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儒藏 · 礼经

仪礼注疏

82 万字 · 约 39 小时 15 分钟 · 22 / 105

会员可开白话

遂以比三耦於堂西。三耦之南,北面,命上射曰:“某御於子。”命下射曰:“子与某子射。”(比,选次其才相近者也。古文曰某从於子。)

[疏]“司射”至“子射”。

○注“比选”至“於子”。

○释曰:言“遂以”者,司正因上阶前令弟子纳射器,不释弓矢,遂比三耦,因曰遂,故云遂以也。云“比,选次其才相近者也”者,才虽各自用,乃因选其力相近为宜也。

司正为司马。(兼官,由便也。立司正为莅酒尔,今射,司正无事。)

[疏]“司正为司马”。

○注“兼官”至“无事”。

○释曰:言“兼官”者,若以诸侯对大夫,大夫兼官,诸侯具官;特以诸侯对天子,天子具官,诸侯兼官,各有所对,故云兼官,云“由使也”者。使司正为司马,不烦馀官也。案《射义》云:“孔子射於矍相之圃,射至於司马,使子路执弓矢,出延射。又使公罔之裘、序点扬觯而语。”但此篇是州长春秋习射法,兼士,有卿大夫三年贡士之後,以五物询众庶,射於庠,乡大夫五物询众,而引孔子射於矍相之事,则孔子鲁之乡大夫也。以其天子乡卿大夫为之,诸侯乡大夫使下大夫为之,是其差也。但《乡饮酒》之礼二人举觯为无爵,据此篇未旅先射,射讫行旅酬,酬讫,宾始二人举觯为无爵。未射时询众庶,得使公罔之裘、序点二人扬觯者,扬觯实在射後一酬讫始行之。今孔子询众庶之时,借取无爵时於旅也语,故使公罔之裘、序点二人扬觯以询众庶。此篇司射恒执弓矢,子路亦执弓矢,则子路为司射也。射於矍相时云射至司马,此文又云“司正为司马”,则使子路询众庶时当此节也。

司马命张侯,弟子说束,遂系左下纲。(事至也。今文说皆作税。)

[疏]“司马”至“下纲”。

○注“事至也”。

○释曰:上张侯时不系左下纲,中掩束之,今弟子说其束不致地,遂系左下纲於植,事至故也。

司马又命获者倚旌于侯中。(为当负侯也,获者亦弟子也。谓之获者,以事名之。)

[疏]“司马”至“侯中”。

○注“为当”至“名之”。

○释曰:案下记云:“司马阶前命张侯,遂命倚旌。”以记言之,司马命张侯与命倚旌,其事相因,故云“遂”,明同是西阶前也。云“为当负侯也”者,下云“司马命获者执旌以负侯”是也。知“获者亦弟子”者,堂下位,主人之党在东,宾弟子在西,下云“获者由西方坐取旌倚于侯中”,言由西方,是宾党弟子可知,亦上张侯者也。云“以事名之”者,以其唱获,故名获者也。

获者由西方坐取旌,倚于侯中,乃退。

乐正西方,命弟子赞工,迁乐于丁。(当辟射也。赞,佐也。迁,徙也。)

弟子相工,如初入。降自西阶,阼阶下之东南,堂前三,西面北上坐。(,矢也。今文无南。)

[疏]“弟子”至“上坐”。

○注“矢也”。

○释曰:言“如初入”者,亦如上升堂时,相者亦在,左何瑟,面鼓,内弦,右手以如入升时也。云“,矢也”者,案《矢人》注:“矢长三尺。”是去堂九尺也。

乐正北面立于其南。(北面,乡堂,不与工序也。)

[疏]“乐正”至“其南”。

○注“北面”至“序也”。

○释曰:云“不与工序也”者,工西面北上,以南北为序,乐正北面,则东西为列,故云不与工序也。

●卷十二乡射礼第五

司射犹挟乘矢,以命三耦:“各与其耦让取弓矢,拾。”(犹,有故之辞。拾,更也。)

[疏]“司射”至“拾矢”。

○注“犹有”至“更也”。

○释曰:自此尽“取扑之以反位”,论司射诱射,教三耦射法之事。《大射》有次,“三耦取弓矢於次”,注云:“取弓矢不拾者,次中隐蔽处。”则此无次取弓矢。拾者,拾更也。递取弓矢,见威仪故也。云“犹,有故之辞”者,前已云司射兼挟乘矢,此云“犹”是有故之辞,云此者,欲见司射恒执弓矢未改之意。

三耦皆袒、决、遂。有司左执付,右执弦,而授弓。(有司,弟子纳射器者也。凡纳射器者,皆执以俟事。)

[疏]“三耦”至“授弓”。

○注“有司”至“俟事”。

○释曰:前有司请射,解为司马。此有司为弟子者,以有事者皆有司,故郑注解上有司请射与《大射》为政请射同,故解为司马。此经以纳射器使弟子,不见出文,则弟子执射器入者,即使守之以授用者,故知有司还是弟子。是以郑云“凡纳射器者,皆执以俟事”。

遂授矢。(受於纳矢而授之。)

[疏]“遂授矢”。

○注“受於”至“授之”。

○释曰:此授矢者,则上文有司授弓者,以其弟子执弓矢,故授弓讫复授矢。是以郑云“受於纳矢而授之”。

三耦皆执弓,三而挟一个。(未违俟处也。,插也,插於带右。)

[疏]“三耦”至“一个”。

○注“未违”至“带右”。

○释曰:上云“三耦俟于堂西”,又云“遂以比三耦於堂西”,此云“三耦皆执弓三而挟一个”,前後皆因前位,去未违俟处。下文乃云“三耦皆进,由司射之西,立于其西南,东面北上”,是移本位者也。云“,插也,插於带右”者,以其左手执弓,右手抽矢而射,故知插於带右,故《诗》云“左旋右抽”是也。

司射先立于所设中之西南,东面。三耦皆进,由司射之西,立于其西南,东面北上而俟。

司射东面立于三耦之北,三而挟一个。(为当诱射也,固东面矣。复言之者,明却时还。)

[疏]“司射”至“一个”。

○注“为当”至“时还”。

○释曰:云“固东面矣,复言之者,明时还”者,司射先在中西南,东面,今三耦立定,司射来向三耦之北,东面,明司射时,右还西南,东面也。

揖进,当阶,北面揖。及阶揖,升堂揖。豫则钩楹内,堂则由楹外。当左物,北面揖。(钩楹,绕楹而东也。序无室,可以深也。周立四代之学於国,而又以有虞氏之庠为乡学。《乡饮酒义》曰“主人迎宾於庠门外”是也。庠之制,有堂有室也。今言豫者,谓州学也。读如“成周宣谢灾”之谢,《周礼》作序。凡屋无室曰谢,宜从谢。州立谢者,下乡也。左物,下物也。今文豫为序,序乃夏后氏之学,亦非也。)

[疏]“揖进”至“面揖”。

○注“钩楹”至“非也”。

○释曰:凡行射礼耦,耦各相对揖,故司射诱射,发东面位,揖进,当西阶北面揖,及阶揖,升堂揖讫,东行向两楹,物须过西楹,是以豫则钩楹内北过,以记云:“序则物当栋。”物近北,故过由楹北也。堂则由楹外过而东行,以记云:“堂则物当楣。”物近南,故过由楹南也。云“当左物”者,以南面为正,东为左物,北面又揖也。云“钩楹,绕楹而东也”者,北而东也。云“序无室,可以深也”者,据州立序而言。云“周立四代之学於国”者,案《王制》云:有虞氏上庠下庠,夏后氏东序西序,殷人左学右学,周人东胶虞庠。周立四代者,通己为四代,但质家贵右,故虞殷大学在西郊,小学在国中。文家贵左,故夏周大学在国中王宫之东,小学在西郊。周所立前代学者,立虞、夏、殷三代大学。若然,则虞氏上庠,则周之小学为有虞氏之庠,制在西郊也。立殷之右学则瞽宗,周立之亦在西郊。立夏后氏之东序,则周之东胶立在王宫之东,以其改东序为东胶。东胶,二代名,故云周立四代学。《文王世子》亦论四代学中学乐之事。云“而又以有虞氏之庠为乡学”者,与周立虞庠同制,故引《乡饮酒义》为证乡立庠之义也。云“庠之制,有堂有室也”者,则此篇云“堂则由楹外”,又记云“堂则物当楣”是也。《论语》云:“由也升堂矣,未入於室。”室堂相将,有室必有堂。言此者,见庠则室堂俱有,对榭则有堂无室也。云“今言豫者,谓州学也”者,《周礼地官州长职》云“春秋以礼会民而射于序”是也。云“读如‘成周宣榭灾’之榭”者,案宣公十六年《经》书:“成周宣榭火。”彼虽不据学,以其无室,与《尔雅》“无室曰榭”同,故引以为证也。云“《周礼》作序”者,据《州长职》文。云“凡屋无室曰榭,宜从榭”者,郑广解榭名。《尔雅》云:“谓之台,有木者谓之榭。”及成周宣谢,及此州立谢,皆是无室,故云“凡”以该之,不得从豫及序,故云宜从榭也。云“州立榭者,下乡也”者,以其乡之庠有室有堂,州谢则有堂无室,故云下乡也。云“今文豫为序,序乃夏后氏之学,亦非也”,不从今文者,以其虞庠、夏序皆是有室,州之序则无室,故云“非”。言“亦”者,古文为豫已非,今文作夏后氏之序亦非。若然,《礼记学记》及《州长职》并下记皆作序,郑不破之者,以乡立虞庠,依虞有室,州立夏序,去室,犹取序名,是以郑注《州长》云“序,州党之学也”,故不破之也。

及物揖。左足履物,不方足,还,视侯中,俯正足。(方犹并也。志在於射,左足至,右足还,并足则是立也。南面视侯之中,乃俯视并正其足。)

[疏]“及物”至“正足”。

○注“方犹”至“其足”。

○释曰:云“志在於射”者,解足未正先视侯中之意。言“左足至”者,解左足履物也。右足还并足则是立也者,解经不方足,还及正足之言。若然,云还时兼视侯中也。此不言画物早晚,案《大射》纳射器之下,即言“工人、士与梓人升自北阶两楹,疏数容弓,若丹,若墨,度尺而午”。此不言者,卑者文略,亦当在纳射器後即画之也。

不去旌。(以其不获。)

[疏]“不去旌”。

○注“以其不获”。

○释曰:以其旌拟唱获,今以三耦诱射,不唱获,故不去旌也。

诱射,(诱犹教也。)将乘矢。(将,行也。行四矢,象有事於四方。)

[疏]“将乘矢”。

○注“将行”至“四方”。

○释曰:云“象有事於四方”者,《诗》云:“四矢反兮,以御乱兮。”是四矢有事於四方。

执弓不挟,右执弦。(不挟,矢尽。)

[疏]“执弓”至“执弦”。

○注“不挟矢尽”。

○释曰:案上文司射将射时云“三而挟一个”,又云“将乘矢”,故知矢尽,空执弦也。

南面揖,揖如升射。降,出于其位南,堂西,改取一个,挟之。(改,更也。不射而挟之,示有事也。今文曰序西。)

[疏]“南面”至“挟之”。

○释曰:云“出于其位南,堂西”者,上文司射位设于所设中之西南,东面,今乃位南,而北回堂西者,取教众耦威仪之法故也。云“改取一个,挟之”者,此不在西阶而在堂西,故堂西即云改取一个也。

遂阶西,取扑,之,以反位。(扑,所以挞犯教者。《书》云:“扑作教刑。”)

[疏]“遂”至“反位”。

○注“扑所”至“教刑”。

○释曰:引《书》者,《舜典》文也。彼谓教学之刑,此为教射法,教虽不同,用扑是一,故引为证也。

司马命获者执旌以负侯。(欲令射者见侯与旌,深有志於中。)

[疏]“司马”至“负侯”。

○注“欲令”至“於中”。

○释曰:自此尽“扑”,论三耦为第一番射法。云“欲令射者见侯与旌,深有志於中”者,凡射主欲中侯,使获者举旌唱获,以是豫使见之,望深有志於中也。

获者侯,执旌负侯而俟。(俟,待也。今文俟为立。)

[疏]“获者”至“而俟”。

○释曰:俟,待也,而待者谓待司马命去侯。

司射还,当上耦,西面作上耦射。(还,左还也。作,使也。)

[疏]“司射”至“耦射”。

○注“还左还也”。

○释曰:知“左还”者,经云“还当上耦”,上耦位在司射之西南,东面。司射还欲西面与上耦相当,故知左还回身当之取便可知也。

司射反位,上耦揖进,上射在左,并行。当阶,北面揖,及阶揖。上射先升三等,下射从之,中等。(中犹也。)

[疏]“司射”至“中等”。

○释曰:云“司射反位”者,反中西南,东面位也。

上射升堂,少左。下射升,上射揖,并行。(并,亻并也,亻并东行。)

[疏]“上射”至“并行”。

○注“亻并东行”。

○释曰:知并行并东行者,以其既言升,乃言并行,故知并东行向物也。云“少左”者,言上射先升,少左,避下射升阶也。

皆当其物,北面揖,及物揖。皆左足履物,还,视侯中,合足而侯。司马堂西,不决、遂、袒,执弓。(不决遂,因不射,不备。)

[疏]“皆当”至“执弓”。

○注“不决”至“不备”。

○释曰:“皆左足履物”者,谓先以左足履物,东头合足而俟,司马命去侯。云“因不射,不备”,此决司射诱射行事,袒即决、遂,执弓挟矢,今司马不射,故不备,直袒而已也。若然,《大射》司马正不射而袒,又复决、遂者,彼《大射》志於射,故司马正虽不射,袒复决、遂,以其不为射,仍不挟矢也。

出于司射之南,升自西阶,钩楹,由上射之後,西南面立于物。右执箫,南扬弓,命去侯。(钩楹,以当由上射者之後也。箫,弓末也。《大射》曰:“左执付。”扬犹举也。)

[疏]“出于”至“去侯”。

○注“钩楹”至“举也”。

○释曰:“钩楹”者,於西楹西而北,东行过。由上射之後,乃西南面立于物者,欲取南扬弓,向侯便故也。右执箫者,不可一手扬弓,故引《大射》曰左手执付,左当却手,则右执箫者,右当覆手也。

获者执旌许诺,声不绝,以至于乏,坐,东面偃旌,兴而俟。(声不绝,不以宫商,不绝而已。乡射威仪省。偃犹什也。)

[疏]“获者”至“而俟”。

○注“声不”至“仆也”。

○释曰:云“而俟”者,待射者发矢当坐,故下云“获者坐而获也”。云“乡射威仪省”者,决《大射》云:“负侯皆许诺,以宫趋,直西及乏南,又诺以商,至乏,声止。”是其唱诺为宫商,是其威仪多,此至者,威仪省故也。

司马出于下射之南,还其後,降自西阶,反由司射之南,堂西,释弓,袭,反位,立于司射之南。(围下射者,明为二人命去侯。)

[疏]“司马”至“之南”。

○注“围下”至“去侯”。

○释曰:司马由上射之後立於物,命去侯讫,物南行,西向,阶降,是其顺矣。今命去侯讫,乃围下射之後,绕下射之东南行,而西阶去。若出物西行,则似直为上射命去侯,是以并下射围绕之,明为二人命去侯也。

司射进,与司马交于阶前,相左,由堂下西阶之东,北面视上射。命曰:“无射获,无猎获。”上射揖,司射退,反位。(射获,谓矢中人也。猎,矢从傍。)

[疏]“司射”至“反位”。

○注“射获”至“从傍”。

○释曰:云“交于阶前,相左”者,既云司射与司马交于阶前相左,乃云由堂下西阶绕东北面,则相左之时在西阶之西。司马由北而西行,司射由南而东行,各以左相迎,故云相左也。司射既不升堂,不得云司射向北,司马向南,而相左也。云“射获,谓矢中人也”者,人谓获者,亦以事名。云“猎,矢从傍”者,谓从乏傍也。

乃射。上射既发,挟弓矢,而后下射射,拾发,以将乘矢。(古文而后作後,非也。《孝经说》然后曰后者,後也当从后。)

[疏]“乃射”至“乘矢”。

○注“古文”至“从后”。

○释曰:引《孝经说》,取《孝经纬援神契》文。彼说《孝经》云“然後能保其社稷”之等,皆作后,后者,後也,故不从古文後,是以云“当从后”。

获者坐而获。(射者中,则大言获。获,得也。射,讲武田之类,是以中为获也。)

[疏]“获者坐而获”。

○注“射者”至“获也”。

○释曰:此未释,故下经云“获而未释获”,郑云“但大言获,未释其”是也。云“获,得也。射,讲武田之类,是以中为获也”者,《诗》云“舍拔则获”,谓射著禽兽为获,获则得也。战伐得囚俘亦曰获,射著正鹄亦曰获,但“举旌以宫”大言获也,“偃旌以商”小言获也。

举旌以宫,偃旌以商。(宫为君,商为臣,声和律吕相生。)

[疏]注“宫为”至“相生”。

○释曰:宫为君,商为臣,《礼记乐记》文。宫数八十一,数最浊,故为君,配中央土。商数七十二,次君,故为臣,配西方金。云“声和律吕相生”者,以其以黄锺之初九,下生林锺之初六,林锺又上生大蔟之九二。初九与九二虽非以次相生,大蔟亦由黄锺所生,故云声和由律吕相生。故举旌以宫,偃旌以商,不取其馀律吕也。

获而未释获。(但大言获,未释其。)卒射,皆执弓,不挟,南面揖,揖如升射。(不挟,亦右执弦,如司射。)

上射降三等,下射少右,从之,中等,并行,上射於左。(降,下。)

[疏]“上射”至“於左”。

○释曰:此上射、下射升与降,皆上射为先。又上射升降皆在左。

与升射者相左,交于阶前,相揖。由司马之南堂西,释弓,说决拾,袭而俟于堂西,南面,东上。三耦卒射,亦如之。司射去扑,倚于西阶之西,升堂,北面告于宾,曰:“三耦卒射。”(去扑乃升,不敢佩刑器即尊者之侧。)

[疏]“与升”至“卒射”。

○注“去扑”至“之侧”。

○释曰:云“不敢佩刑器即尊者之侧”者,此司射将升堂即宾前,故去扑於阶西,乃升,是不敢佩刑器即於尊者之侧也。《大射》:“司射去扑,倚于阶西,阼阶下,北面告于公曰:三耦卒射。”不升堂亦去扑者,国君尊,虽堂下亦去扑也。

宾揖。(以揖然之。)

[疏]“宾揖”。

○注“以揖然之”。

○释曰:《大射》司射告公三耦卒射,不见公揖,然之者,公尊故也。

司射降,扑,反位。司马堂西。

[疏]“司马堂西”。

○释曰:自此尽“加于”,论三耦射讫取矢之事。

袒,执弓,由其位南进,与司射交于阶前,相左,升自西阶,钩楹,自右物之後,立于物,西南面,揖弓,命取矢。(揖,推之也。)

[疏]注“揖推之也”。

○释曰:推手曰揖,引手曰厌,故《周礼司仪》天揖、时揖、土揖,郑注皆以“推手”解之,是以推手为揖。但揖弓者向侯而揖之,以其命取矢故也。扬弓者,向乏而扬之,以其命去侯故也。

获者执旌许诺,声不绝,以旌负侯而俟。(俟弟子取矢,以旌指教之。)

[疏]注“俟弟”至“教之”。

○释曰:此即下文弟子取矢,委于是也。

司马出于左物之南,还其後,降自西阶,遂堂前,北面立于所设之南,命弟子设。(犹幅也,所以承矢者。)

[疏]“司马”至“设”。

○注“犹”至“矢者”。

○释曰:云“犹幅也”训为幅者,义取若布帛有边幅,整齐之意,故云“所以承齐矢”,即下云“委于北括”。又《大射》云:“既拾取矢,困之。”注云:“困,齐等之。”是其承也。

乃设于中庭,南当洗,东肆。(东肆,统於宾。)

[疏]“乃设”至“东肆”。

○注“东肆统於宾”。

○释曰:此弟子设之时,司马教之,故《大射》云:“小臣师设。司马正东面以弓为毕。”郑注云:“毕,所以教助执事者。”明此亦然。云“东肆,统於宾”者,然则有首尾,故下记云:“长如,博三寸,厚寸有半,龙首。”郑注云:“两端为龙首。”若然,则有首无尾。而言西上者,应有刻饰,记之为首尾也。

司马由司射之南退,释弓于堂西,袭,反位。弟子取矢,北面坐委于,北括,乃退。司马袭进,当南,北面坐,左右抚矢而乘之。(抚,拊之也。就委矢,左右手抚而四四数分之也。上既言袭矣,复言之者,嫌有事即袒也。凡事升堂乃袒。)

[疏]“司马”至“乘之”。

○注“抚拊”至“乃袒”。

○释曰:云“司射之南退,释弓”者,司马往堂西释弓,还依三耦所行之处,亦取威仪进止之事,故曰司射之南也。云“委矢于,北括”者,顺射时矢南行故也。云“抚,拊之也”者,言抚者,抚拍之义,言拊者,取拊近之理,故转从拊也。云“就委矢,左右手抚而四四数分之也”者,谓司马北面就所委矢之南,北面以右手抚四矢,於东以之手抚四矢,於西是四四数而分之也。云“上既言袭矣,复言之者,嫌有事即袒也”者,案上文命弟子设,退时已袭,今复言袭进者,嫌有事则袒,故重言之也。云“凡事升堂乃袒”者,堂下虽有事亦不袒,若司射不问堂上、堂下,有事即袒。司马与司射递行事,恐同,故明之也。

若矢不备,则司马又袒执弓如初,升,命曰:“取矢不索。”(索犹尽也。)

弟子自西方应曰:“诺。”乃复求矢,加于。

同部

其它

辨定祭礼通俗谱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四 辨定祭礼通俗谱 礼类六【杂礼书之属】提要 【臣】等谨按辨定祭礼通俗谱五卷 国朝毛竒龄撰竒龄有仲氏易已着録是编一名二重礼谱盖欲成丧祭二礼嗣以丧礼别有吾说编因惟存祭礼其说取古礼而酌以今制故以通俗为名凡分七门一曰祭所二曰所祭者三曰主祭之人四曰祭之时五曰祭仪六曰祭器七曰祭物末附外神其中各条虽间与朱子家礼为难不出竒龄平日嚣争之习然考朱子年谱家礼成于乾道六年庚寅朱子时四十一歳其稿旋为人窃去越三十年朱子没后始复有传本行世儒者或以为疑黄榦为朱子弟子之冠亦云为未暇更定之本则家礼之出自朱子手定与否尚无显证即真获朱子已失之稿而草创初成亦恐尚非定本以王懋竑
表记集传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四 表记集传 礼类三【礼记之属】 提要 【臣】等谨案表记集传二卷明黄道周撰道周有三易洞玑别著录是书亦在经筵日纂辑进呈其自序以为古者窥测天地日月皆先立表为表记之所由名夫古者制字表里皆从衣谓衣之着于外者人之言行犹衣之章身郑康成云以其记君子之徳见于仪表者是为本义必取义于八尺之表测土深正日景以御远近髙深反属濶远又表记一篇古注约分九节正义曰称子言之凡有八所皇氏云皆是发端起义记者详之故称子言之若于子言之下更广开其事或曲説其理则直称子曰今检上文体例或如皇氏之言今依用之故于诸节脉络相承处必详记之如云此经又广明恭敬之事又云此一节总明仁义之事又云自此以下至
补飨礼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四 补飨礼 礼类二【仪礼之属】提要 【臣】等谨案补飨礼一卷 国朝诸锦辑锦字襄七号草庐秀水人雍正甲辰进士改庶吉士散馆授知县乾隆丙辰 召试博学鸿词授翰林院编修官至左春坊左赞善锦以仪礼十七篇有燕礼有公食大夫礼而独无飨礼然其见于周官春秋传戴记者犹可得而考见元吴澄作纂言及考注尝有补经八篇补传十五篇独于飨礼之文未有特着葢縁第八第十聘觐篇中俱兼及飨食谓其可以相通而略之殊不知飨之为礼也大非一聘所能该有祭帝祫祭之大飨复有天子享元侯两君相见及凡享宾客之不同使不自为一篇则虽诸书可考亦无自而察其全因据周官賔客之礼聨事而比次之并取左传戴记中相发明者条注于其下为补
仪礼注疏原文及白话翻译在线阅读|中华古籍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