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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 · 礼经

仪礼注疏

82 万字 · 约 39 小时 15 分钟 · 20 / 105

会员可开白话

○释曰:云“此县谓磬也”者,对《大射》县锺、磬、具有也。云“县於东方,辟射位也”者,此言决《乡饮酒》无射事,县於阶也。云“但县磬者,半天子之士,无锺”者,案《周礼小胥职》云:“半为堵,全为肆。”郑云:“锺磬者,编县之二八十六枚而在一ね谓之堵。锺一堵、磬一堵谓之肆。半之者,谓诸侯之卿、大夫、士也,诸侯之卿、大夫半天子之卿、大夫。”天子之卿、大夫判县者,东西各有锺磬为肆。诸侯之卿、大夫判县者,分一肆於两厢,东县磬,西县锺。若天子之士特县者,直东厢有锺磬,二ね为一肆,诸侯之士分取磬而已。县於东方为特县,故云无锺,对大夫及天子士有锺。若然,此既兼乡大夫询众庶,当为判县,宜有锺,而总云无锺者,方以礼乐化民,虽大夫亦同士特县也。若《乡饮酒》方宾乡人之贤者,从士礼也。其天子诸侯锺、磬、具,卿、大夫、天子士已下亦无。知者,以其诸侯卿、大夫、士半天子卿、大夫、士,若有,添锺、磬为三,半不得,故知卿大夫已下皆无也。

乃张侯,下纲不及地武。(侯,谓所射布也。纲,持舌绳也。武,迹也。中人之迹尺二寸。侯象人,纲即其足也,是以取数焉。)

[疏]“乃张”至“地武”。

○注“侯谓”至“数焉”。

○释曰:此已下,论预张侯之事。郑知侯用布,案下记云兽侯,大夫士皆言布侯。则馀宾射、大射,其侯皆用布,此乡射采侯二正,亦用布可知。云“纲,持舌绳也”者,《周礼梓人》云:“上纲与下纲出舌寻,纟员寸焉”。注云:“纲所以系侯於植者也。”故云纲持舌绳也。云“武,迹也。中人之迹尺二寸”者,无正文,盖目验当时而言,似云中人定扼围九寸也。汉礼云五武成步,步六尺,或据此而言也。云“侯象人”者,案郑注《梓人》云:“上下皆出舌一寻者,亦人张手之节也。”以其张侯之法,下两舌半上舌,两头纲皆出一寻,即是上广下狭,象人张足六尺,张臂八尺,故云象人也。云“纲即其足也”者,谓经下纲象足。云“是以取数焉”者,以下纲象足,张之六尺,是取数於武也。

不系左下纲,中掩束之。(事未至也。)

[疏]“不系”至“束之”。

○注“事未至也”。

○释曰:案下记云:“东方谓之右个。”注云:“侯以向堂为面也。”则此左下纲以西畔而言。云“中掩束之”者,案记云:乡侯一丈,“倍中以为躬”;躬二丈,“倍躬以为左右舌”;舌四丈,两舌各出一丈。又云“下舌半上舌”,则左右各出五尺。今将此五尺与下纲不系者,中掩左厢向东,待将射乃解之,故云“事未至”也。

乏参侯道,居侯党之一,西五步。(容谓之乏,所以为获者御矢也。侯道五十步,此乏去侯北十丈,西三丈。)

[疏]“乏参”至“五步”。

○注“容谓”至“三丈”。

○释曰:乏参侯道者,谓三分侯道。云“居侯党之一”者,党,旁也。谓在侯西北邪向之,故以旁言之。其居旁之一者,谓侯道内三分之,居一分之地十丈也。云“西五步”者,据侯之正北落西有五步,即三丈也。云“容谓之乏”者,案《周礼射人职》云:“王以六耦射三侯,三获三容。五正。”彼据王三侯有三容。容者以革为之,可以容身,故云容也。云“乏”者,谓矢於此匮乏不去,故云乏也。云“获者御矢也”者,谓唱获者恐矢至身,故云获者御矢也。云“侯道五十步”者,记云乡侯五十弓。弓之下制六尺,与步相应,故郑云步也。云“此乏去侯北十丈”者,五十步计之,步六尺,五十步则三十丈,三分取一为十丈。云“西三丈”者,经云“西五步”,五六三十,故云三丈也。远近如此者,一得避矢,一得去堂二十丈,闻唱获声是其节也。

羹定。(肉谓之羹。定犹孰也,谓狗孰可食。)

[疏]“羹定”。

○注“肉谓”至“可食”。

○释曰:云“谓狗孰”者,此与《乡饮酒》同,亨狗於东方是也。

主人朝服,乃速宾。宾朝服出迎,再拜。主人答再拜,退,宾送,再拜。(速,召也。射宾轻也。戒时玄端。今郡国行此乡射礼,皮弁服,与《礼》为异。)

[疏]“主人”至“再拜”。

○释曰:自此至“当楣北面答再拜”,论主召宾从己之事。此主人与宾俱朝服,案《乡饮酒》宾主俱不言服者,以彼宾礼重,故戒与速宾俱朝服,故不言。此习礼轻,是故戒时玄端,召时乃朝服,故须言之也。必此戒时玄端者,见《公食大夫》云:“宾朝服,即位于大门外,如聘。”注云:“於是朝服,则初时玄端。”宜与彼同,皆是戒时不言服,後速时朝服,故知此亦戒时玄端矣。且《乡饮酒》戒速俱不言服,知皆朝服者,下记云“乡朝服而谋宾介”是也。云“今郡国”已下,引之者,欲见与周异也。

宾及众宾遂从之。

及门,主人一相出迎于门外,再拜。宾答再拜。(相,主人家臣,摈赞传命者。)

[疏]“宾及”至“再拜”。

○注“相主”至“命者”。

○释曰:《乡饮酒》云:“宾及众宾皆从之。”彼兼介,故云“皆”。此无介,故不言皆也。云“主人一相出迎于门外”,注与《乡饮酒》同,此亦主人自迎,而言一相者,使之传宾,言兼相礼也。

揖众宾。(差卑,礼宜异。)

[疏]“揖众宾”。

○注“差卑礼宜异”。

○释曰:此宾与众宾同是乡人无爵者,而云“差卑”者,唯据立为宾者尊,众宾即不为卑,不论有爵无也。云“礼宜异”者,宾则拜之,众宾则揖之,是其异也。

主人以宾揖,先入。(以犹与也。先入,入门右西面。)

[疏]“主人”至“先入”。

○注“以犹”至“西面”。

○释曰:云“以,犹与”者,案《左氏传》云“蔡人以吴子与楚人战于柏举”,彼以者,能东西之曰以,以谓驱使前人之称,此言嫌有驱使之称,故以为与,谓主人与宾,是以为平敌之义,故须训之。云“先入,入门右西面”者,此注亦与《乡饮酒》同。以其宾入东面,故西面待之。

宾厌众宾,众宾皆入门左,东面北上。宾少进。(引手曰厌。少进,差在前也。今文皆曰揖众宾。)

[疏]“宾厌”至“少进”。

○注“引手”至“众宾”。

○释曰:此经亦与《乡饮酒》同。此云“宾少进”,彼亦宜然。不言者,文不具也。

主人以宾三揖,皆行。及阶,三让,主人升一等,宾升。(三让而主人先升者,是主人先让於宾。不俱升者,宾客之道,进宜难也。)

[疏]“主人”至“宾升”。

○注“三让”至“难也”。

○释曰:言“皆行”者,宾主既行,众宾亦行,故云皆行。《乡饮酒》亦皆行,不言者,文略也。知“主人先让於宾”者(元空一字),以其主人之法先升导宾,宾後升。进宜难,礼之常然,故知主人先让宾也。此先升一等,礼之常。《燕礼》君升二等者,尊君故也。

主人阼阶上当楣北面再拜,宾西阶上当楣北面答再拜。(主人拜宾至此堂。)

[疏]注“主人拜宾至此堂”。

○释曰:知拜是拜至者,《乡饮酒义》云:“拜至,拜洗。”《公食》亦云:“当楣北乡再拜。”故知拜是拜至。

主人坐取爵於上篚,以降。(将献宾也。)

[疏]“主人”至“以降”。

○注“将献宾也”。

○释曰:自此至“主人阼阶上答拜”,论主人献宾之事。凡取爵于篚以降者,皆是上篚。《乡饮酒》不言上者,文略也。

宾降。(从主人也。)主人阼阶前西面坐奠爵,兴辞降。(重以主人事烦宾也。今文无阼阶。)

宾对。(对,答。)

[疏]“宾对”。

○注“对答”。

○释曰:《乡饮酒》注云:“宾主之辞未闻。”此不注,从可知。

主人坐取爵,兴,洗,南面坐奠爵于篚下,盥洗。(盥手又洗爵,致敬也。古文盥皆作浣。)宾进,东北面辞洗。(必进者,方辞洗,宜违位也。言“东北面”,则位南於洗矣。)主人坐奠爵于篚,兴对,宾反位。(反从降之位也。《乡饮酒》曰:“当西序东面。”)主人卒洗,壹揖壹让以宾升。宾西阶上北面拜洗,主人阼阶上北面奠爵,遂答拜,乃降。(乃降,将更盥也。古文壹皆作一。)

宾降,主人辞降,宾对。主人卒盥,壹揖壹让升,宾升,西阶上疑立。(疑,止也。有矜庄之色。)

[疏]注“疑止”至“之色”。

○释曰:《乡饮酒》注“疑读为疑然从於赵盾之疑”,疑,正立自定之貌。此言疑止也有矜庄之色,二注相兼乃具也。

主人坐取爵,实之宾席之前,西北面献宾。(进酒於宾也。凡进物曰献。)

[疏]注“进酒”至“曰献”。

○释曰:云“凡进物曰献”者,欲见此宾乃是乡民而已,无尊卑上下。犹言献者,此献直是进物,而言献,进之也。案《周礼玉府》注云:“古者致物於人,尊之则曰献。”彼据尊敬前人,虽卑亦曰献。若齐侯献捷於鲁之类,义与此别也。

宾西阶上北面拜,主人少退。(少退犹少辟也。)

[疏]注“少退犹少辟也”。

○释曰:《乡饮酒》文与此同,注云:“少退,少辟。”及下文云“宾少退”注云:“少退,逡巡。”义亦与此同。

宾进受爵于席前,复位。(复位,西阶上位。)主人阼阶上拜送爵,宾少退。荐脯醢。(荐,进。)

宾升席,自西方。(宾升降由下也。)

[疏]注“宾升降由下也”。

○释曰:凡席升由下,降由上。下文降席不由上者,以主人在东,敬主人,不得降由上。又於席西拜,便使升降皆由下,故云“宾升降由下也”。

乃设折俎。(牲体枝解节折以实俎也。)

主人阼阶东疑立。宾坐,左执爵,右祭脯醢,奠爵于荐西,兴取肺,坐绝祭。(左手执本,右手绝末以祭也。肺离,上为本,下为末。)

[疏]注“却左”至“为末”。

○释曰:郑皆约《乡饮酒》知之也。

尚左手,哜之。(哜,尝也。右手在下,绝以授口尝之。)兴加于俎,坐扌兑手,执爵,遂祭酒,兴,席未坐啐酒。(扌兑,拭也。啐,尝也。古文扌兑作说。)降席,坐奠爵,拜,告旨。(降席,席西也。旨,美也。)执爵兴,主人阼阶上答拜。宾西阶上北面坐,卒爵,兴,坐奠爵,遂拜,执爵兴。(卒,尽。)主人阼阶上答拜。

宾以虚爵降。(将洗以酢主人。)

[疏]“宾以虚爵降”。

○注“将洗以酢主人”。

○释曰:自此至“宾西阶上答拜”,论宾酢主人之事。《乡饮酒》不言虚爵,直云“降洗”,此直云“虚爵降”,不言洗,互见为义,相兼乃具也。

主人降。(从宾也。降立阼阶东,西面,当东序。)

[疏]注“从宾”至“东序”。

○释曰:皆《乡饮酒》文也。

宾西阶前东面坐奠爵,兴,辞降。主人对。宾坐取爵,洗,北面坐奠爵于篚下,兴,盥洗。(宾北面盥洗,自外来。)

[疏]注“宾北”至“外来”。

○释曰:对主人自内出、南面是也。上文主人坐取爵,洗,南面是也。

主人阼阶之东,南面辞洗。宾坐奠爵于篚,兴对。主人反位。(反位,从降之位也。主人辞洗,进。)

[疏]注“反位”至“洗进”。

○释曰:云“反位,从降之位也”者,即上东序之西南面位。云“主人辞洗,进”者,经直言反,不言进,郑以言反位由前,进乃反位,故郑却本之,主人辞洗,进也。

宾卒洗,揖让如初,升。

[疏]“宾卒”至“初升”。

○释曰:言“如初”,则亦一揖一让也。

主人拜洗,宾答拜,兴,降盥,如主人之礼。宾升,实爵主人之席前,东南面酢主人。(酢,报。)主人阼阶上拜,宾少退。主人进受爵,复位。宾西阶上拜送爵,荐脯醢。主人升席自北方。乃设折俎。祭如宾礼。(祭荐俎及酒,亦哜啐。)不告旨。(酒己物。)

自席前阼阶上,北面坐卒爵,兴,坐奠爵,遂拜,执爵兴。宾西阶上北面答拜。(自,由也。啐酒於席末,由前降,便也。)

[疏]注“自由”至“便也”。

○释曰:郑知义然者,亦约《乡饮酒》得知也。

主人坐奠爵于序端,阼阶上再拜崇酒。宾西阶上答再拜。(序端,东序头也。崇,充也。谢酒恶相充满也。)

[疏]“主人坐奠爵于序端”。

○释曰:奠爵于序端,此拟下献众宾,故云“取爵于序端”,与《乡饮酒》同也。

主人坐取觯于篚,以降。(将酬宾。)

[疏]“主人”至“以降”。

○注“将酬宾”。

○释曰:自此至“当西序”,论酬宾之事。

宾降。主人奠觯,辞降。宾对,东面立。主人坐取觯,洗,宾不辞洗。(不辞洗。以其将自饮。)卒洗,揖让升。宾西阶上疑立。主人实觯,酬之,阼阶上北面坐奠觯,遂拜,执觯兴。(酬,劝酒。)

宾西阶上北面答拜。主人坐祭,遂饮,卒觯,兴,坐奠觯,遂拜,执觯兴。宾西阶上北面答拜。主人降洗。宾降辞,如献礼。(以将酌己。)

[疏]注“以将酌己”。

○释曰:郑言此者,前不辞洗,主人自饮,至此辞洗,以将酌己,故辞也。

升,不拜洗。(酬礼杀也。)宾西阶上立。主人实觯宾之席前,北面。(酬宾。)

宾西阶上拜。主人坐奠觯于荐西。宾辞,坐取觯以兴,反位。(宾辞,辞主人复亲酌己。)

[疏]注“宾辞”至“酌己”。

○释曰:此射前献时亲酌己,今复亲酌己。

主人阼阶上拜送。宾北面坐,奠觯于荐东,反位。(酬酒不举。)

[疏]“主人阼阶上拜送”。

○注“酬酒不举”。

○释曰:《乡饮酒》注引《曲礼》不尽人之欢之事,此不言,亦从郑注可知。

主人揖降。宾降,东面立于西阶西,当西序。(主人将与众宾为礼,宾谦,不敢独居堂。)

主人西南面三拜众宾,众宾皆答壹拜。(三拜,示遍也。壹拜,不备礼也。献宾毕,乃与众宾拜,敬不能并。)

[疏]“主人”至“壹拜”。

○注“三拜”至“能并”。

○释曰:云“三拜,示遍也”(元空一字)者,众宾无问多少,止为三拜而已,是示遍也。云“壹拜,不备礼也”者,众宾人皆壹拜,是拜不备礼,此亦答大夫拜法。以其此礼中含卿大夫法,若答士拜,则亦再拜,见於《特牲》也。云“献宾毕,乃与众宾拜”者,自尔来唯与宾拜,未与众宾拜,今始拜之,故云“敬不能并”。

主人揖升,坐取爵于序端,降洗,升,实爵,西阶上献众宾。众宾之长升,拜受者三人。(长,其老者。言三人,则众宾多矣。国以多德行、道艺为荣,何常数之有乎?)

[疏]“主人”至“三人”。

○注“长其”至“有乎”。

○释曰:众宾之长升拜受者三人,此虽非宾贤能,其众亦三人在堂上,与《乡饮酒》数同。其堂上众宾无定数,故郑云“言三人则众宾多矣。”云“国以多德行、道艺为荣”者,案《周礼大司徒》以乡三物教万民,一曰六德,二曰六行,三曰六艺。此既乡人,则德行亦据六德、六行,道艺则六艺也。此并与《乡饮酒》宾、介与众宾之类,并来与在射中,是以孔子射於矍相之圃,观者如堵墙。彼亦据孔子为乡大夫,习人以礼乐之射,至於誓之於後,仅有存焉,亦无常数之事也。

主人拜送。(送拜爵於众宾右。)

[疏]“主人拜送”。

○注“拜送”至“宾右”。

○释曰:知在众宾右者,约《乡饮酒》献众宾皆於西阶上,宾右知之也。

坐祭,立饮,不拜既爵,授主人爵,降复位。(既,尽。)

[疏]“坐祭”至“复位”。

○释曰:此还上三人者,降复宾南东面位。

众宾皆不拜,受爵,坐祭,立饮。(自第四已下,又不拜受爵,礼弥略。)

[疏]“众宾”至“立饮”。

○注“自第”至“弥略”。

○释曰:此谓堂下众宾无数者,故郑云“自第四”以下。云“又不拜受爵,礼弥略”者,三宾虽坐祭,立饮,不拜既爵,仍拜受,此众宾非直坐祭,立饮,不拜既爵,又不拜受爵,故云礼弥略也。

每一人献,则荐诸其席。(诸,於。)

[疏]“每一”至“其席”。

○释曰:此还据堂上三人有席者,故云“荐诸其席”,谓席前也。

众宾辩有脯醢。(荐於其位。)

[疏]“众宾辩有脯醢”。

○注“荐於其位”。

○释曰:还据堂下无席者,故郑云“荐於其位”,不席也。

主人以虚爵降,奠于篚。(不复用。)

揖让升。宾厌众宾升,众宾皆升,就席。

[疏]“揖让”至“就席”。

○释曰:自此以下至“举觯者降”,论旅酬之事。

一人洗,举觯於宾。(一人,主人之吏。)

[疏]“一人洗举觯于宾”。

○注“一人主人之吏”。

○释曰:主人之吏,亦谓府史以下,非属官也。

升,实觯,西阶上坐奠觯,拜,执觯兴。宾席末答拜。举觯者坐祭,遂饮,卒觯,兴。坐奠觯,拜,执觯兴。宾答拜,降洗,升实之,西阶上北面。(将进奠觯。)宾拜。(拜受觯。)

举觯者进,坐奠觯于荐西。(不授,贱不敢也。)

[疏]注“不受贱不敢也”。

○释曰:以其是主人之吏,既贱,故不敢亲授奠之也。

宾辞,坐取以兴。(若亲受然。)

[疏]注“若亲受然”。

○释曰:云“若亲受然”者,宾辞,即坐取以兴,故云“若亲受然”也。

举觯者西阶上拜送。宾反奠于其所。举觯者降。

[疏]“举觯”至“举觯者降”。

○释曰:云“反奠于其所”者,还於荐西,以其射後宾北面举之为旅酬,故不奠于荐东也。

大夫若有遵者,则入门左。(谓此乡之人为大夫者也。谓之遵者,方以礼乐化民,欲其遵法之也。其士也,於旅乃入。乡大夫、士非乡人,礼亦然,主於乡人耳。今文遵为亻巽。)

[疏]“大夫”至“门左”。

○注“谓此”至“为亻巽”。

○释曰:云“大夫若有遵”者,言若者,或无不定,故云若也。郑知是当乡大夫者,以其《乡射》既与人行射礼,而言大夫者,当乡大夫可知。云“其士也,於旅乃入”者,下记云“士既旅不入”,明未旅皆得入,是以未旅而射,其士皆在也。知乡大夫、士非乡人,礼亦然者,以其同是乡大夫、士,礼无异,故也。但异乡不助主人乐宾,为别也。

主人降,(迎大夫於门内也。不出门,别於宾。)

[疏]“主人降”。

○注“迎大”至“於宾”。

○释曰:郑知“迎大夫於门内”者,以其上文大夫入门左,此经直云“主人降”,不云出,故知迎大夫在门内可知。

宾及众宾皆降,复初位。(不敢居堂,俟大夫入也。初位,门内东面。)

[疏]“宾及”至“初位”。

○注“不敢”至“东面”。

○释曰:知“初位,门内东面”者,上文宾厌众宾,皆入门左,东面北上,故知也。

主人揖让,以大夫升,拜至,大夫答拜。主人以爵降,大夫降。主人辞降。大夫辞洗,如宾礼。席于尊东。(尊东,明与宾夹尊也。不言东上,统於尊也。)

[疏]“主人”至“尊东”。

○注“尊东”至“尊也”。

○释曰:上云尊於宾席之东,则在尊西。今大夫言席於尊东,明与宾夹尊可知。云“不言东上,统於尊也”者,席於尊东,继尊而言,又不言东上西上,是以下云大夫降席东南面。降由下,故知西上,统於尊也。

升,不拜洗。主人实爵,席前献于大夫。大夫西阶上拜,进受爵,反位。主人大夫之右拜送。大夫辞加席,主人对,不去加席。(辞之者,谦不以己尊加贤者也。不去者,大夫再重席,正也。宾一席重。)

[疏]“升不”至“加席”。

○注“辞之”至“重席”。

○释曰:云“升,不拜洗”者,以大夫尊,故不拜洗也。云“反位”者,大夫反西阶上位。云“主人大夫之右拜送”者,谓在大夫之东拜送爵也。云“辞之者,谦不敢以己尊加贤”者,《乡射》之礼,乡人为宾。下记云:若“大夫与,则以公士为宾”,亦选贤者为之,故辞加席,又不以己尊加贤者也。云“不去者,大夫再重席,正也”者,《乡饮酒》云:“公三重,大夫再重。”故知大夫再重席,礼之正也。云“宾一重席”者,乡人,故一重,纵公士为宾,亦一重也。

乃荐脯醢。大夫升席。设折俎。祭如宾礼,不哜肺,不啐酒,不告旨,西阶上卒爵,拜。主人答拜。(凡所不者,杀於宾也。大夫升席由东方。)

[疏]“乃荐”至“答拜”。

○注“凡所”至“东方”。

○释曰:云“凡所”,谓经中三事,以其杀於宾。若然,上云“不拜洗”,亦是杀於宾之类也。云“大夫升席由东方”者,以其大夫席西上,升由下,故知大夫升席由东方也。

大夫降洗。(将酢主人也。大夫若众,则辩献,长乃酢。)

[疏]“大夫降洗”。

○注“将酢”至“乃酢”。

○释曰:自此至“皆升就席”,论大夫酢主人讫,宾主皆升就席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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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四 表记集传 礼类三【礼记之属】 提要 【臣】等谨案表记集传二卷明黄道周撰道周有三易洞玑别著录是书亦在经筵日纂辑进呈其自序以为古者窥测天地日月皆先立表为表记之所由名夫古者制字表里皆从衣谓衣之着于外者人之言行犹衣之章身郑康成云以其记君子之徳见于仪表者是为本义必取义于八尺之表测土深正日景以御远近髙深反属濶远又表记一篇古注约分九节正义曰称子言之凡有八所皇氏云皆是发端起义记者详之故称子言之若于子言之下更广开其事或曲説其理则直称子曰今检上文体例或如皇氏之言今依用之故于诸节脉络相承处必详记之如云此经又广明恭敬之事又云此一节总明仁义之事又云自此以下至
补飨礼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四 补飨礼 礼类二【仪礼之属】提要 【臣】等谨案补飨礼一卷 国朝诸锦辑锦字襄七号草庐秀水人雍正甲辰进士改庶吉士散馆授知县乾隆丙辰 召试博学鸿词授翰林院编修官至左春坊左赞善锦以仪礼十七篇有燕礼有公食大夫礼而独无飨礼然其见于周官春秋传戴记者犹可得而考见元吴澄作纂言及考注尝有补经八篇补传十五篇独于飨礼之文未有特着葢縁第八第十聘觐篇中俱兼及飨食谓其可以相通而略之殊不知飨之为礼也大非一聘所能该有祭帝祫祭之大飨复有天子享元侯两君相见及凡享宾客之不同使不自为一篇则虽诸书可考亦无自而察其全因据周官賔客之礼聨事而比次之并取左传戴记中相发明者条注于其下为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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