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史藏 · 别史

台湾私法物权编

71 万字 · 约 33 小时 54 分钟 · 56 / 92

会员可开白话

首抵挡,不干佃人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抑勒反悔,口恐无凭,合立开垦契字一纸,付执为照,行。

即日同中实收过开垦契字内佛面银二大元正完足,再照,行。

咸丰十一年四月日。

代书人族亲正春

为中人族亲兴官

立招开垦契字人沙连保通事陈毛雨顺

第二○给垦字

同立给垦字通事毛天福、社丁首黄林旺,蒙理番宪恩充沙连社丁首额缺,内安抚番黎,外约束居民,管收各坑门山番租谷,以完县中丁饷,散给番食口粮。今因浊水课埤逐年溪水洪大,不虞损坏,恐其倍累课租,所有浊水山一带树木不许诸人砍伐;如有抗违之人,不遵约束,定则禀官究治;此乃朝廷有关之要据。此山东至中寮坑,西至湳仔大坑,南至山脚,北至分水,四至明白俱载。现有浊水庄吴安然官向来给垦,时三面议定即出给垦银四十大元正。其银即日交收足讫;其浊水连山一带,任从吴安然前去掌管,栽种树木,以逢课埤损坏,日后不得生端滋事。此系二比耕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同立给垦约字一纸执照。

即日凭中收过给垦字内佛银四十大元完足,再照,行。

嘉庆十八年二月日。

代笔人苏水

为中人陈福

立给垦字人通事毛天福、社丁首黄林旺

第二一批

立给批燕雾保业主永怡堂施,本馆有产山一所,坐落土名苦瓜寮,东至路为界,西至坑为界,南至车路为界,北至许厝坟为界,四至界址明白。自今有该佃杨朝阳、杨德,同到馆求给此山,前去栽种树木、草山、果子掌管,永为己业。即日收过给批礼银□□□□,年配纳本馆大租税银二角半银正,到馆完纳,不得少欠。此山系本馆□□□,与□□无干,亦□□给他人;倘山中有风水地,须听业主选择,佃不得私卖他人。今欲有凭,合立给山批一纸,付佃执照。

业主永怡堂施

嘉庆二年正月日给。

第二二开垦单字

立开垦单字人业主许,为给垦事。据本庄庄返有自己开垦山坪二所,内一所坐落土名过坑仔苓仔头,东、南、北各至坑,西至庄正园石头界址,又至林家水沟,逐年定纳大租银一角。又一所在班脂花坪,东、南俱至坑,西至庄厘坪石头界址,四至明白为界。公同当面踏过该坪,逐年酌纳业主许大租银二角,合共纳银三角。其银逐年完清,丝毫不得短欠。此系返所开之坪,他人不能混争,恐口无凭,合立开垦单字一纸,付执为照。

同治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给。

第二三开垦单字

立开垦单字人业主许,为给垦事。据观音内里姑婆寮庄庄哖、庄筮、庄掌恳称:有自己新开山坪一所,坐落土名在班芝花坪,东至庄宅小仑为界,西至林宅自水为界,南至坑为界,北至坑为界。又一所三角马,东至庄宅水沟为界,西至小令林宅为界,南至大路为界,北至坑为界,四至明白为界,年带纳业主许大租银三钱正,逐年完清,不得挨延短欠。此系筮、哖、掌自己开垦之业,他人不得混争,口恐无凭,合立开垦单字一纸,付执为照,行。

同治十二年月日给单。

第二四垦字

业主协继馆许,为勘明山坪,给垦配租,付佃完纳事。照得本业主承管观音内里姑婆寮庄大租埔地山坪,兹据楼仔后佃户庄万车到馆称:伊有自己开垦山坪一所,址在牛潮湖,东至自己园,西至坑,南至庄家园岸、又至坑底为界,北至坑,四至明白为界。年配纳大租银一钱正,遂年完纳清楚,丝毫不得挨延欠缺,并不得越界混占情事。自今为始,该坪系是车自出工本开垦清租完纳,即为万车己业,与他人及别房叔兄第侄无干,合立垦字一纸,付执为照。

光绪二年十二月日给。

第二五杜卖尽根山岗地基契字

立杜卖尽根山岗地基契字人郑阿结,情因承父遗下置有山岗地基一所,坐落土名猫里街大众庙门首右片鬼仔坑,东至坑底为界,西至龙岗山排倒水为界,南至水倒北为界,北至布埔角直透抗路为界,四至界址同中面踏分明。今因乏银应用,愿将此鬼仔坑山岗出卖与人,先尽问至亲人等不能承受,托中引就于刘番婆出首承买,当日凭中三面议定时值契价物银八十大元正。即日银、契过交清白,并无财货准折短少等情,亦无包卖他人物业。此乃承父遗下之业,与他人无干,自卖之后,即踏交于买主前去掌管,永为己业。一卖千休,界内寸土无留,日后子孙人等不敢言赠赎找,亦无异言生端;倘有来历不明,不干承买人之事,系卖主一力抵挡。此系仁义相交,永断葛藤,口恐无凭,立杜卖尽根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实收到字内佛银八十大元正亲收足讫,批照。

同治六年七月日。

说合中人郑炎生

在场见郑桂秀、张阿元

代笔人郑阿荣

立杜卖尽根山岗地基契字人郑阿结

第二六杜卖永远根尽字

立杜卖永远根尽字人谢阿义,今有先祖父遗下有山輋一处,坐落土名山猪湖大路崁下。其輋界址,东系大路下为界,西系坑唇为界,南系山崁下为界,北系小坑为界,四至界址面踏分明。前因乏银应用,尽问房亲伯叔不欲承受,托中引送与何昌源兄弟出首承买,即日同中三面言定出得时值价银八元正。即日银、字同中面交明讫;其輋即交于何昌源兄弟前去永远管业。此輋系承祖父遗下之业,与房亲伯叔无涉,亦无先典后当,价无债贷准折等情。此系一卖千休,日后子孙不得言赎找赠等情;如有不明等情,系卖人一力抵挡。两无迫勒,口恐无凭,立卖永远根尽字一纸,付为执照。

外批明:即日谢阿义实收字内银八元正,照。

道光丙申年月日。

为中人锺龙义

在场人谢可任

中见代笔人刘阿辉

立卖永远根尽字人谢阿义

第二七杜卖绝根番山契字

同立杜卖绝根番山契字人猫罗保内快官庄张建礼,有承祖父遗下番山一所,坐落内快官庄后,土名菜公唐,四至界址俱较契后批明,年配纳番大租佛银一钱五分正。今因乏银费用,愿将番山出卖,先尽问至亲人等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向与本庄张建顺出首承买,当日三面议定时值价银四大元正。银、契即日两相交收足讫;其番山遂即踏明界址,付银主前去收成山面,完纳番大租。自此一卖千休,日后子孙不敢言及找赎之理。保此番山系是建礼承祖父遗下物业,与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以及上手交加来历不明等情;如有此弊,建礼自当出省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愿立杜卖绝根番山契一纸为凭,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卖番山契面银四大元完足,库秤二两八钱正,再照,行。

再批明:番山古契系咸丰三年失落,日后寻出,不得应用,再照,行。

再批明:肉样内竹围一所,又带磨仔盾山向东,东至坑仔为界,西至施厝山为界,南至陈家为界,北至园仔短仑分水为界,再照,行。

再批明:磨仔盾园下番山一所向南,东至桂竹与许家一半为界,西至长枝外许家为界,北至分水为界,再照,行。

再批明:大坵园脚番山一所向北,东至短仑自己风水与许家分水为界,西至陈家长枝外为界,南至自己山为界,北至坑底为界,再照,行。

再批明:油甘番山一所向东北,东至短仑大谷顶为界,西至油甘顶为界;南至许家土地公湖沟重为界,北至荒园外为界,再照,行。

同治十年十月日。

代笔人张永恬

知见人张乃九

为中人柯厚

立杜卖绝根番山契字人张建礼

第二八之一杜卖尽绝根契字

立杜卖尽绝根契字人林养,有承父明给旷山一所,自备工本栽种竹园,开垦水田、山宅、树木、果子、竹林、杂物等项,年带纳狗罗社番大租粟三斗,拆定番银二钱正。址在猫罗堡土名新兴寮,东至坑尾,西至仑头,南至蔡公堂,北至倒寮,东西四至明白,历管多年。今因乏银别置,愿将此山宅物业出卖,先问房亲伯叔兄弟侄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与叶舜、蓝欣观出首、二比合同承买,同中公估价值银八十大元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山宅、田园、杂物等业,立即踏明界址,交付买主掌管为业。一卖千休,日后子孙不敢洗找贴赎,异言生端滋事。保此山宅物业系养等承父自置遗下物业,与别房人等无干,上手并无重张典挂、借欠他人财物与及交加来历不明等情;如有等情,养等出首抵挡,不干买主之事。此系二比两愿,仁义交关,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杜卖尽绝根契字一纸,付执为照,行。

即日同中亲收过契字内佛银八十大元完足,再照,行。

再批明:上手垦单,父在日失落无迹,不得缴连行用,批明,再照,行。

道光二年三月日。

为中人张溪

知见人林成

立杜卖尽绝根契字人林养

代笔人张忠

第二八之二杜卖尽根绝契字

立杜卖尽根绝契字人叶姚氏,同男叶池、叶强、叶炎;蓝何氏,同男蓝扁生等,有承父合买林养观山宅、田园、树木、果子、竹林、杂物等等,年带纳猫罗社番大租粟三斗,折完番银二钱正。其坐东西四至界址,俱各登载上手买契内明白。今因二比乏银别置,相商愿将此业出卖,先尽问叔兄弟侄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与杨出观出首承买,同中公估值价银八十二元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物业随时踏明界址,交付买主管收为业。一卖千休,强、生等及子孙不敢言找言赎,异言生端滋事。保此业系是强、生等父明买遗下物业,与别房人等无干,上手并无重张典挂、借欠他人财物及交加来历不明等情;如有等情,强、生等出首一力抵挡明白,不干买主之事。二比两愿,仁义交关,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杜卖尽绝根契字一纸,并缴连上手明买契字一纸,共二纸,付执为照,行。

即日同中亲收过契字内佛银八十大元完足,再照。

道光二十二年三月日。

为中人陈宽观

代笔人王大定

知见人叶琢爱

合同立杜卖尽绝根契字人叶姚氏、叶池、男叶张、叶炎、蓝何氏、男蓝扁生

第二八之三杜卖尽根山园绝契字

立杜卖尽根山园绝契字人半线保东门外杨妈锣,有承祖伯叔父遗下明买过杨吴氏山园田一所,栽种竹木、果子在内。址在猫罗保,土名新兴寮,东至坑尾为界,西至仑头为界,南至菜公堂为界,北至倒寮为界,四至界址登载明白;年应带纳猫罗社番租粟三斗,折纳的番银二钱正。今因乏银别创,愿将此段山园田出卖他人,先尽问房亲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与邑内东门南瑶宫二妈新簥班庆缘堂三十三人等出首承买,三面议定时值契价银四十三大元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山园随即踏明界址,并内中竹木、果子一切,付与庆缘堂银主等前去掌管,贌佃收租,以为历年二妈圣诞演戏酒席资费,上流下接,永远存为庆缘堂公业。此业一卖千休,葛藤永断,后日锣子孙不敢言找,亦不敢言赎,以及尽洗异端滋事。保此业系锣承祖伯叔父遗下应份之物业,与别房亲伯叔兄弟侄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以及财物交加来历不明为碍;如有等情不明,锣应自出首一力抵挡,不干庆缘堂银主等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抑勒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合立杜卖尽根山园田契字一纸,并缴上手四纸,又缴连赎回昙花堂尽洗契一纸,共六纸,付为执照,行。

即日同中亲收过契面佛银四十三大元,库平三十两零一钱正完足,再照,行。

光绪十五年二月日。

为中人林番古

在场知见父杨曾

立杜卖尽根山园田契字人杨妈锣

代笔人黄延年

批明:此业系庆缘堂三十三人起议建置,以为二妈历年请送应费之资,堂等子孙不能转借别卖;如后人与他私受交接,圣母必定降罪,绝灭子孙,批明契后,又照,行。

第二九杜卖尽根麻竹林契字

同立杜卖尽根麻竹林契字人埔集堡集柴桥头庄杨月德,有自置麻竹林一所,址在油车岸湖,东至独瓶脚羗仔岑,西至油车岸仑,南至陈全竹林风空坑羗仔园角,北至独瓶大仑。又毗连竹林一所,址在土名四份,东至油车岸岑,西至欉竹林,南至油车坑口,北至独瓶大仑望索头。此二所四至界址明白为界。今因乏银别置,父子相商,意欲愿将此竹林出卖,尽问亲叔兄弟侄人等俱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与本堡集集街陈道观出首承买,三面议定时值买价银一十六大元,平重一十一两二钱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麻竹林随即踏明界址,交付买主前去掌管收成,永为己业。自此一卖千休,葛藤永断,日后子孙亦不敢言赎,亦不敢言找,亦不敢异言生端阻挡滋事。保此麻竹林系德自置物业,与别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以及来历不明等情;如有此情,德出首一方抵挡,不干买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抑勒反悔,口恐无凭,同立杜卖尽根麻竹林契字一纸,付执为照,行。

即日同中亲收过契字内洋银一十六大元,平重一十一两二钱正完足,再照,行。

一、批明:麻竹林阿香栳寮下为界,遵依卖主菜笋取刈,余者笋母大竹留存买主出卖,与卖主无干,批照,行。

光绪二十三(丁酉)年十一月日。

代笔人陈有邻

为中人杨振路

在场知见人子知高

同立杜卖尽根麻竹林契字人杨月德

第三○典契字

立典契字人市仔尾牛椆仔庄王森,有承祖父草山二所,内带树木、竹围、厝地脚连水田三坵,址在姜仔寮庄,东西四至俱各载上手契字明白。又一所山,东至颜家路,西至蔡家仑头路,北至黄家墓前大路,南至湖底竹仔路为界,承杨家年配纳施业主大租银二角五点正。今因乏银费用,母子相议,先问房亲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与邑内南街吴再观出手承典,三面议定时值契价银四十大元,库秤二十八两正。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将草山踏明界址,交付银主掌管,栽种樵采,森不敢阻挡。其山面约限□年为满,听原主备足契面银赎回,不能刁难。若得要赎之日,此山中树木、竹围,任从银主砍尽,不敢阻挡。此山系森承祖父遗下物业,与叔兄弟侄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交加不明;如有不明,森出首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今欲有凭,同立典契字一纸,缴连上手契一纸,合共二纸,付执为照,行。

即日同中亲收过契面银四十大元足,再照,行。

光绪七年十一月日。

为中人蔡清水、李阿宝

知见人王赖氏

代笔人林有得

同立典契字人王森

第三一典契字

立典契字人邑内东门杨黄氏,有承祖父草山一所,址在苦爪寮,土名倒寮,东至路为界,西至坑为界,南至车路为界,北至许厝墓为界,四至界址明白。今因乏银费用,先问房亲叔侄人等不能承受,外托中向与东门内颜助观典借佛银十大元正。其银即日同中交过杨黄氏亲收,愿将草山交过银主掌管,日后不得异言生端。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合立典契字一纸,付执为照,行。

再批明: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明白。

又再批明:限十年为满,备办银元取赎。

又再批明:上手契字一纸,连典契字一纸,合共二纸,付执为照,行。

又再批明:失银分二钱。

光绪四年月日。

代笔人叶荣

为中人杨俊

在场知见人女婿陈丙

立典契字人杨黄氏

第三二典契字

立典契字人许应,有自开垦山园二段。其一段,址在大岸,东至典主园界,西至典主园界,南至典主园界,北至坑界。其一段,址在大浦红涂,东至烦弟园界,西至美弟园界,南至水沟界,北至烦弟园界,四至界址俱各明白为界。今因乏银别置,愿将此二处之园出典,先尽问至亲人等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与族弟玉水出首承典,当日三面议定时值典价银四大元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园随即踏明界址,交付银主前去掌管耕作。明约自咸丰戊午年起,限至癸亥年收成止,共五年为满,备足原典契面银,送返玉水赎回典字,玉水不得刁难;倘无银送返者,依旧付银主耕作,应亦不敢阻挡滋事。保此二处之业系应自己开垦物业,与别房人等无干,并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以及来历不明等情;如有此情,应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典契字一纸,送执为照,行。

即日同中实收过典契字内佛银四大元正完足,再照,行。

咸丰八年五月日。

代笔人洪耀光

为中人胞侄辨

在场知见人简扁

立典契字人许应

批明:日后若要取赎之时,务必于十月间送银,方可取赎,批照,行。

第三三典园契字

立典园契字人许三才,有自买过山园一段,并带竹木在内,其坐落界址,俱载在上手买契内明白。今因乏银别创,愿将此园出典,先尽问房亲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与族亲勇叔出首承典,当日三面议定时值典契价银八大元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园并竹木等随即踏明界址,交付勇叔前去掌管,招耕别佃,收租纳课。明约园无租,税银无利息。自道光戊申年十一月起,至辛亥年十二月止,典限已满,任才备足原典契面银,送返勇叔赎回园契,勇叔不得刁难等事;若无原典银清返明白,仍将此园永付勇叔耕作,才亦不敢异言阻挡,生端滋事。保此园明系才自置物业,与别人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以及来历不明等情;如有此情,才一力抵挡,不干勇叔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典契字一纸,并带上手契一纸,共二纸,付执为照,行。

即日同中见共实收过典契内佛银八大元正完足,再照,行。

道光二十八年十二月日。

代笔人族兄振声

为中人族叔东窗

在场知见母亲林氏

立典园契字人许三才

第三四胎借银字

立胎借银字人林言、林劝尔兄弟等,有承祖父遗下山仑一条,土名戆和山,东至溪为界,西至蓝家山为界,南至坑山为界,北至坑为界。又一段厝地一所,址在崩崁庄,东至车路为界,西至严家厝地为界,南至许家厝地为界,北至车路为界,四至界址明白。今因乏银费用,愿将此厝地以及山仑出借,先问至亲人等无银可借,外托中问到北投埔族叔林汝德身边借出佛银三十大元正。其银即日交收足讫。三面议约银无利息,山仑与厝地无租税,将此业交付与银主前去掌管为业。保此业系是言承祖父物业,与别房亲叔兄弟侄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来历交加不明等情。其山仑厝地不期年限,言有备齐字内佛银,送还银主,赎回原字;如无银送还者,其业依旧银主掌管,永远为业。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今欲有凭,立借银字一纸,付执为照,行。

即日同中实收过字内佛银三十大元正完足,再照,行。

同治九年八月日。

秉笔人严清云

为中人林九婴

保认人林族

立胎借银字人林言、林劝尔

第三五典契字

立典契字人观音内里道公厝庄庄我,有开垦山园一所,大小共十二坵,并带山坪在内,土名坐落牛潮湖楼仔后山顶,东至庄宅坪、又至食水坑仔,西至庄宅坪,南至庄宅园,北至大坑,四至明白为界,年纳业主大租粟五斗五升正。今因乏银费用,先问房亲人等不肯承受,托中引就,将此开垦山园之业,向与胞弟庄桐享出首承典,三面言议时价银五十大元正。其银即日同中收讫;其园坪随即踏界,付银主起耕掌管,收税纳课。言约限至三年终,听典主备足契面银取赎原契,不得刁难;若是无银取赎,依旧听银主耕作,不敢阻挡,异言生端滋事。保此园坪系是我自己开垦物业,与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借他人以及交加来历不明为碍;如有不明,我出首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典契字一纸,付执为照,行。

即日同中收过契面银五十大元正完足,再照,行。

乾隆三十五年正月日。

知见人宗侄庄苏

为中人吴文生

立典契字人庄我

为代书人庄启

此契山业,经于同治十三年间,与本家辨兄较闹界址。因前垦单失落,以致混争,后听公馆公亲调处,二比甘愿踏明界限,立石为界,东至庄宅坪,食水坑;西至林牛港园,南至坑、又至庄宅园,北至牛椆湖坪小沟,四至明白;各人各照界管掌,不得胡涂相侵。又基有祖坟一穴,在辨界内,坟内树木恐有伤碍,听基自行砍伐,余者任辨砍伐,基不得以伤碍坟墓为词,合应批明,此照。

公亲协继馆、邓维镛

第三六典契字

同立典契字人尖山社番土目陈国清、甲头赵桂辉、二筵陈东海、番耆何新,同有承祖父公山一所,坐落土名千秋寮,历年配纳租粟四斗满;东至大仑顶分水交界,西至大坑底,南至滚水沟下埔墘,北至赤仑头尖,向北沟林家山交界,四至明白为界。

同部

其它

补历代史表
钦定四库全书 史部四 补歴代史表目录 别史类 卷一 东汉 诸王世表 外戚侯表 卷二 东汉 云台功臣侯表 宦官侯表 卷三 东汉 将相大臣年表 卷四 东汉 九卿年表 卷五 三国 汉季方镇年表 卷六 三国 三国大事年表 卷七 三国 魏国将相大臣年表 魏将相大臣年表 卷八 三国 魏方镇年表 卷九 三国 汉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 三国 吴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一 三国 三国诸王世表 卷十二 晋 诸王世表 卷十三 晋 功臣世表 卷十四 晋 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五 晋 东晋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六 晋 方镇年表 卷十七 晋 东晋方镇年表 卷十八 晋 僭伪诸国世表 卷十九 晋 僭伪诸
曹家档案史料
曹家档案史料 一 内务府总管嘎噜等奏覆校尉服色请照曹玺呈进缎样织造摺 康熙十六年十月二十日 内务府总管嘎噜等谨奏:为遵旨合议事。 本年七月初七日,本府与工部合议具奏,奉员外郎佛保传旨:校尉衣服可否绣制,著查会典,由工部、内务府总管、内工部会议具奏。钦此。查会典并无校尉服色之规定,钦遵圣旨,臣等会议斟酌议得:会典内既无校尉服色之规定,今将绣制粗略估计,不算匠役工钱,若绣制上好红缎,连缝工需银四两馀;若绣制次等红缎,需银三两六钱馀。现在江宁织缎一件用银七两八分,杭州织缎一件用银六两九钱八分。今将绣制所出价格与现在织出之银发相比,估计只用钱粮半数有馀。虽用半份
崇祯实录
崇祯实录 明 佚名 ●崇祯实录目录 明□宗□皇帝实录 卷之〔一〕(天启七年九月) 卷之〔二〕(天启七年十月) 卷之〔三〕(天启七年十一月) 卷之〔四〕(天启七年十二月) 崇祯实录 卷之一怀宗端皇帝(一) 卷之二怀宗端皇帝(二) 卷之三怀宗端皇帝(三) 卷之四怀宗端皇帝(四) 卷之五怀宗端皇帝(五) 卷之六怀宗端皇帝(六) 卷之七怀宗端皇帝(七) 卷之八怀宗端皇帝(八) 卷之九怀宗端皇帝(九) 卷之十怀宗端皇帝(十) 卷之十一怀宗端皇帝(十一) 卷之十二怀宗端皇帝(十二) 卷之十三怀宗端皇帝(十三) 卷之十四怀宗端皇帝(十四) 卷之十五怀宗端皇帝(十五)
台湾私法物权编原文及白话翻译在线阅读|中华古籍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