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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 · 春秋

春秋公羊传注疏

53 万字 · 约 25 小时 2 分钟 · 24 /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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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而文不与”。

○解云:连上句读之。

诸侯之义,不得专封也。此道大平制。

○大,音泰。

[疏]注“此道大平制”。

○解云:正以《春秋》作义,实与齐桓专封,而言诸侯之义,不得专封,故知是大平制也。

诸侯之义不得专封,则其曰实与之何?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力能救之,则救之可也。主书者,起文从实也。

[疏]注“主书”至“实也”。

○解云:谓虽文不与,其义实与,故言起文从实也。

夏,六月,邢迁于陈仪。迁者何?其意也。其意自欲迁,时邢创畏狄兵,更欲依险阻。

○陈仪,《左氏》作“夷仪”。

[疏]“迁者何”。

○解云:欲言自迁,实齐迁之;欲言齐迁,而作自迁之文,故执不知问。

迁之者何?非其意也。谓宋人迁宿也。书者,讥之也。王者封诸侯,必居土中,所以教化者平,贡赋者均,在德不在险,其后为卫所灭是也。迁例大国月,重烦劳也;小国时,此小国月者,霸者所助城,故与大国同。

[疏]注“谓宋人迁宿也”。

○解云:即庄十年“三月,宋人迁宿”是也。案彼传云“迁之者何?不通也。以地还之也”。今又发之者,正以此有自迁之文,故取此对之也。

○注“王者”至“土中”。

○解云:谓各处其土中,不谓据天下。

○注“其后”至“是也”。

○解云:即二十五年“春,王正月,丙年,卫侯毁灭邢”是也。

○注“迁例大国月”。

○解云:即下三十一年“十有二月,卫迁于帝丘”之属是也。

○注“小国时”。

○解云:即昭九年春,“许迁于夷”之属是也。

齐师、宋师、曹师城邢。此一事也,曷为复言齐师、宋师、曹师?据首戴前目而后凡。

○复,言扶又反,下同。

[疏]注“据首”至“后凡”。

○解云:即下五年夏,“公及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会王世子于首戴”,“秋,八月,诸侯盟于首戴”是也。

不复言师,则无以知其为一事也。言诸师,则嫌与首戴同,嫌实师;言诸侯,则嫌与缘陵同;嫌归闻其迁,更与诸侯来城之,未必反故入也,故顺上文,则知桓公宿留城之为一事也。

[疏]注“言诸师”至“实师”。

○解云:首戴之会,历序齐师、宋公之属,下文总道诸侯,更是实诸侯。今此亦上历序齐师之属,若下文直总言诸师,则与首戴同,嫌是实师,非必齐侯、宋公等,是以得序之,以顺上文也。

○注“言诸侯”至“入也”。

○解云:即下十三年“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于咸”,十四年“春,诸侯城缘陵”是。时会诸侯,各自还国,至十四年春更来城之,故此复注云“言诸侯,则嫌与缘陵同;嫌归闻其迁,更与诸侯来城之,未必反故人也”。

○注“故顺”至“事也”。

○解云:宿,音须就反。留,音卢胄反。案十四年《穀梁传》曰“其曰诸侯,散辞也”,范氏云“直曰诸侯,无大小之序,是各自欲城,无总一之者,非伯者所制,故曰散辞”;传又曰“聚而曰散,何也”,范氏云“据言诸侯城,则是聚”;传又云“诸侯城,有散辞也,桓德衰矣”,范氏云“言诸侯城,则非伯者之为可知也。齐桓德衰,所以散也。何休曰‘案先是盟亦言诸侯,非散也’。又《穀梁》美九年诸侯盟于葵丘,即散,何以美之”,於义《穀梁》为短。然则何氏彼处废《穀梁》不听为散辞,而此所引似作散辞者,何氏之意,直以言诸侯者,见桓德衰,待诸侯然后能城之,故嫌《穀梁》以为散辞耳。今此注正道缘陵之诸侯,十三年咸之会各自归国,十四年复来城之,仍自不道十四年诸侯为散辞矣。

秋,七月,戊辰,夫人姜氏薨于夷,齐人以归。夷者何?齐地也。齐地,则其言齐人以归何?据从国中归不当书,邾娄人执鄫子,不书以归是也。

○鄫,似陵反。

[疏]“夷者何”。解云:夫人之薨,例不言地,今言于夷,故执不知问。

○注“邾娄”至“是也”。

○解云:即下十九年“夏,六月,宋人、曹人、邾娄人盟于曹南。鄫子会盟于邾娄”,已酉,邾娄人执鄫子用之”是。

夫人薨于夷,则齐人以归。夫人所以薨于夷者,齐人以归至夷。夫人薨于夷,则齐人曷为以归?据上说夫人薨于夷者,齐人以归至夷也。齐人曷为故以归至于夷。桓公召而缢杀之。先言薨,后言以归,而不言丧者,起桓公召夫人于邾娄,归杀之于夷,因为内讳耻,使若夫人自薨于夷,然后齐人以归者也。主书者,从内不绝录,因见桓公行霸王,诛不阿亲亲,疾夫人淫泆二叔,杀二嗣子,而杀之。

○缢,一赐反,一本作“搤”,於革反。见,贤遍反。泆,音逸。

[疏]注“主书”至“杀之”。

○解云:即闵二年“九月,夫人姜氏孙于邾娄”,注云“不如文姜于出奔贬之者,为内臣子明其义,不得以子绝母”者是。

楚人伐郑。楚称人者,为僖公讳与夷狄交婚,故进使若中国,又明嫁聚当慕贤者。

[疏]注“楚称人者”。

○解云:欲对庄二十八年“秋,荆伐郑”之经也。

○注“为僖”至“交婚”。

○解云:即下八年“秋,七月,禘于大庙,用致夫人”,传云“夫人何以不称姜氏”,“讥以妾为妻也。其言以妾为妻奈何?盖胁于齐媵女之先至者也”,彼注云“僖公本聘楚女为嫡,齐女为媵。齐先致其女,胁僖公使用为嫡,故从父母辞言致。不书夫人及楚女至者,起齐先致其女,然后胁鲁使立也。楚女未至而豫废,故皆不得以夫人至书也”者,是其与夷狄交婚之事。

○注“故进使若中国”。

○解云:正以称人为楚进称故也。

八月,公会齐侯、宋公、郑伯、曹伯、邾娄人于朾。月者,危公会霸者而与邾娄有辨也。不从有夫人丧出会恶之者,不如危重也。

○朾,敕贞反,又他丁反,《左氏》作“柽”。恶之,乌路反,下同。

[疏]“八月”至“于朾”。

○解云:朾字,《左氏》作“柽”,亦有作“朾”字。

○注“月者”至“辨也”。

○解云:正以月非大信辞故也。知与邾娄有辨者,即下文“公败邾娄师于缨”是也。既出尊者之侧而有私争,故危之。

九月,公败邾娄师于缨。有夫人丧,不恶亲用兵者,时怨邾娄人以夫人与齐,於丧事无薄故也。

○于缨,《左氏》作“偃”。

[疏]“九月公败”至“于缨”。

○解云:《左氏》作“偃”字。

○注“有夫”至“故也”。

○解云:正以僖三十三年“晋人及姜戎败秦于殽”下,传云“襄公亲之,则其称人何?贬。曷为贬?君在乎殡而用师,危不得葬也”。然则彼背殡用兵,眨而危之,今此经云“九月,公败邾娄师于缨”,与庄十年“春,王正月,公败齐师于长勺”,夏六月,“公败宋师于乘丘”之属无异者,时於丧事无薄故也。然则公败邾娄者,为哀姜复雠也。若然,案庄九年“及齐师战于乾时”,亦是为桓公复雠于齐,经不言公,此言公者,彼传云“此复雠于大国,曷为使微者?公也。公则曷为不言公?不与公复雠也。曷为不与公复雠?复雠者在下也”,注云“时实为不能纳子纠伐齐,诸大夫以为不如以复雠伐之,於是以复雠伐之,非诚心至意,故不与也”。然则此言公者,本出公意故也。

冬,十月,壬午,公子友帅师,败莒师于犁,获莒挐。莒挐者何?莒大夫也。莒无大夫,此何以书?大季子之获也。何大乎季子之获?据获人当坐。

○于犁,力知反,又力兮反,《左氏》作“郦”。莒挐,女居反,一音女加反;一本作“茹”音同。

[疏]“莒挐者何”。

○解云:欲言莒君,经不称子;欲言大夫,莒无大夫,故执不知问。

季子治内难以正,谓拒庆父。

○内难,乃旦反,下同。御外难以正。其御外难以正奈何?公子庆父弑闵公,走而之莒,莒人逐之,将由乎齐,齐人不纳。却,反舍于汶水之上,使公子奚斯入请。季子曰:“公子不可以入,入则杀矣。”义不可见贼而不杀。

[疏]“将由乎齐”。

○解云:欲从齐而自安矣。

○“舍于汶水之上”。

○解云:旧本皆作“洛”,误也。何者?今齐鲁之间有汶无洛也。

奚斯不忍反命于庆父,自南涘,涘,水涯。涘,音俟。

○北面而哭。时庆父自汶水之北。庆父闻之曰:“嘻!嘻,发痛语首之声。

○嘻,许其反。

[疏]注“嘻发”至“之声”。解云:谓发心自痛伤,而以嘻为语之首也。此奚斯之声也。诺已。”诺已,皆自毕语。

[疏]注“诺巳,皆自毕语”。

○解云:犹似今人云休,一生罢去已,自毕竟之辞,故云自毕语矣。毕作“卑”字,误耳。

曰:“吾不得入矣。”於是抗辀经而死。辀,小车辕,冀州以北名之云尔。

○辀,音竹由反,车辕也。

[疏]“於是”至“而死”。

○解云:郑氏云“庆父辀死”者,正取此文。

莒人闻之曰:“吾巳得子之贼矣。”以求赂乎鲁,鲁时虽缓追,犹外购求之。

○购,古豆反。鲁人不与,为是兴师而伐鲁。故与季子获之。季子待之以偏战。传云尔者,善季子忿不加暴,得君子之道。

[疏]注“传云”至“之道”。

○解云:此待之以偏战者,即经书败文是也。败者,内战文耳。莒人可忿,而能结日偏战。偏战,是其不加暴之义,故得君子之道。

十有二月,丁巳,夫人氏之丧至自齐。夫人何以不称姜氏?据薨于夷称姜氏。经有氏,不但问不称姜,并言氏者,嫌据夫人妇姜,欲使去氏。

○去,起吕反。

[疏]注“经有”至“去氏”。

○解云:夫人妇姜之文,即宣元年“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是也。

贬,曷为贬?据薨于夷不贬。与弑公也。与庆父共弑闵公。

○与杀,音预,又如字;下申志反。

[疏]注“与庆”至“闵公”。

○解云:不言子般者,据成君言之,省文。

然则曷为不於弑焉贬?据酖牙於卒时贬。

[疏]注“据酖”至“时贬”。

○解云:即庄三十二年“公子牙卒”,传云“何以不称弟?杀也”是。传言杀者,言由其见杀贬之矣。

贬必於重者,莫重乎其以丧至也。刑人于市,与众弃之,故必於臣子集迎之时贬之。所以明诛得其罪,因正王法所加,臣子不得以夫人礼治其丧也。贬置氏者,杀子差轻於杀夫,别逆顺也。致者,从书薨,以常文录之。言自齐者,顺上以归文。

○差,初卖反,又初佳反。别,彼列反。

[疏]注“刑人”至“弃之”。解云:《礼记》文。

○注“所以”至“丧也”。

○解云:季子之逸庆父,齐桓之讨哀姜,二义相违,而皆善之者,诛不辟亲。王者之道,亲亲相隐,古今通式。然则齐桓之讨哀姜,得伯者之义;季子之纵庆父,因狱有所归,遂申亲亲之恩,义各有途,不可为难矣。

○注“贬置氏者”。

○解云:谓贬而置其氏矣。

○“杀子”至“顺也”。

○解云:言杀子差轻於杀夫者,欲道庄元年“夫人孙于齐”,姜氏并去者,正犹杀夫罪重故也。言别逆顺者,言杀夫之逆,甚於杀子,二事相对而言之,不谓哀姜杀子得为顺,是以晋侯、宋公杀世子,皆直称君而甚之。

○注“致者”至“录之”。

○解云:谓不书杀而书薨作常文,是以於归亦作常文录之。若公之丧至自齐,至自乾侯之属。

○注“言自”至“归文”。

○解云:其实从夷来,而言至自齐,正以上文云“薨於夷,齐人以归”,故言至自齐顺之。

二年,春,王正月,城楚丘。孰城之?据内城不月,故问之。

[疏]注“据内”至“问之”。

○解云:内城不月者,即隐七年“夏,城中丘”;襄十九年冬,“城西郛”之属是也。其内城有在日月下者,皆不蒙日月。

城卫也。曷为不言城卫?据无迁文以言城,故当言城卫。

[疏]注“据无”至“城卫”。

○解云:旧本“曷为”之下,有“不言”二字,今无者,脱也。言以前之经,未有迁卫于楚丘之文,今此城之,固当言城卫,不应言城楚丘,故难之。固字亦有作“故”字者,言由是之故,当言城卫。

灭也。孰灭之?盖狄灭之。以上有狄入卫。

[疏]“灭也”。

○解云:言正由是时卫国巳灭,故不得言卫矣。

○注“以上有狄入卫”。

○解云:即闵二年冬,“狄入卫”是也。

曷为不言狄灭之?为桓公讳也。曷为为桓公讳?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桓公不能救,则桓公耻之也。然则孰城之?据不出主名,见桓公德优不待之,又不独书齐,实诸侯也。

○为桓,于伪反,下“为桓”、“曷为”、注“深为”同。见桓,贤遍反,下传“荀息见”并注同。桓公城之。曷为不言桓公城之?不与诸侯专封也。曷为不与?实与而文不与。文曷为不与?诸侯之义,不得专封。诸侯之义不得专封,则其曰实与之何?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力能救之,则救之可也。复发传者,君子乐道人之善也。不系卫者,明去卫而国楚丘,起其迁也。不书迁与救次者,深为桓公讳。使若始时尚仓卒有所救,其后晏然无干戈之患,所以重其任而厚责之。主书者,起文从实也。

○复,扶又反。卒,寸忽反。

[疏]注“不系”至“迁也”。

○解云:欲决襄十年冬“戍郑虎牢”,系郑矣。

○注“不书”至“责之”。

○解云:正决元年经“次于聂北,救邢”,“邢迁于陈仪”之文。

○注“主书”至“实也”。

○解云:谓经文虽不与,当从其实理而与之。

夏,五月,辛巳,葬我小君哀姜。哀姜者何?庄公之夫人也。诛当绝,不当以夫人礼书葬。书葬者,正齐桓讨贼,辟责内雠齐。

[疏]“哀姜者何”。

○解云:欲言其妾,经书小君;欲言適妻,与夫别谥,故执不知问。

○注“诛当”至“雠齐”。

○解云:即元年“夫人氏之丧”不言姜者,是其诛文也。上既诛之,即当合绝,不以夫人之礼书葬,而书葬者,欲正齐桓讨得其贼故也。而言辟责内雠齐者,《公羊》之例,君弑贼不讨,不书其君葬,责臣子不讨贼,令君丧无所系矣。今若不书葬,即似责鲁臣子不讨齐桓,故言正齐桓讨贼,辟责内雠齐耳。

虞师、晋师灭夏阳。虞,微国也,曷为序乎大国之上?据称师有加文,知不主会。

○夏阳,《左氏》作“下阳”。

[疏]注“据称”至“主会”。

○解云:即隐五年秋,“邾娄人、郑人伐宋”,注云“邾娄小国,序上者,主会也”。然则邾娄小国,称人无加文,而得序于郑上者,正由主会故也。今虞为小国而得称师,是有加文,则知序于晋上者,不为主会。既不为主会,而在大国之上,故难之。知称师为加文者,正以小国例不得称师。其称师者,乃是大国将卑师众之称故也。

使虞首恶也。曷为使虞首恶?据楚人、巴人灭庸不使邑首恶。

[疏]注“据楚人”至“首恶”。

○解云:即文十六年秋,“楚人、秦人、巴人灭庸”是。案彼经有秦人,而不言之者,直取巴为小国,不序在上之意,故省文。

虞受赂,假灭国者道,以取亡焉。其受赂奈何?献公朝诸大夫而问焉,曰:“寡人夜者寝而不寐,其意也何?”诸大夫有进对者曰:“寝不安与?其诸侍御有不在侧者与?”献公不应。荀息进曰:“虞郭见与?犹曰:虞郭岂见於君之心乎?荀息素知献公欲伐此二国,故云尔。

○安与,音馀,下“者与”、“见与”同。应,应对之应。郭,音虢,又如字,注及下同。

[疏]“寝不”至“者与”。

○解云:言直置寝自不安与?为侍御之人有不在侧者与?其诸,盖为辞矣。故桓六年传云“公羊子曰‘其诸以病桓与’”,彼注云“其诸,辞也”。则知《论语》云“其诸异乎人之求之欤者”者,诸亦为辞矣。

献公揖而进之,以手通指曰揖。

[疏]注“以手通指曰揖”。

○解云:盖谓揖而招之,言用拱揖,并招引近巳,若文七年传云“眣晋大夫使与公盟”,彼注云“以目通指曰眣”。眣,大结反,又丑乙反。

遂与之入而谋曰:“吾欲攻郭,则虞救之;攻虞,则郭救之,如之何?原与子虑之。”荀息对曰:“君若用臣之谋,则今日取郭,而明日取虞尔,君何忧焉?”献公曰:“然则奈何?”荀息曰:“请以屈产之乘,屈产,出名马之地。乘,备驷也。

○屈,贝物反。之乘,绳证反,注及下同。

[疏]注“屈产”至“驷也”。

○解云:谓屈产为地名,不似服氏谓产为产生也。

与垂棘之白璧,垂棘,出美玉之地。玉以尚白为美。

○棘,一本作“蕀”音同。往,必可得也。则宝出之内藏,藏之外府;如虞可得,犹外府藏也。

○内藏,才浪反,注同。

[疏]注“如虞”至“藏也”。解云:本藏下有“之”字。

马出之内厩,系之外厩尔,君何丧焉?献公曰:“诺。虽然,宫之奇存焉,如之何?”荀息曰:“宫之奇,知则知矣,君欲言其知,实知也。

○厩,九又反。丧,息浪反。知则,音智,下及注同。虽然,虞公贪而好宝,见宝,必不从其言。请终以往。”於是终以往。虞公见宝,许诺。宫之奇果谏:“记曰:‘唇亡则齿寒。’记,史记也。

○好,呼报反。

[疏]“虞公贪而好宝”。

○解云:谓立性贪贿,於宝甚也。

○“请终以往”。

○解云:请君终竟赍宝马以往,不欲令其难之。

虞郭之相救,非相为赐。赐,犹惠也。则晋今日取郭,而明日虞从而亡尔,君请勿许也。”虞公不从其言,终假之道以取郭。明郭非虞不灭,虞当坐灭人。

[疏]注“明郭”至“灭人”。

○解云:欲道序虞于晋上,令其首恶之义也。

还,四年,反取虞。还复往,故言反。

[疏]“还,四年,反取虞”。

○解云:言晋人灭郭还归,其四年反往灭虞矣。

虞公抱宝牵马而至,荀息见曰:“臣之谋何如?”献公曰:“子之谋则巳行矣,宝则吾宝也,虽然,吾马之齿亦巳长矣。”盖戏之也。以马齿长戏之,喻荀息之年老。传极道此者,以终荀息、宫之奇言,且以为戒,又恶献公不仁,以灭人为戏谑也。晋至此乃见者,著晋、楚俱大国,后治同姓也。以灭人见义者,比楚先治大恶,亲疏之别。

○牵马,本又作“掔”,音同。巳长,丁丈反,注同。恶,乌路反。谑,许略反。别,彼列反。

[疏]注“以马”至“谑也”。

○解云:言虽有谋,年老必昏耄不任使,故言,盖戏之。

○注“晋至”至“姓也”。

○解云:即庄十年“秋,九月,荆败蔡师于莘,以蔡侯献舞归”,是先书楚小恶而治之也。以前不见晋之小恶者,后治同姓故也。

○注“以灭”至“之别”。

○解云:以前楚灭穀、邓不书之,而先书此晋灭夏阳者,先治同姓之大恶,欲见骨肉之亲,大则诛,小则隐,故言亲疏之别耳。

夏阳者何?郭之邑也。曷为不系于郭?国之也。曷为国之?君存焉尔。

[疏]“夏阳者”。

○解云:欲言是国,天下未有;欲言是邑,而不系国,故执不知问。

秋,九月,齐侯、宋公、江人、黄人盟于贯泽。江人、黄人者何?远国之辞也。桓公德盛,不嫌使微者,知以远国辞称人。

○贯泽,古乱反,二传无“泽”字。

[疏]“江人、黄人者何”。

○解云:欲言是君,经不称子;欲言微者,得敌齐侯,故执不知问。

远国至矣,则中国曷为独言齐、宋至尔?大国言齐、宋,远国言江、黄,则以其馀为莫敢不至也。晋、大于宋,不序晋、而序宋者,时实晋、楚之君不至,君子成人之美,故褒益以为遍至之辞,所以奖夫霸功而勉盛德也。江、黄附从霸者当进,不进者,方为徧至之辞。

○徧至,音遍,下同。

[疏]注“江黄”至“进者”。

○解云:怪其不称爵矣。

○注“方为徧至之辞”。

○解云:言方为徧至之辞,故直以远国辞称人,若进而称爵,无以见徧至之义。

冬,十月,不雨。何以书?记异也。说与前同。

[疏]注“说与前同”。

○解云:即庄三十一年“冬,不雨”,传云“何以书?记异也”,彼注云“京房《易传》曰:‘旱异者,旱久而不害物也。斯禄去公室,福由下作,故阳虽不施,而阴道独行,以成万物也’。先是比筑三台,庆牙专政之应”今此亦是僖公喜於得立,委任陪臣,不恤政事,故有此罚耳,故言说与前同。

楚人侵郑。

三年,春,王正月。不雨。

夏,四月,不雨。何以书?记异也。太平一月不雨即书,《春秋》乱世一月不雨,未害物,未足为异,当满一时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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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程氏春秋或问目録 春秋类 卷一 隐公 卷二 桓公 卷三 庄公 闵公 卷四 僖公 卷五 文公 卷六 宣公 卷七 成公 卷八 襄公 卷九 昭公 卷十 定公 哀公 【臣】等谨案春秋或问十卷元程端学撰端学既辑春秋本义复歴举诸说之得失以明去取之意因成此书与本义相辅而行者也其掊击诸说多否少可于张洽之传攻之尤力然如论春秋不当以一字为褒贬论春秋多笔削以后之阙文论春秋不书祥瑞论春秋灾异不当强举其事应皆具有卓识其他持论亦多正大惟谓左氏事实多出伪撰又坚主夏时之说力诋左氏王周正传虽至于春书无冰亦以为建寅之月而穿凿周礼豳诗以解之不知左氏周人说经或有未确记事未
春秋稗疏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春秋稗疏 春秋类 提要 【臣】等谨案春秋稗疏二卷 国朝王夫之撰夫之有周易稗疏别著录是编论春秋书法及厯象典制之类仅十之一而考证地理者十之九其论书法谓闵公元年书季子仲孙髙子皆不名乃闵公幼弱聴国人之所为故从国人之尊称然考襄公之立实止四嵗昭公之出亦非一年均未闻以君不与政书事或有变文何独闵公见存乃从国人立义其论春秋书戎皆指徐戎斥杜预陈留济阳东有戎城之非且谓曹卫之间不应有戎证以费誓似乎近理然戎与诸国错处实非一种观经书追戎济西则去曹近而去徐逺至于凡伯聘鲁归周而戎伐之于楚丘则凡伯不涉徐方徐戎亦断难越国安得谓曹卫之间戎不杂居如此之类固未免失之臆断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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