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藏 · 春秋
春秋左传正义
137 万字 · 约 65 小时 9 分钟 · 43 / 175
儒藏 · 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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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也。(英氏,楚与国。娄林役在十五年。
○为,于伪反。)
夏,晋大子圉为质於秦,秦归河东而妻之。秦征河东置官司,在十五年。
○圉,鱼吕反。质音致,下同。妻,七计反,下同。惠公之在梁也,梁伯妻之。梁嬴孕,过期,过十月不产。怀子曰孕。
○嬴音盈,下同。孕,以证反。过,古禾反。
[疏]注“过十”至“曰孕”。
○正义曰:十月而产,妇人大期。又《家语》云“人十月而生”。故知过期,过十月也。《易》称“妇孕不育”。《说文》云“孕,怀子也”。
卜招父与其子卜之。卜招父,梁大卜。
○招,上遥反。大音泰。其子曰:“将生一男一女。”招曰:“然。男为人臣,女为人妾。”故名男曰圉,女曰妾。圉,养马者。不聘曰妾。
[疏]注“圉养”至“曰妾”。
○正义曰:昭七年传曰:“马有圉,牛有牧。”《内则》云:“聘则为妻,奔则为妾。”是也。
及子圉西质,妾为宦女焉。宦,事秦为妾。
○宦音患。
师灭项。师,鲁师。淮之会,公有诸侯之事,未归,而取项。淮会在前年冬,诸侯之事,会同讲礼之事。齐人以为讨,而止公。内讳执,皆言止。
秋,声姜以公故,会齐侯于卞。声姜,僖公夫人,齐女。九月,公至。书曰:“至自会。”犹有诸侯之事焉,且讳之也。耻见执,故讬会以告庙。
[疏]“犹有”至“讳之也”。
○正义曰:实无诸侯之事而言“至自会”者,尚似有诸侯之事焉。
齐侯之夫人三:王姬、徐嬴、蔡姬,皆无子。齐侯好内,多内宠,内嬖如夫人者六人:长卫姬生武孟,武孟,公子无亏。
○好,呼报反。嬖,必计反。长,丁丈反,下注同。少卫姬生惠公,公子元。
○少,诗照反。郑姬生孝公,公子昭。葛嬴生昭公,公子潘。
○潘,判丹反。密姬生懿公,公子商人。宋华子生公子雍。华氏之女,子姓。
○华,户化反。公与管仲属孝公於宋襄公,以为大子。雍巫有宠於卫共姬,因寺人貂以荐羞於公,雍巫,雍人,名巫,即易牙。
○属音烛。共音恭,本亦作恭。貂音彫。易音亦。
[疏]注“雍巫”至“易牙”。
○正义曰:《周礼》掌食之官,有内雍、外雍。此人为雍官,名巫,而字易牙也。
亦有宠,公许之立武孟。易牙既有宠於,公为长卫姬请立武孟。
○为,于伪反。管仲卒,五公子皆求立。冬十月乙亥,齐桓公卒。乙亥,十月八日。易牙入,与寺人貂因内宠以杀群吏,内宠,内官之有权宠者。而立公子无亏。孝公奔宋。十二月乙亥,赴。辛巳,夜殡。六十七日乃殡。
○殡,必刃反。
【经】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宋公、曹伯、卫人、邾人伐齐。(纳孝公。)
夏,师救齐。无传。
五月戊寅,宋师及齐师战于甗,齐师败绩。无亏既死,曹、卫、邾先去,鲁亦罢归,故宋师独与齐战。不称宋公,不亲战也。大崩曰败绩。甗,齐地。
○甗,鱼免反,又鱼偃反,又音言,一音彦。
狄救齐。无传。救四公子之徒。
秋,八月丁亥,葬齐桓公。十一月而葬,乱故。八月无丁亥,日误。
冬,邢人、狄人伐卫。狄称人者,史异辞,传无义例。
[疏]注“狄称”至“义例”。
○正义曰:决上狄救齐不称人也。於例,将卑师众称师,将卑师少称人,谓中夏诸侯之例。此称邢人,是将卑师少者。夷狄既无爵命,非有君臣之别,文多称戎、称狄,今君臣同文,或单称狄,或称狄人,是时史异辞,非褒贬也。《穀梁传》曰:“狄其称人,何也?善累而后进之,伐卫,所以救齐也。”其意以为上巳救齐,今复伐卫,救齐,故进之称人。左氏无此义,故为史异辞。
【传】十八年,春,宋襄公以诸侯伐齐。三月,齐人杀无亏。(以说宋。
○说音悦,又如字。)
郑伯始朝于楚,中国无霸故。楚子赐之金,既而悔之,与之盟曰:“无以铸兵。”楚金利故。
○铸,之树反。
[疏]注“楚金利”。
○正义曰:《考工记》云吴、越之剑是也。
故以铸三锺。古者以铜为兵,传言楚无霸者远略。
齐人将立孝公,不胜,四公子之徒遂与宋人战。无亏已死,故曰四公子。
○胜音升,又升证反。夏五月,宋败齐师于甗,立孝公而还。
秋,八月,葬齐桓公。孝公立而后得葬。
冬,邢人、狄人伐卫,围菟圃。卫侯以国让父兄子弟,及朝众,曰:“苟能治之,毁请从焉。”毁,卫文公名。
○菟音徒。圃,布古反,又音布。毁,吁委反。众不可,不听卫侯让。而后师于訾娄。陈师訾娄。訾娄,卫邑。
○訾,子斯反。娄,郎句反,又郎钩反。狄师还。独言狄还则邢留距卫,言邢所以终为卫所灭。
梁伯益其国而不能实也,多筑城邑,而无民以实之。命曰新里。秦取之。
【经】十有九年,春,王三月,宋人执滕子婴齐。(称人以执,宋以罪及民告。例在成十五年。传例不以名为义,书名及不书名,皆从赴。
○婴,於盈反。)
[疏]注“称人”至“从赴”。正义曰:此云“宋人执滕子”,下云“邾人执鄫子”,二君於传无不道之状,而皆称人以执,是宋公欲重其罪,以罪及民告。故史从而书之,以示虚实。《释例》曰:“凡诸侯无加民之恶,而称人以执,皆时之赴告,欲重其罪,以加民为辞,国史承之,书之於策,而简牍之记具存,夫子因示虚实。故传随而著其本状,以明得失也。滕子、鄫子皆称人见执,宋欲重二国之罪,故以不道赴,或名或不名,从所告之文也。传具载子鱼之辞,以虐二国之君见义,明非罪也。”杜言书名从赴者,诸侯被执,其罪与不罪,直以执者称人、称侯为异,传例不以书名为义。《释例》曰:“诸见执者,巳在罪贱之地,书名与否,非例所加。故但言执某侯也。”其意言被执巳是罪贱,书名更无可加,故不复以名为义。既不以为义,而被执者,有名与不名,知其皆从赴也。
夏,六月,宋公、曹人、邾人盟于曹南。无传。曹虽与盟而犹不服,不肯致饩,无地主之礼,故不以国地,而曰曹南,所以及秋而见围。
○与音预,下“亦与”同。饩,许气反。
[疏]注“曹虽”至“见围”。
○正义曰:哀十二年传曰:“诸侯之会,侯伯致礼,地主归饩。”桓十四年“公会郑伯于曹”,传曰:“曹人致饩,礼也。”《春秋》诸会於国都者,即以国都名为会地,地主不序於列。此会地於曹南,则在曹之都也。在曹之都而曹人在列,是曹虽与盟而心犹不服。秋,宋人围曹,传曰:“讨不服也。”以不服而被围,知此地以曹南,即是不服之状,明是不肯致饩,无地主之礼,以此故不以国地,而曰曹南,所以及秋而见围。以秋见围,知此时不服,故注言之。
鄫子会盟于邾。不及曹南之盟。诸侯既罢,鄫乃会之於邾,故不言如会。
[疏]注“不及”至“如会”。
○正义曰:诸侯盟于曹南,鄫子欲往会之。未至於曹,诸侯既罢,以邾既盟讫,故如邾会之。本意欲往会盟,未至於曹,诸侯已去,其实至於邾国,故书会盟于邾,言其意欲盟也。二十八年践土盟,下云“陈侯如会”。彼谓往至会所,此不至会所,故书其所至,而不言如会。襄七年鄬之会,下“郑伯髡顽如会,未见诸侯,丙戌卒于鄵”。亦不至会所,而云如会者,其意欲会,而在道身丧,故亦书其所至,义与此同。但卒执事异,故文异耳。鄫子不及曹南,而至於邾国,盖宋公知其在邾,故使邾子执之。
已酉,邾人执鄫子用之。称人以执,宋以罪及民告也。鄫虽失大国会盟之信,然宋用之,为罚已虐,故直书用之,言若用畜产也。不书社,赴不及也。不书宋使邾,而以邾自用为文,南面之君,善恶自专,不得讬之於他命。
○畜,许又反。
[疏]注“称人”至“他命”。
○正义曰:昭十一年“楚执蔡世子友用之”,与此“执鄫子用之”,皆恶其无道,直书用之,言其若用畜牲,所以恶楚、宋也。恶宋而以邾自用为文者,南面之君,善恶自专,不得讬之他命,事实恶宋,亦所以恶邾也。传称用之于社,而经不书于社,故云赴不及也。刘炫《规过》云:“‘执蔡世子友用之’,不言冈山,此何须云‘于社?’”今删定知不然者,以庄二十五年“鼓,用牲于社”。今鄫子既同畜牲而用,当云“邾人用鄫子于社”,今不云“子社”,故知赴不及,则昭十一年“执蔡世子友用之”,亦赴不及也。
秋,宋人围曹。卫人伐邢。伐邢在围曹前,经书在后,从赴。
冬,会陈人、蔡人、楚人、郑人盟于齐。地於齐,齐亦与盟。
[疏]注“地於”至“与盟”。
○正义曰:地於齐者,言即以齐为所盟之地也。传称“陈穆公请脩桓公之好”,而为此盟,明是齐亦与盟,地於齐而齐不序。诸盟会以国都,而地主不列於序者,地主亦与盟会,皆以此而知之耳。
梁亡。以自亡为文,非取者之罪,所以恶梁。
○恶,乌路反。
[疏]注“以自”至“恶梁”。
○正义曰:诸侯受命天子,分地建国,无相灭之理。此以自亡为文,不书所取之国,以为梁国自亡,非复取者之罪,所以深恶梁耳,非言秦得灭人国也。《释例》曰:“作事不时,则怨讟动於民。彼梁伯者,虚兴无虞之功,诈称无害之寇,遂沟其宫,以荡百姓之心,开大国之志,是妖衅之先徵,自亡之实应。故不言秦灭梁,而以自亡为文。”
【传】十九年,春,遂城而居之。(承前年传取新里,故不复言秦也。为此冬梁亡传。
○复,扶又反。)
宋人执滕宣公。
夏,宋公使邾文公用鄫子于次睢之社,欲以属东夷。睢水受汴,东经陈留、梁、谯、沛、彭城县入泗,此水次有妖神,东夷皆社祀之,盖杀人而用祭。
○睢音虽。属,朱欲反。谯,在消反。沛音贝。泗音四。祠音辞,或音祀。
[疏]传“欲以属东夷”。
○正义曰:属,训聚也。杀鄫子以惧东夷,使东夷聚来归己也。齐桓以德属诸侯,诸侯聚归齐桓。
○注“睢水”至“用祭”。
○正义曰:《释例》曰:“汴水自荧阳受河,睢水受汴,东经陈留梁国谯郡、沛国,至彭城县入泗。”凡水,首从水出谓之“受”,流归他水谓之“入”。《汉书》之例为然,言汴从河出,睢从汴出也。次谓水旁也。下云“用诸淫昏之鬼”,则此祀不在祀典,故云:“此水次有妖神”,妖神而谓之社。传言“以属东夷”,则此是东夷之神,故言“东夷皆社祠之”。刘炫云:“案昭十年,季平子伐莒,献俘,始用人於亳社。”彼亳社旧不用人,杜何以知此社杀人而用祭乎?今知不然者,彼传云“始用人於亳社”,故知旧来不用。此云“使邾文公用鄫子于次睢之社”,既不言始,明知旧俗用之。刘取彼而规杜过,非也。
司马子鱼曰:“古者六畜不相为用,司马子鱼,公子目夷也。六畜不相为用,谓若祭马先,不用马。
○畜,许又反,注同。为,于伪反,下“为人”同,又如字,注放此。
[疏]“司马”至“用马”。
○正义曰:《尔雅 释畜》马、牛、羊、豕、犬、鸡,谓之“六畜”。《周礼》谓之“六牲”。养之曰畜,用之曰牲,其实一物也。此云“六畜不相为用”,昭十一年传曰:“五牲不相为用。”彼注不云:“马,而以其馀当之,明其俱为祭祀,所用彼此同也。《周礼 校人》“春祭马祖”,郑玄云:“马祖,天驷也。《孝经说》曰:‘房为龙马。’”六畜之言先祖者,唯此一文而已。以外牛、羊之等,其祖不知为何神也。谓若祭马先,不用马,略举一隅,据有文者言之耳。沈氏云:《春秋说》天苑主牛,又有天鸡、天狗、天豕。以马祖类之,此等各有其祖。
小事不用大牲,
[疏]“小事不用大牲”。
○正义曰:《杂记》言衅庙用羊。门夹室皆用鸡。隐十一年传称郑伯之诅,“使卒出豭,行出犬、鸡”。如此之类,皆是不用大牲也。
而况敢用人乎?祭祀,以为人也。民,神之主也。用人,其谁飨之?齐桓公存三亡国以属诸侯,三亡国,鲁、卫、邢。
[疏]注“三亡国,鲁、卫、邢”。
○正义曰:《齐语》云:“鲁有夫人、庆父之乱,二君弑死,国绝无嗣,桓公使高子存之;狄人攻邢,桓公筑夷仪以封之;狄人攻卫,卫人出庐于曹,桓公城楚丘以封之。”是也。卫则狄灭之矣,鲁、邢不灭,而言亡者,美大齐桓之功耳。
义士犹曰薄德。谓欲因乱取鲁,缓救邢、卫。今一会而虐二国之君,宋公三月以会召诸侯,执滕子;六月而会盟,其月二十二日执鄫子,故云一会而虐二国之君。又用诸淫昏之鬼。非周社故。将以求霸,不亦难乎?得死为幸!”恐其亡国。
秋,卫人伐邢,以报菟圃之役。邢不速退,所以独见伐。於是卫大旱,卜有事於山川,不吉。有事祭也。甯庄子曰:“昔周饥,克殷而年丰。今邢方无道,诸侯无伯,伯,长也。
○长,丁丈反。天其或者,欲使卫讨邢乎?”从之,师兴而雨。
“宋人围曹”,讨不服也。曹南盟,不脩地主之礼故。子鱼言於宋公曰:“文王闻崇德乱而伐之,军三旬而不降,崇,崇侯虎。
○降,户江反,下同。退脩教而复之,因垒而降。复往攻之,备不改前,而崇自服。
○复,扶又反,注同;一本作“而复伐之”,“伐”,衍字也。垒,力轨反,军垒。《诗》曰:‘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诗 大雅》。言文王之教,自近及远。寡妻,嫡妻,谓大姒也。刑,法也。
○御如字,治也;《诗》音五嫁反,迎也。嫡,或作適,丁历反。大姒音泰。姒音似。今君德无乃犹有所阙,而以伐人,若之何?盍姑内省德乎,无阙而后动?”
○盍,胡腊反。
陈穆公请脩好於诸侯以无忘齐桓之德。冬,盟于齐,脩桓公之好也。宋襄暴虐,故思齐桓。
○好,呼报反,下同。
“梁亡”,不书其主,自取之也。不书取梁者主名。初,梁伯好土功,亟城而弗处,民罢而弗堪。则曰:“某寇将至。”乃沟公宫,沟,堑。
○亟,欺冀反。罢音皮。堑,七艳反。曰:“秦将袭我。”民惧而溃,秦遂取梁。
○溃,户外反。
【经】二十年,春,新作南门。(鲁城南门也,本名稷门。僖公更高大之,今犹不与诸门同,改名高门也。言新以易旧,言作以兴事,皆更造之文也。)
[疏]注“鲁城”至“文也”。
○正义曰:鲁城南门,本名稷门。今新作者,新脩彼稷门,更令高大,因改名高门。此事非有所据,鲁人相传云然,今时鲁人其言犹如此也。新者易旧之意,作者兴事之辞,皆是更造之文也。刘、贾先儒皆云“言新有故木;言作有新木”。故为此言以异之。《释例》曰:“言新,意所起;言作,以兴事。通谓兴起功役之事。总而言之,不复分别因旧与造新也。”
夏,郜子来朝。无传。郜,姬姓国。
○郜,古报反;《字林》,工竺反。
[疏]注“郜,姬姓国”。
○正义曰:二十四年传富辰所云,郜之初封,文王之子,聃季之弟。以后更无所闻,唯此年一见而已。无时君谥号,不知谁灭之。
五月乙巳,西宫灾。无传。西宫,公别宫也。天火曰灾,例在宣十六年。
[疏]注“西宫”至“六年”。
○正义曰:《穀梁》以西宫为闵公之庙。《礼》宗庙在左,不得称西宫也。《公羊传》曰:“西宫者何?小寝也。小寝则曷为谓之西宫?有西宫则有东宫矣。”此注取《公羊》为说,故云公别宫也。
郑人入滑。入例在襄十三年。
○滑,于八反。
秋,齐人、狄人盟于邢。
冬,楚人伐随。
【传】二十年,春,“新作南门”。书,不时也。(失土功之时。)凡启塞从时。(门户道桥谓之启,城郭墙堑谓之塞,皆官民之开闭,不可一日而阙,故特随坏时而治之。今僖公脩饰城门,非开闭之急,故以土功之制讥之。传嫌启塞皆从土功之时,故别起从时之例。
○塞,素则反。)
[疏]注“门户”至“之例”。
○正义曰:传唯言“启塞从时”,不知启塞之言意何所谓?服虔云:“阖扇,所以开;键闭,所以塞。”《月令》“仲春,脩阖扇。孟冬,脩键闭”。从时,从此时也。传既云作门不时,更发从时之例,则启塞之事,当是城门之类,安得以为阖扇、键闭细小之物乎?若是仲春、孟冬,传何以不言春、冬,而直云“从时”,知从何时,岂丘明作传不了,待《月令》而后明哉?故杜更为别说。虽杜之言亦无明证,正以门户道桥所以开人行路,故以为启;城郭墙堑所以障蔽往来,故以为塞。虽言无所据,而理在可通。此二事者,皆官民之所开闭,终当须之,不可一日而阙。言从时者,特从坏时而脩之,不得拘以土功时月也。此新作南门者,当时不是倾坏,僖公欲脩饰使高大耳,非开闭之急,得待土功间月,今以日至之后兴造此门,故以土功之制讥之,云“书,不时也”。传既讥僖公作门不时,嫌门户墙堑之类交急之事,亦待土功之月,故别起从时之例,言启塞不须待时,其新作门须待时耳。杜云城郭谓之塞,亦得从坏时而治之,所以春秋筑城,每云书不时者,谓非因破坏而辄脩理,故谓之不时。《释例》曰:“门户道桥,城郭墙堑,官民之开闭,不可一日阙者也。故特随坏时而脩之,皆当其时而讫,不必用土功之常时也。故传既曰‘书不时’,又曰‘启塞从时’,重发以明二义。其他急事,亦包之也。”鲁城南面三门,隐公元年开一门,故今南有四门。僖公意更缮治高大稷门,非启塞之义,而以日至之后兴功,故经书“春”,传曰“书不时”,言失土功之时也。启塞之事犹得从宜而脩之。
滑人叛郑而服於卫,夏,郑公子士、洩堵寇帅师入滑。公子士,郑文公子。洩堵寇,郑大夫。
○洩,息列反。堵,丁古反;王又音者。
秋,齐、狄盟于邢,为邢谋卫难也。於是卫方病邢。
○为,于伪反。难,乃旦反。
随以汉东诸侯叛楚。冬,楚丘穀於菟帅师伐随,取成而还。君子曰:“随之见伐,不量力也。量力而动,其过鲜矣。善败由己,而由人乎哉?《诗》曰:‘岂不夙夜,谓行多露。’”《诗 召南》。言岂不欲早暮而行,惧多露之濡己,以喻违礼而行,必有汙辱,是亦量宜相时而动之义。
○穀,奴口反。於音乌。菟音徒。鲜,息浅反,下同。召,上照反。暮,本亦作莫,音暮。汙,汙秽之汙,一音乌路反。相,息亮反。
宋襄公欲合诸侯,臧文仲闻之,曰:“以欲从人则可,屈己之欲,从众之善。以人从欲鲜济。”为明年鹿上盟传。
【经】二十有一年,春,狄侵卫。(无传。为邢故。
○为,于伪反,下为邾同。)
宋人、齐人、楚人盟于鹿上。鹿上,宋地。汝阴有原鹿县。宋为盟主,故在齐人上。
夏,大旱。雩不获雨,故书旱。自夏及秋,五稼皆不收。
[疏]注“雩不”至“不收”。
○正义曰:《春秋》之例,旱则脩雩,雩必为旱。而经或书雩,或书旱者,雩而得雨,喜雩有益,书雩,不书旱。雩不得雨,则书旱,明灾成此时,雩不获雨,故书旱也。周之夏,即今之二月、三月、四月也,於时方欲下种,此月不雨未能成灾。而书夏大旱者,此后虽得少雨,而终是不堪生殖,从夏及秋五稼悉皆不收,不收之后,择最旱之月而书之,故书夏大旱也。刘炫云,大旱而不书饥者,传云“是岁也,饥而不害”,故不书饥。
秋,宋公、楚子、陈侯、蔡侯、郑伯、许男、曹伯会于盂。盂,宋地。楚始与中国行会礼,故称爵。
○盂音于。执宋公以伐宋。不言楚执宋公者,宋无德而争盟,为诸侯所疾,故总见众国共执之文。
○见,贤遍反。
冬,公伐邾。无传。为邾灭须句故。
○句,其俱反,传同。
楚人使宜申来献捷。无传。献宋捷也。不言宋者,秋伐宋冬来献捷,事不异年,从可知。不称楚子,使来不称君命行礼。
○献,轩建反。捷,在接反。
十有二月,癸丑,公会诸侯盟于薄,释宋公。诸侯既与楚共伐宋,宋服,故为薄盟以释之。公本无会期,闻盟而往,故书公会诸侯。
○薄如字。
[疏]注“诸侯”至“诸侯”。
○正义曰:诸侯之被执者,皆不书其释。释而公不与,又不告,故鲁史不得书之。此由公往与盟,见其得释,故书之耳。文七年“公会诸侯、晋大夫,盟于扈”。传曰:“公后至,故不书所会。凡会诸侯,不书所会,后也。后至,不书其国,辟不敏也。”此盟亦总言“诸侯”,不书其国,似是公之后期,故解之。鲁先不属楚,公本无会期,闻盟而往,故书公会诸侯,非后期也。公非后期而总书诸侯者,此则会盂之诸侯也。一事而再见者,前目而后凡,自谓前已历序,故后总言耳,非为鲁公变文也。
【传】二十一年,春,宋人为鹿上之盟,以求诸侯於楚,楚人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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