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别史
明清徽商资料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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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别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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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二邑交界处,歙在箬岭以南,为新安首邑,多大村巨族。吴氏尤为歙之世家,溯自唐宋以来,已千数百载于兹矣。吴氏代有文人,载在史乘者,斑斑可考焉。盖由山川雄厚,奇特之气,磅礴而郁积而钟之于人,秉其气者,达而在朝为名卿、为循良吏,其未通显者,亦不失为朴学,而不欲仅以诗文传也……歙大邑也,而新安名郡也,世称程朱阙里,彬彬乎文物之乡也。
歙县《丰南志》第7册《读新安吴氏诗文存书后》
112 四方谓新安为“东南邹鲁”,休宁之学特盛。
万历《休宁县志 重修休宁县志序》
113 (休宁)明兴,椎朴少文,里子不识城市。……(洪)熙(弘)治以还,人文起。嘉隆间,汇拔联翩,云蒸龙变,即就试有司,动至数千人。其有怀才而登别籍,或怀赀而登成均。至占籍者,国夥于乡;起家者,客埒于主,文岂不日盛哉!青衿之士,恂恂绳检,郡中诸邑,未至或先。有过举辄交口诋之。然而失则巽,傥肩巨排难或难其人。分席程朱,名儒代有;嗣扶姚江之旨,耿若星辰。迄讲院既开,明性宗者,比比而是。其侈虚谈、标异论,甚至托之匿垢,岂尽无人 若夫默识真修,期不诡于孔孟,勿谓无籍于斯也。试征之往达,则有秉宪不挠,持论不阿,介凛冰霜,望隆山岳,公庭咫尺,名刺不相及焉,可以得士之概矣。
万历《休宁县志》卷1《舆地风俗志》
114 四方谓新安为东南邹鲁,休宁之学特盛,岁大比与贡者至千人。
康熙《休宁县志》卷1《风俗》
115 自宋元以来,理学阐明,道系相传,如世次可缀。明初士不工煦,悦为弟子员者,由乡里以刺报,后渐户诵家弦矣。随牒应试,防冒籍严于他邑,以地为经商捷径,流寓多也。
康熙《祁门县志》卷1《风俗》
116 婺人喜读书,虽十家村落,亦有讽诵之声。向科举未停,应童子试者,常至千数百人。迩来渐次减至五、六百人,文风亦日下矣。
光绪《婺源乡土志 婺源风俗》
117 学校者,化民成俗之本也。州县立学,始自宋之庆历。而南渡后,徽为朱子阙里,彬彬多文学之士,其风埒于邹鲁。
乾隆《绩溪县志》卷3《学校》
118 (绩溪)自朱子以后,多明义理之学。
乾隆《绩溪县志 风俗》
119 《知新录》云:“徽郡好离家,动经数十年不归。读晋《司马杯传》有云:杯未败时,燕会,娼妓作新安人歌舞离别之辞,其声甚悲。后杯果徙新安。则知此风自晋已然。盖新安居万山之中,土少人稠,非经营四方,绝无治生之策矣。”又云:“周小司徒,凡地讼以图正之,盖当时先王,量地制邑,即有地图在于官府,民有讼,即于图正之。今各县黄册专管一县之税,民间卖地买地,必先于黄册挂号,一年一造,缴于库,亦即古人之意也。特职其事者,往往上下其手,以致事讼不息,而地讼之为累,在新安为尤多。”
《歙事闲谭》第28册
120 歙人出贾时期。《今事庐笔乘》云:“淳熙《歙县志》:‘山限壤隔,民不染他俗,勤于山伐,能寒暑恶衣食’”。而明万历志《风土论》则云:“至正德末、嘉靖初,则稍异矣。出贾既多,土田不重”。承尧按:“吾许族家谱载,吾祖于正统时,已出居庸关运茶行贾,似出贾风习已久,志言殆举其概略耳。”又按:“淳熙《歙县志》,殆所谓罗鄂州《新安志》也。”
《歙事闲谭》第1册
121 黄孝则(南宋歙县人)……十七岁父早逝,兄商游不归,独奉母抚侄孙泰,乡里巨细事咸推主维。
歙县《潭渡黄氏族谱》卷9《宋逸民黄德庵传》
122 新安僻居山溪中,土地小狭,民人众,世不中兵革,故其齿日益繁,地瘠薄,不给于耕,故其俗纤俭习事。大抵徽俗,人十三在邑,十七在天下,其所蓄聚则十一在内,十九在外。
《徊州山人四部稿》卷61《赠程君五十叙》
123 今新安多大族,而其在山谷之间,无平原旷野可为耕田。故虽士大夫之家,皆以畜贾游于四方。倚顿之盐,鸟倮之畜,竹木之饶,珠玑、犀象、玳瑁、果布之珍,下至卖浆、贩脂之业,天下都会所在,连屋列肆,乘坚策肥,被绮噻,拥赵女,鸣琴亭屣,多新安人也。
《震川先生集》卷13《白庵程翁八十寿序》
124 嘉定南翔,大聚也,多歙贾,(李)君遂居焉。亦时时贾临清,往来江淮间,间岁还歙,然卒以嘉定为其家,……歙山郡,地狭薄不足以食,以故多贾,然亦重迁,虽白首于外,而为他县人者盖少。君固乐南翔风土,而其为人有惠爱,虽南翔,亦惟恐其不留也。
《震川先生集》卷18《例授昭勇将军成山指挥使李君墓志铭》
125 新安土硗狭,田蓄少,人庶仰贾而食,即阀阅家不惮为贾。
《唐荆川文集》卷15《程少君行状》
126 富室之称雄者,江南则推新安,江北则推山右。新安大贾,鱼盐为业,藏镪有至百万者,其它二三十万,则中贾耳。山右或盐,或丝,或转贩,或窖粟,其富甚于新安。新安奢而山右俭也。然新安人衣食亦甚菲啬,薄糜盐齑,欣然一饱矣。惟娶妾、宿妓、争讼,则挥金如土。余友人汪宗姬,家巨万,与人争数尺地,捐万金;娶一狭邪如之。鲜车怒马,不避监司前驱,监司捕之,立捐数万金。不十年间萧然矣。至其菲衣恶食,纤啬委琐,四方之人,皆传以为口实,不虚也。
《五杂俎》卷4
127 吴之新安,闽之福唐,地狭而人众。四民之业,无远不届,即遐陬穷发,人迹不到之处,往往有之。诚有不可解者,盖地狭则无田以自食,而人众则射利之途愈广故也。余在新安,见人家多楼上架楼,未尝有无楼之屋也。计一室之居,可抵二三室,而犹无尺寸隙地。
《五杂俎》卷4
128 ……歙故名州,今以岩邑,当南辅,其地方三百里而羡,视子男过之。其民出糊口者遍四方,即食土之毛,无虑万万指,其业诗书礼乐修正业者什二三,大半以贾代耕,习心计。其俗多武健自负。
《太函集》卷6
129 新都岩郡,食指百倍四方,其民率以贾代耕,不能不糊口于转毂。下之则俯给仰取,赴争地而竞锥刀;上之则穷声伎极纷华为富贵客,以明得意,两者取非俦类也。主人在丰乐里都山水庾区,其上则天都云门,其下则容成之台,曹溪之水。主人终岁家食,跬步不出里门,坐收山林林木之利于其家,岁课江淮盐策之利于其子,不逐时而获,不握算而饶,其得之地者殊也。
《太函集》卷14《谷口篇》
130 吾乡(歙县)业贾者什家而七,赢者什家而三。
《太函集》卷16《兖山汪长公六十寿序》
131 新都业贾者什七八,族为贾而隽为儒,因地趋时则男子所有事,外言不入于卑。
《太函集》卷16《阜成篇》
132 大江以南,新都以文物著。其俗不儒则贾,相代若践更,要之良贾保负闳儒,则其躬行彰彰矣。
《太函集》卷55
《诰赠奉直大夫户部员外郎程公暨赠宜人闵氏合葬墓志铭》
133 其最相反者则曰:“江淮以南,无冻饿之人,亦无千金之家。”是大不然。无论江东诸县,姑论吾邑,千金之子比比而是,上之而巨万矣,又上之而十万百万矣。然而千金则千不能一也,巨万则万不能一也,十万百万可知。乃若朝不谋夕者则十而九矣。何云“无冻饿之人”哉!嗟夫!吾邑之不能不贾者,时也,势也,亦情也。……今邑之人众几于汉一大郡,所产谷粟不能供百分之一,安得不出而糊其口于四方也。谚语以贾为生意,不贾则无望,奈何不亟亟也。以贾为生,则何必子皮其人而后为贾哉。人人皆欲有生,人人不可无贾矣。故邑之贾岂惟如上所称大都会者皆有之,即山陬海闫孤村僻壤亦不无吾邑之人,但云大贾则必处都会耳。约略而言,亦有五焉:一曰走贩,即太史公之所谓周流者也;二曰团积,即太史公之所谓废著者也;三曰开张,即太史公之所谓陈椽者也;四曰质剂,即太史公之所谓子母钱者也;五曰回易,即太史公之所谓以所多易所鲜者也。而下贾、中贾、大贾、廉贾皆在其中矣。总之则其货无所不居,其地无所不至,其时无所不鹜,其算无所不精,其利无所不专,其权无所不握。而特举其大则莫如以盐旬之业贾淮扬之间而已。……邑之以盐旬祭酒而甲于天下者,初则有黄氏,后则汪氏、吴氏相递而起,皆由数十万以汰百万者。
万历《歙志 货殖》
134 商则本乡者少,而走外乡者多。昔为末富,而今为本富。小者雄一集,大者甲二河,远者逾十年,近者羁浃岁。
万历《歙志 风土》
135 东南称饶,推吾新安。新安千乘六裂,歙休更殖。然皆蒙故业、席余策以称雄爽,幸能自濡,必甘财虏户犬,惴惴然患得失,不知所措。且也此开彼塞,眇儒右贾,纤鄙而歌蟋蟀者岂鲜也。
《休宁西门查氏祠记 查灵川公暨配汪孺人行状》
136 徽州俗例,人到十六就要出门做生意。
《豆棚闲话》第3则
137 ……却是徽州风俗,以商贾为第一等生业,科第反在次着。
《二刻拍案惊奇》卷37
138 歙休两邑民皆无田,而业贾遍于天下。自寇乱,破家荡产者大半。夫两邑人以业贾故,挈其亲戚知交而与共事,以故一家得业,不独一家食焉而已。其大者能活千家百家,下亦至数十家数家,且其人亦皆终岁客居于外,而家居者亦无几焉。今不幸而一家破则遂连及多家与俱破。……故合计两邑之民,其有业者大都什不二三,而其失业者什七八焉。计天下郡邑失业之民未有如此两邑之多者。
《金太史集》卷4《与歙令君书》
139 山居十之五,民鲜田畴,以贷殖为恒产。春月持余资出贸十一之利,为一岁计,冬月怀归,有数岁一归者,上贾之所入,当上家之产;中贾之所入,当中家之产;小贾之所入,当下家之产。善识低昂,时取予,以故贾之所入,视旁郡倍厚。
顺治《歙志》卷1《舆地 风俗》
140 徽之山大抵居十之五,民鲜田畴,以货殖为恒产,春月持余赀出贸什一之利,为一岁计,冬月怀归,有数岁一归者。上贾之所入,当上家之产;中贾之所入,当中家之产;小贾之所入,当下家之产。善识低昂,时取予,以故贾之所入,视旁郡倍厚。(原注:明末徽最富厚,遭兵火之余,渐遂萧条,今乃不及前之十一矣。)
康熙《徽州府志》卷2《风俗》
141 新安郡栖万山中,上无金银铜锡之产,户无蚕缫布缕之艺,且远于鱼盐山海,无舟车不利险阻。市民或负贩四方,于其家贾之利亦微矣。挟母或一金,或十金、百金,至筹其子之所获,仅刀锥焉。夫列廛而居,贸易而食,以养父母而蒿其妻子,皆取足焉。甚矣!贾道之难也,为人上者,又从而病之,民其何以堪命耶!
康熙《徽州府志》卷8《蠲赈 赵鹤新安徐公惠贾之碑》
142 天下之民寄命于农,徽民寄命于商。而商之通于徽者,取道有二,一从饶州鄱、浮;一从浙省杭、严。皆壤地相邻,溪流一线,小舟如叶,鱼贯尾衔,昼夜不息。一日米船不至,民有饥色;三日不至,有饿莩;五日不至,有昼夺。今连年饥馑,待哺于籴,如溺待援,奈何邻邦肆毒,截河劫商,断绝生路,饿死万计。……初闻米船过浙,钱塘县遏阻,商人苦累已深。讶之,乃饶州浮梁县殆有甚焉。……其鄱阳地方,以篾绳拦河,五日一开,婪胥吻满乃放舟子,方鼓楫而进,而浮梁县地方两岸林莽张挺掷石以待矣,辱虎撑牙将敢谁何!名为抢米,并货物攫去,稍与争抗,立死梃下,舟亦椎碎。商人赴诉于浮梁,知县反听胥吏拔置,言“贫民无活计,暂借尔商救度。”此言一出,兔胆愈壮,劫杀遍野。
康熙《徽州府志》卷8《蠲赈 汪伟等奏疏》
143 新安多名山,少甫田沃壤,输怖钟釜,粟皆外至,虽贤者不得不趋什一之业,持筹握算,攘攘于存亡得失好恶哀乐间,其不为赐与里华子者多矣。
歙县《丰南志》第4册《季常吴次公六十序》
144 予邑(歙县)编氓贾居十九,其巨者高轩驷马,俨然扌晋绅;次亦沃土自豪,雄资足瞻,自谓无求于人;最次亦逐什一,征贵贱,饱暖其妻孥,而优游以卒岁。
歙县《虬川黄氏宗谱 云景黄翁六十寿序》
145 歙在山谷间,垦田益寡,处者以学,行者以商。学之地自府县学外,多聚于书院,书院凡数十,以紫阳为大。商之地海内无不至,以业盐于两淮为著,此其大较也。
嘉庆《两淮盐法志》卷55《徽州紫阳书院岁贡资用记》
146 徽民有资产者,多商于外。其在籍之人,强半贫无卓锥,往往有揭其敝衣残襦,暂质升合之米,以为晨炊计者,最为可怜。然巨典高门,锱铢弗屑,于是有短押小铺,专收此等穷人微物,或以银押或以酒米押,随质随赎。
《挹奎楼遗稿》卷1《徽州南米改折议》
147 吾州人多客游于外,往往即寄其地之籍以登第仕宦者。京师歙县会馆题名,以本籍列于前,寄籍列于后,此例可谓至当。
《徽州府志辩证》
148 徽之俗,一贾不利再贾,再贾不利三贾,三贾不利犹未厌焉。
光绪《祁门倪氏族谱》卷下《诰封淑人胡太淑人行状》
149 吴士奇言:“洪武中,吴人有沈万三者,以资倾东南,家已籍,顾善自匿,至永乐中,犹称巨富,而尚惴惴惧不保,时入赂贵臣。是时,闾右以赀自焚者,十室而五,即婺之郑氏,故号义门,且几殆,非以干戈初定,恐利雄而为乱资乎。吾县(歙县)多富贾,我吴宗亦稍自给。正德中,扬州守瑶从车驾,为侍卫所困,宗人有景芳者,出橐中千金,各餍其欲,守乃得脱。言未遇时,与景芳相善。而宗人又有名趴者,亦轻财好施,卒以家破,遂为市义者之戒。近国有大役,宗人有持三十万缗佐工者,一日而五中书之爵下。嘉、隆以来,淮南以南,富于财者,贾则山西高氏、宋氏、韩氏,歙县吴氏、汪氏;田则三吴徐氏、杨氏、董氏,迭为消长云。”按:此条可征明时遇富民之苛虐。五中书事,歙志作六中书,言万历间师征关酋,吴养春上疏,愿输纳饷银三十万两,诏赐其家中书舍人凡六人,吴时俸、吴养京、吴养都、吴继志、吴养春、吴希元。明制,中书贵于清制,有由御史翰林迁者。吴氏一朝得其六,故县志列之殊恩传中也。又按:士奇摅举当时富贾,吾歙仅及吴、汪,足征吴汪之富在明称盛,若江氏等殆皆起于清矣。
《歙事闲谭》第4册
150 郡邑田少民稠,商贾四出,滇、黔、闽、粤、豫、晋、燕、秦,贸迁无弗至焉。淮、浙、楚、汉,其迩焉者矣。其拥雄赀者,高轩结驷,俨然缙绅;次亦沃土自豪,奔走才智,而遍植其亲朋;最次且操奇赢,权出纳,翼事拿而橐遗其子孙。然亦固有单寒之子,无尺寸藉而积渐丰裕者;亦有袭祖父成业,未几而贫乏不振者。
《歙事闲谭》第18册《歙风俗礼教考》
151 沈归愚《国朝诗别裁集》选歙人诗,……其选汪于鼎兄弟诗亦多。……《纪岁珠》诗,自注云:“乡邻某,娶妇,甫一月,即行贾,妇刺绣易食,以其余积,岁置一珠,用彩丝系焉,曰纪岁珠。夫归,妇殁已三载,启箧得珠,已积二十余颗矣。诗云:“鸳鸳溪束凫雁鹄,柔荑惯绣双双逐。几度抛针背人哭,一岁眼泪成一珠,莫爱珠多眼易枯。小时绣得合欢被,线断重缘结未解,珠累累,天涯归未归 ”归愚云:“结意不用说尽,婉约可悲。”按“纪岁珠”事,俞曲园采入《春在堂随笔》,云吴牧驺太守仰贤,亦有此诗。
《歙事闲谭》第12册《沈归愚评歙诗人》
152 邑俗重商。商必远出,出恒数载一归,亦时有久客不归者,新婚之别,习为故常。然妇女类能崇尚廉贞,保持清白,盖礼俗渐摩为时久矣。汪于鼎洪度作《新安女史徵》言:“吾乡昔有夫娶妇甫三月即远贾,妇刺绣为生,每岁积余羡易一珠以记岁月,曰此“泪珠”也。夫还,妇殁已三载,启视其箧,积珠已二十余颗。俞曲园樾采其事,入《右台仙馆笔记》,美其名曰“记岁珠”。只此一事,而其时礼教之谨严,生计之迫压,家族之苦痛,交通之闭塞,皆可见矣。其通常三岁一归者,固不敢怨,商人重利轻别离也。
民国《歙县志》卷1《舆地志 风土》
153 (屯溪潘甲娶滴珠为妻,)却早成亲两月,潘父就发作儿子道:“如此你贪我爱,夫妻相对,白白过世不成。如何不想去做生意 ”潘甲无奈与妻滴珠说了,两个哭一个不住,说了一夜话,次日潘父就逼儿子出外去了。
《初刻拍案惊奇》卷2《姚滴珠避羞惹羞 郑月娥将错就错》
154 徽州富甲江南,然人多地狭,故服贾四方者半。土著或初娶妇,出至十年、二十、三十年不归,归则孙娶妇而子或不识其父。
《魏叔子文集》卷17《江氏四世节妇传》
155 烈妇程氏,名再弟,幼知书,适族人黄九叙。九叙客死芜湖,讣闻一恸而绝,绝而复苏者再。乃自为文遣从侄往奠其夫,再拜送之门,绝粒十有七日而卒。其祭夫文曰:“妾薄命,自离襁褓,上失严亲,下鲜兄弟,鞠于二母,笄而适君。君亦孑然当户,夫遭何戚氏之艰,舅姑既丧,家以日微。自去夏君赴湖阴,将别一载。徽人十九为商,虽复暌离,归期可俟,讵谓十五日,七儿还报,君弃妾而逝,使妾闻之崩摧五内也。……
《歙县潭渡杂记 烈妇程氏传》
156 黄鉴,字德昭(歙县人)。父志礼,商游失意,久不归,鉴为儿时问父安在,辄号泣不食。家素贫,拾薪养母。年十四,告母行,访其父,出诀仲弟曰:“若不能归父者,不复返也。”踪迹四方莫能得。一日舟至黄州遇一舟,鉴倚蓬立,来舟长年见之,谓志礼曰:“彼少年甚类公。”志礼急呼,泊舟去稍远,鉴闻呼心动,返舟讯之,知为父子,相持大恸,两舟嗟异。
民国《歙县志》卷8《人物 孝友》
157 休宁之俗善贾,水航陆辇,山负海涵,转贸而行四方,名都会衢,诰穰巨丽,下至绝陬遐聚,险昧幽阻,足殆遍焉。要以射赢牟息,美服食舆马仆妾,营良田好宅,或盛燕遨,广结附,以明得意,相矜为贤。
《遵岩先生文集》卷32《黄梅原传》
158 新安处万山中,我休(宁)又当五邑中,土田不给生齿之什一,而大多行贾,不习赋役,奚翅什九而听命吏胥。
《休宁县赋役官解条议全书序》
159 ……徽歙俗多业商,在休宁者居半。以故许氏子姓或有客外不能时供王税者,(许)存斋阴令输纳,不求其知,曰:“为吾子姓,肯负吾焉。……
《许氏统宗世谱》第49页《许存斋墓表》
160 (休宁)从来无兵戈燹略之惨,生息繁夥,民则聚于有余, 而财则争于不足。往往挟轻赀以贾四方,贸平而取廉,多获赢利,老乃倦息,势所使然也。
万历《休宁县志 重修休宁县志序》
181 (休邑)百工之巧,虽少逊于歙,比之他郡邑实过之。如镂金叠彩自屏帷亟治滥及纤微,无胫而走于四方,其直亦不赀。然犹不足以救其困者,土著之息微耳。惟是游手之民,藉以自给,亦安所事禁也。
万历《休宁县志 舆地志风俗》
162 (休)邑中土不给食,大都以货殖为恒产,因地有无以通贸易,视时丰歉以计屈伸。居贾则息微,于是走吴、越、楚、蜀、闽、粤、燕、齐之郊,甚则逖而边陲,险而海岛,足迹几遍禹内。近者岁一视其家,远者不能以三四岁计,彼岂不知有父母室家之乐哉,亦其势使然也。
康熙《休宁县志》卷1《风俗》
163 吾邑(婺源)习俗每喜远商异地,岂果轻弃其乡哉!亦以山多田寡,耕种为难,而苦志读书者又不可多得。是以挟谋生之策,成远游之风,南北东西,本难悉数。而始而经商继而遂家者,则有迁清江浦、湖南、广西、成都、金陵、繁昌、桐城、蔡田等处。(按:此系指洪姓)
婺源《碴煌洪氏统宗谱》卷59
164 丈夫志四方,不辞万里游。新安多游子,尽是逐蝇头。风气渐成习,持筹跗九州。黟山古四塞,人情乐古丘。既不事机巧,安能执鞭求 往往出则踬,桑榆几人收。念寝扬州鹤,任彼笑吾鸠。仍复从所好,闲坐看川流。
嘉庆《黟县志》卷16《艺文 纪邑中风土 商》
165 (黟县)往者户口少,地足食,读书力田,无出商贾者(原注:本正德陈志。)《徽郡六邑评》所谓黟县“男耕田,女绩麻”,盖纪实也。国朝生齿日盛,始学远游,权低昂,时取予。(原注:本窦志),为商为贾,所在有之。习业久,往来陈椽,资以衣食。家居务俭朴,城市无茶馆、酒肆,冲处仅有之,亦苦茗一盂,无衣冠人至,不足言馆。
嘉庆《黟县志》卷7《地理风俗》
166 考究自来榄户之弊,其受于税户也,则昂其价;及买诸机户也,则损其值。以妣难售之绢,乘纲运正急之时,官虽明知其奸,每每阴堕其术。
《蒙斋集》卷2《知徽州奏便民五事状》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