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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 · 春秋

春秋左传正义

137 万字 · 约 65 小时 9 分钟 · 106 /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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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社主。示服。

○免音问,注同;徐音万,丧冠也。拥,於勇反。使其众男女别而累,以待於朝。累,自囚系以待命。

○累,类悲反,一音吕执反。

[疏]注“累自”至“待命”。

○正义曰:宣十二年“楚子入郑,郑伯肉袒牵羊”。所以不别以男女囚系以待命者,此虽降服,犹望国存,故以囚系男女,拟为郑之仆隶,彼则恐其遂灭,请俘江南,国巳亡灭,男女非已之有,故与此不同。

子展执絷而见,见陈侯。

○絷,陟立反。见,贤遍反。再拜稽首,承饮而进献。承饮,奉觞。示不失臣敬。子美入,数俘而出。子美,子产也。但数其所获人数,不将以归。

○数俘,所主反,注“但数”同;下方夫反。祝祓社,司徒致民,司马致节,司空致地,乃还。祓,除也。节,兵符。陈乱,故正其众官,脩其所职,以安定之,乃还也。

○祓,方弗反,徐音沸。

[疏]注“祓除”至“还也”。

○正义曰:《周礼 女巫》:“掌岁时祓除衅浴。”郑玄云:“岁时祓除,如今三月上巳,如水上之类衅浴,谓以香薰草药沐浴。”彼言祓除,知此祓社是祓除也。其祓除之事,当如郑之言也。《周礼》有掌节之官,节为兵符,若今之铜虎符、竹使符也。陈国既乱,致使官司废阙,民人分散,符节失亡,故令陈之司徒招致民人,司马集致符节,司空检致土地,使各依其旧,师乃回还也。刘炫云:陈国既乱,民、节与地非复陈有,子展、子产心不灭陈,各使巳之官属,各依其职事,致之於陈,使民依职领受,具其众官,备其所职,以安定之,乃还也。诸官皆郑人,在军有此官者,盖权使摄为之,未必是正官。服虔以为祝与司徒算皆是陈人,各致其所主於子产。案传陈侯拥社自抱以逆,又何须祝祓之?子美数俘获尚不取,何当取其民地,使陈致之?既致,乃还,则是灭矣,何以云入陈也?

秋,七月,己巳,同盟于重丘,齐成故也。伐齐而称同盟,以明齐亦同盟。

[疏]注“伐齐”至“同盟”。

○正义曰:杜以经言“同盟”,传言“伐齐”,直书诸侯同盟,齐人不序於列,故据同盟之言,以明齐亦与盟。刘炫以为齐直遣庆封如师,齐侯不与盟,今知非者,以五月齐弑庄公之后即立景公,及七月始盟。传言“齐成故也”,明齐侯在,鲁庄十六年“同盟于幽”,传云“郑成也”,二十七年“同盟于幽”,传云“陈、郑成也”,二十七年“同盟于幽”,传云“陈、郑服也”,并与此文同。又传称重丘之盟,未可忘也,故知齐亦同盟。刘以为齐侯不与盟而规杜氏,非也。

赵文子为政,赵武代范匄。令薄诸侯之币而重其礼。以重礼待诸侯。穆叔见之。谓穆叔曰:“自今以往,兵其少弭矣!弭,止也。

○弭,亡氏反。齐崔、庆新得政,将求善於诸侯。武也知楚令尹。令尹,屈建。

[疏]注“令尹屈建”。

○正义曰:赵文子初始为政,与令尹相知,望其在后兵息,知是新令尹也。下文始言屈建为令尹者,因伐舒鸠而追序之。其实蒍子冯卒在此盟前,故服、杜皆以令尹为屈建也。

若敬行其礼,道之以文辞,以靖诸侯,兵可以弭。”为二十七年晋、楚盟于宋传。

○道音导。

楚薳子冯卒,屈建为令尹。屈建,子木。屈荡为莫敖。代屈建。宣十二年邲之役,楚有屈荡,为左广之右。《世本》,屈荡,屈建之祖父。今此屈荡与之同姓名。

○邲,扶必反。广,古旷反。舒鸠人卒叛。前年辞不叛。楚令尹子木伐之,及离城。离城,舒鸠城。吴人救之,子木遽以右师先,先至舒鸠。

○遽,其据反。子彊、息桓、子捷、子骈、子盂帅左师以退。五人不及子木,与吴相遇而退。

○捷,在接反。骈,蒲贤反,又蒲丁反。盂音于。吴人居其间七日。居楚两军之间。子彊曰:“久将垫隘,隘乃禽也。不如速战。垫隘,虑水雨。

○垫,丁念反;《方言》云:下也。隘,於懈反。

[疏]注“垫隘虑水雨”。

○正义曰:成六年注云:“垫隘,嬴困也。”《方言》云:“垫,下也。”吴地下湿,久驻於此,虑水雨大,至民将困病,故恐为人所禽制也。

请以其私卒诱之,简师,陈以待我。简阅精兵,驻后为陈。

○卒,子忽反,下同。陈,直觐反,注同。驻,张住反。我克则进,奔则亦视之,视其形势而救助之。乃可以免。不然,必为吴禽。从之。五人以其私卒先击吴师。吴师奔,登山以望,见楚师不继,复逐之,傅诸其军。吴还逐五子,至其本军。

○复,扶又反,下“复伐陈”同。傅音附。简师会之,吴师大败。遂围舒鸠,舒鸠溃。八月,楚灭舒鸠。五子既败吴师,遂前及子木,共围灭舒鸠。

○溃,户内反。

卫献公入于夷仪。为下自夷仪与甯喜言张本。

郑子产献捷于晋,献入陈之功,而不献其俘。

[疏]注“献入”至“其俘”。

○正义曰:上云“数俘而出”,不将以归,知其空献功,不献俘也。

戎服将事。戎服,军旅之衣,异於朝服。

[疏]注“戎服”至“朝服”。

○正义曰:《周礼 司服》云:“凡兵事,韦弁服。”郑玄云:“韦弁以韎韦为弁,又以为衣裳也。”诸侯之朝服,玄冠缁布衣素积以为裳。是戎服异於朝服也。

晋人问陈之罪,对曰:“昔虞阏父为周陶正,以服事我先王。阏父,舜之后。当周之兴,阏父为武王陶正。

○阏,於葛反。我先王赖其利器用也,与其神明之后也,舜,圣,故谓之神明。庸以元女大姬配胡公,庸,用也。元女,武王之长女。胡公,阏父之子满也。

○大音泰。配,亦作妃,音配。长,丁丈反。

[疏]注“庸用”至“满也”。

○正义曰:庸声近用,故为用也。《史记 陈世家》云:“陈胡公满者,虞帝舜之后也。舜传禹,而舜子商均为封国。夏后之时,或失续,周武王克殷,求舜后,得妫满,封之於陈,以奉帝舜祀,是为胡公。”

而封诸陈,以备三恪。周得天下,封夏、殷二王后,又封舜后,谓之恪。并二王后为三国。其礼转降,示敬而已,故曰三恪。

○恪,若洛反。

[疏]注“周得”至“三恪”。

○正义曰:《乐记》云:“武王克殷,未及下车,而封黄帝之后於蓟,封帝尧之后於祝,封帝舜之后於陈。下车而封夏后氏之后於杞,投殷之后於宋。”《郊特牲》云:“天子存二代之后,犹尊贤也。尊贤不过二代。”郑玄以此谓杞、宋为二代之后,蓟、祝、陈为三恪。杜今以周封夏、殷之后为二王后,又封陈,并二王后为三恪。杜意以此传言“以备三恪”,则以陈备三恪而已。若远取蓟、祝,则陈近矣,何以言备?以其称备,知其通二代而备其数耳。二代之后,则名自行其正朔,用其礼乐,王者尊之深也。舜在二代之前,其礼转降。恪,敬也。封其后示敬而已,故曰恪。虽通二代为三,其二代不假称恪,唯陈为恪耳。

则我周之自出,至于今是赖。言陈,周之甥,至今赖周德。桓公之乱,蔡人欲立其出。陈桓公鲍卒,於是陈乱。事在鲁桓五年。蔡出,桓公之子厉公也。我先君庄公奉五父而立之,五父佗,桓公弟。杀大子免而代之,郑庄公因就定其位。

○佗,徒何反。蔡人杀之。欲立其出故。我又与蔡人奉戴厉公,奉戴,犹奉事。至於庄、宣,皆我之自立。陈庄公、宣公,皆厉公子。夏氏之乱,成公播荡,又我之自入,君所知也。播荡,流移失所。宣十年,陈夏徵舒弑灵公。灵公之子成公奔晋,自晋因郑而入也。

○夏,户雅反。播,补贺反。今陈忘周之大德,蔑我大惠,弃我姻亲,介恃楚众,以凭陵我敝邑,不可亿逞。亿,度也。逞,尽也。

○介音戒。凭,皮冰反。亿,於力反。逞,敕景反。度,待洛反。我是以有往年之告。谓郑伯稽首告晋,请伐陈。未获成命,未得伐陈命。则有我东门之役。前年陈从楚伐郑东门。当陈隧者,井堙木刊。敝邑大惧不竞,而耻大姬。上辱大姬之灵。天诱其衷,启敝邑之心。启,开也。开道其心,故得胜。

○衷音忠。陈知其罪,授手于我。用敢献功!晋人曰:“何故侵小?”对曰:“先王之命,唯罪所在,各致其辟。辟,诛也。

○辟,婢亦反,注同。

[疏]“何故侵小”。

○正义曰:陈大於郑,而谓之侵小者,言陈对晋为小,不言小於郑也。子展伐陈,此言侵,谓侵陵之,非用兵之侵也。

且昔天子之地一圻,方千里。

○圻音祈。列国一同,方百里。

[疏]“列国一同”。

○正义曰:周法,大国五百里。此为一同者,引夏、殷时国小,以讥晋国之宽大,权以拒晋耳。

自是以衰。衰,差降。

○衰,初危反,注同。

[疏]“衰差降”。

○正义曰:中国七十,小国五十,是降差。

今大国多数圻矣,若无侵小,何以至焉?”晋人曰:“何故戎服?”对曰:“我先君武、庄,为平、桓卿士。郑武公、庄公为周平王、桓王卿士。

○数,色主反,下数甲兵、数疆潦,各并注同。城濮之役,文公布命曰:‘各复旧职!’晋文公。

○濮音卜。命我文公戎服辅王,以授楚捷,不敢废王命故也。”城濮在僖二十八年。士庄伯不能诘,士庄伯,士弱也。

○诘,起吉反。复於赵文子。文子曰:“其辞顺,犯顺不祥。”乃受之。

冬,十月,子展相郑伯如晋,拜陈之功。谢晋受其功。

○相,息亮反。子西复伐陈,陈及郑平。前虽入陈,服之而已。故更伐以结成。仲尼曰:“《志》有之:《志》,古书。‘言以足志,文以足言。’足,犹成也。

○足,将住反,又如字,下及注同。不言,谁知其志?言之无文,行而不远。虽得行,犹不能及远。晋为伯,郑入陈,非文辞不为功。慎辞也!”枢机之发,荣辱之主。

[疏]注“枢机”至“之主”。

○正义曰:《易 系辞》文也。郑玄云:“枢,户枢也。机,弩牙也。”户枢之发或明或闇,弩牙之发或中或否,以譬言语之发有荣有辱。传言子产善为文辞,於郑有荣也。

楚蒍掩为司马。蒍子冯之子。子匠使庀赋,庀,治。

○庀,匹婢反。

[疏]注“庀治”。

○正义曰:庀训为具,而言治者,以下说治赋之事,治之使具,故以庀为治也。

数甲兵。阅数之。甲午,蒍掩书土、田,书土地之所宜。度山林,度量山林之材,以共国用。

○度,待洛反,注及下注同。共音恭。鸠薮泽,鸠,聚也。聚成薮泽,使民不得焚燎坏之,欲以备田猎之处。

○薮,素口反。燎,力召反。处,昌虑反。

[疏]注“鸠聚”至“之处”。

○正义曰:“鸠,聚”,《释诂》文也。《释地》有“十薮”李巡曰:“薮,泽之别名也。”《周礼》泽虞有大泽大薮,小泽小薮,郑玄云:“泽,水所锺也。水希曰薮。”其职云“若大田猎,则莱泽野。”是薮为田猎之处,或焚其草,则散失泽薮之用,故聚成,使不得焚燎之也。

辨京陵,辨,别也。绝高曰京。大阜曰陵。别之以为冢墓之地。

○别,彼列反,下同。

[疏]注“辨别”至“之地”。

○正义曰:《释丘》云:“绝高为之京,非人为之丘。李巡曰:“丘高大者为京也。”孙炎曰:“为之人所作也。”则京为丘类,人力所作也。《释地》云:“大陆曰阜,大阜曰陵。”李巡曰:“大陆,谓土地高大,名曰阜,阜最大为陵也。”《檀弓》称“赵文子与叔誉观于九原”。观晋诸大夫之墓也。僖三十二年传云:“殽有二陵焉,其南陵,夏后皋之墓也”。故知别丘陵以为葬墓之地。

表淳卤,淳卤、埆薄之地。表异,轻其赋税。

○淳音纯。卤音鲁。《说文》:“卤,西方咸也。”埆音学云。

[疏]注“淳卤”至“赋税”。

○正义曰:贾逵云:“淳,咸也。”《说文》云:“卤,西方咸地也。从西省,象盐形,安定有卤县,东方谓之斥,西方谓之卤。”《吕氏春秋》称“魏文侯时,史起为邺令,引漳水以灌田。民歌之曰:‘决漳水以灌邺旁,终古斥卤生稻粱。’”是咸薄之地名为斥卤。《禹贡》云“海滨广斥”,是也。淳卤,地薄,收穫常少,故表之轻其赋税。

数疆潦,疆界有流潦者,计数减其租入。

○疆,居良反,注同;贾又其两反。潦音老。

[疏]注“疆界”至“租入”。

○正义曰:贾逵以疆为疆,墝埆之地。郑玄以为疆界内有水潦者。案《周礼 草人》:“凡粪种,疆用蕡。”郑玄云:“彊,彊坚者。”则疆地犹堪种植,非水潦之类,故从郑玄之说,数其疆界有水潦者,计数减其租税也。孙毓读为疆潦,注云:砂砾之田也。

规偃猪,偃猪,下湿之地。规度其受水多少。

○偃,於建反,又一音如字。猪,陟鱼反;《尚书传》云:“停水曰猪。”

[疏]注“偃猪”至“多少”。

○正义曰:《禹贡》:“徐州,大野既猪。”孔安国云:“水所停曰猪。”《檀弓》云:“有弑其父者,洿其宫而猪焉。”是猪者,停水之名。偃猪,谓偃水为猪,故为下湿之地。规度其地受水多少,得使田中之水注之。

町原防,广平曰原。防,隄也。隄防间地,不得方正如井田,别为小顷町。

○町,徒顶反。隄,丁兮反。顷,苦颖反。

[疏]注“广平”至“顷町”。

○正义曰:“广平曰原”,《释地》文。李巡曰:“谓土地宽博而平正名曰原。”《释丘》云:“坟,大防。”孙炎曰:“谓隄也。”隄防之间,或有平地,不得平正以为井田,取其可耕之处,别为小顷町也。《说文》云:“町,田践处曰町。”史游《急就篇》云:“顷町界亩。”是町亦顷类,故连言之也。谓广平为原者,因《尔雅》之文,其实此原谓隄防之间也。刘炫云:“广平曰原,土地宽平当与隰相配,非是不得为井田也。《释地》於陆阜陵阿之下云“可食者曰原”。孙炎曰:“可食,谓有井田也。”陆阿,山田可种穀者,亦曰原也。谓彼陵阿之间可食之地,非广平也。

牧隰皋,隰皋,水岸下湿,为刍牧之地。

○牧,州牧之牧。

[疏]注“隰皋”至“之地”。

○正义曰:《释地》云:“下湿曰隰。”李巡曰:“下湿,谓土地窊下名为隰也。”《诗》云:“鹤鸣于九皋。”毛、郑皆以皋为泽之坎。是皋为水岸也。下湿与水岸不任耕作,故使牧牛马於中,以为刍牧之地。

井衍沃,衍沃,平美之地。则如《周礼》制以为井田。六尺为步,步百为亩,亩百为夫,九夫为井。

○衍,以善反。贾云,下平曰衍,有流曰沃。

[疏]注“衍沃”至“为井”。

○正义曰:《周礼 大司徒》:“以土会之法,辨五地之物生。四曰坟衍,五曰原隰。”衍地高於原。传称“郇瑕氏之地,沃饶”。《鲁语》云:“沃土之民,逸。”则衍沃俱是平美之地,衍是高平而美者,沃是下平而美者,二者并是良田。故如《周礼》之法制之,以为井田。贾逵云:“下平曰衍,有溉曰沃。”所指虽异,俱谓良美之田也。“六尺为步”以下皆《司马法》之文。自“度山林”以下至此有九事,贾逵以为赋税差品,其注云:“山林之地,九夫为度,九度而当一井也。薮泽之地,九夫为鸠,八鸠而当一井也。京陵之地,九夫为辨,七辨而当一井也。淳卤之地,九夫为表,六表而当一井也。疆潦之地,九夫为数,五数而当一井也。偃猪之地,九夫为规,四规而当一井也。原防之地,九夫为町,三町而当一井也。隰皋之地,九夫为牧,二牧而当一井也。衍沃之地,亩百为夫,九夫为井。”《周礼 小司徒》云“乃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郑玄云:“隰皋之地,九夫为牧,二牧而当一井,今造都鄙授民田,有不易,有一易,有再易,通率二而当一,是之谓井牧。”是郑、贾同此说也。案《周礼》所授民田,不过再易,唯有三当一耳,不得以九当一也。山林、薮泽、京陵、偃猪,本非可食之地,不在授民之限,虽九倍与之,何以充税?而使之当一井也。且以度、鸠之等皆为九夫之名,经、传未有此目,故杜不云其说。

量入脩赋。量九土之所入,而治理其赋税。

○量音良,又音亮,注同。

[疏]“量入脩赋”。

○正义曰:量其九土所宜,观其收入多少,乃准其所入,脩其赋税。其九土之内,偃猪、京陵、无物可入,而言九土之所入者,总言之。

赋车籍马,籍,疏其毛色岁齿,以备军用。

[疏]“赋车籍马”。

○正义曰:赋与籍,俱是税也。税民之财,使备车马,因车马之异,故别为其文。

赋车兵、车兵,甲士。徒卒、步卒。

○卒,子忽反。

[疏]“赋车兵徒卒”。

○正义曰:车兵者,甲士也。徒兵者,步卒也。知非兵器者,上云“数甲兵”,下云“甲楯之数”,故知此兵谓人也。刘炫云:兵者,战器。车上甲士与步卒所执兵各异也。《司兵》“掌五兵”,郑玄云:“五兵者,戈、殳、戟、酋矛、夷矛。”又曰“军事,建车之五兵”,郑玄云:“车之五兵,郑司农所云者是也。步卒之五兵,无夷矛,而有弓矢。”事或当然。

甲楯之数。使器杖有常数。

○楯,食准反,又音尹。杖,直亮反。既成,以授子木,礼也。得治国之礼。传言楚之所以兴。

十二月,吴子诸樊伐楚,以报舟师之役。舟师,在二十四年也。门于巢。攻巢门。巢牛臣曰:“吴王勇而轻,若启之,将亲门。启,开门也。

○轻,遣政反。我获射之,必殪。殪,死也。

○射,食亦反,下同。殪,於计反。是君也死,彊其少安。”从之。吴子门焉,牛臣隐於短墙以射之,卒。

○疆,居良反。

楚子以灭舒鸠赏子木。辞曰:“先大夫蒍子之功也。”以与蒍掩。往年楚子将伐舒鸠,蒍子冯请退师以须其叛,楚子从之,卒获舒鸠。故子木辞赏以与其子。

晋程郑卒,子产始知然明,前年然明谓程郑将死,今如其言,故知之。问为政焉。对曰:“视民如子。见不仁者诛之,如鹰鹯之逐鸟雀也。”子产喜,以语子大叔,且曰:“他日,吾见蔑之面而已,蔑,然明名。

○鹰,於陵反。鹯,之然反;徐又居延反。语,鱼据反。今吾见其心矣。”大叔问政於子产。子产曰:“政如农功,日夜思之,思其始而成其终。朝夕而行之,行无越思,思而后行。

○朝如字。如农之有畔。言有次。其过鲜矣。”

卫献公自夷仪使与甯喜言,举复国也。甯喜许之。大叔文子闻之,大叔仪也。曰:“乌呼!《诗》所谓‘我躬不说,皇恤我后’者,甯子可谓不恤其后矣。皇,暇也。《诗 小雅》。言今我不能自容说,何暇念其后乎?谓甯子必身受祸,不得恤其后也。

○说音悦,注同;《诗》作“阅”,容也。

[疏]“我躬”至“我后”。

○正义曰:□《诗 小雅 小弁》之篇。

将可乎哉?殆必不可。君子之行,思其终也,思使终可成。思其复也。思其可复行。《书》曰:‘慎始而敬终,终以不困。’逸《书》。

[疏]“书曰”至“不困”。

○正义曰:《尚书 蔡仲之命》云:“慎厥初,惟厥终,终以不困。”此所引者盖是彼文,学者各传所闻,而字有改易,或引其意,而不全其文,故不同也。

《诗》曰:‘夙夜匪解,以事一人。’一人以喻君。

○解,佳卖反。今甯子视君不如弈棋,弈,围棋也。。

○弈音亦。棋音其。

[疏]注“弈,围棋”。

○正义曰:《方言》云:“围棋谓之弈,自关东齐、鲁之间皆谓之弈。”此戏名之曰弈,故《说文》弈从廾,言竦两手而执之。孟子称弈秋善弈,秋人自以善弈而著名也。棋者,所执之子,故云“弈者举棋不定,不胜其耦”,谓举子下之不定,则不胜其耦,是棋为子也。以子围而相杀,故谓之围棋。沈氏云:围棋称弈者,取其落弈之义也。

其何以免乎?弈者举棋不定,不胜其耦。而况置君而弗定乎?必不免矣。九世之卿族,一举而灭之。可哀也哉!”甯氏出自卫武公,及喜九世也。

【传】会于夷仪之岁,齐人城郊。(在二十四年。不直言会夷仪者,别二十五年夷仪会。

○此传本为后年修成,当续前卷二十五年之传后,简编烂脱,后人传写,因以在此耳。郏音古洽反。别,彼列反。)

[疏]注“在二”至“仪会”。

○正义曰:凡传却言前事者,皆举时事为验。二十四年、二十五年,频年会于夷仪,恐其事无以相别,故复言“齐人城郏”,以明秦、晋为成在二十四年也。不直言“齐人城郏”者,以其非经故也。此已连经举之,故下文乌馀奔晋,直举城郏之岁,不言会于夷仪。

其五月,秦、晋为成。晋韩起如秦莅盟,秦伯车如晋莅盟,伯车,秦伯之弟针也。

○莅音利,又音类。车音居。针,其廉反。成而不结。不结固也。传为后年脩成起本,当继前年之末,而特跳此者,传写失之。

○为,于伪反。跳,直雕反。传写,直专反,一本作“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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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程氏春秋或问目録 春秋类 卷一 隐公 卷二 桓公 卷三 庄公 闵公 卷四 僖公 卷五 文公 卷六 宣公 卷七 成公 卷八 襄公 卷九 昭公 卷十 定公 哀公 【臣】等谨案春秋或问十卷元程端学撰端学既辑春秋本义复歴举诸说之得失以明去取之意因成此书与本义相辅而行者也其掊击诸说多否少可于张洽之传攻之尤力然如论春秋不当以一字为褒贬论春秋多笔削以后之阙文论春秋不书祥瑞论春秋灾异不当强举其事应皆具有卓识其他持论亦多正大惟谓左氏事实多出伪撰又坚主夏时之说力诋左氏王周正传虽至于春书无冰亦以为建寅之月而穿凿周礼豳诗以解之不知左氏周人说经或有未确记事未
春秋稗疏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春秋稗疏 春秋类 提要 【臣】等谨案春秋稗疏二卷 国朝王夫之撰夫之有周易稗疏别著录是编论春秋书法及厯象典制之类仅十之一而考证地理者十之九其论书法谓闵公元年书季子仲孙髙子皆不名乃闵公幼弱聴国人之所为故从国人之尊称然考襄公之立实止四嵗昭公之出亦非一年均未闻以君不与政书事或有变文何独闵公见存乃从国人立义其论春秋书戎皆指徐戎斥杜预陈留济阳东有戎城之非且谓曹卫之间不应有戎证以费誓似乎近理然戎与诸国错处实非一种观经书追戎济西则去曹近而去徐逺至于凡伯聘鲁归周而戎伐之于楚丘则凡伯不涉徐方徐戎亦断难越国安得谓曹卫之间戎不杂居如此之类固未免失之臆断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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