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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别史

东观汉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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诛莽系于九月。

〔四五〕“杜虞杀莽于渐台”,原无“杜虞”二字,聚珍本有,御览卷二00引亦有,今据增补。按汉书王莽传云:“商人杜吴杀莽,取其绶。”“渐台”,范晔后汉书刘玄传李贤注云:“太液池中台也。为水所渐润,故以为名。”

〔四六〕“封滑侯”,御览卷二00引作“封猾侯”。此条当是东观汉记刘玄传中文字。上条云:“长安中兵攻王莽,斩首,收玺绶诣宛。”与此条为同一事。御览卷九0所引上条文气贯通,无法把此条补缀其中,姑附于此。

朱鲔

朱鲔等遂会城南洧水上沙中,〔一〕设坛,立圣公为天子。〔二〕书钞卷一五九  鲔破,〔三〕上大喜,诸将军贺,思上尊号。〔四〕书钞卷八五

更始大司马朱鲔守洛阳,吴汉诸将围守数月不下。世祖以岑彭尝为鲔校尉,令彭说鲔曰:“赤眉已得长安,今公谁为守乎?萧王受命平定燕、赵,〔五〕百姓安土归心,贤俊四面云集。今北方清净,大兵来攻洛,保一城,欲何望乎?不如亟降。”鲔曰:“大司徒公被害时,〔六〕鲔与其谋,又谏更始无遣上北伐,自知罪深,故不敢降耳。”彭还诣河阳白上,上谓彭复往晓之:“夫建大事者,不忌小怨。今降,官爵可保,况诛罚乎?”上指水曰:“河水在此,吾不食言。”彭奉上旨,复至城下说鲔,因曰:“彭往者得执鞭侍从,蒙荐举拔擢,深受厚恩,思以报义,不敢负公。”鲔从城上下索曰:“必信,可乘上。”〔七〕彭趋索欲上。鲔见其不疑,即曰:“旦蚤与我会上东门外。”彭如期往,与鲔交马语。鲔轻骑诣彭降,彭为杀羊具食。鲔曰:〔八〕“身为降虏,未见吴公,诸将不敢食。”彭即令鲔自缚,与俱见吴公,将诣行在所河津亭。〔九〕上即时解鲔缚,复令彭夜送归洛阳。御览卷四六一

成德侯朱鲔玄孙杞,〔一0〕坐杀人国除。御览卷二0一

〔一〕 “朱鲔”,范晔后汉书无传。岑彭传云:“鲔,淮阳人。”“遂”,御览卷七四引作“共”。“城南洧水”,谓宛县南之洧水。袁宏后汉纪卷一“洧水”作“济水”,误。

〔二〕 “立圣公为天子”,更始元年二月,诸将立圣公为天子。圣公,刘玄字,事详范晔后汉书本传。

〔三〕 “鲔破”,此句下原有“河内”二字,系衍文,姚本、聚珍本皆无,唐类函卷一四四引亦无此二字,今据删。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云:建武元年,“朱鲔遣讨难将军苏茂攻温,冯异、寇恂与战,大破之,斩其将贾彊。于是诸将议上尊号”。通鉴卷四0建武元年载:“朱鲔闻王北征而河内孤,乃遣其将苏茂、贾彊将兵三万余人渡巩河,攻温,鲔自将数万人攻平阴以缀异。檄书至河内,寇恂即勒军驰出,并移告属县,发兵会温下。……旦日,合战,而冯异遣救及诸县兵适至,恂令士卒乘城鼓噪,大呼言曰:‘刘公兵到!’苏茂军闻之,陈动,恂因奔击,大破之。冯异亦渡河击朱鲔,鲔走。异与恂追至洛阳,环城一□而归。自是洛阳震恐,城门昼闭。异、恂移檄上状,诸将入贺,因上尊号。”与此可以互证。

〔四〕 “诸将军贺,思上尊号”,此二句姚本、聚珍本作“诸将贺之,恳上尊号”,唐类函卷一四四引同。

〔五〕 “萧王受命平定燕、赵”,更始二年,光武帝被封为萧王。袁宏后汉纪卷一更始元年载:“更始将使大将平河北,刘赐诸宗室无可使者,独有世祖也。朱鲔等以为不可,而左丞相曹竞父子用事,冯异劝世祖厚结焉。由是以世祖为大司马,遣平河北。”“萧王受命平定燕、赵”即谓此。四库全书考证云:“按是时光武已即位,史官载笔不应称萧王,恐抄撮记文者有讹。”

〔六〕 “大司徒公被害时”,“大司徒公”指光武帝兄刘伯升。更始立,以刘伯升为大司徒。范晔后汉书刘縯传云:“伯升部将宗人刘稷,数陷阵溃围,勇冠三军。时将兵击鲁阳,闻更始立,怒曰:‘本起兵图大事者,伯升兄弟也,今更始何为者邪?’更始君臣闻而心忌之。以稷为抗威将军,稷不肯拜。更始乃与诸将陈兵数千人,先收稷,将诛之。伯升固争。李轶、朱鲔因劝更始并执伯升,即日害之。”

〔七〕 “必信,可乘上”,此二句原作“当如此来”,今从御览卷七六六校改。范晔后汉书岑彭传作“必信,可乘此上”。

〔八〕 “曰”,原脱,聚珍本有,今据增补。

〔九〕 “将”,范晔后汉书岑彭传李贤注引无此字。

〔一0〕“成德侯朱鲔玄孙杞”,朱鲔以洛阳降光武帝,拜为平狄将军,封扶沟侯。见范晔后汉书岑彭传。范书未载鲔徙封成德侯事。鲔玄孙杞,亦不见范书。

申屠志

申屠志以功封汝阴王,〔一〕上书以非刘氏还王玺,改为颍阳侯。〔二〕御览卷二00

〔一〕 “申屠志”,范晔后汉书、袁宏后汉纪均未载此人,更始将有名申屠建者,不知是否为一人。

〔二〕 “改为颍阳侯”,“颍”字原误作“□”,今据聚珍本改正。范晔后汉书刘玄传云:“李松与棘阳人赵萌说更始,宜悉王诸功臣。朱鲔争之,以为高祖约,非刘氏不王。更始乃先封宗室太常将军刘祉为定陶王,刘赐为宛王,刘庆为燕王,刘歙为元氏王,大将军刘嘉为汉中王,刘信为汝阴王。后遂立王匡为比阳王,王凤为宜阳王,朱鲔为胶东王,卫尉大将军张卬为淮阳王,廷尉大将军王常为邓王,执金吾大将军廖湛为穣王,申屠建为平氏王,尚书胡殷为随王,柱天大将军李通为西平王,五威中郎将李轶为舞阴王,水衡大将军成丹为襄邑王,大司空陈牧为阴平王,骠骑大将军宋佻为颍阴王,尹尊为郾王。唯朱鲔辞曰:‘臣非刘宗,不敢干典。’遂让不受。”据此,封王者无申屠志,封汝阴王者乃刘信,非刘氏辞王封者仅朱鲔一人,与御览卷二00所引申屠志事无一相合之处。通鉴卷三九亦载更始封王事,与范书大同小异。

王郎〔一〕

宫婢生子,正与同时,即易之。〔二〕范晔后汉书卷一二王郎传李贤注  知命者谓侍郎韩公等。〔三〕范晔后汉书卷一二王郎传李贤注

王郎遣谏议大夫杜威持节诣军门,〔四〕上遣棨戟迎,延请入军。威称说实成帝遗体子舆也。上曰:“设使成帝复生,天下不可复得,况诈子舆乎!” 御览卷六八一

〔一〕 “王郎”,即王昌,赵国邯郸人,范晔后汉书卷一二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

〔二〕 “即易之”,范晔后汉书王郎传云:“初,王莽篡位,长安中或自称成帝子子舆者,莽杀之。郎缘是诈称真子舆,云‘母故成帝讴者,尝下殿卒僵,须臾有黄气从上下,半日乃解,遂□身就馆。赵后欲害之,伪易他人子,以故得全’”云云,其下李贤即引此条文字作注。

〔三〕 “知命者谓侍郎韩公等”,范晔后汉书王郎传云:赵缪王子刘林“立郎为天子,……移檄州郡曰:‘制诏部刺史、郡太守:朕,孝成皇帝子子舆也。昔遭赵氏之祸,因以王莽篡杀,赖知命者将护朕躬’”云云,其下李贤引此句作注。

〔四〕 “杜威”,本书光武纪作“杜长威”,范晔后汉书王郎传、袁宏后汉纪卷二作“杜威”。

苏茂〔一〕

苏茂杀淮阳太守,得其郡,营广乐。大司马吴汉围茂,茂将其精兵突至湖陵,〔二〕与刘永相会。〔三〕水经注卷八

〔一〕 “苏茂”,陈留人,范晔后汉书卷一二刘永传略载其事。

〔二〕 “湖陵”,聚珍本作“湖陵”,范晔后汉书刘永传、袁宏后汉纪卷四建武三年、通鉴卷四一建武三年皆作“湖陵”。按战国宋有胡陵邑,秦置湖陵县。汉书地理志山阳郡属县有湖陵,云:“禹贡‘浮于泗、淮,通于河’,水在南。莽曰湖陆。”颜师古注引应劭云:“章帝封东平王苍子为湖陵侯,更名湖陵。”

〔三〕 “与刘永相会”,范晔后汉书刘永传云:“建武二年夏,光武遣虎牙大将军盖延等伐永。初,陈留人苏茂为更始讨难将军,与朱鲔等守洛阳。鲔既降汉,茂亦归命,光武因使茂与盖延俱攻永。军中不相能,茂遂反,杀淮阳太守,掠得数县,据广乐而臣于永。永以茂为大司马、淮阳王。盖延遂围睢阳,数月,拔之,永将家属走虞。虞人反,杀其母及妻子,永与麾下数十人奔谯。苏茂、佼彊、周建合军救永,为盖延所败,茂奔还广乐,彊、建从永走保湖陵。三年春,永遣使立张步为齐王,董宪为海西王。于是遣大司马吴汉等围苏茂于广乐,周建率众救茂,茂、建战败,弃败复还湖陵,而睢阳人反城迎永。”可与此互证。

庞萌

庞萌为平狄将军,〔一〕与盖延共击董宪,〔二〕诏书独下延,〔三〕而不及萌,萌以为延谮己,自疑,遂反。上闻之,大怒,乃自将兵讨萌,与诸将书曰:“吾常以庞萌为社稷臣,将军得无笑其言乎?”御览卷四八三

〔一〕 “庞萌”,范晔后汉书卷一二有传。袁宏后汉纪卷五亦略载其事。“庞萌”二字下聚珍本有“山阳人”三字,系据范书庞萌传增补。

〔二〕 “与盖延共击董宪”,此为建武四年事。范晔后汉书盖延传载此事较详,其文云:建武“四年春,延又击苏茂、周建于蕲,进与董宪战留下,皆破之。因率平狄将军庞萌攻西防,拔之。复追败周建、苏茂于彭城,茂、建亡奔董宪,董宪将贲休举兰陵城降。宪闻之,自郯围休。时延及庞萌在楚,请往救之。……而董宪遂拔兰陵,杀贲休”。

〔三〕 “诏书独下延”,此句上原衍“昭”字,聚珍本无,范晔后汉书庞萌传同,今据删。

王闳

王闳者,〔一〕王莽叔父平阿侯谭子也。王莽篡位,潜忌闳,乃出为东郡太守。闳惧诛,常系药手内。莽败,汉兵起,闳独完全。御览卷九八四

〔一〕 “王闳”,范晔后汉书卷一二有传。

彭宠

彭宠,〔一〕字伯通,南阳宛人也。父宏,〔二〕哀帝时为渔阳太守,〔三〕有名于边。容貌饮食绝众。是时单于来朝,当道二千石皆选容貌饮食者,故宏徙为云中太守。御览卷二五九  彭宏元始中迁河南太守,〔四〕至渑池,夜逢小贼叩马,宏下车,曰:“将军哀之。”车中有监御史马况,〔五〕奏举,宏乃坐免。〔六〕书钞卷一三九

浮密奏宠,〔七〕上征之。宠既自疑,其妻劝宠无应征,“今渔阳大郡,兵马众多,奈何为人所奏,而弃此去”。宠与所亲信吏计议,吏皆怨浮,劝宠止不应征。〔八〕文选卷四一朱浮为幽州牧与彭宠书李善注

梦裸袒冠帻,〔九〕逾城,髡徒推之。宠堂上闻虾□声在火罏下,凿地求之,不得。〔一0〕范晔后汉书卷一二彭宠传李贤注

彭宠奴子密等三人共谋劫宠,〔一一〕宠时斋,独在便坐室中,〔一二〕昼卧。〔一三〕子密等三奴缚庞着床板,告外吏:“大王解斋,吏皆便休。”又用宠声呼其妻入室,见宠,惊曰:〔一四〕“奴反!”奴乃捽其妻头,击其颊。宠曰:“趣为诸将军辨装。”两奴将妻入取宠物,一奴守宠。宠谓奴曰:“若小儿,我素所爱,今解我缚,当以女珠妻若。”小奴见子密听其语,遂不得解。子密收金玉衣物,使宠妻缝两缣囊。夜解宠手,令作记告城门将军云:“今遣子密等诣子后兰卿所,〔一五〕其开门出,〔一六〕勿稽留。”书成,即断宠及妻头,置缣囊中,西入上告。世祖封子密为不义侯。〔一七〕御览卷五00

彭宠故旧渤海赵宽妻子家属依讬宠居,宽仇家赵伯有好奴,以赇宠。宠贪之,为尽杀宽家属。宠之□德不仁贪狼如此。〔一八〕御览卷四八一

〔一〕 “彭宠”,范晔后汉书卷一二有传。

〔二〕 “宏”,原作“容”,聚珍本同。按范晔后汉书彭宠传作“宏”,今据改。下同。

〔三〕 “哀帝时为渔阳太守”,姚本云:“彭宠为渔阳太守,容貌绝众。”把彭宏事误属彭宠。书钞卷七六引与姚本同误。

〔四〕 “彭宏元始中迁河南太守”,“宏”字原作“宠囗”,明正德年间竹东书舍抄本、结一庐藏旧抄本书钞作“宏”,则元始中迁河南太守者为宠父宏,孔广陶校注本书钞误,今校正。范晔后汉书彭宠传云:“宠少为郡吏,地皇中,为大司空士。”据此,宠在平帝元始年间,资历尚浅,不可能迁至河南太守。本条下文“宏”字亦误作“宠”,今一并改正。

〔五〕“有监御史马况”,书钞卷一三九孔广陶校注云:“‘监’字疑误。”

〔六〕 “宏乃坐免”,此条姚本、聚珍本均未辑录。

〔七〕 “浮密奏宠”,范晔后汉书朱浮传云:“光武遣吴汉诛更始幽州牧苗曾,乃拜浮为大将军幽州牧。……浮年少有才能,颇欲厉风迹,收士心,辟召州中名宿涿郡王岑之属,以为从事,及王莽时故吏二千石,皆引置幕府,乃多发诸郡仓谷,禀赡其妻子。渔阳太守彭宠以为天下未定,师旅方起,不宜多置官属,以损军实,不从其令。浮性矜急自多,颇有不平,因以峻文诋之。宠亦佷强,兼负其功,嫌怨转积。浮密奏宠遣吏迎妻而不迎其母,又受货贿,杀害友人,多积兵谷,意计难量。”

〔八〕 “劝宠止不应征”,范晔后汉书彭宠传云:“朱浮与宠不相能,浮数谮构之。建武二年春,诏征宠,宠意浮卖己,上疏愿与浮俱征。又与吴汉、盖延等书,盛言浮枉状,固求同征。帝不许,益以自疑。而其妻素刚,不堪抑屈,固劝无受召。宠又与常所亲信吏计议,皆怀怨于浮,莫有劝行者。”可与此相证。

〔九〕 “梦裸袒冠帻”,谓彭宠妻梦裸袒冠帻。

〔一0〕“不得”,此句御览卷九四九引作“无所得”。范晔后汉书彭宠传云:建武二年,宠叛汉。明年,“攻拔蓟城,自立为燕王。其妻数恶梦,又多见怪变”。其下李贤引此条文字作注。

〔一一〕“彭宠奴子密等三人共谋劫宠”,此句上姚本有“诏讨彭宠者封侯”一句,聚珍本同,惟无“彭”字。此为建武五年事。

〔一二〕“便坐室”,不是正室,乃便坐之室。

〔一三〕“昼卧”,原作“昼夜卧”,衍“夜”字。聚珍本作“昼卧”,类聚卷三五引同,今据删“夜”字。

〔一四〕“惊曰”,此句至“击其颊”四句原无,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彭宠传李贤注引,今据增补。

〔一五〕“今遣子密等诣子后兰卿所”,范晔后汉书彭宠传载,子后兰卿,彭宠从弟。光武帝征宠,宠不应征。光武帝遣子后兰卿喻之,宠因留子后兰卿,发兵叛汉。宠不信任子后兰卿,使将兵在外,故有此语。“子后兰卿”,原作“兰卿子后”,今从聚珍本、范书校改。

〔一六〕“其开门出”,原作“其开出”,聚珍本同。按范晔后汉书彭宠传作“速开门出”,则“开”下脱“门”字,今据范书增补。

〔一七〕“世祖封子密为不义侯”,原无此句,类聚卷三五引有,今据增补。姚本无此句,而有“世祖以奴杀主不义,复不可不封,乃封子密为不义侯”。聚珍本改“世祖”作“朝廷”,余与姚本同。御览卷二0一、事文类聚后集卷一七引云:“彭宠奴子密杀宠,诣阙降,封为不义侯。”

〔一八〕“宠之□德不仁贪狼如此”,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原误作“勃”。

卢芳〔一〕

芳,安定人。属国胡数千畔,在参蛮,芳从之,诈姓刘氏,自称西平王。会匈奴句林王将兵来降参蛮胡,芳因随入匈奴,留数年。单于以中国未定,欲辅立之,遣毋楼且王求入五原,与假号将军李兴等结谋,兴北至单于庭迎芳。芳外倚匈奴,内因兴等,故能广略边郡。范晔后汉书卷八九南匈奴列传李贤注

〔一〕 “卢芳”,字君期,范晔后汉书卷一二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张璠汉记。

卷九   传四

东观汉记卷九

传四

李通〔一〕

齐武王常杀通同母弟申屠臣,〔二〕上不得已过通,乃买半臿佩刀裹之。至通舍,时病卧,因持上手得刀。通异之,乃谓上曰:“一何武也!”上曰:“以备不虞耳。”〔三〕书钞卷一二三  王莽前队大夫诛谋反者,〔四〕李次元闻事发觉,被马欲出。〔五〕马驾在辕中,惶遽着鞍上马,出门顾见车方自觉,乃止。御览卷四六九

李通娶宁平公主。〔六〕为大司空。〔七〕通性谦恭,常避权势,谢病不视事。御览卷四二三

李通上疏曰:“臣经术短浅,智能空薄。”〔八〕文选卷三八任昉为齐明帝让宣城郡公第一表李善注

李通上大司空印绶,以特进奉朝请。及有司奏请封诸皇子,帝感通首创大谋,即日封通少子雄为邵陵侯。每幸南阳,常遣使者以太牢祀通父冢。〔九〕御览卷五二六

子音嗣。音卒,子定嗣。定卒,子箕嗣。〔一0〕范晔后汉书卷一五李通传李贤注

〔一〕 “李通”,字次元,南阳宛人,范晔后汉书卷一五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华峤后汉书卷一。

〔二〕 “申屠臣”,本书光武帝纪作“公孙臣”。

〔三〕 “以备不虞耳”,此条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一二三引作“齐武王尝杀通同母弟申徒臣,上恐其怨,不欲与轶相见。轶数请,上乃强见之。轶深达通意,上乃许往,意不安,买半臿佩刀怀之。至通舍,通甚悦,握上手,得半臿刀,谓上曰:‘一何武也!’上曰:‘仓卒时以备不虞耳。’”除首句外,文字与范晔后汉书李通传李贤注所引续汉书全同,疑陈本书钞此段文字系抄自续汉书。姚本、聚珍本所辑皆本陈本书钞,仅一二字歧异。

〔四〕 “前队大夫”,范晔后汉书李通传云:光武与李通“欲劫前队大夫及属正”,李贤注云:“前队大夫谓南阳太守甄阜也。”

〔五〕 “出”,御览卷三五八引作“亡”。

〔六〕 “宁平公主”,即光武女弟伯姬。

〔七〕 “为大司空”,据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建武七年五月,前将军李通为大司空,十二年九月免。

〔八〕 “智能空薄”,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九〕 “常遣使者以太牢祀通父冢”,“太”字原脱,聚珍本有,御览卷五五七引亦有,今据增补。此条御览卷二00亦引,字句稍略。

〔一0〕“子箕嗣”,范晔后汉书李通传云:通卒,“子音嗣。音卒,子定嗣。定卒,子黄嗣”。李贤注云:“东观记‘黄’字作‘箕’也。”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句辑录。

邓晨

晨曾祖父隆,扬州刺史,祖父勋,交址刺史。范晔后汉书卷一五邓晨传李贤注  晨与上共载出,逢使者不下车,使者怒,颇加耻辱。上称江夏卒史,晨更名侯家丞。使者以其诈,将至亭,欲罪之,新野宰潘叔为请,得免。范晔后汉书卷一五邓晨传李贤注

邓晨,〔一〕南阳人,与上起兵,新野吏乃烧晨先祖祠堂,污池室宅,焚其冢墓。宗族皆怒,曰:“家自富足,何故随妇家入汤镬中?”〔二〕晨终无恨色。御览卷四八三

光武微时与邓晨观谶,云“刘秀当为天子”。或言“国师公刘秀当之”。〔三〕光武曰:“安知非仆乎?”建武三年,上征邓晨还京师,数宴见,说故旧平生为忻乐。晨从容谓帝曰:“仆竟辨之。”帝大笑。御览卷三九一

邓晨为陈留郡,〔四〕兴鸿郤陂,〔五〕益地数千顷,溉郡稻,常以丰熟,兼流给他郡。书钞卷三九

〔一〕 “邓晨”,字伟卿,范晔后汉书卷一五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司马彪续汉书卷二。

〔二〕 “何故随妇家入汤镬中”,邓晨娶光武姊元,故晨宗族有此语。

〔三〕 “国师公刘秀”,汉书刘歆传云:“歆以建平元年改名秀,字颖叔云。及王莽篡位,歆为国师。”颜师古注引应劭云:“河图赤伏符云:‘刘秀发兵捕不道,四夷云集龙斗野,四七之际火为主。’故改名,几以趣也。”

〔四〕 “为陈留郡”,即为陈留郡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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