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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 · 礼经

礼记正义

149 万字 · 约 71 小时 2 分钟 · 170 / 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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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事君则行也。重,犹尚也。援,犹引也,不引君所不及,谓必使其君所行如尧舜也。不烦以其所不知,谓必使其知虑如圣人也。凡告喻人,当随其才以诱之。

○行如字。援音袁,注同。知虑音智。《诗》云:‘上帝板板,下民卒<疒亶>。’上帝,喻君也。板板,辟也。卒,尽也。<疒亶>,病也。此君使民惑之诗。

○版,布绾反,注同。亶,丁但反,本亦作<疒亶>。辟,匹亦反,字亦作僻,同。《小雅》曰:‘匪其止共,惟王之邛。’”匪,非也。邛,劳也。言臣不止於恭敬其职,惟使王之劳。此臣使君劳之诗也。

○共音恭,皇本作“躬”,云“躬,恭也”。邛,其恭反。

[疏]“子曰”至“之邛”。

○正义曰:此一节申明上经君臣各以情相示,则君之与臣各得其所。

○“上人疑”者,谓在上之君多有疑二,则在下百姓有疑惑也。

○“下难知则君长劳”者,若在下之人,心怀欺诈,难知其心,则在上君长治之劳苦。

○“故君民者,章好以示民俗,慎恶以御民之淫,则民不惑矣”,覆上“百姓惑”。淫,贪也。言如此则民不惑矣。

○“臣仪行,不重辞,不援其所不及,不烦其所不知,则君不劳矣”者,覆上“君长劳”。如此则君不劳。“臣仪行”者,仪当为“义”,谓臣有义事则奉行之。“不重辞”者,重,尚也。为臣之法,不尚虚华之辞。“不援其所不及”者,谓君才行所不能及,臣下不须援引其君行所不能及之事,谓必使其君所行如尧舜也。“不烦其所不知”者,谓君有所不知,其臣不得烦乱君所不知之事,令必行之。臣能如此,则君不劳苦。

○“《诗》云:上帝板板,下民卒<疒亶>”者,上帝,君也;板板,辟也;卒,尽也;<疒亶>,病也。言君上邪辟,下民尽皆困病。引之者,证君使民惑之事。此《诗 大雅 板》之篇,剌厉王之诗。

○“《小雅》曰:匪其止共,惟王之邛”者,《小雅 巧言》之篇,剌幽王之诗也。言小人在朝,不止息於恭敬,惟为奸恶,使王之邛劳。引之者,证臣使君劳也。

子曰:“政之不行也,教之不成也,爵禄不足劝也,刑罚不足耻也。故上不可以亵刑而轻爵。言政教所以明赏罚。

○亵,息列反。《康诰》曰:‘敬明乃罚。’《甫刑》曰:‘播刑之不迪。’”康,康叔也,作诰,《尚书》篇名也。播,犹施也。“不”,衍字耳。迪,道也,言施刑之道。

○播,徐补饿反。迪音狄。衍,延善反。

[疏]“子曰”至“不迪”。

○正义曰:此一节明慎赏罚之事。

○“政之不行也,教之不成也”者,皇氏云:“言在上政令所以不行,教化所以不成者,只由君上爵禄加於小人,不足劝人为善也。由刑罚加於无罪之人,不足耻其为恶。”由赏罚失所,故致“政之不行,教之不成”也。

○“故上不可以亵刑而轻爵”者,刑爵不中,则惩劝失所,故君上不可轻亵之。

○“《康诰》曰:敬明乃罚”者,证刑罚不可亵也。周公作《康诰》,诰康叔云“女所施刑罚,必敬而明之也。”

○“《甫刑》曰:播刑之不迪”,“不”为衍字。迪,道也。此穆王戒群臣云:今尔何监,非是伯夷布刑之道。言所为监镜者,皆是伯夷布刑之道。引之者,证重刑之义也。

子曰:“大臣不亲,百姓不宁,则忠敬不足,而富贵已过也。大臣不治,而迩臣比矣。“忠敬不足”,谓臣不忠於君,君不敬其臣。迩,近也。言近以见远,言大以见小,互言之。比,私相亲也。

○治心值。比,毗志反,注同,亲也。见,贤遍反,下同。故大臣不可不敬也,是民之表也。迩臣不可不慎也,是民之道也。“民之道”,言民循从也。君毋以小谋大,毋以远言近,毋以内图外,图以谋也。言凡谋之,当各於其党。於其党,知其过审也。大臣柄权於外,小臣执命於内,或时交争,转相陷害。

○毋音无,下同。柄音秉,兵永反。争,争斗之争。则大臣不怨,迩臣不疾,而远臣不蔽矣。疾,犹非也。

○蔽,必世反。叶公之《顾命》曰:‘毋以小谋败大作,毋以嬖御人疾庄后,毋以嬖御士疾庄士,大夫、卿、士。’”叶公,楚县公叶公子高也,临死遗书曰顾命。小谋,小臣之谋也。大作,大臣之所为也。嬖御人,爱妾也。疾,亦非也。庄后,適夫人齐庄得礼者。嬖御士,爱臣也。庄士,亦谓士之齐庄得礼者,今为大夫、卿、士。

○叶,舒涉反,注同。叶公,楚大夫沈诸梁也,字子高,为叶县尹,僣称公也。败,补迈反。嬖,必惠反,徐甫诣反,又补弟反,《字林》万豉反。贱而得幸曰“嬖”,云便嬖爱妾。庄后,侧良反,齐庄也,下及注同。適,丁历反。齐庄,侧皆反,下同。子曰:“大人不亲其所贤,而信其所贱。民是以亲失,而教是以烦。亲失,失其所当亲也。教烦,由信贱也。贱者无一德也。《诗》云:‘彼求我则,如不我得。执我仇仇,亦不我力。’言君始求我,如恐不得我。既得我,持我仇仇然不坚固,亦不力用我,是不亲信我也。

○仇音求,《尔雅》云:“雠也。”《君陈》曰:‘未见圣,若己弗克见。既见圣,亦不克由圣。’”克,能也。由,用也。

○陈,本亦作古陈字。若己弗克见,音纪,《尚书》无“己”字。

[疏]“子曰”至“由圣”。

○正义曰:此一节明在下群臣,无问大小,皆须恭敬谨慎;又君无以小臣而谋大事也。

○“大臣不亲,百姓不宁,则忠敬不足,富贵己过也”者,沈氏云:谓大臣离二,不与上相亲。政教烦苛,故百姓不宁。若其如此,臣不忠於君,君不敬於臣,是忠敬不足所以致然也,由君与臣富贵已过极也。

○“大臣不治,而迩臣比矣”者,大臣不肯为君理治职事,由迩近之臣与上相亲比故也。

○“迩臣不可不慎也,是民之道也”者,迩,近也。言亲近之臣不可不慎择其人。道,谓道路。言迩臣是民之道路,迩臣好则人从之好,迩臣恶则人从之恶也。

○“君毋以小谋大”者,言君无得与小臣而谋大臣之事也。

○“毋以远言近”者,无得以远臣共言近臣之事也。

○“毋以内图外”者,无得以内臣共图谋外臣之事。所以然者,小大之臣意殊,远近之臣不同,恐各为朋党,彼此交争,转相陷害,故不图谋也。“则大臣不怨,迩臣不疾,而远臣不蔽矣”者,若能如此,则外内情通,小大意合,大臣不怨恨於君也。疾,犹非也。近臣不为人所非毁,而远臣不被障蔽故也。“叶公之《顾命》曰:毋以小谋败大作”者,此叶公《顾命》之书,无用小臣之谋败损大臣之作。

○“毋以嬖御人疾庄后”者,庄后,谓齐庄之后,是適夫人也。无得以嬖御贱人之为非毁於適夫人。

○“毋以嬖御士疾庄士者,言毋得以嬖御之士非毁齐庄之士。

○“大夫、卿士”者,覆说言“庄士”,即大夫、卿之典事者。士,事也。

○注“言近以见远,言大以见小,互言之”。

○正义曰:“言近以见远”,谓言近臣亲比,则远臣不亲比。云“言大以见小”,谓大臣不治,小臣治也,故云“互言之”也。

○注“大臣”至“陷害”。

○正义曰:由大臣执权於外,小臣执命於内,或大臣忌小臣,或小臣忌大臣,所以内外交争。若共图谋,转相陷害,故所谋之事,“各於其党”,与大臣谋大臣,与小臣谋小臣,是各於其党中,知其过失审悉也。

○注“叶公,楚县公叶公子高也”。

○正义曰:知“叶公子高”者,《左传》云《世本》文。云“临死遗书曰顾命”者,约《尚书 顾命》之篇。

○“子曰”至“由圣”。

○正义曰:此节明君不信用臣也。

○“不亲其所贤,而信其所贱”者,谓在上亲任其所贤有德之人,而信用其所贱无德者,“民是以亲失”者,言以此化民,民效於上,失其所当亲,惟亲爱群小也。

○“而教是以烦”者,言群小被亲,既无一德,政教所以烦乱也。

○“《诗》云:彼求我则,如不我得”,此《诗 小雅 正月》之篇,剌幽王之诗。言彼幽王初求我贤人,如不得於我,言礼命烦多也。

○“执我仇仇,亦不我力”者,既得贤人,执留我仇仇然不坚固,亦不於我上以力而用我。引之者,证“不亲其所贤”也。

○“《君陈》曰:未见圣,若己弗克见,既见圣,亦不克由圣”者,此《尚书 君陈》篇,成王戒君陈之辞也。言凡人未见圣道之时,如似己不能见,既见圣道,亦不能用之也。

子曰:“小人溺於水,君子溺於口,大人溺於民,皆在其所亵也。言人不溺於所敬者。溺,谓覆没不能自理出也。

○溺,乃历反。覆,芳服反。夫水近於人而溺人,德易狎而难亲也,易以溺人。言水,人所沐浴自洁清者,至於深渊、洪波,所当畏慎也,由近人之故,或泳之游之,亵慢而无戒心,以取溺焉。有德者亦如水矣,初时学其近者、小者以从人事,自以为可,则侮狎之,至於先王大道,性与天命,则遂扦格不入,迷惑无闻,如溺於大水矣。“难亲”,亲之当肃敬,如临深渊。

○近,附近之近,注“由近人”同。易,以豉反,下同。狎,徐户甲反。清如字,又才性反。洪,本又作“鸿”。泳音咏,潜行为泳。游音由。侮,亡甫反。捍,胡旦反。格,户白反。口费而烦,易出难悔,易以溺人。费,犹惠也。言口多空言,且烦数也。过言一出,驷马不能及,不可得悔也。口舌所覆,亦如溺矣。费,或为“哱”,或为“悖”。

○费,芳贵反,注同。数,色角反。覆,芳服反,又芳又反。哱,或为悖,并布内反。夫民闭於人而有鄙心,可敬不可慢,易以溺人。言民不通於人道,而心鄙诈,难卒告谕,人君敬慎以临之则可。若陵虐而慢之,分崩怨畔,君无所尊,亦如溺矣。

○慢,本又作“漫”,音武谏反。卒,寸忽反。故君子不可以不慎也。慎所可亵,乃不溺矣。《太甲》曰:‘毋越厥命,以自覆也。’‘若虞机张,往省括于厥度则释。’越之言蹶也。厥,其也。覆,败也。言无自颠蹶女之政教,以自毁败。虞,主田猎之地者也。机,弩牙也。度,谓所拟射也。虞人之射禽,弩已张,从机间视括与所射参相得,乃后释弦发矢。为政亦当以巳心参於群臣及万民,可乃后施也。

○大音泰。覆,芳服反,注同。括,古活反。于厥度,如字,又大各反,注同。《尚书》无“厥”字。蹶,其厥反,又纪卫反,一音厥。女音汝。儗,鱼起反,本亦作拟。射,食亦反,下同。《兑命》曰:‘惟口起羞,惟甲胄起兵,惟衣裳在笥,惟干戈省厥躬。’兑,当为“说”,谓殷高宗之臣傅说也,作书以命高宗,《尚书》篇名也。羞,犹辱也。衣裳,朝祭之服也。惟口起辱,当慎言语也。“惟甲胄起兵”,当慎军旅之事也。“惟衣裳在笥”,当服以为礼也。“惟干戈省厥躬”,当恕己不尚害人也。

○兑,依注作说,本亦作“说”。兵,《尚书》作“戎”。笥,司吏反。为说音悦,下傅说同。朝,直遥反。《太甲》曰:‘天作孽,可违也,自作孽,不可以逭。’违,犹辟也。逭,逃也。

○孽,鱼列反,下同。《尚书》作“天作孽,犹可违也”。不可以官,本又作逭,乎乱反,《尚书》作“弗可逭”,无“以”字。辟者避。尹吉曰:‘惟尹躬天,见于西邑夏,自周有终,相亦惟终。尹吉,亦“尹诰”也。天,当为“先”字之误。忠信为“周”。相,助也,谓臣也。伊尹言:尹之先祖,见夏之先君臣,皆忠信以自终。今天绝桀者,以其“自作孽”。伊尹始仕於夏,此时就汤矣。夏之邑在亳西。见或为败。邑,或为“予”。

○吉音诰,出注,羔报反。天,依注作先,西田反。相,息亮反。亳,步各反。

[疏]“子曰”至“惟终”。

○正义曰:此一节戒慎言之事。

○“小人溺於水”者,谓卑贱小人,居近川泽者,爱玩於水。溺,覆没也。多为水所覆,故云“小人溺於水”。

○“君子溺於口”者,言卿大夫之君子,以口伤人,而致怨恨,遂被覆没,亦如溺於水,不能自治也。

○“大人溺於民”者,大人,谓人君也。由君在上陵虐下民,则人众离叛,君无所尊,故“溺於民”也。“皆在其所亵也”者,言小人、君子、大人等所以被没溺者,皆在於亵慢,而不能敬慎,故致溺也。

○“夫水近於人而溺人”者,释上三事所以致溺也。此说水溺所由也。水若远於民,则人不没溺,但由水近人,则人得用之沐浴,而日日狎习,不复畏惧,或泳之,或游之,无有诫忌。至於洪波浪起,亦犹习以为常,故致覆溺也。

○“德易狎而难亲也,易以溺人”者,“德易狎”者,言有德之人,初时学其近者、浅者,谓言可得,是易可亲狎。至大者、远者,莫测其理,是难可亲也。初时易狎,是易也。终则难亲,是溺人也,故云“易以溺人”也。

○“口费而烦,易出难悔,易以溺人”者,说德既竟,此还释溺口所由。费,惠也。口虚出言,而无实从之,是口惠也。口惠不难,失在烦数,故云“而烦”也。无以实言,是“易出”也。一出言,驷马追之不及,是“难悔”。必为物所憾,所以有祸。口费易出,难悔被害,是溺人也。

○“夫民闭於人而有鄙心”者,此释溺民所由也。言下民之情,常自闭塞,不通人道,故云“闭於人”也。而用心鄙诈,故云“有鄙心”。“可敬不可慢,易以溺人”者,既闭塞人道,而有鄙诈,卒难告喻,故人君当敬以临之,庶其渐染。若又陵慢,则必怨畔,则国无民,君道便丧溺也。民处卑下,易可亵慢,终致怨畔,是“溺人”也。

○“《大甲》曰:毋越厥命,以自覆也”者,伊尹戒大甲辞。言无得颠越其教命,以自覆败也。

○“若虞机张”者,虞,谓虞人。机,谓弩牙。言为政之道,如虞人射兽,先弩牙以张也。

○“往省括于厥度则释”者,谓己心往机间省视箭括,当於所射之度,乃释弦而发矢,故云“则释”。言为政之道,政教已陈,当以己心省此所施政教,合於群下,然后乃施之也。

○“《兑命》曰:惟口起羞,惟甲胄起兵”者,此《尚书》篇名,傅说戒高宗之辞。口为荣辱之主。若出言不当,则被人所贱,故起羞辱也。甲胄,罚罪之器。若所罚不当,反被兵戎所害,故“甲胄起兵”也。

○“惟衣裳在笥,惟干戈省厥躬”者,衣裳在箧笥,当服之以行礼,不可妄与於人。惟所施干戈之事,当自省己身,不可妄加无罪,浪以害人。

○“《大甲》曰:天作孽,可违也”者,若水旱灾荒,自然而有,非由人失所致,故云“天作孽”。亦可从移辟灾,是“可违也”。

○“自作孽,不可以逭”者,己自作祸,物皆怨恨,所在而致祸害,故不可逃也。

○“尹吉曰:惟尹躬天,见于西邑夏”者,吉,当为“告”;天,当为“先”。言伊尹告大甲云:伊尹身之先祖,见西方夏邑之君,谓禹也。夏都在亳西,故云“西邑”也。“自周有终,相亦惟终”者,周,谓忠信。言夏之先君,有能忠信,得自有其终,其辅相之臣,亦如先君,亦得终久也。引者,证人君若脩德行善,则能终。

○注“难亲”至“深渊”。

○正义曰:言德易狎而难亲,若其终始易亲,则全无溺人之事,由其初则易狎,后则难亲。当恒肃敬,如临深渊水。若不肃敬,则致陷害,故云“溺人”也。

○注“兑当为说”。

○正义曰:《尚书序》云:“高宗梦得说,使百工营求诸野,得诸傅岩,作《说命》三篇。”是高宗之臣傅说也,说作书以戒高宗也。

○注“尹吉”至“亳西”。

○正义曰:云“尹吉”者,上经已解“尹吉”为“尹告”,故此云“亦诰”也。云“天当为先”者,以“天”字与“先”相似,故为“先”也。云“忠信为周”者,《国语》文也。云“伊尹言,尹之先祖”者,郑君不见《古文尚书》,故云“伊尹之先祖”。据《尚书》是《大甲》之篇,言尹之往先见夏之先君。是身之往先见,非谓“尹之先祖”也。云“伊尹始仕於夏,此时就汤矣”者,《书序》云:“伊尹去亳適夏,既丑有夏,复归于亳。”是始仕於夏也。经云“先见西邑夏”,故知为诰之时就汤矣。以郑不见古文,谓言尹诰是伊尹告成汤,故云“此时就汤矣”。与《尚书》同。云“夏之邑在亳西”者,案《世本》及《汲冢古文》并云禹都咸阳城,正当亳西也。及后乃徙安邑。郑以为汤都偃师为亳邑,则是安邑亦在亳西也。

子曰:“民以君为心,君以民为体。心庄则体舒,心肃则容敬。心好之,身必安之;君好之,民必欲之。心以体全,亦以体伤;君以民存,亦以民亡。庄,齐庄也。

○好,呼报反。齐,侧皆反。《诗》云:‘昔吾有先正,其言明且清,国家以宁,都邑以成,庶民以生。谁能秉国成?不自为正,卒劳百姓。’先正,先君长也。“谁能秉国成”,伤今无此人也。成,邦之“八成”也。谁能秉行之,不自以所为者正,尽劳来百姓忧念之者与?疾时大臣专功争美。

○“昔吾有先正”,从此至“庶民以生”,总五句,今《诗》皆无此语,馀在《小雅 节南山》篇,或皆逸《诗》也。清,旧才性反,一云此《诗》协韵,宜如字,上先正,当音征。“谁能秉国成”,《毛诗》无“能”字。劳,力报反,注“劳来”同,《诗》依字读。长,丁丈反。来,力再反。与音馀。《君雅》曰:‘夏日暑雨,小民惟曰怨。资冬祁寒,小民亦惟曰怨。’”“雅”,《书序》作“牙”,假借字也。《君雅》,周穆王司徒作,《尚书》篇名也。资,当为“至”,齐鲁之语,声之误也。祁之言“是”也,齐西偏之语也。夏日暑雨,小民怨天,至冬是寒,小民又怨天,言民恒多怨,为其君难。

○雅音牙,注同,《尚书》作“牙”。夏日,户嫁反,注同,《尚书》无“日”字。资,依注音至,《尚书》作“咨”,连上句云“怨咨”。祁,巨依反,徐巨尸反,《字林》上尸反。

[疏]“子曰”至“曰怨”。

○正义曰:此论君人相须,言养人之道,不可不慎也。

○“《诗》云:昔吾有先正,其言明且清”者,此逸《诗》也。正,长也。诗人称昔吾之有先君正长,其教令之言,分明且清絜,国家所以安也,都邑所以成也,庶人所以生也。

○“谁能秉国成,不自为正,卒劳百姓”者,卒,益也,言诗人伤今无复有先正之贤,故云今日谁能执国之八成,又当谦退之。“不自为正”者,得其正道,能用仁恩,尽劳来百姓,言今无复有如此之人。疾时大臣,惟专功争美,各自为是也。

○“《君雅》曰:夏日暑雨,小民惟曰怨”者,此穆王命君牙之辞也。言民心难称,所怨恒多,夏日暑热及雨,天之常道,细小之人,惟曰怨资也。

○“资冬祈寒,小民亦惟曰怨”者,至於冬日,是大寒之时,小人亦惟曰怨。犹言君政虽曰得当,人怨之不已,是治民难也。

○注“成,邦之八成也”。

○正义曰:案《周礼 小宰职》云:“掌以官府之八成,经邦治:一曰听政役以比居,二曰听师田以简稽,三曰听闾里以版图,四曰听称责以傅别,五曰听禄位以礼命,六曰听取予以书契,七曰听卖买以质剂,八曰听出入以要会。”皆成事品式,以听治於人。

○注“雅书”至“字也”。

○正义曰:言古牙字假雅字以为牙,故《尚书》以为“君牙”,此为“君雅”。案《尚书》云:“小民惟曰怨咨。”今此本作“资”字,郑又读资当为“至”以郑,不见《古文尚书》故也。

子曰:“下之事上也,身不正,言不信,则义不壹,行无类也。”类,谓比式。

○行,下孟反,下“行有格”同。比式如字,比方法式。子曰:“言有物而行有格也,是以生则不可夺志,死则不可夺名。物,谓事验也。格,旧法也。

○是故,一本作“以”。故君子多闻,质而守之;多志,质而亲之;精知,略而行之。质,犹少也。多志,谓博交汎爱人也。精知,孰虑於众也。精,或为“清”。

○知,如字,一音智,注同。氾音泛。《君陈》曰:‘出入自尔,师虞庶言同。’自,由也。师、庶,皆众也。虞,度也。言出内政教,当由女众之所谋度,众言同,乃行之,政教当由一也。

○度,待洛反,下同。《诗》云:‘淑人君子,其仪一也。’”

[疏]“子曰”至“一也”。

○正义曰:此一节明下之事,上当守其一。

○“则义不一,行无类也”者,若身之不正,言之不信,则於义事不能齐一,行无有比类。言行之无恒,不可比类也。

○“言有物而行有格也”,物,谓事之徵验;格,谓旧有法式。言必须有徵验,行必须有旧法式。既言行不妄,守死善道,故“生则不可夺志,死则不可夺名”。言名、志俱善,欲夺不可也。“故君子多闻,质而守之”者,虽多闻前事,当简质而守之。

○“多志,质而亲之”者,谓多以志意博交汎爱,亦质少而亲之。

○“精知,略而行之”者,谓精细而知,孰虑於众,要略而行之。此皆谓闻见虽多,执守简要也。“《君陈》曰:出入自尔,师虞庶言同”者,自,由也;师,众也;虞,度也;庶,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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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四 表记集传 礼类三【礼记之属】 提要 【臣】等谨案表记集传二卷明黄道周撰道周有三易洞玑别著录是书亦在经筵日纂辑进呈其自序以为古者窥测天地日月皆先立表为表记之所由名夫古者制字表里皆从衣谓衣之着于外者人之言行犹衣之章身郑康成云以其记君子之徳见于仪表者是为本义必取义于八尺之表测土深正日景以御远近髙深反属濶远又表记一篇古注约分九节正义曰称子言之凡有八所皇氏云皆是发端起义记者详之故称子言之若于子言之下更广开其事或曲説其理则直称子曰今检上文体例或如皇氏之言今依用之故于诸节脉络相承处必详记之如云此经又广明恭敬之事又云此一节总明仁义之事又云自此以下至
补飨礼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四 补飨礼 礼类二【仪礼之属】提要 【臣】等谨案补飨礼一卷 国朝诸锦辑锦字襄七号草庐秀水人雍正甲辰进士改庶吉士散馆授知县乾隆丙辰 召试博学鸿词授翰林院编修官至左春坊左赞善锦以仪礼十七篇有燕礼有公食大夫礼而独无飨礼然其见于周官春秋传戴记者犹可得而考见元吴澄作纂言及考注尝有补经八篇补传十五篇独于飨礼之文未有特着葢縁第八第十聘觐篇中俱兼及飨食谓其可以相通而略之殊不知飨之为礼也大非一聘所能该有祭帝祫祭之大飨复有天子享元侯两君相见及凡享宾客之不同使不自为一篇则虽诸书可考亦无自而察其全因据周官賔客之礼聨事而比次之并取左传戴记中相发明者条注于其下为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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