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藏 · 礼经
礼记正义
149 万字 · 约 71 小时 2 分钟 · 148 / 189
儒藏 · 礼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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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尼尝祭之仪。
○“奉荐而进,其亲也悫”者,悫,谓质悫,谓仲尼奉荐进尺之时,其身执事,其形貌悫质,少威仪。
○“其行也趋趋以数”者,其行步促促,速疾少威仪,举足而数也。
○“今子之祭,无济济漆漆何也”者,子赣先闻夫子说祭事威仪,须济济漆漆然也。今子之为祭无济济漆漆者,何也?子曰济济者,何也?
○“远也”,夫子为子赣说济济之义,言济济者,是容貌自疏远。
○“漆漆者,容也,自反也”,谓容貌自反覆而脩正也。
○“容以远,若容以自反也”者,覆结上文,言孝子若容貌以疏远,若容貌以自脩正,此乃宾客之事。
○“夫何神明之及交”者,及,与也。言孝子若作宾客之容,何得神明之与交?言不得与神明交也。
○“夫何济济漆漆之有乎”者,更覆结上之。云夫孝子何得济济漆漆之有乎,言不得有也。其“容也,远也”,王肃以容为客,皇氏用王肃以客有其容之义,其义亦通,但於文势不便,至注更具详。
○“反馈乐成”者,此天子、诸侯之祭,血腥而始,及至进是设馔进孰,合乐成毕。定本“反馈”作“及”字,至注更释。
○“荐俎”者,谓荐孰之时,荐其馈食之豆并牲体之俎。
○“序其礼乐,备其百官”者,进馈之前与神明而交,贵其诚敬。进馈之后,人事之盛,故序其礼乐,备其百官。
○“君子致其济济漆漆”者,言於此之时,君子、助祭之人致其济济漆漆宾客之事。
○“夫何慌惚之有乎”者,此一句覆结前文子贡问之。若孝子自济济漆漆,何得慌惚思念之有乎!言无念亲之意也。
○“夫言岂一端而已”者,夫子答子贡,云一端,犹一概也。凡言语岂一概而已?言不可以一概,所属各异。
○“夫各有所当也”者,谓其言语各有所当,若悫而趋,当孝子也。济济漆漆,当宾客也。
○注“漆漆”至“之道”。
○正义曰:云“漆漆,读如朋友切切”者,以漆漆非形貌之状,漆音近切。“朋友切切偲偲”语,《子路》文也。云“自反,犹言自修整也”者,凡脩整之人,必自反覆顾省,故云“自反,犹言自修整”。云“容以远,言非所以接亲亲也”者,凡接亲亲,不事容貌,又相附近。今既事容貌,又相疏远,故云“非所以接亲亲”。言亲亲,对孝子之辞。或容为客字,则是义远。何须云“容以远”,又“容以自反”与“容以远”相对,一字为容,一字为客,未之有也。又王肃为客字破郑义,明郑义“容”字也。
○注“天子”至“思念”。
○正义曰:“天子、诸侯之祭,或从血、腥始”者,谓以卿大夫从馈孰始,故云“天子诸侯或从血、腥始”,言或者不尽然,故三献爓,一献孰,是不从血、腥始。云“至反馈,是进孰也”者,既以血、腥为始,至於反馈之时,是进孰也。但“至”与“反”字,於文为烦,定本又为“及”字,故皇氏云“初祭,尸入於室,后出在堂门,尸更反入而设馈”。故云“及馈”,义当然也。
孝子将祭,虑事不可以不豫;比时具物,不可以不备;虚中以治之。比时,犹先时也。虚中,言不兼念馀事。
○比,必利反,徐甫至反,注同。先,悉荐反,又如字。
[疏]“孝子”至“治之”。
○正义曰:自此以下至“成人之道”,广明孝子祭祀之义,今各随文解之。
○“将祭虑事,不可以不豫”者,言孝子虑事,不可於祭前不豫思虑之。
○“比时具物,不可以不备”者,比时谓先时。言在祭之先,以备具於物。至於祭时,不可以不备具也。
○“虚中以治之”者,言不可兼念馀事,心中实虚,唯思此祭而已,故云“虚中以治之”也。
宫室既脩,墙屋既设,百物既备,夫妇齐戒,沐浴,盛服奉承而进之。洞洞乎,属属乎,如弗胜,如将失之,其孝敬之心至也与!脩、设,谓除及黝垩。
○洞音动,下同。属音烛,下同。弗,本亦作不,何休云“弗者,不之深也”。胜音升。与音馀。黝,於纠反。垩,乌路反。荐其荐俎,序其礼乐,备其百官,奉承而进之。百官助主人进之。
[疏]“宫室”至“进之”。
○正义曰:“洞洞”、“属属”,是严敬之貌。言孝子之心,奉承而进祭之时,其心洞洞乎,属属乎!恭敬心盛,如举物之弗胜。心所奉持,如似将失於物,此是孝子心敬之至极也。案《广雅》:“洞洞、属属,敬也。”
於是谕其志意,以其慌惚以与神明交,庶或飨之。庶或飨之,孝子之志也。谕其志意,谓使祝祝飨及侑尸也。或,犹有也,言想见其仿佛来。
○祝祝,上之六反,下之又反;又并之六反。仿,孚往反。佛,孚味反。
[疏]“於是”至“志也”。
○正义曰:孝子既荐其俎,於是使其祝官启告鬼神,晓谕鬼神以志意。
○“以其慌惚以与神明交,庶或飨之”者,言孝子以其思念情深,慌惚似神明交接,庶望神明或来歆飨,故云庶几神明飨之者,是孝子之志意也。言想见其亲仿佛而来也。
孝子之祭也,尽其悫而悫焉,尽其信而信焉,尽其敬而敬焉,尽其礼而不过失焉。进退必敬,如亲听命,则或使之也。言当尽已而已,如居父母前,将受命而使之。
[疏]“孝子”至“之也”。
○正义曰:“尽其悫而悫焉”者,尽悫,谓心尽其悫也。而悫焉,谓外亦悫焉。其信与敬,皆处内。内有其心,外著於貌。
○“尽其礼而不过失焉”者,以其礼包众事,非可极,故不得云而“尽其礼焉”,云“不过失焉”,则是礼也。
○“进退必敬,如亲听命,则或使之也”者,言孝子祭时,进之与退,必恒恭敬,如似亲听父母之命,而父母或使之也。
孝子之祭可知也,其立之也,敬以诎,其进之也,敬以愉,其荐之也,敬以欲。退而立,如将受命。已彻而退,敬齐之色不绝於面。诎,充诎,形容喜貌也。进之,谓进血腥也。愉,颜色和貌也。荐之,谓进熟也。欲,婉顺貌。齐,谓齐庄。
○诎,求勿反,注及下并篇末同,徐丘勿反。敬齐如字,注及下同;王、徐侧皆反。婉,忧阮反。
孝子之祭也,立而不诎,固也。进而不愉,疏也。荐而不欲,不爱也。退立而不如受命,敖也。已彻而退,无敬齐之色,而忘本也。如是而祭,失之矣。固,犹质陋也。而忘本,而,衍字。
○敖也,五报反。
[疏]“孝子”至“之矣”。
○正义曰:此一节明孝子之祭,观其貌而知其心,故孝子之祭可知也者,以下诸事是也。
○“其立之也,敬以诎”者,诎,谓充诎,形容欢喜之貌,言孝子尸前而立,形貌恭敬,而颜色欢喜。
○“其进之也,敬以愉”者,进,谓进血腥。愉,谓颜色温和。言孝子荐血腥之时,容貌恭敬,而颜色温和。
○“其荐之也,敬以欲”者,言孝子荐熟之时,容貌恭敬,颜色婉顺,如欲得物然。
○“退而立,如将受命”者,言孝子或有退之时,如似前进将受命。
○“已彻而退,敬齐之色不绝於面”者,谓祭毕已彻馔食,孝子退者,恭敬齐庄之色不离绝於面。
○“立而不诎,固也”者,言其固陋不知礼。
○“进而不愉,疏也”者,言与亲疏远,不相亲附。
○“荐而不欲,不爱也”者,言不爱亲。
○“退立而不如受命,敖也”者,言敖其亲,不恭敬。“已彻而退,无敬齐之色,而忘本也”者,而,衍字,忘本,谓不思其亲。
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和气,谓立而诎。孝子如执玉,如奉盈,洞洞属属然如弗胜,如将失之。严威俨恪,非所以事亲也,成人之道也。成人,既冠者。然则孝子不失其孺子之心也。
○奉,芳勇反。俨,鱼检反。恪,苦各反。冠,古乱反。孺,而树反。
[疏]“孝子”至“道也”。
○正义曰:“如执玉,如奉盈”,言孝子对神,容貌敬慎,如执持玉之大宝,如奉盈满之物。
○“严威俨恪,非所以事亲也”者,严,谓严肃;威,谓威重;俨,谓俨正;恪,谓恭敬。言四者容貌非事亲之体,事亲当和顺卑柔也。
○“成人之道也”者,言严、威、俨、恪,只是既冠成人之道也。
先王之所以治天下者五,贵有德,贵贵,贵老,敬长,慈幼。此五者先王之所以定天下也。贵有德,何为也?为其近於道也。贵贵,为其近於君也。贵老,为其近於亲也。敬长,为其近於兄也。慈幼,为其近於子也。言治国有家道。长,丁丈反,下及下注皆同。为其,于伪反,下“为其”同。近,附近之近。是故至孝近乎王,至弟近乎霸。至孝近乎王,虽天子必有父。至弟近乎霸,虽诸侯必有兄。先王之教,因而弗改,所以领天下国家也。天子有所父事,诸侯有所兄事,谓若三老五更也。天子衰,诸侯兴,故曰“霸”。
○乎王,于况反。弟音悌,下同。更,古衡反,下“及下更”相同。
[疏]“先王”至“家也”。
○正义曰:此一节论贵德及孝弟之事。皇氏云:“此亦承上夫子答子赣之辞毕,广明孝弟之义。”今以皇氏说未知然否,或是说杂录之辞。
○“贵有德,何为也?为其近於道也”者,德是在身善行之名,道者於物开通之称。以己有德,能开通於物,故云“近於道也”。凡言近者,非是实到,附近而已。
○“是故至孝近乎王,至弟近乎霸”者,孝能感物,故近乎王。弟能亲爱,故近乎霸。
○“虽天子必有父”者,以圣人之德,无加於孝乎,故虽天子之尊,必有事之如父者,谓养三老也。
○“虽诸侯必有兄”者,以教民礼顺莫善於弟,故虽诸侯之贵,必有事之如兄者,谓养五更也。
○“先王之教,因而弗改”者,言先王设教之原,因人之心孝弟,即以孝弟教人,是因而不改,从人之所欲,故可以领天下国家也。
○注“天子”至“曰霸”。
○正义曰:云“天子有所父事,诸侯有所兄事”者,案天子、诸侯俱有养老之礼,皆事三老五更,故《文王世子》注“三老如宾,五更如介”。但天子尊,故以父事属之。诸侯卑,故以兄事属之。云“天子衰,诸侯兴,故曰霸”者,案《中候》:“诸侯曰霸。”注云:“霸,把也,把天子之事也。”
子曰:“立爱自亲始,教民睦也。立教自长始,教民顺也。亲、长,父、兄也。睦,和厚也。教以慈睦,而民贵有亲。教以敬长,而民贵用命。尊长出教令者。孝以事亲,顺以听命,错诸天下,无所不行。”
[疏]“子曰”至“不行”。
○正义曰:此一节明爱敬之道。皇氏云:“因上答子贡之问,别爱敬,语更端,故别言‘子曰’。自此以下,皆展转相因,广明其事。”今谓记者杂录以事类相接为次,非本相因之辞也。
○“立爱自亲始”者,言人君欲立爱於天下,从亲为始言先爱亲也。
○“教民睦也”者,己先爱亲,人亦爱亲,是教民睦也。
○“立敬自长始”者,言起敬於天下,从长为始,言先自敬长。
○“教民顺也”者,己能敬长,民亦敬长,是教民顺也。
○“教以慈睦,而民贵有亲”者,覆上“教民睦”也。睦则恩慈,故云“慈睦”也。民既慈睦,各贵所有之亲。
○“教以敬长,而民贵用命”者,覆结上文“教民顺”也。既教以敬长,民心和顺,不有悖逆,故贵用在上之教命。
○“孝以事亲,顺以听命”者,孝以事亲,覆说“而民贵有亲”也。“顺以听命”,覆说“而民贵用命”也。以此二者错置於天下,故无所不行,言皆行也。
郊之祭也,丧者不敢哭,凶服者不敢入国门,敬之至也。祭者告礼,不欲闻见凶人。
○错诸,七路反。
[疏]“郊之”至“至也”。
○正义曰:此一节论祭祀之礼,以是吉礼大事,故丧与凶服皆辟之。
祭之日,君牵牲,穆荅君,卿、大夫序从。祭,谓祭宗庙也。穆,子姓也。荅,对也。序,以次第从也,序或为豫。
○从,才用反,注同。既入庙门,丽于碑,卿大夫袒,而毛牛尚耳,鸾刀以刲,取膟膋,乃退。爓祭祭腥,而退,敬之至也。丽,犹系也。毛牛尚耳,以耳毛为上也。膟膋,血与肠间脂也。爓祭祭腥,祭爓肉、腥肉也。汤内曰爓。爓祭祭腥,或为“合祭腥、泄、<月>熟”也。
○碑,彼皮反。袒,徒旦反。鸾力端反。刲,苦圭反。膟音律。膋,力彫反。爓音寻。泄,息列反。<月>,直辄反。
[疏]“祭之”至“至也”。
○正义曰:前经郊祭之致敬,此一节明祭庙牵牲致敬。
○“穆答君”者,穆,谓子姓;答,对也。言祭庙,君牵牲之时,子姓对君共牵牲。
○“卿、大夫序从”者,卿夫夫作币,士奉刍,依次第而从君也。
○“既入庙门,丽于碑”者,丽,系也。君牵牲入庙门,系著中庭碑也。王肃云:“以纼贯碑中,君从此待之也。”
○“卿大夫袒,而毛牛尚耳”者,将杀牲,故袒取牛毛荐之,故云“毛牛”也。以耳毛为上,故云“尚耳”。耳主听,欲使神听之。
○“鸾刀以刲,取膟膋”者,谓用鸾刀刲割牲体,以取血及肠间指血以供荐,而膋以供炙肝及爇萧也。
○“乃退”者,谓杀牲竟,而取卿、大夫所刲血毛膟膋荐之,竟而退也。祭有三节,此一节竟,故退。
○“爓祭,祭腥”者,爓,谓爓肉而祭。腥,谓以腥肉而祭。言荐膟膋之后,以俎载爓肉、腥肉而祭也。
○“而退”者,谓爓祭祭腥之后,祭事既卒而退,是恭敬之至极也。
○注“穆,子姓也”。
○正义曰:知穆是子姓者,熊氏云“父昭子穆。姓,生也。是昭穆所生谓子孙。直言穆者,文不备”。
○注“膟膋”至“熟也”。
○正义曰:案《说文》及《字林》云:膟血、祭膋,是牛肠间脂也。是膟为血,膋为肠间脂也。云“爓祭祭腥,祭爓肉、腥肉也”者,既叠出经文爓祭之事、祭腥之语,然后解云谓祭爓肉也、腥肉也。“祭爓肉”即经之“爓祭”也,云“腥肉”即经之“祭腥”也。其祭腥肉、爓肉,并当朝践之节。此腥肉则《礼运》云“腥其俎”也。爓肉即《礼运》云“熟其殽”也。此先云“爓”者,记者便文耳,非先后之次。云“汤肉曰爓”者,以鬼神异於生,虽曰熟殽,但汤肉而已。若其小祀,则煮肉令熟,故《郊特牲》云“一献熟”,是爓与熟又别也。云“爓祭祭腥”,或云“合祭腥、泄、<月>、熟也”者,谓“爓祭祭腥”四字,《礼记》他本为“合祭腥、泄、<月>、熟”六字者,故云“或”。
郊之祭,大报天,而主日,配以月。夏后氏祭其闇,殷人祭其阳。周人祭日,以朝及闇。主日者,以其光明,天之神可见者莫著焉。闇,昏时也。阳读为“曰雨曰旸”之旸,谓日中时也。朝,日出时也。夏后氏大事以昏,殷人大事以日中,周人大事以日出,亦谓此郊祭也。以朝及闇,谓终日有事。
○神见,贤遍反,一本作“神可见”,则如字。旸音阳。
[疏]“郊之”至“及闇”。
○正义曰:自此以下至“致天下之和”,论郊祭及日月之义。此郊之祭一经,止明郊祭之礼。
○“郊之祭”者,谓夏正郊天。
○“大报天”者,谓於此郊时大报天之众神,虽是春祈天,生养之功大,故称大报天。
○“天主日,配以月”者,谓天无形体,县象著明不过日、月,故以日为百神之主,配之以月。自日以下皆祭,特言月者,但月为重,以对日耳。盖天帝独为坛,其日、月及天神等共为一坛,故日得为众神之主也。
○“夏后氏祭其闇”者,以夏后氏尚黑,故祭在於昏时。
○“殷人祭其阳”者,以尚白,故祭在日中时。
○“周人祭日,以朝及闇”者,以其尚文,祭百神礼多,故以朝及闇也。故季氏之祭,大夫之家礼仪应少,而亦以朝及暗,故夫子讥之。
○注“阳读”至“有事”。
○正义曰:案《洪范》“庶徵云曰雨、曰旸”,旸,谓亢旸乾燥,日中之时亦明。日中乾燥,异於昏明,故读从“曰雨曰旸”之旸也。必读之者,恐人以夜为阴,昼为阳,恐终日而祭,故谓从旸也。云“亦谓此郊祭”者,以《檀弓》大事非止是丧,亦兼谓祭,故云大事亦谓此郊祭。
祭日於坛,祭月於坎,以别幽明,以制上下。幽明者,谓日照昼,月照夜。
[疏]“祭日”至“上下”。
○正义曰:此经及下经皆据春分朝日,秋分夕月。
○“祭日於擅”,谓春分也。“祭月於坎”,谓秋分也。月为幽,日为明。日在坛,月在坎,是殊别幽明,制定上下。
祭日於东,祭月於西,以别外内,以端其位。端,正。
○别,彼列反,下同。
[疏]“祭日”至“其位”。
○正义曰:端,正也。日为阳,在外。月为阴,在内。今祭日於东,用朝旦之时,是为外。祭月於西,乡夕之时,是为内。是以别外内以正其位也。而崔氏云“祭日於坛,祭月於坎,还据上文郊祭之时”,今谓若是郊祭,日与月当应同处,何得祭日於坛,祭月於坎,日於东,月於西,祭不同处?则崔氏说非也。崔又云:“日月有合祭之时。谓郊祭天而主日,配以月,其礼大,用牛。合祭之时,谓春分朝日,秋分夕月,其礼小,故《祭法》用少牢。”今谓《小司徒》云“小祭祀,奉牛牲”,郑注谓“玄冕所祭”,自玄冕皆用牛也,何得用少牢?今谓《祭法》日月用少牢,郑云“祷祈之祭也”,崔氏说又非。崔氏又云:“迎春之时,兼日月者。”今案:诸文迎春迎秋无祭日月之文,《小宗伯》云“兆五帝於四郊,四望、四类亦如之”,谓四望、四类之祭,亦如五帝在四郊,故郑云“兆日於东郊,兆月与风师於西郊”,不谓兆五帝之时即祭日月,崔说又非。
日出於东,月生於西。阴阳长短,终始相巡,以致天下之和。巡,读如“沿汉”之沿,谓更相从道。
○巡,依注依音沿,悦专反。
[疏]“日出”至“之和”。
○正义曰:阴,谓夜也。阳,谓昼也。夏则阳长而阴短,冬则阳短而阴长,是阴阳长短。
○“终始相巡”者,又月之与日同行黄道,其晦朔之时,月与日同处。自朔之后,月与日先后而行,至月终日还,与月同处,亦是终始相巡。
○“以致天下之和”者,以日月交相依巡,是阴阳和会,故致天下之和也。
○注“巡,读如沿汉之沿”。
○正义曰:案文十年《左传》云“子西沿汉沂江,将入郢”,是沿为顺流而下,故读从之。
天下之礼,致反始也,致鬼神也,致和用也,致义也,致让也。因祭之义,汎说礼也。致之言至也,使人勤行至於此也,至於反始,谓报天之属也。至於鬼神,谓祭宗庙之属也。至於和用,谓治民之事以足用也。
○汜说,芳剑反。致反始,以厚其本也。致鬼神,以尊上也。致物用,以立民纪也。致义,则上下不悖逆矣。致让,以去争也。合此五者以治天下之礼也。虽有奇邪,而不治者则微矣。物,犹事也,变和言物,互之也。微,犹少也。
○悖,布内反。去,起吕反。争,争斗之争。奇,纪宜反。邪,似嗟反。治,直吏反。
[疏]“天下”至“微矣”。
○正义曰:此一节明礼之大用,凡有五事,若能行之得理,则天下治矣。
○“天下之礼”者,言天下所用之礼,所致凡有五事也。
○“致反始也”者,致之言至也。言礼之至极於天,反报初始,言人始於天,反而报之。
○“致鬼神也”者,言礼之致极至於鬼神,谓祭宗庙之等。
○“致和用也”者,和,谓百姓和谐;用,谓财用丰足,言礼之至极,治理於民,使百姓和谐,财用富足也。
○“致义也”者,义,谓断割得宜,治恶讨暴,言礼之至极於义也。
○“致让也”者,让谓递相推让,言礼之至极於让也。
○“致反始,以厚其本也”者,天为人本,今能反始以报於天,是厚重其本也。上能厚本,教下,下亦能厚本也。
○“致鬼神,以尊上也”者,谓至於祭祀鬼神,是尊严其上也。以此教民,民亦尊上也。
○“致物用,以立民纪也”者,民丰物用,则知荣辱礼节。故至於物用,可以立人纪也。
○“致义,则上下不悖逆矣”者,义能除凶去暴,故上下不有悖逆也。
○“致让,以去争也”者,以让,故无争。
○“合此五者,以治天下之礼也”者,言能和合此五者以治理天下之礼。
○“虽有奇邪,而不治者则微矣”者,奇,谓奇异;邪,谓邪恶,皆据异行之人。言用此五事为治,假令有异行、不从治者,亦当少也,故云“则微矣”。
○注“物犹”至“少也”。
○正义曰:上文云“致和用”,明和能立事,是和用互言之,有事用也。下文云“致物用”,物,谓事也,谓事须和也,是致事用互致和用也,是事必须和,和能立事,故云“互”也。
宰我曰:“吾闻鬼神之名,不知其所谓。”子曰:“气也者,神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合鬼与神,教之至也。气,谓嘘吸出入者也。耳目之聪明为魄。合鬼、神而祭之,圣人之教致之也。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