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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别史

明清徽商资料选编

30 万字 · 约 14 小时 7 分钟 · 5 /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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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斋集》卷2《知徽州奏便民五事状》

167 蜀中俗尚缔幼婚,娶长妇。男子十二三即娶,徽俗亦然。然徽人事商贾,毕娶则可有事于四方。川俗则不知其解。万历十年(一五八二)间,关中张中丞士佩,开府其地,每五里,则立一穹碑严禁之。每朔望,阖邑报院,邑中婚娶若干家,某家男女若干岁,犯禁者重罪之。然俗染渍已久,不能遽变也。

《广志绎》卷5

168 新都(徽州)人……商贾在外,遇乡里之讼,不啻身尝之,醵金出死力,则又以众帮众,无非亦为己身地也。近江右出外,亦多效之。

《肇域志》第3册

169 休阳中郡而邑,自红巾以来,兵燹罕闻。

万历《休宁县志 重修休宁志序》

170 吾闻之先大父曰:嘉隆之世,人有终其身未入城郭者。……有少与外事者,父兄羞之,乡党不齿焉。今则武断者比比矣。而闭户不出者,即群而笑之,以为其嵴蝻若此也。

康熙《徽州府志》卷2《风俗》

171 (陈)丰曰:吾乡善经营,家累巨万者盖不乏其人,然多失于俭,俭则固而无礼;或失于侈,侈则滥而罔节,故富而能知德者鲜矣。

休宁《陈氏宗谱》卷3

172 家居务为俭约,大富之家,日食不过一脔,贫者盂饭盘蔬而已。城市日鬻仅数猪,乡村尤俭。羊惟大祭用之,鸡非祀先款客,罕用食者,鹅鸭则无烹之者矣!较他郡绝无宰割之惨,故自唐宋迄明,每逢改革,为杀戳所不及。亦可见太和元气之征矣,岂尽关山深地僻兵革不到哉!

《歙事闲谭》第18册《歙风俗礼教考》

173 徽州独无教门,亦缘族居之故,非惟乡村中难以错处,即城中诸大姓,亦各分段落。所谓天主之堂、礼拜之寺,无从建矣。故教门人间有贸易来徽者,无萃聚之所,遂难久停焉。

歙无他郡流民,故风俗醇厚,无所渐染。惟邑北山居之民,盗开煤矿,炼灰取利,每招外来工匠,群聚深山,非惟地脉受伤,溪流淤塞,而凶顽盘踞,易启乱萌,虽屡经严禁,其风未熄。官斯土者,所宜设法,以杜其渐焉。

徽州不尚佛老之教,僧人道士,惟用之以事斋醮耳,无敬信崇奉之者。所居不过施汤茗之寮,奉香火之庙,求其崇宏壮丽,所设浮屠老子之宫,绝无有焉。于以见文公道学之邦,有不为歧路途惑者,其教泽入人深哉。

《歙事闲谭》第18册《歙风俗礼教考》

174 世淳所撰(程)古雪(清人)府君墓表云:府君一生正气,乡俗尚淫祀,每酷暑,奉所谓都天神者,奔走骇汗,烦费无度,临河故穷乡,相率效尤,府君以理劝阻,族人不听。

《歙事闲谭》第3册《程古雪奇行》

175 六邑之语不能相通,而一邑中四乡又复差别,非若北省中州、吴、楚、滇、粤,方音大抵相类,盖由父兄师长,不于少时教以调叶也。记云:人生七岁,不杂方言,其责则端在于乡里之明达者矣。

《歙事闲谭》第18册《歙风俗礼教考》

176 冠服采章,普天率土,悉遵时制,罔敢或异。而女人服饰,则六邑各有所尚。大概歙近淮扬,休近苏松,婺黟祁近江右,绩近宁国。而歙休较侈,数十年前,虽富贵家妇人,衣裘者绝少,今则比比皆是,而珠翠之饰,亦颇奢矣,大抵由商于苏扬者启其渐也。持久之道,尚其知所节欤。

《歙事闲谭》第18册《歙风俗礼教考》

177 我邑田业有所谓典首者,不知始自何年。往往一业两主,正买契券则须收割投印,典首契无收割投印。而价与正买不甚相远,称曰小买。买正租而不买典首者,但收谷一季而无麦,虽是土例,于理欠顺。曾闻老者言,是因抵首之误。抵首者,由佃人与佃人争上首,佃人田中业已播种,此田或易主,或佃主另召新承佃者,认上首种子农工价,渐渐失真变成典首。又云:昔日地狭人稠,欲佃不得,于是纳金于田主,田主收其金,则此田永远由其承种。若欲易佃,则必偿旧佃之金,故曰典首。倘该田之业,田主并未收过佃户之金,则此田之典首仍归田主所有,此亦一说也。未知孰是,因两存之。

民国《黟县四志》卷2《风俗 黟俗小纪》

178 万历二十七年,休宁迎春共台戏一百零九座,台戏用童子扮。故事,饰以金珠缯彩,竟斗靡丽观也。近来此风渐减,然游灯犹有台戏,以绸纱糊人马皆能舞斗,较为夺目。邑东隆阜戴姓更甚。戏场奇巧壮丽,人马斗舞亦然。每年聚工制造,自正月迄十月方成,亦靡俗之流遗也。有劝以移此巨费以赈贫乏,则群笑为迂矣。

《休宁碎事》卷7引《赵氏日记》

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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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徽商资本的来源和积累

第一节 资本的来源

179 十二都九保住人汪廷寿,今为买卖少本,今将父同叔承祖均业乙字二百柒拾陆号、二百陆拾捌号,坐落土名大干口,共计壹亩贰分叁厘叁毫,大小二丘。父边一半,该田陆分壹厘陆毫伍系(丝)计糯租肆梆。上年用过己奁仪银两,将本号田该业一半拨还身业收租,佃人朱记安。其田东西四至,自有保簿该(详)载,不在(再)开写。今自情愿将前号父拨还田一半转卖与户内弟汪锦名下为业,面议时值价白文(纹)银伍两整。其银当日收足。其田今从出卖之后,一听买人收租管业;未卖之先,即无重复交易,如有内外人占(艾)拦、不明等事,并是卖人祗(抵)当,不及买人之事。所有差(赋)随即交派买人输解。其税候日后分户听从过割。本家日后子孙即无异说。今恐人心无凭,立此文契为照。

正德拾年三月初八日

立契人   汪廷寿  契

主盟父   汪福海

中见佃人  朱记安

《汪延寿卖田赤契》现藏安徽省博物馆,田契编号2:26692

180 (汪)子贤,字世才,呈邦公之第三子。呈邦商于楚,携其长次二子与俱,因纳少室于彼,遂以楚为家。子贤公嫡出,别时方在娠,终未识父面,赖祖母潘氏鞠养成人。公……起赀虽微,积业日广,凡祖父旧业,咸赖克拓,有隆无替云。生于成化丁亥九月十六日辰时,殁嘉靖庚子十月初八日申时。

休宁《汪氏统宗谱》卷3

181 公讳诏,字伯宣,凤山其号也。……祖文茂公,父永源公。……家世饶于财。初永源公艰嗣,大肆施舍,造金浮屠像及造路亭二所,为行者憩息。兴作无虚日,家道稍弛。公弱冠,即勃然兴思,挟赀远游淮泗齐鲁间,躬握荼苦,先业复振。接人怡愉,至义理是非,则确守不易,人咸服其断。……生正德戊辰六月十七日戌时,卒嘉靖戊申九月十五日申时,年仅四十有一。

歙县《竦塘黄氏宗谱》卷5《凤山黄公行状》

182 孺人潜川汪氏,母陈,生孺人武林邸中。年十五,字次公,而次公年方十三,顾事之益加敬戒。姑,汪庄人也,孺人绕膝怡愉务洽其心。诸与次公共事者,孺人有所臧否,厥后屡中。次公家拥素封,而孺人母家亦以不赀倾郡,人将靡溢相高,而孺人丰约中度,次公亦藉是无内顾忧。不二十年,操奇累赢愈益昌阜。一时里中称积著者,必推次公。……生嘉靖辛卯,殁万历己卯,春秋四十九。

《丰南志》第5册《一恭孺人状》

183 里中世家,则吾之母党,盖姬姜匹也。先淑人胡之自出,宗于吕,祖于姜,世以部赋长五区。守本富,自外王父无禄,外王母从一而终,二叔舅席故饶,多豪举。伯舅则先淑人从兄也,身不满五尺,卑视而伛行。其少也,伯舅致柔,而二舅用壮,有不合,或以非礼加之。先淑人正色曰:“不亦甚乎,兄长者也”。时伯兄齿与二叔舅差近,伯舅遣之就贾,起家。归而趋庭,伯舅绝口不言受侮,……伯兄收赋公府,犹极衤任跃马,朝出暮归。即贾淮扬,乘轻舟若飞鸟。

《太函集》卷17《南山》篇

184 休人士多贤豪雅游。……及金母有家,事舅姑如事父母。初金长公居子舍,而长公父贾方州,母谓长公:“乡人亦以贾代耕耳,即舅在贾,君奈何以其故家食邪” 乃具资斧赞长公贾于淮,居数年,长公起矣,卒至饶益,则母有首事功。母举丈夫子二人,悉遣之就太学。长公即世,母日进子若妇程督之,邑人谓金之阜昌,多母力也。

《太函集》卷11《金母七十寿序》

185 ……余大父(李魁,明婺源人)褊袒仰天呼曰:“大丈夫岂难累千金乎 第行贾,丈夫贱行,不屑为耳。太史公尝云:‘贫富之道,莫之予夺,巧者有余,拙者不足。’诚以计然之术,与时逐,宁终雌伏穷途,长贫贱也者。”与祖妣商,觅转输之资,彷徨四顾,狼狈无措。回思只遗卧室一间,不得已,出鬻于族人,仅得十金。遂橐往金陵,赁一乡肆,朝夕拮据,不惮烦劳。无几何,稍饶给矣;无几何,买田宅矣。然不缘是满志也,衣蔽履穿,犹昔日落魄时。

婺源《三田李氏统宗谱 休江潭东市魁公夫妇逸绩》

186 (乾隆十一年己酉)又谕曰:白钟山在总河任内,办理河工。种种滥用,应赔帑银甚多。查伊在京房产,所值不过数千金。闻其宦资,皆寄顿于淮扬盐商之家,代为营运。朕降旨与吉庆,令其访察奏闻。今据吉庆奏称,有淮北商人程致中,收存白钟山银二万两。又程致中女婿汪绍衣,在清江开当铺,收存白钟山银四万两。又商人程容德,收存白钟山银二万两。又商人程迁益,收存白钟山银二万两,代为生运等语。白钟山身任总河,乃与盐商交结往来,以赀财托其营运,甚属无耻。计伊为河东江南总河以来,不过十一、二年。每年所得养廉,除用度之外,所存未必能多。何以余积之物,寄顿商家者,据吉庆现在开报,已有十万之数。看此则巧宦欺公,暗饱私橐,究不能不败露也。……

《清高宗实录》卷270

187 (歙商吴)公,字烈夫。洪武初,溪南有宋鲁公者,富而敦义。传三世至公父野牧公,尽俦豪逸,雅好伤咏,不事家人生业。公乃挟妻奁以服贾,累金巨万,拓产数顷。……

《丰南志》第5册《存节公状》

188 东井微时,未尝治商贾业,孺人脱簪珥服麻积以为斧资,俾东井公仗剑东游姑孰间,起家至盐旬,庐舍田园,迥异往昔,而声称弈弈著里中矣。……孺人生于弘治乙丑年。

歙县《许氏世谱》第5册《明故叔祖母孺人王氏行状》

189 成化甲午三月七日安人(郑氏)生,正德丙子正月二十六日安人卒。……安人幼端靖,父母择驾部公(江才,歙县人)字之。既归,独姑在,安人视姑如母,姑亦子视安人。安人孳孳务起家,终夜绩,姑戒安人休矣,奈何以家忘身。安人谨谢姑,比夜辄篝灯绩如故,姑弗觉也。驾部公负丈夫气,居常叹曰:“吾欲力农,吾乡田少,比岁凶,农安可为也;吾欲力贾,吾家薄,无以具资斧,贾安可为也”。安人从容请曰:“乡人贾者什九,君宁以家薄废贾邪 ”乃脱装奉驾部公,佐公贾。公出贾,安人摄中外事,悉中赢缩之宜,驾部公一切倚办安人,无谷阝顾。……居数年驾部公用贾起,既饶益,安人攻苦如初。……家人责田租,岁侵,辄减租额,曰:“毋以岁厉农”。即以纤俭发家,乡曲诵义不绝,知大体也。

歙县《溪南江氏族谱 赠安人江母郑氏行状》

190 盖(张)廷树公之业至显达公而益旁落矣,显达公念产既破,又不任耕,歙人世服贾,余修其业而息之不亦可乎。乃行贾于铜陵之张弯潭,因家焉。生丈夫子三,伯颛,仲顼,季即公也(公名张顺,明嘉靖万历间人)。……公既少孤,伯仲又孱弱不事事,无以为衣食业。会岁大饥,人至屑草木以食,公伶俜田间,睹墓起而龟裂者,异之,属刂得藕无算,糜而食之,赖以全活。……居无何,从兄龙客泾川,公往从之游。而诸父昂者适来泾川,见公奇之,乃挟与俱列肆郎川市中,贸米盐零星之物,而公执勤不懈,百货心历相时而消息之。佐父起家为大贾,已而公贫自苦。……同郡方媪有女,贞而淑,择婿不轻许,慕公贤,欲以妻公。公闻而聘之,即吾母也。母既归公,时公年已三十,僦居陋巷,徒四壁立,母氏工织涟,恒椎髻操作,怡然相得,敬如宾也。乃益脱簪珥佐公充什一资,公既善决算,明积著之理,而不责于人,用是稍稍具橐装而操本居之。

《新安张氏续修宗谱》卷30《潜德志》

191 洪处士什,字承章,歙洪源人也。……父倚玑当户,遂释儒术商。……处士稍长,好读书,先朝颁孝顺事实为善,阴荐于民间,处士独时时诵习。……处士奉母欢,母命处士商吴越,迭出迭困,亡故资。吴(夫人)脱簪珥佐之,乃复举盐旬入楚。

《太函集》卷46《明故处士洪君配吴氏合葬墓志铭》

192 郑铣,字子金,号郑谷(歙县人)。……家世素封,数奇中落。弟铎善贾而无赀,铣语妇许,尽出奁具授之铎,贾荆扬间,业大振,铎请先计母钱归兄,而后均其息,铣固辞不可,乃中分之。

《岩镇志草》

193 宋氏(歙县),黄惟文室人也。幼婉裕敏慧,父母甚怜爱之。及笄,归惟文,适家中落。……乃尽出簪珥衣饰为资斧,附托营生殖。……惟文以家艰,绝意进取,从贾维扬,孺人总家政。

歙县《潭渡黄氏族谱》卷末《隐南公配宋氏传》

194 休宁吴某在京都布店作伙,积数十金谋归娶妇,赁一骡车出彰义门,宿饭店,遇一少年,意甚皇遽,问将何往,吴以实对。夜半,少年径到榻前,密语曰:“我实女也,为和坚妾,籍没时,乘间逸出,携珠宝甚多,愿从君偕老。”出两囊示之,皆瑰宝也,吴喜出望外,遂与偕归,中途虑事泄,仍男装,抵家始易服焉。自此顿成巨富。妇后生一子,六十余而卒。

《清稗类钞》第15册《婚姻类》

195 (汪道昆之先大母)尝乘间告大父曰:“君家世孝悌力田善矣。吾翁贾甄括,闻诸贾往往致富饶,君能从吾翁游,请为君具资斧。”大父曰:“善”。乃大父由甄括起,赍用遂优。

……

当是时,大父由甄括徙钱塘,业滋厚矣。顾独不问家人产,凡诸田宅,悉大母自卑内置之。

《太函集》卷43《先大母状》

196 (江)国政公,字范先,(明末清初歙县人)……。业贾淮阴,亲友见公谨厚,附本数千金于公,公诚实持躬,丝毫不苟。值明末流贼兵乱,资斧尽溃,而附本亦被掠无存,乃以家之所有,尽偿所附,不少负焉,爰家徒壁立。

歙县《济阳江氏族谱》卷9《清故处士国政公传》

197 歙邑西村名莘墟。有某之先世,微时来扬投其戚属,途拾一铜印,文为“白水”。至扬州,戚属各助以赀,置质库中。故衣戏以铜印钤之,获息殊厚,未钤印者初无人问也,亦以印钤之则售。经年贸易,赀且数倍于所助。自后凡有所为,必以铜印从事,足以盐旬起家。号其业曰泉,盖合白水二字而为言也。迄今子姓仍以泉为号云。

《坚瓠秘集》卷5《白水铜印》

198 金坤,字文载,休宁古楼人。宿松诸生。尝之小孤,遇同邑乞者,倾橐济之,且教为贾。越十年道经建德,有颀丈夫骑而争道,忽泣拜曰:“若非宿松下金翁耶,予即乞人,承翁济,今起家二千金矣”。因出金褐,置酒为寿,还其金而去。

康熙《徽州府志》卷15《尚义》

199 吴县潘大冢宰世恩,其先世歙人。上祖某居乡有盛德,尝以除夜人定后,秉炬至厅事,见一蒲伏黑暗中,迫而视之,邻子也,呼而询之,良久始言曰:“某不肖,好糟蒲,家尽落,且负人累累,今除夜索逋者甚亟,不得已欲为搅筐之行,素习公家门户甚熟,故乘夜至此,今猝遇公,有死而已。”翁曰:“汝得若干可了诸负 ”曰:“须十金。”翁曰:“十金事不难,何不早告。”命之坐,出二十金予之曰:“十金偿负者,十金权子母,作小经济,勿再蹈故智。我亦誓不以向者之事告人也。”其人感泣叩头去,隔十余年,翁入山卜地,得一吉壤,而未知主其地者为谁,因就一村店饮,有男女两少年见翁,罗拜于前,谛视之,即除夜赠金之邻子也。盖其人得金后,为旗亭业,居数年,颇获利,娶妇且生子矣。……

《履园丛话》卷17《德报》

200 徽人程某以赀雄其乡累世矣。生一子,少而痴。……无与论婚者。程氏故有质剂之肆在无锡,有汪氏者,世为之主会计。汪有女与程子年相若也,汪叟曰:“吾家自祖父以来,皆主程氏,今程翁有子,无女之者,吾何惜一弱女子,不以酬其数世之恩谊乎 ”程……乃聘为子妇。……女自此独处终身矣。舅姑语之曰:“吾子,非人类也,苦我新妇,幸善自爱。”次日,即割家赀巨万与之。

《清稗类钞》第15册《婚姻类》

201 (明休宁人程锁)结举宗贤豪者得十八,俱人持三百缗为合从,贾吴兴新市。

《太函集》卷91《明处士休宁程长公墓表》

202 程文傅,字仲熙,(明歙县)东关人。曾祖币官运使。祖宗哲象山县知县。父道中中书舍人。世为廉吏,币、宗哲殁至不能买山葬,葬县郊义冢地。道中殁京师,文傅时六岁,闻讣哀号,许文穆挈其柩以归,文傅迎葬无失礼。顾无一椽之屋,一亩之田,乃至扬州,徙业盐旬。母病,侍药半岁不怠,至防股以进,乃卒,叹曰:“吾所以远服贾者为养母也,今复何求”。岁凶,出粟千斛赈饥,有误就盗食者,有司擒获,怜而白之,全活甚众。葬族人十有七,捐千缗脱友人于狱,助人婚嫁,修治桥梁道路,生平惟以利物济人为务。年八十将卒,置酒召亲知为别,取负券焚之。诫子谦等曰:“继志莫如读书,荣名之来,听之而已”。

民国《歙县志》卷8《人物志 孝友》

203 赵相,字渡南,(明末休宁)汊口人。幼贫负贩孝养,一日远负米惫甚,憩道旁草舍,有妪啜以浆,乃能前。……中年业隆起,居邑城西,性质直,然诺取予不苟,业鹾两浙,推为祭酒。

康熙《休宁县志》卷6《人物 笃行》

204 (汪)材,字世用,号东源。……早岁丧父,与兄标营商于亮,历任艰苦,创业于家。不惮勤,观其自律之善,则居安佚而志在辛勤,处盈余而身甘淡泊。……

《汪氏统宗谱》卷31

205 洪德佛,字公胜,号慎斋(乾隆婺源人)。……幼值贫苦,饔飧不继,兄弟力食,孝养双亲。壮游吴楚,服贾牵车,家道渐裕。……居金陵,遇事耿直。

婺源《碴煌洪氏统宗谱》卷59《德佛公传》

206 公姓鲍氏,讳志道,字诚一,自号肯园,安徽歙县人。……歙人多外服贾,其贫者趋事尤蚤,以是公七岁读书,年十一即弃家习会计于鄱阳,顷之转客金华,又客扬州之颗茶场,南游及楚,无所遇。年二十,乃至扬州佐人业盐。所佐者得公起其家,而公亦退自居积,操奇赢,所进常过于所期,久之大饶,遂自占商数于淮南,不复佐人。

歙县《棠樾鲍氏宣忠堂支谱》卷21《中宪大夫肯园鲍公行状》

207 公讳文广,字良材,号柏源。……时家贫,辟纟卢礼师以课公,而衣食亦资以出。公一日泣曰:“吾为人子不能养母,顾使母养耶!我生之谓何” 乃弃儒就商,日夜淬励,惟以母劬劳忧涉,旬岁遂能立门户。……公读鲁论,感“父母在不远游”之语,故经营江湖,每岁必一归,或再归焉。……尝与兄文卿公合赀商游,必居其兄于逸而以劳自任。兄每慰之,公曰:“服劳弟子职也,愿兄无爱焉”。

《新安歙北许氏东支世谱》卷8《柏源许公行状》

208 章馨,字景宁,由吏员例授登仕郎。正直冲和,秉公喻义。家故贫,遗田仅二、三亩,苦不给。商贩宛陵,以济家需,勤劳积聚,增置田念余亩,不有私财。

绩溪《西关章氏族谱》卷24《家传》

209 江应萃,字叙五,(婺源)江湾人。兄弟六,萃居三。因贫,往浮镇为佣。积累有赀,自开磁窑,念兄弟株守,贻亲忧,遂以陶业基本让诸昆季。

光绪《婺源县志》卷28《人物 孝友》

210 李士葆字养辉,(婺源)理田人。家故贫,弱冠佣工芜湖,备尽辛劳。中年贷本经商,家道隆起。……性慷慨赴义,芜湖建会馆,倡输千余金,秉公任事,交游咸器重之。子天本、天干克继父志,输本邑城垣银八百两,凡桥梁亭渡无不捐资襄助。葆寿至八十九,道光御极,恩授八品。

光绪《婺源县志》卷34

211 李振煌,字宪文,(清婺源)松山人。从九品衔。幼出绍伯父,微有赀财,生父性豪爽,恒为人称贷,辄鬻产以偿。既而窘迫,饔飧难支,众逋麇至,煌内顾不安,悉质继产以纾父忧,不足则商易己名立契续偿。后服贾金陵,渐臻饶裕,继产赎回立祀,且为侄解逋千余金。

光绪《婺源县志》卷35《人物 义行》

212 公讳尚荣,字锦章,号季亭公。……七岁失怙,家境甚贫,未获深受教育。洎稍长,采薪以奉堂上,甘旨无敢缺。久之慨然曰:“终身樵岂能为俯仰计耶 ”乃时遭大乱,年谷凶荒,不得已去而学操舟之业。又久之,慨然曰:“此岂足以赡身家耶 ”爰以铢积寸累之资,去而学贾,往来于鄱湖阊水间,不避艰险,差幸亿则屡中,操奇计赢,境遇渐丰,而秉性好善。

同部

其它

补历代史表
钦定四库全书 史部四 补歴代史表目录 别史类 卷一 东汉 诸王世表 外戚侯表 卷二 东汉 云台功臣侯表 宦官侯表 卷三 东汉 将相大臣年表 卷四 东汉 九卿年表 卷五 三国 汉季方镇年表 卷六 三国 三国大事年表 卷七 三国 魏国将相大臣年表 魏将相大臣年表 卷八 三国 魏方镇年表 卷九 三国 汉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 三国 吴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一 三国 三国诸王世表 卷十二 晋 诸王世表 卷十三 晋 功臣世表 卷十四 晋 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五 晋 东晋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六 晋 方镇年表 卷十七 晋 东晋方镇年表 卷十八 晋 僭伪诸国世表 卷十九 晋 僭伪诸
曹家档案史料
曹家档案史料 一 内务府总管嘎噜等奏覆校尉服色请照曹玺呈进缎样织造摺 康熙十六年十月二十日 内务府总管嘎噜等谨奏:为遵旨合议事。 本年七月初七日,本府与工部合议具奏,奉员外郎佛保传旨:校尉衣服可否绣制,著查会典,由工部、内务府总管、内工部会议具奏。钦此。查会典并无校尉服色之规定,钦遵圣旨,臣等会议斟酌议得:会典内既无校尉服色之规定,今将绣制粗略估计,不算匠役工钱,若绣制上好红缎,连缝工需银四两馀;若绣制次等红缎,需银三两六钱馀。现在江宁织缎一件用银七两八分,杭州织缎一件用银六两九钱八分。今将绣制所出价格与现在织出之银发相比,估计只用钱粮半数有馀。虽用半份
崇祯实录
崇祯实录 明 佚名 ●崇祯实录目录 明□宗□皇帝实录 卷之〔一〕(天启七年九月) 卷之〔二〕(天启七年十月) 卷之〔三〕(天启七年十一月) 卷之〔四〕(天启七年十二月) 崇祯实录 卷之一怀宗端皇帝(一) 卷之二怀宗端皇帝(二) 卷之三怀宗端皇帝(三) 卷之四怀宗端皇帝(四) 卷之五怀宗端皇帝(五) 卷之六怀宗端皇帝(六) 卷之七怀宗端皇帝(七) 卷之八怀宗端皇帝(八) 卷之九怀宗端皇帝(九) 卷之十怀宗端皇帝(十) 卷之十一怀宗端皇帝(十一) 卷之十二怀宗端皇帝(十二) 卷之十三怀宗端皇帝(十三) 卷之十四怀宗端皇帝(十四) 卷之十五怀宗端皇帝(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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