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藏 · 文评
文心雕龙义证
118 万字 · 约 56 小时 24 分钟 · 32 /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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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文综》第六部第一编第四章《祭吊哀诔》甲「祭文」:「《孝经》疏云:祭者,际也,人神相接,故曰际也。《周礼》:太祝掌六祝之辞,以事鬼神,告飨有文,此其嚆矢。迄乎后世,体寖孳乳。唐翼修曰:祭文之用有四:祈祷雨旸,驱逐邪魅,干求福泽,哀痛死亡,如此而已。」
〔四〕 「山陵」,帝王坟墓。《广雅释丘》疏证:「秦名天子冢曰山,汉曰陵。」「哀策」,颂扬天子后妃生前功德之文章。范注:「《后汉书礼仪志》:『司徒、太史令奉谥、哀策。』注曰:『晋时有人嵩高山下得竹简一枚,上有两行科斗书之。台中外传以相示,莫有知者。司空张华以问博士束。曰:「此明帝显节陵中策也。」检校果然。是知策用此书也。』案彦和谓『哀策流文』指此。《文章缘起》:『汉乐安相李尤作《和帝哀策》。』文佚。」「流文」,谓有哀策文流传下来。「哀策流文」,汉代祭皇帝陵墓,用哀策文,因而流行成为文体,即下文所说「诔首而哀末,颂体而祝仪」。
〔五〕 《穆天子传》六:「天子西至于重璧之台,盛姬告病,……天子哀之。是日哀次,天子乃殡盛姬于谷丘之庙。……于是殇祀而哭,内史执策。」郭璞注:「策,所以书赠赗之事。内史,主策命者。」哀册文不传。
〔六〕 范注:「『书赠』,唐写本作『书赗』,均通。」
《校释》:「唐写本『赠』作『赗』,是。」按「赗」音奉,给丧家送葬之物。
《校注》:「按《仪礼既夕礼》:『书赗于方。』郑注:『方,板也。书赗奠赙赠之人名与其物于板。』则唐写本作『赗』是也。『赗』『赠』二字形近,每易淆误。」
〔七〕 范注:「挚虞《文章流别论》:『今哀策,古诔之义。』(
《御览》五百九十六引)」
〔八〕 《校释》:「『仪』疑作『义』。」按仍应作「仪」。哀策文开头像诔,结尾是哀词,体裁像颂,而进行仪式像祝。
〔九〕 《校证》:「『太史所读之赞,固周之祝文也』,唐写本作『太祝所读,固祝之文者也』。汪本以下作『太史所作之赞,因周之祝文也。』今参定如此。言汉之哀策,即周之祝文耳。」
《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奉常……属官……有太史。」《后汉书续百官志》:「太常,卿一人。……本注曰:掌礼仪祭祀。每祭祀,先奏其礼仪;及行事,常赞天子。」注曰:「《汉旧仪》曰:赞飨一人,……掌赞天子。」范注:「案太常卿属官,有太史令一人。《礼仪志》载太史令奉谥哀策,则彦和所云『太史作赞』,当为指汉代而言矣。唐写本作『太祝所读,固祝之文者也。』语意似不甚明。」斯波六郎《范注补正》:「案此二句,疑当作『太史所读,固周之祝文也』十字。《续汉礼仪志》下曰:『太史令自东南北面读哀策。』据此,则汉太史令读哀策可知。」
《校释》:「按汉之太史,属于奉常,《礼仪志》载太史令奉谥哀策,是此二句应作『太史所读,固周之祝文也』,言汉之哀策,与祝文实同一物也。」
《校注》:「按唐写本是。……《续汉百官志》二:『太祝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凡国祭祀,掌读祝及迎送神。』」
以上为第二段,言祝之流弊及其流变。
凡群言务华〔一〕,而降神务实,修辞立诚〔二〕,在于无媿〔三〕。祈祷之式,必诚以敬〔四〕;祭奠之楷,宜恭且哀:此其大较也。〔五〕班固之《祀涿山》〔六〕,祈祷之诚敬也;潘岳之《祭庾妇》〔七〕,祭奠之恭哀也〔八〕:举汇而求〔九〕,昭然可鉴矣。
〔一〕 《校证》:「『务』原作『发』,据唐写本改。」
〔二〕 《易干文言》:「修辞立其诚。」正义:「外则修理文教,内则立其诚实。」此处借指写祝辞的真诚。《斟诠》:「观此,知祭文可分二种:一为祭告山川,一为祭奠亲友。我国古代最重祀典,远至唐虞之世,设有专官,以司其事。而祭奠亲友则为后起。东汉杜笃《祭延锺文》,当为祭奠亲友文之较早者。此外又有所谓『祝文』,实为祭文之先导,与祭文异名同实。」
〔三〕 《校证》:「唐写本『媿』作『愧』。」斯波六郎:「见『
祝史陈信』条。又《春秋左氏传》昭公二十年:『其祝史荐信,无愧心矣。』」
〔四〕 《校注》:「按《礼记曲礼上》:『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郑注:『庄,敬也。』」「式」指祈祷文之体式。
〔五〕 纪评:「此虽老生之常谈,然执是以衡文,其合格者亦寡矣。所谓三岁小儿道得,八十老翁行不得也。」
《文章辨体序说》「祭文」类:「大抵祷神以悔过迁善为主,祭故旧以道达情意为尚。若夫谀辞巧语,虚文蔓说,固弗足以动神,而亦君子之所厌听也。」
《文体明辨序说》「祭文」类:「按祭文者,……盖祝文之变也。……刘勰云:『祭奠之楷,宜恭且哀。』若夫辞华而靡实,情郁而不宣,皆非工于此者也。」
〔六〕 「祀」唐写本作「祠」。《校证》:「『涿』原作『蒙』,今从唐写本改正。」
范注:「班固《祀蒙山文》不可考。唐写本『蒙』作『
涿』。严可均《全后汉文》二十六辑得《涿邪山祝文》四句。」「涿山」在今蒙古人民共和国西部。
《校释》:「按固有《涿邪山祝文》,今亦讹『涿』为『蒙』。」
〔七〕 黄注:「《潘岳集》有《为诸妇祭庾新妇文》。」范注谓见《艺文类聚》三十八,文缺不全。又见《全晋文》卷九十三。
〔八〕 《校证》:「『祭奠』原作『奠祭』。今从唐写本乙正。」
《校注》:「上文『祈祷之式,必诚以敬』,故承之曰『祈祷之诚敬也』。此当作『祭奠之恭哀也』,始能与上『祭奠之楷,宜恭且哀』句相应。」
〔九〕 「汇」,类聚。
以上为第三段,提出对祝文的规格要求。
盟者,明也〔一〕。骍毛白马〔二〕,珠盘玉敦〔三〕。陈辞乎方明之下〔四〕,祝告于神明者也。
〔一〕 《释名释言语》:「盟,明也。告其事于神明也。」《周礼秋官序官》:「司盟。」郑注:「盟,以约辞告神,杀牲歃血,明着其信也。」
〔二〕 黄注:「《左传》:瑕禽曰:昔平王东迁,吾七姓从王,牲用备具,王赖之,而赐之骍旄之盟。」按此见襄公十年。杜注:「骍旄,赤牛也。举骍旄者,言得重盟,不以犬鸡。」范注:「案『骍毛』当依《左传》作『骍旄』。唐写本正作『骍旄』。」「骍旄」,赤色的牛。黄注:「《汉书》:王陵曰:高皇帝刑白马而盟曰:『非刘氏而王者,天下共击之。』」按此见《王陵传》。
〔三〕 黄注:「《周礼天官》玉府:若合诸侯,则共珠盘玉敦。」郑注:「敦,盘类,珠玉以为饰。古者以盘盛血,以敦盛食,合诸侯者必割牛耳,取其血歃之以盟。珠盘以盛牛耳,尸盟者执之。」
〔四〕 《校注》:「按《仪礼觐礼》:『诸侯觐于天子,为宫方三百步,四门,坛十有二寻,深四尺,加方明于其上。方明者,木也。方四尺,设六色,东方青,南方赤,西方白,北方黑,上玄下黄。』郑注:『方明者,上下四方神明之象也。上下四方之神者,所谓神明也。会同而盟,明神监之,则谓之天。天之司盟有象者,犹宗庙之有主乎?』《周礼秋官》司盟:『掌盟载之法。凡邦国有疑会同,则掌其盟约之载及其礼仪,北面诏明神。郑玄注:『载,盟辞也。盟者书其辞于策,……明神,神之明察者,谓日月山川也。觐礼加方明于坛上,所以依之也。诏之者,读其载书以告之也。』」
在昔三王,诅盟不及〔一〕,时有要誓〔二〕,结言而退〔三〕。周衰屡盟〔四〕,弊及要劫〔五〕,始之以曹沫〔六〕,终之以毛遂。〔七〕
〔一〕 黄注:「《谷梁传》:诅盟不及三王。」按此见隐公八年。范宁注:「三王,谓夏、殷、周也。夏后有钧台之享,汤有景亳之命,周武有孟津之会,众所归信,不盟诅也。」《周礼春官》诅祝:「诅祝掌盟、诅、类、造、攻、说、禬、禜之祝号。」郑注:「八者之辞皆所以告神明也。盟诅主于要誓。大事曰盟,小事曰诅。」
〔二〕 《周礼春官》诅祝:「作盟诅之载辞,以叙国之信用。」贾公彦疏:「作盟诅之载辞者,为要誓之辞,载之于策。人多无信,故为辞对神要之,使用信,故云以叙国之信用。」
《左传》襄公九年:「公孙舍之曰:『昭大神,要言焉,若可改也,大国亦可叛也。』知武子谓献子曰:『我实不德,而要人以盟,岂礼也哉!』」《斟诠》:「要,结约也。……誓,约束也,见《说文》言部。」
〔三〕 《春秋》桓公三年经:「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左传》:「不盟也。」杜注:「申约言以相命,而不歃血也。」《公羊传》:「古者不盟,结言而退。」
〔四〕 《校注》:「按《诗小雅巧言》:『君子屡盟,乱是用长。』郑笺:『屡,数也。盟之所以数者,由世衰乱,多相背违。』」《文体明辨序说》:「三代盛时,初无诅盟。虽有要誓,结言则退而已。周衰,人鲜忠信,于是刑牲歃血,要质鬼神,而盟繁兴。然俄而渝败者多矣。」
〔五〕 《校证》:「『弊』原作『以』,『劫』原作『契』,今从唐写本改。」《校注》:「按唐写本是。《公羊传》庄公十三年:『
庄公升坛,曹子手剑而从之。……已盟,曹子摽剑而去之。要盟可犯,而桓公不欺;曹子可雠,而桓公不怨。』《解诂》:『臣约束君曰「要」,强见要挟而盟尔,故云「可犯」。以臣「劫」君,罪「可雠」。』是『要劫』不能……截然分为两事……且舍人于此语下,即紧接『始之以曹沫,终之以毛遂』二句,『要劫』史实已为指明。」
〔六〕 《史记刺客列传》:「曹沫者,鲁人也,……为鲁将,与齐战,三败北。鲁庄公惧。乃献遂邑之地以和。……齐桓公许与鲁会于柯而盟。……曹沫执匕首劫齐桓公,桓公左右莫敢动,……乃许尽归鲁之侵地。」索隐:「沫,音亡葛反。《左传》《谷梁》并作曹刿,沫、刿声相近而字异耳。」又云:「此作曹沫,事约《公羊》为说,然彼无其名,直云曹子而已。且《左传》鲁庄十年,战于长勺,用曹刿谋败齐,而无劫桓公之事,十三年盟于柯,《公羊》始论曹子。《谷梁》此年惟云:『曹刿之盟,信齐侯也。』又不记其行事之时也。」
〔七〕 《训故》:「《史记》:秦围邯郸,平原君求救于楚。议日中不决。毛遂按剑历阶而上。楚王叱之,遂曰:『王之所以叱遂者,以楚国之众也。今十步之内,王不得恃其众也。王之命悬于遂手,吾君在前,叱者何也?』议定,遂谓楚王之左右曰:『取鸡狗马之血来。』毛遂奉铜盘而进之楚王曰:『王当歃血而定从,次者吾君,次者遂。』」按此见《平原君列传》。
及秦昭盟夷,设黄龙之诅〔一〕;汉祖建侯,定山河之誓〔二〕。然义存则克终,道废则渝始〔三〕,崇替在人,何预焉〔四〕。
〔一〕 梅注:「杨用修云:『黄龙盟见《西南夷传》。』愚案《后汉书》:『秦昭襄王时有一白虎,常从群虎,数游秦、蜀、巴、汉之境,伤害千余人。昭王乃重募国中有能杀虎者,赏邑万家,金百镒。时有巴郡阆中夷人,能作白竹之弩,乃登楼射杀白虎。昭王嘉之,而以其夷人,不欲加封,乃刻石盟要,复夷人顷田不租,十妻不筭,伤人者论,杀人者得以倓钱赎死。盟曰:「秦犯夷,输黄龙一双;夷犯秦,输清酒一锺。」夷人安之。』」按此见《南蛮西南夷列传板楯蛮夷传》。
范注:「常璩《华阳国志巴志》:『秦昭襄王与夷人刻石盟曰:秦犯夷,输黄龙一双;夷犯秦,输清酒一锺。』」
《校注》:「郝懿行《文心雕龙辑注》批注云:『按黄龙非可输之物,疑「黄龙」当为「璜珑」之省文。《说文》:「璜,半璧也。珑,祷旱玉也,龙文。」(按见玉部)抑或作黄珑,为珑玉色黄者耳。』其说当否,姑录以备考。」
〔二〕 黄注:「《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封爵之誓曰:『使河如带,泰山若厉,国以永宁,爰及苗裔。』」「厉」,同「砺」,磨刀石。
〔三〕 《左传》成公十二年:「有渝此盟,明神殛之。」「渝始」,改变原来誓言。
〔四〕 《校证》:「唐写本『』作『祝』。」「崇替」,兴废。
《斟诠》:「此言盟起于周衰,春秋之世最盛。祝告神明以取信,后世盟书是其滥觞。誓始起于《尚书汤誓》《牧誓》,所以征伐誓师,与汉祖封建诸侯不同。」
若夫臧洪歃辞,气截云蜺〔一〕;刘琨铁誓,精贯霏霜〔二〕;而无补于汉晋,反为仇雠〔三〕。故知信不由衷〔四〕,盟无益也〔五〕。
〔一〕 《校证》:「唐写本『歃辞』作『唾血』。『唾』乃『歃』误。」《斟诠》:「唐写本『歃』作『喢』,字通。《后汉书冯衍传》:『喢血昆阳。』唐写本行书如此。」
梅注:「《后汉书》:臧洪,广陵射阳人也。灵帝中平末,弃官还家,太守张超请为功曹。时董卓弒帝,图危社稷,超与洪西至陈留,见兄邈计事。邈引洪与语,大异之。乃与诸牧守大会酸枣,设坛场,将盟。既而更相辞让,莫敢先登,咸共推洪。洪乃摄衣升坛,操(应作歃)血而盟曰:汉室不幸,皇纲失统。贼臣董卓,乘衅纵害,祸加至尊,毒流百姓。大惧沦丧社稷,翦覆四海。某等纠合义兵,并赴国难。凡我同盟,齐心一力,以致臣节。陨首丧元,必无二志。有渝此盟,俾坠其命。皇天后土,实皆鉴之。」按此见《臧洪传》,下文云:「洪辞气慷慨,闻其言者,无不激扬。」后来臧洪为袁绍所败,被杀。「歃」,歃血,口含血,一说,以指蘸血,涂于口旁。「截」,断。王金凌:「盟辞内容为奖掖王室,誓灭董卓,的确有一股刚正之气在,则『气截云蜺』似乎应指正气。」
《校注》:「唐写本『歃辞』作『唾血』,『气』作『
辞』。……元明以来各本因脱去『血』字,故移『辞』字属上,而增一『气』字以弥缝其阙,于文殊不辞矣。」按「气截云蜺」之「气」指辞气而言,核诸《后汉书》原文,说亦可通。而且「气截云蜺」与下文「精贯霏霜」形成对偶。
〔二〕 梅注:「《晋书》:元帝称制江左,琨乃令长史温峤劝进。于是琨与段匹磾期讨石勒,匹磾推琨为大都督,喢血载书,檄诸方守,俱集襄国(按此见《刘琨传》)。《北堂书钞》琨与匹磾盟文曰:天不靖晋,难集上邦,四方豪杰,是焉煽动。乃凭陵于诸夏,俾天子播越震荡,罔有攸底。二虏交侵,区夏将泯,神人乏主,苍生无归,百罹备臻,死丧相枕。肌肤润于锋镝,骸骨曝于草莽,千里无烟火之庐,列城有兵旷之邑,兹所以痛心疾首,仰诉皇穹者也。臣琨蒙国宠灵,叨窃台岳;臣磾世效忠节,忝荷公辅,大惧丑类,猾夏王旅,陨首丧元,尽其臣礼。古先哲王,贻厥后训,所以翼戴天子。敦序同好者,莫不临之神明,结之盟誓。故齐桓会于邵陵,而群后加恭;晋文盟于践土,而诸侯兹顺。加臣等介在遐鄙,而与主相去迥辽,是以敢于先典,刑牲歃血。自今日既盟之后,皆尽忠竭节,以翦夷二寇。有加难于琨,磾必救;加难于磾,琨亦如之。缱绻齐契,披布胸怀,书功金石,藏于王府。有渝此盟,亡其宗族,俾坠军旅,无其遗育。」「霏」,云气。「霏霜」,雪霜,比喻坚贞。
黄注:「《刘琨传》:琨字越石。建武元年,……琨、匹磾进屯固安,以俟众军。匹磾从弟末波纳(石)勒厚赂,独不进,乃沮其计。琨、匹磾以势弱而退。」
〔三〕 《校证》:「唐写本无『于』字。『汉晋』原作『晋汉』,今从唐写本乙正。」
黄叔琳原评:「二盟义炳千古,不宜以成败论之。」
纪评:「彦和此论纰缪,北平先生(黄叔琳)讥之是也。」
《补注》:「案黄注引《后汉书臧洪传》『无不激扬』下,当添入『自是之后,诸军各怀迟疑,莫适先进,遂使粮储单竭,兵众乖散』;原引《晋书刘琨传》『以势弱而退』下,当添入『
未波许琨为幽州刺史,共结盟而袭匹磾,请琨为内应,而为匹磾逻骑所得。琨别屯故征北府小城,未之知也。来见匹磾,匹磾遂留琨。会王敦密使匹磾杀琨。匹磾遂称有诏收琨,遂缢之』。如此方与彦和本文『无补晋汉,反为仇雠』相合。」臧洪后被同时起来反对董卓的袁绍所杀。所以说「无补」。
范注:「案彦和所云『无补晋汉,反为仇雠;信不由衷,盟无益也』诸语,乃指当时与盟之人而言,于臧、刘二子,固已推崇无所不至矣。」
〔四〕 斯波六郎:「《春秋左氏传》隐公三年:『君子曰:信不由中,质无益也。』」「衷」与「中」通。
〔五〕 《校注》:「按《左传》桓十二年:『君子曰:苟信不继,盟无益也。』」
夫盟之大体,必序危机,奖忠孝,共存亡,戮心力,祈幽灵以取鉴,指九天以为正〔一〕;感激以立诚,切至以敷辞〔二〕,此其所同也〔三〕。然非辞之难,处辞为难〔四〕。后之君子,宜存殷鉴〔五〕,忠信可矣,无恃神焉。
〔一〕 斯波六郎:「《离骚》:『指九天以为正兮,夫唯灵修之故也。』」王逸注:「指,语也;九天,谓中央八方也;正,平也。」《仪礼士昏礼》:「女出于母左,父西面戒之,必有正焉。」正义:「以物为凭曰正。」是「正」亦可作凭证解。「戮」,合力。
〔二〕 《后汉书杨震传》:「震前后所上,转有切至,帝既不平之。」《晋书江统传》:「申论陆云兄弟,辞甚切至。」「切至」,形容言辞的恳切周到。
〔三〕 《文体明辨序说》「盟」类(「誓」附):「夫盟誓之文,必序危机,奖忠孝,戮心力,祈幽灵以取鉴,指九天以为正,感激以立诚,切至以敷词,此其所同也。然义存则克终,道废则渝始,亦存乎人焉耳。呜呼,勰为斯言,其知盟誓之要者乎?」
〔四〕 《斟诠》:「此二语从《韩非子说难》『则非知之难也,处知则难也』蜕化而出。……《韩非子》宋注释其句云:『其思,邻父非不知也,但处用其知,不得其宜,故或见戮,或见疑,故曰处之难也。』是此『处辞』之处,当作处用解,而处用有遵守之意。全句谓非撰写誓辞之难,而是遵守誓辞为难也。」
〔五〕 《校证》:「『存』原作『在』,从唐写本改。」《诗大雅荡》:「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
以上第四段,言盟的意义、来源、发展及其规格要求。
赞曰:毖祀钦明〔一〕,祝史惟谈〔二〕。立诚在肃〔三〕,修辞必甘。季代弥饰〔四〕,绚言朱蓝〔五〕。神之来格〔六〕,所贵无惭〔七〕。
〔一〕 唐写本「毖」作「秘」。《尚书洛诰》:「予冲子夙夜毖祀。」孔传:「言政化由公而立,我童子徒早起夜寐,慎其祭祀而已。」范注:「唐写本『钦明』作『唾血』,非是。」《校证》:「『
唾』亦『歃』误。」
《尚书尧典》:「钦明文思安安。」「钦」,敬也。正义:「照临四方谓之明。」
《校注》:「『钦明』疑为『方明』之误(篇中有『方明』之文)。此句本统言祝与盟二者,『毖祀方明』即慎祀上下四方神明之意。于祝于盟,均能关合。作『钦明』,既不惬洽;若据唐写本之『唾血』改为『喢血』,则又不能施之于祝矣。」
《注订》:「《书酒诰》:『汝劼毖殷献臣。』正义曰:『毖训为慎。』」
〔二〕 「谈」,指祀辞或盟辞。
〔三〕 《校证》:「顾校、谭校『立』作『意』。案顾、谭校不可从。『修辞立诚』,乃《易干文言》文,彦和此文本之。上文『
修辞立诚』,『感激以立诚,切至以敷辞』,并作『立』,可证。」
〔四〕 「季代」,末代,和《时序》篇中「季世」同,指晋代以后。
〔五〕 《校证》:「『言』,何云:『疑作焉。』」「绚言朱蓝」,言辞绚烂而尚华采,指后世祝盟崇尚辞藻,但祝盟宜求质实。
〔六〕 《诗大雅抑》:「神之格思。」毛传:「格,至也。」《斟诠》:「格亦训感通,《书说命》:『格于皇天。』」
〔七〕 《校注》:「篇中『凡群言发华,而降神务实,修辞立诚,在于无媿』云云,即『所贵无惭』之意。」
文心雕龙义证
卷 三
铭箴 第十一
《礼记祭统》:「夫鼎有铭。铭者自名也,自名以称扬其先祖之美,而明着之后世者也。为先祖者,莫不有美焉,莫不有恶焉。铭之义,称美而不称恶,此孝子孝孙之心也。唯贤者能之。铭者,论譔其先祖之有德善、功烈、勋劳、庆赏、声名,列于天下,而酌之祭器,自成其名焉,以祀其先祖者也。显扬先祖,所以崇孝也。身比焉,顺也。明示后世,教也。夫铭者,壹称而上下皆得焉耳矣。是故君子之观于铭也,既美其所称,又美其所为。为之者,明足以见之,仁足以与之,知足以利之,可谓贤矣。贤而勿伐,可谓恭矣。」注:「铭,谓书之刻之以识事者也。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