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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别史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25 万字 · 约 11 小时 54 分钟 · 16 / 33

会员可开白话

银,应准支食。仰即遵照给领,具报。此缴。初二  私记

骑缝印(福建台湾布政使印)

监印官代理布库大使姚近范

新竹县  戳记

光绪十五年六月初六日奉

私记

(注)此系副详到布政使司之日期。

●第二○六申光绪十八年闰六月初六日一一四一○—四二

新竹县典史萧启元,向新竹知县沈、申送光绪十八年春夏雨季养廉银、增廉银、役食银、马夫工食银钤领

申文  钤记  台北府新竹县史钤记

光绪十八年闰六月初八日

私记

典史为申请给发养廉、役食银两事。窃卑职应领养廉、役食银两,业经请领至光绪十七年冬季止。兹再请领光绪十八年正月起、六月底止,春夏两季养廉银壹拾两,增廉银壹拾两,役食银壹拾伍两伍钱,马夫工食银参两壹钱,共应领银参拾捌两陆钱;除扣六分减平银贰两参钱壹分陆厘外,实领银参拾陆两贰钱捌分肆厘。理合备具铃领,具文申请宪台詧核,俯赐给发承领,实为公便。为此备由具申,伏乞照验施行。须至申者。

计申送钤领壹纸。

右申

新竹县正堂沈

光绪十八年闰六月初六日典史萧启元

钤记  台北府新竹县典史钤记

●第二○七钤领光绪十八年闰六月初六日一一四一○—四三

上件附送之钤领

典史今于与请钤领事。遵领得光绪十八年正月起、闰六月底止,春夏两季养廉银壹拾两,增廉银壹拾两,役食银壹拾伍两伍钱,马夫工食银参两壹钱,共银参拾捌两陆钱;除扣减平外,实应领银参〔拾〕陆两贰钱捌分肆厘。合具钤领是实。

光绪十八年闰六月初六日典史萧启元

钤记  台北府新竹县典史钤记

●第二○八札光绪十八年闰六月初九日一一四一○—四四

新竹知县沈,札发光绪十八年春夏雨季养廉等银与典史

即补清军府、本任宜兰县、调署新竹县正堂沈,为札发事。本年闰六月初六日,据该典史请领光绪十八年正月起,至闰六月底止,春夏两季养廉银一十两,增廉银一十两,役食银一十五两五钱,马夫工食银三两一钱,共应领银三十八两六钱;除扣六分减平银二两三钱一分六厘外,实领银三十六两二钱八分四厘,备领申请给发等由,计申送钤领一纸到县。据此,查核领数相符,合行札发。为此札,仰该典史即便遵照,立将发去后开养廉、役食银两,照数点收,具报查考,毋违。特札。

计札发本年分春夏两季连闰养廉、增廉、役食,除扣平外,九四实银三十六两二钱八分四厘。

一、札典史

十三日发银并签。

光绪十八年闰六月初九日承粮总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沈行初十  私记

●第二○九副详及批光绪十八年九月初五日一一四一○—五一

新竹知县沈详请布政使唐:典史光绪十八年春夏雨季俸银是否照发;经唐批住支

副详  印  新竹县印

光绪十八年九月初八日到

补用同知、本任宜兰县、调署台北府新竹县,为详请示遵事。案据卑县典史萧启元申称:「光绪十八年正月起,至六月底止,春夏两季俸银,共库平银壹拾伍两柒钱陆分,除扣六分减平银玖钱肆分伍厘陆毫外,实应领库平银壹拾肆两捌钱壹分肆厘肆毫。理合备具钤领,申请察核,俯赐承领」等情,计申送钤领壹纸到县。据此,查该典史有无参议罚俸案件?请领前项俸银,可否准予承领?理合具文详请宪台察核,俯赐批示祇遵,实为公便。为此备由,呈乞照详施行。须至副详者。

右申

钦命福建台湾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霍伽春巴图鲁唐

光绪十八年九月初五日知县沈继曾

印  新竹县印

头品顶戴、台湾等处承宣布政使司、霍伽春巴图鲁唐批:沈前令具详:该县典史萧启元请领十八年春夏季俸银等由,查光绪十七年二月三十日,奉准部咨,新竹县客民王阿接被抢拒伤一案,应将初参限内接缉不力之新竹县典史萧启元,照例罚俸一年;再限一年缉拏。又于十八年三月初九日奉准部咨,新竹县客民王阿接被抢拒伤一案,应将初参限内接缉再限不力之新竹县典史萧启元,照例罚俸一年,盗犯照案缉拏。各等因。据请前项俸银,应照例住支,仰即转饬遵照。缴。  私记

骑缝印(福建台湾布政使印)

新竹县

光绪十九年五月八日奉

私记

●第二一○移同治二年四月二十二日一一五○一—一

淡水同知郑,移请英国驻台领事伯,转行移知通商海口各领事给发护照

加府衔、署淡水分府郑为移请转移给照运,以济军火事。窃照彰化逆氛未靖,迭犯敝辖大甲地方,业经调募兵勇,分投防堵。现因各路军营乏硝配药,在地无处可买,军营待用孔殷。本分府已饬洋船通事张乌豆前内地,代购白硝壹百担,运来台,赴艋仓交收配用。惟查白硝一项,例禁出洋,诚恐经过关津留难阻滞。除分移内地各海关查照外,合就移请。为此备移贵领事,希即转移通商海口贵国各领事,一体知照。遇有该通事张乌豆,买运前项白硝到关,如果验明属实,祈即给发护照,迅速放行,俾免迟误。军火急需,幸勿延缓,望切,望速。须至移者。

一、移

伯领事  私记

同治二年四月二十二日承

关防  北路淡水捕盗同知关防

稿行  私记

●第二一一照会同治二年四月二十六日一一五○一—二

英国驻台领事伯,照会淡水同知郑:在香港采买白硝时,先将凭照移交领事盖印

照会(注一)

大英钦命驻镇台湾办理通商事务署领事府伯为照覆事。昨日准贵分府照会,内开:因彰化剿匪紧急,要需军火,业经给照通事张乌豆,前往内地采买白硝一百担到台,以济急需等由。准此,敝领事查此案,此硝准否出洋,系贵督宪管理之事。该通事张乌豆应将凭照,先呈贵督宪,查明确实,准其采买,各口领事,必不致阻留。但如往香港一口采买,则贵分府必须先将凭照移交敝领事处,以便盖印,写明:系属台湾剿匪待需军火之用,准其放行可也。会(注二)就照覆。为此照会贵分府,请烦查照办理。望切,望切。须至照会者。

右照会

大清台湾淡水分府郑

一千八百六十三年六月十三日同治二年四月念六日(注三)

(注一)照会在第一折,盖有「驻台湾领事府」(H B M ConsulforFormosa)图记(圆形)。

(注二)会字似是合之误。

(注三)年月处,盖有图记(圆形)。

●第二一二护照同治二年四月二十八日一一五○一—三

淡水分府郑,发给通事张乌豆护照,前往香港各口代购白硝

钦加府衔、署淡水分府郑为给发护照事。照得彰化逆匪,迭犯大甲,业经调募兵勇,择要严防,各营军火紧急,乏硝配药,在地无处可买,即饬通事张乌豆前往香港各口,代为采买白硝一百担。诚恐经过处所,留难阻滞,合行给发护照。为此照,仰该通事张乌豆,迅即赍带印照,前往香港各口,代买顶上白硝一百担,运儎来台,赴艋交缴。所有经过关津海口,验照放行,毋得留难阻滞。须至护照者。(注一)

一、照仰

私记

同治二年四月二十八日承工总(注二)

关防  北路淡水捕盗同知关防

稿行  私记

(注一)一一五○一—五,给通事赵安国护照,亦相同。

(注二)本文件,于内稿与一一五○一—四(第二一三号)粘连,年月日及判行亦同时为之。

●第二一三移同治二年四月二十八日一一五○一—四

淡水分府郑,移请英国驻台领事伯,于张乌豆护照会印

大清国加府衔、署淡水分府郑为移请会印护照事。本年四月二十六日,准贵领事覆准敝分府照会内开:「给照张乌豆前往内地,采买白硝一百担,以济军火等由。准此,查白硝准否出洋,系贵督宪管理之事,该通事张乌豆凭照采买,各口领事,必不致于阻留。惟往香港一口采买,必须先将凭照移交敝领事处,盖印放行」等由。准此,除给发护照外,合先移请会印。为此备移贵领事,请烦查照,会印施行。须至移者。(注)

一、移

伯领事

私记

同治二年四月二十八日承工总

关防  北路淡水捕盗同知关防

稿行  私记

(注)一一五○一—六移,亦相同。

●第二一四照会(抄)同治七年十月二十四日一一五○二—一

英国领事吉,对鹿港厅惩办哨丁案抗议,并覆送条款及示稿

照会(注一)

大英钦命办理台湾二口(注二)兼办布、丹、法三国通商事务领事府吉为照核覆事。本月二十三日,接到贵道来函,附稿三件,照会条款一件,又照会开:「于九月二十日由台湾府接准敝领事复文内称:『俱已知悉,并无他词,请转覆查照』等由;业经分别转投,行令注销完结,各在案。是哨丁陈阿用前已照例责惩,接有敝领事来文,覆准销案。中国犯罪之人,例无重复科罪。相应抄录敝领事前次照覆台湾府叶原文,仍行注销完(注三),毋庸再行复究,以免重复而合定例」等由。准此敝领事因实知:鹿港厅名为责惩陈阿用,而所杖责者,非陈阿用本身。迨敝领事接阅叶府来文,请注销案,想欲据情驳回,恐徒多辩论,苟延各案,所以〔并无〕他词;惟有调战船督办而已,非实无词也。总望贵道迅速饬拏陈阿用到台郡,敝领事亦可讯办,以实了办,非重复也。查条款一案可以举行,立逐一抄贴以为合同之据。惟示稿中敝领事有添删数句,即一〔概〕可以照贵道示稿,令缮贴出台郡、嘉义、彰化、鹿港、五叉、竹堑、沪尾、鸡笼、噶马囒、艋舺、盐水港、天(大)目降、南庄、凤山邑、三块厝、旧城、阿公店、楠仔坑、大湖、阿教(猴)、阿里港、苓仔藔、东港、蓝(林)仔边、万丹、潮洲庄、山猪毛□各等处晓谕,又切将此示另缮九道,送交敝领事,以便自阅。其余各案犯,务速拘拿惩办,以赴注销完案。兹仍将示稿三件附还,以便贵道令缮发贴,合就照覆。为此照覆贵道,请烦查照施行。须至照会者。

计粘条款一纸,另照还示稿三纸。

右照会

大清钦加按察使衔、查办全台通商事务、福建兴泉永海防兵备道曾

同治七年十月二十四日未刻照会

(注一)此系一一五○二—三(第二一六号)之附抄件。

(注二)二口,依一一五○二—三,似指沪尾、旗后而言。

(注三)完字下,似漏「结」字。

●第二一五条款(第二一四号之附抄件)一一五○二—二

议定英商在台采办樟脑条款

条款(注一)

今将会同贵道台议定英商在台采办樟脑条款,开列于右。(注二)

计开:

一、台湾樟脑官厂,应即裁撤。嗣后按照「善后条约」第七款所载,设立子口,准洋商领照,前往内地买办,土货章程,令其赴关报明监督,填给三联运照税单,单内注明:本商充完内地半税;并填写本商姓名、本行字号,加用「该商前往内地,须用中国华船,不准搭坐洋船,致犯入〔官〕之例」字样。或本人或雇用华伙,赍赴台属内地,自华民采买,装入中国华船,运至沪尾、旗后有约各口,赴关请验,照例完税,正子(注三)并缴盘运洋船,出口不必另设子口。如系仅持防护本身游历执照,并无运货印照,私行贸运者,应逢关约税,遇卡抽厘。倘并无单照,又无准其前往执照者,照同治五年通商摘要五条第一款所载,即将该商所有货物,全数查罚入官。若私用外国船双,开往不通商口岸,私做买卖者,照英国条约第四十一款,船货并入官。

一、洋商及华伙顾坐中国商船,领有单照,前往台属内地买脑,照同治五年通商摘要五条第二款所载,祇许居住华商行铺之中,不准在彼长住,租赁房屋,私开行栈。凡照章请有单照,照完税饷者,此外一切抽厘,概与洋商无涉。

一、洋商及华伙,自入内地,向华民买脑,务须银货两交,公平交易。倘有私借,成本被人拖欠不还,或设计诓骗侵蚀,以及冒险深入内山,致被生番抢劫、杀伤情事,均不得具禀;领事官照会中国地方官,拏犯追办。

一、洋商及华伙,领照运脑,如在地方官该管界内被匪抢掳,许即禀明领官,核对海关印单,照请地方官获犯追办。如全未追出,或追不及数,但照中国定例,将本犯治罪,不能赔偿。

一、台属樟脑,现议裁撤官厂,任听华洋商民自行买卖,免其禁止。应由敝道先行单衔出示,送交贵领事,张贴备查。仍移知台湾道府,分别通饬各属,并出示晓谕脑户、商民,一体遵守。至台湾梁护道前发:禁止中国商民,不准私行买卖樟脑,违则按照偷运樟板硝磺出洋例治罪等由一案告示,准即撤销,作为废纸,以免歧异。

以上约定章程五条,即覆请贵道台查照备案,藉作彼此执为合同之据,以示取信。

(注一)在第二一四号与第二一五号之间,后件系前件之附件。

(注二)右字系「左」之误抄。

(注三)正子似指正口、子口而言。

●第二一六札同治七年十一月初六日一一五○二—三

台澎兵备道梁,及台湾知府叶,抄送「议定英商在台采办樟脑条款」及告示与淡水厅,并饬遵照办理

札淡水厅

十一月十七日奉到

钦加道衔、护理福建分巡台澎兵备道、兼提督学政梁署福建台湾府正堂、加十级、纪录一次叶抄稿行知事。本年十月二十六日,准兴泉永道曾移开:「窃敝道前奉两院宪会衔,牌委带印东渡,会督查办台属未结洋案,业于抵郡后,会同贵道暨台湾府叶商定。嗣后台属所产樟脑,应行裁撤官厂,停止收售,任听华洋商民,自行公平议价买卖,永息争端。旋由敝道订知台湾府梁,偕赴旗后,节次亲诣英国办理台湾二口,兼办布、丹、法三国通商事务领事官吉必勋公署,先将洋人领照,自入内地采买樟脑一事,议定章程条款,并饬拟示稿,逐一备文照知去后,旋于本年十月二十五日,准吉领事照抄原约条款,作为合同之据,汇案照覆前来。敝道复核相符,应行照议,分别移行,出示晓谕,俾资遵守。除饬缮单衔告示,照送吉领事张贴备案,并分移沪尾、旗后二口海关委员,一体照知税务司、各国领事官,一面另移台湾府出示晓谕,暨转饬地方官遵办外,合就抄稿移送,烦为查照抄稿事理,饬将条约五款,各行备案存查,以凭将来执约照办。一面饬缮告示多张,分发台属各厅、县、县丞,遍行实贴晓谕。仍责成地方官,督率各番社头目、衿耆、地保人等,在于煎脑处所,分别认真弹压稽查,以杜匪踪而安商贾,断不准需索一文,致滋借口。先将缮发告示,同转饬遵照情形,移覆备查,是为至要。望切,望速」等由。计抄送吉领事原文约定条款、并告示稿一纸。准此,除会同出示晓谕外,合就转行。为此札,仰该厅立将发到告示,一体实贴,并督饬所属县丞、巡检,认真办理。仍将贴过告示处所、并遵办缘由,具报备查。毋延。此札。

计抄发:吉领事原文约定条款一纸,并照抄告示,另会示各四道。

关防  分巡台澎兵备道关防

同治七年十二月初六日札

印  福建台湾府印

●第二一七告示光绪十七年六月初九日一一五○三—四

台北通商事务庄及台北知府吉晓谕:遇有迎神赛神,勿对天主教民捐题

会办台北通商事务、候选道庄调补台北府正堂、兼办通商事务、卓异候升吉为出示晓谕事。本年六月初三日,奉护理台湾巡抚部院沈宪札:「准英国驻扎台北兼办日、德、奥三国通商事务何署领事照会:『现据日国教士禀称:〈伊来台北传教,系遵条约,深恐在地军民人等,不知天主圣教,原系为善之道,恳请照会地方官出示晓谕。又习教之民,向例地方迎神赛会之事,勿与勒捐,并请声明〉等情。查该教士所传天主教,与耶苏教,事同一律,均系劝人为善。台北耶苏教传习已久,民教相安,遇有迎神赛会题捐之事,教民向不预闻。兹据该教士所禀,诸与约章向例相符。理合照会察照,出示遍贴各内地乡庄,咸使周知,以免怀疑生事而靖地方』等由,到本护院。札府遵照出示,分发所属晓谕具报」等因。奉此,查日国和约第六款:天主教原系为善之道,凡有传授、习学者,一体保护。其安分守法,不得刻待、禁阻。又查向办章程,教民遇有各项公费,如差徭及一切有益等项,亦应照不习教者,一律应差摊派;惟迎神赛会等事,不得摊派各等因,久经通行遵办在案。兹奉前因,合亟示谕。为此示,仰阁属军民诸色人等知悉。尔等须知:天主教与耶苏教同一,劝人为善。各教民果系安分守法,自应一体看待,毋得猜疑生端。至于地方应捐公费,除差徭及一切有益等项,仍遵向章办理外,其迎神赛会等事,不得勒摊、勒派,以符定章,而免生事务。各遵照毋违。特示。

右谕通知。

关防  办理台湾海口通商事务关防

光绪十七年六月初九日给

印  台北府印实贴晓谕

●第二一八札光绪五年四月三十日一一五○四—一

台北知府陈,层奉总督何批,札知新竹县:遇有火器杀人犯逃匿洋行、洋船,应照会领事交出

札新竹县(注)

赏戴花翎、署理台北府正堂、卓异候升陈为行知事。本年四月十三日,奉福建通商总局司道宪札开:「准皋司衙门移开:『光绪五年三月初五日,奉总督部堂何批据与泉永道通禀,查明同安县黄令任内,铳毙命案多起,未能破获情形缘由,奉批:〈前据同安县详报柯敬命案,当于该县另详陈果命案文内,批示在案。火器杀人之犯,死者最为惨毒,必须设法缉获,照例严办,以儆凶蛮,而雪尸亲之忿恨。如凶犯逃匿洋行,登舟出洋,兵役查知,即应禀官,照会领事,转饬该洋行、船主交出。现禀谓:惟有束手相看,莫敢往拿,是何缘故?若以此为获犯艰难,则与故纵何异?应由司移会通商局司道,申明条约,通饬地方官。嗣后,不准一任凶犯逃出外洋,是为至要。至所称:黄令于理烦治剧,实非所长,应否量调中简之缺等语,应移会藩司,妥议详夺,仰福建按察司分别办理。仍候抚部院批示,缴〉等因。奉此,并准兴泉永道移覆到司。查该县通报林缠铳伤柯敬等案,先奉院宪批司,业经移行遵照在案。兹奉前批,除移行查照办理外,合就移局查照宪批事理,申明条约,通饬遵办,并照会各领事,一体照约办理。望切,望切』等因。准此,查英国条约第二十一款内开〈中国民人,因犯法逃在香港,或潜住英国船中者,中国官照会英国官,访查严拏,查明实系罪犯,交出通商各口。倘有中国犯罪民人,潜匿英国船中、房屋,一经中国官员照会,领事官即行交出,不得隐匿、袒庇〉等语。是中国案犯,如有潜〔匿〕外国船中或洋行内,应可按约,由地方官照会领事官,查明交出,归案审办。乃同安县黄令,计不出此,转谓束手相看,莫敢往拏;岂原颁条约,尚未寓目耶?相应由局申明条约,通饬各属,遇有似此案件,务须按约妥办,免致犯逃莫获,要案久悬。并饬同安县,即将此案情节、及凶犯何人、逃匿何处洋行、及该洋行是何字号、隶于何国管辖,切实具覆,以凭由局照会该国领事,照约办理。除咨皋司衙门、并移饬遵办外,合就饬行。为此札,仰该府即便转饬所属,一体遵照,毋违。此札」等因。奉查案犯逃匿洋栈、洋船,本有通商和约项目,自应按约办理。惟台北县分新设,而府中奉发一部,不能分发;应由未经奉发各该县,详请省会通商总局宪颁发条约,俾有遵守。除行淡、宜两县外,合就转行。为此札,仰该县即便遵照办理,毋违,切切。此札。

光绪五年四月三十日札

关防  新设台北府之关防五年五月初三日奉  私记

(注)一一五○四—三(台北府正堂陈札),关于通商条约,与此札相同。

●第二一九咨(抄单)光绪八年十月初五日一一五○四—六

刑部咨覆福建巡抚岑,督同臬司严饬所属:认真缉捕火器杀伤及械斗案

据福建巡抚岑咨称:「同安县民李彩,被叶看铳伤身死,凶犯脱逃,初参承缉同文职失察竹铳一案;又同安县民王时,被人杀伤身死,并无失物情形,凶犯脱逃,二参承缉一案;又惠安县民林春花、林春生,被无服族人林一百、林光漳刀铳致伤身死,凶犯脱逃,二参承缉一案;又惠安县民江闹烂,被无服族人江闹花戳伤身死,凶犯脱逃,二参承缉一案;又惠安县民王情,被无服族人王尊等殴伤身死,凶犯脱逃,二参承缉一案;又惠安县民任乌马,被何万利等铳伤身死,凶犯脱逃,二参承缉一案:以上六案,例限已满,犯仍未获,所有承缉不力各文职,失察竹铳各职名,除咨吏部外,相应咨达」等因,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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