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藏 · 语录
新学伪经考
21 万字 · 约 10 小时 6 分钟 · 24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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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说始于刘歆,《史记》无此说。
《书序》一书,附会剽窃,汩乱经义。且传之孔子,托体愈尊,惑众愈甚。然孔子作《书序》之说,自来所无,一见于《汉书艺文志》,再见于《汉书楚元王传》,三见于《汉书儒林传》。《艺文志》《楚元王传》皆刘歆之言,班固亦在歆后,其即歆伪说,又复何疑?考其所以敢创此说者,盖以《史记三代世表》云「孔子因史文次《春秋》、纪元年,正时月日,盖其详哉!至于叙《尚书》,则略无年月。」《孔子世家》又云:「序《书传》。」两文皆有「序」字,故得影造其说。然考《史记》所谓「序」者,不过次序之谓。《孔子世家》又云「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说卦》《文言》。」此岂亦作序之「序」?尤其明证。且《世表》所谓「正时月日」者,指《春秋》本经。上下文义相承,则所谓「略无年月」者,亦指《尚书》本经,无所谓「序」明甚。然则「孔子作《书序》」,《史记》本无其文,后人纷纷附会,诬史公甚矣。
第七,辨孔子书并无《太誓》序,此篇亦伪。
今据伏生传《书》二十八篇,以为孔子全经篇数止此,而近人每持伏《书》有《太誓》之说,请得条其说而辨之:《太誓》后得,汉人刘向、《尚书正义》一引《别录》刘歆、《汉书楚元王传》、《文选注》引《七略》王充、《论衡、正说》马融、《尚书正义》一引郑康成、《尚书正义》一引《书论》赵岐、《孟子滕文公章句》房宏等《尚书正义》一引皆同此说,王充、房宏等以为宣帝时得,为小异众口一辞,未必举国尽误。伏《书》之无《太誓》,一。《史记儒林传》称「伏生独得二十九篇」,语已伪窜,辨见前然即二十九篇之说论之,亦不过如孔冲远「武帝世见《太誓》入伏生《书》内」,故并云「伏生所出」之说耳。不然,《史记》非僻书,诸儒岂未之见?事关经文增减,诸儒纵不能援《史记》以折异说,亦岂敢蔑《史记》而构虚辞?又《史记》「伏生独得二十九篇」之说,《汉书儒林传》亦袭之。马融尝从曹大家受《汉书》业,岂得不知?而「《太誓》后得」之说,马融持之尤力,知「独得二十九篇」之说,诸儒固知其非,故不援据。伏《书》之无《太誓》,二。《汉书艺文志书家》「《经》二十九卷」,自注曰「大、小夏侯二家,欧阳《经》三十二卷。」盖《太誓》博士读说传教之后,即附入欧阳、大小夏侯《书》。辨见前既附入欧阳、大小夏侯《书》,则经文卷数自当并数之,《志》载大、小夏侯《经》二十九卷,即由于此。欧阳《经》卷数难明,无可考据,辨见前。王氏《经义述闻》以为「皆当作三十三卷」。然无明据而改古本,学者岂信之乎?或谓《志》载大、小夏侯《经》二十九卷中有后得《太誓》一卷,何以不别白其说?不知《艺文志》即刘歆《七略》之旧,《七略》又言「武帝末民间得《太誓》。」《文选注》引则固已别白其说。《志》引《七略》,其辞未尽耳。伏《书》之无《太誓》,三。《尚书大传》虽有《太誓》,然《大传》所载亦不尽伏生之《书》。辨见前《大传》又有「‘六誓’可以观义」及「《周书》自《太誓》就《召诰》而盛于《洛诰》」之言,以《太誓》与二十八篇并称,似为真孔子《书》。考《大传》称「‘六誓’观义」,乃引孔子告子夏之言。汉儒淳朴,附益古书则有之,断不敢假托古人之语,然必后人据既增《太誓》改「五」为「六」。至《周书》自《太誓》」一语,更后人据既增《太誓》窜入无疑。否则伏《书》二十九篇有《大传》为据,《大传》之书,人所诵习,郑康成并为之注,岂得皆不知,而犹以为《太誓》后得乎?知《大传》以《太誓》与二十八篇并称,当时固知其非矣。伏《书》之无《太誓》,四。《史记周本纪》虽载有《太誓》,然《史记》网罗放失,非纯据伏生之《书》,辨见前如《周本纪》下文「斩纣头」及「武王至于周,自夜不寐」之类,即引《逸周书》。其引《太誓》,乌知其必据伏《书》?伏《书》之无《太誓》,五。《汉书董仲舒传》,仲舒《对策》引「《书》曰」,即《太誓》之文,仲舒对策未及武帝之末,似伏《书》无《太誓》,何由引之?不知《春秋繁露》引《君陈》文亦称「《书》曰」。若仲舒引「《书》曰」者必伏《书》,岂《君陈》亦伏《书》所有乎?伏《书》之无《太誓》,六。《汉书武帝纪》「元朔元年,有司奏议曰‘附下罔上者死’」云云,文见《说苑臣术篇》引《太誓》。又终军白麟奇木之对、司马相如封禅之奏,见《汉书终军传》《司马相如传》皆未及武帝末年而皆已引《太誓》,似非据伏《书》而何?然诸所引不明言《太誓》,即以为《太誓》亦不过如董仲舒《对策》所引之例,未必即伏生《书》。伏《书》之无《太誓》,七。平当习欧阳《书》,见《汉书儒林传》班伯习小夏侯《书》,见《汉书儒林传、叙传》而《汉书平当传》《叙传》,二家尝引《太誓》。欧阳、大小夏侯即伏生所传,似伏《书》当有《太誓》。然二家皆元、成以后人,尔时《太誓》入欧阳、大小夏侯《书》已久,二家既习欧阳、小夏侯《书》,自当肄业及之。其引《太誓》何足为异?伏《书》之无《太誓》,八。《毛诗思文》正义引《太誓》曰「有火自上复于下,至于王屋,流之为雕」,郑《注》曰「雕当为雅」。《史记周本纪》作「流为乌」。王氏《经义述闻》以为作雕,古文;作乌,伏生今文。然考《史记》引《书》,每多改易其字,见于诸篇者班班可考,其作「乌」者何以知其为今文?伏《书》之无《太誓》,九。《汉书艺文志》云「刘向以中古文校欧阳、大小夏侯三家经文,《酒诰》脱简一,《召诰》脱简二,文字异者七百有余,脱字数十。」似伏《书》无《太誓》,更当脱《太誓》一篇,何得止曰「脱简」、「脱字」而已?不知刘向以古文校三家之说,乃刘歆所造。然即如其说,向校书在三家增《太誓》后,三家并有《太誓》,何得复以为脱?伏《书》之无《太誓》,十。或谓古文虽刘歆所伪,然伏生篇数歆必知之,伏《书》诚止二十八篇,则古文《太誓》并为伏生所无,歆当以为「孔安国考二十八篇,得多十七篇」,今曰「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以上据《汉书艺文志》,《艺文志》即刘歆之言也则伏《书》有《太誓》审矣。曰:其人之言,必当还以其人之言解之,方不凿枘。歆之说以为「共王得《书》」「安国考二十九篇」皆在武帝之末。亦据《汉书艺文志》,即为刘歆之言武帝末《太誓》既入博士《书》,故歆以为「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不然,「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及「《太誓》后得」,皆歆《七略》之言,歆虽荒谬,何至矛盾若是乎?伏《书》之无《太誓》,十一。以十一说观之,《书》二十八篇之为全经益明,序百篇之为伪作愈显矣。
书序条辨
昔在帝尧,聪明文思,光宅天下,将逊于位,让于虞舜,作《尧典》。
据今《尧典》「月正元日」以下皆舜即位后事,经文班班可考。《序》唯言「将逊于位,让于虞舜」,止及尧事,显违经文。曾是出于孔门而有是邪?《正义》引郑注以为「舜之美事在于尧时」。不知「月正元日」以下皆尧殂落后事。其尧时与否,岂郑氏所能颠倒其说?盖刘歆将别造《舜典》一篇,故于《尧典》序抹杀舜事一节,以弥缝其说。王肃所伪古文遂截「往钦哉」以上为《尧典》,而别析「慎徽五典」以下为《舜典》,以求合《序》说,亦可谓幻中出幻矣。
虞、舜侧微,尧闻之聪明,将使嗣位,历试诸难,作《舜典》。
古止有《尧典》而无《舜典》,其《舜典》一篇,止见于《古文》及《书序》。其可疑有三:今《尧典》备载舜事,并总叙征庸、在位生死年数以结之,是舜之事实已完,何得别有纪载?可疑一。《大学》引《尧典》作「帝典」,《孔丛子论书篇》同尧、舜同德,故纪录同篇。其《孟子》及伏生称「尧典」者,盖尧、舜同篇,而篇首曰「粤若稽古帝尧」,故即举尧该之。否则《尧》《舜》两典各有其篇,《大学》单称「帝典」,何以分别乎?可疑二。古文《舜典》虽不可见,然据《序》说如此。夫既谓之「典」,则一朝实录,征信所关,岂有实事强羼先帝之篇,而本纪唯书劝进之事?盖舜事既具《尧典》,不能重出,故作伪时敷衍逊位之事以充其数,可疑三。以此观之,《书序》之矫诬,尚足辨邪!《尚书中候考河命》云「曰若稽古帝舜曰重华,钦翼皇象,授政改朔。」《太平御览皇王部》引魏高堂隆《改朔议》,亦引《书》「粤若稽古帝舜曰重华,建皇授政改朔。」见《宋书礼志》按:魏时歆古文传布已久,所引当即歆古文。且歆总领图谶,时窜伪经于纬候中以自证应,《中候》此文与十六篇逸《书》有《舜典》合,益可见其伪也。赵台卿《孟子万章》章句并谓「《孟子》诸所言舜事,皆《舜典》及逸《书》所载。」然据《尧典》,则舜在下之时,已有「蒸蒸艾不格奸」之效,岂有被举之后,尚有杀舜及禁不得娶之事此盖战国时人妄说,而孟子未辟之。顾氏《日知录》已言之乃近人犹惑于赵氏之说,取《孟子》所引以补《舜典》,显然与《尧典》刺谬而不顾,岂非无目人哉!
《尚书大传》之目,有《唐传》《虞传》《虞夏传》《夏传》。《大传》说《尧典》谓之《唐传》。陈氏乔枞《今文尚书经说考》因谓「伏生以《舜典》为《虞书》」。然《大传》诸家所引者无《舜典》一篇,且伏生不过以说唐事者谓之「唐」,说虞事者谓之「虞」,合说虞、夏事者谓之「虞夏」,说夏事者谓之「夏」,随事分合,文无定称,无以见其有《舜典》也。
帝厘下土,方设居方,别生分类,作《汨作》《九共》九篇、《槁饫》。
《尚书大传》有《九共篇》,即刘歆所本。歆伪《左传》所谓「八索九丘」,亦同此蹈袭也。《汨作》《槁饫》今不可考,或歆时别有所本,未可知也。《大传九共》九篇非孔子书,辨见前
皋陶矢厥谟,禹成厥功,帝舜申之,作《大禹》《皋陶谟》《弃稷》。
禹别九州岛,随山川,任土作《贡》。
《史记河渠书》云「以别九州岛,随山浚川,任土作《贡》。」即刘歆所本。《序》本《史记》文字,仍有异同,盖有意为之以泯其迹。今但明其剿袭,小小异同,不暇详也
启与有扈,战于甘之野,作《甘誓》。
《史记夏本纪》云「有扈氏不服,启伐之,大战于甘。将战,作《甘誓》。」即刘歆所本。
太康失邦,兄弟五人须于洛、汭,作《五子之歌》。
《史记夏本纪》云「帝太康失国,昆弟五人须于雒、汭,作《五子之歌》。」即刘歆所本。
羲和湎淫,废时乱日,胤往征之,作《胤征》。
《史记夏本纪》云「帝中康时,羲和湎淫,废时乱日,胤往征之,作《胤征》。」即刘歆所本。
自契至于成汤八迁,汤始居亳。从先王居,作《帝告》《厘沃》。
《史记殷本纪》云「成汤,自契至汤八迁,汤始居亳,从先王居,作《帝诰》。」即刘歆所本。《序》有《厘沃》,而《史记》无之,歆或采自他书增之,以足百篇之数者也。
汤征诸侯,葛伯不祀,汤始征之,作《汤征》。
《史记殷本纪》云「汤征诸侯,葛伯不祀,汤始伐之……作《汤征》。」即刘歆所本。
伊尹去亳适夏,既丑有夏,复归于亳,入自北门,乃遇汝鸠、汝方,作《汝鸠》《汝方》。
《史记殷本纪》云「伊尹去汤适夏,既丑有夏,复归于亳,入自北门,遇女鸠、女房,作《女鸠》《女房》。」即刘歆所本。
汤既胜夏,欲迁其社,不可,作《夏社》《疑至》《臣扈》。
《史记殷本纪》云「汤既胜夏,欲迁其社,不可,作《夏社》。」即刘歆所本。《序》有《疑至》《臣扈》,而《史记》无之,亦歆增之以足百篇之数者也。
伊尹相汤伐桀,升自陑,遂与桀战于鸣条之野,作《汤誓》。
《史记殷本纪》云「伊尹从汤,汤自把钺以伐昆吾,遂伐桀……作《汤誓》。」即刘歆所本。
夏师败绩,汤遂从之。遂伐三朡,俘厥宝玉。谊伯、仲伯作《典宝》。
《史记殷本纪》云「夏师败绩,汤遂伐三朡,俘厥宝玉,义伯、仲伯作《典宝》。」即刘歆所本。
汤归自夏,至于大埛,中虺作《诰》。
《史记殷本纪》云「汤归至于泰卷陶,中壨作《诰》。」即刘歆所本。
汤既黜夏命,复归于亳,作《汤诰》。
《史记殷本纪》云「既黜夏命,还亳,作《汤诰》。」即刘歆所本。
伊尹作《咸有一德》。
《史记殷本纪》云「伊尹作《咸有一德》。」即刘歆所本。
咎单作《明居》。
《史记殷本纪》云「咎单作《明居》。」即刘歆所本。
成汤既没,太甲元年,伊尹作《伊训》《肆命》《徂后》。
《史记殷本纪》云「帝太甲元年,伊尹作《伊训》,作《肆命》,作《徂后》。」即刘歆所本。
太甲既立不明,伊尹放诸桐,三年,复归于亳。思庸,伊尹作《太甲》三篇。
《史记殷本纪》云「帝太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汤法,乱德。于是伊尹放之于桐宫三年,伊尹摄,行政当国,以朝诸侯……帝太甲修德,诸侯咸归殷,百姓以宁。伊尹嘉之,乃作《太甲训》三篇。」即刘歆所本。
沃丁既葬伊尹于亳,咎单遂训伊尹事,作《沃丁》。
《史记殷本纪》云:「帝沃丁之时,伊尹卒。既葬伊尹于亳,咎单遂训伊尹事,作《沃丁》。」即刘歆所本。
伊陟相大戊,亳有祥,桑谷共生于朝,伊陟赞于巫咸,作《咸乂》四篇。
《史记殷本纪》云「帝太戊立,伊陟为相。亳有祥,桑谷共生于朝,一暮大拱。帝太戊惧,问伊陟。伊陟曰‘臣闻妖不胜德,帝之政其有阙与?帝其修德。’太戊从之,而祥桑枯死而去。伊陟赞言于巫咸。巫咸治王家有成,作《咸艾》,作《太戊》。」即刘歆所本。《史记》有《太戊》而《序》无之,是即《史记》非采《书序》之明证。彼犹固执《史记》采《书序》之说者,妄也。辨亦见前
太戊赞于伊陟,作《伊陟》《原命》。
《史记殷本纪》云「帝太戊赞伊陟于庙,言弗臣,伊陟让,作《原命》。」即刘歆所本。《序》有《伊陟》而《史记》无之,亦歆增之以足百篇之数者也。
仲丁迁于嚣,作《仲丁》。
《史记殷本纪》云「帝仲丁迁于隞。」即刘歆所本。
河亶甲居相,作《河亶甲》。
《史记殷本纪》云「河亶甲居相。」即刘歆所本。
祖乙圮于耿,作《祖乙》。
《史记殷本纪》云「祖乙迁于邢。」即刘歆所本。
盘庚五迁,将治亳,殷民咨胥怨,作《盘庚》三篇。
《史记殷本纪》云「帝盘庚之时,殷已都河北,盘庚渡河南,复居成汤之故居……殷民咨胥皆怨,不欲徙。盘庚乃诰喻诸侯大臣曰‘昔高后成汤与尔之先祖俱定天下,法则可修。舍而弗勉,何以成德!’乃遂涉河,南治亳,行汤之政,然后百姓由宁,殷道复兴。诸侯来朝,以其遵成汤之德也。帝盘庚崩,百姓思盘庚,乃作《盘庚》三篇。」《序》以为迁时作,《史记》以为盘庚崩后作,显然不同。《史记》非采《书序》,亦其证也。《序》与《史记》异者,《盘庚》《高宗肜日》《高宗之训》二篇合序《文侯之命》《秦誓》五篇,《序》本《史记》,而复有异同者,盖作伪时故为错迕,以泯其迹。犹王肃所伪古文剿袭诸书,仍故作异同耳。不足为异。难者或曰:《序》采《史记》可有异同,然则《史记》采《序》何以不可有异同?答曰:《序》采《史记》而有异同,盖由有意为之以泯其剿袭。若《史记》采摭古书,力求征信,声音训诂之通借,先后详略之同异,则或有之,何嫌何疑,使之刺谬至此乎?《史记》之非采《书序》,断矣。
高宗梦得说,使百工营求诸野,得诸傅岩,作《说命》三篇。
《史记殷本纪》云:「武丁夜梦得圣人,名曰说。以梦所见视群臣百吏,皆非也。于是乃使百工营求之野,得说于傅险中。」即刘歆所本。
高宗祭成汤,有飞雉升鼎耳而雊,祖己训诸王,作《高宗肜日》《高宗之训》。
《尚书大传》云「武丁祭成汤,有飞雉升鼎耳而雊。」《史记殷本纪》云「帝武丁祭成汤,明日,有飞雉登鼎耳而呴。祖己乃训王。武丁修政行德,殷道复兴。帝武丁崩……祖己嘉武丁之以祥雉为德,立其庙为高宗,遂作《高宗肜日》乃《训》。」《序》以为祖己训王时作,《史记》以为武丁崩后作,不同。《史记》非采《书序》,亦其证也。
殷始咎周,周人乘黎,祖伊恐,奔告于受,作《西伯戡黎》。
《史记殷本纪》云「西伯伐饥国,灭之。纣之臣祖伊闻之而咎周,恐,奔告纣。」即刘歆所本。
殷既错天命,微子作《诰》《父师、少师》。
唯十有一年,武王伐殷。一月戊午,师渡孟津,作《太誓》三篇。
《史记周本纪》云:「以东伐纣,十一年十二月戊午,师毕渡盟津,武王乃作《太誓》。」即刘歆所本。唯《史记》作「十二月」,而《序》作「一月」,盖殷之十二月即周之正月,《序》用周正。然既改十二月为一月,自当称为十二年。《吕氏春秋首时篇》,武王立十二年而成甲子之事,盖以周正计《序》仍曰「十一年」,此其妄也。《汉书律历志》引《书序》亦作「十一年」,知非传写之误
武王戎车三百两,虎贲三百人,与受战于牧野,作《牧誓》。
《史记周本纪》云:「遂率戎车三百乘,虎贲三千人,甲士四万五千人,以东伐纣。二月甲子昧爽,武王朝至于商郊牧野,乃誓。」即刘歆所本。唯《序》「虎贲三百人」,《史记》作「三千人」。《孟子尽心篇》亦作「三千人」考《后汉书顺帝纪》注引《汉官仪》曰:「《书》称虎贲三百人。」《汉官仪》之说即本《书序》。又《墨子明鬼篇》以为「武王虎贲之卒四百人」,《风俗通三王篇》以为「《尚书》武王虎贲八百人。」是古虎贲之数最多异说,《书序》改「三千」为「三百」,未可遽以为后来传写之讹。孙氏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云「《司马法》云:‘革车一乘,士十人。’《乐记》云‘虎贲之士说剑。’则虎贲即士也。一乘十人,三百两则三千人矣。」据此,则《序》之作「虎贲三百人」者谬也。
武王伐殷,往伐归兽,识其政事,作《武成》。
《史记周本纪》云「乃罢兵西归,行狩,记政事,作《武成》。」即刘歆所本。
武王胜殷杀受,立武庚,以箕子归,作《洪范》。
《史记周本纪》云「乃出,封商纣子禄父殷之余民。已而命召公释箕子之囚。武王已克殷后二年,问箕子殷所以亡。箕子不忍言殷恶,以存亡国宜告。武王亦丑,故问以天道。」《宋世家》云「武王封纣子武庚、禄父以续殷祀。武王既克殷,访问箕子。」即刘歆所本。
武王既胜殷,邦诸侯,班宗彝,作《分器》。
《史记周本纪》云「封诸侯,班赐宗彝,作《分殷之器物》。」即刘歆所本。
西旅献獒,太保作《旅獒》。
巢伯来朝,芮伯作《旅巢命》。
武王有疾,周公作《金縢》。
《史记鲁世家》云「武王有疾不豫,周公于是乃自以为质,告于太王、王季、文王……周公藏其策金縢匮中。」即刘歆所本。
武王崩,三监及淮夷叛,周公相成王,将黜殷,作《大诰》。
《史记周本纪》云「管叔、蔡叔群弟疑周公,与武庚作乱畔周。周公奉成王命伐诛武庚、管叔,放蔡叔。故初作《大诰》。」《鲁世家》云「管、蔡、武庚等果率淮夷而反,周公乃奉成王命兴师东伐,作《大诰》。」即刘歆所本。
成王既黜殷命,杀武庚,命微子启代殷后,作《微子之命》。
《史记周本纪》云「周公奉成王命伐诛武庚。以微子开代殷后,作《微子之命》。」《宋世家》云「周公既承成王命诛武庚,乃命微子开代殷后,作《微子之命》以申之。」即刘歆所本。
唐叔得禾,异亩同颖,献诸天子,王命唐叔归周公于东,作《归禾》。
《史记周本纪》云「晋唐叔得嘉谷,献之成王,成王以归周公于兵所,作《归禾》。」《鲁世家》云「唐叔得禾,异母同颖,献之成王。成王命唐叔以馈周公于东土,作《馈禾》。」即刘歆所本。
周公既得命禾,旅天子之命,作《嘉禾》。
《史记周本纪》云「周公受禾东土,鲁天子之命,作《嘉禾》。」《鲁世家》云「周公既受命禾,嘉天子命,作《嘉禾》。」即刘歆所本。
成王既伐管叔、蔡叔,以殷余民封康叔,作《康诰》《酒诰》《梓材》。
《史记卫世家》云「周公旦以成王命兴师伐殷,杀武庚、禄父、管叔,放蔡叔,以武庚殷余民封康叔为卫君,乃申告康叔。故谓之《康诰》《酒诰》《梓材》以命之。」即刘歆所本。
成王在丰,欲宅洛邑,使召公先相宅,作《召诰》。
《尚书大传》云「成王在丰,欲宅洛邑,使召公先相宅。」《史记周本纪》云「成王在丰,使召公复营洛邑,作《召诰》。」即刘歆所本。
召公既相宅,周公往营成周,使来告卜,作《洛诰》。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