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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对外关系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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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对外关系史料

●两江总督何桂清照会美使潮、台两口先行开市应俟英、法定约后办理(咸丰九年九月十一日)

——录自「中美关系史料」「嘉庆、道光、咸丰朝」页三三一~三三二。

大清钦差大臣总理各口通商事务、太子少保、兵部尚书两江总督部堂何,为照会事。

照得本大臣前接贵大臣来文,请将船只吨钞及潮州、台湾开市先行办理等语;当经本大臣核与贵大臣前在京都与大学士桂、吏部大堂花往来照会内「各口通商须归一律办理」之语不符,未敢擅专奏请大皇帝在案。兹奉到谕旨:「各口通商,须英、法两国条约议定,再开新章」;大学士桂、吏部大堂花照会贵大臣文内声叙甚为明晰,贵大臣覆文亦称「一律办理」。中外交涉事件当以诚信为本,未便朝更暮改。惟因本大臣代为乞恩,所有「请照新章完纳船钞」一节,似尚可以再行奏请大皇帝加恩俯准。至潮州、台湾本在五口之外,必须查照贵大臣在京都时原议,俟英、法两国定局后方能办理。此因通商者不止贵国一国,若在潮州、台湾先行开市,中国办理即多制肘,并非视贵国为倚靠于他国。贵大臣是否有事面谈,必须与本大臣会晤?即令领事官告知苏松太道及委员蓝守等代为禀请可也。

相应照会,须至照会者。

右照会大亚美理驾合众国钦命驻札中华便宜行事全权大臣华。

咸丰九年九月十一日。

(见美使馆来去底稿)

●美使华若翰照覆两江总督潮、台两口开市应按天津条约施行(咸丰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录自「中美关系史料」「嘉庆、道光、咸丰朝」页三三二~三三三。

大亚美理驾合众国钦命驻剳中华便宜行事全权大臣华,为照覆事。

准八月二十一日又九月十一日共公文二角,领悉一切。现本大臣于遵行和约一事,正如来文前云「毋庸再议」,实亦无心再议;因此等议论,在本大臣已觉诧异。缘蒙大皇帝谕令:「自换约以后,两国永远和好通商」;又据钦差大学士桂、吏部大堂花照会:「换约之后,即应照新章举行」等因:本大臣以为毋庸再议。至若在上海所定贸易章程,非只美国,乃亦干涉他国;一经施行,定然掣肘。是以当钦差大学士桂、吏部大堂花照会「前来上海与贵大臣会议」,随即允行;所以然者,求免贵国维难耳。且此事特为显明,本国向与中华和好,极欲永远敦守;但若必使本国置国体尊荣于不顾,则难矣。现经耽延两月,贵大臣既未前来上海;又于两国定立和约即应敦信照办者,亦不能举行,通商一切必须仍前,两新港亦不开市等因。本大臣于凡干涉本国与英、法两国,仍欲与贵大臣酌议,庶几无碍。天津立约,美国为先,条款无与他国;岂必待齐举行!且按本大臣意见:凡事非中华国体利益所能给予或稍有干碍者,毫不讨问;更非朝更暮改,乃惟按照在京都时原议而已。如现在按美国和约应开两港,向来、现在并将来必有船只贸易,谅贵大臣亦风闻。今和约既奉大皇帝谕旨互换弁开,美国商民自必前往贸易、携眷居住,本大臣断难出示禁止。兹贵大臣既不欲美国领事官前往该处,则美国商民应纳钞税及遵行条约与美国官员治理商民诸事,似难措置。今复明请贵大臣勿延开港、立行和约者,非为欲开论端,亦非本大臣有何余暇可以将顺,特为日后和约不行之故有所攸归耳。向来本国与各国交往谨守和约,并期别国一体力行之意,久经知悉。今本大臣非只为与贵大臣友谊及为中华国家之好意,乃直为向求与贵国官宪交往,只是坦白之深心,将本大臣必须将一切与贵大臣互议作何究竟各事上达国家,以俟察夺可也。

为此照覆,须至照会者。

右照会大清钦差大臣总理各口通商事务、太子少保、兵部尚书、两江总督部堂何。

己未年九月二十五日。

(见美使馆来去底稿)

●两江总督何桂清照会美使潮、台两口开市俟奏奉谕旨行(咸丰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录自「中美关系史料」「嘉庆、道光、咸丰朝」页三三三。

大清钦差大臣总理各口通商事务、太子少保、兵部尚书、两江总督部堂何,为照会事。

准贵大臣九月二十五日来文,阅悉一切。查中国与贵国在天津原立和约既已奉大皇帝谕旨「用宝互换」,本无不准施行之理。祇因「通商章程」必须各国一律,适英、法两国尚未定议,大学士桂、吏部大堂花商请缓开新章,而贵大臣有「欣然乐从」之覆文;因此会同商酌,不过开办迟早之别,原非于和约稍有异议。前此贵大臣请将船只吨钞及潮州、台湾开市先行办理,本大臣奏奉谕旨,即经照会在案。兹准贵大臣来文,声明应开两港向来、现在并将来必有船只贸易,坚请先行开办等由;本大臣现拟将前次照会之船只吨钞及先开潮州、台湾两港缘由,即日一并速奏请旨遵行。俟奉谕旨,即将贵国互换和约后先办吨钞及潮州、台湾两港之处,通行各口遵办可也。

相应照覆,须至照会者。

右照会大亚美理驾合众国钦命驻札中华便宜行事全权大臣华。

咸丰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见美使馆来去底稿)

●美使蒲安臣照会总署请饬台湾地方官保护外国搁浅船只(同治二年六月十三日)

——录自「中美关系史料」「同治朝」页七七。

大亚美理驾合众国钦命驻札中华便宜行事全权大臣蒲,为照会事。

现据厦门领事详文报称:有本国船名「■〈口柔〉■〈口柔〉哋喱」禀诉,伊于咸丰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由台湾往厦门,被风卷至嘉义县布袋嘴洋面——离台湾府约三十里搁浅,船半入沙;称有乡民抢掠其船货物,并未伤人。后该船主往报台湾府求其保护,该地方官不即往救,致被乡民夺去货物约值银二万元等因。另有船名「■〈口辣〉■〈口基〉吐咑」,于去年十一月由上海往香港,亦在台湾府淡水厅鸡笼港口之中间遭风,乡民二千余见船被砂触坏,携刀戟至;该船主带同其妇子及水手奔岸,竟被乡民捉获,夺除身体首饰、衣服连其妇子共八名,深入十里之遥,收困八日,要索赎银一千圆。后该船上人闻知,即往淡水港口诉于地方官,该官亦不即为出力。后报与外国人知,乃率数外国人往该处带回;而于船中棉花、什物、银两尽为一空,约值银八万圆等因。

本大臣得接二次详文,查阅和约第十三条内载:「得知外国船只被风搁浅,该地方官应为保护;时时查访,免被乡民残害」;因台湾海面地极危险,今二次禀诉,实不知官府无权抑或延懦?是以特此照请贵亲王严饬地方官,凡于外国船只,须加留心保护,即为出力;或通知乡民里长:遇有被搁浅者,乡民救护其人,该船货当照外国例论功分赠,是亦情理;奚可乘危夺取哉!须至照会者。

右照会大清钦命总理各国事务和硕恭亲王。

癸亥年六月十三日。

(见美国使馆来去底稿)

●总署照覆美使美船在台搁浅被劫案已咨闽抚查办(同治二年六月十八日)

——录自「中美关系史料」「同治朝」页七七~七八。

大清钦命总理各国事务和硕恭亲王,为照覆事。

本月十四日,准贵大臣照会内称:咸丰十一年十一月,有本国商船「■〈口柔〉■〈口柔〉哋喱」由台湾往厦门,被风卷至嘉义县布袋嘴洋面搁浅;往报台湾府,该地方官不即往救,致被乡民夺去货物。又另有商船「■〈口辣〉■〈口基〉吐咑」由上海往香港,亦在台湾鸡笼港口遭风被砂触坏,被乡民将其妇子掳去勒索;往诉淡水港口地方官,该官亦不为力,致该船棉花、什物尽为一空:请饬地方官须留心保护等因前来。

查外国船只遭风触礁、搁浅遇盗致有损坏等害者,该处地方官一经查知,即应设法拯救。今据该船主等报称「往报台湾府及淡水地方官,不为出力」等语;本衙门查以上两案,现尚未据该省咨报。除抄录贵大臣来文咨行福建巡抚查明声覆并饬地方官「嗣后遇有此等不虞之事,应随时设法救护」外,相应照覆贵大臣查照可也。须至照会者。

右照会大亚美理驾合众国钦命驻札中华便宜行事全权大臣蒲。

同治二年六月十八日。

(见美使馆来去底稿)

●美使蒲安臣照会总署开送各口美领事名单(同治三年正月十一日)

——录自「中美关系史料」「同治朝」页一四三。

同治三年正月十一日,美国公使蒲安臣照会称:

准贵亲王照会内开:以南、北两洋暨长江通商口岸,各国设有领事官;自应将领事姓名开送,俾行知地方官办事有所遵循,不致别项之人冒名影射,从中滋弊等因前来。本大臣查于前时各口选委领事官,均照规矩报照在案。但以本国领事官或因身体不快、或因紧事出外,照本国例,其于办理之事每遇告假,委人暂署;于公文往来,必用其所委之人自己真名,断不敢影射滋弊。为此将领事各员姓名单,开列照覆。

计开各领事官姓名于后:

上海总领事官姓西华,名勺主。咸丰十一年选。

广州府领事官姓彼理,名丫利化。咸丰五年选。

福州领事官姓贾缤他,名韦廉。咸丰十一年选。

宁波领事官姓孟恩,名威理。咸丰十一年选。

厦门领事官姓巴剌佛,名丫剌化。同治元年选。

天津领事官姓伯默勒。名韦力思。同治元年选。

汉口领事官姓■〈口柏〉■〈口赖〉■〈口克〉,名威廉。同治元年选。

九江领事官姓裨治士,名显利。同治元年选。

汕头、登州、镇江、台湾、淡水,现未领事。

牛庄领事官姓鼐,名番西土。同治元年选。

(见英国领事档)

●上海通商大臣江苏巡抚李鸿章咨呈总署有关美国派驻各口领事名单(同治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录自「中美关系史料」「同治朝」页一七七~一七八。

同治三年五月二十二日,上海通商大臣江苏巡抚李鸿章文称:

据代理江南海关道应宝时呈称:『本年二月十八日,奉宪札开:「同治三年二月初九日,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咨:前准福建巡抚咨,称所有通商口岸各国派来领事官,应开具花名行知各口,俾地方官暨办理通商委员有所遵循,以期和衷经理;否则,不知为外国何项人员,如有影射生事,无凭稽考等因。本衙门当即照会美、英、法、俄驻京大臣将现在各口领事官衔名开送前来。惟大西洋、比利时、布、丹各国虽已立约,并无驻京大臣;以及无约各国其领事官衔名,本衙门均无从查询。查上海为各商辐辏之所,相应咨行贵大臣就近查访明确,将大西洋、比利时、布、丹及无约各国驻札各口领事官衔名一并开具清单,咨报本衙门查核可也等因到本大臣,承准此。合行札饬关即便遵照,会同赫德总税务司按照所指西洋、比利时、布、丹四国同无约各国现在上海领事官共有若干?此外南北洋、长江各口有无该各国派驻领事?一并查访衔名,务须确切;复由该关开具清单二份详送,以凭核咨。至此事在沪者固易查访,而隶各口者如非赫总税务司代为查开,恐有舛漏。该关道并将本大臣此意一并致明」等因到关。奉经询据总税务司赫德复称:现已札饬各关税务司查明在案。兹据赫总税务司函:据各关税务司陆续禀报,除牛庄、台湾两处尚未报到外,其余通商各口所有各国领事均已查明,开单送请详咨等情到关。除催查牛庄、台湾两处领事花名另报外,合先开折呈祈鉴核,咨送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查照,实为公便』等情并清折到本大臣,据此。

查所呈领事名姓,系将英、法、俄、美及各国一并开入:当即检核贵衙门前次行知该四国公使照会领事姓名单逐一核对,间有未符。其商人充作领事者,惟英国并无此项,其余各国皆有兼充之事。其中无约小国,殊难饬禁;而法、美、俄各国似应一律照约禁绝,以期秉公办事。据申前情,除俟牛庄、台湾二处名单送到另咨外,所有现送清折,相应声明咨呈。

计开(按仅开各口美国领事名单)

广州:美国领事裨。

潮州:美国领事温。

厦门:美国领事弥。

福州:美国领事庆。

宁波:美国领事罗(系教士兼作)。

上海:美国领事西。

镇江:美国领事曹。

九江:美国领事庇(系琼记行商人代作)。

汉口:美国领事毕(系旗昌行商人代作)。

天津:美国领事伯(系旗昌行商人代作)。

(见英国领事档)

●美副使卫廉士照会总署「颠理」船自台运米至厦请饬准开舱(同治五年九月初三日)

——录自「中美关系史料」「同治朝」页三七九~三八○。

大亚美理驾合众国钦命参赞统理全权事务大臣卫,为照会事。

照得现据本国厦门领事官陈士详称:『有本国「颠理」船主禀称:六月间,天租洋行在台湾已经买下白米一儎,船泊于打鼓洲;此米系由台湾运到厦门,并非运出外洋,自愿照约出具切实信据。不料海关不收,称说洋船不能运米等云。该船主答说:系照「善后条约」第五款行事。现此港未有美国领事,因此请问于英领事。据英国领事称说:照约可以运米于别口;若海关不愿发给执照,是海关背约。今米在船非犯法,是以得给船牌行船等因。及至将米运到厦门,而厦门海关称说此米无台湾执照、保单给发,不愿开舱;且要罚货。是以来询于本领事。本领事查米既经照约买下,该船主非不欲领执照,但海关不给执照,非关船主有意犯例。据情照知海关,并饬该船主立下二千五百圆银单一纸为据押,俾其立即开舱,以免该米■〈曹少〉坏;俟将案由申理明白,或罚、或不罚,听候驻京两国大臣察核定夺』等因详来。

本大臣查此案该船主既愿出结、立下罚单,必无要违条约之意。据详台湾地方官未请命上宪,两年私行立禁,惟华船可以运米,洋船不许;查此原是背约。该「颠理」船运米到厦门后,犹有华人以洋船运米至厦门者,该厦门海关则准将船开舱。此办法两歧不合,是以照知贵亲王行饬厦门海关查明妥办,并饬台湾道无违约阻禁洋船运米可也。须至照会者。

右照会大清钦命总理各国事务和硕恭亲王。

丙寅年九月初三日。

(见美使馆来去底稿)

●总署照覆美副使卫廉士「颠理」船运米已饬行查(同治五年九月初十日)

——录自「中美关系史料」「同治朝」页三八○~三八一。

大清钦命总理各国事务和硕恭亲王,为照覆事。

本月初三日,准贵大〔臣〕照会内称:美国「颠理」船在台湾运米,海关不愿给发执照,请饬厦门关道查明妥办等因前来。本爵查此案前准上海通商大臣咨报,因台地收成歉薄,禁米出口;并据总税务司申呈,转据台湾打狗口税务司文称:亦有台湾地方因本年早稻收成不旺,禁止中外洋船运米出口等语:当经本衙门咨行上海通商大臣暨福州将军并札知署总税务司查明声复。兹接阅贵大臣来文,本衙门现又行查该省;俟查覆到日,再行照会贵大臣核办可也。

为此照会,须至照会者。

右照会大亚美理驾合众国钦命参赞统理全权事务大臣卫。

同治五年九月初十日。

(见美使馆来去底稿)

●美使蒲安臣照会总署美驻厦领事派李真得接任(同治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录自「中美关系史料」「同治朝」页四一八~四一九。

同治五年十二月十九日,美国蒲安臣照会称:

照得本国前任厦门港口署领事官陈回国,兹遵国政特派本国人姓李真得、名查厘实授厦门领事官,办理通商事务;业经接任。为此照会贵亲王,转为行知厦门地方官,以便文书往来办事。

(见美国领事档)

●总署咨行上海通商大臣等饬查李真得接任美驻厦领事事(同治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录自「中美关系史料」「同治朝」页四一九。

同治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行上海通商大臣文称:

同治五年十二月十九日,据美国公使蒲安臣照会称:『本国前任厦门港口署领事陈回国,特派本国人李真得、名查厘实授厦门领事官,业经接任;请转为行知厦门地方官,以便往来办事』等因前来。相应咨行贵大臣转饬查明该李真得查厘如系真正领事官,即饬地方官与之往来办事可也。

同日,行福州将军文称,同上。

同日,行福建巡抚文称,同上。

(见美国领事档)

●闽浙总督吴棠咨呈总署美驻厦领事李真得查即李让礼(同治六年六月初五日)

——录自「中美关系史料」「同治朝」页四四九~四五○。

同治六年六月初五日,闽浙总督吴棠文称:

案照同治六年正月二十三日准兵部火票递到贵衙门咨:『同治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据美国公使照会称:「本国前任厦门港口署领事陈回国,特派本国姓李真得、名查厘实授厦门领事官,业经接任;请转为行知厦门地方官,以便文书往来办事」等因前来。相应咨行转饬查明该李真得查厘如系真正领事官,即饬该地方官与之往来办事可也』等因。即经饬行福建通商总局司道立即转行查照,并移行台、内通商各口文武知照在案。

兹据该局司道具详:『准署兴泉永丁道移覆:「案奉福州将军照会,饬查美国所派驻厦门领事官李真得查厘如系真正领事,地方官即与之往来办理,具报转咨」等因。当即照会厦门克税务司确查去后。兹据覆称:「查该合众国李真得查厘领事——即李让礼,系真正领事,并非商人代理等由。除照例与之文书往来办理外,咨覆查照转详察核转咨」等由到局,准此。详覆察核,俯赐会咨』等情到本部堂(院),据此。除详批示外,相应咨呈。为此咨呈贵衙门,谨请察照施行。

(见美国领事档)

●美副使卫廉士照会总署派德约翰充任台湾府淡水领事(同治七年闰四月初四日)

——录自「中美关系史料」「同治朝」页五二四。

同治七年闰四月初四日,美国照会称:

照得本大臣查台湾府淡水港口并无领事官,兹拣派美国人姓德、名约翰前往淡水厅充当本国领事官,业已到任。为此照知贵亲王转行知该省地方官,以便文书往来、和衷办事。

(见美国领事档)

●美副使卫廉士照会总署请饬派兵防守因「罗妹」号案所筑台湾南部炮台(同治七年闰四月初八日)

——录自「中美关系史料」「同治朝」页五二五。

大美国钦使参赞统理全权事务大臣卫,为照会事。

照得去年三月十九日前任蒲大臣照会内开:『三月间,有本国商船一——名「罗妹」在台湾南边遇飓风触礁,水手人上岸被生番杀害』;请饬查办。嗣于三月间,准照覆称「赶紧饬地方官前往查明办理」在案。后据厦门李领事与闽督所派刘、曾二位镇台带兵一队同往琅■〈王乔〉村,李领事同通事北麒麟深入十八社内地面见生番头目,早知龟仔甪生番杀洋人,实因从前洋人杀过生番,故世世挟仇。又查知「罗妹」船洋人多被生番杀死,尸身抛入于海,祇遗女洋人尸骸一个、照影镜一面。在刘、曾二位镇台带同熟番兵勇,本欲压制生番;经十八社生番头目啅杞■〈口笃〉与李领事会晤讲和,愿出保结「以后保护难商,不敢戕害」。立有和约各条,此事生番与中国未伤一人。查约内载:「台湾南边筑一炮台,派兵勇百余名防守该处」。生番与李领事及镇台议定「洋人上岸,执素红旗为记号,以示好友无相害之意」等因均各在案。现据李领事称:『海边炮台在生番之境,系防御边疆、保护内地至紧之事;必须有兵看守,不可撤去。已申陈本处各大宪,而回音总以「从缓斟酌」为词云云』。本大臣因思去年我国之官偕往琅■〈王乔〉等地各生番处立约和好,建此炮台镇守,原为不虑生事宜,十分谨慎;何可视为具文!兹将李领事所绘台湾南边地图及素红旗款式,送上贵亲王备览;并请饬该督保守炮台、安定番地,则洋船往来之多,遇难亦可无虞,实保全中外两国之良法。为此照会,须至照会者。

右照会大清钦命总理各国事务和硕恭亲王。

戊辰年闰四月八日。

(见美使馆来去底稿)

●总署咨行福州将军等美国已派德约翰为淡水领事(同治七年闰四月初十日)

——录自「中美关系史料」「同治朝」页五二八~五二九。

同治七年闰四月初十日,行福州将军文称:

同治七年闰四月初四日,准美国公使卫廉士照会称:『查台湾府淡水港口并无领事官,兹拣派美国人姓德、名约翰前往淡水厅充当本国领事官,业已到任;请转行知该省地方官,以便文书往来』等因前来。相应咨行贵将军查照,转饬该地方官知照可也。

同日,行福建巡抚文同上。

同日,行上海通商大臣文同上。

(见美国领事档)

●总署照覆美副使派德约翰充驻淡水领事已转行知照(同治七年闰四月初十日)

——录自「中美关系史料」「同治朝」页五二九。

同治七年闰四月初十日,给美国照会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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