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藏 · 文评
文心雕龙义证
118 万字 · 约 56 小时 24 分钟 · 65 /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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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李兆洛云:「裁密思靡,遂为骈体科律。」又云:「语无归宿,阅之觉茫无畔岸,此其所以不逮卿、云。」(《文选学》引)
谭献云:「琢句益工,结体益顺,摹写马扬处有痕。」又云:「词意不能出马、扬之外。」(同上)
周注:「丽指用词藻,如讲禾、麟、龟、马,把禾称一茎六穗,麟称双角一本,龟称周朝放生的,马称翠黄乘龙等,就是用词藻。不典,照班固的意思该是不合正道。因为《封禅文》着重讲各种符瑞,不着重讲功德,所以是不典。……《剧秦》叙述王莽功德,像定『懿律嘉量,金科玉条』,『正嫁娶送终』,『亲九族淑贤』,建『明堂辟雍』,『北怀单于』,『经井田,免人役』,等等,仿照训典的叙述功德,所以是『典』。但王莽用这些来粉饰太平,是假象,所以『不实』,是『诡言遯辞』。就它的文辞模仿训典说,所以『
骨制靡密,辞贯圆通』。
「班固的《典引》,刘勰称为『雅有懿采』,『斐然余巧』。《典引》叙汉的功德,象『宣二祖之重光,袭四宗之缉熙。神灵日照,光被六幽。仁风翔乎海表,威灵行乎鬼区。』模仿训典,所以称雅;运用词藻,所以称采。」
〔一三〕这是说追观前人的作品,易于明辨其是非、短长,而遵循已有的体势来进行「影写」则易于为力,所以《典引》之作才显得效果比较好。
至于邯郸《受命》〔一〕,攀响前声,风末力寡〔二〕,辑韵成颂;〔三〕虽文理顺序〔四〕,而不能奋飞〔五〕。陈思《魏德》〔六〕,假论客主,问答迂缓,且已千言,劳深绩寡〔七〕,飙焰缺焉〔八〕。
〔一〕 《训故》:「《魏书》:汉帝使行御史大夫张音持节奉玺绶禅于魏,邯郸淳乃着《大魏受命述》,以颂丕之德。文见《古文苑》。」
范注:「《艺文类聚》十载邯郸《受命述》。」
按《三国魏志王粲传》:「颖川邯郸淳……亦有文采。」注引《魏略》曰:「淳一名竺,字于叔,博学有才章。……时五官将博延英儒,亦宿闻淳名,因启淳欲使在文学官属中。……黄初初,以淳为博士给事中。」
〔二〕 范注:「『风末』当作『风昧』,即《通变》篇之『风昧』。」斯波六郎:「案『风末』,『风衰』之意,不应妄改。《通变》篇亦作『风末』者。」《校注》:「《史记韩长孺传》:『冲风之末,力不能漂鸿毛;非初不劲,末力衰也。」按《通变》篇:「风末气衰也。」
周注:「《受命述》讲魏国封禅:『然后乃勒功岱岳,升中上玄。』燔柴升天告成功;中,成。这文平庸而缺乏力量,所以风末力寡。」
〔三〕 邯郸淳《受命述》序言:「欲谓之颂,则不能雍容盛懿,列伸玄妙;欲谓之赋,又不能敷演洪烈,光扬缉熙。故思竭愚,称《受命述》。」
〔四〕 《校注》:「顺,黄校云:『元作烦,一作颇。』……寻绎语意,曹学佺校作『颇』(见凌本、天启梅本……校语)。极是。」《考异》:「夫顺者,序当以顺为归,……宜从顺序为是。」《斟诠》直解为:「虽文理通顺,井然有秩。」
〔五〕 《校注》:「按《诗邶风柏舟》:『静言思之,不能奋飞。』」
周注:「『风末力寡』,『不能奋飞』,就是没有风骨。它叙述曹操的功德,说:『肃清宇内,万邦有截。师义翼汉,奉礼不越。』叙述曹丕的功德,说:『圣嗣承统,爰宣重光。陈锡裕下,民悦无疆。』所谓『文理顺序』。不像《封禅文》、《剧秦美新》、《典引》的铺张扬厉。但缺乏骏爽的意气,所以风末;没有模仿训典,文辞柔弱,所以力寡;这样缺乏风骨,所以不能奋飞。」
〔六〕 黄注:「《陈思王集魏德论》末曰:固将封泰山,禅梁甫,历名川以祈福,周五方之灵宇。越八九于往素,踵帝皇之灵矩。流余祚于黎烝,锺元吉乎圣主。」
《补注》:「今本《陈思王集魏德论》存六百余字,俱系答辞。案《北堂书钞》(一百四)引曹植《魏德论》:『栖笔寝牍,含光而不朗,蒙窃惑焉。』此审是客问语。『蒙窃惑焉』四字本张衡《西京赋》,『蒙』,张作『蒙』,义通。」
范注:「曹植《魏德论》残缺不全(见《艺文类聚》十)。」
〔七〕 《文体明辨序说》「符命」类:「按符命者,称述帝王受命之符也。夫帝王之兴,固有天命,而所谓天命者,实不在乎祥瑞图谶之间。故大电、大虹、白狼、白鱼之属,不见于经,而见于史,史其可尽信邪?后世不察其伪,一闻怪诞,遂以为符,而封禅以答之,亦惑之甚矣。自其说昉于管仲,其事行于始皇,其文肇于相如,而千载之惑,胶固而不可破。于是扬雄《美新》,班固《典引》,邯郸淳《
受命述》,相继有作,而《文选》遂立『符命』一类以列之。夫《美新》之文,遗秽万世,淳亦次之,固不足道,而马班所作,君子亦无取焉。唯柳氏《贞符》以仁立说,颇协于理,然苏长公(轼)犹以为非,则如斯文不作可也。今以其为一体,……而并着其说,庶俾驰骋文艺者知所惩戒,不蹈刘勰『劳深绩寡』之诮云。」
〔八〕 周注:「《魏德论》风力不足,光芒不够,所以飙焰缺焉。」「飙焰缺」是说缺乏雄壮的气势。
以上为第二段,评论秦至曹魏之代表作家作品。
兹文为用,盖一代之典章也。构位之始,宜明大体〔一〕,树骨于训典之区,选言于宏富之路〔二〕,使意古而不晦于深,文今而不坠于浅〔三〕,义吐光芒,辞成廉锷〔四〕,则为伟矣。虽复道极数殚,〔五〕终然相袭〔六〕,而日新其采者,必超前辙焉〔七〕。
〔一〕 《镕裁》篇:「履端于始,则设情以位体。」「构」,通「
构」。「构位」谓构思布局。「大体」在本书中也作「大要」、「体要」,都是指的对某一文体的规格要求和风格要求。《通变》篇:「
是以规略文统,宜宏大体。」
〔二〕 《辨骚》篇:「观其骨鲠所树,肌肤所附,虽取镕经义,亦自铸伟辞。」《风骨》篇:「昔潘勖锡魏,思摹经典,群才韬笔,乃其骨髓峻也。」可见树立文章的风骨,和摹仿经书有关。
「训典」,指《尚书》中的《伊训》《尧典》之类。《
校释》:「必能揄扬盛美,夸张祥祯,而又于颂扬之中,寓以戒慎之义,方为合作。所谓『树骨于训典之区,选言于宏富之路』也。」
〔三〕 「意古而不晦于深」是承「树骨于训典之区」来说的,「文今而不坠于浅」是承「选言于宏富之路」来说的;一手抓向经典著作学习,一手抓广泛地选用新近的文辞。
〔四〕 《注订》:「廉,棱;锷,刃也。言辞不入俗陋也。」《庄子说剑》:「天子之剑,以燕溪、石城为锋,齐岱为锷。」司马彪注:「锷,剑刃;一云剑棱也。」《说剑》篇又云:「诸侯之剑,以知勇士为锋,以清廉士为锷。……此剑一用,如雷霆之震也,四封之内,无不宾服而听从君命者矣。」是「辞成廉锷」谓文辞锋利而又有说服力。
〔五〕 斯波六郎:「扬雄《剧秦美新》:『是以帝典阙而不补,王纲弛而未张。道极数殚,闇忽不还。』」
「极」和「殚」都有尽意。《文选》李善注:「言天道既极,历数又殚。」《斟诠》:「彦和加以引用,则指文体式微,作法已尽。」
〔六〕 《校注》:「《嵇中散集琴赋序》:『其体制风流,莫不相袭』。」「终然相袭」是因为写作封禅文的方术已经穷尽,终于要相袭。黄叔琳云:「能如此,自无格不作。」纪评:「岂惟封禅文固可不作也。」
〔七〕 《校证》:「『采』原作『来』,谢、徐校作『采』,梅六次本改。」
《校注》:「改『来』为『采』是也。《杂文》篇有『
麟凤其采』语。」此句意谓在文采上还能日新的必然超过前作。纪评:「数语教人以自为文,凡文类然。」
第三段,论封禅文之规格和风格要求。
赞曰:封勒帝绩,对越天休〔一〕。逖听高岳〔二〕,声英克彪〔三〕。树石九旻〔四〕,泥金八幽〔五〕。鸿律蟠采〔六〕,如龙如虬。
〔一〕 「绩」,同「绩」。《校注》:「《诗周颂清庙》:『
对越在天。』郑笺:『对,配;越,于也。』」《尚书说命(下)》:「敢对扬天子之休命。」传:「对,答也。答受美命而称扬之。」《尔雅释言》:「越,扬也」。「对越天休」,即对扬天休。
《书汤诰》:「各守尔典,以承天休。」孔传:「守其常法,承天美德。」《国语周语》引《汤诰》语韦注:「休,庆也。」
〔二〕 黄注:「(司马相如)《封禅文》:『逖听者风声。』」「
逖」,远也。「高岳」,高峻之山岳。
〔三〕 《校注》:「按『声英』二字当乙,始能与上句之『逖听』相对。《史记司马相如传》(《封禅文》):『蜚英声。』」「彪」,彪炳,喻高大,洪亮。
〔四〕 《注订》:「九旻,即九天也。《孙子》:『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书大禹谟》:『日号泣于旻天。』」《校注》:「『
九旻』,犹九天,言其高。《史记封禅书》:『自太山至巅,立石颂秦始皇帝德,明其得封也。』」
〔五〕 《注订》:「屑金以为书画,谓之泥金,用泥金,尊贵之也。」
《斟诠》:「泥金,指封禅文书玉牒,用金屑调以水银封签。……此谓藏泥金之玉牒,书于幽深之方石中也。」「八幽」,八方幽远的地方。《宋书乐志四》:曹植《圣皇》篇:「九州岛咸宾服,威德洞八幽。」
〔六〕 「律」字,范注:「黄云:活字本作『岳』。」《校注》:「传录黄顾合校本,顾广圻于『逖听高岳』句下方校云:『岳(活),岳。』……非谓『鸿律』之『律』活字本作『岳』也。范氏所引有误。」《斟诠》:「鸿律与蟠采相偶。」直解为「格律弘伟,文采优游」。
章表 第二十二
《校释》:「敷奏之文,汉分四品,舍人衡论,则约以三类。本篇兼论章、表二品,陈谢之类也。下二篇各论一品,而以启附奏,以对附议,至其联谊,则以奏事之末,或云谨启,故与奏合论,而对策之文,亦曰陈政献说,合审宜之义也。分合之际,具见别裁。」
《注订》:「章表同体,故此篇并而论之,非如檄移诸篇分言之也。章、表古式无别,自秦初定制,而汉立四品,始章是章而表是表也。然立体虽殊,而用事常混,祗可大别,未遑细判。自汉传经,章句是讲,则固属别裁,其用渐广矣。是知彦和立论,乃以对扬王庭者为限耳。」
汉代的章表今已无存。魏晋南北朝把奏议统称为表,例如诸葛亮的《出师表》、曹植的《求自试表》、李密的《陈情表》等,只是有的以言政事为主,有的以表达哀情为主。后代的表主要用以朝贺、劝进、辞官、谢恩,有的也用于陈述政事。
夫设官分职,高卑联事〔一〕。天子垂珠以听〔二〕,诸侯鸣玉以朝〔三〕。敷奏以言,明试以功〔四〕。故尧咨四岳〔五〕,舜命八元〔六〕,固辞再让之请,俞往钦哉之授〔七〕,并陈辞帝庭,匪假书翰。然则敷奏以言,则章表之义也〔八〕;明试以功,即授爵之典也〔九〕。
〔一〕 《周礼天官冢宰》:「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又《天官》大宰:「以八法治官府,……三曰官联,以会官治。」注引郑司农曰:「官联,谓国有大事,一官不能独共,则六官共举之。联,读为连,古书连作联。联,谓连事通职相佐助也。」「高卑联事」,《斟诠》:「谓官位有高卑,……互相佐助,联合治理国家大事也。」斯波六郎:「案『联事』之语,见『
小宰』职,即……『以官府之六联合邦治,一曰祭祀之联事,二曰宾客之联事,三曰丧荒之联事,四曰军旅之联事,五曰田役之联事,六曰敛弛之联事。凡小事皆有联。』」
〔二〕 《礼记玉藻》:「天子玉藻,十有二旒,前后邃延。」郑注:「前后邃延者,言皆出冕前后而垂也。」蔡邕《独断》:「汉明帝采《尚书皋陶》及《周官》《礼记》以定冕制,皆广七寸,长尺二寸,系白玉珠于其端,十二旒。」「听」,谓听政。
〔三〕 《礼记玉藻》:「古人君子必佩玉。……周还中规,折还中矩,进则揖之,退则扬之,然后玉锵鸣也。」又:「朝则结佩。……天子佩白玉而玄组绶,公侯佩山玄玉而朱组绶。」范注:「君臣朝见,无不佩玉,此云诸侯鸣玉,与上天子垂珠对文耳。」
〔四〕 范注:「《尚书舜典》:『敷奏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王肃注曰:『敷,陈;奏,进也。诸侯四朝,各使陈进治理之言;明试其言以要其功,功成则赐车服以表显其能用。』」蔡沈注引程子曰:「敷奏以言者,使各陈其为治之说,言之善者,则从而明考其功,有功则赐车服以旌异之。」
〔五〕 《训故》:「《书》:帝曰:咨,四岳,汤汤洪水方割,荡荡怀山襄陵。」按此见《尧典》。传曰:「四岳,即羲和之四子,分掌四岳之诸侯。」蔡沈注:「四岳,官名,一人而总四岳诸侯之事也。」《左传》襄公四年:「访问于善为咨。」
〔六〕 梅注:「高辛氏有才子八人:伯奋、仲堪、叔献、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狸,忠肃恭懿,宣慈惠和,天下之民谓之八元。世济其美,不陨其名,以至于尧,尧不能举。舜臣尧,举八元,使布五教于四方: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内平外成。」按此见《左传》文公十八年。
范注:「舜命八元,似不见于二典。……据《左传》此文,知八恺八元,当即《舜典》二十二人之数,故彦和之八元与四岳并言之。」
〔七〕 《训故》:「《书》:伯拜稽首,让于夔、龙,帝曰:俞,往钦哉。」按此见《舜典》。「俞」,犹言「然」,表示应允。《书尧典》:「帝曰俞。」又:「帝曰:往钦哉。」蔡注:「尧于是遣之往治水,而戒以『钦哉』,盖任大事,不可以不敬,圣人之戒,辞约而意尽也。」
《校注》:「《书舜典》:『帝曰:「俞。咨!汝平水土,惟时懋哉!」禹拜稽首,让于稷、契暨●陶。帝曰:「俞,汝往哉!」』孔传:『然其所推之贤,不许其让,故使往宅百揆。』」
〔八〕 下「则」字《御览》作「即」。郭注:「作『则』与上文『
则』字嫌重复;作『即』与下句语调一致。」
〔九〕 《校注》:「《后汉书章帝纪》:『敷奏以言,则文章可采;明试以功,则政有异迹。』」
至太甲既立,伊尹书诫〔一〕,思庸归亳,又作书以赞〔二〕。文翰献替〔三〕,事斯见矣。周监二代〔四〕,文理弥盛〔五〕,再拜稽首,对扬休命〔六〕,承文受册,敢当丕显〔七〕,虽言笔未分,而陈谢可见〔八〕。降及七国,未变古式,言事于王,皆称上书〔九〕。
〔一〕 梅注:「《书太甲上》:维嗣王不惠于阿衡,伊尹作书曰:『先王顾諟天之明命,以承上下神祇,社稷宗庙,罔不祗肃。天监厥德,用集大命,抚绥万方。惟尹躬克左右厥辟,宅师。肆嗣王丕承基绪。惟尹躬先见于西邑夏,自周有终,相亦惟终。其后嗣王,罔克有终,相亦罔终。嗣王戒哉,祗尔厥辟。辟不辟,忝厥祖。」
范注:「《尚书伊训》序:『成汤既没,太甲元年,伊尹作《伊训》。』传曰:『作训以教导太甲。』《太甲》序:『太甲既立,不明,伊尹放诸桐。三年复归于亳,思庸(念常道)。伊尹作《太甲》三篇。』《太甲》上中二篇首有『伊尹作书曰』云云。」
〔二〕 梅注:「《尚书》:惟三祀,十有二月朔,伊尹以冕服,奉嗣王归于亳。作书曰:『民非后,罔克胥匡以生;后非民,罔以辟四方。皇天眷佑有商,俾嗣王克终厥德,实万世无疆之休。』」按此见《太甲中》。亳,商都城。在今河南商邱。《校注》:「『赞』,黄校云:『元作缵。』按宋本……《御览》五九四引正作『赞』,张本同。」按黄氏从梅说改「赞」是。元刻本、弘治本、冯舒校本,均作「缵」。「缵」,继也。作礼赞义或作继承意,均可通。
〔三〕 黄注:「《左传》: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成其否。」按此见昭公二十年。《文选》袁宏《三国名臣序赞》:「入能献替。」吕向注:「
献,进也;替,废也。谓事有可者进之,否者替之。」《后汉书胡广传》:「臣以献可替否为忠。」「文翰献替」,用文书来献可替否。
〔四〕 《论语八佾》:「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
〔五〕 《礼记三年问》:「壹使足以成文理。」孙希旦集解:「
文谓文章,理谓条理。」《礼记中庸》:「文理密察。」《颂赞》篇:「自商已下,文理允备。」
〔六〕 黄注:「《左传》僖公二十八年:王策命晋侯为侯伯。晋侯三辞从命,曰:『重耳敢再拜稽首,奉扬天子之丕显休命。』受册以出。」《校注》:「《书》伪《说命下》:『敢对扬天子之休命。』枚传:『对,答也;答受美命而称扬之。』」
《诗大雅江汉》第七章:「厘尔圭瓒,秬鬯一卣,告于文人,锡山土田,于周受命,自召祖命。虎拜稽首,天子万年。」郑笺:「拜稽首者,受王命策书也。」第八章:「虎拜稽首,对扬王休。……」郑笺:「对,答;休,美也。」
〔七〕 《尚书君牙》:「丕显哉,文王谟。」丕本为语词,后人承用为大义;因以丕显为大明。
《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奉扬天子之丕显休命。」杜注:「丕,大;休,美也。」《斟诠》:「彦和所谓『受命』云者,谓晋侯重耳受周襄王之策命为侯伯而言也。敢当,犹言不敢当,及语也。」
〔八〕 范注:「召虎、重耳皆受命口谢,非如后世有谢章,而陈谢之意可见。郝懿行曰:『案《左传》载晋文受策之词(见僖公二十八年),又《韩诗外传》载孔子为鲁司寇之命,及孔子答词(见卷八)。皆所谓言笔未分者也。』」按《总术》篇:「颜延年以为『笔之为体,言之文也;经典则言而非笔,传记则笔而非言。』……予以为发口为言,属笔曰翰,……经传之体,出言入笔,笔为言使,可强可弱。」
《文体明辨序说》「上书」类:「古人敷奏谏说(音税)之辞,见于《尚书》、《春秋内外传》者详矣。然皆矢口陈言,不立篇目,故《伊训》、《无逸》等篇,随意命名,莫协于一;然亦出自史臣之手,刘勰所谓『言笔未分』,此其时也。」
《校注》:「『言』谓口头陈辞,『笔』谓书翰,此承上『再拜稽首、对扬休命;承文受册,敢当丕显』而言。」
〔九〕 《校证》:「『王』黄本作『主』,旧本皆作『王』。」斯波六郎:「作『王』者可从。盖谓列国之王。」范注:「《汉书艺文志《春秋》家有《奏事》二十篇,自注:『秦时大臣奏事及刻石名山文也。』王应麟《考证》曰:『七国未变古式,言事于王,皆称上书;秦初,改书曰奏。』案王氏说本《文心》此篇。『主』字疑今本误,当依改作『王』。《颜氏家训省事》篇:「『上书陈事,起自战国,逮于两汉,风流弥广。原其体度,攻人主之长短,谏诤之徒也;讦群臣之得失,讼诉之类也;陈国家之利害,对策之伍也;带私情之与夺,游说之俦也。』」
《文体明辨序说》:「降及七国,未变古式,言事于王,皆称上书。秦汉而下,虽代有更革,而古制犹存,故往往见于诸集之中。萧统《文选》欲其别于臣下之书也,故自为一类,而以『上书』称之。」
以上为第一段,原章表之由来,周至战国,皆称上书。
秦初定制,改书曰奏〔一〕。汉定礼仪〔二〕,则有四品: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议〔三〕。章以谢恩,奏以按劾〔四〕,表以陈请〔五〕,议以执异〔六〕。章者,明也〔七〕。《诗》云「为章于天」〔八〕,谓文明也。其在文物,赤白曰章〔九〕。表者,标也〔一○〕。《礼》有《表记》,谓德见于仪〔一一〕,其在器式,揆景曰表〔一二〕。章表之目,盖取诸此也〔一三〕。
〔一〕 范注:「秦改上书为奏,当亦在始皇二十六年李斯与博士议改命令为制诏时。留存《事始》:『《汉杂事》曰:秦初定制,改书为奏。汉定礼仪,则有四品: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驳议。』」
周注:「秦朝改臣子上书为奏,如《汉书艺文志》《
春秋》家有《奏事》二十篇,原注:『秦时大臣奏事及刻石名山文也。』」
〔二〕 《史记礼书》:「至秦有天下,悉内六国礼仪,采择其善。虽不合圣制,其尊君抑臣,朝廷济济,依古以来,至于高祖,光有四海,叔孙通颇有所增益减损,大抵皆袭秦制。」
〔三〕 蔡邕《独断》:「凡群臣上书于天子者有四名: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驳议。章者需头,称『稽首上书』,谢恩、陈事、诣阙通者也。奏者亦需头,其京师官但言『稽首』,下言『稽首以闻』,其中有所请,若罪法劾案,公府送御史台,公卿校尉送谒者台也。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