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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藏

高注金匮要略

19 万字 · 约 8 小时 50 分钟 · 18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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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症矣。加之心中热干而烦。肺中热湿而喘。湿热鼓塞于膈间。则胸满。津液不布于廉泉。则口燥。此因病初发时。误认汗可解热。而火劫其汗。既伤其阴。而内外之两热交煽。且里热因汗而提之在表在上。故得此发热等候矣。然单热不能成疸。故黄家必从热、而生湿得之。今一身尽发热而黄。是热湿在肚内。夫热湿在里者。法当下。与湿黄在经表之宜汗者。不同也。

十一条 脉沉。渴欲饮水。小便不利者。皆发黄。

沉为水脉。内水拒饮。本不当渴。乃渴欲饮水。是其水饮化热。内烫上熏之所致也。然令小便自利。则热饮下泄。其势不聚。若再不利。则湿热两胜。故皆发黄。此因疸、而泛论水饮之黄也。

十二条 腹满。舌萎黄。躁不得眠。属黄家。

此与谷疸相似。而实非谷疸者。以谷疸者。先热后湿。此则。先湿后热故也。腹满为湿。舌黄为实。湿而热实。则津液下掣。故胞精短。而其舌且萎顿而黄也。又热实。则神机不能内伏。故躁不得眠。湿热相蒙。此发黄之可必也。故属黄家。叙症。从腹满起。故知先湿后热。同是脾家寒湿。胃家热实。故曰与谷疸相似。而实非者也。

十三条 黄胆之病。当以十八日为期。治之十日以上瘥。反剧者。为难治。

黄胆为火土病。期者。生死之期也。土气分旺各十八日。官旺之时。真气犹在。故可乘其胜而攻去其亢热。则愈。否则至其所不胜而死之理也。故以之为期。火生于二。而成于七。是九为火之合数也。治之十日以上。则火为退气之候。故当瘥。反剧。则邪火成燎原之势。而反常矣。且真阴有不支之惧。故难治。然则中宫之土气。

惟恐其或衰。而亢烈之火威。但虞其不熄。是为治疸之要义也。

十四条 疸而渴者。其疸难治。疸而不渴者。其疸可治。发于阴部。其人必呕。阳部。其人振寒而发热也。

疸而渴者。热甚。一也。阴虚。二也。湿重。三也。故难治。不渴之可治者。可想见矣。阴部。指中焦脾脏及下焦肾脏而言。阳部。指上焦胸中而言。发于脾肾。则热邪从中下而上冲胃脘。故其人必呕。发于胸中。则热邪从胸膈而外犯卫气。故其人先振寒。而后发热也。此与上文二条。统论三疸之死生微甚。及其所发之上下不同也。

十五条 谷疸之为病。寒热、不食。食即头眩。心胸不安。久久发黄。为谷疸。茵陈蒿汤主之。

茵陈蒿汤方 茵陈蒿(六两) 栀子(十四枚) 大黄(二两)

上三味。以水一斗。先煮茵陈。减六升内二味。煮取三升。去滓。分温三服。小盒饭利。尿如皂角汁状。色正赤。

一宿腹减。黄从小便去也。(以栀子大黄利小便。真是奇制。)

此申言谷疸之症候治例也。寒热。注见上条。发于阳部。盖中焦胃浊。蒸于胸分。故其邪热先发于此。夫宗气与卫外之气相贯。邪热逼伤宗气。则其卫气有自败之象。故寒。继则卫从热化。故寒而复热也。不食及食即头眩。详二条注。心胸不安。即六条酒疸心下热之义。茵陈味苦性凉。而气最重。味苦。入心胸。性凉、除邪热。气重。则为气分专药。以之主阳部之疸。是欲其走心肺之夹空。而消散其气分之瘀热也。但因热从膻中而上蒸。故配苦寒降润之栀子。又因热从脾胃而中发。故加苦寒攻下之大黄。至栀子、大黄。本为溏泻之品。得茵陈之走气分者。重用而先煮之。则栀黄俱从茵陈之性。而以清凉之气为化矣。故不利大便。而黄从小便去。

三味药中。恍如一天酷热。恰逢秋气半空。金风翼翼。玉露垂垂。而烦襟顿涤之象也。方药云乎哉。

十六条 黄家。日晡所发热。而反恶寒。此为女劳得之。膀胱急。少腹满。身尽黄。额上黑。足下热。因作黑疸。其腹胀如水状。大便必黑。时溏。此女劳之病。非水也。腹满者难治。硝矾散主之。

硝石矾石散方 硝石 矾石(烧各等分)

上二味。为散。以大麦粥汁。和服方寸匕。日三服。病从大小便去。小便正黄。大便正黑。是其候也。

此申言女劳疸之症候治例也。言发黄之家。但凡薄暮而日将晡时。便发热者。大似阳明胃实之症。然胃实者。法当恶热。而此则反恶寒者。此为阴虚于阴分。至其时而相火以无附而充炽。真阴不支亢烈。故发热。卫气不胜邪火。故恶寒。谓非得之女劳。不至此也。膀胱急十二句。所言诸症。见三条注。硝石咸寒降润。矾石酸凉敛抑。以之主火气飞扬之候。允为至当。但酸咸之性。易于趋下。故以填心益气之大麦。作粥汁而和服之。

欲其少为留恋。俾矾石刮垢磨光之性。徐徐澄彻而下。则热随黄黑。从大小便而俱去矣。但三条曰腹如水状不治。此条曰腹满者难治。是女劳疸病。诸症具而腹不满者。生。满甚而如水肿状者。死。腹若已满。虽不甚。

而生死即相半矣。此仲景论女劳疸之深意也。

十七条 酒黄胆。心中懊 。或热痛。栀子大黄汤主之。

栀子大黄汤方 栀子(十四枚) 大黄(一两) 枳实(五枚) 豉(一升)

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分温三服。

此申言酒疸之症候治例也。心中懊 而热。见四条注。痛则热气 炙。而腔内悬强拘急之应。然即六条注中。所谓热从浮见。浮则上炎之应。故以苦寒之栀子。降膻中之热。苦寒之枳实。散胸中之滞。重用香豉者。所以滋胃液也。佐以大黄者。所以下胃热也。但亦凭高润下之剂。热黄从大小便去者居多。旧注。谓为吐剂。则失之远矣。按前人误谓栀豉汤能吐者。因瓜蒂散中重用香豉。遂认吐为香豉之性。殊不知吐由瓜蒂。赤小豆特引瓜蒂。少为下行之使。香豉。用以滋阴安胃。恐吐后致烦。故预为伏案耳。详瓜蒂散本注。愿天下同志。

留神试用。同为剥正。不令仲景叫冤。栀豉抱屈。则幸甚矣。

十八条 诸病黄家。但利其小便。假令脉浮。当以汗解之。宜桂枝加黄 汤主之。(方见水门。)

自此。至篇终。凡七条。因疸、而广论诸黄之治例也。诸病黄家。皆系湿热。小便利。则湿去而热亦随之。故以利小便为法也。假令脉浮。则湿热在上在表。又当以汗解之。为便道矣。盖桂枝本汤。泄汗以解热。加黄 、以助卫气。而送湿出表。故宜主之。利小便。不特十五条之茵陈蒿汤。十九条之膏发煎。二十条之茵陈五苓散。凡水饮门之渗泄诸方。俱在其中。门人问曰。黄症俱由热湿。故疸病诸方。多用苦寒咸寒。及克削之品。既闻其义矣。本条曰诸病黄家。则疸症似亦在内。而独主辛温而热之桂枝汤。并加补气之黄 。以主脉浮者。不虞其热以济热者。敢问何说耶。答曰。仲景之书。每条各有主症主见。苟不求其立言之旨。与方治针锋逼对处。则问津无路矣。盖本条以卫气外虚。而先招湿水之候。湿水生热。湿热郁于皮肤经络而发黄者。是卫虚、为第一层病。湿、为第二层病。热、为第三层病。请问卫气虚者。有不宜桂枝之辛温。及黄 之补益者乎。且热在湿中。湿为本而热为虚假之标病。则遵汗例以去湿者为本治。而热自无所容矣。下文十九条。为津血虚而生热之黄。二十条、为胸先热而招内水。及久蓄化热之黄。二十一条、为中焦热实。上冲下结之黄。二十三条、为中焦热实。不冲中路胃脘。而冲两旁胁下之黄。二十二、二十四、两条。上焦之宗气虚劳。不能传送。因而便难。渐致下结上浮之黄。病因不同。故其主治亦别也。

十九条 诸黄。猪膏乱发煎主之。

猪膏乱发煎方 猪膏(半斤) 乱发(如鸡子大三枚)

上二味。和膏中煎之。发消药成。分再服。病从小便去。

诸黄中又有一种津血短少。而阳气偏胜者。夫津血短少。则勾留水气而生湿。阳气偏胜。则郁蒸火气而生热。是湿热又以津血虚竭为本病矣。则滋津血以替湿。而湿自下行。养阴血以润气。而气自流转。湿热去。而黄将自散也。猪膏、生津。乱发、补血。其主之也宜矣。

二十条 黄胆病。茵陈五苓散主之。

茵陈五苓散方 茵陈蒿末(十分) 五苓散(五分)

上二味。和。先饮食。服方寸匕、日三服。

诸黄中。又有一种先因热而致水。后又积水。而更化热者。先因热起。故从黄胆之病例而曰黄胆。亦从黄胆之治例而主茵陈。此热黄、水黄相兼之症。故从两治也。茵陈及五苓散义。各别见。

二十一条 黄胆。腹满。小便不利而赤。自汗出。此为表和里病。当下之。宜大黄硝石汤。

大黄硝石汤方 大黄 硝石 黄柏(各四两) 栀子(十五枚)

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内硝更煮。取一升。顿服。

但凡黄家。俱是毛窍闭塞。小便不利。湿热交盛于上下内外之所致。然惟湿黄、水黄如此。以汗出。则水湿之势。泄于上与外。小便利。则水湿之势。泄于下与内故也。若夫疸病。起于热因。内热既盛。则虽有汗。而在内之热不减。故仍作黄候也。盖谓疸病。又有一种不横传于表。其热但在中焦。因而上侵胸膈。下彻肝肾。而作直竖之症者。如腹满、为里湿之应。小便不利而赤。为里热之应。是里病矣。里病湿热。法当外传于表。今自汗出。

则其经络皮毛。无郁热而表和。夫表和里病者。当以下之、为正治矣。主本汤者。因实热在中焦。故以苦寒之大黄。咸寒之硝石。从承气攻下之例。且中热者。必上熏阳位。故加善走膻中之栀子以降之。又中热者。必下贯至阴。故加阴沁肝肾之黄柏以坚之。至咸以胜热。苦以燥湿。又其余蕴也。

二十二条 黄胆病。小便色不变。欲自利。腹满而喘。不可除热。热除必哕。哕者。小半夏汤主之。(方见痰饮。)

此言黄胆。又有一种下焦无热。故小便不变色而淡白。中焦无热。故大便欲自利而不实。但以脾气湿重而腹满。膈气劳热而肺喘者。以劳热与湿气相蒙。久亦成疸故也。但此为因劳而神火浮动。故生虚假之热。与彼热实者不同。故不可用攻下以除其热也。热除。则膈虚胃寒。以寒犯虚。故知其必哕矣。哕者主小半夏汤。以其能填胸温胃。降逆除寒。而哕可平。故主之。汤意详饮门注。

二十三条 诸黄。腹满而呕者。宜柴胡汤。(大小柴胡汤方。俱别见。)

诸黄、是兼黄胆、黄家而言。宜柴胡汤。是兼大小柴胡而言。此总言先热后湿之疸。先湿后热之黄。流贯少阳之症治也。腹满已见。少阳得热。则从胁下而上逆。故其症善呕。但热疸湿黄。二者俱有此症。盖因热召湿之疸症。脾胃率多热实。脾胃热实之气。偏从腹之两旁而上熏于胁。便是少阳之部。因湿生热之黄家。胸膈率多湿热。胸膈湿热之气。偏从胸之两旁而横溢于胁。亦是少阳之部。故皆能致呕。但曰宜柴胡汤、而不指明大小柴胡者。因疸、以热为本。而湿为标。治热。宜攻下。则主大柴。黄、以湿为本。而热为标。治湿。宜发汗。则主小柴。欲俟人之神而明之耳。大小柴胡汤意。俱别见。

二十四条 男子黄。小便自利。当与虚劳小建中汤。(方见虚劳。)

此因前二十二条。但立救误之方。而无正方。故补言之也。小便自利。即前条色不变之义。盖膀胱得热。则癃闭。而其色黄赤。利、则不变者。即在其中矣。但小便自利。则热泄湿减。安得发黄。故知此黄。为宗气因虚致劳。

幻生假热者所致。是宜以辛温之小建中汤。填其在天之气。则太阳朗照。而龙雷之阴火。岚气之阴湿。自当伏藏消散矣。女子黄。小便自利。大概产后及崩漏者多。故不得以虚劳为诊。此症之黄。淡而不焦。俗名乏力黄者、即是。妇人无用力之任。故无此病也。

惊悸吐衄下血胸满瘀血病脉证治第十六

一条 寸口脉动而弱。动即为惊。弱则为悸。

寸口、指关前而言。动脉、形圆体短。厥厥动摇。而兼滑象者是也。弱、如弱水之弱。有不能载物之象。惊非外来。

惕然自儆也。悸者、怯怯虚馁之状。两物相击。轻小者动。亦受击者动。寸口脉动而弱。寸口应心下。弱则其气轻小。而下焦之气。得以上冲而击动之。心下为神君之座。下气突犯。故惊。又心下为宗气之城。本气虚微。故悸。诸解、格格可笑。本经及伤寒论。凡言脉有二例。而俱以而字为界。一则以上字为经。而以而字以下为病。如脉浮而紧。脉浮而缓之类。盖以浮脉定太阳。而以紧缓别风寒也。一则如本文脉动而弱。后文脉浮而大之类。盖又以上一字为浮取。而以而字以下为沉取也。余仿此。

二条 心下悸者。半夏麻黄丸主之。

半夏麻黄丸方 半夏 麻黄(等分)

上二味。末之。炼蜜和丸。如小豆大。饮服三丸。日三服。

此双顶上文脉之动弱。症之惊悸而言。非单言悸也。而半夏麻黄丸一方。却又是治惊之药。而非治悸者。古人文章。其承接处。往往错综如此。盖谓心下惊而且悸者。虽以心下之本气虚微。而为下焦之气冲犯之地。

究当先责其冲气以治惊为正。故主半夏麻黄丸。下平其冲气。则脉不动而惊且自止矣。此春秋罪主令之法也。若寸口脉弱而动。只消于浮沉处倒见。则当责心下之弱为主。而主下条桂枝救逆。及伤寒论中苓术桂甘。并小建中等汤。而于此丸无取矣。

客有问余者曰。本衣冠文物明单言悸。而子以为双顶惊悸。本方明明是治悸之丸。而子又谓是单治惊。是谁为子言之也。余曰。仲景于不言之表为我言之也。夫弱为寸口之本脉。动为从下上冲。寸口之标脉。故悸为心下之本病。惊为从下上犯。心下之标病。言悸而惊在其中者。从本之义也。至本方之妙。千古无人揭出。不妨因子之问而细剖之。麻黄空细如毛。性极疏泄。用于桂甘姜枣之中。乘辛暖甘浮之化。又得杏仁之清利以为使。则疏泄之性。从上外向。故能由胸达表以为汗。此麻黄、大青龙二汤之正用如此。若夫监以辛降平逆之半夏。敛以酸收下走之白芍。又得茯苓之淡渗以为使。则又使疏泄之性下向。而利膀胱渗化之机。此小青龙一汤。为下焦之变用。又如此。至于本方。脉则以动乘弱。症则因悸而惊。是上焦不足。中焦有余。以有余之火。侵犯不足。故止用对配辛降平逆之半夏。使疏泄之性从中下散。又恐汤性易竭。丸则取其缓发。蜜则润其偏干。小丸少服者。徐图渐减之义。此本方一丸。为中焦之平用者更如此。要之、动弱惊悸。脉症俱是两层。弱脉悸症。在主虚一边。下条桂枝救逆。及伤寒论中苓术桂甘、并小建中等汤。扶弱以补不足。动脉惊症。

在客实一边。故用此丸。锄强以损有余。譬之墙垣低矮。以招外盗者。彼桂枝救逆等方。增益墙垣以治悸。半夏麻黄一丸。驱除外盗以治惊耳。客复何言哉。

三条 火邪者。桂枝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主之。

桂枝救逆汤方桂枝(二两去皮) 甘草(二两炙) 生姜(三两) 大枣(十二枚劈) 牡蛎(五两熬)

龙骨(四两) 蜀漆(三两洗去腥)

上为末。以水一斗三升。先煮蜀漆。减二升。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以取三升而服一升计之。

当如服桂枝汤之法。作三日服矣。特不饮热粥耳。)

此条及方。旧本错编在本篇十二条下。细按汤意。确是治惊悸之方。且其文气。又确是依靠上文心下悸者而来。则火邪者三字。方不突兀。故移于此。有识者。自能辨之也。承上文、言实者责之。固主半夏麻黄丸。责中下之有余以治惊。又有以火逼劫其汗。汗为心肺之液。汗出。而心肺夹空之气两虚。以致神明之宰。无所根据着。而招中下之逆而惊悸者。是火邪者也。火邪之为惊悸者。责在上焦之虚。舍桂枝救逆一汤。其能填此阳气阳液乎。盖桂枝汤之桂甘姜枣。最为招来阳气阳液之檄。已见小建中注。东垣称蜀漆入心经。有飞针走线之功。先煮之以为主。则引桂甘姜枣之性。直达心肺之空。以填其虚。然后以牡蛎之静藏水底。龙骨之镇摄山灵者为佐。则神明之摇动浮越者自安。是桂甘姜枣所以治悸。而龙牡所以定惊也。至于心肾同治少阴。而其气尝相升降。心气虚者。畏肾中之贼阴上凌真宰。故合牡蛎之水族。而与龙骨同用者此也。

四条 师曰。尺脉浮。目睛晕黄。衄未止。晕黄去。目睛慧了。知衄止。

尺脉之脏。为肾。肾之腑。为膀胱。足太阳膀胱之隧道。与手太阳小肠之经。由巅顶相会。而交通于鼻。夫沉为在里。浮为在表。今尺浮。是太阳膀胱之气。由经道而直上巅顶之象也。又本经第一篇三条言鼻。曰色黄者。

便难。夫鼻居中央。为中土之应。阳明之气。燥结而不下通。故于本位浮出火土之色。今由鼻而黄晕于目睛。

则其黄更高矣。且目睛为肝肾之光华。肝主血液。肾主精汁。目睛晕黄。是阳明燥热之土气。而为炎蒸水液之诊也。足阳明胃家之隧道。与手阳明大肠之经。相会而挟于鼻。故于二者之中。或色或脉。但见一诊。即知衄未止矣。晕黄去。阳明之热下解。目睛慧了。肝肾之气展舒。故知衄止。上二句。合太阳阳明而言正衄之诊。

下三句。单就阳明而言衄止之诊。则太阳之衄。其止于尺脉之浮去而见沉者。可类推矣。

五条 又曰。从春至夏衄者太阳。从秋至冬衄者阳明。

此即上文之尺浮、晕黄。而申言之也。夫春生夏长。天地生阳之气内盛。而人身以太阳之经气相应。故春夏之衄属太阳。秋敛冬藏。万物成熟之气内实。而人身以阳明之里气相应。故秋冬之衄属阳明也。但此及上文二条。明明言衄血。有太阳、阳明两症。至下文方治。却止有泻心一汤。几疑单是治阳明之衄。而遗太阳一边之治例矣。不知四条曰。尺脉浮。衄未止。七条曰。脉沉弦者衄。夫尺为在里。浮为上出。与沉为在里。弦为上出同断。是太阳之衄。为实邪从里。外穿经隧。从下上升巅顶之症。自当责之在里在下。则外穿者内伏。上升者下熄矣。夫责在里在下之实邪。离大黄苓连。将谁属乎。故虽衄症有太阳、阳明之分。而其主泻心则一也。

六条 衄家不可发汗。汗出必额上陷。脉紧急。直视。不能 。不得眠。

衄家发汗。则额陷。注详伤寒论。脉、非单指手太阴也。由本文之言额、言视、言 、言眠观之。当指上部之天地人及人迎等处。以衄家伤巅顶之血尤多。故偏言头上耳。紧急。亡阴躁疾之象。直视者。目系干涩。失流动之神也。不能 、不能合。不得眠、不得寝也。皆阴虚于上。而阳往从之之义。上文言春夏之衄属太阳。恐人以发汗为太阳之治例。而误投之于衄家。则逆矣。故戒。

七条 病患面无血色。无寒热。脉沉弦者。衄。浮弱、手按之绝者。下血。烦咳者。必吐血。

此条前三句。是就色、脉、症。而正言衄血之诊法。下文脉浮弱两段。古人借水叠桥。又即衄诊而趁便及之。为下文吐、下、条内之省笔也。脏腑之精华。浮于面而色红且润者。血之所荣也。六经外邪之症。惟少阳、厥阴。属木。而为阴阳之枢。属木、故面色以青应。为阴阳之枢。故表症。阖则为寒。而辟则为热也。又本脉弦急。故病此者之脉状必弦。若病患面无血色。而血不荣。又无寒热之表症。是非少阳、厥阴之表邪为病。而其面以青色见也。可知。今脉又沉弦如厥阴。则必为衄病无疑矣。夫沉弦为肝家邪实之脉。且弦以沉见。是浮处未尝弦也。以有余弹射不足。则衄之上出如矢者。乌能禁哉。衄血之诊法如此。若面无血色。而其人之脉。举之但浮。

取之则弱。重按之至沉处。则弱甚而绝。是浮。为上焦有余之邪火。凭凌胃中之血液。故中取之则弱。灌注大肠之虚脱而下。故按之绝也。则面无血色。又系阳明脱血以致脱气者之诊也。若面无血色。而脉又浮弱。按之即绝者。多烦咳一症。则其按之即绝。为下焦虚寒之应。其脉浮弱者。为虚寒之邪。上冲而致咳。咳多上顿。

而气亦升浮之应。血随气逆。合之面无血色。则其血之伤于上出。而见于吐者可必矣。此条当熟读细玩。

始见后文汤意之妙。否则。柏叶、黄土、赤豆、当归及泻心等汤。无从觅针线矣。

八条 夫吐血、咳逆、上气。其脉数而有热。不得卧者死。

吐血、咳逆、上气。勿作一症。当分三症看。因此条原是言吐血之死脉死症。其咳逆上气两症之死诊。与吐血相同。故连及之。若以吐血、咳逆、上气为一人之病。则何必以不得卧为短期耶。夫吐血有阳明胃实。上冲胃系一症。主麻仁丸。或调胃承气汤可愈。有少阳风热上逆一症。主小柴胡汤可愈。有厥阴风火。上冲心胸一症。主当归四逆汤可愈。然阳明胃实之脉涩而浮。仅于日晡见潮热。少阳风热之脉弦而微大。但见往来之热。厥阴风火之脉弦细而浮。小见微热。或无热而恶寒也。若吐血而脉数。且有或表或里之热。则数为无阴。

而阳气有急疾之诊。热为离阴。而孤阳有浮脱之象。已成危候。所赖静则生阴。犹得假一卧以留连其阳气。

若更不得卧。则气不归肾。而神莫栖。血不统肝。而魂欲散。其不死也得乎。咳逆者。忌邪实。上气者。忌息高。脉数有热。邪实息高之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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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氏伤寒金镜录 元 杜本 原序 伤寒一症。传变不常。有本传、越经传、巡经传、巡经得度传、误下传、表里传、上行传、顷刻之间。生死系焉。 可以寄人死生者。惟医焉耳矣。夫何脉理玄妙。七表八里九道。形似难辨。此庸医所以接踵而杀人者多也。元、若敖氏抱独见之明。着《金镜录》一书。只以舌证。不以脉辨。其法浅而易知。试而辄效。诚千载不偶之秘书也。惟黑舌之症。 稍有未尽。如舌之黑而紫、黑而湿润、黑而濡滑、黑而柔软、皆寒症也。黑而肿、黑而焦、黑而干涩、黑而卷缩、黑而坚硬、黑而芒刺、黑而拆裂、皆热症也。学医者推类以尽其余。则庶几矣。予在南都。偶得此书。深珍重之。后会副宪笃斋汤
八十一难经
八十一难经 西汉 扁鹊 从一难至二十二难论经脉 一难 一难曰:十二经皆有动脉,独取寸口,以决五脏六腑死生吉凶之法,何谓也?然:寸口者,脉之大会,手太阴之脉动也。 人一呼,脉行三寸,一吸脉行三寸,呼吸定息,脉行六寸。人一日一夜,凡一万三千五百息,脉行五十度,周于身。漏水下百刻,荣卫行阳二十五度,行阴亦二十五度,为一周也。故五十度复会于手太阴。寸口者,五脏六腑之所终始,故法取于寸口也。 从一难至二十二难论经脉 二难 二难曰:脉有尺寸,何谓也?然:尺寸者,脉之大要会也。 从关至尺,是尺内,阴之所治也:从关至鱼际,是寸口内,阳之所治也。 故分寸为尺,分尺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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