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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别史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25 万字 · 约 11 小时 54 分钟 · 15 / 33

会员可开白话

体恤给赏。去年又短收银贰、参百元,宜应另请饬追,合并声明。

●第一九三禀光绪十四年一月一一四○六—三

新竹县户粮税总书朱明、吕洲,因新章施行,经费短绌,禀请补助

具禀案下户粮税总书朱明、吕洲,为事繁费大,当此更易新章,出资奚从?合亟列明进出,仰恳裁夺示遵事。窃书等承充户、粮、税三房,均关征收课款,公事繁,自必经费浩大。每月开销工伙、纸张,应银壹百十余元;又年额应缴晴雨粮价、早晚稻、二麦、奏销各册费,共该需银伍百余元。惟月蒙给发辛伙银伍拾元,又应得钱粮、供屯厘余银壹千零元。去年被包社者阻挠,少收银参百余元。既在收数不敷,自必垫累难免。如前年,又蒙饬办保甲,六堡各派清书六名,每名月给辛工、簥(轿)价银十二元,自三月起,而至七、八月止,连纸张,统共费银伍、陆百元,共计垫累银九百余元,经下书禀明在案。旋又邀饬办理抚垦,而隘租,越而清丈继至。原帮书止可四名,因而用至六、七名、十数名不一。今兹清丈蒇,而又蒙派缮算,各书随局办给红单,公事接踵而至,繁琑(琐)较前数倍。第既服斯役,敢不竭蹶奉公。惟是现蒙大宪示谕,本年惟有专办给换红单,不征旧款。既如是,则下书此辛费、厘余,伊谁所出?且上房各册费,凭何藉资?至如昨蒙饬办保甲时,蒙宪台钧谕,欲为立案,永供斯缺。此在宪恩逾格栽培则可,若将来遇不原情之当事,则又难为言也。设若不敢殒越定案,亦必计之以典规。然此则全藉宏力之施为,下书敢不仰盛膏泽〔于可〕待。惟正竭蹶难置之中,又遇更易新章之候,如此繁费,究应凭何藉资?理合开具进出清单粘连,禀乞恩宪大老爷,电察批示,抑为据情详请施行,则仰藉帡幪,不独下书已也。沾感,切叩。

再查明日猫里分治,即新邑之出息厘余,十仅存四耳,合并登明。谨再叩。

计呈进出清单壹纸。

光绪十四年正月日禀  戳记  新竹县正堂方、给户粮税总书、朱明吕洲戳记

●第一九四清单(第一九三号之粘付)一一四○六—四

竹北一、二保粮差进出各款(吕洲开呈)

谨将竹北一、二保粮差,年额进出各款,开列呈电。

今开:

进款项下:

一、年额收各业户应贴辛劳共银参百参拾余元。

又收二皂、三皂、一快、三快四班粮差,年贴迎春、开征办差费用银玖元。

以上共应收银参百四十余元。

出款项下:

一、年应开迎春备办费用银贰拾元。

一、年二月开小征备办费用银捌元。

又贴一皂、二快上忙费银贰拾参元。

一、五月开大征备办费用银捌元。

又贴一皂、二快下忙费银贰拾参元。

一、雇催收课项帮伙三名,每名年给辛工三十六元,共银壹百零八元。

又每月三夘出庄收课,往返酌开饭食洋一元,全年计壹拾贰元。

一、雇厨子一名,全年开辛工银壹拾捌元。

一、馆租全年开银参拾元。

一、伙食米每月18石,全年酌开银肆拾元。

一、柴炭每月酌开银贰元,全年计贰拾肆元。

一、油肭什费,月酌开银贰元,全年计贰拾肆元。

一、菜钱每月酌开银五元,全年计陆拾元。

以上全年共应开银参百九十八元。另如遇上宪按临,应办马草,开费多少不定。对除外,年尚不敷银五拾余元,历蒙宪恩标赏票件,得资弥补,合此禀明。

〔光绪十四年〕正月日粮差吕忠开呈

●第一九五清单(第一九三号之粘付)一一四○六—五

竹南三、四保粮差进出各款(余春开呈)

谨将竹南三、四保粮差,年额进出各款,开列呈电。

今开:

进款项下:

一、年额收各业户应贴辛劳,共银贰百壹拾元。

出款项下:

一、年应贴首保备差备办迎春、开征费用银五元。

又贴三皂、三快上下忙费银共贰拾元。

一、雇催收课项帮伙二名,每名年给辛工银三十六元,共银柒拾贰元。

又每月三夘出庄收课,往返酌开饭食洋一元,全年计壹拾贰元。

一、雇厨子一名,全年开辛工银壹拾捌元。

一、馆租全年开银贰拾肆元。

一、伙食米每月 石,全年酌开银参拾贰元。

一、柴炭全年酌开银贰拾元。

一、油肭什费全年酌开银壹拾捌元。

一、菜钱全年酌开银肆拾贰元。

以上全年共应开银贰百陆拾参元。

另凡遇大宪按临,应办马草,开费多少不定。对除外,年尚不敷银五拾参元,历蒙宪恩标赏票件,得资弥补,合此禀明。

〔光绪十四年〕正月日粮差余春开呈

●第一九五清单(第一九三号之粘付)一一四○六—五

竹南三、四保粮差进出各款(余春开呈)

谨将竹南三、四保粮差,年额进出各款,开列呈电。

今开:

进款项下:

一、年额收各业户应贴辛劳,共银贰百壹拾元。

出款项下:

一、年应贴首保备差备办迎春、开征费用银五元。

又贴三皂、三快上下忙费银共贰拾元。

一、雇催收课项帮伙二名,每名年给辛工银三十六元,共银柒拾贰元。

又每月三夘出庄收课,往返酌开饭食洋一元,全年计壹拾贰元。

一、雇厨子一名,全年开辛工银壹拾捌元。

一、馆租全年开银贰拾肆元。

一、伙食米每月 石,全年酌开银参拾贰元。

一、柴炭全年酌开银贰拾元。

一、油肭什费全年酌开银壹拾捌元。

一、菜钱全年酌开银肆拾贰元。

以上全年共应开银贰百陆拾参元。

另凡遇大宪按临,应办马草,开费多少不定。对除外,年尚不敷银五拾参元,历蒙宪恩标赏票件,得资弥补,合此禀明。

〔光绪十四年〕正月日粮差余春开呈

●第一九六清单(第一九三号之粘付)一一四○六—六

竹南一、二保粮差进出各款

遵将竹南一、二保粮差,年额进出各款,开列呈电。

今开:

进款项下:

一、年额应收各业户贴辛劳银,共九十余元。

出款项下:

一、年应贴迎春帮一皂粮差办费用银四元。

一、每年一快、二皂上下忙,二、五月开大、小征,合应费用银贰拾元。

一、馆租全年开二十四元。

一、伙食粮米每月10斗,全年二十二元。

一、柴炭每月的开银壹元,全年壹拾贰元。

一、油什费每月开银壹元,全年壹拾贰元。

一、菜钱每月参元,全年参拾陆元。

以上每年应开银壹百参拾四元。扣除外,每年不敷银 十元。另如遇上宪按临,应办马草,开费多少不定。历蒙宪恩赏票件,以资弥补,合此登明。

〔光绪十四年〕正月日

●第一九七红白禀光绪十四年一月二十六日一一四○七—一

新竹知县方,列举收支,禀请台北知府雷宽裕津贴

敬禀者:窃蒙宪谕,本年改征新粮,各县议给津贴,卑邑拟给一万元等因。伏查卑邑公事,比别邑为更多,地段亦甚宽广,不过山溪多,而平地狭。是以应征正供,年额无多,其实地当孔道,酬应繁于他人,本系瘠缺,非简缺也。且卑职一介穷员,夙累极重,家口、亲戚亦复不少,每年以万余元之进款,尚须亏短数千金,非剜新而补旧,即挪东以应西。目下隘租一款,挪用盈万,补苴已属无日。若津贴过少,无以措施,窃恐累上加累,尚不具论;还虑呼应不灵,贻误地方要公,获戾匪浅。所谓饮食不赡,何暇治礼义哉!种种苦情,难以枚举,谅在列宪英明洞鉴之中,无俟卑职缕陈也。合将每年实用款目,细开清折,禀请大人核詧,俯赐转回,实为恩便。倘大宪未许酌加,或将岁收无定之区区口费,暂缓扣抵津贴,俾轻赔累。将来政令既定,则用人用款,均可裁汰,再行酌提,出自逾格鸿施。临禀迫切待命之至。谨肃具禀,恭请勋安。伏乞慈鉴。卑职○○谨禀。

禀送用款清折由。

计禀呈清折一扣。

一、红白禀

本府宪雷

光绪十四年正月二十六日承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方行  私记

●第一九八清折(第一九七号之粘付)一一四○七—二

新竹县每年必须用款数目简明清折

谨将卑邑每年在所必需切实用款数目,开具简明清折,呈送宪鉴。

计开:一、训导年支俸斋各项银九十七两九钱六分。前件训导一员,年支俸银四十两;斋夫一名,年支半年工食银九两三钱;门斗一名,年支工食银九两三钱;廪膳生四名,支廪粮一十一两五钱七分三厘;膳夫一名,支工食银六两六钱六分七厘;文庙香灯银二两五钱二分。以上共合前数。一、春秋二丁、及祈晴、祷雨各项银一百七十二两三钱五分七厘。前件文庙、山川、社稷等坛祠祭品银一百二十三两二钱,武庙祭品银一十八两,文昌祠祭品银一十八两,祈晴、祷雨香仪银一两二钱,拜贺、救护香仪六钱,修理各坛银一十一两三钱五分七厘,以上共合前数。一、新科举人、进士花币等项银三十九两八钱五分八厘。前件会试举人盘川三十两,进士花红二两,举人花红银二两二钱三分三厘,县学岁贡生旗匾银六钱二分五厘,共合前数。一、铺司兵工食、火巨,年应支银一百四十八两四钱二分八厘。一、役食各项,年应实支番二千七百零七元二角。前件长班四名,茶房四名,听差四名,把衙二名,内外更夫四名,打扫夫二名,皂隶十六名,马快八名,轿、伞、扇夫九名,禁卒八名,库子一名,斗级四名,民壮二十八名,共九十四名。每名日给工食银八瓣,每月共支番二百二十五元六角。查额编仅支九十三名,每名年支银六两三钱,共支银五百七十六两六钱,核与现支不敷银一千三百七十二两五钱八分四厘。现在实支银应前数。一、囚粮年支番七百六十六元八角。前件囚犯十二名,日给口粮银四瓣,月支十四元四角;押犯四十名,日给口粮银三瓣,月支番三十六元;礅犯十五名,日给口粮银三瓣,月支番十三元五角。查额编仅银二十两,各犯不敷支食,势必饿毙,不得不捐筹支给,每年编支,核与现用不敷银五百三十二两零九分六厘,理合登明。一、道府每届岁试应缴考棚经费番一千五百元。前件科考之年,仅缴一千二百五十元,合并声明。一、供差项下,年支番一千八百元。

前件,除无定供应不计外,每届考试,道府过境一次,夫价办应一切计需番六百元,寻常过境及护送人役工食,每月约需一百元,共合前数。一、幕友年节敬岁需番银三百元。一、束修各项,年支番二千六百二十元。前件刑名年修一千元,钱榖年修八百元,书启年修二百四十元,账房年修二百四十元,阅卷年修一百元,征收年修一百二十元,朱墨年修一百二十元,共合前数。一、各衙门外费项下,年支番一千元。前件各辕向章年节酌给,并经承笔资、册费等项,约银前数。理合登明。一、养济院口粮、衣布项下,年支番一千元。前件月支口粮番八十元,共九百六十元;尚有病故收埋费约需四十元,共合前数。查例支一百九十两零六钱九分,核与现支不敷银五百二十九两三钱一分。一、护勇、庖丁、水火夫工食项下,年支番一千六百八十元。前件护勇二十名,每名月支工食五元,共一百元;庖丁四名,月支工食六元,共二十四元;水火夫四名,每名月支工食四元,共十六元。计合前数。一、添雇壮勇二十名,每名每月五元,年共一千二百元。

前件,遇有蛮横殴差,以及聚众、拐逃、奸赌等案,并赴乡分手催粮,押解课银,分派巡防,未便节节请兵,必须雇用。理合登明。一、粮书年支工食番六百元。前件系该承备办公文纸张,以及添贴雇倩书手,月需五十元,共支前数。一、年节赏项,年支番三百元。前件系犒赏勇丁、什役人等,每节约需一百元,共合前数。一、伙食项下,年支番一千六百九十六元。前件亲丁二十人,每日各支伙食银一角,月支六十元。跟丁等二十人,每日各支伙食八瓣,月支番四十八元。年节及酬应各酒席,约需番四百元。一、油灼,茶酒、点心什项,年支番六百元。前件月需番五十元,共合前数。共支银四百五十贰两六钱零三厘,折六百二十八元。番一万八千八百七十四元。每年统共应用壹万玖千伍百零贰元。以上各款,仅就应需定款,切实开呈。其儒学斋夫、巡典役食,系在别县协济者,均未开入。又有家乡、亲族,以及内地戚友,投奔而来,或供伙食,或送川资,每年不下千元。又亲丁、眷口用度添补、医药各项,每年亦不下千元,款目琐屑,未敢渎呈,不列此,连同正项一万八千余元,计全年用款总不下二万元,除所入之款外,年须赔累数千元。理合登明。

一、折式

光绪十四年正月二十六日承

印  新竹县印  红纸    私记

正堂方行  红纸    私记

●第一九九附禀光绪十四年一月二十六日一一四○七—三

新竹知县方,列举粮房进出款,附禀请台北府雷给予津贴

敬再禀者,卑邑钱粮等款,及有关款目之事,向归粮房收缴承办,公事极多,该书每年用款,亦复不少。盖乡民顽蠢,向无自封投柜输完。粮书则某庄某人应完何粮若干,无不深悉;本年改征新粮,将来督饬催追,殆亦不免。但不令经手银钱,亦不予以事权,则无虞舞弊矣。该书向年用款固多,现在当可樽节,然总难拐腹从公。合将原开清折,转呈宪鉴詧夺施行。合再肃禀。恭请勋安。卑职谨再禀。

一、附禀

本府宪雷

光绪十四年正月二十八日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方行  私记

●第二○○清折(第一九九号之粘付)一一四○七—四

新竹县粮房每年进出款

谨将卑县粮房经每年办公进出款项,据实开列,呈送宪鉴。

今开:

每月应给项下:

一、正、付主稿贰名,月给辛工银拾陆元。一、征比并印数目贰名,月给辛工银捌元。一、征比税契壹名,月给辛工银伍元。一、缮写、核对壹名,月给辛工银肆元。一、承办听审记供壹名,月给辛工银肆元。一、专办米票,月给辛工银参元。一、上行详禀缮核帮书贰名,月给辛工银共柒元。一、寻常分缮帮书伍名,每月共给辛工银壹拾伍元。去年清赋事烦,添用至捌名。一、印刷串票,月给辛工银贰元。一、馆丁,月给辛工银贰元。一、厨子壹名,月给辛工银参元一、挑水、舂米、打什,月给辛工银壹元伍角。一、月用纸笔墨,应银陆元。一、月用油朱,银参元。一、月用各款封筒,应银贰元零。一、月贴旬报书纸张,银壹元。一、馆内油火、烛茶,应银伍元。一、伙食、米菜、牙祭,共应银贰拾伍元。每月米参石余,应银拾元;柴一千斤,应银参元;每日菜钱参百,共应银柒元伍角;初二、十六牙祭银贰元;猪油银壹元伍角;火山灰银一元。以上每月共应银壹百壹拾参元。年共应用番银壹千参百伍拾陆元。年额应需项下:一、奏销册费银贰百零壹元。另开解费银贰元。一、报早晚稻收成册费银壹拾肆元。另开解费银伍角。一、报二麦收成册费银柒元。另开解费银伍角。一、报晴雨粮价册费银参拾陆元。一、查糖廍委员盘川银肆拾元。一、专办奏销笔资银壹拾陆元。一、三节、两寿礼,以及应酬各庙香缘,应银壹百零元。一、本署、以及城隍庙、本馆三处,中元普渡应银壹百元。以上年共需银伍百壹拾余元,连月费统共需银壹千捌百柒拾余元。

应领薪水项下:一、月领工伙银伍拾元,年共陆百元。

应收厘头各款项下:一、正供厘头,应银肆百伍拾余元。一、钱粮厘头,应银陆拾余元。一、糖廍年贌银陆拾元。一、应分契尾银每张壹角。一、屯租贌价,应分银壹百陆拾元。一、领中元普渡银陆拾陆元。一、奏销年应收银参百零元。前件去年仅收参拾元,理合登明。以上,年共应收银壹千捌百余元,去年尚有短收参百元。查折开各款,均系核实开报。县中所有经理款目,清赋、隘租、屯租、正供,并一切杂项,均责成该房书承办。公事极烦,责任极重,即本年抽收单费,改征新粮,该书亦有应办之事。应如何赏给津贴办公,以免贻误,而示体恤之处,出自恩施。理合登明。

●第二○一红禀批光绪十四年三月二十日(到县)一一四○七—五

台北知府雷,对新竹知县方禀(第一九七号)之批示

五品衔、台湾府埔里社通判、署新竹县知县方祖荫

禀送用款清折由  印  新竹县印

特授台北府正堂、加一级、军功加二级、纪录五次雷批:查台北厅县各缺,繁简不同,其用款亦多寡互异,早邀藩宪洞察。何县应给津贴若干,现尚未奉议定,将来自有准则数目,通饬遵照。据称拟给一万元,系属意度之词。至于俸工、役食,应在征收新粮项下开支,亦不在出款之内。现禀多属误会,应毋庸议。此缴。清折存。

骑缝印(台北府印)

新竹县

十四年三月二十日奉

私记

●第二○二札光绪十四年二月三日一一四○八—一

督办台北盐务总局,札饬新竹县:典史津贴前由包商从盐课内划给,自光绪十四年二月起,改由竹堑盐馆拨领

札新竹县

钦命布政使衔、军械处存记、督办台北盐务总局、福建遇缺题奏道、裴凌阿巴图鲁陈,为札饬事。案查该县典史缺分瘠苦,年由盐课项下,提给津贴六八番银三百六十元,上年饬由该县催收竹堑包商金联和解缴盐课内,按月就近划给,至上年十二月底,以资办公。现查竹堑盐务,自本年二月起,改归官办,由局派员办理。所有该县典史,自本年正月起,应领前项津贴银两,应行改由竹堑盐馆拨领,以免往返领解之烦。除分行遵照外,合就札饬。为此札,仰该县即便查照,毋违。此札。

私记

光绪十四年二月初三日

关防  督办台北盐务总局关防

私记

光绪十四年二月初五日奉

●第二○三申光绪十五年正月六日一一四○九—八

代理大甲巡检,向新竹县申送光绪十四年冬季分弓兵、民壮、皂隶役食银及半廉银印结

该承速即核办,初一具报飞速勿延。(注)

私记    私记

申文  钤记  大甲巡检钤记(印文不清)

私记

光绪十五年正月初八日到

代理大甲巡检,为申请役食、半廉银两事。窃卑衙额设弓兵壹拾捌名,民壮肆名,皂隶贰名,全年应领役食银柒拾两零陆分,业经请领至光绪拾肆年秋季分止在案。兹应领光绪拾肆年冬季分,役食银壹拾柒两伍钱壹分伍厘,又冬季分半廉银贰两伍钱,贰共银贰拾两零壹分伍厘,除扣减平银壹两贰钱零玖毫外,实应领银壹拾捌两捌钱壹分肆厘壹毫。理合备具印领,申请宪台察核,俯赐札发领给,实为公便。为此备文,申乞照验施行。须至申者。

计申送:印领壹纸。

右申

钦加五品衔、特授埔里抚民分府、在任候补直隶州清军府、摄理新竹县正堂方

光绪十五年正月初六日巡检朱岱源

钤记  大甲巡检钤记(印文不清)

(注)新竹知县批。

●第二○四印领光绪十五年正月一一四○九—九

上件附送之印领

代理大甲巡检今于与印领为请领事。依率领得光绪拾肆年冬季分役食银壹拾柒两伍钱壹分伍厘,又冬季分半廉银贰两伍钱,二共银贰拾两零壹分伍厘。除扣减平外,实领银壹拾捌两捌钱壹分肆厘壹毫。合具印领是实。

光绪十五年正月日巡检朱岱源

钤记  大甲巡检钤记(印文不清)

●第二○五副详及批光绪十五年五月初八日一一四○九—一三

新竹知县方,详请布政使沈:大甲巡检之俸银是否照给,经批照给

光绪十五年五月十二日到(注)

副详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在任候补同知、直隶州知州、本任埔里社通判、署台北府新竹县为详请事。案据大甲巡检朱岱源请:将应领光绪拾肆年冬季分俸廉、役食各项银两,领回办公,备具印领请发等由。据此,查前项俸廉、役食,前经卑职详奉宪台批饬,由县暂行坐支,俟清赋粮额大定,该县与苗栗划界,再行改编等因,业经遵办支发;至拾肆年秋季止,并详报在案。兹据请领冬季银两,除养廉、役食,提支新粮给发外,其俸银是否照数支给之处,理合具文详请宪台察核,批示祇遵,实为公便。为此备由具申,伏乞照详施行。须至副详者。

右详

奏委署理福建台湾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沈

光绪十五年五月初八日知县方祖荫

印  新竹县印

奏委署理福建台湾布政使司布政使沈批:

查大甲巡检朱岱源,现无奉议罚俸案件。据请光绪十四年冬季分俸银,应准支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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