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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别史

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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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民避难渡江,转徙可念。诏:“镇江府、常州、江阴军各出义仓米千石赈之。”

十一月辛亥,以流民渡江,出浙西、江东路五州米三万石,命各郡守臣赈之。壬戌,以贾似道为枢密使、两淮宣抚大使。丁卯,蒙古将李璮破海州、涟水军,通判侯昌鏖战,死之,举室遇害,余将士杀伤殆尽。是年,制置使赵与续招三千余人。

开庆元年二月丙戌,以马光祖为资政殿学士,沿江制置大使,江东安抚使,知建康府。己丑,诏蠲建康等处沙田租。

十月,蒙古侵轶日甚,右丞相丁大全匿不以闻,丁未朔,罢,判镇江府。壬申,先是,丁大全使其私人为浙西提举常平,尽夺亭民盐本钱,充献羡之数;不足则估籍虚摊,一路骚动。大全既斥,以孙子秀代之。子秀还前政盐本钱五千余万贯,奏省华亭茶盐分司,定衡量之非法多取者,于是流徙复业。

十一月乙卯,以赵葵为江东、西宣抚使,许便宜行事。

景定元年正月,兴工浚建康城潦四千七百六十五丈有奇,筑羊马墙如壕之数,创栅寨门瓮城。

四月乙酉,扬州大火。

五月,马光祖兼总领淮西,江东军马钱粮。

六月壬寅,蒙古撤江上军,以史天泽为江淮经略使,李璮为江淮大都督。璮侵淮安,主管制置使事李庭芝击败之。

十月癸丑,蒙古初行中统宝钞。先是,王文统创造交钞,以丝为本,每银五十两易丝钞一千两,诸物之值,并从丝例。至是又造中统元宝,每一贯同交钞一两,二贯同白银—两,诏行之。立互市于涟水等军。凡宝钞,不限年月,诸路通行,赋税并听收受;仍申严私盐、酒醋、面货等禁。文统又以文绫为中统银货,每两同白银一两,未及行而罢。

是岁,马光祖于青溪建先贤祠,自吴太伯而下列位四十有一位,各有赞。

二年九月癸亥,李庭芝言蒙古使郝经久留真州。乙亥,帝趋与锡赉。

十月,沿江制置使、江东安抚使姚希得知建康府。赵与除淮西总领。

三年二月戊申,蒙古江淮大都督李璮,久萌异志,前后所奏凡数十事,皆恫疑虚喝以动蒙古,而自为完缮益兵计。至是遂歼蒙古戌兵,以涟、海三城来归,献山东郡县,请赎父过,仍遣总管李毅等传檄列郡。诏授璮保信,宁武军节度使,视京东、河北路军马,封齐郡王;复其父全官爵。升涟水军为安东州,东海县为东海军。

八月甲午,海州石湫堰成。

是年,制置使姚希得创买战马。

四年六月庚申,诏:“平江、江阴、常州、镇江六郡已买公田三百五十余万亩,今秋成在迩,其荆湖、江西诸道仍旧和籴。”丙寅,诏:“公田竣事,进刘良贵等官。”初买官田,犹取其最多者,继而敷派,除二百亩以下者免,余各买三分之一;其后虽百亩之家亦不免。立价以租一石偿十八界会于四十,而浙西之田,石租至有值十缗者,亦就此价。价钱稍多,则给银绢备半,又多,则给以度膘,告身准值,登仕郎准三千楮,将仕郎准千楮,许赴漕试;校尉准万楮,承信郎准万五千楮,承节郎准二万楮,安人准四千楮,孺人准二千楮。民失实产而得虚告,吏又恣为操切,浙中大扰,民破产失业者甚众。官吏有奉行不至者,刘良贵辄劾之,追毁出身,永不收叙,由是有司争以多买为功。似道又以陈詈往秀、湖,廖邦杰往常、润催督。其六郡买田有专官,平江则包恢、成公策,常州则洪瀌,刘子庚,镇江则章炯、郭梦熊,江阴则杨班、黄伸。恢在平江,至用肉刑;邦杰在常州,害民特甚,至有本无田而以归并抑买自经者。朝廷唯以买公田为功,进良贵官两转,余人进秩有差。

是年,制置使姚希得创宁江新军。

五年(元至元元年)二月,江东运副使陆景思兼淮西总领。

三月辛巳,马光祖复为沿江制置使,再知建康府。辛丑,贾似道奏:“公田已成,若复以州总之,恐害不除而利不可久。请以江阴、平江公田隶浙西宪司,常州、镇江公田隶总所,每岁租输之官仓,特与饶减二分,或水旱则别议放数,仍立四分司以主管公田系衔,平江一员,镇、常、江阴共一员。每乡置官庄一所,民为官耕者曰官佃,为官督者曰庄官。以富饶者充应,两岁一更。每租一石,明减二斗,不许多收。”时毗陵、澄江,务为迎合,欲买数之多,凡六七斗皆作一石,及收租之时,元额有亏,则取足于田主,遂为无穷之害。或内有硗瘠及租佃顽恶之处,又从田主责换,其祸尤惨。

七月丙申,参知政事杨栋罢职,予郡,寻命知建康府。

九月辛巳,贾似道请行经界推排法于诸路,由是江南之地,尺寸皆有税,而民力益竭。

庆宗咸淳元年(元至元二年),建康创及幼局,凡诸厢弃孩孺,并官雇乳妇,给钱米,至七岁住支。二十五日,陈谦亭为淮西领。

三年(元至元四年),是岁,京师籴贵,勒平江上户运米入京,鞭笞囚系,死于非命者十七八。太常寺主簿陆逵,谓买田本以免和籴,今勒其运米,害甚于前。

五年(元至元六年)正月丁未,以李庭芝为两淮制置大使兼知扬州。州新遭火,公私萧然。庭芝放民负盐二百余万,又凿河四十里入金沙余庆场,以省车运。始平山堂瞰扬城,敌至则构望楼其上,张弓弩以射城中,庭芝筑大城包之,募汴南流民二万余人以实之,号武锐军。修学赈饥,民德之如父母。

三月己未,诏浙西六郡公田设官督租有差。二十四日,马光祖迁,吴革除沿江制置使、江东安抚使,主管行宫留守司公事,知建康府。

四月癸巳,高邮夏世贤,七世义居,诏署其门。

六年(元至元七年)正月庚戌,孙虎臣起复淮东安抚副使,知淮安州。

五月辛丑,以吴革为沿江制置宣抚使。

十一月丁丑,以华亭县水,免公田、民田租。

七年(元至元八年)六月,淮东制置使印应雷城五河口,命镇江转米十万石贮新城,赐名淮安军。蒙古统军司库春、董文炳来争,不能得。

是年,黄万石知建康府。

八年(元至元九年)四月,赵溍知建康府。

七月丁巳朔,元河南省臣言:“往岁徙民实边屯耕,以贫苦悉散还家。今徐、邳之民,爱其田庐,仍守故屯,愿以丝银准折输粮,而内地州县转粟饷军者,反厌苦之。臣议今岁沿边州郡,验其户数,俾折钞就沿边和籴,庶几交便。”从之。

九年(元至元十年)三月庚申,四川制置司言:“刘整故吏罗鉴自北还,上整书稿一帙,内有取江南二策:其一言先取全蜀,蜀平,江南可定。其二言清口、桃源,河淮要冲,宜先城其地,屯山东军以图进取。”帝亟诏淮东制置司往清口,择利地筑城备之。

四月辛卯,以赵溍为沿江制置使兼建康留守。

十一月壬午,以李庭芝为淮东制置使兼知扬州。

是年,江南地生白毛。

十年(元至元十一年)正月,诏减江东沙圩租米十之四。

十一月,浙东安抚使马廷鸾力辞去任。戊寅,诏依旧职奉祠。诏为赵文义与其兄文亮共立庙扬州,赐额曰传忠。

十二月,诏建康府赈避兵流民。

恭宗德祐元年(元至元十二年)正月丁亥,元枢密院言,宋边郡如、涟、海皆阻兵自守,宜降玺书招谕,从之。

二月癸卯,以汪立信为江淮招讨使,俾就建康府库募兵以援江上诸郡。乙丑,贾似道至扬州,檄列郡如海上迎驾。己巳,时元行人郝经尚留仪真,元主复使礼部尚书中都哈雅及经弟行枢密院都事郝庸等来问执行人之罪,贾似道大恐,乃遣总管段佑以礼送经归。元南侵。是月,沿江制置大使、建康行宫留守赵渭弃城南走,都统徐王荣、翁福等,以城降元。知涟州孙嗣武相继迎降。元改镇江府为江阴、镇江招讨使,寻改为安抚使司,设达鲁花赤,忽刺出任之,李占哥继任。癸酉,元巴延入建康府。时江东大疫,居民乏食,巴延开仓赈之,遣医治疾,民大悦。元诏巴延以行中书省驻建康,阿珠分驻扬州,与博尔欢、达春绝宋淮南之援。甲戌,元兵攻无锡县,知县阮应得出战,一军皆没,应得赴水死。壬午,元兵攻常州,知州赵与鉴遁,州人钱訔以城降。甲申,元兵攻西海州,知州丁顺降。乙酉,知东海州施居文乞降于西海州。知平江府潜说友以城降元。辛卯,元使者廉希贤、严忠范至建康。希贤请兵自卫。巴延曰:“行人以言不以兵,兵多反致疑耳。”希贤固请,遂以兵五百送之,巴延仍下命令诸将各守营垒,勿得妄有侵掠。希贤等至独松关,张濡部曲杀忠范,执希贤送临安,希贤病创死。辛丑,元命阿珠分兵取扬州。赵良弼言于元主曰:“宋重兵在扬州,宜以大军先捣钱塘。”元主然之。

四月庚申,知金坛县李成大率义局官合山县尉胡传心、阳春主簿潘大同、濠梁主簿潘大本、进士潘文孙、潘应奎,攻复金坛县。镇江统制侯嵓,县尉赵嗣滨反,助元兵来战,成大被执,不屈,与二子及传心等皆死之。时元兵东下,听过迎降,李庭芝率励所部,固守扬州。阿珠遣李虎持招降榜入城,庭芝杀虎,焚其榜。总制张俊出战,持叛臣孟子缙书来招降。庭芝焚其书,枭俊首于市。时出金、帛、牛、酒宴犒将士,人人感激自奋。辛酉,度支尚书吴浚遣人至建康,为陈宜中移书言:“前杀廉希贤,乃边将所为,太皇太后及嗣君实不知,当按诛之。愿输币,请罢兵通好。”巴延曰:“彼为诈计,视我虚实耳。当择人同往,观其事体,令彼速降。”乃遣议事官秦中、张羽同遣人还临安。羽行至平江驿亭,复被杀。壬戌,元阿珠攻真州。知州苗再成、宗子赵孟锦帅兵大战于老鹳觜,败绩。庚午,元阿珠乘胜进趋扬州,姜才为三垒阵,逆之于三里沟,败之。阿珠佯退,才逐之,阿珠反战。至扬子桥,扬州拨发官雷大震出战,死之。两军夹水而阵,元张宏范以十三骑绝渡冲才军,才军坚不可动,宏范引却以诱之。才将回首跃马夺大刀,直前向宏范,宏范反辔迎刺之,应手而仆,元兵欢声动地,才军遂溃。阿珠与宏范迫之,自相蹂践与陷潦水死者甚众。流矢中才肩。才拔矢挥刀而前,元军辟易不敢逼,遂入城,誓死守。阿珠乃筑长围,自扬子桥竟瓜洲,东北跨湾头至黄塘,西北抵丁村务,欲以久困之。

五月丁丑,环卫官刘师勇复常州,加濠州团练使,助姚詈守常。

六月丙寅,扬州都统姜才,副将张林,率步骑二万人乘夜攻元扬于桥木栅。守栅万户史弼告急于阿珠,阿珠率总管管如德等自瓜洲以兵赴之。诘旦,至栅下。才军夹水为阵,阿珠麾骑兵渡水夹击,阵坚不可动,阿珠引却。才进逼之,战不利而走,阿珠麾步骑并进,遂大败。如德生擒林,才仅以身免,士卒死者万余人。

七月辛未,张世杰与刘师勇、孙虎臣等,大出舟师万余艘,次于焦山。令以十舟为方,碇江中流,非有号令,毋得发碇,示以必死。元阿珠登石公山望之曰:“可烧而走也。”遂遣健卒善彀者千人,载以巨舰,分两翼夹射。阿珠居中,合势进战,继以火矢,篷樯俱焚,烟焰蔽江,诸军死战,欲走不能前,多赴江死。张宏范、董文炳、刘国杰复以锐卒横冲,世杰不复能军,奔圌山。阿珠、宏范追之,获白鹞子七百余艘。师勇还常州,虎臣还真州。世杰请济师;不报。癸巳,诏知庐州夏贵加枢密副使、两淮宣抚大使,与淮东制置副使、知扬州朱焕互调。召李庭芝还朝。贵不奉诏,焕仍还扬,庭芝亦不行。

八月乙巳,吴继明复平江县。甲子,命文天祥知平江府。十七日,石祖忠为江阴、镇江安抚使、知镇江府。

九月丙戌,命文天祥为都督府参赞官,总三路兵,仍知平江。元兵入泰州,孙虎臣自杀,旋赠太尉。甲午,扬州都统姜才,率步骑万五千人攻元湾头堡,为阿珠所败。乙未,元兵攻吕城,张彦被执,降于元。吕城既失,常州势益孤。

十月丁未,元阿珠攻扬州。既筑长围,于是城中食尽,死者枕藉满道,而李庭芝志益坚。元巴延次湾头,阿喇罕自建康来会,巴延令还建康起兵,乃留博尔欢及阿里布守湾头,而自帅众渡江。壬戌,至镇江,分军为三道:阿喇罕帅右军,自建康出广德四安镇,趋独松关;董文炳帅左军,出江入海,以范文虎为向导,取道江阴,趋澉浦、华亭;巴延及阿塔哈将中军,以吕文焕为向导,趋常州,期并会于临安。癸亥,常州告急,朝廷遣张全将兵二千救之。知平江府文天祥亦遣部将尹玉、麻士龙、朱华将兵三千随全赴援。士龙战虞桥,败死,全不救,走还五牧。时朱华驻军五牧,华欲掘沟堑,设鹿角,全皆不许。既而元兵薄华,华率广军与之战,自辰至未,胜负未决。逮晚,元兵绕出山后薄赣军,尹玉力战,杀千人,全提军隔岸,不发一矢,玉遂败。诸败军争渡水,挽全军船,全令其军斩挽者指,于是溺死者甚众。玉收残卒五百人,复鏖战,自夕达旦,杀元军人马,委积田间,玉复手杀数十人,力屈,被执。元人恨之,横四枪于其项,以棍击杀之,其部下皆死,无一人降者。天祥欲斩全以警众,帅府不许,宥之使赎。

十一月丁卯朔,铜关将贝宝、胡岩起攻溧水,败死。戊寅,元阿喇罕破银林东坝,戍将赵淮兵败,与其妾俱被执,妾死之。阿珠使淮招李庭芝,许以大官,淮佯诺,至扬州城下,乃大呼曰:“李庭芝,尔为男子,死则死耳,毋降也!”阿珠怒,杀之。癸未,元兵入兴化县,知县胡拱辰自杀。甲申,元巴延至常州,会兵围城。知州姚訔、通判陈炤、都统王安节、刘师勇,力战固守。巴延遣人招之,譬喻百端,终不听。巴延怒,命降人王良臣役城外居民,运土为垒,土至,并人以筑之,且杀之,煎油作炮,焚其牌杈,日夜攻不息。城中甚急,而訔等守志益坚。巴延叱帐前诸军奋勇争死,四面并进。攻二日,城破,訔死之。炤与安节犹巷战,或谓炤曰:“城北东门未合,可走。”焰曰:“去此一步,非死所矣!”日中,兵至,死焉。巴延尽屠其民。执安节至军前,不屈,亦死。师勇以八骑溃围走平江。

乙酉,升宜兴县为南兴军。己丑,元董文炳破江阴军。

十二月庚子,时陈宜中当国,遭时多难,不能措一策,唯事蒙蔽,将士离心,郡邑降破,方且理会科举、明堂等事及士大陈乞差遣,士人觊觎恩例。至是,遣柳岳奉书如元军,称“廉尚书之死,乃盗杀之,非朝廷意,乞班师修好。”岳见巴延于无锡,泣谓曰:“嗣君冲幼,在衰绖之中,自古礼不伐丧。凡今日事至此者,皆奸臣贾似道失信误国尔。”巴延曰:“汝国执戮我行人,故我兴师。钱氏纳土,李氏出降,皆汝国之法也。汝国得天下于小儿,亦失之于小儿,天道如此,尚何多言!”遂令囊嘉特偕岳还。丙午,平江通判王炬之、都统王邦杰,以城迎降于常州。巴延使吕文焕先往受之。丁未,元巴延入平江,张世杰未至,城已破,乃以兵入卫。庚戌,柳岳至自元军。癸丑,陈宜中复奏遣岳及宗正少卿陆秀夫、侍郎吕师孟等同囊嘉特使元军,求称侄纳币,不从则称侄孙,且敕吕文焕令通好罢兵。秀夫等见巴延于平江,巴延不许。宜中乃白太皇太后,奉表求封为小国,太后从之。

●第十八卷 元至元

世祖至元十三年四月庚辰,先是,宋丞相文天祥至镇江,与其客杜浒等十二人,夜亡入真州,安抚使苗再成出迎,喜且泣日:“两淮兵足以兴复,特二阃少隙,不能合从耳。”时犹未知夏贵纳款,故再成以二阃为言。天祥问,“计将安出?”再成曰:“今先约淮西兵趋建康,彼必悉力以捍吾西兵。吾指挥淮东诸将,以通、泰兵攻湾头,以高邮、宝应、淮安兵攻扬子桥,以扬兵攻瓜步,吾以舟师直捣镇江,同日大举。湾头、扬子桥,皆沿江脆兵,且日夜望我师之至,攻之即下,合攻瓜步之三面,吾自江中一面薄之,虽有智者,不能为之谋矣。瓜步既举,以淮东兵入京口,淮西兵入金陵,要其归路,其大帅可坐致也。”天祥大称善,即以书遗李庭芝。李庭芝遣使四出结约。初,天祥未至真时,扬有逸卒,言南朝密遣一丞相入真州说降矣。庭芝信之,以天祥为来说降也,使再成亟杀之。再成不忍,绐天祥出相城垒,以制司文字示之,闭之门外。久之,复遣二路分觇天祥,果说降者即杀之。二路分与天祥语,见其忠义,不忍杀,导之如扬。四鼓,抵城下,闻候门者谈,制置司下令捕文丞相甚急,众相顾吐舌。天祥乃变姓名为清江刘沫,东入海道。遇北兵,伏环堵中得免。饥莫能起,丛樵者乞得余糁羹。行入板桥,北兵又至,众走伏丛篠中,北兵入索之,虞候张庆矢中目,身被二创,执杜浒、金应以去。浒、应解所怀金与卒,得逸,募二樵者,以蒉荷天祥至高邮嵇家庄。嵇耸迎天祥至家,遣子德润卫送至泰州,遂由通州泛海以求二王。是月,始得抵温州。

七月丁酉,初,临安既破,阿珠以宋太皇太后手诏谕扬州李庭芝使降。庭芝登城谓使者曰:“奉诏守城,未闻以诏谕降也。”及帝显次瓜洲,太皇太后复赐庭芝诏曰:“比诏卿纳款,日久未报,岂未悉吾意,尚欲固圉耶?今吾与嗣君既已臣伏,卿尚为谁守之?”庭芝不答,命发弩射使者,毙一人,余皆奔去。阿珠乃遣兵守高邮、宝应以绝其饷道,博罗欢又攻拔泰州之新城,驱夏贵淮西降卒至城下以示庭芝。庭芝幕客或劝为计,庭芝曰:“吾惟一死而已!”阿珠复遣使者持诏招庭芝,庭芝开壁纳使者,斩之,焚其诏于陴上。既而淮安、盱眙、泗州以粮尽降,庭芝犹括民间粟以给兵。粟尽,又令官人出粟,又尽,令将校出粟杂牛皮、曲蘖以给之。兵有自食其子者,然犹力战不屈。姜才闻高邮米运将至,出步骑五千战于丁村,自夜达旦,北兵多败。阿珠使巴延彻尔救之,所将皆阿珠麾下,才军识其旗帜,皆溃,才脱身走。时高邮水路已绝,阿珠复遣将陆路邀击米运,杀负米卒数千,由是饷益不继。阿珠请于帝,降诏赦庭芝焚诏、杀使之罪,令早归款,庭芝不纳。会福安使至,庭芝欲赴召,命制置副使朱焕守扬,而自与姜才将兵七千趋泰州,将东入海。庭芝既行,焕即以城降。阿珠分道追及庭芝,杀步卒千余人。庭芝走入泰州,阿珠围之,且驱其妻子至陴下招降。会姜才疽发背,不能战,泰州裨将孙贵、胡惟孝、尹端甫、李遇春,开北门纳外兵。庭芝投莲池中,水浅不死,遂与姜才俱被执。至扬州,阿珠责其不降,才曰:“不降者我也!”愤骂不已。然阿珠犹爱其材勇,未忍杀之。焕请曰:“扬自用兵以来,积骸满野,皆庭芝与才所为,不杀之何俟!”阿珠乃皆杀之。扬民闻者,莫不泣下。有宋应龙者,以儒生知兵,出入行阵三十余年,至是为泰州咨议官。州守孙良臣之弟舜臣自军中来说降,良臣召应龙与计。应龙极陈国家恩泽,君臣大义,请杀舜臣,以戒持二心者,良臣不得已杀之。及泰州降,应龙夫妇自经死。提刑司咨议庐人褚一正,置司高邮,督战,亦被创没水死。淮东地尽归附。

八月己巳,扬州既破,元兵攻真州益急。宋都统司计议赵孟锦,乘雾袭其营。少顷,雾开,营中见孟锦兵少,逐之,孟锦登舟,失足堕水死。城遂破。安抚使苗再成死之。

十二月庚寅,诏谕浙东、西、江东、西、淮东、西等府州军县官吏军民:“昔以万户,千户渔夺其民,致令逃散,今悉以人民归之元籍州县。凡管军将校及宋官吏,有以势力夺民田庐产业者,俾各归其主,无主则以给附近人民之无生产者。其田租、商税、茶盐、酒,醋、金、银、铁冶、竹货、湖泊课程,从实办之。凡故宋繁冗科差、圣节上供,经总制钱百余件,悉除免之。”是月,改江阴、镇江安抚使司为镇江府路总管府,仍设达鲁花赤,总管则兼府尹。改石祖忠为镇江府路总管兼府尹。是年,置江东宣慰司。

十四年正月丙申,以江南平,百姓疲于供军,免诸路今岁所纳丝银。

七月丙午,置御史台于扬州,以都元帅姜卫为御史大夫。置八道提刑按察司。

十五年正月己亥,禁官吏军民卖所娶江南子女及为娼者,卖买者两罪之,没其值,人复为良。

二月壬午,改华亭县为松江府。

三月乙未,命扬州行省选特穆尔布哈所部兵助隆兴进讨。

四月戊午,以江南土寇窃发,人心未安,命行中书省左丞夏贵等分道抚治,检核钱粮,察郡县被旱灾甚者。吏廉能者,举以闻,其贪残不胜任者,劾罢之。壬午,立行中书省于建康府。

七月丙戌;以江南事繁,行省官未有知书者,恐于吏治未便,分命崔斌至扬州行省。辛亥,沼江南,浙西等处,毋非理征民。时诸将市功,且利俘获,往往滥及无辜,或强籍新民以为奴隶。令出,得还为民者数千人。

十六年二月甲申,以征日本,敕扬州造战船。

五月丙寅;敕江南僧司文移毋辄入递。

七月乙卯,定江南上、中路,置达噜噶齐二员,下路一员。癸酉,命崔彧至江南,访求艺术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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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家档案史料 一 内务府总管嘎噜等奏覆校尉服色请照曹玺呈进缎样织造摺 康熙十六年十月二十日 内务府总管嘎噜等谨奏:为遵旨合议事。 本年七月初七日,本府与工部合议具奏,奉员外郎佛保传旨:校尉衣服可否绣制,著查会典,由工部、内务府总管、内工部会议具奏。钦此。查会典并无校尉服色之规定,钦遵圣旨,臣等会议斟酌议得:会典内既无校尉服色之规定,今将绣制粗略估计,不算匠役工钱,若绣制上好红缎,连缝工需银四两馀;若绣制次等红缎,需银三两六钱馀。现在江宁织缎一件用银七两八分,杭州织缎一件用银六两九钱八分。今将绣制所出价格与现在织出之银发相比,估计只用钱粮半数有馀。虽用半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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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实录 明 佚名 ●崇祯实录目录 明□宗□皇帝实录 卷之〔一〕(天启七年九月) 卷之〔二〕(天启七年十月) 卷之〔三〕(天启七年十一月) 卷之〔四〕(天启七年十二月) 崇祯实录 卷之一怀宗端皇帝(一) 卷之二怀宗端皇帝(二) 卷之三怀宗端皇帝(三) 卷之四怀宗端皇帝(四) 卷之五怀宗端皇帝(五) 卷之六怀宗端皇帝(六) 卷之七怀宗端皇帝(七) 卷之八怀宗端皇帝(八) 卷之九怀宗端皇帝(九) 卷之十怀宗端皇帝(十) 卷之十一怀宗端皇帝(十一) 卷之十二怀宗端皇帝(十二) 卷之十三怀宗端皇帝(十三) 卷之十四怀宗端皇帝(十四) 卷之十五怀宗端皇帝(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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