数十郡,杀官吏,辱士大夫,恶不忍言。长吏以下,或开门迎送,具牛酒过兵,可哀也。
按,其时宋廷录功臣子孙,而不及赵普、寇准、张咏,刘敞因是而作巷议,认为是「有司之失」。文内极赞赵、寇、张三人。今仅录有关咏之部分。
宋仁宗嘉佑四年,己亥,公元一○五九年,咏死后四十四年。
改茶法,收茶税,崇阳民受惠,立庙祠之(《补笔谈》,《宋史》卷一八四食货下六茶下)。知成都府王素始大建张咏祠于府治之东,又取咏治蜀断语可为后法者,凡百三十首,图于壁。落成之日,人无幼艾,争捧牢酒,或喜或泣,列拜于庭(《全蜀艺文志》卷三七下王刚中张忠定公祠堂记)。
按,王素乃王旦季子,《宋史》卷三二○有传。
《方舆胜览》卷五一成都府祠庙张忠定祠:嘉佑四年,建祠于马务街。龙图学士刘公,又从而洁完之,庀事益光(《全蜀艺文志》卷三七下杨天惠张忠定公祠堂记)。
按,据《宋史》卷三三二刘庠传,「刘公」当为刘庠也。其事在神宗时期,具体时间不明,姑附此。宋英宗治平二年,乙巳,公元一○六五年,咏死后五十年。
七月,韩绛为权三司使。韩绛在成都凡再岁。始,张咏以券给贫民,令春籴米、秋籴盐。岁久,券皆转入富室。绛削除旧籍,召贫民别予券,且令三岁视贫富转易之。豪右不得逞(长编卷二○五,《宋史》卷三一五本传)。
宋神宗熙宁三年,戊申,公元一○六八年,咏死后五十三年。
七月,韩琦判大名府,至熙宁六年二月,徙判相州(《宋史》卷三一二本传,长编卷二四二)。判大名府期间,应咏曾孙、元城主簿尧夫之请,撰咏神道碑铭。
韩碑:某向守大名,其孙尧夫,主簿元城,一日,具书来告曰:「尧夫之曾祖,昔事太宗、真宗朝,勤劳内外,有大名于天下。而自葬距今,历年久矣,墓碑之刻,阙然未立,请书其实,以表神道,固祖烈之益光也。」某尝总领史局,观所载公文武大节,颇亦详矣,然其绝异之政,与夫遗爱之迹,较然着于人听者,犹未完悉。今得与巨贤论次而发扬之,以昭示于后世,诚所愿已。宋神宗元丰三年,庚申,公元一○八○年,咏死后六十五年。
九月,知崇阳县王欲作张忠定公祠堂记。
《张乖崖事文录》卷三、本集附集卷三王欲张忠定公祠堂记:流风善政,遗之至今,虽三尺童子能传。公之祠不独着邑人之不忘,而将广其传也。
宋徽宗崇宁四年,乙酉,公元一一○五年,咏死后九十年。
知成都府虞策修张咏祠堂,以知华阳县事李孟侯董匠事。凡葺屋七十楹,度堂十九,竭作十旬,百堵用成,寝宫閟清,墙户鲜整,气色明喜,灵观忽还。
按,此据《全蜀艺文志》卷三七下杨天惠张忠定公祠堂记。原仅言「今大尹、前户部尚书虞公」,未明言其名。考《宋史》卷三五五虞策传:「历刑部、户部尚书,拜枢密直学士,知永兴军、成都府。」「虞公」当即此人也。近人吴廷燮《北宋经抚年表》卷五载,崇宁三、四年间,恰为虞策知成都府,并引杨天惠之记,为四年虞策知成都之证。是知确为虞策也。
宋徽宗宣和五年,癸卯,公元一一二三年,咏死俊一百零八年。
正月,臣僚言:「闻蜀父老谓,本朝名臣治蜀非一,独张咏德政居多。如赈粜米事,着在皇佑甲令,常刻石,遵守至今,行且百年。其法:一斗止粜小钱铁钱三百五十文,人日二斗,团场给历,赴场请粜,岁计六万硕,始二月一日,至七月终。贫民缺食之际,悉被朝廷实惠。比年漕臣不职,米直渐增,或陈腐不堪,杂以糠粃,不独损六万之数,且几察不严。乞赐施行。」诏漕臣检会皇佑条,措置以闻(宋会要食货六八之五五、五九之一九、五七之一六)。
《宋史》卷一七八食货上六:张咏之治蜀,岁粜米六万石,着之皇佑甲令。
宋高宗绍兴二十八年,戊寅,公元一一五八年,咏死后一百四十八年。
九月,王刚中充龙图阁待制、四川安抚制置使兼知成都府。
十月,王刚中赴任(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八○)。刚中遐思张咏风绩,卓乎莫及,尝躬奠祠下,徘徊周览,惜其历岁滋多,堂宇且弊,乃命悉举而更新之,仍于祠后增接两廊,建堂三间,筑垣墉以周之,而稍植花木于堂北,以为士大夫谒祠游息之所,且以称邦人严奉之意。
按,此据《全蜀艺文志》卷三七下王刚中张忠定公祠堂记。王刚中,《宋史》卷三八六有传。绍兴十五年(一一四五)进士第二人,官至同知枢密院,卒赠资政殿大学士、光禄大夫,谥恭简。王刚中离蜀的时间,本传曰:「孝宗受禅,召赴阙。」孝宗即位,在绍兴三十二年六月,而《《宋史》全文》、《续资治通鉴》卷二四载,隆兴元年(一一六三)五月,四川安抚制置使已是沈介。故王刚中离任,当在绍兴三十二年六月至隆兴元年五月之间。其修祠堂,不知在何年,姑置于赴任之年。
宋孝宗干道六年,庚寅,公元一一七○年,咏死后一百五十五年。
李焘修湖北转运使司乖崖堂,十二月甲子(十九日),为之作记。堂中有从成都仙游阁摹写之张咏画像,像中服饰,悉如隐者。堂在部刺史听事后。
按,此据湖北漕司乖崖堂记。记末署「上章摄提格则涂甲子」。「上章摄提格」乃庚寅,焘生于政和五年(一一一五),卒于淳熙十一年(一一八四),故庚寅乃干道六年。则涂,十二月也。
《舆地纪胜》卷六六鄂州上古迹:乖崖亭:在漕东衙曰义堂之后,李焘设张忠定公像于其上,有文记之。
按,王象之曰「亭」,李焘曰「堂」,二者不同。堂既为李焘所修,当以其说为正。
宋宁宗嘉定三年,戊辰,公元一二一○年,咏死后一百九十五年。
正月,项安世为崇阳县重修之北峯亭作记。
本集附集卷三项安世崇阳县重建北峯亭记:县之西曰美美亭,县之北曰北峯亭,皆公游赋之地。民旧以西亭祠公。隆兴二年(甲申,一一六四),沼其前以牣鱼鳖,移公置北亭上。亭久复废。庆元初(乙卯,一一九五),主簿王君田奉公像祠于学。六年(庚申,一二○○),知县事任君希夷谓,祠于学良是,然亭乃公答惰甿处也,敬隆而迹泯,士事而民弗瞻,则公之意其存者有几?乃复亭于此山上,摹公像龛之。使来告曰:「幸匄我一记,俾君姓名,与荣其间。」嘉定三年正月十九日,江陵项安世记。
按,庆元后,嘉定前,尚有嘉泰、开禧两个年号,但均不超过四年,是文内「六年」云云,当为庆元六年无疑。庆元六年距嘉定三年,有十年之久,项安世为何十年后方书之□又如何能「并书之以告来者」□或「嘉定」为「嘉泰」之误欤□如此亦距三年,仍不合情理及记中语。又《宋史》卷三九七项安世传云:「嘉定元年卒。」或是项安世此文署年误□抑或《宋史》误□亦疑莫能决也。姑从本文,系之嘉定三年。
《舆地纪胜》卷六六鄂州上古迹:忠定祠:在崇阳县北北峯亭。初,张忠定公宰是邑,有异政,去而思之,即公所建美美亭立生祠,春秋祭祠不绝。绍圣中,移置净剎院。绍兴中,重建美美堂,绘公像焉。
按,舆地纪胜之记载,正可补项安世记载之阙,使崇阳县张咏祠堂之演变情况更为清楚。
宋会要选举四之四四:项安世拟对学士院试策曰:如张咏当为举首,而以逊其乡人,则犹有朋友之义也。
嘉定十七年,甲申,公元一二二四年,咏死后二百零九年。
蜀人于成都仙游阁建三贤祠,祀张咏、赵抃、崔与之。
《宋史》卷四○六崔与之传:便道还广。蜀人思之,肖其像于成都仙游阁,以配张咏、赵抃,名三贤祠。
按,崔与之(一一五八--一二三九)字正子,广州增城人。嘉定十三年(一二二○),以焕章阁待制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十四年(一二二一)十一月,除与之四川安抚制置使,尽护四蜀之师。嘉定十七年罢任。与之前后在蜀五年,颇有善政。崔与之为宋代岭南名人,今有《崔清献集》传世,尚有《崔清献公言行录》,记载其事迹。
宋魏了翁《鹤山集》卷四九简州三贤阁记云,成都天庆观仙游阁之三贤祠,乃嘉定十四年(一二二一),即崔与之知成都府的第二年,由刘光祖(一一四二--一二二二)倡议,洪咨夔(一一七六--一二三六)等人所建,刘光祖且为之作赞。十年后,绍定三年(一二三○),家大酉知简州,又在简州胜会堂建三贤祠,祀张咏、赵抃、崔与之,并请当时被贬靖州(今湖南靖县)的魏了翁为之作记。如此,则成都三贤祠乃建于崔与之知成都时,而非在其离任后。魏了翁(一一七八--一二三七)乃崔与之奖拔的四川士人,洪咨夔则为崔与之门人。
宋理宗淳佑十年,庚戌,公元一二五○年,咏死俊二百三十五年。
知崇阳县郭森卿刻印《乖崖集》十二卷,并为之作序。
宋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十七别集类中:《乖崖集》十二卷,《附录》一卷。近时郭森卿宰崇阳,刻此集。旧本十卷,今增广并语录为十二卷。
本集卷首宋郭森卿乖崖先生文集序:森卿初至邑,会旧尹三山陈侯朴授一编书,乃公遗文,欲刊之县斋而未果,属使成之。旧本得之通城杨君津家,凡十卷,今为十二卷。其会粹、订证,实属之尉曹孙君惟寅,而使学生存中参焉。
按,据今人陈乐素《略论直斋书录解题》(收入《求是集》第二集》一文研究,解题成书约在淳佑十年或稍后。是郭森卿刻印《乖崖集》不得迟于十年也。故置于十年。
宋度宗咸淳五年,已巳,公元一二六九年,咏死后二百五十四年。
二月,知崇阳县伊赓重刊《乖崖集》十二卷,朝散大夫、特差荆湖安抚大使司主管机宜文字,权澧州军州事龚梦龙为序。
按,据本集附集卷二龚梦龙序。
元成宗大德六年,壬寅,公元一三○二年,咏死后二百八十七年。
九月,赵孟俯与汤炳龙拜观张咏画像于北山书房,赵孟俯亲书张咏自赞:乖则违众,崖不利物,乖崖之名,聊以表德。徒劳丹青,绘写凡质,欲明此心,服之无斁。乖崖翁自赞。
按,此据《张乖崖事文录》卷首。
大德七年,癸卯,公元一三○三年,咏死俊二百八十八年。
十月,崇阳县令马合马在县西美美亭前建成张咏祠。祠乃大德庚子(四年,一三○○)年改建,至此时建成。武昌路总管府治中察罕申写记,刻石立于祠。
《张乖崖事文录》卷三忠定张公祠记:公之终更而去也,民思之,生祠公于所建美美亭,春秋祭祀不绝。绍圣中,移置静刹。绍兴,复祠于美美亭。隆兴二年(一一六四),邑令陶楙以北峯亭亦公遗迹,乃徙焉,而命梵安浮屠主祠亭。郡志云尔。大德庚子,邑长改建社壝于亭前。
明太祖洪武六年,癸丑,公元一三七三年,咏死后三百五十八年。
崇阳县新构张咏祠堂于北峯亭基,知县亲行祭乖崖文,明太祖作张咏惠民记。八年(乙卯,一三七五)雨水后五日,连彦广作跋乖崖祠堂记(《张乖崖事文录》卷四)。
洪武十七年,甲子,公元一三八四年,咏死后三百六十九年。
在成都府治西南,建三公庙,祀秦蜀守李冰、汉守文翁、宋守张咏,岁时有祭。三人旧各有祠,至是重建,合为一焉(《寰宇通志》卷六一成都府祠庙)。
按《寰宇通志》卷六一成都府名宦:李冰,仕秦,为蜀守,凿离堆捍水以灌溉,于是沃野千里,号为陆海,蜀人德之。文翁,仕汉,为蜀郡守,开学校,以诗书教人,风俗丕变,后司马相如、王褒、扬雄以文章名,张宽以博闻显,严遵、李仲元以有道称,何武入为三公,皆文翁倡之也。
明宣宗宣德九年,甲寅,公元一四三四年,咏死后四百十九年。
十二月,礼部主事刘球使蜀,至成都,谒三公庙。退得咏像,有咏自赞及赵孟俯拜观书,遂命工善绘者临摹上石,并系之以辞(《张乖崖事文录》卷首张忠定公像记)。
明孝宗弘治三年,庚戌,公元一四九○年,咏死后四百七十五年。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