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别史
台湾私法人事编
39 万字 · 约 18 小时 43 分钟 · 39 / 51
史藏 · 别史
39 万字 · 约 18 小时 43 分钟 · 39 / 51
会员可开白话
(八)离婚赎回字
立出离婚赎回字人阿缑厅琉球屿白沙尾庄苏轩之妹苏氏里,自幼系同屿大藔庄黄棹之母养育,今已长成出闰,奈夫妻反目不和,兼之家事清淡,度日如年,轩愿备礼银拾元将妹赎回,后日许配他人,实时将银拾元交棹收入。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合立出离婚赎回甘愿字一纸,付执为照。
光绪三十一年月日为中人姚顺仕
立出离婚甘愿字人黄棹
代书人洪章
(九)赎回字
立赎回字人斗六厅射留班堡牛埔田仔厝庄十二番户林蝉,为因杨氏味,前年间味十一岁,林家养大,因为蝉身中带病,不幸蝉自己失明,林家蝉不能理家事,日食难度,不能过日,不得已,托媒引就于杨味亲母赎回,蝉甘愿与味再配夫君,林蝉甘愿同媒三面言议定约,收银十六元正足讫。其银收入与房亲人等无干,后日杨味再配夫君,二姓合婚,百年偕老,生子传孙,富贵生死,与林家蝉无干,不得异言生端。口恐无凭,今欲有凭,三面议约赎回字一幅,付执为照。
光绪二十九年十月日媒字人林文
立赎回字人林蝉
代笔人王清源
(一○)甘愿字
立约甘愿字人仁和里竹戈厝庄第百十七番户何连,有胞弟生,自幼聘依仁里中洲庄杨致石小妹名缘为妻,至今尚未长成,以致两家不能和合,故外家甘愿备龙银叁拾贰元赎回,后日再另配亲,日后不敢异言生端滋事。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合立约甘愿字一纸,付执为照。
光绪三十一年九月日为证人黄针
立约甘愿字人何连何生
(一一)约限字
立愿约限字人妈宫南町二百七番户蔡丁雅,缘去年六月间,有侄女许配双头挂乡百六十六番户陈市凉为媳。缘因市凉之子弃世,未能合卺之偕,致此不留在内。时无奈,托中向雅面商将侄女原归本籍,另行改嫁,与市凉无涉。时三面言议,市凉愿收返聘金银四拾元,今雅无处告贷,不得已,托贤人约限来年正月终备足,一齐清还。口恐无据,今欲有凭,合立约限字壹纸,付执存照。
光绪三十一年月日作中人林能东
立约限字人蔡丁雅
代笔人蔡丁雅
(一二)甘愿字
立甘愿字人大按山乡欧练,兹因昔年抱养红木埕苏狮之女名曰哖娘为媳妇,碍练晚生弄璋,年龄不合,时女长大,练托媒说成其事,愿从哖娘招丙为妻。今练之子长成,禋祀有赖,愿收火丙聘礼银肆拾大元,其哖娘付火丙娶回林家以祀宗支。就是日后丙传子及孙,与练无干,不得异言生端。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合立甘愿字一纸,付执永远存照。即日同媒收过聘礼银肆拾元足,再照。
光绪辛丑年拾壹月日作媒人本社洪糖娘
立甘愿字人欧练
代笔人之澳社林如意
(一三)转卖养女字
立转卖养女字人,入加蚋堡大稻埕怡和巷街五番户陈门王氏固,自幼有抱过吴家之三女为养女,名唤吉娘,年登贰拾叁岁。因前有议配三男陈长在为妻,是以坤造命宫不合,不能成对,愿将此养女转嫁于人,外托媒引就与芝兰一堡士林大北后街拾九番户曹天士之母亲赖氏圆出首承买为养女,时同媒三面议定聘金龙银壹百贰拾大元正;其银即日同媒交固亲收足讫,随即将此养女吉娘听付圆择此吉辰,返娶过门以为养女。如日后配夫生子传孙,均是曹家之子孙,与陈家无干。保此养女系是抱吴家之三女,并无来历不明为碍;如有来历不明等情,固出首一力抵挡,不干买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合立转卖养女字壹纸,付圆永远为照。
即日固同媒亲收过字内聘金龙银壹百贰拾大元正足讫,再照。
光绪二十九年旧历壬寅拾贰月日代笔人邓宗炎
为媒人谢氏凉
在场知见人陈长在
立转卖女字人陈王氏固
(一四)割断妻契字
立割断妻契字人台中厅沙辘竹林庄第三十三番户苏涂观,兹幼有娶上保三块庄黄双莿之侄女,名唤红虲,年登三拾二岁,生有长男,名唤呆生,年登九岁,正月十六日生;二女名唤样凉,年登七岁,六月十五日生;次男名唤福生,年登五岁,九月二十八日生。今因小登科不和合,夫妇不顺,即爰请亲戚相商不欲抵挡,日后夫妇不欲和合,三面言定,而即愿将呆生同福生听付与涂娶去养大,接传宗枝;而红虲再改嫁他人,有文王之福,与涂无干涉。此皆二比甘愿,各无异言生端,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割断妻契字二幅一样,各执一幅,付执存照。
光绪三十三十年十二月日为中人并代笔李化龙
立割断妻字人苏涂观
(一五)甘愿改嫁字
立出甘愿改嫁字人铁线尾社蔡犁,缘早年父母有自幼抱养嵵里乡陈柱之女,惜如珠宝,名曰绸凉,年二十四岁。而正咏桃夭而求登科,与蔡犁完婚几个月,因致反目,岂料夫妻不合,爰是蔡犁愿将绸凉放嫁与前藔乡,令招婿高两边为妻。愿望百年偕老,约将聘礼玖拾四元龙银足,交付蔡犁收讫,兹绸凉随过门听从进赘不难。自今而后,螽斯衍庆,麟趾呈祥,既成晋秦之好,自无误俗之迅。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异言生端,今欲有凭,立出甘愿改嫁字一纸,付执永远存照。
即日同中收过甘愿龙银玖拾四元足,再照。
乙已年三月日作媒人欧面娘
立出甘愿改嫁字人铁线尾蔡犁
知见人母亲陈氏
代笔人蔡奢
第三款养婿
第一 永远招婚字
第二 主婚招婿字
第三 甘愿字
第四 指摹改嫁甘愿字
第一永远招婚字
同立永远招婚字人陈论、张木。兹论有童养媳李氏名查某,现年登拾岁,因论未曾生育男女,故招婿为承祧之计。适有张木之弟名水德,现年拾七岁,未有婚配,木夫妻相议,听媒说合,将查某许招水德配为夫妇。三面议定即日择吉先来进门,俟查某及笄与水德合枕,有生育男女,长男应接陈家宗枝;次男应承张家,以承族亲张却禋祀;其余多生男女,皆系对半均分;倘单生一子,宜承两家禋祀。其现陈家有家资值银叁百大元,自此水德进门以后,家财若再振作,基业得以丕成,异日树大分枝,丁多分聚,宜先将本剩家业叁百大元踏起,余者论裔与水德照份均分。后日麟趾呈祥,螽斯衍庆,是所厚望也。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同立永远招婚字贰幅壹样,陈、张各执壹幅为据,存照。
光绪二十二年十二月日代笔人陈祝三
为媒人陈和尚
在场见人张长庚陈光亮
同立永远招婚字人陈论张木
第二主婚招婿字
立主婚招婿字人彭阿喜,兹因生下一女,名唤彭梅妹,年登十岁,未赘良缘,兹是凭媒说合,承招得张阿石之子张阿水入室为婿。当日视其女婿年方十岁,气象聪明,行趾可爱,是以不拘聘礼多寡,即行立字言定。女婿年登十六之时,必要承鼎岳母外祖刘氏宗祧,异日夫妇和鸣,或要带出,或仍同居,由女婿自己意见;倘要带出,岳父贴出榖拾石,以为女婿出居之需。日后螽斯蛰蛰,瓜瓞绵绵,此乃二比允悦,各无反悔,口恐难凭,立主婚招婿字壹纸,付为永照。
批明:女婿入室六年为限:自十岁至十六岁。限满之日,倘欲出居,女婿必要承鼎岳母刘氏外祖宗祧;而岳父亦必贴出榖拾石,以为女婿出居之费,立批。
光绪二十七年月日说合媒人张阿四嫂
代笔人黄添
立主招婿字人彭阿喜
第三甘愿字
立甘愿字人永丰里仑仔顶庄徐清波等,有第二弟名清和,前入赘公馆边庄林家之女名芷为夫,不幸林芷去年四月间死亡,林家承继无人,岳母张爵托媒向清波等面求二弟清和为嗣。波与母程让相议,情愿将清和承继林家为嗣,三面议定时价银六拾大元;其银即日同媒交讫,其清和自此改为林姓,以岳母作母,爵亦以半子为子,一卖千休,日后波等不得异言生端滋事,而林家房亲人等亦不可阻挡刁难。此系两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合立甘愿字壹纸,花押付执为照。
光绪二十八年二月日为媒人徐国任
知见人母程让
立甘愿字人徐清波
代书人陈愿
第四指摹改嫁甘愿字
立指摹改嫁甘愿字人台属善化里六分藔庄杨宗,因上年戊戌年间,有凭媒杨安静、杨数凉等聘定湾里街周家之女怨凉入周家进赘,不料至今七载,亦未成亲事。无奈周家贫寒,杨家亦然,因此宗托媒婆人等对周家言明,愿将周氏怨娘还于家妈,听伊改嫁,抑是再招他人进赘,然后将定头聘仪交还杨宗。此系杨宗本心甘愿,断无后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合立指摹改嫁甘愿字贰纸,付执永远存照。
旧历甲辰年贰月日
光绪三十年三月日为媒人杨安静杨数凉
知见人杨木
立指摹改嫁甘愿字人杨宗
代书人洪智英
第三节蓄妾
第一 喜配字
第二 主婚书字
第三 卖身妾字
第四 愿配亲女为妓妾字
第五 卖女为妾字
第六 主婚凭准字
第七 甘愿卖妾字
第八 招婚字
第九 卖杜绝尽根契字
第一喜配字
立喜配字人台南市水仙宫边街二十一番户卢郑氏来,原籍台南厅文贤里大甲庄,与前夫王荐亲生长女姓王名唤卫即,年登十五岁,辛卯年五月十二日吉时生,今托媒人说合,愿配与台南市三四街林益斋官为妾,明议收过聘金光银壹百八拾元,即日同媒收讫。合立喜配字壹纸为据。
光绪三十一年十一月日为媒人□□□
旧历乙巳十月日知见人□□□
立喜配字人□□□
第二主婚书字
立主婚书字人许有成,缘家内成有养一孙苗媳萧氏,名唤腰娘,年方拾七岁,标梅迨吉,尚未匹配良人。于是托媒引嫁于基隆张达源为侧室。时凭媒三面议定聘金壹百六拾元;娶入家内以为侧室,永谐伉俪。腰娘自此以后,百子千孙,螽斯衍庆,大振门楣,皆是张家鸿福,与萧、许别姓无干。此系二比喜悦,各无抑勒,口恐无凭,有成立此婚书一幅付源收执,以为百年偕老之谊是实,执照。
即日同媒有成亲收婚书内聘金壹百六拾元正,再照。
光绪二十四年戊戌八月日代笔人林中央
为媒人何门张氏黄德源
知见人次妇李氏
在场人孙受
立主婚书人金包里堡许有成
第三卖身妾字
立卖身妾字人林有章,有同结发妻陈氏生下长女一人,名唤王莲,年登十五岁,当时及笄,尚未婚嫁。今因家中贫苦,日食难度,愿将此长女字于人为妾,是以托媒人撮合于吴敏官,出卖以为小妾。即日三面议定身价银贰百大元正;其银有章同媒亲收足讫,其女听吴敏官择日完娶过门为妾。保此女系有章同妻陈氏亲生之长女,并无别收他人聘礼及拐骗来历不明等情;如有此事,有章一力出首抵挡,不干买主之事。自过门之后,生子传孙,继继承承,是有章所厚望也。一卖千休,万藤永断,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即立卖身妾字壹纸,付买主收执,为后日之照。
即日有章同媒亲收过字内洋银贰佰大元正足讫,照。
光绪十二年十二月日代笔人蔡文炳
为媒并保证人康阿秀
场见人亲母陈氏
立卖身妾字人亲父林有章
第四愿配亲女为妓妾字
立愿配亲女为妓妾字人彭门张氏,同夫彭江水亲生女儿一口,名唤市娘,年登十七岁,癸未年三月十三日未时瑞生,尚未婚配。因不幸氏夫早逝,愿将此女出配于人为妾,托媒引就与水田郑镇舍承娶,当旦三面议定聘仪银一百四十大元正;其银即日同媒交张氏亲收足讫,该女儿任从郑镇舍择吉过门,纳为妓妾。登门进益,瓜瓞连绵,螽斯衍庆,宜家宜室,永遂好逑,张氏不敢异言。保此女委系张氏同夫亲生,并无别配以及抱养等情;如有藉端不明等情,氏应出首一力抵挡,不干郑家之事。此乃凭媒议定,甘愿悦从,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合立配亲女为妓妾字一纸,付为照。
批明:即日同媒并张氏亲收过字内聘仪一百四十大元正足讫,再照。
光绪十五年四月日代笔人戴金铭
为媒人曾省凉朱发
在场见彭日喜
立愿配亲女为妓妾字人彭门张氏
第五卖女为妾字
立卖女为妾字人郡城内某街□□□,有亲生次女名□□,年方□□□岁,因家计穷苦,债累垒垒,追逋者不容宽限,情急难已,爰与妻□氏相商,将此女托媒引卖与□□为妾,议定身价银三百大元;其银即日同媒收讫,其女随即送交□□以为侧室之用。自卖之后,葛藤永断,不敢别生枝节,亦不敢再言找赎。保此女系是□亲生次女,并无来历不明,亦无典借他人财物为碍;如有等情,自出首抵挡,不干□□之事。此系两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字壹纸存据。
即日同媒收过身价银三百大元足,再照。
光绪□□年□月□□日为媒人□□□
知见妻□□□
立卖女为妾字人郡城内□□□
代书人□□□
第六主婚凭准字
立主婚凭准字人南投堡色尾庄杨深井,妻寥心妇仔,有生下一长女杨阿血,年登二十二岁。今因长大成人,意欲婚配,井夫妻相议,外凭媒引就向与邱罗汉出首承受为妾。时三面议定聘金银叁拾大元正;其银、字即日同媒交收足讫,随将此长女交付与邱罗汉为妾。明约其日后杨血生子传孙,与杨家无干,乃是邱家之洪福。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主婚凭准字壹纸,付执为照。
再批明:其日后杨深井、寥心妇仔百年之老,罗汉应赠龙银拾元以为丧费之用,再照。
光绪二十七年旧历五月日代笔人洪文
为媒人廖高
立主婚凭准人杨深井廖心妇
第七甘愿卖妾字
立甘愿卖妾字人台南市第□区□□□街□□番户□□□,于光绪□□年□□月曾买过同市□□街□□番户□□之艺妓为妾,用去身价银五百大元。本期抱衾与裯,永备小星之用,不料□自入门之后,不遵家教,屡触母怒,□思为人子不能承亲之欢,反以此贻母氏之忧,置此何益。因与母相商,仍将此妾卖与同市□□街□□番户□□为妾,愿减收身价,议定七三银三百大元,一卖千休,□丝永断。保此妾系是□□用身价明买,并无来历交加不明;如有不明,□自出首抵挡,不干□□之事。此系两愿,各无抑勒反悔,恐口无凭,合立卖妾字一纸,并缴连上手字一纸,合共二纸,送执存照。
即日同中收来身价银三百大元正,再照。
光绪□□年□□月□日知见人□□□
为中人□□□
立卖妾字人□□□
代笔人□□□
第八招婚字
立主招婚字人彭连发,情因有孙女名唤长妹,年庚二十五岁,不幸先年长男阿安身故,留下此女承接宗祧,凭媒说合,招得李阿云为孙婿,当日凭媒言定,李家备出花红聘金百七拾大元正。自此以后,生有长男,系归于彭家为嗣;其余多生男女,系归于李家永承宗祧;倘生一子,二姓均分。夫妇调和,子孙昌盛,螽斯振振,瓜瓞绵绵。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主招婚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发实收到字内聘礼银四拾大元正,立批。
又批明:字内仍有百叁拾元,系先日向得连家赎身,即李家备出,立批。
又批明:现带彭家坟墓一穴,清明之日,李家祭扫,立批。
又批明:现带坟墓一穴,日后生有长男,养成十六岁,即将坟墓交还彭家管理,立批。
又批明:其长妹之祖父、母三人日后登仙之期,每一人李家备出哀费拾元,立批。
光绪三十三年丙午十一月日说合媒人萧锦奎
在场见人罗连兴
依口代书人李桂芳
立主招婚人彭连发
第九卖杜绝尽根契字
立卖杜绝尽根契字人张恺记,有承买吴昌记,龚士杰鱼塭壹宗,大小六口,在安邑效忠里,坐落濑北场西南势,土名盐埕塭,东西四至,戴明上手契内,丈下则鱼塭拾玖甲陆分捌厘陆毫捌丝。前因先严在日,于光绪元年承典吴亨记契价贰仟陆佰元,嗣因昌记要缴府课,各房抽出私业划归公司变售抵缴,而此塭又系恺记承父阄分之业。迨本年十月间,昌记要缴府课迫切,议将此塭找卖恺记公司,又无银项,并因前欠借过妾张林记母利甚多,乃系丙戌、丁亥以来,因与二房接告官司,并较分长子承继长兄应分张房家产一案,及代二房累缴抚番经费叁万巨款,以致挪借外人债项尚未还明白,因无项可还仁记私款。兹又要找卖仁记此塭,爰与仁记相商,将此塭由恺记出卖,抵还前欠仁记母利银,并由仁记再备现项找买昌记,始可两全。三面议定契价六八银伍仟元;其银即日同时算找交收足讫,其塭随即封交仁记掌管收税纳粮,一卖千休,日后恺记妻子不得藉词争较,亦不得言及找赎。保此塭果系恺记阄分物业,此番始向昌记找买,与别房亲人等无干;经尽问嫡妻吴弥记不承坐外,方归仁记承坐。口恐无凭,合由恺记自出卖契壹纸,并先缴上手契壹纸,丈单壹纸,共叁纸,送执为据。其上手契尚有玖纸,因未阄分之先,被二房兰记领去,因伊应分之契未行交去,不得缴连,合批明,照。
即日同知见收过六八秤银伍仟元完足,再照。
光绪拾陆年拾壹月日经手收银知见人张和恺堂
立卖杜绝尽根契字人张恺记
第四章亲子
第一 法律规定及注解
第二 部示
第三 条例
第四 原例
第五 条例
第六 条例
第七 定例及事例
第八 旨议
第九之一 谕示
第九之二 咨
第十 谕示
第十一 谕示
第十二 过房子字据
第一三 螟蛉子字据
第十四 养女契字
第一法律规定及注解其遗弃小儿三岁以下,虽异姓仍听收养,即从其姓。
(辑注)收养遗弃小儿,笺释谓:四岁以上不报官收养,以收留迷失子女论,非也。遗弃者,父母弃置以去,其死生不顾,三岁以下尚不能言语饮食,无人收养,必致填于沟壑,许令收养者,重在全其生也,与收留迷失之义大相悬绝;但四岁以上或能自语其姓氏里居,应当报官追查,若遂收养亦无大过,岂可照收留迷失论。假如收养四、五岁遗弃小儿,即科以杖徒重罪乎!遗弃必是小儿,然亦有不止三岁者;迷失必非小儿,然亦有小儿者。总之,遗弃与迷失不同;收养与收留亦异,收养遗弃意在哀其死;收留迷失意在利其人。
(辑注)虽异姓云者,谓遗弃小儿大概不知其姓,然亦有书留姓氏年岁者,虽知是异姓,亦听收养从姓。
(辑注)收养遗弃小儿虽许即从其姓,而注谓不得为嗣。盖收养遗弃与乞养异姓相等,皆可为义男者,养育之恩同也。皆不可以继嗣者,宗族之派不容乱也。
第二部示嘉庆十二年十二月安徽抚咨请部示。
嗣后无子者仍遵照定,于同宗昭穆相当之侄,分别服制及贤能亲爱择立者为嗣,不得以已有抱养之子遂令承祧,致违定律云云。(下略)
第三条例
无子者,许令同宗昭穆相当之侄承继。先尽同父周亲;次及大功、小功、缌麻;如俱无,方许择立远房及同姓为嗣。若立嗣之后却生子,其家产与原立子均分,并不许乞养异姓为嗣,为乱宗族。立同姓者,亦不得尊卑失序,以乱昭穆。
谨按:此条原例乾隆五年删「并不许乞养异姓」以下数句。
第四原例
妇人夫亡无子守志者,合承夫分须凭族长择昭穆相当之人继嗣。其改嫁者,夫家财产及原有妆奁并听前夫之家为主。
第五条例
无子立嗣,依律外,若继子不得于所后之亲,听其告官别立。其或择立贤能及所亲爱者,若于昭穆伦序不失,不许宗族指以次序告争,并官司受理。若义男女婿为所后之亲喜悦者,听其相依倚,不许继子并本生父母用计逼逐,仍酌给财产;若无子之人家贫,听其卖产自赡。
凡乞养异姓义子有情愿归宗者,不许将分得财产携回本宗。其收养三岁以下遗弃之小儿,仍依律即从其姓,但不得以无子遂立为嗣,仍分给财产,俱不必勒令归宗;如有希图赀财冒认归宗者,照例治罪。
第六条例
无子立嗣,若应继之人平日先有嫌隙,则于昭穆相当亲属内择贤择爱,听从其便。如族中希图财产,勒令承继,或怂恿择继,以致涉讼者,地方官立即惩治,仍将所择贤爱之人断令立继。其有子婚而故,妇能孀守;已聘未娶,媳能以女身守志;及已婚而故,妇虽未能孀守,但已故之子业经成立;或子虽未娶而因出兵阵亡者,俱应为其子立后。若支属内实无昭穆相当可为其子立后之人,而其父又无别子者,应为其父立继,待生孙以嗣。应为立后之子,其寻常夭亡未婚之人不得概为立后。若独子夭亡,而族中又无昭穆相当可为其父立继者,亦准为未婚之子立继。如可继之人亦系独子,而情属同父周亲两相情愿者,取具阖族甘结,亦准其承继两房宗祧。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